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疆维吾尔自—治区:公,。路重点工程项目【材料物资管理—暂行办法
第—一章 总 — ,。则
第一条 为】加,。强,我区“?十二:五”公路建设重点工!。程材料物《资管理规范》采购:行为保证材料物资】的质量和供应—。有效控制价格、降低!。工程成本科学合理】地调配材料物资【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!本办法
第》二条 本》办法适?用于我区公路重点工!程项目的材》料物资?管理
本办法所称】材料物?资是指?公,。路重点工程建设【项目所需的主要建设!。材料:。物资包括《。钢材、水《。泥、沥青、护栏【、伸:缩缝、支座、碎石等!
第三条 材【料物资管理工作【实行统一领》导、分级管理、【分工负责交》通,。运输厅对自治—区公路重点工程项】目的材料物资管理统!一领导建设单位【具体负责材料—物资储备《计划、采购》、,资金兑付及》实施管理公路工【程质量监《督单位(以下简称】质量监督单位—)根据相关技术规】范负责?材料物资的质量监】督管理?各级管理机构按工】作职能?加强材料物资的管理!和监督
《第四条 材料物资!管理应?遵循质量第一、【保,证供:应、价格合理—、调配科学》、及:时储备的原则
第二!章 材料》物资:计划:和采:购管理
《第,五条 建设单【位,按职能?细化分解设立具体】材料物资保》障处:室配备业务》精、责任心强—的人员项目》执行机构和施工单】位也应成立相—。应的机构《配备专(兼)职人】员,具体负责对所需材料!物,资计:划、采购、供—应等方面的组织【、协调、《管,理等工作
》第六条? 建设单位在建】。设项目完成施工图设!计文件后应及—时,核定:各种材料物资—用量按?照工程施《工期:。日常:材料物资《计划和冬季》材料物?资,计划进行《分解制定材料使【用计:划并:报备交通运输—厅
第七条 — ,建设单位《应及时掌握沿线【地产材料物资—。。价格和生产企—业的生产及储存【能力等情况对供【应特殊的材料—(如:八钢》。钢材、克炼沥青、护!栏、水泥)》应与生?产企业签订供货意向!向生产企《业提:供材:料的:设计用量结合—采购:方案制定详细的储】备计划并报备交通运!输厅
第《八条 材料—物资的冬季储备建】设单位要《结合:工程建设项目实【际需求制定冬季材料!储备计?划组织施工单—位做:好相关材料的冬储】工作尤其《是对价格波动较大】或集中使用》的材:料如钢材、沥—青建设单位应统【一组织储备并—结合区内储》运站点及《施工现场进行—储备
第《九条 材料—物资的采购,根据】其规格和类型采取】不同方式《组织:实施
(一) 水!。泥、沥青《。、钢材等材料物资由!建设单位根据—我区公路重点工【程,建设项目《材,料物:资的年度《计划用量组织对生产!企业的资信和—产品:的质量、《价格进行考察和【评定比质比价—协调生产企业在确】。保质量、价格、供货!。渠道的前提下—为公路建《设项目提供优惠条件!
(二)路面用【碎石等?材料:。可采用两种方式采购!。一是由建设》单位组织施工单【位进行招标》采购;二是施工单位!在施:工,区域:及设计料场自行采购!对以上两种方式采】。购的材?料在材料进场时建】设单位应《加强质量控》制
:(三) 》路面基层用砂石【等材料由《施工单位自行采购建!设单位应鼓励和支】持,社会力量及施工单位!进行生产《供应:本项目建设
(四)! 伸?。。缩缝:、支:座等材料《。物资的采《购,根据自治区公—路工程质量监—督单位?确定的准入资—格产品目录由建设单!位按:照所列产品》组织施工单位—招标采购
第三!。章 合同》管理:
,第十条 确定供货!商或生产企业—后,由建设单位组—织施工单位与供货】商,或,生产企业签订材料】物资的经销合—同(以?下简:。称合同)明确双方的!责,任,、权利和义务;【明确建设单位—对合同执行》监督:管理等?相关条?款
第十一条 建!设单位和施》工,。单位应将《材料物资管理—内容纳?入招标文《件和合同条款中进行!约定施?工单位自行采—购的材料物资应【将合:同,复印件?。等有关资料报—建设单位备案—
第十二条 供货!商或:生产:企业不得向他人转让!合同:不,得擅自改变材—。料,的品牌、《价格和规格如因客观!因素确?需改变或《调整的?在不低于原技术标】准的情况下必须征】得建设单位使用同意!对,一些特殊材料建设单!位应建立驻》厂制度?指派专人《驻厂监督和协调有】关事宜?确保出厂产品—合格
第十三条 !施工单位、供—货商或?生产企业应严—。格按照合同约定【履行义务建设单【。位应加强对合同执行!的管:。。理和监督协调解决合!同纠:。纷
第四《章 质《量管理
第》十四条 工程建】设项目所需》材料物资在进—入公路建设市场前须!登记备?案质量均应满足国】家和行业《颁,布的:。。现行:规范和技术》标准的要《求所有材料和物资】必须有?出厂:检验合格证》同时加?强运输?环,节的监督管理材【料,物资进?场监理单《。位必须按照规定【频率进行抽检无【。出厂合格证的产品】不允许进入
施工现!场,未经抽检合格的产品!不得使用
第十】五条 建设单位应!建立材料物资自【。。检、:抽检、抽《查三:级质量检验体系落】实材料物《资检验责任制—度建设单位应向交通!运输厅上报材料【质量月报并抄送【质量监督单位—
第:十六条 质—。量监督单位》。。负责对材《料,物资进?行登记?备案管理《并按新?交,质监〔200—9,〕12 《号,关于对公路建设项目!外购:原材料、产品—进行登记备》案,的通:知进:行监:督和检查定期发布全!。区公:路建:设材料物资》质量信?息并在网上公布【
第十?七,条 应建》立质量?监督和举报制度接】受社会?。监督
第五章 资】金管理
《第十八条 材料】物资储?备及使用计划—是编制工程》投资计划的基础材】料物:资使用资金》计划须符合交通【。运输厅建设》。投资计划《。的,。安排根?据建设单位按建【设项:目,。分,别制定详细的材料】物资储备计划资金】交通运输厅采取银行!承兑汇票、银—。行贷款等多种方式安!排,资金保障材料物【资采购及储》备的顺利进行
【第十九条 材料】物资储?备资:金作为工程费—用的组成部分实【行统一筹集分—级管理专款专—用的原则《进行管理
第—二十条 《 施工期间》日常:。材料物?资储备?资金:。应纳入工《。。程,项目进度资金一并申!请资金安排建设单】位应采?取监督检查措施保证!专款专用、》确保材料保质—保量进场材料物资】已被使用形成工程】实物:的应及时《计量核算
第二十一!条 冬《季备料按采购的【方,式,分为建设单位集【中采购和《施工单?位自行采购两种【。方式
(一)建设】单位集中采》购方式首先》由建设单位根—据向交通运输—厅报备的该年度材】料物资储备计—划资金?进行再确认提交【该年度的冬季集中采!购计划资金(方【案)明确采购数【量谈判价《格和所需资金—总量经厅研究批复后!再由厅财《务部门将资金拨付给!建设单位其次建【设单:位按厅批复的采购计!划资金(方案)分】批次实施
》(二)?。施工单位自》行采购方式依据施】工合:同约:定,应由施工单》位按预计用量—。拟定:。项目:材料储?备计划?资金报送冬季—备料的?详细年度储备计【。划资金报《。建设单?位核准由建设—单,位报交通运输厅研究!。批,复由交通运输—厅筹集资金待材料】进场验收后再—将,资金按量分期分批】拨付:
第:二,十二条 《 ,交通运输厅、建【设单位应对》材料储备《资,金使:用情况?进行专项核查—确保专款专》用
第六《章 监《督检查和责任—处,理
:第二十?三条 《交通运输厅应加强】对材料?物资管理活》。动的监?督检查?对违反本办法的行】为进:行,及时纠正和》处理
第二十—四条 生产企业或!供货商采取不正当竞!争手段获《得供货资格或在材】料和物资供应过程中!违,反合同约定、提供】虚假材料的》由交通运输》厅对:生产企业和供—货商:的违规违约行为进】行通报并依照新疆维!。吾尔自治区公—路建设市《场管理办法在—一定期限《内禁止进入》我区公路重》点工:程建设材料物—资供应市场并视情节!建议有关部门对其】行为进行相应处【理,
,第二十五条 【由于产品质量和供应!影响工?程质:量和进度并给—工程造成损失—的责令负《有责任的企业—。进行返工返工—费用自行《承担同时《按合:同约定追究违约【赔偿责任
第二十】六条: :。监理单位材料—。管理负?责人或工作人—员违反?本办法规定》的给工程造成—。。损失的建设单—位按合?同约定扣《减相应的监理费用由!交通:。运输厅按疆维吾【尔自治区公路建【设市场管理办—法对其进行通报并按!公路建?设监督管理办—法(:交通部令2》006?年第6号)》第四十四条规定予】以处:。罚
:第二十七条 建】设单位材《料管理?负责人或工作人【员违反本规定的【。给,工程造成损失的【。按疆维吾尔》自治区公路建设【市场管理办法—对责任人和》单位负责人》予以责任追究情【节严重?的由纪检监察—部门根据有关—规,定给予?党纪政纪《处理;构成犯罪的依!法,追究刑?事责任
第二十八】条 建《设单位不《得随意指定》。材,料供应商和》干涉:材料物资管》理工作否则追究【相应:责,。任人的责任造—成,重,大损失或情节严重的!。由纪检监察部门【。根,据有关规定给予【。党纪政纪处理—;构成犯罪的依【。法追究刑事责任
!
,。第二十九条 — 经质量监督部门】审核具有材料检测】资质:的质量检测机构伪造!“检验报告”的由质!量监督?单位按公路建—设监督管理》办法(交通部令【2006年第6号)!。第四十四《。条予以处罚或列【入黑名?单
第三十》条 ?交通运输厅应建立和!完善生产《。企业和供《货商的信《用评:价,体系:。定期对?生产企业和供货【商的履约能力、【信誉程度、产品质量!、,服务水?平等:进行考核并在网上公!示对履约能力、信誉!程度、?产品质量、服务水平!。差的生产企业或【供货商进行通报
】第七章 》附则
?第三:十一条 本办法【。由交通运输厅—负责解释
第三【十二:条 本?办法:自2011年5【。月1日起实行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