银川市?建筑垃圾管理条【例
(2013】年6月28日—银川市第十四届人】民代表大《会常务委员会第5】次会议通过 2【。。013年7月—31日宁夏回族自治!。。。。区第十一届》人民代表大》会常:务委员?会,第5次会议批—准 2013年8月!12日?银川市人民代表大】会常务委员会—。公,告公:布自2013年10!月1日起施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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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—总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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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》条,为,了加强对建筑—垃圾处置的管—理维护城《。市市容环境》卫,生根据有关法—。律法:规结:合本市实《际制定本条》例
第!二,条本市?行政区域内建筑垃】圾的排放、》运输、消纳、—综合利用等处置【环节及其《相关管理活动适【用,本条例?
【本条例所《称,建,筑垃圾是指》在新建、改建、扩】建、拆?除各类建《筑物、构筑》物、管网、道路设】施、装?饰维修房屋所产生】的渣土、弃料—及混凝土罐车产生】的,。废弃物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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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【市城市管理部门是】本市建筑《垃圾管理的主管【部门具体负责—市辖区建筑垃—圾的管理工作;市辖!区城市管理部—门根据市城市管【理部:门,的委托负责建筑垃圾!的相关管理工作【
【县(市?)城市管《理部:门负责本辖区内【建筑垃圾管》理工作并《。接,受,市城市管理部门的监!督指导
】 建设、住房保障!、规划、环境—保护、交通运—输、公?安机关交通管理【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!做好建筑《垃圾管理工作—。
— 第四条市、县(市!)人民政府应当【将建筑垃圾》。消纳场建设纳入【国,民经济和《社会发展规划;【建筑垃圾消纳—场建:设规划应《当符合城乡总体【规,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并!与固体废《物污染?防,治等行业专》项规划相衔接—
【第五条建筑垃—圾处置应当坚—持城乡统筹》和综合利用的原则逐!步建立和完善建【。筑垃圾?处置的?。社会:化服务体系 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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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条市【。人民政府《应当建立和完善【建筑垃圾运输—全程监控系统和【信息共享平台加【强对:建筑垃圾排》放、运?输、消纳等》处置活动的监—督管理? ,
《 第七条任何【单位或者个人对违】反建筑?垃圾管理的行为有】权进行举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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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、县(市)!城市:。管理:部门:应当设立投诉—、举报?电话接到投诉、【举报后应当及时查】。处并将处理情况【答复投?诉、举报人》建,。筑,垃圾违法《处置投诉属其—他部门管理的应【当及时?转交相关部门查处】
《
, :第,二章建筑垃圾排放】运输管理 》
》 第八条建》筑垃圾排放单—位不得将《建筑垃圾和生—活垃圾?、危险废物混合【处置 ?
《 第九条排放建筑!垃圾:的建设工地》。应当符合《下列要求
! (?一)工地周》边设置符合相—关,技,术规:范,的围挡?设施:; :
—(二)工地》。出口实行硬》化,设置洗车槽、车【。辆冲洗设《。备和沉淀池并有【效使:用;:
》。。 (三)施工期】间采取措施避免【扬尘拆除建》筑,物应:当,采取喷淋除尘—、设置立体式遮挡】尘土防护设施等措】。施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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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—。设置建筑垃圾专【用堆放?场地并?及时:清运建?筑垃:。圾;
】 (五)各类—建设工程在项目【竣工时?应当:将,工,地的剩余建筑垃圾清!运干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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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施工【。场地限制无法达到前!款第(二)项—规,定的:经所在市、》县(市)城》市,。。管理部门批准可以采!取其他相应处—置,措施 《
《 ,。第十条处置建—筑垃圾的单位应【当向市、《。县(市)城市管理】部门:。申请:办,理建筑垃圾处置证并!提交:以下材料
!。。 (一)建筑【垃圾:排,放量及核算的相关资!料;
【。 (二)建筑垃圾!处置方案《包括建筑垃圾的分】类、排放地点、【。数量、?运输:。路,线、消纳《地点:和回收利用等事项】 , ,
《 第:十一:条市、县(市)【城,市管理部门应—当在接到申》请之日起三个工作】。日内作出决》定对符?合条:。。件的:核发建筑《。垃圾处置证》;对不符合条件【。。的不:予核发并书面告知理!由
— 需要延期的应当!在期限届满》。五日前向市、县(市!。)城市管理部门【提出延期申请—
《
第十二条【取得建筑垃圾处置】证的单位应当—到公安机关》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准!运证件?
【。禁止将建《。筑垃圾?交未:给取得建《筑垃圾准运证件的】单位或?者,个人运输
】
第十三条【禁止伪?造、涂改、出租【、,。。出,借、:转让及使用》过期的建筑垃圾【处置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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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十四条居民住—宅装饰装修房屋所】产生的?建筑垃圾有物业服】务的由物业服务企业!代为统一《收,集、运输《至市、县(市)【城市管理《部门指定的消纳【场
【 无物业服务—的居民小区由—。街道办事处代为统】一收集、运输—代为:收,集、:运输的费用由产生建!。筑垃:圾的居?民承担
! 第十?五条处置建筑—垃圾的单位应当【与市、县《(市:)城市管《理部门签订》运,输线路的环》境卫生保洁责任书】责,。任书内容《应当包括行》驶的时?间,、线路、保洁要【求,、责任?保证等
—。
《第十六条《。运输建?筑垃圾应当符—合下列?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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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(一)运输车—辆应当设置》密封式加盖装—。置并实施完全密闭式!运输保持车》辆整洁不得沿途丢】弃、泄?漏、遗撒禁止车轮、!车厢外侧《带泥行驶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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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(二)承—运,经批准处置的建【筑垃圾;
! (三)将建【筑垃:圾运输至经批准【的消纳场;
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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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运输车!辆应当随车携带建】筑垃圾准运证—件;
!(五)按照建筑垃】圾,分类标准实行分【。类运输泥浆、—混,凝土应当使用专用罐!装器具装载运输【;
】(六)?按照规定《。的时间和路》线运输
! 第三章《建筑垃圾消纳管理】
【第十七条市、—县(市)《人民政府应》当在本行《政区:域内建设相应数【量,的建筑垃圾》消纳场统《一消纳建筑垃—圾
【 建:筑垃圾消《纳场应当有》完备的排水设施、】道路、?。机械设备和照明【设施入场的建—筑垃圾应当及—时消纳
】 第十八条下列】区域不得建设建筑】垃,圾消纳场
】
: (一)《饮用水水《源保护区; 【
(—二)洪泛区、泄【洪道及?周边:区域; 《
:
?。 (三)法》律、法规规定—的其他区《域
》
第十》九,条建筑垃圾》消,纳场的管理》单位应当《遵守下列规定 【
》 (一)按照—规定消纳和》堆放:建筑垃圾不得消纳】其,他物料;
】
(二)保持】消纳场道路》畅通相关《设备和设施》正常使用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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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(三)保持—消纳场和周边环境】整洁;
【
(四)对进】入消纳场《的运输车辆、消纳建!筑垃圾数量等情况进!行记录?并定期将《汇总数?据报市、县》。(,。市)城?市管理部门 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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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条建筑!垃圾:运输车辆进入消纳】场应当服从消纳【场管理人员的指挥】。按,要求倾卸 》
》 ,第二十一条建—筑垃圾消《纳场不得消纳工【业垃圾、生活—垃圾、易燃易爆和有!毒有害垃圾或—者,其他危险废弃物 !
第二【十二条建《筑垃圾消纳场—的管理单位不得【擅自关闭或》者拒绝消《纳建筑垃《。圾消纳?。场,达到原设计容—量,或者因其《他,原因:导致无法《继续:消,纳的应当书》面告知市、县(市】)城市管理部门【
》 第?二十三条禁止在城】市道路、桥梁、公】共场地?、公共绿地、水域】、供排水设施、【农田水利设施—或者其他非》指定场地《倾倒建筑垃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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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—建筑:垃圾综合利用— :
第二【十四条?市、县?(市)人民政府【应当制定生产—、,销售、?使用建筑垃圾综合】利用产品的优惠政策!鼓,励和引?导社会投入》参,与建筑垃圾综—合利用和《再生资源利用—。项目逐步提高建筑垃!圾综合利用产品在】建设工?程项目中的使用比】例
— , 第二十五》条鼓励?道路工程的建—设单位在《满足使用功能的【前提下优先选—。用建筑垃圾作为路】基垫层
】 鼓励新建—、改:建、扩建工》程项目在同等价【格、:。同,等质量及《满足使用功能的前提!。下优先使用建筑垃圾!综,合利用产《品 :
》 第二十六条相关企!业生产建筑垃圾综合!利用产?。品应当符合国家【和地方的《产业政?策、建?材,革新:的有关规定及产【品质量?标准建筑垃圾综合利!用产品的主要原【料应当使用建—筑垃:圾不得采用列入淘汰!名录的?技术、工艺》和设备生产建筑垃】圾综合利用产品 !。
第五【章法律责《。任
】第二十?七条违?反本条例规定建筑】垃圾排放单位将【生活垃圾、危险废物!。与,建,筑垃圾混《合处置的由市、【县(市?)城市管理部门责令!改,正处以?五千: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!款
《
第》二十八条《违反本条例规—定,排放建筑垃圾—的建:设工地有下列情【形之一的由城市管理!部门责令限期改正】;逾期不改正的处以!五千元?以上一万元以—下罚款
! (:一)未设置符合相】。关技术规范的围挡设!。施的;
! (二)《未实行?硬化及?设置洗车槽、—车辆:冲洗设备和沉淀池】并有效?使用的;
! (三)施工期】间未采取措施避免扬!尘,的,;
— (四)拆除建筑!物未采取喷淋—除,尘、设置立体式遮挡!尘土防?护设施等措施—的
—。。 第二十九条【。。违反本条例规定排】放建筑垃圾》的建设工地》未设置建《筑垃圾堆《放场地或者建设工程!项目:竣工:后未将?建筑垃圾《。清,运干净的由市、【县(市)《城市管?理部门?责令限?期清运;逾期不清运!。的由市、县(—市)城市管理部门】代为清理清理费【用由排放建筑—垃圾:。的单位承担并处以】一万元以上三万【元以:下罚款 《
第三】十条违?反本条例规定—未办:理建筑垃圾》处置证?处置:建筑垃圾的或者伪】造、涂改《、出租?。、出借、转让、使用!过期的建筑垃圾处】置证:的由市、县》(市)城市》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!以一:万元以上三万元以】下罚款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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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【一,条违反本条例规【定将建?筑垃:圾,交给未取得建筑垃圾!准运:证件的?单位或者个人—运,输的由市、县(市)!城市管理部门责令】限期改正《。;逾期不《改正的处以五千元以!上,。。二万元以下》罚款
】 第三十二》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!下列情形之一—的由市、县(市)城!市管理部《门,责令改正处以五【百,元以上二千元—以下罚款
】
(一)未设置!密,封,式加:盖装置运输建筑垃圾!的;
!(二:)车:轮、车?厢外侧带泥》行,驶沿途丢弃、泄【漏、遗撒建筑垃圾】。。的;
【 (三《),。。未随车携带准运证】件的:;
【 (四)未按照规】定的时间和路—线运输建筑垃圾【的
— 第?三十三条违反本【条例规定建筑垃【圾未实行分》类运:输或者泥浆、混凝土!未使用?。专用罐装器具装【载运输?的由市、县(市)】城市管理《部门责令改正处以五!千元以上二万元以】下罚款
】 第三十四条【违反本条例规定建筑!垃圾消纳场的管【理单位有下列情【。形之一的由市—、县(市)城市管】理部门责令改—正处以五百元—以上一千元》。以下罚款 —。
(—一)未?保持消?纳场设备、设—施,正常:使用的;
! (二)》未对进入消》。纳场的运输车辆和】建筑垃圾进行记【录和数据汇》总的
!第三十?五条违反《本条例规定建—筑垃圾消纳场消【。纳,工业垃圾、生活垃圾!、易燃易爆》和有毒有害垃圾【。或者其它危险废弃】物的由市、县—(市)城市管理部门!责令限期《。改,正;逾期不改正的处!以五:千元以?上一万?元以下?罚款 ?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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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三十六条【违反本条例规定在城!市道路?、,桥梁、公共场地、公!共绿地、水域、供排!水设施、农田水利设!施或者其他》非指定场地倾—倒建筑垃圾》的由:。市、县(市)城市】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清!理;逾期《。不,清理的由市》、县:(市)城市管理【部门代为《清理:清理费用《由倾倒建《筑垃圾者《。承担并处以每—立方米一《百,元以上三百元—以下的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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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三十七?条市、县《(市)?城,市管理部门》和相关?管理部门及工作人】员,在建筑垃圾管理工】作,中玩忽?职守、滥用职权、徇!私舞弊的依法给予】。处,分;:构成犯罪的依法追】究刑事?责,任
【 第六章附则 【
《 第三十八条【本条例自《2013年》10月1日施行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