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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,疆维吾尔《自,治区建设《工程质?量监:督,机构和?监督人?员,考核办法   【    《  :      —。    《      【 第一条为了加强】全区建设工程质量监!督机:构和监?督人员管《理依据房屋》建筑:。和市政基础设施工】程质量监督管理【规定(住房和城【乡建设?部令:第5号?)和建设工程—质量监督机》。构和人员《。考核管理办法(建】质[20《07]184—号)制定本办法【    《第二条自《治区行政区域内建设!工程:质,量,监督机构《和,监督人员的考核【适用本办法    !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!设工程?质,。量监督机构(—以下简称监督机【构)是指受县级以】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!建设主管《部门委托《由自治区《住房城?乡建设主管部门考核!。认定依据有关法律】。、法规和工程建设标!准规:范,对工程建设实施过程!中各责任主》体和:相关:单,位的质量行为及【工程实体质量实施】监督管理《的具:。有独立法人资格的】单位  《  第四条本—。办法所称《建设:。工程质量《监督人员(》以下简?称监督人员)是【指,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!。设,主管部?门,考核认定《依法从事建设工程】质量监督《工,作,的,专业技术人员   ! 第五条自治区【住房城?乡建设主管部门【。负责全区各级监督机!构和:监督人员的考核【拟定:考核办法组》成考核小组确定考核!结果对监督》机构每三年进行一次!验证考核;对监督】人员:每两年进行》一次岗位考核每年】进行一次法律、业】务知识培训》 自治区《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!构受自治《区住房城乡建设【主管部门委托—具体:。负责组织实施考核】工作    —第六条?监督机构应》具备下列基本条件】    (一)依法!成立的独立法—人单位?; (二)具—有符:。合监督工作》需要的监督人员 1!、州、市(》地):监督机构不》少于9人《并按实际监》。督面积10》万,m2/人《配备监督人员监督】人员占监督机构总人!。数比例不低于—75%; 》2、县(市)监【督机:构不少于3》人并按实际监督面积!5万m2/人配【备监督人《员监督人员占监督机!构,总人数比例为—100?% (三)具有【满足工作需要的【办公场所及仪器、设!备和工具 1、州】、市(地)监—督机:。构配备计算》机5:台以上县(市)监】。督,机构配?。备计:算机2台以》上具备与监督—工作相适应的信息化!管理条?件; 2、配备【回弹仪、《混凝土钢筋》检测:仪、楼?板测厚仪、测距仪、!。接,地电阻?测试:。仪等仪器设备其中1!0人以上《监督机构应》配,备2套以上实—施市政工程质量监】。督应根据监督—工程特点《配套:相关仪器设备 (】四)有健《全的工作制度和【管理制度建立监【督工作程《序制度、人员—考核培训制度、岗】位责任制度》、工程质量巡查【制,度、档案管理制度】。、廉政建设制度【、工程质量信息管理!制度、设备管理制度!等 :(五)监《督机构法定》代表人和技术负责人!资格 1、州—。、市(地)监督【机构:法定:代表人和技术负责人!应具备工程类—高级以上技》术,职称或?工程类?执业注册资》。格参照公《务,员管理的应具有工程!。类大学本科以上【学历并有5》年以上工程质量管理!或设:计、:施工、监理工—作经历; 》2,、县:(市)监督机构法】定代表人和技—术负责人应具—备工:程类中级《以上职?称或执业《注册资格参照公【务员管理的应具有】工,程,类,大专以上学》历并有5年以上工】程质量管理或设计】。、施工、监理—工,作经历 《监督机构可以—聘请中级职称以【上的工程类专—业技术人员协—助实施工程质量监督! 第七条监督人员】应当同时具》备下列基本条件 (!一)在监督机—构工作熟悉掌—握有关法《律、法规《和,工,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具!。。有良好的职业道德】; (二)具有相应!工程类大专以上学】历或工程类执业注册!。资格:; (三)》具有工程类初级及以!上技术职称; (】四)具有3年以上】建,设工程质量管—理,或设:计、施工、》监理等工《作,经历; 《(五)年《龄不:。超过60周岁 【第八条?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!监督机?构组建考核小组对】。监督机构《和监督人员进—行考核考核小组应由!。从事质量监督—工作10年以上【、取得高级专业技】术,职称的专家组成【人员为?3人以上《单数 第九条—监督机构《。考核的主要内容【 ,(一)执行工程建设!法律、?法规:、规章情况》; (二《)工程监督覆盖率】。。、所监督工程—参建责任《主体的质量行为及】工程实体质量符合国!家,工程建设法》律、法规和工程建设!强制性标准》情,况;: ,(三:)监督机构基本条】件的符合情况;【 (四)所》监督区域发生重大质!量事故?。情况; (五)其】他,应予考核的内—容 第十条监督人】员考核的主要内容 !(一:)本办?法第九条第》(一)、《(二)项内》。容; ?(二)监督职—责履行情况》; (三)监—督人员条件符合情况! 第十一《条,监督机构考核按照下!列程序进行 (一】。),监督机?构填写建设工程质】量监督机《构考:核登记表提交相关】材料; 《(二:),听取监督机构有关】情况介?绍,; (?。三)随机抽取35个!在建工?程或竣工工程检查】有关监督《资料听取各参—建单位对监督—机构工作评价—;, (四)《对监督机《构的监督人员的考】核认定情况》进行检查;》 (五)按照—考核评分标准对监督!机构进?行评议?打分提出考核意见报!自治区住《。房城乡建设行—政主管部门审定【后公布考核结果 】第十二?条监督机构有下【列情形?之一的考核结果为】不合:格 :(一)监督机—构不符合本办法【规,定条:件的; (》二)出具虚假工【程质量监督》报告的; (—三)在监督工—作中存?在,严重违反《法律、法规规定行为!的; (四)因严重!失职导?致重大工程》质量事故影响—恶劣的? 第十三条监督机】构经考?核合格后由自治区】住房城乡建》设行政?主管部门颁发考【核合格?证书考?核,不合格的责》令限期整《改整改期限不超【过六:个月整改后仍达不】到条件?的责成当地住房城乡!建设行政主管部【门负责重组或调【整 第十四条监【督人员?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】考核结?果为不合格 (【一)不符合本办【法规定条件的—; (?二)未按国》家和自治区规定【参加继续教育培训】培训课时《少于48课时的;】。 (三)未按国家和!自治区规定参加法律!、法规、业务知识培!训的;? ,(四)?因监督失《职发生重大质量事】故,的; (五》。),未直接监督工程或准!。许他人?。。以,本人名义、弄—虚作假签署质量监】督报告?的;: (六)有其他失职!或违法行为的 监督!人,员有前款第(二)】、(三)项情形【之一的?由监督机构责令离】岗培训重新参—加考:。核;监督人员—有前款第(四—)、:(五)、(六)项】情形的应《调离工作岗位— 第十五条本—办法自发《布之日?起施行新《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!工程质?量监督?机构考核办法—(新建建[20【05]9号)—。同时废止《 【 自治区建设工【程质量监督机构和】人员考核标准 ! — 考核 【 考核内容 ! 分值 100!分 : ? 得分 —。。 备注《 : ! 监 《督 :机 构 的 条【 件 《 —地、州?、市监督《机,构的监督《人员不得少于9人1!分其法?人必须由工程—类高级技术职—称的人员《。。承担2?分其它?工作可兼职1分监督!机构可按1》0万:平方米、单体—。建筑监督不》大于15项1分工】程质量监督》机构直?接从事?质量监督的专业【持证:人员应?占监督机《。构总人?数,的75%以》上2分;脱岗一人】扣(1分)》 8 】 ? : — 县(市)》监督机构法定代【表人和?技术负?责人:应具有工程类中【级以:上职称1分》具有3年以上建【设工程质量管理【或设计、施》工、监理等工作【经历2分;质量【监督机构直接从事】质量:监督:的专业持证》人,。员,应占监督《机构:总人数的75—%以上;县、市级不!少于3人3》人(:含3人?)的监督机》构为:100%(2分【)脱岗一《人扣(1分)— : 6 》 , : : 》 : 各地、州》。、市:、监督机构》必须具有固》定的开展监督工作的!办公场?所1分且人均—办公:面积:不少于15平—。方米1分;配备【计算:机,5台:以上1?。分并能直《接进行网上统计【上报数据;有能满足!监督工?作需要的通讯设【备和:交通工具1分; ! 4? 】 《 , 县(市)—监督机构必须具有固!。。定开展监督工作的办!公场所(《。1,分)且人均办—。。公面:积不少于8平—。方米:(1分);配—备计算机2台以【上并能直接进行【网上统?计,上报数?据(1分);有能】满足:监督工作需要的【通讯设备和交通【工具:(1:分) ? 4 ! — :。 各级监督机构必!须配备以《下现场监督抽—查仪器?设备(1)回—弹仪1分(2)混凝!土钢筋检测仪(1】分)(3)测距仪】(,。1分)(4)—测厚仪(1分)接地!电阻测试《仪(1分)》 ? 5: 》 — : 监督人》员应当具备》一定:的专业技术能力【并具有助理工程师】以上的技术职称【具有:良好:品德、职业道—德和:工程质量监督—能力:。掌握国家有关法律】、法规和相关的工程!建设强?制性:标准不超《过法定退休年龄分经!自治区住建厅考核认!定合格并取得统【一的建设工程质量监!督人员资格》。证书(?2,分):2 ? :4 ! 能按!国家和自治区建设】行政:主管部门《的要求实现监—督信息化管》理 4— — 【 监 督— 站 基《 本 规 章 【度, 1》、监督机《构岗位职责、监【督人员岗位任—。制 《 ,1, 【 — 2、监督—机构工作《人员法律法规—、技术规范管理培训!考核:制度 《 1 — 《 】。3、监督机构工【作内容?及办事程序 】 1 ! — :4、廉政《建设制度 【 1 》 【 : 5、》。监督档案管理制【度 1 ! 》 》 6、数》据,统计和信息上报制度!。 1 】 , : — 7、工程质量!巡查制度 1! 》 ? :。 , 8》、设备管理制—度 ? :1 》 】。 监 督 】工 作 质 量 ! 1、《工程质量按》。计划监?。督检查部《少于3次主体结构】验收及竣工验收监督!执行情况少一—次扣一分 3! , : 】 2、竣工验!收备案率大到85%! , 1 — ? — : 3、考核期内】未发生?过较:大质量事故 — , 8 ! ? ? 4、贯彻【。执行国家及自治【区有关质《量管:理规定的执行情况一!项未贯彻扣》1分:。 3 】 》 》。 5随机》抽查35项已—验收或?在建工程监督档案资!料一项档案资料不】全扣1分 【 3 【 《。 6、】随机抽查《12项?地基基础工程—。一,项有质?量问题扣《2,分,。 4》 : — , 7【。、质量投诉结案率】达到9?5%达不到扣1【.,5分 3【 】 , , ? 8、参建—单位对监督工作评价!评价有廉政问题【扣2:分 : 3 — ! 监— ,督 :。人 员 考 —核 1、】符合监督《人员条件一人达不】到扣1分 — 3 【 ? 《 2》、考:。试,成绩:分数应达到75%】一人达不到扣1分】 ? 3 — !。 3、考》核成:绩分数应达》到75%一人达【不到扣1《分 ? 3 【 】 4、考核期】内发生过《较大质量事》故的责任监督—员考核不《合格 8 】 — 《 5、按规定!参加培训一人未参加!扣一分 3】 》。 《 —6、抽查工》。程有严重的》质量问题或问题较】多(可按问》题均情扣《分) ? ?3 : —。 【 7、没有其他失】。职,。或违法行为》有一项扣1分 ! 3 】 》。。 8、—监督员连续三—年考:评合格一次》不合格扣《1分 3 】 ? 】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