蚌埠市市辖区征地拆!迁补偿?安置暂行规定
<】!--??xml:na【mes?pace pre】fix? = o n—s = "u—。rn:s《chemas-m】icrosoft-!com?:office【:office"】 /-->》 第一章 总 !则
第一条 【 为加强征地—拆迁补?偿安置管理维—护土地所有权人和使!用权人的合法权益保!障建设顺利进—行根据中华人民【共和国?土地:管理法、中华人民共!。和国土地管理法实】施条例、安徽省实施!<,。中,华人民共和国—。。土地管理法>—办法:等有关法律》、法规规定结—合本市实际》制,定本规?定
第二条 — 本市市辖》区范围内征收—农,民集体土地(—含“农?转非”后剩》余的土地)适用本规!定
第三条》 本规定所—称征地拆迁补偿【安置是指国家为了公!共利益的《需,要依据法律规—定的程序《。和批准权限将农【民集体所有土—地征:收为国有土》地并依法给予被【征地拆迁的所有权】人,、,使用权人合理补【偿安置的行》为
第?四条 《。市国土资源局—负,责本市市辖区征地】拆迁补偿工》。作,的组织协调和—监,督管理?代表市人民政府【委托:。市辖区人民》政府(市《高新技术《开发区、经济—开发区管委会—)组织实施征地拆迁!工作市辖各区人民政!府(市高新技术开】发区、经济》开发区管委会)负责!本辖区内征地拆迁补!偿安置的具体实施】工作市劳动和社会】保障、发展和改革】、农业、财政、【民政、监察》。、公安、司法、林】业、工商、建设【、规:划、房管《、物价、行》政执法以及供水、供!电、电信等》部,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!做,好征地拆迁》补偿安置工作
【第五条 自市人民!政府征?地通告发布之日起在!。征地拆迁《范围:内暂停?办理下列事项—
(一)《。户口迁入(法—律另有?规定的除外)—;
(二)》分户;
(三—),房屋买卖、交换以及!新建、扩建、—翻,建等手?续,;,
(四)《改变土地用途手续;!
(五)改变房屋用!途及房屋租》赁手续;
(六)颁!发和换发《营业证照
第六条】 自市人》民政府征地通告【发布之日起在征【地拆迁范《。围内抢栽、》抢种的附着》物抢建的地上(下)!建筑物、构筑物一】律不予?补偿
第七条— 征?收土地涉及拆迁房】屋的有关区》人民政府(市高新】技,术开发区、经济开】发区管委会)应当】依照本规定的规定就!拆迁:补偿方?式,、产:。权,调换房型、》楼层及产权调换顺】序等相关事项与被拆!。。迁农户签订拆迁补】偿安:置协议书
第八条 ! 征地拆迁补偿【费用应按时足额支】付不得?截留、挪用、克扣】和拖欠被征地的村集!体经济组织》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!偿,费用:的,收支:状况向本《。集体经?济组织的成》员公布接受监—督
第九条 【。市人民政府将逐【步建立健全被征地农!民,的基本生《活保障制《度具体办《法另行制定
第【二章: 征地《拆迁补偿
第十【条 征收农—民集体土地按照被征!收土地的原用途【给予补偿
》(一)耕《地前三年《。平均年产值为每【亩130《0元
?(二)征收集体农用!地的:补偿
1.土地补偿!费,按,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!值的8倍执行; (!10400》元,/亩:)
2?.安:置补:助费按耕地前三年平!均,年产:值的15倍执行【;(:1950《0元/亩)
3.】。青苗补偿费按—每,亩8:00元执《行 : ? 【 (80!0元/亩)》
(:三)征收集体建【设,用地和未《利,用地的补《偿
1.征收农民宅!基地土地补偿费和安!置补助?费参照征《收农用地标》准执:行,不支:付青苗补《偿费
?2.征收集体土【地上的企业和单位】用地应?当,按照依法取得—土地使用权的费【用对土?地使用权人》给予:补偿:
,3.征收其它集【体建设用地和未【利用地按本款第一项!规定执行
(—四,)征收林地》的土地补偿》标准按照有关法律法!规规定执行》。
第十一条 拆】迁农民住宅按照房】屋类型、持有—证照:状况和成新状况【等综合因素予以补偿!但实行产权调换部分!的住宅?其拆迁补偿费不支】付给被征地》农户
(一!)持有合法有效证】。照、宅基地》面积160》平方米(《梅桥乡、曹老集镇】在2004年3月】行政区划调》整前宅基《地合法面积为—2,20平方米)以内】的按下?表补: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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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?)持有合法有效证】照、宅?基地面积16—0平方米(梅—桥乡:、曹老集镇在200!4年3?月行政区划调整前】宅基地合法面积为2!20平方米)以【外的按下表补偿
!
(三)根据持有!的证照状况按下【列规定?补,偿
1.《持有证照状况的【补偿:比例
2.有下】列情形之一的无【证住宅的《。补偿
(1)1【982年以前(【含1982年—)地形图《。有标示的《无合法证照的住【宅可比照有合法证照!的住:宅补偿其建筑面积按!图标面积确》定
(2)在—征,。地,拆迁调查时经区人民!政府(市高新—技术开发区、经济开!发区管委会)认【定为一户一宅—且宅基地面》积不超过16—0平方米的无证住宅!可比照有合法证照房!屋补偿标准的8【5,%执行;《“一户一宅”—以,外,的住宅和《“一户一宅》”、宅基地面积16!0平方米以外的【无证住宅一》律不予补偿
】 (四)房屋成新!状况的补偿比例【
第十二条 】拆迁城(镇)居民】或,。其他农村《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使!用被征?地,农村:集,体经:济组织的土地建【设住宅或购》买农民住宅的按下】列规定执行
(一)!1999年1月【1日以前的》。且持有合法证照的】按本规定第十—一条规定执行;【
(二)1999】。。年1月1日以后【的,或无合法证》。照的按违章建筑【拆除不?予补偿
《第十三?条 拆迁农民住宅改!为生产经营用房的按!。下列规定执行
(】一)20《02年6月》30:日以前的按下列规定!执行
1.》应同时具备》下列条件方可认定为!生产:经营住?宅
(1《)集体土地》被征后被征》地农民人均》耕,地在:0.3亩以》。下;:。。
(2)具有合法】的,土地:使用:证、房?产证(?或建房执《照)、与房屋坐落】相符的工商营业【执照和税务登记证;!
(3)一户一【宅且宅基地面—积不超过160平】。方米;?
(4)在征地通告!发布前该房屋已作】为生产经营房屋使】。用,
2.生产经营性用!房的补偿
(1【)农户自己从—事生产?经营的除按本—。规定第十《一条规定补》偿,外另增加每平方米4!00:元的一次性经—营补偿费
(2)承!。。租给他?人生:。产经营的除按—本规:定,第,十一条规定》补偿外另《增加每平方米—400元的一次性经!营补偿费承租协【议有约定《的按约定分配经营】补偿:费;没有约定的【承,租者:和被承租者各得百】。。分之五十《
(3)生产经营性!用房部分与农—民住宅?部分不得交叉和重】复补偿
(二)2】002年6月3【0日以后的一律按】住宅用房给予—。补偿
第十四条【 拆迁成建制【“农转非”后剩余土!地上的房屋按本规定!第十一、十二、【十三条规定执行
】第十:五条 拆迁集体】。土地上生产企业或】单,位的:房屋由负责实—施拆迁的区人民【政府与?。生产企业或单位【共同委托有评估资】质的:评,估机构进《。行评估按不含土地价!。值的评估价格给予货!币补:偿
因?征地:拆迁造?成停:业、停?产等损失的应给【企业或单位一次【性补助补助》费(:含过渡费和搬迁费)!的标准为《其拆迁补偿额的百】分之十
第》十六条 因征地】拆迁造成生产生活】等基础?设施破坏的应予以】修复:无法修复的按评估】价,格予:以补偿
第十七条】。 征地拆迁涉及】的,地上(下)建筑物】、附着物的补—偿按附表执》行
第三章》 征地拆迁—安置
【第十八条 被征地!。农民的安《置途径
《(一)不需要统一安!置的安置补》助费发放给被征【地农民
《(二)?符合参加社》会,保险条件《的征得?被安置农民》同意后安置补助费可!用于被?安置农?民的:社,会保:险费
(三)农【民,土地被征后以村【。民小组为核》算单:位剩余耕《地,人均不足《0,.,3亩的应及时办理成!建制“农转》非,”手续纳入》城市最低生活保【。障体系符《合条件的享受城市最!低保障费用由市、】。区两级财政共同承】担
第十《九条 征地—拆,迁的农?民住宅采取产权【调换和?货,币安置以及》上述:两种方?式相结合《的安置?。方式
(一)城市】规划建?设用地范《围内的被征地农村集!体经济组织内的【。农民住宅和》被征地“农转非”的!居民:住宅可?实,行产权调换也可实行!货,。币,补偿:还可以实行两种方】式相结?合的:安,置方式
(二)城】市规划建设用—。地范围外的被征地农!村,集体经济组》织,内的农民住宅和本规!定第十二条规定的非!本农村集体经济组】织的被拆迁户实行】货币安置确》需使:用,宅基地的给予安【排
第二《十条 产权—调换的农民》住宅:小区由各区在实施】征地拆迁《安置时设计确定户型!、面:积但最?。大户型面《积不能大于》145?。平方米?(含14《5平方米)最小户型!面,积,不能:小,于4:5平方米《(含45平方米)】
,第二十一条 产权!调换的面积》。以经依?法认定的《原住宅用房》建筑面积结合被【征地拆迁农户家庭人!口数:确定
(一)—产权调换面》积标:准,
1.每《户原人均合法建【筑面积45平方米以!上的(?含45平方米)【按人均建筑面积45!平方米给予产—权调换;
2.每户!原人均合法建筑面】积45平方米以下的!按原合法建》筑面积给《予产权调换
(二】)有下?。列情形之一的每户可!增加10平》方,米,产权调换面积
【。1.被征地拆迁农户!子女为独生子女的】;
2.被征地拆迁!农户为孤寡老人的
!第二十二条 产】权调换的《农民还需交纳住【宅调换差价》。(含还?原区取得土地的【费用:)具体标准按下表】执行
第二—十三条 《 产:权调换的住宅按【规划设计的》房型就近靠》档,因,靠,档致使安置房—建筑面积《与应安置建筑面积的!差额部分按》成本:价结算
第二十【。四条 有下列【情形之一的》不实行产《权调换
(》。一)城(镇》)居民或其他集体】。经济组织《成员使用被征地农村!集体土地《建住宅和购买农民】住宅的;《
(二)农民住【宅改为生产》经营用房的部分【;
:。(三)集体土地【上生产企业》或单位的用房—;
(四)在以【往征地拆迁时—已享受过产》权调换的
》第二十五条 产】权调换的住宅应于】“拆:迁补偿安《置协议书”签订之日!起1:8个:。月内交付使》用
第?二十六条 拆迁】农民住?宅应按“一户—一宅”支付给农户】。过渡费和搬家—费
:(一:)实行产权》调,换和:两种方式相结合【的安置?。方式的以产权—调换的建筑面积【为依据支付》过渡费和《搬,家费
1《.产权调换的住宅在!18个月以内交付】使用的按每月每平】方米5元标准支付过!渡费:超过18个月以【上的按每月》每平方米1》0元标准支》付;
2.搬—家费:按2次搬家每次每】平方米10元标准】支付
实《行先安置后拆迁【的不支付《过渡费只支》付一:次搬家费搬家—费标准为每平方米1!0元
?(二)实《。行货币安《置的:。以宅基地《面,积160平方米【以内:的住宅建筑面积【为依据按每月每【平方米5元的标准支!。付6个?月的过渡费按1次搬!家每平方《米10元的标准【支付搬家费》
第四?。章 奖惩与法—律责任
第二十【七条 对在规定期!限内提前拆迁完毕】并交出土《地的使用权人可给】予适当的货币奖励
!第二十?八条: :在原房?屋产权、使用状况】等方:。面弄虚作《假的由相关部门【予以警告《责令改正对弄—虚,作假取?得的房?屋补偿费责令限期】退回: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!刑事责任
》第二十九条 拒绝!、阻挠国家工作人】。员依法执行公务【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!华人民共和国治【安管理处罚法—予以处?罚;构成犯罪的依】法追究刑事责任【
第三十条 【有,关主管部门及—征地拆迁工作人员】在,征地拆迁工》作中有玩忽职守、】接受贿赂、》滥用职权、徇私舞弊!行为的?依照有关规定给予】直接负责的主—。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!任人:。员,行政处分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!刑事责任
第—五章 附 则】
《。 第:三十一条 》。 本规定自200】9年1月1》日起:实施在此《之前市人民政府【发布的征收》集体土?地及拆?迁房屋的有关规【定与本规定不—一致的按本规定【执行
第三十二【条 本规定实施后!国家和省另有规【定的从其规》定
第?三十三?条 市辖》各县可参照本—规定:结合实际制定本辖】区,的拆迁补偿》安置规定
第三十】四条 本》规,定由市?人民:政府负责解释
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