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疆维吾尔自—治区建?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!和监督?人员考核《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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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 第一条为了加!。强全区建设工程【质量监督机构和监督!人,员管理依据房屋【建,筑和市政基础设【施工程质《量监督管理规—定(住房和城乡建】设部令第5》号,)和建设工程质量】监督机构和》人员考核管理办【。法(建质[20【07]184号)制!定,本办法
第二!条,自,。治区行政区域内【建,设工程质《量监督机构和监【督人员的考核—。适用本办法
【 第三条本—办,法所称建设工—。程质量监督机构(】。以下:简称监督机构)是指!受县:级以上人民政—府住:房城乡建设主—。管部门委《托由自?治区:住房城乡建》设主管部《门考核认定依据有】关法律、法》规和工程建》设标准?规范对工程建设实施!。过程中各责任主【体和相关单位的质】量行为及工程—实体:质量实施监督管理的!具有独?立法人?。资格的单《位
第四条本!办法:所称建?设工程质《量监督人员(以下】简称监督人员)【是指经自治区—住房城乡建设主管】部门考核认定依【法从事建设工程【质量监督工》作的专业技术—人员
》 ,第五条自治》区住房城《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!全区各级监督机构】和监督?人员的考核拟定考】核办法组成》考核:小组确?定考:核结果对监》督机:构每三年进行一次验!证考核?;对监督人员每两年!。进行一次岗位考核】每年:进行:一,。次法:律、业务知识培训
!自治区建设工程质】量监督机构受自【治区住房城乡建【设,主管部门委托—具体负责组织实【施考核工作
— ?第六条监《督,机构应具备下列【。基本条件
】。(一)依《。法,成立的独立法人单】位;
(二)—具有符合监督工作】。需要的监督人员
】1、州、市》(地)监督机构【不少:于9人并按实际监】督面积10万m【2/人配备监督人】员监:督人员占《监督机构《。总人数?比例不低《。于,75%;
》2、县(市)—监督机构不少于3】人并按实际》监督面积5万m【2/人配备监督人员!监,督,人员:占监督?机,。构总人数《比例:。为10?0%
(《三)具有《满足工作需要的办公!。场,所及仪器、设备和工!具
1、州、市(地!)监督机构配备【计算机5台以上县(!市)监督机构配【备,。计算机2台以上【具备与监督工—作相适应的信息【化管理?条件;
2、配备回!弹仪、?混凝土钢筋》检测仪、楼》板测厚仪、测距仪、!接,地,电,阻测试仪等仪—器设备其《中10人以》上监督机构应配备2!套以上实施市—政工程质量监—督应根据《。监督工?。程特点配套相—关仪器设备
(四)!有健全的工》。作制度和管理制度建!立监督工作程—序制度、人员考【。核培训制度》、岗位责任制度、工!程质量巡查制度【、,档案管?理制度、廉》政建设制度》、工程质量信息管】理,。制度、设备管—理制度等《
(五?)监:督机:构法定代表人和【技术负?责人资格
1、【州、市(《地)监督机构法定代!表,人和:技术:负,责人应具备工—程类高级以上—技术职称或工程类执!业注册资格参照公】务员管理的应具有】工程类大学本科以】上学历并《有5年以上工程质】量管理或设计、施】工、监理工作经历】;
2、县(—市,)监督?机构法定代》。表人和技术负责人应!具备工程《类中级以上职称或】执业注册资》格参照公《务员管?理的应具有工程类大!专以上学历并有【5年以?上工程质量管—理或设计、施工【、监理工作经历【
监:督,机构可以聘请中【级职称以上的工程类!专业:技术人员协助实【施工程质量监—督
第七条》监督人员应当同【时具备下列》基本条件
(—一)在监督机构工作!熟悉:掌握有关法律—、法规和工程建设】强制性标准具—有良好的《职业道德;
—。(二)?具有相应工程类大】专以上学历或—工程类执《业注册资格》;
:(三)具有工程【类初级及以上技术】职称;
(四)【具有3年以上建【设工程质量管理或】设计、施工、—监,。理,等,工作经历;
(【。五)年龄不超过60!周岁
?第八条自《治区建设工程质【量监督机构组建考核!小组对?监督机?构和监督人员进【行考核考核小组应】由从:事质量监督工作【10年以上》、取:得高级?专业技术职称—的专家组成人—员为3?人以上单数
第九】条监督机构》考核的主要内容【
(:一)执行工程—建设法律《、法规、规章情况】;
(二)工程监】督覆盖率、所监【督工程参建责任主】体的质量行为及工程!实体质量《符合国家工程建设】法,律、法规《。和工程建设》强制性标准》情况;?
(三)监》督机构基本条—件的符合情况;
】(四:。)所监督区域发【生重大?质量事故《情,况;:
(五)《其他应予考》核的内容
第十条监!督人员考核》的主要内容
—(一:)本办法第》九条第(一)、(二!)项内容;
(二】)监:督职责履行情况;】
(三)监督—人员条件符合情况】
第:十一条监督》机构考核《按照:。。下列:程序进行《
(一)监督机【构填写建设工程质】量监督?机,构考核登记表提【交相关材料;
(二!)听取?监督机构有关—情况介绍《;
(?三)随机抽取35个!在建工程或竣工【工程检查有关—监督资?料听:取各参建单位对监督!机构工作评价;
(!四,)对监督机构的监督!人员的考核认定情况!进,行检查;
(五【)按:照考核评《分标准对监督机构】进行评议打分提【出考核意见报—自治区住房城乡【建设行政主》管部门审定》后公布?考核结果《
第十二条监督机】构有下列情形之一】的考核结果为—不合格
(一)【监督机构不符—合本办法《规定条件的;
(二!)出:具虚:假工程?质量监?督报告的;
(三)!在监督工作中存在】严重违反法律、法规!规定:行为的;
(四)】因严:重失职导致》重大工?程质量事故影响恶】劣,的
第?十三条?。监督机构经》考核合格后由自治区!住房: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!门颁发?考核合格证》。书考核不合格的责令!限期整改整改期限不!超过六个月》整改后仍达不到条】件的责成当地住房】城乡建设行政—主管部门《负责:重组或调整》
第:十四条监督人—员有下列情形—之一的考核结果为】不合格?
(一?)不符合本》办法规定条件的;
!(二)未按》国家和自治区规【定参加继《。续教:育培训培训》课时:少于48《课时的;《
(三)未按—国家:和自治区规定参【加,法律、法规、业务知!识培训的;
(四)!因监督失职发—生重:大质量?事故的;
(五)未!直接:。监督工程《或准:许他人以本人名义】、弄:虚作假签署质量【监督报告的》;
(六)》有其他失职或—违法行为《的
监督人员有【前,款第(?二)、?(三)项《情形之一的由—监,。督机构责令离岗【培训重新《参加考?核;监?督人员?。有前:款第(四)》、(五?)、(?六)项情形的应【调离工作岗位
第十!五条本办法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新!疆维吾尔《自治:区建设工程质量监】。督机构考《核办法(新建—建[2005]9】号)同时《废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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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治区建设—工程质量监督机构】和人员考核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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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、州、市】监督机构的监督【人员不得少于9人1!分其法人必须由【工程类高级技术【职,称的人员《承担2分《其,它工作可《兼,职1分?监督机构《可按10万平方【米、单体建》筑监督?不,大,于1:5项1分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】直接从事《质量监督《的专业?持证人?员应占监督机构总人!数的7?5%:以上2分;脱岗一人!扣(:。1,分)
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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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】。。(,市)监?督机:构法定?代表人和技术负责人!应,具,。有工程?类中级以上职称1分!具有:。3年以上建设工程】质,量管理或《设计、施《工、监理等工作经历!2分;?质量监?督机构?直接从事质》量监督?的专业持证人员【应占监督机构总人】数的:75%以上》;县、市级不少于】3人3?。人(含?3人)的监督机构】为100%(2分】)脱岗一《人扣:(1分)
6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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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!地,、州、市、监督机】构必:须具:有固定?。的开展监督工作的办!。公,。。场所1分且人—均办公面积不少【。于15?平方米1《分;配备计算机【5台以上1》分并能直接进行网】上统计上报》数据;有《能,满足监督《工作:需要的通讯设备【。和交通工具1分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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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(市)—监督机构《必须具有固定开展】监督工作《。。的,办公场?所(1分)且人均】办公面积不少于【8,平方米(《1分);配备计【算机2台以上并【能直:接进行?网上统计上》报数据?(1分);有能【满足监督工作—需,要的:通讯设备和》交通工具(1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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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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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
各级监督机构【必须配备以》下现场监《督抽查仪器设备(】。1):回,弹仪1分(2)混】凝土钢?筋检测仪(1分【)(3?)测距仪《(1分)(4)【测厚仪(1分)【。接地电阻测试仪(1!分)
《
5
!
【
监督人》员应当具备一—定的专业技术能力并!具有助理工程师以】上的技术职称具有良!好,品德、职《业道德和工程质量监!督能力掌握国家有】。。关法律、《法规和相关的工程建!设强:。制性标准不超过法定!退休年龄分》经自治区住建厅考核!认定合格并取得统一!的建设工程质—。量监:督人员资格证—。书(2分)2
!
4:
—
《
能按国】家和自治区建设行政!主管部门《的要求实现》监督信息化》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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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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监—
督
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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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
章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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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1、监?督机:构岗位职责、监【督人:员岗位?任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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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《、监督机构工作人员!法律法规、》技术规?范管理培训考核【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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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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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监督机构工作!内容及办事程—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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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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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、!廉政建设制度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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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、监【督档案管理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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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、数据统【计和信息上报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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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、》工程质量巡查制度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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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:、设备管理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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监
督
工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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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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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?工,程质量按计划监【督检查部少》。于3次主《体结构验收及竣工】验收监督执》行情况少《一次扣一分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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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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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?竣工验收备案率大】。到85?。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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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》考核期内未发生【过较大?质量:事故
—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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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》、贯彻执行国—家及自治区有关质】量管理规定的执行情!。况一项未贯彻扣【1分
3
!
】
》。5随机抽查35项已!验收或在建工—。程监督档案资料一】项档案资料不全【扣,1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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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、!随机抽查12项地基!基础:工程一项有质量问题!扣2分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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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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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!、质量投《诉结案率达到95】%达不到《扣1.5分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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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
: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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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
:8、:参建单位对监督工】作评价评价》有廉政问题扣2【分
3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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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
监
督
人
员】
考
核
》
1、—。符合监督《人员条件一人—达不到扣1分
】
3
—
,
:
,
【
2、?考试成绩分数应达】。到7:5,%一人达《不到扣1分
!3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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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考核!成绩:分数应达到75【%一人达不》到扣1分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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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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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、考核期【。内发生?过较大?质量事故《的责任?监督员考核不合【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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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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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《、按规定参》加,培训一人未参加【扣一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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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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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、抽查工—程有严重《的质量?问题或问题较多(】可按问题均情扣【分)
《
3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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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7:、没有其他失职或】违法行为有一项扣1!。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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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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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、监督员连!续三年?考评合格一次—不合格扣《1分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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