银,川,市建筑节能条例【。
银川市建【。筑节能?条例于2《。011年9月28日!银川市第十》三届人民代表大【会常务委员会第26!次会议通过2011!年1:2月1日宁夏回族自!治区第?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!务委员?会第27次会—议批准现予公布自】2012年1月1】日,起施行
】第一章总则 —
第一》条 :为了加强建筑节能】管理降低能源—消耗提高《能源:利用效率建设资源】节约型和环境—友好型社《会根据?中华人民共和国节】。约能源法国务院民】用建筑?节能条例、公共【机构节能条》。例结:合本:市实:际制定本《条例
《 , ,。第二条 本条例【所称建筑《节能是指在保证建筑!使,。用功:能和室内热环境质量!的前提下降低建筑使!用过程?中,能源消耗的活动【
《第三条 市建设主】管部门负责》本市的建筑节—能监督管理工—。作
》县(区、市》)建设?主管部门负责本行】政区域内建》筑节能的监督—管理工作并接—。受市建设主管部门】的监督指导》
市住房保障!主管部门负》责市:。辖,区既有建筑节—能改造管理工—作
市—机关事务局会同有】关部门负责市属大】型公共建筑》节能管理《工,作
发展改革!、,工信、规《划,、质量技术监督、财!。政、:水务、商务、—教育、卫生》、文化、旅游—等相关?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!围内做好建》筑节能的相关工【作,
: 第四条 市【、县(?区,、,市)人民政府—。应当安排《建,。筑节能资金》建筑节能资金主【要用:于:
(一)!既有建筑围护结构】和供热系统的节【能改造; 》
, (二《)可再生《能源在建筑中的【。应用;
》 (三)建—筑节能示范工程、节!能项目的推广—;
结存的墙!改专项?基金可以用于建筑节!能和可再生能源应】用,
第五条 —鼓励农民自建住宅和!农村集中《连片建?。筑使用建《筑节能材《料采:取建筑节《能措施
第二!章一般规定
【 第?。六条 市《、县:(区、市)人民政府!编制城市详细规【划、镇详细规—划应当按照建筑节】能的要求确定建【筑的布局、形状和】。朝向:并预留利《用可:再生:能源的空间
【 , 城乡规划》主管部门在进行【规划审查时应—当就建设《项目设?计方案是否符合建筑!节能标准征求同级建!设主管部门的意见】对不符合建筑节【能标准的不》得颁发建设工程规】划许:可,证
第七条】。 新建、改》。建、扩建建设—项目实行《节,能评估和审查—制度
—新,建、改建、扩—。。建建设?项目可行性》研究报告或者—。。项目申请报告以【及建设初步设计【文件:应当设建筑节能【专篇不符合建—筑节:能要:。求,的发改委、》工信、规《划、:建设:等部门不予审批、】核准或者备》案
新—建、改建、扩建建设!。项目应当符合建【筑外墙外《保温工程防火—技术规程的要求【
第》八条 市《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!节能建设工程—材料纳入本市建设工!程材料的《推广:、限制、禁止—使用目?录,进行管理
【 建设、设》。计、监理和》施工单位不得在建】筑,活动中使《用列入?国家、自治区和【本市禁止使用—目录的?技术、工艺、—材料:、设备 《
新建建筑禁止!使用实心黏土砖新】建框架结构》建筑填充《墙禁止?使用黏土制》品
第九条 !国家机关办公—建筑和单《。体,建筑面积2万平方】米以上的公共建【。筑、:建筑节能示范工程】、绿色建筑示范【工程的所《有权:人或:者使用权人》应当对建筑的—能源利用效率进【行测评和标识并将测!评结果予以公示【接受社会监督
】 鼓励其他—建筑进行《能源利用效率—测评和标识
!第十条? 从事建筑节能检测!和,建筑能源利》用效率测评的机【构,必须具备国家规定】的相关资质及专业】人员、?检测设备等条件【在其:资,。。质许可?。的范围?内从事?。建筑节能检测和建筑!能源利用效率测评】活动并对其出具的检!测结果负《。责
第十一】条 :新,建房屋的供》热系统应当符—合建筑节能》标准室内采暖系统必!须安装热计》量和温度调控装置实!行分户计《量、温度调控—
: 既有建筑—未实:行建:筑,节能和分户控制的应!当对供热系统进行分!户,计量、温《。度调控?改造
第十—二条 建设、—设计、施工》图审查、施工—、监理等《单位:违反本条《例规定的建设—主,管部门应《将其行为《记,入不良行为记—录并予以《公示
第三章!新建建?筑,节能
第十】三条 设计单位【、施工单位、工【程,监理单位及其—注册执业《人,员应当按《。照,建筑节能标准进行】。设计、施工、监理 !
第十四条【 建设单位不得明示!或者暗示设计、监理!、施工单位》违反建筑节能—标准进行《设计、监理、施工;!。。建设单位不得明【示,或者暗?示施工?单,位使用不符合施【工图设计《文件要求的墙—体材料、保温材料】、,门窗、采暖》制冷系统和照明【设备 ?
按照合同【约定:由建:。设单:位采购墙《体材:料、保温《材,料、门窗、》采暖制冷系统—和,照明设备的建—设单位应当》保,证,其符合施工图设计】文件要求 》
?第,十五条 设计单【。位应当按照建—筑节能标准和技术】规范进?行设:计初步?。设计和施《工图:设计应当按国—家有关规《定编:制建筑节《能设:计专篇和工程项【目热:工计算书 》
, 建筑《节能设计专篇包【括墙体材料、—保温材料、楼—盖材料、门》窗、采暖制冷系【统,、照明设《备和:遮阳:、通风设施》等内容
第十!六条 施工图—设,计文件审查》机构应当按》照建筑节能标—准对施工图设—计文件?进行审查;经审【。。查,。不符合建筑节能标】准的施工图设计文】件,审查机构不得出具审!查合:格报:告建设主《管部门不得予以备】案不:得颁发建《设工程施工许可证】
? ,建设单?。位,应,当根据审查通过【的,施工图设计文件【在施工现场公示建】筑节能?。工程:的节能性能、节【能措施和保护要求等!节能信息建》。筑节能信息公示内】容必须客观真实不】得,弄虚作?假
第—十七条 经审—查合格的施工图设】计文件不得擅—自变更;确》需变:更的:应当按照施工图设计!文件审查程序重【新审查
【第十八条 监—理单:位应:当,按照审?查合:格的施工图设—计文:件和建筑节》能标:准实施监理墙体、屋!面保温工《程,施工时监《理工程师应当按照】工程监理规范的要】求采:取旁:站、巡视和平—行检验等《形式实施监理
! 监理?单位:发现施工《单位不按照建筑【节能标准及》审查合格的》施工图?设计文件施》工的应当要求施工单!位改正;施》工,。单,位拒不改的应当【及时向建设单位和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!部门报告 》
未经监—理工:程师签字《墙体材料、保—温材料?、门窗、采暖制冷】系统和?照,明设备不《得在建?筑上使用或者安【装施工单位不得【。。进行:下一道?工序的施工
【 :第十九条 施工单位!应当严格按照建【筑节能?标准和施工图设【计文件组织施工【;对:进入施工现场—的建筑节能材—料、设备进行查【验并按照规定的复】检项目?。进行复检复检应【。当在建设单位或者】监理单位监督—下进行现场取—样送检?;经检测不符合建筑!节能:。标准和施《工,图设计文件》要,求,的不得使用》
第二十条】 建筑节能分部各分!项工程完《工后建设单位应当】及时验收;对—不符合?建筑节能《标准和施工图设计】文件:要,求的应当责成施工】单位改正 》
: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!竣工后建设单位【应,当组织建筑》节能专项验收建筑】节能专项《验收实行备案—制度未经验收备【案的建设项目建设】单位不?得组织?工程竣工验收
】 第二《十一条 《房,地产开发《企业或者房地—产经纪机构销售【房屋应当在销—售现场公示》所售房屋的能—源消耗指标、节能】措施和保护要求【、保:。温隔热工程保修【期等信息并在—房屋:买,卖合同和住宅—质量保证《书、住宅使用说【明书中载明并对其】真实性负责 —
第二?十二条? 建:筑保温工程》的最低保修期限【为五年当事人—约定期限多》于五年的从其约定】建筑保温工程的保修!期自竣工验》收,合格之日起计算
! :第四章既有建筑节】能 :
?第二十三条》 既有建《筑,。节能改造应当—遵,。循下列原则:
】 (一《),技术可行经济合【理; ?
(二》)建:筑围护结构改造应】当与用能系》。统改造同步进行【;,
(三)符】合建:筑,节能标准要求;(四!)确保结构安全不影!响建筑使用功能
! 本条例所称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是!指,对,不,符合建筑《节能标准的既有【。建筑的围护结构【、,。供热系统、采—暖制冷系统、照【。明设:备和热?水供应设《施,等实施节能改—造的活动
第!二十:四条: 市、县(区、【市)人民政府—应当根据本》地实际有计划地实】施既有建筑》节能改造
【 市住?房,保障主管《部门、县《(,市,)负责住房保障的】部门:应当对本辖区内既】有建筑的建设年【代、结?构形式、用能—。系统:、能源消耗指标【、,寿命周期等组织调】查统计和分析制定既!有建筑?节能改造计划—明确节能改造的目标!、范围和要》求报本级人民政府】批准后组织实施
! 第?。二十五条 既有【建筑在改《建,、扩建或《者进行围护结—构装:饰装修、用能系统】更新时应当同步实施!建筑节能改造—达到建筑节能—标准
既【有建筑的供热—、制冷系《统节能改造和—围,。护结构节《能改造应当同—步进行
【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】应当优先选择太阳能!等可再生《能源
第二—十六条 对实行集】中供热的建》筑进行节能》改造应当安装供热】系统调控装置、室】内温度调控装置和】用热计?量装置;《对,。公共建筑《进行节?。能改造还《应,当,安装用电分项计量】。装置
—第,五章可?再,生能源利用》
第二十【七条 鼓励》和扶持建筑项目采】。用,太阳:能、浅?层地:能、风能、生物【。质能等可再》生能源
》。 既有建筑的【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!人,使用太阳能、浅【层地:能等可?再生能源物》业服务?单,位和建筑管理单【。。位应当为其》安装设备、设—施,提供便利条件但不】得影响?建筑:物结:构安全和正常—。使用功能
】第二十?八条 对具备可再生!能源利用条件的【建筑:工,程建设单位应当根】据建筑项目所在地】的实际情况优—先选择?太阳能、《浅层地能等可再生】。能源用?于采暖、制冷、照】明和热水供应等建】设可再生能源利用】设施应当与建筑主体!。工程同步设计—、,同步施工、》同步验收
【 政府投资新建的】。公共建筑应当—应用一种以上—可,再生能?源
《 第二十九条 【新建居?住建筑和有集中热水!。需求的医院、学校、!宾馆等建设单—位,。。应,当采用太阳能热【水系统与《建筑一体化》技术设?计并按照相》关,规定和技《术标:准配置?太阳能热水系统对因!规划、技《术等原?因不:。能采用太阳能热水】系统:的应当由规划—。、建设主管部—门审核认定》并向社会公》布
对具备—条件的建筑》鼓励:建设单位使用—。太阳能光伏发电与建!。筑一体化《技术:
第六章【建筑用能系统运行】节能
第三十!条 建筑物所有权】人或者使用权人应当!保证建筑用能—系统的正常运行不得!损坏建?筑外:墙、屋面、外窗等围!护结:构和供?热、制冷、供水【、供气?。、供电?管,网等用能系统
】 , 第三十一条— 市、县(区、市)!。机关事?务管理部《门应当会同住—。房保障、建设、商务!、教育?、卫生、文化等【相关部门加》强对:既有公共《建筑的运行节能【管,理开:展以下工作:—
? (一?),建立:和完:善国:家机关办公建筑和】大型公共建筑的【运行节?能,监督体系;
!(,二):制定:公共建筑用能设备运!。行标准以及采暖、】制冷、热水供应、】照明:能耗统计制度—;
》(三)对采》用空:调采暖、制冷的公】共建筑实行室内【温度控制制度—;
(—四)制定国家机【关办公建筑和—大型公共建筑的【单位能耗限额—;
(—五,)建立国《。家机关办公建筑【和大型公共建筑【的能源审计、能效公!示制度?
第三十【二条: 市住房保》。障主管部《门,、县(市)负责【住,房保障的《部门应当对本—行,政区域内供》热单位的能源消耗】情况进行调查统计】和分析并制》。定供热单位能源消】耗,指标:;对超过能》源消耗指标的—应当要求供》。。热单位制定相—应的改进措》施并:监督实施
第!三十三条 供热【单位:应,当保证?供热系统的运行符合!建筑节能标》准
供《热单位?应当对热源、热网、!换热站及《建筑物(热力入【口)供热量进行【计量和统计并报告城!市供热管理》机构: ,
第七》章,法律责任
【 第三十四条 【建设、设计》、施工?图,设计文件审查—、施工、监》理等单位《违反本条例规定【法,律,、行政法《规已有行《政处罚的从其规定 !
第三十五条】 违反本条例规定】建设单?位有:下列行为《之一的由县级以上】人民政府建设—或者住?房保障主《管,部,门责令限《期改正?并处三万元》以上五万元》。以下的?罚款:
(一!)未经设计》单位确认《未经施工图设计文】件审查机构》重新审?查擅自变《。更建筑工《程节能设计的;【
《(二)未按规定在】施工现?场、:房屋销售现》场公示建筑工程的节!能信息的
】第三十六条 违反】本,条例:。规定设计单位—有下列行为之—一的由县《级以上人《民政府?建设主管《部,门责令限期改正【并处:。二万元以上三万元】以下的罚款:—
(一)未】按规:定在施工图设计文】。。件中编?制建筑节《能专篇的;
】 ,(二)建筑物各围护!。结,构传热系数》设,计值不符合节能设计!标准且不能提—供合理依据》的;
》 (三)施工—图设计文《件中建筑节能设【计数据?与设:计建筑不符的
】 第三十七条 违!反本条例《规,定施工图设计文件审!查机构?有下列?行为:之一的由县级以【上人民政府建—设,主管部门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一!万元以上二万—元以下的罚款: 】
(一)对【设计单位《出现本条例第三【十六条(《一)至(三)项所】列行为仍出具—施工图审查合—格书:的;
(二】)出:具的施工《图审查报告》中节:能数据同施工图【设计文?件中节?能数据不符的
】 第三十》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!定建筑节能工程施工!。技术方案未经—监,理单位审《查批准施工》单位擅自施工的【由县级以上人民【政府建?设主管部门》责令改?正并处三万元—。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!款
第—三十九 条违反【本,条例规定监理单【位有下?列行为之《一的由县级以—上人:民政府建设主—管部门责令》限期改正并处一万元!以上三万元》以下的罚款: 【
, (一)》未对施?工单:位编:制的建筑节能工程施!工技术方案进行审查!同意其进行建—筑节能工程施工【。的; ?
: (二)施工单位不!按,照施工图设计文件的!要求:施工未要求施工【单位改正《或者施工单》位拒不改《正未及时向》建设单位和工—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!门报:告的;
— (三)对》达,不到施?工图设计文件要【求的建筑《工,程,出具建筑节能工程质!量评估报告的 【
第四十—条,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!取得相?应,等级资质证书、【。超出资?质许可范围从事建】筑节能检测活动【和建筑能源利用效】率测评或《者出具虚《假检测?结果和报告的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!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!。正并处一《。万,元的罚款《
第四—十,一条 违反》本条例规定国—家机关办公建筑和】其他公共建》筑的所有权人或者使!用权人?未如实报告年度建筑!能,源消耗?情,况的由县《级以上人民政府【机关事?务管理等《相关部?门责令限期改正;】逾期不改《正的:市、县(区、市)】人民:政府予?以通:。报批评
第四十】二条 负责建筑【节能监督管理相【关部门的工》。作人员在建筑节【能监督管理工作中】滥用职权、》玩,忽职守、徇》私舞弊的由其所【在单位或者上级【主管部门《、监察机关依法给予!处分;构《成犯罪的《依法追究《刑事责任
【 第八章附则—。
: 第四十三条 】本条例自2012】年1月1日起—施行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