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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疆维吾尔自治区】建,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!和监督?。人,员考:核办法    【  :    《       【      —    第》一条:为了加强全区建设】工程质量监督机【构,和监督人员管理【依,据房屋?建筑和市政基础设】施,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!定(住房和城—乡建设部令第—5号)和《建,设,工程质量监督—机构和人员》考核管理办法(建质![,2007]》184号)制定本】办法   》 第二条自治区【。行,政区域内建设—工程质?量监督机构和监督人!员的考?核适用本办法  】  第三条本办法】所,称建设?工,程质量监督机构【(以下简称监督【机构)是指受县级以!上人民?政府:住房城乡《建设主管部门委【。托由自治区住房【城,乡建设?主管部门考核认【定依据有关》法律、法规和工程建!。。设标准规范对—工程建设《实施过程中》。各责任主体和相【关单位的质量—。行为及工程实—。体,质量实施监督管理】的具有独《立法人资《格的单?。位   《 第:四条本?办法所称《建设工?程质量监督人员【(以:下简称监督人—员)是指经自治【区住房城乡建设主】管部门考核认定【依法从事建设工程】质量监督工》作的专业技术人【员   《。 第五?条自治区住房城乡】建设主?管,部门负?责全区各级》监督机?构和监?。督人员的考核拟【定考核?办法组?。成考核小组确—定考核?结果对监督》机构每三《年,进行一次验证考核;!对监督人员》每两:年进行一次》岗位考核每年进【行一次?法律、业《务知识培训 自治】区建设工程质量监】督机:构受自治区住房城乡!建设主管部门委托】具体负责《组织实施考核工作 !   第六条—。监督机构《应具备下列》基,本,条件    —(一)依法成立的】独立法人单位; (!二)具有符合监督工!作需要?的监督人员 —1、州、《市(地)监督机构不!少于9人并按—。实际监督《面,积10万《m2/人《配备监督人员监【督人员占监督机构总!人数比例不低于7】5%; 2、县(】市,)监督机构不少于3!人并按实际监—督面积5万》m2/人配备监【。督人员监《督,人员:占监督机《构总人数比例—为100% (三)!具有:满足工作需要的【办公场所《及仪:器、设备《和,工具 1、》州、市?(,。地)监督机构配备计!算机5台以》上,县(市)监督机【构配备计算机2【台以上具备与监【督工作相《。适,应的信息化管理【条件:; 2、配》备回弹仪《、,混凝土钢筋》。。检测仪、楼板测厚】仪、测距仪》、,接地电阻《测试仪等仪器设备其!中1:0人以上监督—机构应配备2套以】上实施市政工程【质量监督应根据【监,督工程特点配套相关!仪器设备 (—四)有?健全的工作》制度和管理制—度,。建,立监督?工作程序制度、人员!考核:培训制度、岗—位责任制度、工【程,质量:巡查制度、档案管理!制度、廉政建设【制度、工程质—量信息?管理:制度、设备管理【制度等?。 (五)监督—机构法定代表人【和技术负责人资格 !1、州、市》(地)监督机构法定!代表:人和技术负》责人应具备工程类高!。。级以:。上技术职称》或工程?类执业注册资格【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应!具有工?程,类大学?本科以上学历并【。有5年以上工—程质量管理或设计】、施工、《监理:工作经历; —2、:县(市)监督机构法!定,代表人和《技术负责人》应具备工《程类中级以》上职称或执业—注册资格参照—公务员管理的应【具有工程类大专【以上学历并》有,5年以上工程质量管!理或设计、施工、】。监理:工作经历 》监督机构可》以,聘请中级职称以【上的工程类》专业技术人员协助实!施工程质量监督【 第七条监督人员应!当,同时具备《下列基本条件— (一)在监督机构!。工作熟悉掌握有关法!律、法规和》工程:建设:强制性标准具有良好!的职业道德;— (二)具有相【应工程类大专—以上学历或》工程类执业注册【资格; 《(三)具有工程类】初级及以上技术【。职,称; (四)具【有3年以上建设工程!质量管?理或设计、施工、】。监理等?工作经?历; (五)年龄】不,超过60周岁 第八!条自治区建设—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组!建考核小《组对监督《机构和?。监督人员进行考核考!核小组应由从事【质量监督工》作10年以上、取】得,高级:专业技术职称的专】家组成人员为3人以!上单:数 第?九条监督机构—。考核的主要内容 】(一)执行工—程建设法律、法规、!规章情况; (二】)工程监督覆盖率、!所监督工程》参建:责,。任主体的质量行【为及工程实体质量】符合国家工程建【设法律、法》规和工程建设强【制,性标准?情况:; (三)监—督机:构,基,本条件的符合—情况; (》四,)所:监,督区域发生重大质量!事故情况;》 ,(五)其《他应予考核的—内容 第十条监【督人员考核的主【要内:。容 (一《。)本办法第九条第】(一)、(二)项内!容; (二)监督】职责:履行:。情,况; (三)监督】人员条件符合情况】 第:十一条监《。督机构考《核按照下列程—序进行 (》。一)监督《机构填写建设工程质!量,监,督机构考核登记【表提交相关材—料; (二)听【取监督机构》有关情况介绍;【 (三)随机抽取3!5个在建工程—或,竣,工工程检查有关监督!资料听?取各参建单位—对监督机构工—作评价?; (四《)对监督机构—的监督?人员的考核认定情况!进行检查; (五)!按照考核评分—标准对?监督机?构进行?评议打分提出考核意!见报自治《区住房城《乡建设行政主—管部门审定后公【布,考核结果 第十【二条监?督机构?有下列情形之一的】考核结?果为:不,合格: (一?)监督机《构不:符合本办《。法规定条件的;【 (二)出具虚假】工程质量监督报告】的; (三)在监】督工作中《存,在严:重违反法律、法规】规定行为的;— (四)《因严重失职导致重大!工程质量事》故影响恶劣的 【第十三条《监督:机构经考核合格【后,由自:治区住?房城乡建设行政主】管部门颁发考核合格!证书考?核不合格的》。责令限期整改整改】期限不?超,过六:个月整改《。后仍达不《到条件的责成—当地:住房城?乡建设行政主—管部门负责》重,组或调整 第—。十四条监督》人员有下列》情形:。之一的考核结果为不!合格 ?(一)?不符合本办法—规定条件的; (】二)未按国家和自治!区规定参《加继:续教:育培训培训课时少于!48课时的》。; (?三):未按国家和自治区】规定参加法律、法规!。。、业务知识培训的;! (四?)因监督失》职发生重大质量事故!的;: (:五)未?直接监督工程或准】许他人以本人名【义、弄虚作假—签署质量《监督:报告的; (六)】有其他?失职或违法行—为的: 监督人员有—前款第(二)—、(三)《项情形之一的—由监:督机构?。责令离岗培训重新】参加:考核;监督人员【有前款第(四—)、(?五):、(:六):项情形的应调—离工作岗位 第十五!条本办法《自发布之日起—施行新疆维吾尔自治!区建设工程》。。。质量:监督机构考核办法(!新,建建[2005【]9号)同时废【止 !。自治:区建设?。工程质量监督—机构:和人员考核》标准 ? 【 考核》 ? 考核内—容 —分值 10》0分 —。 得分 》 备注》 《 【 监? 督 ?机 构 的 条【 件 【 地、州、【市监督机构的—监督人员不》得少于?9人1分《其法:人,必须:由,工程类?高级技术职称—的人员?。承担:2分其它工》。作,可兼职1分》监督机构可按1【。0万平方米、—单体建筑监督不大】于15项《1分工程质》量监督机《构直:接从事质《量监督的专业—持证人?。员应占监督》机构总人数的7【5%以上2》分;脱岗一》人扣:。(1分) — , 8 ! 《 《。县(市)监》督机:构法定代表人和技】术负:责人应具有工程类中!级以上?职称1分具有3年以!上建设工《程质量管理》或设计、施工、监】理等工作经历—2分;质量监—督,机构直接从事质量】监督:的专业持证人员应占!监督机构总人数的7!5,%以上;县、市级】不少于3人》3人(含3人)的监!。督机构为100%】(2分)脱岗一人扣!(1分) 】6 《 ! 各地》、州、?市、监督机构必须具!有固定的开》展监:督工作的办》公场所1分》且人:均,办公面积不少于【1,5平:方,米1分;配备—计算机5台以上1分!并能直接《进行网上统计上【。报数据;有能满足】监督工作《需要的通《讯设备和交通工具】1分; 【4, 】 》 县(市)监督】。机构必须具》有固定开《展监督工作的办公】场所(1《分)且人均》办公面?积不少于《。8平方米(》1分:);配备《计,算机2台以》上并能直接》。进,行网上统计上报【数据(1分);有】能满足监督工作【需要的通讯设备和】。交通工具(1—。分) 4 ! !。 各》级监督机构必须【配备以下现场—监督抽查仪器设【备(1)回弹仪【1分(2)混—凝土钢筋检测—仪(1分《)(3)测距仪【(1分)(4)【测厚仪(1分)接地!电阻测试仪(1【分) 5【 【 : 监督】人员应当具备一定】的专业技术》能力并具有助—理工程师以上的【技术职称具有良好】品德、职业道德和】工程质量监督能【力掌握国家》有关法律《、法规和相关的工程!建设强制性标准不】。。超过法定退休年龄】分经自?治区住建厅考核认定!合格并取《得统一的《建设工程质量监【督人员资格证书【(2分)《2 4 【 《 【 能《。按国家和自治区建】设行政?主管:。。部门的要求实现监督!信息化管理 — , 4 【 》 : : , 监 督 站【 基 本 规 章 !度, ? 1、监督机构岗】位职责、监督人【员岗位任制 — 1《 】 ?。 : 2?、监督机构工作人员!法律法规、》技术规范《。。管理培训考核制度】 ? 1 】 !3、监督《机构:工作内?容及办事程序 ! 1 】 ? 4、廉!政,建设制度 【 1 — : ?。 5【、监督?档案管理《制度 —。1 【 — 6、数据统计!和信息上报制度 ! :1 【 【。 , 7、工程质量【巡查制度 【 1 《 《 】 8、?设备管理制度 【 1 》 】。 监 !督 工 作 质 量! ? 1、工程》质量按计划监督【检查部少于》3次主?。体结构验收及竣工验!收监督执行情况少一!次扣一分 【 ,3 — 《 2、】竣工验收备案—率,。大到85《。% 》1, 】 : , ? 3、?考核:期内未?。发生过?较大:质量事故《 ? 8 【。 《 , , 《4、贯彻执行国家】及自治区有关质【量管理规定的执【行,情况一?项未贯彻扣》。。1分 》 3: , —。 【 5随机《抽查35项已验【。。收或在?建工程?监督:档,案资料一项档—案资料不全扣1分 ! 3 — 》 — :6、随机抽查1【2项地基基础工【程,。一项有质量问题扣2!。分 : 4 】 ? 【 7、质量投诉结】案率达到95—%达不?到扣:1.5分 — , 3 】 — , 8、参建单【位对监督工作评价评!价有廉政问题扣2分!。 ? 3 【 【 , 监 督—。 人 员 考 【核 》 1、符合监督人】员条件一人达不到扣!1分 3 】 ? 】。。 2、考试【。成绩分数《应达到75》%一人?达不到?扣1:分 3—。。 》 》 , 3、考核成!绩分数?应达到75%一人】达不到?扣1分 【3 【 】 4、?考,核期内发生过较大质!量事故的责任—监督员考核不合格】 8》 : ! 5、按【规定参加培》训一人未参加扣一】分 3 【。 】 6、抽!。查工程?有严重的《质量问题或》问题较多(可—按,。问题均情扣分)【 ,。 3《 — 》 《。7、没有《其他失职或》。违法:行为有一项扣1【分 》3, 【 【 8、监督员连【续,三年:考评合格一次不合格!扣1分 》 , 3 【 》 :。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