《4.3? 附件《安,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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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
4:.3.1 用【于绝热?。结构的固定》件和支承件的材【质和品?种必须与设备及【管,道的材质相》匹配:
《
4.3.2【 钩钉或销钉【的安装?应符合下列规定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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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。 1》 用于保温—层的钩钉《或销钉可采用φ3】~φ6mm》的镀锌铁《丝或低碳《圆钢制作可直接焊装!在碳钢制设备或管道!上当不允许直接【。焊接时可焊在设备或!管道所布置的包箍体!。上当保温材》。。料及其?制,品无法固定》时应焊?接“L”形、—“Ω”形《保温钩钉或设置【。活动环裙座式立式】设备的底《。封头应根据保—温,层,的厚度将钩钉或固定!环焊接在《。裙座内的适当—位,置上
】 :。 :2 钩钉或销钉的!安装间距不应大【于3:50mm每平方米】面积:上钩钉或销》钉的数量侧面不宜】少于6个底部—不宜少于8个
】
— :3 当焊接—钩钉:或销钉时《应先用粉线在设【备或管道壁上错行、!对行:、米字形或网形【划出每个钩钉、【销钉的位置
【
4! 当?保冷结?构采用钩钉或销钉】固定时不得穿—。透保冷层《其长度应小于保冷】层厚度1《0mm?且,最小不得小于20】mm当?采用塑料销钉时应】用黏结剂粘》贴黏结剂应》与塑料?销钉的材质相—匹配粘贴《时应先进行》。试粘每块保冷材料】制品:上的销钉用量宜为4!个
4】.3.3《 对立式设备【、管道、平壁面和卧!式设备?的底面绝热层—应设支承件支承件的!布,置和安装《除应:符合:现行国家标准—工业设备《及管道?绝,热,。工程设计规范GB !5,0264《的有关规定》外尚应符《合下:列规定?
! ,1 支承》件的材质应》根据:设,备、管道材质—确,。定宜采?用普通碳钢板或型钢!制,作
:
《
》2 支承件不【得设在有《附件的位置上环面应!水平设?置,各托架筋板》之间安装偏差不应大!于,10mm
!
《 3 ? 当不允许》。直接焊于设备—上时应采用抱箍型】支承件?
?
:
《。 ,。4 ?支承件的承面宽度应!小于:绝热层厚度1—0,~20mm》。
?
5 ! 立式设备和公称】直径大于1》00mm《且水平夹《角大于45°的管道!支承件的安装—间,距,应符合下列规定
】
!。 1》。)对保温平壁应为】1.5~2m—
》
《 :。 2)对—保温圆筒
!
】 当为高《温介质?时应为2~3m【。
!。 《 当为中《低温介质《时,应为3~5m—
《
《 3)对!保冷平壁和保—冷圆:筒均不得大于5m
!
4—.3:。.4 壁上—有,加,强筋板的《方形:设,备、烟道、风—。道的绝热层应—利用:。其加强筋板代替【。。支,。承件也可在筋板【边沿上加焊弯钩
】
4.【。3.5 当—设备和?管道采用《软质绝热制品保温且!使用金属保护层时宜!设置支撑环》
《
4.3.6【 直接焊于不锈】钢设:备、管?道上的?固定件?必须采用不锈钢制】作当:固定:件采:用碳:钢制作时应加焊不】锈钢垫板
】
4.《3.7 《 抱箍式固定件【与,设,备、管道之间有下】列情况之《一时应设《置隔垫
【
—1 介质》。温度大于或等于20!0℃:
《
: 2 【保,冷结构
》
— 3 设—备、管道系非铁素】体,碳钢
?
4.3.!8 设备振—动部位的《绝,热层固定件当壳【体上已设有固定螺】母时应在螺杆拧【紧丝扣后《。点焊固定
!
4.3.9— :设备封头处》固定:件的安装应符合下】列,规,。定
! :1 当采用焊【接时:可在封?头,与筒体相《交的切点处焊设支承!环并应在支》。承环上断续焊设【固,定,环
》
: ? 2: 当设《备不允?许焊:接时支承环应—改用包箍型
!
3 !。多层绝热层应逐层设!。置活动环
》
:
— 4 《多层保?冷里层?应采用不锈》钢制的活动环—、固定环、钢丝或钢!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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