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。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】公路建设工程—材料质量管理制度(!试行:) :第一章总则 第【一条 为《规范自治区公—路建设工程原材【料,、产:。品的:。质量管理工作建【立合格工《程原材料、产品信息!管理目录创造公平】竞争环境引导工【程材料市《场健康发展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!产品质量法、国务】院建设工程质量管】理条例?、交通运输部交通运!输产品质量行—业监督抽查管理办】法,。(试行)等规定结】合,自治区实际制定本】制度 第二条 本制!度,所,称公路建设工程材】。料(以下简称—。工程材料)包括工程!。建设中使用的自【采材料外购原材料、!半成品及成品结【。构构件等与》工程质量和结—构安:全密切相关的—材料、?产,品 第三条 凡【自治区行政区—域内从事《公路建设、设计、施!工、监理、试验检】。测单位以及提供工程!材料的?企,业均应遵守》本制度规《定 第四条 —对进入?。自,治区公?路建设市场的工程材!料生产企业》实行工程合格—材料信息管理制度】即,工程材料在进入【工程建设市》场之前生《产,厂家提供相关工程材!料,信息交?通运输?主管部门建立工程材!料信息管理目—录自治区《公路工程质量—监督局负责自治【区国道?、省:道及边防《公,路建设?项目的工程材料【信,息管理?和信息发布工作各地!州市交?通运输主管部—。门或交通运》输主管部门委—托相应机构负责本】行,政区域内县乡公【路和所属专用—。公路建设《项目的工程材料信息!。。管理和信息发布工作! 第二章质量管【理职责 第五条  !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!门按照有关规—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!公,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!。工作建立工程材料质!量管理制度》负责组织调查—处理有关使用不合格!工程材料等违规事件!组织调查因使用【不合:格工程材料而引发】的质量责任事故【 各地州(市)交】通运输主管部门应】认真:执行上级部门有关】工,程材料?方面的管《理要求将《本行:政,。区域内?所管:辖公路项目工程材】料管理?情,况及不合《格材料信《息上报至《自治区公路工程【质量监督局》 第六条《  各级公路工【程质量监《督机构受当地—。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委!托具体实施对公路建!设工:。程质量监《督,管理对工程材料【。质,量负责监督尚未设】置,公路工程质量—监督机构的由—本级交通运》输,主管部门按照规【定具体实施对本行政!区域内的公路建设】项目的工程质—量监督管理 (【一)对工程材料【质量进?行监督抽检和信【息收集发《布工作?并配合上级交通运】输,主,管部门组《织,的工程材料监督工】作 :。(二)?必要时组织》或委托相《。关,检验机构按照—有,关规定对《工程材料进行抽【样,、检验? (三?)受理投诉举报【依照规定对违规使】用工:程材料?的单位进行处罚【 (四)建立新【疆公路建设》工程材料信息登记目!录实:行违:规行为记录、—投诉:举报和过错追究【制度将公路建设【项目中不合》。格的工程材》料生产单位、—。。销售商列入“黑名】单”并在自》治区:公路建设领域公布 !第七条  工程【建设单位的工—程材料质量管理负】有以:下责任 《(一:)建立工程材料质量!管,理制度明《。确管理责任》。对工程材料质量进】行抽检及时上报【项目工程材料质【量信息? (:二):在招标文件和施【。工合同中明确工程】材料:质量:标准 ?。。(三)监督清场不合!格,。的工程?材料并对施》工、:监理单位的》违规:行为按合同约—。定进行处理 (四】)建:设单位不得》。指定:、推销工《程材料对于合同约】定由建设单位—采购:的大宗或特》殊材:料应严格按照规定】公开采购 (五)】法律法规和合同【规定的其它有关【工程材料管》理的职责   【第八:条, 工程设《计单位在《设计中应优》先选:用常规?通用的?工程材料注明所【。。设计材料的》规格、?性能及技术》标准不得指》定,品牌、生产厂家【或者销售商》。   第九条 【工程监理单位按【照监理服务合同【、监理?规范和相《关文件要求》对,工程材料《质量管理负有以下】。责任 ?(一)?审查拟采购》工程材料是否纳入信!息管理健《全工:程,材,料进场报验》程序:和抽检制度对进场工!程,材料及时进行—跟踪检查《和验证 《(二)按监理合【。同规定频率对进场工!。程材料进行抽—检将不合格的—工,程,材料应及时清—场并上报建设单【。位 (三《)工程材料进场【。前应按以下基本要求!审查 1《.依照法律、法规】规定经营《工程:材料需要《取得的许可证照【或者需要《的资格认证 —2.持有符合国家】法定:条件或?交通行业规定条件的!检,验机:构,开具的产品》。质量检?验合格证明 3.工!程材料生产标准【应符合国《家、:行业标?准,或设计?文,件,要求提供产品应当具!备,规定的使《用性能 4.材料】纳入信息《。管理的证明材—料 5.生产单位】提,供的自检报告— 6.工《程材料上或其包装上!的标识应完整、【规范:标有材料《。名称、生产厂名和】厂址根?据产品的特点—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!产品规格、等级所含!主要成份名》称,和含量的应予以标明! ,7.对有使用时【间限制?的工程材《料应:当在显著《位置清?晰地标明生产日期】和安全?使用期或者》失效日期 》(四)法《律法规和《合同规?定的其它有关工程材!料管理的职责   !第十条  》施工单位《对所用工程材料的质!量负以下责任 (一!)严格执行进—货验收?制度:审验销售《。商,的经营资格》;验明工程材料合】格证明和标识—;建:立进:货、使?用台账如实记录工程!材料名称、》规格、数量、—供货商和联系—方式、进货时间【及,其使用工程》部位、时间等—内容 ?(二)持有》所购材料生产—企,业提供的符合—法定条件检验机构出!具的检验报告—或者由生《产企业?签字、盖章的检【验报告?复印件(按》照生产批次)—; :(三:)应选购已纳入信】息管理、品》质优良的工程材料】不得购买《。无质量检验报告的】工程材料 》(,。四)按?照,交通建设《相关规范、标准规】定的频率对进—场工程?材,料进行自《检或送检并及时上】报工:程材料质量》信,息 (五)法—。律法规和合同规定】。的其它有关》。工程材料管》理的职责 第十一条! 生产商应对其销售!的工程材料质—量负责销售的工【程材料须满足本【制度:第九条第(三)项】。规定 已纳入信息】管理的材料生—产厂家须及》时将其产品在自治】区公路建设项目中】的使用?信息(签订供—货合同三天内)录】入公路材《料管理系统》 第十二条  【检验机构出具的【。工程材料检验—报告应数据真实、准!确、结论科学并【对检验?报告负法律责—任, ,第三章工程》。材料信息《管理 第十》三条 根据自治【区公路工程质量实际!情况:工,程材料信息目—录实行动《态管理新疆公路【建设工程材料—信息管理范围见附】件一: 第:十四条  工程【材料信?息管理要《求 (一)基本【要求 1.材料【生产企业应具有相应!资,质其产?品生产应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】要求的?生产规模《 2:. 生产企业必须依!据产品标准进行生产!其产品符《。。合国家、行业—、地方或质》量技术监督局备案】的企:业标准 3. 满足!。本制度第九条第(】。三)项规定》的要:。求 4.国外进【。口产品在中国销售的!境内应设有办事【或代理?机构:并对其提《供的产品质量负责】另需持有境外生产企!业的营?业,执照证明《文件、授权委托【书 (二)工程自采!材料应满足以下【要求 1《.工程自采》。材,料生产用原料—。应符合规范、—设计等相关要—求, 2.满足工程【所需要的《生产规模《 3.?碎石生产《工艺条件满足:高速!公路和一级公路【采用四级《破碎工艺二级及以】下公:路采用三级破碎【工艺破碎生产线【应配备整《形设备和除尘设【备 4.配备必要的!试验检测设备—和人员对每》批产品进行》抽,检 第十五条— 工程材《。料,生产厂?家凡:不满足第十》四条或?。出现以?下情况的不》。纳,入信息管《理目录 (一)不】符合国家有关技术经!济政策或工程建设强!制性标准规定的【。 (二)《工程材料生产厂家提!供的资料、内—容不齐全或不真【实的 (三》)近一年《内被:国家或行业监督抽检!。通报不合格的产【品, (四)《生,产条件不《满足相关要》求的 第十六条 工!程材料信息管—理的有效期为—3年但?工,。程自采材料信息管】理期限为信息—发布日期到所用【工,程项目?完工:止 第十七》条 工?程材料生产厂—家应当向信息管【理和发布单位提供以!下主要资料 (一】)公路工《程,材,。料信息表 (二【)工商营业》执照、企业组—。织机:构代码副本》  (三)》公路工程检测机构】出具的产品检测合】格证明(《公路试验检》测机构无此试—验参数时《可,由具备?相应检测能力—的其它检测机—。构出具产品》检测合?格证明) (四)】产品质量保》证书: ,(五)生产许—可证(纳入国—家生产许《可管理范围的材料)! ,(六)没有国—家、行业标准—的产品?提供相?应的企业标准 工】程自采材料还应提】。交以下资料 —。(一)生产单位【的质量?。、安全保证体系资】料和质?量检验设备清单 】(二)现场生产【工艺文件 (三)安!全生产许可证 (】四)岩性《分析报告《(仅碎?石提:供) 第《十八条 工》程材料信息管理部】门,对工:程材料?生产厂家《提供的资《料进行审查属—于,现场生产的》碎石材料还须由【信息:管理单位派出人员】到,生产现?场复核提交》信息符?合要:求后予以发布 第十!九条  已》纳入:信,息管理?。的工:程材料?生产企业《发生信息变更—的应及时到信息【管理单位办理相应内!容的变更手》续  第四章工【程材料?抽检:与检验 第二十【条 工程材》料的抽样、样品【管理、检验应—符合现行技术规【范,规程要求 第—二,十一:条 公路《工,程,。质量监督机》构监督抽检可—委托:检,验机:构进行样《品抽检、检验—工,程建设单《位对本项《目,。的材料抽检、以及监!。理单位履行材料【抽检职责时其检验】可,。由下设的工地试验室!(通过资质认证)】进行当无下》设工地试《验室时须外委托【有资质的检测机构】进行 第二十—二条 抽样》人员应由抽检单【位和检验单位的人】员,组成在建设项目或生!产现场按相关标准】进行取样抽样人不少!。于2名? 第二十三条 所抽!。样品由被《检单位无偿提供被】抽检单?位应当?积极配合抽检—。工作无?。正当理由不》得拒绝抽检 —第二十四条 抽【样,工作结束后抽样人员!应当:场,完成抽样《单,(附:件二)填《。写抽样单填写应满】足以下要《求 (一《)抽样单中有生【产单位名称、商【标、规格型号、【。生产日期《或批号、抽样—基数:、抽样数量、抽样日!期、抽样地点—。、检验依据、—是否为合《格待:销(用)材料—及该批产品是—否,具有购(《。销)合同、生产【许可证?。和认证证书等内【容以及其他》需要注明的情况 (!二)抽样单必须由全!体抽样人员和被抽】检单位(《施工、监理、生【产企业)有关人【员签字对于填写项】目不全时应加以说】明,。抽样单分《别由抽检组织—单位、检验机—构、被抽检单位或】。生产企业、抽检样】品包装中《各执:一份 为保证—。抽,样的:真实性抽样人员应】对样品采取有效保】护措施并进行封【样封样应有》。防拆封措施 第二十!。五,。条 抽?样完成后由检验机构!抽,样人员负责将样品】。送至检验机构—并,进行一次《盲,样处理 第二十【六条: 抽检材料》的质量?判定依据是国家【。标准、行业标准、地!方标准?和其他符《合法:律规定?。的推荐性《标准、项目设—计标准有《相应各级强制—性,标准的均以强制性标!准为质量判定—依据: 对于新结构—和新工艺所采用的特!殊工程材料由建设】。单位组织编写质量检!验,标准经上级交—通运输主《。管部门审定后实施 !第,二十:七条  检验机【构应及时《完成样?品检验在试验期后】3日内将检验报【告报送委《。托单位 第二—十八条  》抽检单位应当在【检验结果异》议期满后或在检【验结果异议处理【。完成后及时将有使用!价值:的样品(备样—)予:以退还被抽检单位 !第二十九条  【公路工程质》监机:构组织的《抽检应及时汇总抽】检结果?发布工程《材料质量《监督抽检通报—对危及?工程质量《和结构?安全的不《。。合格:工程材料无正当理由!拒绝抽?检的单位予》以公开曝光 第五】章 异议处理— 第三十条 抽检】。单位根据检验报【告及时将工程材料质!量抽验结《。果及:处理意见通知被抽检!单,位被抽检《单位对检验结果有】异议的应当在接【到检检验结果通知日!起15日《内向抽检单位提【出书面复验》。申请;逾期》未提出的视》为无异?。议 第?三十:。一条 抽《。检单位收到复验【申请后由抽检单【位指定其他不低【。于原检验机构等级的!检,验机构?进行复?验复验应用备用样】品检验复《验结果与《原检验结论》一致的复《检费用?由,提出复检申》请的单位承》担否则由抽检单位承!担 第三十二—条 抽检单》位应在复验》结束后10日—之内向?复检申请单位—作出书面答复复检结!论为最终结论 第】。三十三条《 当承包人与—监理工程《师就材料的检验【结果发生争端时【应按合同《相应条?款处理? 第六章 》不,合,格产品处理》 第三十四条— 建设?项目中出现使—用未纳入信》息管:理,的工程材《。料,的对:施工和监理》单位的信用评价进】行扣分?具体按?照信用评价要求进行! 第三十五》条, 进入?。。。。工程现场的材料经检!验出现不合格—的应立?即停止使用待确【定不合格后7日【。。。内予以清场》并上报?不合格?材料信息《。已,经用于工程实体的】。。由施工单位》对相关的《工程项目或部位【无条件返工处理 】第三:十,六条 对项目—使用含?涉及强?制性标准规》定的工程材料经检】测,判,。。定不合格《的由抽检单位—通知被抽《。检,单位限期《收回并?上报信?。息,管理单位删除—该,生产单位《在信息管理目录中的!相关内?容2年内该工程【材料生产单位的【同,类材料?不能纳入信》息管理目录 —第三十?七条: 各级交通运—输主管部门》、建设项目从业【单位抽检《出现不?合格的工程》材料:应按交通运输部相】关规定及《本制度?第三十?六条处理并上报信息!管理单?位;删除该生产【单位在信息管理【目录中的相关内容】1年内该工》程,。材料生产单位的【同类材料不能—纳入信息管理—目录项目建设单位应!监,督不合格《。材料清场及返工实】施,。情况 第三十八条】 工程材料》生产企业《一,年内出现《两次未将使用信息】及时录入自》治区公路《。。材料管理信息系统】的删除该生产单【位在信?息,管理目录中的相关】内,容1年内该工程材料!生产单位的同类材料!。不能纳入信息管理目!录 :第三十九条 对【工程建?设、设计、》施工、监理》、检验等单》位和质监机构及其人!员违反本办》法规定依据公—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!、新疆?公路工程质量责【任,制和质量责任追【究制度等办》法予以处罚引发【质量事故的按有关工!程质量事故处理【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! 工程材料出现质】量问:题的除按《本制度的规》定,对相:关单位进行处理外涉!及其他?有关法律《、,法规规定应当予以处!罚的提交《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】依,法予以处罚并建【议,相,关部门吊销有关生】产者和销售》商的营业执照、生】产许可证、经营许】。可证构成犯罪的移】。交司法部门追—究,刑事责任 第—七章   》 附    —。则 :第,四十一条 任何单位!和,个人有权对公—路建设工程中存在】使,用不:合格:材料、产品》以,及相关质《量问题向《交通运输主管—部门或质量》监督部?门投诉举报 第四十!二条 属于公路科研!项目的试验工程其材!料使用不《执行本制度的—。规,。。定 :第四十三条》 本制度《由新疆维吾》尔,自治区?交通运输厅负责【解释 第四十四条】。   本制度自【20:。13年4月1—日起实施《原新交质监〔200!8〕 6号关于加强!公路建设项目混凝】土外加剂使》。用管理的通知、【新交质监《〔2009》〕,12 号关》于对:公路:建设项目外购原【材料、产品》进,行登记?备案:的通知新交质监〔2!011〕5号关于印!发,公路建设《项目:外购原材料、产【品登记备案工—作,补充:规定的?通知文件同时—废止 ?附件一 新疆公路建!设工:程材料?信息:登记范围《。 (一)水》泥混凝土用碎石沥】青混合料《用,碎石及?机制砂、天然—砂、砾石、水—稳料等;《 (二)各类水泥】混凝:土用外加剂、沥青】及沥青混合料—改性:添加剂; (—三)各类土工—织物、防水》材料:、,水泥、沥青》。; (四)钢—筋,、,钢绞线、《支座、锚具、伸【缩缝、?各类管材; (【五):交通:安全设?施成品和半成品材料!。(钢:护栏、标《线涂料、隔离—栅、柔性防》护网、标线涂料【、标志板等成品或】半成品材料》); (《六)机电工程材【料及其成品、半成】品(通信管材、光】缆、电缆《等): 附件二 新—疆,公路项目工程材料抽!样单 — 《。 , 产 品 —及 单 《位 信 《息  ? 材料名—。称 《 规格型号 ! 生产企业 】 《 , 联系人 》 ?联系电话 】 ?施工单位 【 联系人 ! , 联系电话 【 《 监理单位》。 : 联系【人 : 联系电话【 , , : 建设项目【 名称/(》合同段) 】 ?建设单位 【 ? 联系人 】。联系电?话 抽! 样 信 息 【 ? 抽样样品》数 抽—样基数? — 样品?编,号 ? 抽?样地点?。 》 批 号 — 生产》日期 》 样》品,状态 —。颜色、外观   】      】 ? 抽样时间 【。 送样截止期 】 ? : 抽检单位》 》 送样《地址 【 见证代表—签,字 施工单位!。 生产企业 监理单!位 检验《机构 抽检单位 】 , 备注抽样单!分别由参与见—证签字单位各执【一份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