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银川市建筑》垃,圾管理条例  【(20?13年?6月28日银川【市第十?。四届人民代表大会】。常务委员会第—5,次会议通过 2【0,13:年7月31日宁【夏回族自治区—第,十一届?人民代表大会常【。务,委员会?第5次会议批准【 2:013?年8月?12日银川市人民代!表,大会常务《委员会?公告公布自》2013年10月】。1,日起施行)  ! ,第一章总则 —    第一】条为了加《强对建筑垃圾处置】的管理维护城—市市容环境卫—生根据有《关法律法规》结合本市实际制【定本条?例   —  :第二条本市行政区】域内建筑垃》。圾的排?放、运输、消纳、综!合利用等《处置环节《及其相关管理活【动适用本条例   ! ,   本条例所称建!筑垃圾是《指在新?建、改建、扩建、拆!除各类?建筑物、构筑—。物、管?网、道路设施、【装饰维修房屋所产生!的渣土?、弃料及混》凝土罐车产生的废弃!物等 ?    第三】条市城市管理部门】是本市?建筑垃圾管》理的主管部门具体负!责市:辖区建筑《。垃圾的管理工—作;市辖区城—市管:理部门根据市城市管!理部:门,的委托负责建筑垃】圾的相关管理—工作   【 , ,县(市)《城市管理部门负责】。本辖区内建》筑垃圾管理工作【并接:受市城市管理部【门的监督《指导 ?   》 建设、住房保【障、规划、环境保护!、交通?运输、公安》机关交通管理等【部门按照各》。。自职责做好建筑垃圾!管理工作   】   第四条市【、县(市)人—民政府应当将建筑】垃圾消纳场建设纳】入国民经济和—社会发展规划—;建筑垃《圾消纳场《建设规划应当符合城!乡总体规《。划,和土:地利用?规划并与《固体废物《污染防治等行业专】项规划?相衔接   — :  :第五条建筑垃圾【处,置应当坚《持城乡统筹和综合利!用的原则逐步建【立和完善建筑垃圾处!置的社?会化服务《体系   —   第六条市人】民政府应当》建立和完善建筑垃】圾运输?全程监控《系统和信息共享平】。台加:强对建筑垃圾排放】。、运输、消纳等【处置:活动的监督》管理     !第七条任《何单位或者》个人对违反建筑【垃圾管理的行为有权!。进行举?报   —  市、县(市【)城市管《理部门应当设—立投诉、举报—。电话接到投》诉、举?报后应当及时查处】并将处理情况答复投!诉、举报人建筑【。垃圾违法处置投诉属!其他:部门管理的应—当及时转交》相关部?门查处   】  第二章建筑垃圾!排放运输管理—   《   第八条—建筑垃圾排》放单位不得》将建筑垃《圾和生活垃圾、危险!废物:混合:处置     !第九条?。排放建筑垃圾的建设!工地应?当,符合下列要求   !。 , ,  (一)工地【周边设?置符合?相关技术规范—的围挡?设施;   】  :(二)工地出口【实行硬?化设置?洗车:槽、车辆冲洗设备和!沉,淀池并有效使用;】     (三!)施工期《间采取措施避免扬】。尘拆:除建筑物应当采取】喷,淋除尘、设置—立体式遮挡尘土防】护设施?等措施?;   》   (四)设置】建筑垃圾专用堆放】场地并及时清运【建筑垃圾;   】 :  (五)》各类建?设工:程,在项目竣工》时应当?将工地的剩余建筑】垃圾清?运干净   — :  因施工场地【限制无法达到—前款第(二)项规】定的经所在市、县(!市)城市管理部门批!准可:以采:。取其他相应处置措施!  :   第十条处!置建筑垃圾的单位】应当:向市、县(市)城市!。管理部门申》请办理建筑垃圾处置!证并:提交以下材料 【。  《  (一)建筑垃圾!排放量及《。核算的相关资料【;   —  (二)建筑垃】圾处置方案包括【建筑垃?。。圾的分类、排放【地点、数量》、运输路线、—消纳地点《。和回收利用等事项 !  《  第十《一条:市、县(市)—城市管理部门应当】在接到申请之日起】三个工作日》内作出?决定对符合条件【。的核发?。。建筑垃?圾处置证;》对不符合条》件的不予核》发并书面告知理【由     】需,要延期的应当在期】限届:满五日?前向市?、县(市《)城市管理部—门提出延期申请 】 , , :  第十二条—取得建筑垃》圾处置证的单位应当!到公安机关交—通管理部门》办理准运证件  】   》禁止将?建筑垃圾交未—给,取得建筑垃圾准运证!件的单位或者个【人运输    ! 第十三条》禁止伪造、》涂改、出租、—出借、?转让及使用过—期的建筑《垃圾:处置证    ! 第十四条居民住】宅装饰装修房—屋所产生的建筑垃圾!有,物,。业服务的由物业服务!企,业,。代为统一《收,集、运输《至市、县《(市)城市管理部】。门指定的《消纳场   】  无物业服务【。的居:。民小区由街道办【事处:。代为:统一收集、运输代】为收集、运输的【费用由产生建筑垃】圾的居?民,承担   —   第十五条处】置建:筑垃圾的单位应【当与市、县(市)】。城市管理《部门签?订运输线路的环【境卫生保洁》责,任书责任书》。内容应当包》括行驶的时》间、线路、》保,洁要求、责任保【证等   》   第十六条】运输建筑垃圾应当】符合下列要求 【  :   (一)【运输车辆应当设【置密封式加盖装置并!实施完全密闭式【。运输保持车辆整洁不!得沿:途丢:弃、泄?漏、遗撒禁止车轮】、车厢外侧带泥行】驶;   【  :(,二)承运经批—准处置的建筑垃圾;!。     (三!)将建筑《垃圾运输至经批准的!消纳场;《。   》  (四)运—输车辆应当随车【携带建筑《垃圾准运证件—;   —。  :(五)按《照建:筑垃圾分类标准实行!分类运输泥浆—、混凝土《。应当使用专用罐装器!具装载?运输; 《  《  (六)》按照规?定的时间和路线运】输   —  :第三章建筑垃圾【消纳管?理  ?   》第十七条市、县(】市)人民《政府应当在本行政区!域内建设《相应数量的建筑【垃圾消纳场统一【消纳建筑垃圾 【  :  ?。 建筑垃圾消—纳场:应当有完备》的排:。水设施、《道路、机械》设备和照明设施【入场的建筑垃—圾应当及时消—纳   —  第十八条下列区!域不得建设建筑【垃圾消纳场》     (一!)饮用水《水,源,保护区;   】   ?(二)洪泛区、泄洪!道,及周边?区,域,;     】(三)法《律、法规规定的其】他区:域     】第十九条建筑垃【圾消纳场的管理【单位应当遵守—下列规?定    【 (:。一,)按照规定消纳和】堆放:建筑垃圾不得—。消纳其他物料;【    — (二)保持消纳】场道路畅通相关设】备和设施正常使【用;  《  《 (:三)保持消纳—场和周边环》境整洁?;     (!。四)对进入》消纳场的运输车辆、!消纳建?。筑垃:圾数量等情况进行记!录并定期将汇总【数据报市《、县(市)城市【管理部门   !  第二十条建筑】垃圾运?输车辆进《入消纳场应当服【从消纳场管理人【员的指挥《。按要求?倾卸   —   第二十一【条建筑垃圾消纳场】不得消?纳工业垃圾、—生活:垃圾、?。。易燃易?爆和有毒有害垃圾或!者其:他危:险废弃物《     【第二:十二:条建:筑垃圾消纳场—的,管理单位不》得擅:自关闭或者拒绝消纳!建筑垃圾消纳—场达到原设计容量或!者因其他原因导【。致无法继续》消纳:的应当书面告—知市、县(市—)城市管理部门 】   》 ,第二十三条禁—止,在城:市,道路:。、桥梁、公共—场,地、公共绿地、水域!、供排?水设施、《农田水利《设施或者其他—非指定?场地倾倒建》筑垃:圾   》   第《四章建筑垃圾综【合利用    ! 第二十四条市、】县(市)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】生产:、销售、《使用建筑垃圾综合利!用产:品的优惠政策鼓【励和引导社会投【入参与?建筑垃圾综合—利,用和再生资源—。利用项目逐步提【高建筑垃圾》。。。综合利用产品—在建设工《程项目?中的:使用比例 》 ,  《。 第二十五条鼓【励道路工程的建设单!。位,在满:足,使用功能的前—提下优?先选:用建筑?垃圾作为路基垫层 !    鼓【励新建?、改建、扩建工程】项目在同等价格、同!等质量及《满足使用功》能的前提下优—先使用?建筑垃圾综合利用】产品   》   第》。二,十六条相《关企业生《产,建筑垃圾综》合利用产《品,应当:符,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!政策、建材革新的】有关规定《及产品质量标准【建筑垃圾综合—利用:产品的主《。要原料应当使用建筑!垃圾不得采用列【入淘汰名《录,。的技术?、工艺和设备—生产建筑垃圾综【合利用产《品     第!五章法律责任 【    第二】十七条违反本条例】规定建筑垃圾—排放单位《将,生活垃圾、危险废物!与建筑垃圾混合处】置的由市、县—(市)城市管理【部门责令改正处以五!千,元以上一万元以下】罚,款,     第】二十八条违反本条】例规定排《放建筑?垃,圾的建设工地有【下列:情形:之一的?由城市管理部门责】令限期改正;逾期】。不改正的处以五千】元,以,上一万元以下罚【款  ?。  《 (一?)未设?置符合?相关:技术规?范的围?挡设施的;  【   (二)】未实行硬化及—设置洗车槽、车【。辆冲洗设备和沉淀】池并有效使用的; !  ?。  : (三)施》工,期间未采《取措:施避:免扬尘的《;   —  (四《)拆除建筑物未采】取喷淋除尘、—。设,置立体式遮挡尘【土防护设施》等措施的   !  第二十九—。条违反?本条例规定排放【建筑垃圾的建设【工地未设置》建筑垃圾堆》放,。场地或?者建设工程项目竣工!后未将建筑垃—圾清运干《净的:由市、县(市)城市!管理部门责令限期】清运;逾期不清【运的由市、县(市】)城市管理部门代为!清理清理费》用由排放建筑—垃圾的单位承担并处!以一万元以上三【万元:以下罚款   !  第三十条违【反本条例规定未办】理建筑垃《圾处置证处置建【筑垃:圾的或者伪造—。、,涂改、出租、出【借、转让《、使用过期的建【筑垃圾处置》证的由市、》县(市?)城市管理部—门责令改正处以一万!。元以上?三万元以下罚款  ! ?  第三十一条【违,反本:条例规定将建筑垃】圾交给未取得建【筑垃:圾准运?证件的单位或者个】人运输的由市、县(!市)城?市管理部门责—令限:期,改正;逾期不改正】。的处以五千元以【上,二万元?以下罚款   【   第三—十二条违反本条例】规定有下列》情形之一的由—市、县(市)城市】管,理部:门责:令改正处以》五百:元以上二千》元以下罚款》   》  (一)未设置】密封式加盖装置运】输,建筑垃圾的》;   》   (二》)车轮、车厢外侧带!泥行驶沿途丢弃、泄!漏、遗?撒建:筑,垃圾的;《     【(三)未《随车携带《准运证件的;—  :   (四)未!按照规定的时间和】路线运输建筑—垃圾的   — :  第三十》三条:违反本条《例规定建《筑垃圾未实行—分类运输或》。者泥浆、混凝土未】使用专用罐》装器具?装载运输的由市、】县,(市)城《市管:理部门责令改—正处以五千》元,以上二万元以—下罚款 《    第【三十四?条违反本条》例规定建《筑垃:。圾消纳场的管理【单位有下列情形【之一的由市》、县:(市:)城市管理部门【责令改正处以五百】元以上一千元以下】罚款   —   ?(一)未保持消纳场!。设,备、设施正常使用】的; ?    (二)!未对进入消》纳场的运输车辆【和建筑垃圾进行【记录和数据汇—总的   》。 :。  第三十五条【违反本条例规定建】筑,垃圾:消纳场消纳工业垃圾!、生活垃圾、易燃易!爆和有毒有害垃圾或!者其它危险废弃【物的:由市、?县(市)城市管理部!门责令限期改正【;逾期不《改正的处以》五千:元以上一万元—以下罚款   !  :第三十六条违反本】条例规定在城市道】路、桥梁、公—共场地、公》共绿地、水域、供排!水设施、农田水【。利设施或者其他【非指定场地倾倒【建筑垃圾的由市、】县(市)城市—管理部门责令—限期清理《;逾期不清理—的由市、《县(市)城》市管理部门》代为清理《清理费用由》倾倒建筑垃圾—者承担并处以每立方!米一百元以上三【百元以下《的,罚款   【  第三十七条市】、县(市)城市管理!部门和相关管—理部门及《。工作人员《在,建筑垃圾管理—工作中?玩忽:职守、滥《用职权?、徇:私舞弊的依法给予】处分;构《成,犯,罪,的,依,法追究刑事》责任    】 第六?章附:则     第!。三十八条本条例【。自2:013?年,10月?1日施行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