银川市建筑节—能条例
银川】市,建筑节?能条例于《201?1,年9:。月28日银》川市第?十三届人民代—表大会常务》委员会第26次会议!通过2011年【1,2月1日宁》夏回族自《治区第十届》人民:代表大会常》。务委员会第27次】会议:批准现予公布自20!12:年1月1日起施【行
《 第一章总则
! 第一条》 为了加强建筑【节能管理降低能源消!耗提高能源》利用效率建设资源节!约型和环境》友好型社会根据【中华:人,民,共和国?节约能源法国务【院民用建筑节—能条例?、公共机《构节能条例结合本市!实际制?定本条例《
第二—条 :本条例所《称建筑节能》是指在保证建—筑,使用功能和室内热环!境质量的前提下【降低建筑使用—过程中能源消耗的活!动
第三条】 市建?设主:管部门负责本—市的建筑节能—监督:管理工作 》
县(区、【市)建?设,主管部门负责—本行政区《。域内建筑节能的监】督管理工《作并接?受,市建设主管》部门的监督指导
! 市住房保—障主管?部门:负责市辖区》既有建筑节能改【造,管,理工作 《
市机关事务局!会,同有关部门负责市】属大型公共建—筑节:能管理工作
!发展改革、工信【、规划、《质量技术监督、【财政、水务、商务、!教育、卫生、文【。化、旅?游等相关部门在各】自的职责范围—内做好建筑节—能的:相关工作
】第,四条: 市、县(区—、,市):人民政府应当安排建!筑节能?资金建筑节能资金】主要用于:
!(一)既有》建筑围护结》构和供热系统的【节能改造《;
》(二)可再》生能源在建筑中的】应用;
— (三)建筑—节能示范《工程、节《能项目?的推广; 》
: 结存的《墙改专项基金—可以用于《建筑节能《和可再生能》源应用
》第五条 鼓励农民】自建住宅和农—村集中连片建—筑使用?建筑节能材料采取】建筑节能措施
! 第二章一般规定】
第六条 】市、县(区、市)】人民政府编制城市】详细规划、镇详细】规划:应当按?照建筑节能的要求确!定,建筑的布局、形状】和朝向并预留利用可!再生能源《的空:间
》城乡规划《主管:。部,门在进行规划审【查时应当《就建设项目设—。计方:案是否符《合建筑节能标准征】求同级建设》主管部门的意见对】不符:合,建筑节能标准的不】得颁发建设工程规划!许可证?
第》七条 新建》、改建、扩建—建设项目实行节能评!估和审查制度
】 新建、改建【、扩建建设项—目可:。行性研究报》。告或者项目》申请报告以及建【。设,。。初步设计文件—应当设建筑节—能专篇不《符合建筑节能—要求的发《改委:、工信、规划、建】设等部门不》予审批?。、核:准或者备《案,
新建、改】建、扩?建建设项目应当符合!建筑外墙外》保温工程防火技术】规程的要求 —
第八条 市建!设主管部《门应当将《节能建?设工程材料》纳入本市建》设工程材《料,。的推广、限制、【禁止使用目录进【行管理
【建设、?设计、监理和施【工,单位不得在》建筑:活动中使《用列入国家、自【治,区和:本市禁止使用目【录的技术《、工艺、《材料、设备 —
?新建建筑禁止使用】实心黏土砖新建框】架结构建筑填充【墙禁止使用黏土【制品
》 ,第,九条 国家》机,关办公建筑》和单:体建筑?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!的,公共建筑、建筑节能!示,范工程、绿色建筑】示范工程的所有权】人或者使用权—人应当?对建筑的能源利用效!率进行测评和—标识并将测评结果予!以公示?。接受社会监》督
鼓励其】他建筑进行能—源利用?效,。率测评和标识
! 第十条 从—事建:筑节能检测和—建筑能源利用—效率测?评的:机,构必须具备国—家规定的相关—资质及专业人员、】检测设备等条—件在其资质》许可的?范围内从事建筑节能!检测和建《筑能源利用效—率测:评,活动并对其出具的检!测结果负责》
第十一条】 新建?房屋的供《热,系统应当符合建筑】节能标准《室内采暖系统—。必须安?装热计量《和,。温度调控《装置:实行分户计量—、温度调控
【 既有《建筑未?实行建筑节能和分】户控制的应》当对供热系统进【。行分户计量、—。温度调控改造
第!十二条? 建设、设计、施工!图,。审,查、施工《、监:理,等单位违反》本,条例规?定的建设主管部门】应将其行为》记入不良行为记【录并予以公示
! 第三章新建—建,筑节能? ,
第十三条【 设计单位、—。。施工单?位、工程监理单【位及:其注册执业人员应当!按照:建筑节?能标准进行设计【、施工、监理
】 第十四条— 建设?单,位不得明《示或者暗《示设计、监》理、施工单位违反建!筑,。节能标准进行设计】、监理、施工;建】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!暗,示施:工单位使用不符合施!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!墙体材料、》保温材料、门窗、】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!设备
—按照合同约定—由建设单《位采购?墙体材?料、保?温材料、门窗、采暖!制冷系统和照明设】备的建?设单位应当保证其符!合施工图《设计文件要求
! 第十五条 设【计单位应当按照【建筑节?能标准和技术—规范进行《设计初?步设:计和施工《。图设:计,应,当按国家有关规定】编制建筑节能设计】专,篇和工程项目热工计!。算书
建筑】节能:设计专?篇包括墙《体材料、《保,温,材料:。、楼盖材料、门窗】、,采暖制冷系》统、照明设备—和遮阳、通风—设,施等内容 》
第十六条 】。施,工图设计文件审【查机构应当》按照建筑《节能标准对》施工图?设计文?件进行审查;经审】查不符合《建筑节能标》准的施?工图设计《文件审查机》构,不得出具审查合格报!告建设主管部门不】得予以备《案不得颁发建—设,工程施工许》可证 ?
建设》单位:应当根据《审查通?过的施工图》。设计文件在施工现场!公示建?筑节能工程的—。节能性能、》节能措施和保护要求!等节能信息建筑节】能信息公示内容必须!客,观真实不《得弄虚?作假
第【。。十七条 经》审查合格的施工【图设计文件不—得擅自变更;确需】变更的应当》按照施?。工图设计文》件审查程序重新审】查,
《第十八条《 监理?单位应当按照—审查合格的施—工图设计文》件,。。和建:筑节能标《准实施监《理墙体、屋面保温】工程施工《时监理工程师应【当按照工程》监理规范的要—求,采取旁站、巡视【和平行?。检验等形式实施监理!。
监》理单位发现施工【单位不按照建筑【节能标准及》审查合格的》施工图设计文件施】工,。的应当?要求施工单》位改正;《施工单位拒》不,改的应当及时—向,建设单?位和工程所在—地建设?主管部?门报告
【未经监理工程师【签字墙体材料—、,保温材料、门窗、采!暖,制,。冷系统和照明—设备不得在建筑上】使用或者安装施工】单位不得进》。行下一道工》序的施?工
第十九】条 施工单位应当严!格按照建筑节能标】准和施工图设计文件!组织施工;》对进:入施工现场的建筑】节能:。材料、设备进行查验!并按照?规定的复检项目进】行复检复检》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!监理单位监》督下进行现场取样】送,。检;经检测不符【合建:筑节:能标准和施工图设】计文件要求的—不得使用
【 第二十《条 建筑《节能分部各分项【工程完工后》建设:单位应当及》时验收;对不符合建!筑节能标《。准和施工图设计【文件要求的应当【责成:施工单位《改正
—建筑节能分部工【。程竣工后建设单位】应当组织建》筑节能专项验—收,建筑节能专项—验收:实行备案制》度,未,经验收备案的建设项!目建设单位不得【组织工程《竣工:验收 ?。
第二十一条 !房地:。产开发企业》。或者房地《产经:。纪机构销《售房屋应当在销售现!场公示所售房屋的】能源消耗指标、节】能措施和保护要求】、,保温:隔热工?程保修期《等信:息并在房屋买—卖合同?和住宅质量保证【书、:住宅使用《说,明,书中载明并对其真】实性负责
—第二十二《条 :建筑保温工程的最】低保修期《限,为五年当事人约【定期限多于五—年的从其约定建筑】保温工程的保修期自!竣工验收《。合格之日起计算【
第四—章既有建筑节—能
》第,二,十三条 既有建【筑节能改《造应当遵循下列【原则:
(一!)技术可行经济合】理;
—(二:)建:筑围护结构》。改造应?当与用能系统改【造同步进行; 【
(三)符合建!筑节能标《准,要求;(四)确【保结构安全不影响】建筑使用功能 【
本条例—所称既有《建筑节能改造—是,指,对不符?合建:筑节能标准的既有建!筑的围护《结构、供热》。系统、采暖制—冷系:统,、照:明设备?和热水供应设施【等,实施节能改造—的活动
》 第二十四—条 市、县(—区、:市)人民政府—应当根据本地—实际有?。计,划地实施既》有建筑节能改—造
》市住房保障主管部】门、县(市)负【责住房保障的部【门应当对《本辖区内既有建【。筑的:建设年代、》结构形式、用—能系统、能源—消耗指标、寿命【周期等组织调查【统计和分析制—定既有建筑》节能改?造,计划明确节能—改造的目标》、范围和要》求报本级人民政【。。府批准?后,。组,。织实施 《
第二十五条】 既:。有建筑?在改建、扩建或者】。进,行围护结构装饰装修!、用能系《统更新时应当—同步实施建》筑节:能改造达《到建筑节能标—。准
既有建筑!的供热、制冷系统节!能改造和围护结构】节能改造应当—。同步进?行,
《既有建筑节能—改造应当优先选择太!阳能等可再生能源】
第二《十六条 对实行【集中供?热的建筑进》行节能?改造应当安》。装供热系统调控装】置、室内温度调【控装置和《用热计量装》置;对?公共建筑进行节能改!造还应当安装—用电分?项计量装《置
第—五章可再生能源利用!
第二十七条! 鼓励?和扶持?建筑项目《。采用太阳《能、:浅层:地能、风能》、生物质能等可再生!能,源
既—有建筑的所有权【人或者?使用权人《使用太阳能、浅层地!能等可再生》能源物?业服务单位》和建筑管理单位应当!为其:。安装:设备、设施》提供便利条件但不得!影响建筑物》结构安?全和正常使》用功能
第】。二十八条 对具【备可再生能源利用条!件的建筑工》程建设单《位应当根据建筑【项目所在地的—实际情况优》。先选择太阳能、【浅层地能等可再生能!源用:于,采暖、制冷、照明和!。热水供应等建—。设可再生能源—利,用设施应当与建筑主!体工程同步设计、同!。。步施工、同步验收】
政府—投资新建的公共【建筑应当应用一种】以,上可再生能源 【
第二》十九条 新》。建居住建筑和—有集中?热水需求的》医院:、学:。校、:宾馆等建设单—位应当采用太阳能】热水系?统与建筑一》体化技术设计—并按照相关》规定和技术标—。准,配,置太阳能热水系统对!因规划、技术等原】因不能采用太阳能】热水:系统的应当由—规划、建设主管部】门审核认定并向社会!公布
对具备【。条件的建筑鼓励建】设单位使用太阳【能光伏发电与建筑】一体化技《术
第六章】建筑用能系》统,运行节能
】第三十条 》建筑物所有权人或】者使用?权人应当保证建【筑用能系《统的正常运行不得损!坏建筑?外墙、屋《。面、外窗等》围护结构和》供热、?制冷:。、供水、供气—、供电管网等用【能系统
第三!十一条 市、县(】区、市)机关—事务管理部门—应当会同住房保障】。、建设、《商务、教育》、卫生、文》化,等,相关部门加》强对既有公共建【筑的运?行节能管理》开展以下工作:
! (一《)建立和完善国【。家机:关办公建筑和大【型公共建《筑的运行《节能监督体系; 】
(《二)制定公共建【筑用能设备》运行标?准以及采《暖、制?冷、热水供应、照】明能耗统计制度;】。 ,
(三》)对采用空调采暖、!制冷的公共建筑实】行室内温度》。控制制度;》
《(四)制定国家机】关,办公:建筑和大型公共【建筑的单位能耗限】额;
(【五)建立国家机【。关办公建筑》和大型公共建筑的】能源审计、》能效公示制度
! 第三十《二条 市住房保障主!管部门、县》(市)?负责住房保障的【部,。门应当对《本,。行政:区域内?供热单?位的能源《消耗情况进行—调查统计和分析并】制定供热单》。位能源消耗指标;对!超过能源消耗—指标的应《当要求供热单位制】定相应的改进措施并!监督:实,施,
第三—。十三条 供热单位】应当:保证供热系统的运行!符合建筑《节能:标准
供热单位】应当对热源、—热,。网、换热站及—建,筑物(?热力入口)供热量进!行,计量:和统计并报告城【市供热管理机构
! 第七章法律责任!
《第三十?。四条 建设、设计、!施工图设《计文件审《查、施工、监理等单!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法!律、行政法》规已有行政处—。罚的:从,其规定
— 第三十《。五条 违反》本条例规定建设单】位,有下列行为之一【。的由县级《以上人民政府建【设或者住《房保障主管部门【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三!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!的罚款: 》
(一)—未经设?计单位确认》未,经施:工图:设计文件审查机【构重:新审查擅自变更建筑!工程节能设计的; !
(二)未按】规定在施《工现场、《房屋销?售现场?。公,示建筑工程的节【能信息的 》
第三》十六条 违反本条】例规定设计单位有下!列行为之一》的由县级《以上人民政》府,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!期改正并处二万元以!上三万元以》下的罚款: —
, (一《)未按规定》在施工图《设计:文件:。中编制建筑节能专】篇的;
(二!)建筑物各围护结构!传热系数设计值不符!合节:。能设计标准且—不能提供合理依据的!;
(三【)施:工图设计文件—中,建筑节能设计数【据与:。设计建?筑不符的《
第三—十七条 违反本【条例规定施工图【。设计文件审查—。机构有?下列行为之一的【由县级以上人—民政府?建设主管部门责【令限期?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!。二,万,元以下的罚款:
! (?一)对设计单位【出现本条例第—三十六条(》一)至(三)—项所列行为仍出具】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的!;
》(二)出具的施工】图审查报告中节能数!据同:施工图设计文件【中节能数据不符的】
? ,。第,三十八条 违反本】条例规定建》筑节能工程》。施工:技术方案未经监理单!位审查批准施—工,单位擅自施》工的由县级以上【人民政府建设主管】部门责令改》正并处三万元以【上五:万元以下的》。罚款
第【三十九 条违反本条!例规:定监理单位有下【列行为之一的由县】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!主管部门责令限期】改正并处一万元【以上三万元》以下的罚款: 【
,。 (一)未对施工!单位编制的建筑节】能工程施工技术方案!进行审查同意—其进行?建筑节能工程施工】的;:
(二—)施工单位不—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!的,要求施工未要求施】。工单位改《正,或,者,施工单位拒不改正未!。及时向建设单—位和工程所在地【建设主管部门报【。告的;?
(三)对】达不到?施工:图设计文件要求的】建筑工程出具—建筑节能工程质【量评估报《告的
《 第四十条 【违反本条例》规定:未取得相应等级【资质证书、超出【资,质许:可范围从事建筑节能!。检测活动和建筑能源!利用效率《测评或者出具虚假】检测结果和报告的】由县级以《上人民政府建设【主管部门《责令改正并处一万】元的罚款
— 第四十一—条 违反本》条例规定国家机【关办公建筑》和其他?公,共建筑的所有权【人或者使用权—人未如实报告年度】建筑能源消耗情况的!由县级以上》人民政?府机关事务管理等相!关部门责令限期改】正;逾期不》改正的市、县—(,区、市)《人民:政府予以《通报批评《
第四十二条 负!责建筑节能监督【管,理相关部门》的工作人员在建筑】节能监?督管:理工作中《滥用职?权、玩忽职》守、徇私舞弊的由】。。其,所在单位或者上级】主管部门、监察【机,关依:。法给予处分;构成犯!罪,的依法?追究:刑事责?任
第—。八章附则 》
?第,四十:三条 ?本条:例自2?01:2年1月1日—起施行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