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疆维?吾尔自治《区公路建设工程【材料质量管理制【度(试行)
第一章!总则
第一条 为规!范自治区《公路建设工程原材】料、产品的质—量管理工作建—立合格工程》原材料、产品—信息管?理目录创造公—平竞:争环:境引导工《程,材料:市场健康发》展根据?中华人?民共和国《产品质量法、国务】院,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!例、:交通运?输部:交通运输产品质量】行业监督抽查管【理办法(《试行:)等规定结合—自治区实《际制定本制》度
第二条 —本制:度所称公路建设【工程材料(以下简】称工程材料)—包括工?程建设中使用的自】采材料外购原材料】、,半成品及成品结【构构件等《与工:。程质量和结构安【全密:切相关?的材料、产》品
第三《条 凡自治区行【。。政区域内从事公路建!设、设计、施—工、监理、试验检测!单位以及提供工【。程材料的企业—均应遵守本制度规】定
第四条 对进入!。自治区公《路建设市场的—工,程材料生产企—业实行工程合—格,材料信息《管理制?度即工程材料在进入!。工程建设《市场之前生产—厂家提供相关—工程材料《信息交通运》。输主管?部门建立《工程材料信》息管理?目录自治区公路工程!质量监督局负责自】治区国道、省道及边!防公路建《设项目的工》程材料信息管—理和信息发布—工作各地州市交【通,运输主管部》门或交通运输—。主管部门委托相应】。机构负?责本行政区域内【。县乡公路《。。和所属专用公路建设!项,目的工程材》料信息管理和信【息发布工作》
第二?章质:量管:理职责
《第五条 各—级交通运输主管【部,门按:照有关规定》负,责本行政区》域内公路工程质【量监督管理工作【。建立工程材料质量管!理制度负责》组织调查处理有【关,使用不?合格工?程材料等《违规事件组织调【查因使用不合—。格工程材料而引发】。的质量责任事故
各!地州(市《)交通运输》主管部门《应认真执行上级【部门有?关,工程材料方面的管】理,要求将本《行政区?域内所?管辖公路项》目工程材料管理情】况及不合格》材料信息上报至【自治区?公路工程质量监督】局
第六条 【各级公路工程质量监!督机:构受当?地,交通运输《主,。管部:门委托具《体,实施对公路建—设工程质量》监,督管理对工》程材料质量负—责监督尚未设置【公路工程质量—监督机构的由本【级,交通运输《主管:部门按照规定—具体实施对本行政】区域内的公路建设】项目的工程》质,量监督管《理
(一)对—工程材料《质量进行监督抽【检和信息收集—发布工作《并配合上级交通【运输主?管部门组织的工程】材料监督工作
【(二)必要》时组织?。或委托?相关检验机构按【照,有关规定对工程【材料进行抽样、【检验
(三》)受理投诉举报依】照规:定对违规使用工【程材料的单位进行】处,罚
(四)建立新】。疆公:路建设工《程材料信《息登记?目录实行《违规行为《记录、投诉举—报和:过错追究制度—将公路建《设项目中不合格【的工程材料生—产单位、销》售商:列入“黑名单”并】在自治区公路建设】领域公布
第七【条 工程建设单位!的,工程材?料质量管理负—有以下责任
(一】)建立工程材料【质,量管理制度明确管】理,责任对?工程材料质量—进行抽检及时上报项!目工程材料质量【信息
(二)在【招标文?件和施工合同中明】确工程材料》质量:标准:
(三)监督清场】不合格的《工程材?料,并对施工、监理【单位的违规行为【按合同约定进—行处:理
(?。四,)建设?。单位不得《指定、推销工程材料!对于合同约定由建设!单位采购的大宗或特!殊材料应严》格按照?规定公?开采购
(五)【法律法?规和合同规》定的:其,它有关工程材料管理!的职责?
第八条 工程!设计单位在设—计中应优《先选用常规通用的】工程材料注明所设计!材料的规格、性能及!技术标准不》。得指:定品牌、生产—。厂家或者销售—商
第九条 工!程,监理单位《按照监理服务合【同、监理规范和【相关文件要求对工程!。材料质量管理—负有以下责》任
(一)审查【拟采购工程材料是】否纳入?信息管?理,健全工程材料进场】报验程序《和抽检制《度对进场工程材料及!。。时进行跟踪检查【和验证
《(二)按监理合【同规定频率对—进场工程材料进行】抽,检,将不合?格的工程《材料应?及时清场并上报【建设单?位
(三)工程材料!进场前应按以下基】本要求审《查
:1.依?照法律、法》规规定经营工程【材料:需,要取得?的许可证照或者【需,要的资格认证
2】。.持有符合》国家法定条件或【交,通,行业规定条》件的:检验机构开》。具的产品质量检验合!格证明
《3.工程《材料生产标准应符】合国家、行业标准或!设计文件要求—提供产品应当具备】规定的使用性—能,
,。4.材料《纳入信息《管理的证《明材料
5.生【产单位提供》。的自检报告
6.工!程材:料上或其包装上【的标识应完整、规】范标有材《料名称、生产—厂名和厂址》根据产品的特点【和使用要求需要【标明产品规格—、等级?所,含主要?成份名称和含量的】应予以标《明
7.对有使【用时间限制的工程】材料应当在显著位置!。清晰地标明生产【日期和安全》使用期或者失—效,日期
(《四)法律《法,规和合同规定—的,其它有关《工程材料管理—的,。职责
》。第十条 施—。工单位对所用工【程,材料的质《量负以下责任
(】一)严格执行进货验!。收,制度审验销售商的经!营资格;《验明工程材》料合格证明和标识】;建立?进货、使用》台账如实记录—工程材料名》称、规格、》数量、供货商和【联系方式、进货时】间及其使用》工程:部,位、时?间等内容《
(:。二)持?有所购?材,料生产企业》提供的?符合法定条》件检验?机构:出具的检《验报告或者由生产企!业签字、盖章的【检验报告《复,印件(按照生产批】次);
《(三)应《选,。购已纳入信息管理、!品质优?良的工?程材料不得购—买无质量检验报【。告的工程材》料
(?四)按照交通建【设相关规《范、标?准规定的频率对进场!工程材料《进行自检或送检【并及:时上报工程材料【质量信息
》(五)法律法规【和合同规定的其它有!关工程材《料,管理的职责
第十一!条 生产商》。。应对其销售的—工程材料质量负责】。销售的工程》材料须满足本制度第!。九条第(三)项【规定
已纳入信息管!理的:材料生产厂》家须及时将其产品在!自治区公路建设【项目中的使用信【息(签订供货—合,同三天内)录入公路!材料管理系统
第十!二条 检验机构】出具的工程材料检】验报告应数据真实】、准确、结》论科学并对》。检验:报告负法《律责任?
第三章工程材【料信息管理》
第十三条 —根据自治区公路工程!。质量实际情况工程】材料:信息目录实行—。动态:管理新疆《公路建设工程材料】信息管理范围见【附件一
《第十四条 》 工程材料信息管理!要求:
,(一:。)基本要求
1【.,材料生产企业应具】有相应资质》其,。产品生产应符—合国:家产业政《策,要求的生产规模
】2. 生产企业必】须,依据产品标准—进行:生产:其产品?符合国?家、行业《、,地方或质《量,技术监督局》备案的企业标准
】3. 满《。。足本制?度第:九条第(三)—项规:定的要求
4.国】外进口产品在中国销!售的境?内应设有办》事或代理机构—并对其提供的—。产品质量负责另【需持有境外生产企业!的,营业执照证明文件、!授,权委托书
(二)】工程自采《材料应满足》以下要求
1.【。工,程自采?材料生产用》原料应符合规范、】设计等相关要求【
,2.满足工程—所需要的生产—规模
3.》碎石生产工艺条件满!足,:,。高速:公路和一级公路采用!四级破碎工艺二级】及以下公路采用三】级破碎工艺破碎生产!线应配备整形设备和!除尘设备
4.【配,备必要的试验—检测设备和人—员对每?批产品进行抽—检
第十五》。条 工程《。材料生产厂家凡【不满足第《十四条或出现以下】情况的?。不纳:入信息管理目录
(!一,)不符合《国,家有关技术经济【政策或工程建设【强制性标准规定的】
,(二)工程材—料生产厂家提供的】资料、内容不—齐全或不真实的
(!三)近一年内被国】。家或:行业监督抽检通报不!合格的产《品
(四)生—产条件不满足相关要!求的
第十六条 工!程材料信息》管理的有效期为【3年:但工:程,自,采,材料信息管理—期限为信息发布【日期到所《用工程?项目完工止
第【十七条 工程材料生!。。产厂家应当向信【息管理和《发布单位提供以下】主要:。资料:
(一)《公路工程材料信息表!
(二)《。工商营业执照—、,企业组织《机构代码副本 【
(三)公路工【。程检:测机构出《具,的产品检测合—格证:明(公路试验检测】机构:。无此试验参数—时可由具备》相应:检测能?力,的其它检测》机构出具产品检测】合格证明)
(四)!产品质量保证书【
(五)生产许可证!(纳入国家》生产许可管》理范围的材料—)
(六《)没有国家、行业】标准的产品提—。供相应的企业标【准
工程自采材【料,还应提交《以下资料
(一)生!产单位的质量、【安全保证体系资料】。和质量检《。验设备?清单
(二)现场】生产工?艺文件
(三)安】全生产许可证
(】四,)岩性分析报告(】仅碎石提供》)
第十八》。条, 工程材料信息管】理部门对工程材料】生,产厂家提供的资【料进行?审查属于《现场:生产:的碎石材《料还须由信息管理】单位派出人》员到生产《现场复核提》交信息符合》要,。求后予以发》布
第十九条— 已纳入信息管】理的工程《材料:生产企业发生信【息变更的《应及时到信》。息管理?单,位办理相应内—容的变?更手续
第四【章工程材料抽检与】检验
?第二十条 》工程材料的抽样、样!品管理、检验应符】合现行技术规范规程!要求
第二十一条 !公路工程质量—监督机构监》督抽:检可委托检》验机构进行样品抽】检、检验工程建设单!位对:本项目的材料抽【检、以及《监理单位履行材【料抽检?职责时其检验可【由,下设:的工地试验室(通】过资质认证)—进行当无下设—工地试验室时须外】委,托有资?质的检测机构—进行
第二十二【。条 :抽样人员应由—抽检单位和检验单】位的人员组成—在建设项目或生产现!场按:相关标准进行取样】抽样人不少于—2名
第二十—三,。条 所抽样品由被】检,单位无偿提》供被抽检单位应当】积极配合《抽检工作无正当【理,由不得拒绝抽检【
第二十四条— 抽样工作结—束后抽样人员应当】场完成抽样单(附】件二:)填写抽《样单填写应满足以下!要求
(一)—抽样单中有生产单位!名,称、商标、规格【型号、生产》日期或?批号、抽样基数、抽!样数量、抽》样日期、抽样地点、!检验依据、是否为合!格待销(用)材料及!该批产?品是否?具有购(销》)合同、生》产,许可证和认证—证书等内容》。以及其他《需要注明的情况【。
(二)抽样单【必须由?全体抽样《人,员和被抽检单位(施!。工、监?理、生产《企业)有关人员【签字对于填写—项,。目不全时应》加以说明抽样单分】别由抽检组》织单位、检验机构】、被抽检单位—或生产企业、抽【检样品包装中各执】一份
为保》证抽样的真实—性抽样人员应对样品!采取有效《保护措施《并进行封样封样应】有,防,拆封措施《
,第二十?五,。条, 抽样完成》后由:检验机构抽样人【员负责?将样品?送至检验《机构并进行一次盲】样,处理
第二》十,六条 ?抽,检材:料的质量判定依据是!国家标准、行—业标准、地方—标准和其他符合法】律规定的推荐性标准!、项:目设计标准》有,相应各级《强制性标准的均【以强制性标准为质量!判定依据
对于新结!构和:新工艺所采用的【特殊工程材料由建设!单位组织编写质量检!验标:准经上级《交通运输《主,管部门审定后实施】。
第二十七条— 检验机构应【及时完成样》品检:验在试?。验期后?。3日内将检验报【告,报送委?托单位
第》二十:八条 《抽检单位应当在检】验结果?异议期?满后或在检验结果异!议处理完成》后及时将有使用价值!。的样品(《备样)予以退还被】抽检单?。位
第二十九—条 公路工程质】监机:构组:织的抽检应及时【汇总抽检结果发布工!程材料质量监督抽检!通报对危《及工程质量和结构安!全的不合格工程材料!无正当理由拒绝抽】检的单?位予以公开曝光【
第五章 异议处理!
第三十条》 抽检单位根据检】验报告?及时将工程材料质量!抽验结果及处理意】见通知被抽检—单位被抽检单—位对检验结》果有异议的》。应当在接到检检验】结,果通知日起》15日内向抽—检单位提出书面复】验申请;逾期未提出!的,视为无异议
第三十!一,条, 抽检单位收—到,复,验申请后由抽检单】。位指:定其他?不,低于:原检验机《构等级的检验机构进!。行复验复验》应用备用样品检验复!验结果与原检验结论!一,致的复检费用由【提出复检《。申请的单位承—担否则?。由抽检?单,位承担
《第三十二条》 抽检?单位应?在复验结束后—10日之内向复检申!请单位作出书面答】复复检结论为最终】结,论
第三十》三条: 当承包《人与监理工程—师就材料的》检验结果发生争端时!应按合同相》应条款?处理
第六》章 :。。不合格产品处理
】第三十四条》 建设项目》中出现使用未—纳入信息管理—的工:程材料的对施工【和监理单位的信用评!价进行扣《分具体按照信用【评价要求进》行
第三十五条【 进入工程现场的材!料经检?验出现不《合格的应立即停止】使用待确定不合格后!7日内予《以清场?并上报不合格—材,料信息已经用于工】程实体的由施工单位!对相关的工程项【目或部位无》条件返工处》理
:第三十六条》 对项目《使用含?涉及强制性标准规】定的工程材料经检】测判定?不,合格的由抽》。检单位通知被抽检】单位限期收回并【。上报信息管理单【。位删除该生产单位在!信息管理目录—中的相关内容2年】内该工程材料—生产单位的同类【材料不能纳入信【息,管理目录《
第三十七条 【各级交?。通运输主管部门、建!设项目?从业单位抽检出现不!合格的工程材料应按!交通运输部》相关规定及本制度】第,三,。十,六条处理并》上,报信息管理单位;删!除该生产单位在【信息管?理目录中的相关内】容1年内该工程材】料生产单《位的同类材料不能纳!入信:息管理目《录项目建设》单位应监督》不,合格:材,。料清场及返工实施】情况
第三十八条】。 ,工程材料生产—企业一年内出现两次!未将使用信息及【时录入自治区公路】材料管理信息系统的!删,除该生产单》位在信息管》。理目录中的相—关内容1年内该工】程材料生产单位【的同类材料不能纳入!信息管理《目录
第《三十九条 对工程】建设、设计、施工、!监理、?检验等单位和质监】机构及?其人员违反本办法规!定依据公路工程【质,量管理办法》、新疆?公路工程质量责【任制和质量责任追】究制度等办法予【以处罚?引发质量事故的【按有:关工:程质量事故处理规定!。执行
第四十条 】工程:材料:出现质量问题的除】按本制?度的规定对相—关单:位进行处理外涉及其!他有关法律、法规规!定应当予以处—罚的提交有》关行政管理部门依】法予以处罚并—建议相关部门—吊销有关生产者【和销售?商,的营业执照》、生产许可证、经营!许可证构成犯罪【的,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!事责任
第七章【 , 附 》 : 则
?第四十一条 任何】单,位和:个人有?权对公路建设—工程中存在使用不】合格材料、产品以及!相关质量问题—向交:通运输主管部—。门或质量监督部门投!诉,。。举报
第四十二条】 属于公《。路科研项目》。的,。。试验工程其材—料使用不执行本【制度的?规,定
第四十三条 】本制度由新疆维吾】尔自治区《。交通运?输,厅负责?解释
?第四十四条 【 本制度自2—013?年4月1日起实施原!。新交质监〔20【。08〕 《6号关于加强公【路,建设项目混》凝土外加剂使用【管理的通知、—新,交,质监〔?2,009〕12 号关!于,对公:路建设项目外购原】材,料、产品进行—登记备案的》通知:新交质监〔2—。011〕5号关【于印发公路建设【项目外购原》材料、产品登—记备案工作补充【规定的通知文件同】时废止
附件—一
:新,疆,。公路建设工》程材料?。信息登记范》围
(?一)水泥《混,凝土用碎石》沥青混合料》用碎石及机制—砂、天然砂、砾【石,、水稳料等;
(二!)各类?。水,泥混凝土用》外加剂、沥青—。及沥青混合料改【性添加剂;
—(三)各《类土工织物、—防水材?料、水泥、沥—青,;
(四《)钢筋、钢绞线、】支座、锚具、伸缩缝!。、各类管材;
(五!)交通安全设施成品!和,半,成品材料《(钢护栏、标线【涂,料、:隔离栅、柔性防护】网,、标线?涂料、标志板等【。成品或?半成品材料);
(!六)机电工程—材料及其成品—、半成?品(通信管材、【光缆、电缆等—。)
附件二》。
新疆公《路项目?工,程材料抽样单—
【
产 品 】及,。 单 ?位 信 息》
《
材料名称
【
规格型号
】。
生产【企业
!联系:。人
?
联系电话
】
施工单】位
?
联系人
!
?联系电?话
?。
《
,监,理单位?
联系!人
?
联系电话
】
建—设项目
名称/【(合同?段,)
?
?
建设单位—
,。
:
联系—人
联—系,电话
—
抽 样 信】 息 ?
《抽样样品数
—
抽样基数【
【样品:编,号
《
抽样地点
】
?
批 号《
生产日【期
【
样品状态
】
颜:色,、外观 》 ?
!
抽样?时间
送样截!止期
—
,
抽检单位—
送样!地,址
【
见:证代表签字
—
施工单—位
生产企业—
,监理单位《
检验机构》
抽检单位
【
备注—抽样单分别由参【与见:证签字单位各—执一份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