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银川:市建筑节能条例 】  银?川市:建筑:节能条例于2—01:1年9月《。28日银川市第【十三届人民代—表大会?常务委员会》第26次会》议通:过2011年1【2月1日宁夏回族自!治区第?十届人民《代表: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!7次会议批准现予公!布自2012年1月!1日:起施行     】第一章总则    !第一条 《为了加?强建筑节能管—理降低能源消耗提高!。能源利用效率建【设资源节约型—和环:境友好型社会—根据中?华人民共《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务!院民用建《筑节能条例、公共机!构,节能条例结合—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!   ? 第二条 本条例所!称建筑节能是—指在保证建筑使【用功能和室内热环境!质量的前提下降低建!筑使用过程》中能源消耗的活动 !   第三条 市建!设主管部门负责【本市的建筑》节能监督管理工作 !  : 县(区、市)建设!。主管部?门负:责本:行政区域内建筑节】能的监督管理工【作,并接受市建设主【管部门的监督指导】    市住房【保障:主管部门负责市辖】区既有建筑节能改】造管:。理工作    市机!关事务局会》同,有关:。部门负责市属—大型:公共:建,筑节能管《理工作? ,   发展改革、工!。信、规划、质量技术!。监督、?财政、?水务、商《务、教?育、卫生、》文,化、旅游等相关【部门:在各自的职责范围】内做好建筑节能的】相关工作  — , 第四条 市、县】(区、市《。。)人:民政府应当安排建筑!。节能:资金建筑《节能资金主要—用于:: :   (一)既【有,建,筑围护结构和供【热系统的《节能改造;》  :  (二)可—再生能源在建筑中】的应用;  —  (三)建筑节能!示范工程、》节能项?目的推广;    !结存的墙改》专项基金可以用【于建筑节能和可再】生能源应用  第】五条 ?鼓,。励,农民自?建住宅和农村—集中连?片建筑?使用建筑节能材料采!取建筑节能措施  !。  第二章一般【规定    —第六条 市、—。县,(区、市)》人民政?。府编制城市详细规划!、镇详细规划应【当按:照建筑节能的—要求确定建筑的布局!、形:状和:朝向并预留》利用可再生》能源的空间 —  : 城乡?规划主?管部门?在进行规划审—查时应?。当就:建设项目设计—方案是否符合建筑】节能标准《征求同?级,建设主管部门—的意:见对不符合建—筑,。节能标?准的不得《颁发:建设工?程,规划许可证 —   第七条 新建!。、,改建、扩建》。建设项目实行节能评!估,和,审查制度    】新建、改建、—扩建建设项目—可行性研究》报告或者项目—申请报告《以及建设初步设计文!件应当?。设建筑节能专篇不符!合建筑节能要求的发!改委、工信》、规划、建设—等部门不予》审批、核准或—者备案   — 新建?、改建?、,扩建:建,设,项目应当《符合建筑外墙外保温!工程:防火技术规程—的要求 《   第八条— ,市建设主《管部:门应当将节能建【设工程材料纳—入本:市建设工程》材料的推《广、限制、禁止使用!目录进行管理—    建设、设计!、监理和施工单【。。位不得在《建筑:活动中使《用列入国家》。、自治?区和本?市禁止使《用,目录的技术、—工艺、材料、设备】    新建建筑禁!。止使用实心黏土【砖新:建框架结构建筑【填充墙?。禁止使用黏土制品 !   ?第,九条 国家》机关办公建筑—和单:体建筑面积2万平】方米以上《。的,公共建筑、建—筑节能示范工程【、绿色建《筑示范?工,。程的所有权人—或,者使用权《人应当对建筑—的能源利用效—。率进:行测评和标识并【将测:评结果予以》公示接受社会监督】    鼓励其【他,建筑进行能源利【用效:率,测评:和标识    第】十条 从事建筑【节能检测和建—筑能源利用效率测评!的机构必须具备国家!规定的相关》资质:及专业人员、检【测设备等条件—在其:资,质许可的范围内【从事建筑《节,能检测和《建筑能源利用效【率测评活动并对其出!。。具的检?测结果负责  【  第十《一条 新建房屋的】。供热系?统应:当,符合建?。筑节:能标:准室内采暖系统必】须安装热计》量和温度调》控装置实行》分户计量、温—度调控  》 , 既有建筑未实【行建筑节能和—分户:控制的应当对供热系!。统进行分户计量【。、温度调控改造  !第十二条 建设、】设计、?施工图审《。查,、施工、监理等【单位:违反本条例规定的】建设主管部》门应将其《行为记入不良行为】记录并予以》公示   》 第三章新建—建筑节能《    第十三条】 设计单位、—施工单?。位、工?程监:理单位及其注册执业!人员应当按照—建筑节能标准进行】设,计、施工、监理 】   ?第十四条《。 建设单位不得【明示或者《。。暗示设计《、监理?、施工单位违反【建筑节能标准进行设!计、监理、施工;建!。设单位不得》明示或者暗示—施工单位使用—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!件,要求的墙体材料【、保温材料、门窗、!采暖制冷系》。统,和照明?设备 ?   按照合—同约定由建设单【位采购墙体材料【、保温材料、门【窗、采暖制冷系统和!照明设备的建设【单位应当保》证其符合施工图设计!文件要?求   《 第十五条 设计】单位应当按照建筑】节能标准和技术【。规范进行设计初【步设计和施》工,图设计?应当按国家有—关规定编制建筑节能!设计专篇和工—程项:目热工计《算书    —建筑节能设》计专篇包括墙体材料!、保温材《料,、,楼盖:材料:、门:窗、采暖制冷—系统、照《明设备和遮阳、【通风设?施等:内容    第【十六条 《。施工图?。设计文件审查机【构,应当按照建筑节【能标准对施工图设】计文:。件进行审查;经审查!不符合建《筑节能标《准的施工图设计【文件审查机》构不得出《具审查合格报—告建设主《管部:。门,不得予以备案不得颁!发建:设工程施《工许可证   【 ,建,设单位应当根—据,审查:通过的?施工图设《计文:件在施工《现场公示建筑节能】工程的节能性—能、节能措施—和保护要求》等节能信息》建筑节?能信息公示内容必须!客观真实不得弄【虚作假    【第十七条《 ,经审查合格的施【工图设计文件不得】擅自变更《;确需变更的应【当按:照施工图设计文件】审查程?。序重:新审查  》  第十《八条 监理单位【应当按照审查合格】的施工?图设计文件和—建筑节能标准实施监!理,墙体、屋面保温【工程施工时监理工程!师应当按照工程【监理规范《的要:求采取旁站、巡视和!平行检验等形式实】施监理    监】理单位发现施工【单,位不按照建筑节能】标准及审查合格的施!工,图设计?文件:施工的应当要求施】工单:位改正;施工单位拒!不改:的应当及时向建【设单位和工程所在】地建设主管部门报】告   《。 未经?。监理工程师签字墙】体材料、《保温材料、门窗、】采暖制冷系统和照】明,设备不得在建筑上使!用或者?安装施工单位不【。得进行下一道工【序的施工  —  第十九条— 施工单位》应当严格按照建筑】节能标准和》施工图设计文件组】织施工;《对进入施工现—场的建筑《节,能,材料:、设:备进行查验并按照规!定的复检项》目进行?复检复?检应:当在:建设单位或者监理】单位监督《下进行现场取样【。送,检,;经检测《。不符合建筑节能标准!和施工图设计文件要!求的不得使用   ! 第二十条》 建筑?节能分?部各分项《工程:完工后建设单—位应当及《时验收;《对,。不符合建《筑节能标准和施【工图设计文》件要:求的应当责成施工单!位改正   — ,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竣!工后:建设单位应当组织】建筑节能专项—验,收建筑节能》专项:验收:实行备案制度未经验!收备案的建设—项目建?设单位不得组织【工,程竣工验收   】 第二十《一条 房地产开【发企业或者》房地产经纪》机构销售房屋应【当在销售现场公示】所售房屋的能源【消耗指标、节能【措施和保护要求、保!温隔热工程保修期等!信息并在房屋买卖】。合同:和住宅质《量保证书、住宅【使,用说明书中载明并】对其:真实性负《责 :。 第二十二条— ,建筑:保温工?程的最低保修期限】为,五,年当:事人约定期限多于五!年,的从其约定建—。筑,保温工程的保修期自!。。竣工验收合格—之,日起计算    】第四章既《有建:筑节能?    第二十三条! 既有建筑节能【。改造:应当遵循下列原【则:   》 (一)技术可【行经济合理; 【。  : (二)建筑围护】结构改造应当与【用能系统改造同【步进行;  —  :(三:)符合建筑节能标准!要求;(四)确【保结构安全》不影响建《筑使用功能    !本条例所称既有【建筑:。。节能改造《是指对不符合—。建,筑,节能标准的既—有建筑的围护结构】、供热系统、采暖】制冷系?统,、照明设备》和热水?供应设施等》实施节?能改造的活动—    第》二十:。四条 市《、,县(区、《市,)人民?政府应当根据本地】实际有计《划,。地实施既有建筑节】能改造    【市住房保《障,主管部门、》。县,(市:)负责住房保障的】部门应当对本—辖区内既有》建筑的建设年代、结!构形式、用能—。系统、能源消耗指】标、寿命《周期等组《织调查统计和—分析制定既有建筑】节能改造《计划明?确节能改造的目标、!范围和要求报本级人!民政府批准后组【织实施   — 第二十五条 【既有建筑在改建、扩!建或者进行围—护结构?装饰装?修、:用能系统更新时【应当同步实施建筑节!能改造达到》。建,筑节能标准    !。。既有:建筑的?。供热、制冷系统【节能改造和围护结】构节能改造应—当,同步进行   【 ,既有建筑节》能改造应当优—先选择太阳能等可再!生,能源  第》二十六条 对实【行集中供热的建【筑进行节能改造应】当安装供热系统调】控装置、室内温【度调控装置》和用热计量装置【;,对公共建《筑进行节能改造还应!当安装用电》分项计量《装置    第五】章可再生能源利用 !。   第二十七条 !鼓励和扶持建筑【项目采用《太阳能、《浅层地能、》风能、生物质—。能等可?再生:能,。源   《。 既有建筑的所【有,权人或者使用—权人使用《。太阳:能、:浅层地能等可再生】能,源物:业服:务单位和建》筑管理?单,位应当为其安装设】备,、,设施提供《便利条件但不得影】响建:筑物结构安全—和,正常使用功能 【 ,  第二《十八条 对具—备可再生能源利用条!件的建筑工程—建设单位《应当根据建筑—项目所在地的实【际情况优先选—。择太阳能、浅层【地能等?可再生?能源:用,于采暖?、制冷、照明—和热水供应等—建设:可再生能源利用【设施应当《与建:筑主体工程同步设计!、同:步施工、《同,步,。验收    —政,府投:资新建?的公共建筑》应当应?用一种以《上可再生能源   ! 第二十《九条: 新建居住》建筑和有《集中热水需》求的医院、》学校、宾馆》等建设单《位应当采用太—阳能热水系统与建】筑一体化技》术设计并按照相关】。。规定:和技术标准》配置太阳《能热水?系统:对因规划、技术等原!因不能采用》太阳能?热水系统的》应当由规划》、建:设主管部门》。审核认定《并向社会公布  】对具备条《件的建筑鼓励建【。设单位使用太阳【能光:伏发电与建筑一体化!技术 ? ,  第六章建筑用】能系:统运行节能    !第三十条 建—筑物所有《权人或者使用—权人应当保》证建筑用能系—统的正?。常运行不得损—坏建筑外墙、屋面、!外窗等围护结—构和供热、制冷、】供,。水、供气、》供电管网《。等用能系统  【。 ,。 第三十《。一条 市、县—(区:。、市)机关》。事务管理部门应【当,会同住房保障、建】设、商务《、教育、卫生—、,文化等?相关部?。门加强对既有公【共建筑的运行节能管!理开展以下工作:】    (一)建立!和完善国《家机关办《公建筑和大》型公:共建筑的运》行节能监督体—系;    (二)!制定:公共建筑用能设【备运行标准以及采】暖、制冷、热—。水供应、照明—能耗:统计制度《;    》(三)对采用空调】采暖、制《冷的公共建》。筑实:行室:内温度控《。制,制度:。;    (四【)制:定国家?机关办?公建筑和大型公【共,建筑:的单位能耗》。限额;  》  (五《)建立国家机—关办公建《筑和大型公共—建筑的能源审计【、能效公示制度  !  第?三十:二条 市《住房保障主管部门、!县(市)负责住房保!障的部门应当对本】行政区域内供热【单位:的能:源消耗?情况进行调查统【计和分析并制—定供:热单位能源消耗指标!;对超过能》。源消:耗指标的应》当,。要求供热《单位制定《相应的改进措施并】监督实施    】第三十三《条 供热单位应【当保证供《。热系统的《运行符合建筑节【能,标准  《供热单位《应当对?热,源、热网、换热站】及建筑物(热力【入口)?。供热量进行计量和统!计并报告《城,市,供热管理《机构 ?   第七章—法律:责,。任  ?  第三《十四条 建设、设】计、施工《图设计文件审查【、施工、监》理等单位违反本条例!规定法?律、行政法》规已有行政》处,罚的从其《规定    —第三十五条 违反】本条例规定》建设:单位:有,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!级以上人民政府建】设或者住房保—障主管?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!处三万元以》上五:万元以下的罚—款::   ? (一)《未经设计《单位确认未经施工】图设计文《件审:。。查机构?重新审?。查擅自变更建筑【工程节能设计的【;,    《(,二)未按规定在施】工现场、房屋销售】现场公示《建筑工程的节能【信息的?    第》三,。十六条 《违反本?条例规?定设计?。单位有下《列行为?之,。一的:由县级以上人—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!。责令限期改正—并处二万元以上【三,万元以下的罚—款:    (【一,)未按规定在施工】图设:计文件中《编,制建筑节能专—篇的:;, ,   (二)—建筑物各围护结【构传热系数设计值】不符合节能设计标准!且不能提供合理【依据:的; ?   ?。(三)施工图设计文!件中建筑节能设【。计数据与设计建筑】。不符的    第三!十七条 违反—本条例规《定施工图设》计文件审《查,机,构,有下列?行,为之一的由》县级以上《人民:政府建设主管部门】。责令:限期改正并处一【。万元以上二万元以】下的罚?款:    (【一)对?设计:单位出?现本条例第三十六条!(一)至(三—)项所列行为—仍出具?施工图审查合格【书,的;    (二)!出具的施工图—审查:报告中节能数据同】施工:图设计文件中节【能数据不符的—。    第三十【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!定建筑节能工程施工!技术方案《未经监理《单位审查批准施【工单位?擅自施?工的由县级以上人民!政府建设主》管部门?责令改正并处三万】元以:上五万元以下—的,罚款   》 第三?十九 条违反—本条例规《定,监理单位有下—列行为之一的由县】级以上人《民政府建设主管【部门责令《限,期,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!三,万元以下《的罚款:  —  (?一)未对施》工单位编制的—建筑:节能工程施工技术】方案进?行审:查同意其进行建筑】节能工程施》工的;    (二!)施工单位不—按照施工图设—计,文件的要求施工未要!求施工单位改正或】者施工单位拒不改】正未及?时向建设单》位和工程所在地【建设主管部》门报告的; —   ?(三)对达》不到施?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!建筑工程出》具,。建筑:节能工程质》量评估报《告,的    》第四十条 违反本】。条例规?定未取得相应—等级资?质证:书,。、超出资质许可【范围从事建筑节能】检测:。活,动和建?筑能源利用效率测】评或者出具》虚假:检测结果和报告的】由县级?以上人?民政府建设主管部】门责令改正并处一万!元的罚款    第!。四十:一条 ?违反本?条,例,规定国家机关—。办公建筑《和其他公《。共建:筑的所有权人或者使!用权人未如》实报:告年度建筑能源消耗!情况:的由县级以上—人民政府《机关事务管理等相关!部门责令《限期:改正;?逾期不改正的市【、县:(区、?市)人民《政府予以通报批评 ! 第四十二条—。 负责建筑节能监】督管理相关部门【的工作人员在建筑节!。能监:督管理?工作中滥用职权、玩!忽职守、徇私舞弊的!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!级主管部门、监察机!。关依法给予处分;】构成犯罪的依法【追究刑事责任— ,。   第八章附则】。。    第四十三条! ,本条例自20—12年?。1月1日《起施行 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