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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】批准银川市停车场规!划建设和车辆停【放管:理条例的决定 【
(?2017年》7月26日宁夏回族!自治区第十一—届人民代表大—会常务委员会第三】十,二次会议通过) !
宁夏【回族自治《。区第十一届人民代】表大会常务委员会】第三:十二次会议决定批准!银川市停车场—。规划建设《与车辆停放管—理条例?由,银川市人民代表【大会常?务,委员会根据本—决定对条例》。。进行修改后公布【自2017年9【月1日起施行
】 《 ? !。 ? 宁夏!回族自治区人民【代表大会《。常务委员会 —。
, ? 》 《 ! 【 《 》 2017年7【月26日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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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银,川市停车场规划【。。建设和车辆停放管】理,条例:。
第》一章 总》则
》第一条 为了加强!停车:场规划建设规—范车辆停放管理【保障城?。市交通协调发—展根据中华人—民,共和国城乡规—。划法中华人民—共,和国道路交通—安全法?宁夏回族自》治区: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!法律、法《规的规定《结合本?市实际?制定本条例》 , ,
第二条— 本?市,行政区域内》停车场的规划建【。设和车辆停放管【理适用本条例
! 第三条 市、县!。(市)人《民政府应当根据本】行政区域内车辆【增长和?停车场?发展的情《况加强?对公共停车》场建设的投入
!。。 鼓励个人、法人!或者其他《经济组织投》资建设、开》。办,停,车,场,
第—四条 市、县【(市)公《安交通管理》部门按照本条—例的规定负责—本行政区《。域内机?动车停放和》机动车?停车场的管理工【作,市、县(市)—、区城市管理部门】按照本条例的规【定负责本《行政区域内非—。机动车停放和非机动!。车停车场的管理【工作
》。。 发改(物价)【、规划、国土、住建!、行政审批、—。市场监管等行政【管理部门在各自的职!责范围内做好—停车场的有关管理】工作
第五】条 停《车场的建设实行【统一规?划,、统一管理和—“谁投资、谁受【益、谁负责”的原则!
? ,推广普?及智能化、信息【化停车?设备和停车诱导【指示系统鼓励建【设立体式停车场【和地下停车场新【建停车场应》当具备智能》化,、,信,息化条件
】第,六条 《停车费收费》标准由市价格主管部!门根据国家有—关规定确定
】 第七条 市、县!(市)区人》民代表大会常—务委员会应当—对停车场规划建设】和车辆?停放:。管理工作《依法:加强监督
第!八条: 任何单位和个人!对违反本条例—规定的行为》有权:举报接?到举报的部门—应当依照权限及时处!理 :
】第二:章, 规划与《建设
》 第九条 —市公安交通管—理部门应当》会同有关部门—根据银川市城市总体!规划的要求编—制停车场专项规【。划,
? 第十条》 市规划部门【。组织编制《新建区域《、居住区及》旧城改造规划时【应当依?据停车?场专项规划》及有关技术管理规】定规:划停车场《
: 第十一条 市!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】机动车停放需求状况!在停车状《。况紧张的区域和【公共交通《与自:用,车辆:换乘的地段规—划建设公共停—车场 ?
第》十二条 》市,规划:部门应当根据城市】发展和?城市规划组织编制建!筑物配建停》车泊:位标:准并应当征》求市住建、公—安,交通管理等相关部门!的意见报市人民政】府批准后实施 】
停车泊位【配建标准《应当:根据城?市交通发展和城【市停车需求变化适】时进行调整
】 第十三条 【新建、改建或—者,扩建公共建》筑,物应当按标》准配建停车场 】
: 公共建筑物配【建的停车场应当与主!体建筑?同时设计、同时【施工、同时交付【使用
《 新建、》改建或?。者扩:建公共?建筑物因城市规【划的原因配建—、增建?停车场达不到规定】标准的应当就近补】建或者补足停车泊】位
》建筑物?改变功能《的已配建的停车【场不得?挪作:他用;已配建—停车场达不到—改变功能后的配【建停车?泊位标准的应—当按改变功能后【的标准配建停车【场或者停车泊位 】。
第《十四条 新建、改!建、扩建的住宅区】应当按照国家—规定标准配建、增】建,。停车场;《停,。车,泊,位不足?。的应:当及时改《建或者扩建
【 :有条件划定停车【泊位的住宅》区,经业主大《会通过可《以在公?安交通管理部门【的指导下划定—停,。。车泊位未经同意不得!在住宅区内划—定停车?泊位
《 停?车场或?者停车泊位不—得占用绿化》用,。地和消防通道—不得阻碍交》通不得妨碍居民正常!生活 ?
第十—五条: , 停车?场的设计方》案应当征求》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!意见并经规划部门】审核后相《关部门方可办理施工!手续:未经规划部门同意】。和未征求《公安交通《管理部门意见的建设!单,。。位和施工《单,位不得擅《自变更停车场的设】计方案
【 停车场的设计方案!中应当预留新能【源车辆充电》等设施设备安装条】件
》第十:。。六,。条 土地储备【管,理部门可以》将政府?储备的土地》用于设立《。。临时:经营性?停,车场;设立》临时经?营,性,停车:场的应当采用公开】招标的方式进—行
《 土地使》用,权人:可以利?用自有待《建土地?、空闲土地申办临】时经营性停车场但中!小,学校:、幼:儿园除外
】 ,第十七条 —在满足交通出行、行!人安全、消防安【全、绿?化等前?提下可以利用道路】、广场、《公园、绿地》等的地?。下空:间建设停车》场
》开发利用《道路、广《场、公?园、绿地等的地【下空间?建设停?车场的建《设单位应当进—行安全论证征—求地面设施所有权人!意见提出建》设方案由规划部门】会,同发改(物价)、国!土、住建、园林【和公安交《通、消防等行政管理!部门依法办理审批】手续
第十八!条 停《。车场经营者、管理】者应当?应用现代《信息技术、通信【技术按照有关规定】。和标:准建设停车管理系】统,。。和无障碍停车设【施提高停车场利用效!率和方便残疾人代步!车停放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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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三章 机动车!停车场和车辆停放 !
第《十九条 《。。 市:公安交通管》理部:门应当根据各类机动!车停车场需要具【备,的设施条《件和:运营:管,理制度制《定具体规范》。
第二十条】 开办经营性机动!车停车场《的应:当,有符合规定要求的】停车场设施》和经营管理设施配】备与停车《。场管:理业务相适应的管理!人员并?在取得营业执照后】三十日内向》公安交通管理部门】。备案备案时应当提交!下列材料 》
(一)经营】者基本?信息:; :
(二)—营,业执照及《其复印件;
【 (三)土—地使用权权属证明】;
(四【)规划、住建—、消防等《部门的验《收证:明;
(【五)法律《、法规规《定的其他材料—
: 机动车停—车场经营者》变更:登记事项或者注【销的应当《向社会公告按规定向!相关部门办理变更、!注销登?记手:续并自变更、注销登!记之日?起十:五个:工作日内向公安交通!管理部门办理备【案手续相应调整【或者拆除停车—场标志牌
— 第二十一条【 , 机动车停车—场,可以由停车场产权】人自行管理也可以以!出租等方式经—营管理 《
第二十二条】 任何单》。位,。和个人不《得擅自?改变已建成的—机动车停车场的功能!或者将?。停车泊位挪》作他用
第】二十三条 —机,动,车停车场《管理者应当保持【停车场照《明、排水、》通风、?消防、防盗》、电子收费系—统等设施的》正,常运转环境整洁【其日常环境卫—生工作接受》城市管理部门—的监督和管》理
停—车场:。。内,不得堆放《物料:搭,建建筑物、构筑物】或者其他设施
! 第二十四条 】机动车停车》场的管理者提供车辆!停放有偿《服务应当遵守—下,列规定
(】一,)按照规定设置收费!岗亭、停车》场标志牌等停—车,设施在显著》位,。置公:示停车场名称、收】费标准、车》。位数:量和监督电话等【事项;
(】。二)按照《规定设置、施—划明显的车位、停】泊方向、《车辆进出引导标【志标线; 》
(三)—正确使用收费系统】按照规?定进行收费并出具】票据;
》 (四)管—理人员应当参加公】安交通、价》格主:管部门的业务培训】上岗时统一着装佩戴!统一标志引导车辆进!出和停放维》护停车秩序》。;
(五)】禁止装载易》燃、易爆、有—毒、有害等危险品的!。车辆入场定期清点】场内车辆发现—可疑车辆及时—。向公安机关报—告,。;
》(六)国家》和自治区其他相【关停车管理服务规】定
利用【。公共资源设置—的机:动车停车场、—停车:泊位:。不得出售《或者:以专用车位形式【出租
—第二十五条 【。机动车?驾,驶人:在公共停车场停车时!应当遵守下》。列,规定
《 (一)服从【停车场管理人—。员指:挥有:序停:放车辆?;
(—二):。按照市价《。格主:管部门确定的标准】交纳停车费;
! (:三)正确《使用停车场》设施:、设备;
— (四)》不得停放载有易燃】、,易爆、有毒、有害等!危险物品的车辆;】。
:。 (五)做好车】辆防盗的必要—安全措施;
!(六)法律、法【规的其他规定— : ?
第二十六条 ! 经:营性机动《。。车停车场的管理【者因不履行本条【例规定的职责或者因!不符合停车场—管,理规范而造成停【车场内的车辆受【到损毁或《者丢: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!应的赔偿责》任
因车辆!驾驶人的过错造【成停车场设》施或者其他车辆损毁!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!的赔偿责《。任 ?
: 第二十七条 机!关、企?事业单位办公场【所的机动车停—。车场在满足本单【位停车需《。求的情况下》鼓励向社会开放提供!。。停车服务实》行错:时停车
第二!十八条 大型【客货车不得进入住】宅区停放但》为清运垃圾、为住】宅,区内:的住户或者商户提】供运输服务的车【辆需要临时出入的】。除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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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 !。 机动?车道路?临时停放 》
,。 第二十九条【 , 市公安《。交通管?理部门应当根—据城市总《体规划?和城市道路交通【专业规划编制机动】车道:路临时停放方案机】动车道路临》时停放方《案的编制应》当遵循下列原—则,。
(一)不!影响:道路:。交,通安全畅通》;
(二】)该区域缺》少,机动车停放场所【; ?
(三)方【便市:民停车;《
(四)不】影响市容市貌和环境!卫生清扫
】。第三十条 》 公安交通管理【部门应当根》据机动车道路临时停!放方案?设置道路临时停【车泊位 《
下列区域不!得设置道路》临时停车泊位
! (一)》占用消防通》道、盲?道; 《
, :(二)已建成—能够提供充足停车泊!位的停车场服务半】径三百米以内;【。
(三)】道,路交叉口和学校【、幼儿园《出入口、公共—。。交通站点附近—五十米范围内; 】。
(四》)市区主、》次干道、《。交通流?量大的市区》。微循环道路; 】
(《五)其他不》宜,设置的路段
!第三十一条 公】。安交通管理》部门应当《对道路临时停车泊】位每年至少》评估一次并适时进行!调整
【第三十二条 公安!。。。交通管理部门—应当在道路临—时停车泊位使用【、变更前《将设置地点、停【车种类、允许停【放的时限《及其他?规定事项进行—公告并在该路段设置!明显标志
公!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!大型活动或者其他】特殊情?况的需要对道路【临时停车泊位—进行临时调整—。的应当将《调整:情况以显著标志予以!告知
车!辆在:道路临时停车泊【位停放不得超过规定!时限: ,
第三》十三条 任—。。何单位和《个人不得擅》自设置或《者撤除道《路临时停车泊位【不得设置障碍影响】道路临时停车—泊,位的使用
— , 任何单位和个【人不:得擅自在道路和其他!。公共区域设》置地桩、地》锁或者其《他障碍物影响机【动车:停,放和行人通行
!
—第五章 非机动】车,停放
【 第三《十四条 非机动车!应当在规《定的非机动》车停放点停放—不得随意停放、影】响市容环境没有【规定停放地点—的应当停放在不影响!其他车辆《、行人通《行的地点《
第三十五条!。 县(市)、区】。城市管理部门施划非!机动车道路临时【。停,放点并加强非—机动车?道路临时停放点【的日常?管理
—第三十六条 — 施划非机动车【道路临?时停放点应当符合下!列,要求
(一】)不影响道路交【通有:序、安全和畅通【;
? (二)不占用】疏,散通道、消》。防通:道、无障碍设施通道!和城市绿地;—
(三)标志!、标线清晰》醒,目,、规范
》 第三十七条【 火车《站,、客运码头、轨道交!通站点等交通集散地!以及政府服务中【心、医院、学校、商!。场,、集:。贸市场、步行街、影!剧院、体育场馆、展!览,馆等人?员流动较多的—场所其管理者可以】根据配建标准—和交通需要合理【设,置,非机动车专用停【。车场地
禁】止擅自?改变非机动车—停车场地使用性质】禁止:擅自占用道路设置非!机动车?停,车场:地
》第,。三十八条 沿街单!位应当规范、有【序,停放非机动车对在】本单位的市容环境卫!生责任?区内随意停放—非机:动车的应当予—。以劝阻引导行—为,人,停放至非机动—车停放点
!。
第六章 】 法律?责任
第三十!九条 ?。 违反?本条:例规定未按照—建设:工程规划许可证的】规定建设停车场【的,由规划部门责令【。其限期补建逾期【不补建?的处建设工程造【价,百分之十《以下的罚款
】 第四十条 【违反本条例规定【擅自改变停车场【功能或者擅自将停】车泊位挪作》他用的由《公安交通《管理部门从停用【或者改变之日—起按每日每》平方米五元处—以罚款并责》令限期恢复逾期不恢!复的:申请: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!
擅自》设置或者撤除道【路临时停车泊位或者!设置障碍影》响临时停车》泊位使用《的由公安交通—。管理部门处》五百元罚《款
《 在道路和》其他公?共区:域设置?。地桩:。、地锁?或,者其他障碍物—影,响机动车停放和行】人通行的由》市政设施主管部门责!令限期拆除》逾期未拆除的处五千!元以上二万元—以,下,的罚:款
《 第四十一条 【 违反本条例规定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】。由,公安交通管理部门】责令改?正并:视,其情节轻重对—停车:。。场管理者或者相关】责任人处《一千元?以上:五千元以下的—罚款 ?
(一)未按】规定配置停车场设施!或,者配置?设施不完《善的;
(!二)明知《车辆装载易燃—。、易爆、《有毒、有害等危险品!而允许其进入停车场!或者未及《时向:。公安交通管理部【门报告的《;
《 (?三)未按规定划定停!车泊位?的;
(【四,)开办经营性停车场!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向!公安交通管理部门】备案的;
【 (五)出》。。售或者以专用—车位形式《出租利用公》共资源设置的停【车场、?停车泊位《的
第—四十二条 》 违反本《。条例规定机动车【驾驶:人有下?列情形之一的公【安,交通管理部门责【令其立即驶离;拒】不驶离或者机动【车驾驶人不在现场的!将,。其车辆拖离停放地并!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!地点处一百元罚【款
(一)妨!碍,其他车辆、行人通】行阻:碍停车?场交通安全》的,;
(二)】在道路临时》停车泊位停放车辆超!过规定时限的
】 第四十》三条 ? 违反本条例—规定机动车驾驶人驾!驶装载易燃》、,易爆、有毒、有害】。等危:险,物,品的车?辆进入?停车场的停车场【管,理者应当责令其立即!。驶离;拒不》驶离的可报请公安交!通管理部门将其车辆!拖离停放地公安【交通管理部》门应当及时告知【当事人停放地点【处一:千元以上二千—元以下?的罚:款
第四】十四条 公安交通!管理部门和有关行】政管理部门工作【人员违?反本条例的规定玩忽!职守、滥用职—权、徇?私舞:弊或者不履行本条】例规定职《。责的:按照管理权限对直接!责任人员和主—要负责人给》予处分;构成犯罪】的依法追究刑事【责任
》 第四十《五条: 对违反本—条,例的其?他行为法律》、法规已有处罚规定!的,。按照有关法》律、法规的规定执】行
—第四十六条 本】条例规定的行政【处罚属于经国—务,院或:者自治?区人民政《府批准的相对集中行!政处罚权《范,围的由市人民政【府确定的行政机【关,。实施
! 第七章 【附则
】第四十七条 本】条例: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!
(《一,)停车场是指供机动!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的!各种:室内或者室外场所】;
》(,二)经营《性停车场是指向【社会开放为机—动车和非机动车提】供有偿停《放,服务的场所》; :
(三》)公共停车场是【指为社会《车辆:提供停车《服务的场所;
】。 (?四)道路《临时停车泊位是指在!城市道路上依法设置!的机:动车临时停放—场地:
? ,第四十?八条 本条例自】20:17年9月1日【起施行2007年】1月1日起实—施的银川市停车场规!划建设和《车辆停放管理条例】同时:废止<!-》-EndFr—agme《nt--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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