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。新疆维吾《尔自治区土》地利用总体规—划实施管理暂行规】定<?xm》l:namespa!。ce p《refix》 = o ns 】= "urn:【s,chemas-mi!cr:osoft-co】m,:of?fice:o—f,fic?e" /《>  ? ,      —   ?       】。    第一—条  为规范—土,地利用总《体规划实《施落实土地管理制】度,严,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!利用土地根据中华人!民,共和国土地管理【法,、新疆维吾尔自【治,区实施<土》地管理法《>办法、国》土资:源部关于严格—土地利用总体—规划实施管》理的通知(》国土资发〔2012!〕1:2号)?及有关法律》法规结合自治—区,实际制?。定本办法 》    第二—条  自治区行政】区域内?(不含兵团)的各】级土地?利用总体《规划:实施管?理涉及的用地规划】。审查、建设用地分区!管制:管,理、多划基本农田使!用管理和土地利用总!体规划的修》改适用?本规定 第三条【  依法批准—的,。土地:利用总体《规,。划,必须:。严格:执行未经《。法定程序任》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!自修改 第四—条,  :建设项?目用:地规:。划审:查以土地利用总体】规划确定的规划用】途、建设用地—管制分区、规—划文本?中的重点建设项目】清单:等为依据《 第五条  城镇村!、工矿?用地属?以下情形之一的【按符合土地利用总】体规划进《行审查? (一)《位于:土地利用总体规划】确,定的:允许:建,设区的? (二)涉及占用有!条件建?设区:按照有关规》定办理使用有条件】建设区转为允许【建,。设区审批手》续的 (三)—列入规划文本重点建!设,项目清?单的民生、环保【项目、公共》设施用地未涉及【占用基?本农田的 (四)列!入规划文本》重点:建,设项目清单的—涉农项目以及对选】。址有:特殊要求加油站【、加气站等项目【不,涉及占用《。基本农田的 第六】条  交通、水利、!能源、军事、矿【山及其他《建设用地属以—下情:。形之一?的按照符《合土地利用总—体规划进行审查【 (:一)在土地利用【。总体规划图上落位为!交通:。、水利、能源、【军事、矿山及其【他,建设用地的 (二】)符:合第五条(一—)或(二)中情形】的 :(三:)列入规划》文本:重点:建,设项目清单未占用基!。本农田的 (—四)列入规》划文本重点建设项】。目清单涉《及占用基本农田符】。合有:关使用多划基—。本农田规《定的 (五)风景名!胜区项目用》地在规划城乡建设用!地允许建设区范围】内的按照符合规【划,认定使用城乡建设用!地指标 (六—。)不在规《划城乡?建,设用地范围》内但:列入规划文本重点建!设项:目清单?的风景名胜区—基础设施用地按照】。国土:资源部乡(镇—)土地利用总体【规划编制规》程有:关风:景旅游用地认定使用!交通、水利及其他】建,设用地指标 —第七条 《 不改变《现状用途只需办【理土地征收手续的】按符合土地利用【总体:规划进?行审查 《第八条  按照土】。地利用?总体规划《确定的“三界四区”!进行城乡建》设用地?空间管?制需:要改变允许建设【区空间布《局在有条件》建设区进行选址【建设的应编制—规划调整方案经【。规,划原:批准机关的同级国】土资源?行政主管部门—批准后用《地 :。第九条 《 因城?。镇化进程加快超过】规划城?镇建设用地规模【需要在允《许建设区规模—之外使用有条件建设!区的必须先对规划进!行评估在确保耕【地保有量面积不减】少质量不降低—不涉及基本农田建】设用地规模不增【加,、布:局更合理的前提下】。编,制规划?布局调整方案—经规划原批准机关同!级国土资源主管【部门批准后用地【 第十条  除【乌鲁木齐市中—心城区城乡》建设用地《规模调整按照国土资!源部有关规定外【其他县(《市、区)城乡建设】用地:。规模调整原》则上每年第》一季度由《。地州市国土》资源行?政管理部门向自治】区国土资源行—政管理部门提出【申请 (一)城乡】建设用地规模调整确!保规划?确定的?耕地保有《量不减少质量—有,提高不得占用基【本农田;《。城乡建设用地—不得突破规划确定】的规模 《(二:),城乡建设用地—。规模调整申报材料包!括,。 ,1.地?州市国土资源行政管!理部门关《于调整使用县(【市):有条件建设区—的请示 2.县【(市)土地利用总】体规划城《乡建设用地规模调】整审批表 》。3,.县(市)土地利用!总体规划实施情况】说明 4《.是:。否涉及国家、自治】区级开发区(园区】。。)土地整治项目【区高标准基》本农:。田建:设区域?压覆稀土《资源以及《是否存?在违法用地的—说明 5.》县(市)土》地利用总《体规划城乡建设用地!规模边界调整方案包!括调整涉及的—项目:基本情况及立项依据!;调出?涉及的地块面积、位!置(坐标)、用地结!构(:地,类明细);调入涉】及的地?块面积?、位置?(,坐标)、用地结构】(地类明细);对】规划:实,施,的影响?等如:涉及占用耕地的说】明调入、调》出,耕地的等《级 6.《标示调出《。、调入地《块位置的土地利用】总体规划《图(局部1》:1万)《以不同颜色标示调】入调出地《块范围线 7—.调整公示公告【情况以及地州市国土!资源局对《。。调整方案《的审查论《证结论? 8.调整后经【质检的县、乡级土地!。利用:总体规划数据—库 (三)》自治区?国土资?源行政管《理,部门在15个工【作,。日,内对调整方》案进行审核并出具意!见 第十《一条  列入县、乡!土地利用总体规划】设定:的交通?廊道或已列入规【划文本重点建设项】目清单的《国家、自治区重【点建:。设项目?以及民生、环—。保项目?如选址确实无法【避让占?用,基本农田《的在确保基》本农田?保护:任务全面《实现布局总体稳定】不突破多《。划,基本农?田,面积的?前提下按照符—合土地利用总—体规划报《批以一般耕》地办理建设用—。地审批手续》按照:。占用基本农田标准缴!纳,耕地开垦费》同时核减《多划基?本农田面《。积 第十二条 【 建设?项目需使用多划【基本农田的可在建设!项目用地预审报【件或用地审批报件】中附使用多划—。定基本农田》相关:文件随报件》。一并呈报相关材【料包括? (一)地州—市国土资《源管理?部门关?于县(市)使—用多划?基本农田的请示 (!二,)项目符《合第:十一:条,规,定的证明材》料 (?三)县(市)使【用多划定基本农【。田审批?表 (四《)县(?市)使用多划基本】农田的情况》说明:包括使用多》划基本农田项目【情况;无法避让的原!因;申?请使用基本农田地块!面积、?位置(拐点》坐标)、基》本农田等《别、用地结构—(地:类明细);对—完成:基,本农田保护任务【。。的影响 (》五)标明申请使用】多划基本农》田地块位置、坐【标的村级基本—农田保护图 第【十,三条  自治—区、地州市、县(】市)国土《资源行政管》理部门建立多—划基:本农田使用台账管理!制度农用地转用报】批时各级国土资源】行,政管理部门负责对】多划基本农田使用】情况予以《核定、登记》、,。核销地州市、—县(市)国土—资源行政管理—部门做好《基本:农田保护图、表【、卡、册及》责任书的更新—工作: 第十?四条  《未列入土地利用【总体规划但符合土地!。管理法第《26条规定的按照】。有关规定根据国【务院和省级人民【政,府对项目的批准文】。件应及时修改规划并!将,规划修改方案与【建设用地《报批资料一并上【报,审批 ?第十五条  未列入!土地利用总体—规划重点《建设项?目清单的涉农项【目以及对选址有特殊!。。要求:的加油站、加气站等!项目在不涉及基本】农田的?前提下应及时修改】规划:并将规?划修改方案与建设】用地:报批材料一并上报】审批 第十六条 】 符合第十四—条、第十五条的规划!修改方案按照国土】资源部用地报—批的有关规定编【。制要:件包括调整修—改审核表、修改【方案说明《、项目批准(核【准或备案)文件、】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的!意见或?项目选?址意见?书、规划修改—听证纪要、规划局部!调整前?后,。图件、调《整修改对规划实施】的影响评价说明【等 第十七条  】属下列情形之一确需!修改土地利用总体】。规划的在规划确【定建设用地总—规模不?变不涉及基》本农田的前》提下应当申请规划】原批准机关》修改规?划,。 (一)地州市【、县(?市)确定的》能源:、交:通、水利、矿—山等重点《。建设项目用地 (】二)村镇建设用地局!部变化确需》调整使用限制建设区!土地的 (三—)国家、自治区、地!州市重点建设项目】涉及的安置地、【民生用地、重大【污,。。染企业搬迁等用【地 (四)需要提】交以:下,材料 1.地州市】人,民,政府:(行署?。)向自治区人民政】府申请规划修改的请!示 :2.经有关部—门和:。专家论证的规—划修改方案及说明】包,括规:划实:施情况;规划修【。改的原因;涉及的】乡镇、总《面积、各地类面【积;建设项目对规划!实施的?影响规划修改—后主要控制指标落】实,情况;?以及对?。规划:修改方案的论证结】果,;修改?前、后?的,规划局部《图件:(表明规划名称【、图符号、调整【。地块范围、面—积加盖县(市)【国土资源行政部门印!章);修改后经【质检的数据库;【。修改地块调入调出坐!标等 3.规划修改!听证会议纪要 4】.所在地州市国【。土资源行政主管部】门对规?划修改的审核意【见, ,第十八条   【属下列情形》之一确需修》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!的在不涉及》基本农田的前—提,下应当先《对规划?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按!照评:估结果修《。改规划报规划原【。批准机关批准 (一!)涉:及需要调整禁止【建设区边界调整重】大布局等原则性修改!的 (二)城市发展!方向发生重》大调整对规划实施和!土地管理产生较【大,影响的? (三)《因行政?区,。划调整需要修改【或编制土地利—用总:。体规划的 (四【)主要约束性—指标:在行政区域间进行】调整的 第》。十九条  规—划评估工作》应由政府《组织开展国土资源】管理部门负责具体】实施技术上》可委托有土地规划资!。质的机构承担—。 规划评估》报告按照国》土资源部有关规划评!估,要,求,开展由规划审—批机关同级国土资】源管理部门审查同】意,后,方可开展规划修改】 第:二十条? , 评估修改后—的,。。土地利?用总体规划按照【土地利用《总,体规划审查报批【办法经?审查通过《后,。报原规划审批机关】批准报自治区—国土资源《行政管?理部门备案 —第,二十一条《 , 本规定由自—。治区国土资源厅负】责解释 第》。二十二条《  本规定自发布之!日起实施《 XX县(市】)土地利用总体规】划城:。乡建设用地规—模边:界调整?审批表 !。 ?规划:名,称 《 ,        】       【         !     》       XX!县(:市)土地利用总【体规划(201【0,2,020年) ! 拟调入地块! 地块编号 ! , , 原规划《用途 ? ?拟调整用《途 面积【(公顷) 】所在乡镇《 , , 四?至坐标 — 图:幅号 《 ? ?合计 耕地】 : 其它农用地【 《未利:用,地 》 《   《   【    【 ,   — , ,   【 :  :   【   —。   !   —   — :   ?   》   】  : :     ! : 《拟调出地块 】 地块?编号 —原规:划用途 《 拟调整用途】。 面积(公】顷) 所在】乡镇 四至】坐标 —。图幅号 【 合计 】。 耕地 其!它农用地 — 未?。利用地 — —  :   】   —。 :    】  》   【 : ,   【 《   【    【   【   》   《    】 ?    【 【 ,县,(市) 国土资源局!审核 —审核意见 》     》     》        】     》         !         !     》      【     》审核人(签》。字,) :         !     》国,土资源局(盖—章) — 】 》地州市 国土资源局!。审核: 《审,核意见  》       【         !         ! ,       【      —    《     —   ?       审核!人(签字)   】      —  :    国土资源】局(盖章) 】。 : : 》 ? 自治区》 国土?资,源厅审核 》 规划》处 《。。  耕地保护—处 《  :地籍管理《处 ? 建?设用:地处 —执法监察处 【 《 审核意见  】 审核人《 审核—意见   审—核人 —审核意见 》  审?核人 审核意!见  ?。 审核人 — 审核意见   !审核人 】。 ! 】   ! XX?县(市)申请使【用多划?定基本农田审—批表: 》 《。申请单位 】      —XX县(《市):国土资源局 】 X—X县:多划:定 基本农田情【况 《 ,规划确定多划— 面积(公顷) ! 已累计使用【 (公顷)》 : 余额(》。。公顷)? 本次申【请使用 面积—(公:顷) 《 》 《    】    】 《 申】请使用 项》目情况 项】目名:称 是—否在 交通廊道【 是否列入重!点建设项目清单 ! —  》  ?   《 —。   》     】 , 本次申!请使用 多划—基,本,。农,田 基本《。情况: : 编号《 地类 ! 四至坐标 【 等级《 】  《     】   !   】  :  《 ?。   — ?     !   》   【 县(市) !。国土资源局 —审核 —  审核意见—    《    《  :      【   ?       【    《    《 ,   ?     》 审核人(》签字)      !     国土资源!局,(盖章) 》。  】。 地州市 国土【资源局 审核—   —审核意见 》      —    《       【 ,      —审核人(签字—),  :     》    国土资【源局(?盖章)?   ! —  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