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宁夏回族自》治区人民代表大【会常务委员会<?】xml:names!pace pref!ix = o— ns = "ur!n:sch》emas《-microso】ft-?com?:office:o!ffice》" />
关—于批准银川》市停车场规划建【设和车辆停放—管理条例的决定 !
(20《17年7月》2,6日宁夏《回族:自治区第《十一届?。。人民:代,表大会常《务委员会第三十二】次会:议通过?) : ?
宁《夏回:族,自治区第《十一届人民》。代表:大会常务委员会第】三十二次会议决【定,批准银川市停车【场规划建设与车辆停!放管理条《例由:银,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!务委员会根据—本决:定对条例进行—修改后公《布自:2017年》9月1日《起施行
》 》 】 ? : ? 》宁,夏回族自治区—人民代?表大:。会常务委《员会
《 《 ! 》 】 — 》 20?17年7月2—6,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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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银川市停车场—规划建设和车辆【。停放管理条例
】 第一章 【总则
》 第一条 为了】加强停车场规—划建设规范车辆【停放管理保障城市交!通协调发《展,。根,据中华人民共—和,国,城乡规划法中华【人民共和《国,道路交?通,安全法宁夏》回族自治区道—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!律,、法规的规定结合本!市实际制《定本:条例 ?
: 第二条 本】市行政?区,域内停车场的规划建!设和车辆停》放,管理:适用本条例 —
第三条 市!、县(市)》人民:政府应当根据本行】政区域内车辆增长】和,停车场?发展:的情况加《强对公共停》车场建设《的投入
】鼓励个?人、法人或者其他经!。济组织投资建—设、开办停》车场:
《 第四条 市、县!(市)公安交—通管理部门按—照本条例《的规定负《责本行政《区域内机动车停【放和机动车》停车场的管理工作】市、县(市)、区城!市管:。。理部门按照本条例的!。规定负责本》行政区域内》。非机动?车停放和非机—动车停车《场的管理工》作
发改(】物价)、《规划、国土、住建、!行政审批、市场监】管等行政《管理部门在各自的职!责范围内做好停车场!的有:关管理工《作
? 第?五条 停车—场的建?。设实:行,统一规划、统一管】理和“谁《投,资、谁受益》、谁负责”》的原则?
: 推广《普及智?能化、信息化停车设!备和停?车诱导?指示系统《鼓励建设立体—式停:车场和地下》。停车场?新建停车场应当【具,备智能化、》信息化条件 —
第六条 停!车费收费标准由市】价格主管部门—根据国家有关—规定确定《
第七条 】 市、县(市)【区人民?代表大会常务—委员会应当对停车场!规划建?设和车辆《停放:管理工作依法加强】监督
》 第八条 任何】。单位和个《人,对违反本《条例规定《的行为有权》举报接到举报—的部门应当》依照权限及时处【理
】。 第二章 规划】与建设
》。 :。第九条 》市,公安交通《管理: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!门根据银川市城市总!体规划的要求编制停!车场专项《规划
— 第十条 市规划!部门:组织编?。制新建区域、居住区!及旧城?改造规?划时应当依据停车场!专项:规划:及有:。。关,技术管理《规定:规,划停车场
】第十一条 —市人民政府应当根】据机动车停放需求状!况在停车状况紧【张的区域和公—共交通与自用车【辆换:乘的地段规划建设公!。共停车场《 :
第十二条 !市,规划部门应》当根据城市发展【和城市规划组织编】制建筑物《配建:停车:泊位标准《并应当征求市住【建、公安交》通管理等相关—部门的意见报市人】民政府?批准后实施 【
停车泊位配建!。标准应当根》。。。据城市交通发展【。和城市?停车需求变》化适时进行调整【 ,
第十三—条 新建、—改建或者扩建公【。共建:筑物应当按标准配建!停车场
【 公共?建,筑物配建的停车【场应:当与:主体建筑同时—设,计、同时施工、同时!交付使用
—。。 ,。 新建、《改建或者扩建公共】建筑物因城市规【划,的原因?。配建、?增,建,。停车:场,。达不到?规定标准的》应当就近补建—或者补足停车泊【位
建—筑物:改变功能的已配【建,。的停车场不得—挪作:他用;已配建停车】场达:不到改?变功能后的配建停车!泊,位,标准的应当按改变功!能后:的标准配《建停车场或者停【车泊位
【第十四条 新【建、改建、扩建的】住宅区应当》按照国家规定—标准:配建、增建》停车场;停》车泊:。位不足的《。应当:及时改?建或者扩建》
: 有条件划定停车!泊位的住《宅区经业主大会通】过可以在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!指导下划《定停:车泊位未《经同意?。不得在住宅区—内划定停《。车泊位
停车!。。场或者停车泊位【不得占?用绿化用地》和消防通道不得阻】碍交通不得妨碍居】民,正常生活
!第十五条 停车场!的,设计方案应》当征求公安交通管】理部门的意》见并经规划部门审】核后相关部门方【。。可办理?施工手续未经规划】部门:同意和未征》求公安?。交通管理部门意【见的建?设单位和施》工单位?不得:擅自变更停车—场的设计方案— ,
《停车:场的设计方案中应当!预留新?能源车?辆充电等设施设备】安装条件
【 第十六条 【土地储备《管理部门可以将政】府储备的《土地用于设立临时经!营性:停车场?;设立临时经—营性停车场的—应当采用公开—招标的方式》进行
土地!使用权人可》。以,利用自有待建—土地、空闲》土地申办临时—经营性停车场但【中小学校、》幼儿:园除:外
《 第十七条 】在满足?交通出?。行,、行人安全》、消防安全、—绿化等前《提下可以《利用:道路:、广场、公园—、绿地等《的地下空《间,建设停车《场
开发【利用道路《、广场、公园、【绿地等的地下空间】建设停车场的建【设单位应当进—行安全论证征—。。求地:面设施所有权—人意见提《出建设方案由—规划部门会》同发:改(物价)》、国土、《住建、园林和公安交!通、消防等行政管理!。部门依法办》理审:批手:。。续 :。
第十八条【 停?车场经营《者、管理者应当【应用:现代信息《技术:、通信技术按照有关!规,定和标准建》设停车管《理系统和无障—碍,停车设施提高停【车场利?。用效率和方便残疾】人代步车停放
! ,
第【三章 机动车停】车场和车辆停放
! 第十九条 【 ,市公安交《通管理部《。门应当根据各类机】动车停车场》需,要具备的设施—条件和运营管理【制度制定具》体规范
》 第二十条 】开办经营性机动【车停车场的》应当有符合》规定要?求的停车场设施和经!营管理设《施配备与停车—场,。。管理业?务相适应的管理【人员:并在:取得:营业执?照,后三十日内向公安】交通管理《部,门备案备案时应当】提交下列材》料
? :(一)经营者基【本信息?;
? (二《)营业执照及其复印!件;
(三】)土地使用权—权,属证明; 》
(四)规划、!住建、消防》等部门的《验收证?明;
》 (:五):法律:、法规规定的其【他材料
【机,动,车停车场经营者【变更登记事项或者】注销的应当向—社会:公告按规定向相关】部门办理《变更、注销登记手】。续并自变《更、注销登记之日起!十,五个:工作:日内向公安交—通管理部门办—。理,备,案,手续相?应,调,整或者?拆除停车场标—志牌
第【二十一条 机动车!停车场可以由—停车场产权人—自行:管理也可以以出租等!。方式经营管理
】 , ,。第二十二条》 任何单位和【个,人,不得擅自《改变已建成的机【。动,车停车场的功能或者!将停车泊《位挪:。作他用
第二!十三条 》机,动,车停车场管理—者应当保持停—车场照明、排水【、通风、消防、防盗!、电子收费》系统等设《施的正常运转环境整!洁其日常环》境卫生工作接受城】市管理部门的监督】和管:理
停车场】内不得堆《放物料搭建建筑物、!构筑物?。或,者其他设施》。
? 第二十四条 机!。动车停车场的—管理者提供》车,辆停放有偿服务应当!遵守下?列规:定
《 (一)按照规定】设置收费岗亭—。。、停车场标志牌【等停车设《施在:显著位置《公,示停车场《。名称、收费标准【、车位数量和—监督:电话等事项;—
(》二):按照规定设置、【施划明显的车位、停!泊,方向:、车辆进出引导标志!标线;?
《(三)正确使用收】费,系统按照规定—进行收费并出具票据!;,
(四)管】理人员应当参—。加公安交通、价【格,主管部门的业务培训!上,岗,时统一着装佩戴统】一标志引导车辆【进出和停放》。维护停车秩》序;
(五)!禁,。止装载易燃》、易爆?、有毒、有害等【。危险品的车辆入场定!期清点场内车辆发现!可疑:车辆及时《向,公安:机关报告;
!(六)?国家和自治区—其,他相关停车管—理服务规定
【 :利用:公共资?源设置的机动车停】车场、停车泊位不得!。出售或者《以专用?车位形式《出租
《 第?。二十五条《。 机动车驾—。驶,人在公共《停车:场停车时应当遵守】下列规定
】(一)服从停车场管!理,人员指挥有序停放车!辆; ?
(二)—按照市价格》主管部门确定的标】。准交纳停车费;【
(》三)正确使用—。停车场设施、设【备;
(四】)不得?停放载有易》燃、易?。爆、有毒、》有害等危险物品的】车辆; 《
(五》)做好车辆》防盗的必要》安全:措施;
(六!),法律、法规》的其他规定 】 , ,
第二十六条 ! 经营性机动车停】车场的管理者因不】履行本?。条例规定《的职责或《者因不?符合停车场》管理规范而》造成:停车场内的车—辆受到损毁或者丢失!的应当依法承担【相应的赔偿责任 !
因车辆—驾驶:人的过?错造成停车》场设施或者其他车】辆损毁?的应当依法承担【相应的赔偿责任 !
第《二十七?条 机关、—企事业?单,位办公场所的—机动车停《车场在?满,足本单位停车—需求的?情况下鼓励向社【会开:放提供停车服务实】行错时停《车 :。
第二十八条】 大型客货车【。不得:进,入住宅区停放但为】清运垃圾、》为住宅区内的住户】或者商?户提供?运输服务的车辆需要!临时:出入的?除外:
【 :
第四章 】机动车道《。路临时停《。放
? 第二十九—。条 : ,。市公安交通管—理部门应当根据城市!总体规划和城—市道路交通专业【规划编制机动车【道,路临时停《。放方案机动车—道路临时停放—方案的编制应—当遵循?下列原则《 ,
(》一)不影响道路【交通安?全畅通;《。
(二)】该区域?缺少机动车》停放场所;》
《 (三)《方便市民《停车;
(】。四)不影《响,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!。。清扫
第三】十条 公安交通管!理部门应当根据机】动车道路临时—停放方案设》置,道,路临时停车泊位 !
: ,下列区域不》得,。设置道路临》时停:车泊位 》
(一》)占:用消防通道》、,盲道:;
—。(二)已《建成:能够提?供充足?停车:泊位的停《车场服务半径—三百米以《内;
【(三)道路交—叉口和?学校、幼儿园—出入:口、公共交通站【点,附近五十米范围内】;
? (四)市区主、!次干道、交通流量大!的,市区微循《。环道:路; 《
(五)其他】不宜设置的》路段
《 第三十一条 】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!应当对?道路临时停车泊位】每年至少评估一【次,并适时进行调整 】
《第三十二《条 : 公安交通管理部】门应当在道路临时】停车泊位使》用、变更前》将设置地点、—停车种类、允许【停放的时《限及其他规定事【项进行公告并在该】。路段设置明显标【志
《 公安?交通:管理:部门根?据大型活动》或者其他特》殊情况的《需要对道路临时停车!泊位进行临时调整的!应当将调《整情况以显著标【志予以告知
! 车辆在道路【临时停车泊》位停放?不得超过规定时限】
第三—十三条 》任何单?位和个?人不得擅自设置【或者撤除道路—临时停车泊》位,不得设置《障碍影响道》路临时停车泊位的】使用:
任何单【位和个人不得擅【。自在道路和》其他公共区域设【置地桩、《地锁或者其》他,障碍物影响机—动车停?放和行人通》行 :。
《
: 第?。五章 非》机动车停放 】 ,
?第三十四条 — ,非机:动车应当在规—定的非机《动车停放点停放【不得随意停放、【影响市容环境没【。有规定停放地点的应!当停放在不影响其他!车辆、行人通行【的,地点:
: 第三《十五:条 : 县(?市)、区城市管理部!门施:划非:机动:车道路临时停放点并!加,强非机?动车:道路临?时,。停放点的日常管理】
第三十【六条 施划非【机动车道路临时停】。放点应当符合—下列要求
【 (一)不影响道】路交:通有序、安全—和畅通;
】(二)不《占用疏散通》道、消防《通道、无障碍—设施通道《和城市绿地;
】 ,。 (三)标志、标线!清晰醒目、规范 】
?第三十七条》 , ,火车站、《客运码头、轨道交】通站点?等交通集《散,地以及政《府服务?中心、医院》、学校、商场、集贸!市,场、:。步行:街,、影剧院、体—育场馆、展览—馆等人?员流动较多的场所其!管理者可以根—。据配建标准和交通】需要合理设置—非机动车专用停【车场地?
禁止—擅自改变《。非机:动车:停车:场地使用《性质:禁止擅自占》用道路设置非机【动车停车场地—
第三十【八条 《沿街单?。位应:当规范、有》序停放非机动车对】在本单位的》市容环?境卫生责《任区内?随意停放非机—。动车的应《当予以?劝阻引导行》为人停?放至非机动车停放】。点 :
【。。 第六章 法律】责任
第【三十九?。条 ?违反本条例规定【未按照建设工—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!建设停车场》的由规划《部门责令《其限期补建逾期不】补,建的处建设工程造价!百分之十以下的罚】款
《 第四十条》。 , 违反本《条例规定擅自改变】停车:场功能或者擅自将】。停车泊位挪作他用】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!门从停用或者改【。变之日?起按每日每》平方米五元》处以罚款并责令限期!恢复逾期不恢—复的申请《人民法院强》制执行?
擅自设置】或者撤除道》路临时停车》泊位或者设置障【碍影响临时停—车泊位使《用的由公安交通管】理,部门处五百》元罚款
》 , 在道路和》其他公共区》域设置地《桩、地锁或》者其:他障碍物影》响机动车停放—和,行人通行的》由市政设施主管部】门责令?限,期拆除逾《。期未拆除的》处五千元以上—。二万元以下的罚款】
第》四十:一条 违反本【条例规?定有下列《情形之一的》。由公安交《通管理?部门责令改正并【视其情节《轻重对停《车场管理者或—者相关责《任人:处一千元以上五千】元,以下的罚款》
(一)未】。按规定?配置停?。车场设?。施或者配置》设施不完《善的;? ,
(二)【明,知车辆装载易燃【、易爆、有毒、有】害等:。危险品?而允许?其,。进入停车场或者未及!时向公安《交通管理部门报【告的:;
(三】)未按规定划定【。停车:泊位的;
】(四)开办经营性停!车场未在规》定的期限内向公安】交通管理部门备案的!;
(五)】。出售或者以》专,用车:位形式出《租利用?公共资源设置的停车!。场、停车泊位—的
? 第四十》二条 违反—本条例规定机—动车驾驶人有—下列情?形之一的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责!令其立即《。驶离;拒不》驶离或者机动车驾驶!人不在现场》的将其车辆》拖,离,停放地并及时—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!处一:百元罚款
— (?一)妨碍其》他车辆、行人通行阻!碍,停车场交通安全的;!
(二)在】道路临时停车—泊位停放车辆超过规!。定时限的
第!四十三条 违反】。本条例规定机动车】驾驶人驾驶装载【易燃、?易爆、有毒、—有害:。等危险物《品的车辆进入停车】场的停车《。场,管理者应当责令其】立即驶离《;拒不驶离的可报】请公安交通》。管理部门将其车辆拖!。离停放地公安交通】管理部?门应当及时告知【当事人停《放地点?处一千元以上二千】元以下的罚款—
《 第四十四条 【 公安交通管理【部门和有关行—政管理部《门工作人员违反本】条例的规定》玩,忽职守、《滥,用职权、徇私舞【弊或:者不履行本》条例规定职责的按照!管理权限对》直接责任《人员和?主要:负责人?给予处?。分;构成犯罪—。的依法?追究刑事责任—
第四十五条!。 , 对违反《本条例?的其他?行为法律《、法规已有》处罚规定的按照有关!法律、法规的规【定执行?
第四【十六:条 本条例规定的!行,政处罚属于经—国务院或者自—。治区人民政府批【准的相对集中行【政处罚权范围的由】市人民政《府,确定:的行政机关实施 】
? :
第七章 附!则 《
第四》十七条 本条【例下列用语的—含义是 《
(一)停车场!是指供机《动车和非机动车停】放的各种《室内或者室外场【。所;
(【二):经营性停车场—是指向社会》开,放为:机动车和非机动【车,提供:有,偿停放服务的场【所;
《 (三)公—共停:车场是指为》社会车辆提供停车】服务的场所》;
(四)】道路临时停车泊位】是指在城市》。道,路上依法设》。置的机动《车临时停放场地
! 第四十八—条 : 本:条例自20》17年?9,月1日起施行200!7年1月1日起实施!。的银川市停》车,场规划建设和车辆停!放管理条例同时废止!。<,!-:-EndFragm!ent--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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