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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疆维吾《尔自治?区建设工程》。质,量监督?机构:和监督人员考核【办法 ?      —  :。         !    《    》第,一条为了加》强全区?建设工程质量监【督,机构和监督人员管】理依据房屋建筑和】市政基础设》。。施工程质量监—督管理规《定,(住房和城》乡建设部令第5【号)和建设》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!人员考核管理—办法(建质[20】07]1《84号)制》定本办?法    第—二条自治区》行政区域内建设【工,程质量监督机构和监!督人员的考核适【用本办法    】第三条本办法所称】建设工程《质量监?督机构(以下简称监!督机构)是指受【县,级以上?。。人民政府住》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!委托由自治区—住房城乡建设主【管部门考核》认定依据有关法律、!法规和工《程建设标准规范对工!程,建,设实施过程中—。各责任?主体和相《。。。关单位的质量行【为及工程实体质量】实施监督管理的具】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!位    第四条本!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!。量监督人员(以【下简:称监督人员)—是指经?自治区住《房城乡?建设主管《部门考核《认定依法《从事建设工程质量监!。督工作的专业技术人!员    第五【条自治区住房城【乡建设主管部门负】责全区各级监督【。机构和监督人员【。的考核拟定考核【办,法组成考核小组【确定考核结》。果对:监督机构每三年进行!一次验证考核;【对监督人《员每两年《进行:。一次岗位考核—。每年进行一次—。法律、?业务知?识,培训 自《治区建设工程质量】监督机构受自治【区,住房城乡建》设主管?部门委?托,具体:负责:组织实施考核工作 ! ,  第六条监督【机,构应具备下列基本条!件,    (一)依】法成立的独立法人单!位; (二)—具有符合监》。督工作需要》的监督人员》 1、州、市(地)!监督机构不少于9人!并按:实际监督面积10】万m2/《人配备监督人员监督!人,员占监督机构—总人数比《例不低?于75%; 2、县!(市)?监,。。督机:构,不少于3人并—按,实际监督面积—5万m2《/人配备《监督人?员监督人员》占监督机构总人数】比例为100—% (三)具有满足!工作需要的办公【场,所及仪器、设—备和工具 1、【州,、市(地)监督机】构配备?计算机5台以上【县(:市)监?督机构配备》计算机2台以上具备!与监:督,工作相适应》的信息化《管理条件; 2【、配备回弹仪、混】凝土钢筋检测仪、】楼板测厚仪、测【。距仪、接地电阻测】试仪等仪器设—备其中10》人以上监督机构应配!备2套以上实施市政!工程质量监督应根据!。监督工程特》点配套相关》仪器设备 (四【。)有健全的工作【。制度和?管理制度建》立监督工作程序制】度、人员考核—培训制度、岗位责】任制度、《工程质量巡查制度】、档案?管理制度、廉政【建设制度、工程质量!信息管理制度—、设备管理制—度等 (五)监督】机构法定代》表人和技术负责人】。资格 1、州—、市(地)监—。督机构法定代表人和!技术负责人应具备】工程类高级以上技术!职称或工《。程类执业注册资【格,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应!具有:工程:类大学本科以—上学历并有》5年以上《工程:质量:管理或设计、施【。工、监理工》作,。经历;? 2、县(市)监督!机构法定代表人【。和技术负责人应【具备工程类中级以上!职称或?。执业注?册,资格参照《公务员管理的应具有!。。工程类大专以上【学,历并有?5,年以上工程质量管】理或设计、施工、】监理工作经历— 监督机构》可以聘请中级—。职,称以上?的,工程类?专业技术人员—协助实施工程质【量监督 第七条监】督人员应《当同时具《备下列基本条—件 (一)在—。。监督机构工作熟悉掌!握有关法律、—法,规和工程《建,设强制性标》。准具有良好的职【业道德; (—二)具有相》应工程类《大专以上《。学历或工《程类执业注册资格】; (三)具有【工程类?初级及?以上技术职称; 】(四:)具有3年以—上建设工程质量管】理或设计《、施工、监理等【工作经历; (五)!年龄不?超过60周岁— 第八?。条自治区建》设工程质《量监督?机构组建考核小【。组对监督《机构和监《督人员进行考核【考核小?组应由从事》质量监督工作10年!以上、取得》高级专?业技术职《称的专家组成人【员为3人以上单【数 第九条监督机】构考核的主要—内容 ?(一)执行工程建设!法律、法规、—规,章情:况; (二)工程】监督覆盖率、所【监督工程《。参建:责任主?体的质量《行为及工程实体【质量符合国家工程建!设法律、法规和【工程建设强制—性,。。标准情况; (【三)监督机构基本条!件的符合情况; (!四)所监《。督区域发生重大质量!事故情况; (五】)其他应予考核的】内容 第十条监【督人:员考核的《主要内容 (—。。一)本办法第九【条第:(一)?、(二?)项内?容,; (二)》监督职责履行情况;! (三)监督—人员条件《符合:情况 第《十一条监督机构考】核按照下列程序进】行 (一)监督机构!填写建设工程质量】监督机构考核登【记表提?交相关材料;— (二)听取—监,督机构有关情—况介绍;《 (三)随》机抽取35个—在,建工程或《竣工工程检查有关监!。督,资料听取各参—建单位对监》督机:构工作评《价; (四)对监督!机构的监督人员【的考核?认定情?况进行检查; 【(五)按照考核评分!标准对监督》机构进行评议打【分提:出考核意见》报,自治区住房城—。。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!审定后公布考核结果! 第十二条》。监督机构有下列情形!之一的考《核结果为不合格 (!。一)监督机构不符】合本办法规定条【件的; (二)【出具:虚假工程质量监【督报告的; —(三)在监督工作中!存在严重违》反法律、法规规定】行为的; (四【),因严重失《职导致重大工程质】量事:故影响恶《劣的 ?第十三条监》督机构经考核合【格,后由自?治区住房《城乡建设行政主管】部门颁发《考核合格证书考核不!合,格的责令《限期整改整改期限不!超,过六个月整》改后仍达不》到条件的责》成当地住房城乡建】设行政主管》部门负责重组或调】整 第十四条监督】人员有下列》情形之一的考—核结果为不》合,格 (一)不符合】本办法规定条件【的; (二)—未按国家和自—治区规定《参加继续《教育培训培》训,课时少于48课【时的; 《(,三)未按国》家,和自:治区规定参》加法律、法规—、业务知识培训的;! (四?)因监督失职发【。生重大?质量事故的;— (五)未直接监】。督工:程,或准许?他人以本人名义、弄!。虚作假?签署质量监督报告】的; (六)有【。其他失职或违—法行:为的 监督》人员有前款第(【二,)、(三)项情形之!一的由监督》机构责令离》岗培:训重:新参加考核;—监督人?。员有前款《第(四)、》。(,五)、(六)项情】形的:应调离工作岗位 第!十五条本《办法自发布之日【起施: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!建设工程质量—监督机构《考核办?法,(新建建[2—0,05]?9号)同时》废止 ? 《 自治》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!机构和人员考核标准! ! 考核 【 ?考,核内容 》。 ?分,值 100分— : 得分 — 备注 【 ! 监 督 机】 构 的《 条 件 — 地、】州、市监督》机构的监督人员不】。得少于9人1—。分其法人必须由【工程类高级技—术职称的《人员承担2分其它工!作,可兼职1分监督机构!。可按10万平方米、!单体建筑监》督不大于15项1】分工程质量监—。督机:构,直接从事质量监督】的专业持证人员【应占监督机构总人】数的75%以上【2分;脱岗一人扣(!1分) 【。8, — ? 县【(市)?监督机构法定代表】人和技术负责人应具!有工程类中》级以上职称1分具有!3年以上建设—工程质量管理或设计!、施:工、监理等工作经历!。2分;质量监督【机构直接从事质【量监督的专业—持证人员应占监督机!构总人?数,的75%以上—;县、市级不少【于3人3人(含【3,人)的监督机构为】100%(》2分)?脱岗一人扣(1【分,) 6— , , !。 各地—、州、市、监督机构!必,须具:有固定的开展监督】工,作,的办公场《所1分且人》均办:公面积不少于—15平方米1分;】配备计?算,机,5台以上1分并能直!接进:行网上统计上报数】据;有能满》足监督工作需—要的通?讯设备?和交通工具1分;】 , 4 】 【 《县,(市)?监督:机构必须具》有固定开展监督【工作的?办公场所(1分)】且人均?办公面积不少于【8平方米(1—分);配《。备计:算机2台以上并能直!接进:行,网上统计上》报数据(1》。分):;有:能满足监督工—作需:要的通讯《设备和?交通工具(1—分): 4 【 : , ! 各级?监,督机构必须配—备以下现场监督抽查!。仪器设?备(1)回弹仪【1分(2)混凝土】钢筋检测《仪(1分《)(3)测距仪【(1分?)(:4)测厚仪(1分】)接地电阻测试【仪(:1分) —。 5: ? — 监督】人员应当《具备:一定的专《业,技术能力并具有【助,理,。工,程,师以上的技术—职称具有良好—。品德、职业道德和工!程质量监督能—力掌握国家有关法律!、,法规和相关的工【程建设强制性标准】不超过法定退—休年龄分经》自治区住建厅考核】认定合格并》取得统?一的建设工程质量监!督人员资格证—书(2分)》2 ? 4 — — 能按国!家和自治区建设【行政主?管部门的《要求实现监督—信息化管《理 《 4 ! 》 监》 督 站 基— 本 规《 章: 度 》 1、监督机—构岗位职责、—监督人员岗位任【制 1 】 — — 2、监督机构工】作人员法《律法规、《技术规范管理培训考!核制度? 1 — — , : , 3》、监督机构工作内】容及办事《程序 《 , 1 】 : — 4:、廉:政建设制度》 : :1 : !。 》。5、监督档案—管理:制度 1 】 【 【6、数据统计和信息!上报制度 【 1 》 ? 《 ,。 7、工【程质量?巡查制度 — 1? ! 8、】。设备管理制度 】 1? 】 ?。 》监 督 《工, 作 质 量— , ,。 :。1、工程质量—按计划监《督检查部少于3次主!体结构?验收及竣工验收监】督,执行情况《少一次扣一分— 3 — 》 】 2、竣工》验收:备案率大《到,85% 》 1 】 ?。。 【3、考核期内—未发生过较大质量】事故 8 ! 【 : ? 4、贯彻执行国】家,及自治?区,有关质?量管理规定的执行】情况一项未贯彻扣1!分, 3 ! 【。 , 5随机抽【查35项已》验,收或在建工程监【督档:案资料一《项档案资料》不全:。。扣,1分 ? 3 】 ! , 6:、随机抽查12项地!基基础工程》一项有质量问题扣2!分 》4 》 【 7、—质量投诉结》案率:达到9?5%达不到》扣1.5分 — : 3: , 【 8】、,参建单?位对监督工》作评价评价有—廉政问题扣2分 ! 3 — 》 :。 ? 监 督 【。。人 员? 考 核《 1—、符合监督人—员条:件一人达《不到扣1分 【 3 》 — 2、!考试成绩分数应达】到75%一》人达不到扣》1分 3 】 ! 3、考核!成绩分数应达到75!%一人达不到扣【1分 3 】 ? 》 —4、考核期内—发生过较大质—量事故的责任—。监督员考核不合格 ! 8《 ? 《 《 5、按规定!参加培训一》人未:。参,。加扣一分 — 3 ! 【。 :6、抽查工》程有严?重的质量问题—。或问题?较多(可按问题【均情扣分)》 :。 3 》 】 7—、没有其他》失职或违法行—为有一项扣1分【。。 : 3 《 : , , 《 8、监!督员连续三年考评合!格一次?不合格扣1分 】 3 【 】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