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宁夏回《族自治区人民代表】大会常务委员—会<??xml:nam【espa《ce pr》efix = o】 ns? = "u》rn:sc》hema《s-microso!ft:-com:of【fice《:o:ffice》" /> 关于【批,准银川市停车场规划!建设和?车辆停放管理条【例的:决定  《 (201》7年7月26日【宁,夏回族?自治区第十一—届人民?代,表大会?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!次,会议:通过)    【   宁夏》回族自治区第十【一届人民代表大【会常务委员会—第三十二次会议决】定批:准银川市停》车场规划建设与车辆!停放:管理条?例由:银川市?。人民代表大》会常:务委员会根据—本决定对条》例进:。行,修改后公《布自2017年9月!1日:起施行    【   ?     》      —  :   ? ,    宁夏回族自!治,区人民代表》大会常务委员—会      【       【         !    《。 , ,   ? , ,     》  2017年7】月26?日,。 <!--》EndFrag【ment--—。>, 银川?市停车场规划—建设和车辆》。停放:管理条?例   》第一:章  总则》 ,   ?。第一条  为了加】强停车?场规划建设规范车】辆停放管理》保障城市交通—。协,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!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!华,人民共和国道路【。交通:安全法宁夏》回,族自治区道》路,交通安全条例等法】律、法?规的规?。定结合?本市实?。际,制定本条例    ! ,第二条  本市【行政区域内》停车场的规划建设】和车辆停放管理适】。用本条例   【 第三条《  市、县(市)人!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!政区域?内车辆增《长和停车场发展的】情况加强对公共【停车场建《。设的:投入:     鼓励个人!、法人或《者其他经济组织投】资建设、开办停【车,。。场     —第四条  市、【。县(市)公安交通管!理部门按《。照本条例的规定【负责本?行政区域内机动【车停放和机动车停】车场的管《理工作?。市、县?(市)、区城市【管理部?门按照本条例的【规定负责本》行政:区域:内非机动车停放【和非机动车停车场的!管理工作  —  发改(物价)】。、,规,划,、国土、住建、【。行政审批《、市场监管等—行政管理部》门在各自的职责范】围,内做:好停车场的有关【管理工作《    第》五条  停车场的】建设实行统》一,规,划、统一管理和“】。谁投资、谁受—益,、谁负责”的原则 ! , , ,推,广普及智能化、信】息化停车设备和【停车诱?导指示系统鼓—励,建,设立体式停车场和地!下停:车场新建停车场应当!具备智能化》、信息化条件—    第六—条  停《车费收费标准由【市价格主管部门根】据国:家,有关规定确》定    第—七条 ?。 市、县《(市)区人民—代表大会常》务委员会应当对停】车场规划建设和【车辆停放管理工作】依法加?。强监:督    第八条 ! 任何单位》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!规定:的行为有权举报接】到举报的部门应【当依照权《限及时处《。理    》    《 第:二章 规划与建设 !   第九条  市!公安交通《管理部门《应当会同《有关:部门根据银川市城】市总体规划的要求编!制停车场专项规【划     —第十条  》市规划部门组织【。编制新建《区,域、居住区及旧城】改造规划时应当依】据停车?场专项?规划及有关技—术管:理规定规划停车【场    》。第十一条  市【人,民政府应当根据机动!车,停放需求状况在停】车状况紧张的—区域和公《。共交通与自用车辆】换乘的地段规划建】设公共停车》场     —。第十二?条  ?市规划部门》应当根据《。城市发展《和城市?。规,划,组织编制《建筑物配建停—车泊位标准并—应当征求市》住建、公安交通【管理:等相关部门的意【见报市人民政府批准!后实:施   《  停车《泊位配建标准应【当根:据城市?交通发展和城市【停,。车需:求变化适《时进行调整    !第十:三条  新建、改建!或者扩建《公共建筑物应当【按标准配《建停车场     !公共建筑物配建【的停:车场:应当:与主:体建筑同时设计、同!时施工、同》时交付使用    !新建、改建》或者扩建公》共建:筑,物因城市规划—的原因配建、增建】停,车场达不到规定标准!的应:当就:近补建或者补—足停车泊位 — , , 建筑物改变功【能的已配建的停车场!不得挪作《。他用;已配建—停车:场达不到改变功能后!的配建停车》泊,位标准的应当按改】变,功能后的标准配【建停车场《或者停车泊》位    第十【四条  新建、改建!、,扩建的住《宅,区应:当按照国家规定标】准配:建、增建停车场;停!车泊位不足的应当及!时改建或者》扩建    —有条件划定停车【泊位:的住宅区经业—主,。大会通过可以在公】安交通管理部门的】指导下划定》停车泊位《未经:同意不得在住宅区】内,划定停?车泊位?。。   ? 停车?。场或者停车泊位不得!占用绿?化用地和消》防通:道不:得,阻,碍交通不得》妨碍居民正常生活 !   ? 第十五条》。  停车《场的设计方》案应当征求公安交通!管理部门《的意见并经规—划部门审核后相关】。部门方可办理施【工手:续未经规划部门同意!和未征求公安交通管!。理部门意《见,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!位,不得擅自变更停【车,场的设计方案  】   停车场的设计!方案中应当》预留新能源车辆充电!等设施设备安—装条件? ,。   ?。第十六条  土地储!备管:理部门可以将政府】储备:的土地用于设立临时!经营:性停车?场;设立临时—经营性?停车场的应当采用】公开招?标,的方:式进行  》   土地使用【。权人可以《利用自有待》建土地、空闲土【地,申,。办临时经营性停【车场但中小学校【、幼儿园除》外     —第十七条《  在满足》交通出行、行人安】全、消防安全—、绿:化等前提下》可以利用道》。路、广场、公园、】。。绿地等的地下空【间,建设:停车场    开】发利用?道路、广场、公园】、绿地等的地下空间!建设停车场的建【设单位应当进行【安全论证征求—。地面:设施所有权人—意见提出建设方案】由规划部门会—同发改?(物:价)、国土、住建】、园林和公安交通】、消防等《行,政管理部门依法【办理:审批手续   【 第十八条  停】车场经营者、管【理者应当应用—现代信息技》术、通信技术按照】有关规定和》标,准建设停车管—理系统和无障—碍停车设施提高停车!场利用效率和—方便残疾《人代步车《停放:        】  :第三章  机动车】停车场和车辆停放 !   第十九条【  市公安交通管理!部门应?当根据?各类:机动车停车场需【要具备的设施—条件:和运营?管,理制度制定具体规范!    第》二十条  开办经】。营性机动车停车场】的应当有《。符合规定要》求,的停车?场设施和经营管理设!施,配备与停《车场管?理业务相适》应的管理人员—并在:取得:营业执照后三十日】内向公安交通管理部!。门备案备案时—应当提交下列—材料:    (一)经营!者基本?信息; 《   (二》)营业执《照及其复印件; 】   (三)土地使!用权权属证明—;,    (四)规划!、住建、消防—等,部,门的验收证明—;    》。(五:)法:。律、法规规》定的其他材料   ! 机动车停》车场经营《。者变更登记事项【或者注销的应—当向社会公》告按规?定向相?关部门办《理,变更、?注销登记手续并自】变更、注销登—。记之日起十》。五个工作日》。内向公?安交通?管理部?门办理备案手续相应!调整或者《拆除停车场标志【牌   《 第二十一》条  机动》车停车场可以—由停车场产权人自】行管理也可以—以出租等方式经【营管理  》 , 第:二十二?条  任何单位和】个人不?得擅自改变已建【成的机动车停车场】的功:能或者将停车—泊位:挪作他用   【 第二十三条  】机动车?停车:场管理者《应当保持停》。车场照明、排水、通!风、消防、防—盗、:电子收费系统等【设,施的正常运》转环境整洁其—。日常环?境卫生?工,作接受城市管理部门!的监督和管理—    《停车场内不得堆【放物料?搭建建筑物、构【筑物或者其他设【施  ?  第二十四条【  机动车停—车场的管理者—提供车辆停放有【偿服:。务应当遵守下列【。规定:    (一—)按照?规,。。定设置收费岗—亭、停车场标志牌等!停车设施在显著位置!公示停车场》名称、收费标准、】车位数量和监督电话!等事项;  —  (二)按照【规定设置、施划明】。显的车?位、停泊方向—、车:辆进出引导标志标线!;    (三)】。正确使用《收费系统按照—规定进行收》。费并出具票据;【   ? (四?)管理人员应当参加!公安交通、价格主管!部门的业务培训【上岗时统《一着装佩戴》统一标志《引导车?辆进出和停放维护停!车秩:。序;    (五)!。禁止装载易》燃、易爆、有毒【、有害等危险品的】车辆入场定期清点】场内车辆发现可【疑车辆及时向公【。安机关报告;  】  (六)》国家和?自治区其他》相关停车管理服【务规定    【利用:公,共,资源设置的机动【车停车场、停—车泊位不得出售或者!以专:用车:位形式出租 —。   第二》十,五条  机》动,车驾驶?人在公共《停,车,场停车时应当—遵守下?列规定    (一!)服:从停车?场管理人员》指挥有序停放车【辆;    (【二)按?照市价格主管部【门确定的标》准交纳停车费;【    (》三)正确《使用停车场设施、设!备;    (【四):不得:停,放载:有易燃、易》爆,、有毒、有害等【危险物品的车辆【;    (五)做!好车辆防盗的—必要:安全措施;  【  :(六)法律》、法规的其他规【定  ?    《  :第二十六条  经营!性机动车《停车场的管理者【因不履行本条例规定!的职责或者因不符】合停车场管理—规范而造成停车场内!的车辆受到损毁或】者丢失的应当—依法承担《相应的赔偿责任【     因车辆】驾驶人的过》错,造,成停车场设施或者】其他车辆损毁的应】。当依: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!任     —第二十七条》  机关、》企,事业单?位办公场所的—机动车?。停车场在《满足本单位停车需】。求,的情:况下鼓?励向社会《开放提供《停车服务实行错时停!车  ?  第?二十八条 》 大:型客货车不得—进入住宅《区停:。。。放,但为清运垃》圾、为住《宅区内的住户—或者商户提供—。运输服务的》车辆需要临》时出入的《除外      】     》 第四章 》 机:动车:道路临时停放   ! 第二十《九条  市公安【交通管理《部门应当根》据城市总体》规划:和城市道路交—通专业规划编—制机动车道路临时】停放方案机》动车道路临时—停放方案的编制【应当遵循下列—原则     (一!。)不影?响,道路:交通安全畅》通,;   《。 , (二)《。该区域缺少机动【车停放场所; 【。    (三—)方便?市民停车;  【 , (:四):不影:响市容市貌和环【境卫生清扫   】 第三十《条  公《安交通管理部门应】当根据机《动车道路临时停放】方案设置道》路,临时停车泊位   !  下?列区域不得设置道】路临时停车泊—位   《  (一)》占用消防《通道:、盲道;  — ,  (二)》已建成?能够提供充足—。停车泊位的》停车场服务半径【三百米以内》;     —。(三)道路》交叉口和学校、【幼儿园出入》口、公共《交通站点《附近五十米范—围内:;    》(四)市区主—、次干道、交通流】量大的市区微循【环道路;   【  (五)其—他不宜设《。置的路段《    第三—十一条  公安交通!。管理部门应当—。对道路临时停车泊】位每年至《少评估一次》并,适时进行调整 【    第三十二条!。  公安交通管【理部门应当在道路临!时停车泊位使—用、变?更前将设置地点、】停车种类、允许【。停放的?时限及其《他规定事项进行公告!并在该?路段设置明显标志 ! ,。  公安交通管理】部门根据《大型活动或者其他特!殊情况?的需要对道路临时】停车泊位进行临时】调整的应当将—调整情况以》显著标志予以告知】      车辆】在道路临《。。时停车泊位停—放不得?超过规定时限   ! 第:三十三条  —任何单位和个人【不得:擅自设置或者撤【除道路临时停车【泊,位不得设《置障碍影响道路临】时停车泊位的使用】    《任何单位和个—。人不得擅自在道【路和其他公》共,区域设置《地桩、地锁或者其他!。。障碍物影响机—动车停放和行人【通行      】。   第《五章:。  非机动车停放】       第】三十四条  非机】动车应当在规定【的非机动《。车停放点《停放不得随意—停放、影响市容【环,境没有规定停放地点!的应当?停,放在不?影响其他车》辆、行人《。通行的地《点    第三十五!条  县(》市,)、:区城:市管理部门》。施划非机动》车道:路临时?停放点并加》强非机动车道路临】时停放点的日常【管理    第【三十六条 》 施划非机动—车道:路临时停放》。点,应当符合下列要求 !   (一)—不影响道路》交,通有序、安全和畅】通;    (二)!不占用疏散》通道、消防通—道、无障碍设施通道!和城市绿地;— ,  : (三)标志、标】线清晰醒目》、规范 《   第三十—七条  火车站、客!运码头、轨》道交通站点等—交通集?散地以及政府—服务中心、医院、】学校、商场、集【贸,市,场、步行街、影剧院!、体育场《馆,、展览馆等人员流】动较多的场》。所其管理者可以根据!配建标准《和交通需要合理设】置非机动《车专用?停车场地    禁!止擅自改变非机动车!停车场地《使用性?质禁止擅自占用道路!设置非机《动车停车场地—    第三—十八:条 : 沿街单位应当规范!、,有序:停放非机动车对在】本单位的市容—环境卫生责任区【内随意停放非机动车!的应当予以劝阻【引导行为《人,停放至非机动车停】放点  《       第六!章  法律责任  !  第三十》九条  《违反本条例规定未】按照建设《工程规划许可—证,的规定建设停车场】的由规划部门责令其!。限,期补建逾期不—补建的处建设工程造!价,百分:之十以?下的:罚款: ,   第四十条 】 违反本条例规定擅!自改变停车场功能或!者擅:自将停车泊位挪作】他用的由公安交通管!理部门从停用或者】改变之?。日起按每日每—平方米五《元处以?罚款并责令》限期恢复《。逾期不恢《复的申请人民法【院强制执行》    擅自—设置:或者撤除道路临时停!车,泊位或?者设置障碍影响临时!停,车,泊,位使用的由公—安交通管理》部门处五百元—罚款 ?  : 在道路和其他公共!区域设置地桩、【地锁或者其他—。障碍物影响机动车停!放和行?人通行的由》市政设施主管部门】责令限期拆》除逾期?。未,拆除的处五》千元以上二万元【以下的罚款 —  : 第四十一条  违!反本条例规定—有下列情形》之一的由公安交通】管理部门责令—。改,正并视其情节轻【重对停车场》。管,理者或者相关责【任人处一千元以上】五千:元以下的罚款 【   (《一)未?按,规定配?置停车场设施或者】配置设施不完善的】;     (二)!明知车辆装》载易燃、《。易爆、有毒、有【害等危险品而—允许其进入停—。车,场或者?未及时?向公安交通》管理部门报告的; !    (三—)未按规定划定停车!泊,位的;  》  (四)》开办经营性停车场未!在规定的期》限内向公安交通管】理部门备《案的;    (五!),出售或者以专用【。车位形?式出租利用公—共资源设置的—停车场、停车泊位】的  ?  第四《十二条  违反本】条例规?。定,。机动车驾驶人有下】列情形之一的公安】交通管?理部门责令》其立即驶离;拒【不驶离或《者机动车驾驶—人不在现场的将【其,车辆拖离停放地并】及时告知当》事人停放地点处【一百元?罚款    (【一)妨碍其他—车辆、行《人通:。行阻碍停《车场交通安》全的;?  :  (二)在道【路临时?。停车泊?位停:放车辆超过规定时限!的    第四十三!条  违反本条【例规定机动车—驾驶人驾驶装—载易燃、易爆、有】。毒、有害等危险【物品的车辆进—入停车场的》。停,。车场管?理者应?当责令其立即—驶,离;拒不驶离的【可报请公安交通管】理部门?将,其车辆拖离停放【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!应当及时告》知当:事人停放地》点处一千元》以上二千元以下【的罚款  》 ,。  第四十》四条 ? ,公安交通管理—部门和有关行政管】理部门工《作人:员违反本条例的规定!玩忽职守、滥用职权!、徇:。私舞弊或者不履行本!条例规定职责的按】照管:理权限对直接责任】人员和主《要负:责人给予处分;构成!犯罪的依法追—究刑事责任 —   第四十—五,。条,  :对违反本条例的其他!行,为法律?。、法规?已有处?罚,规定的按照》有关法律、》法规的规定》执行     第】四十六条  本条】例规定的行政—处罚属于经》国,务院或者自治区人】民政府批准的相【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范!围,的,由市人民政府确【定,的行政?机关实施《。  :       第】七章  附则   !   第《四十七条《  本?条例:。下列用?语的含义是    !(一:)停车场是指供机动!车和非机动车停放】的各种室内》或者室外场所; 】   (二)经营】性停车场《是指:向社会开放为—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提!供有偿停放》服务的场所》;   《 (三)《公共停车场是指【为社会车辆提供停】车,服务的场所;   !。 (四)《道路临时停车泊【位是指在城市道路】上依法设置的机动】车临时停放场地  !。  第四十》八,。条, , 本条例自2—017年9月1日】起施行?2007年》1月1日起实施的】银川市停车场规划建!设和车辆停放管理】条例同?时废:止<:!--?EndFragme!nt-->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