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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蚌埠:市市辖区《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暂!行规定 <!—--?xml—:namespa】。ce prefix! = o ns 】= "urn:s】c,hemas》-micro—soft-》com?:office:】offi《ce"? /-->》 ,第一章  》总  则  第【一条  为》加强征地《拆迁补?偿,安置管理维护土地所!有权人和使用权人】的,合,法权益保障建设顺利!进行:根据中华人民—共和国土地》管理法?、中华人民共—和国土?地管理法实施—。条例、安徽省实施<!中华:人民:共和国土地管理法>!办法等有关法—律、法规规》定结合本市实际【。制定:本规定 第二条  !本市市辖区范—围,内征收农民集体土地!(,含“农转非》”后剩余的》土地)适《用本规定 第三条 ! 本规定所》称征地?拆迁补偿安》置是指国家为了公共!利,益的需要依据法律】规定的程序和—批准权限将农民集】体所有土地征收为国!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!征,地拆:迁的所有权人—、使用权《人合理补偿安置【的行为? 第四条 》 市国土资源局负责!本市市?辖区征地拆迁补【偿工作的组织协调】和监督管理代表市】人民政府委》。托市辖区人民—政府(市高新技术】开发区、《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)!。。组织实施征地拆迁工!作市辖各区人民政】府(市高新技术【开发区、经济开【发区管?委会)负《。。责本辖?区内征?地拆迁补偿安置【的具体实施工—作市劳动和社会保】障、发展和改革、农!业、财政、民政、监!察、公?安,、司法?、林业、工商—、建设、规》划、房管、物—价、:行政执法以及供【。水、供电、电信【等部门按照各自职】责依法做《好征:地拆:迁补偿?安置工作 》第五条  自市人】民政府征地通告发】布之日起在征地拆迁!范,围内暂停《办理下列事项 (一!)户口迁入(法【律另有规《定的除外); (】二)分户《; (三)房屋买卖!、交换以及新建、扩!建、翻建《。等,手续; (四—),改变土地用途手【续; (五》)改:变房屋用途及—房屋:租赁手续《; (?六)颁发和换发【。营业证照 第—。六条  《自市人民政府征地通!告发布之日起在征】地拆迁范围内抢【栽、抢种的附着物抢!建的地上(下)【建筑物、构筑物一律!不予补偿 第七条】  征收土地涉及拆!迁房屋的有关区人】民政府(市》高新技术《开发区、《经济开发区管委会)!应当依照本规定的】规,定就拆迁补偿方【式、:产权:。调换房型、楼—层,及产:权调换顺序》等相关事项与被【拆,迁农户签订拆迁补偿!安置协议书 —第八条?  征地拆》迁补偿?费用应?按时足?额支付不得截留【、挪用、克扣和拖欠!被征地的村集体经】济组织应当将—征,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!收支状况向本集【体,经济:组织的成员公布【接受监?督, ,第九条  市人【民政府将逐步建【立健全被《征地农?民的基本生活—保障制度《具体办法另行制【定 第二章 — 征地?拆迁补?偿 第十条  【征收农?。民集体土地按照被】征收土地的原用途】给予:补偿 (《一)耕地《前三年平《均,。年产值为每亩1【300元 (二)征!。收集体农《用地的补偿 —1.土?地补偿费按》耕地前三年平均年】产值的?8倍执?行; (10400!元/亩?) 2.安》置补助?费,按,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!值的15倍执行;】(19500元/】亩) 3.》青苗补偿费按—每亩8?00元执行 — ,   ?。。        】    (800】元/亩) (三【)征收?集体建设用地和未】。。。利用地的补偿 1】.征收农《民宅基地土地补偿费!。和,安置:补助费参照征收【农用地标准执行不支!付青苗补偿费 2.!征收集体土地上【的企业和单位用地应!当按照依《法取得土《地使用权的费—。用对土地使》用权人给予》补偿 3.征—收其它集体》建设用?地和未利《用地按?本款第一项规定执】。行 (四)》征收:林地的土地补—偿标准按照有关法律!法规规定执行—。。 第:十一条  》拆迁农?民住宅?按照房屋类型、【。持有证照状况和【成新状况等综—合因素?予以补偿但实行产权!调换部?分的住宅其拆—迁补偿?费不支?付给被征地》农户    — (:一)持有合法有【效证:照、宅基地面积【16:0平方米(》梅桥乡、曹老—集镇在20》04年3月》行政区划调》整前宅基地合法面】积为220》平方米)以内的按】下表补偿 》 (二)持有合【法有效?证照、宅基地面积1!60平方米(—梅桥乡、曹老—集镇在2004年3!。月行政?区划:调整前宅《基地合法面积为2】20平方米)以外的!按,下表补偿《。 (三)【根据持有《的证照状况按—下列规定补偿 1.!持有证照状况—的补偿比《例, 2?.有:下列情形之一的无】证住宅的补偿 【(1)1982年以!前(含1982年】)地形图有标示的】无合:法证:照的:住宅可比照有合法】证照的住宅补偿其】建,筑面积按图标面积确!定 (2)在—征地拆迁调查—时经区人民政—府(市高新技—术开发区、》经济开发区管委会】)认定为《一户一宅且宅基地】面积不超过160平!方米:的无证?住,宅可比照《有合法证照房屋【。补,偿标准的8》5%:。执行;“一》。户一宅”以外—的住宅和“一户一】宅”、宅基地面积1!。60:平方米以外》。的无:证住宅一律》不,予补偿?  : ,。  (四)房屋成】新状况的补偿比例 ! 第十?。二条  拆》迁城(镇)居民【或其他农村》集体经?济组织成员》使用被征《地农村集体经济【组织的?。土地:。建设住宅或购—买农民住宅》的按下列规定执【行 (一)》1999年1月1日!。以前的且持有合法】证照的按本规定【第十一条规定—执行;? (:二)19《99年1月》1日以?后,。的或无合法证照的按!违章建?筑拆除不予补偿【 第:十,三条: 拆:迁农民住《宅改为生产经营用】房的按下《列规定?执行: (一)2》00:2年6月30日以前!的按下列规》定执行 1.应同】时具:备下列条件方可认】定为生产经》营住宅 (》1)集体土地—被,征后被征地农民人均!耕地在0.3亩以下!; :(2)具有合—法的土地使用证【、房:产证:(或建房执照)、与!房屋坐落相符的工商!营业执照《和税务登《记证; (3)一】户一宅且宅基地面积!不超:过160平方米; !(4)在征地通告】发布前该《房屋已?作为:生产经营房屋使【用 2.生》产经营性用房的【补偿 (1》)农:户自己?从事生?产经营的除按本【规定第十一条—规定补?偿外另增《加每平方米》400元《的一:次,性经营补偿费 【(2:)承租给他人生产经!营的除按本》规定第十一》条规:定补偿外另增—加每平方《米40?0元的一次性经营】。补偿费承《租协议有约定的按约!定分配?经营补偿费;没有】约定的?承租者?和被:承租者?各得百分之五十 (!3)生产经营—性用:房部分与《农民住宅部分不得交!叉和重?复补偿? (二)2》002年6月—30日以后的—一律按住《宅用房给予补偿 】第十四条  拆迁成!建制“农转》非”后剩余土地上】的房屋按《本规定第十一、【十二、十三条规定】执行 第十五条  !拆迁集体土地上【。生,。产企业?或单位的房屋—由,负责实施拆迁的区】人民政?府与生产《企业或单位共同委】托有评估资质的评估!机,构进:行,评估:按不含土《地价值的评》估价格给予货币【。补,偿, 因征地拆迁—造成停业、停产等损!失的应给企业或单】位一次性补助补助】费(含过渡费和搬迁!费,)的标准为其拆迁补!偿,额的百分之十 第】。十六条  》因征地拆《迁造成生产》生活:等基础设施破坏的】应予以修复无—法修复的按评估价】格予以补偿 第【十七条  征地【拆迁涉及的》地上(下)建筑物、!附,着物的补偿按附表】执行 第三章—  征?地拆迁安置 —    第十八条】  :被征地?农民的安置途径 (!一)不需要统一安置!的安置补助费发放】给被征地农民 【(二)符合参—加社会保《险,条,件的征得《被安置农民同—。意后安置补助费可用!于被:安置农民的》社会保险费 (【三)农民《土地被征后以—村民小组为核算【单位剩余耕地人均】不足0.《3亩的应及时办理】成建制“农转—。非”:手续纳入城市—最,低生活保《障,体系:符合条件的》享受城?市最:低保障费用由—市、区两级财政共】同承担 第十九条 ! ,征地拆迁的农—民住宅采取产—权调换和货币安置】以及上述两种方式】相结合的安置方【式 (一《)城市规《。划建设用地范围【内的被征地》农村集体经济组【织内的农民住—。宅,和被征地“农—转非”的居民住宅】。可实行产权调换也】可实行货《币补偿?还可以实行两种方式!相结合的安置—方,式 (二《)城市规划建设用地!范围外的被征地农村!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!民住宅和本规定第十!二条规?定的非本农村集体】经济:组织的?被拆迁户实行—货币安置确需—使用宅基地的给予】。安排 第二十条 】 产权调换的农民住!宅小区由各区—在实施征《地,拆迁安置时设计确定!户型、面《。积但最大《户型面积不能大于】。1,45平方米(含1】45平方米》)最:小户型面积不能【小于45《平方米(含》4,。5平方米)》 第二十《一条  产权调换的!面积以经依法认【定的原住宅》用房建筑《面积结合被征地【拆迁农户家庭人口数!确定: (一?。)产权调《换面积?标准 1.每—户原人均合法建筑面!。积4:。5,。平,。方米以上的(含45!。平方米)按人均建】筑面积45平方米】给,予产权调换; 2】.每户原人》均合法建筑》面积45平方米以下!。的按原合《法建筑面积给予【产权调换 》(二)有《。下列情形之一的每】户可增加10平方】米产权调换面积【 ,1.被征地》拆迁农户子女为【。独生子女的; 2】.被征地拆》迁农户为孤寡老人】的, 第二十二》条,  产权调》换的农?民还需交《纳,住宅调换差价(含还!原区取得《土地的费《用)具体标准按下】表执行 第二十】三条  产权—调换的?住宅按规划设计的房!型就近?靠档因靠档致使【安置房建《。。筑面积与应》安,置建筑面积》。的差额?部,分按成本《价结算 第二十四】条  有下》列情:形之一的不实行产】权调:换 (?。一)城(镇)居民或!其他:集体经?。济组织成员使—用被征地农》村集:体土地建住宅和购】。买农民住宅的; (!二,)农民住宅改为生产!经,营用房?的部:分;:。 (三)集体—土地上生产企业或】单位的用《房;:。。 ,(,四):。在以往?征地拆?迁时:已享受过产》权调换的 第—二十五条 》 产权调换的—住宅应于《“拆迁补偿安—置协议书”签订之日!起18个月内交【付使用 第二十【六条  《拆迁农民住宅应按】“一户一宅”支【付,给农户过渡》费和搬家费 (一】)实行?产权调换和两种方式!。相结合的安置—方式的?以产:权调:换的建筑《面积为依据支付过】渡费和搬家费 【1.产权调换的住宅!在1:8个:月以内交付使用的】按每月?每平方米5》元标准支付过渡费超!过18个《月以上的按每月【每平方?米10元标》准支付;《 2.搬家》费按2次搬家每次每!平方米10》元标:准支付? 实行先安置后拆】迁的不?支付过渡费只—支付一次搬》家费搬家费标准为】每平方米《10元? (二)实行货【币安:置的以宅基地面积1!60平方米以内【。。的住宅?建,筑面积为依据按【每月每平方米5元的!标准支付6》个月的过《渡费按1次搬家【每平方米10元的】标准支?付搬家费 第四章】 奖惩与法律责任 !第二:十七条? , 对在?规定期限内提前拆迁!完毕并交《。。。出土地的使用权人】可给予?。适,当的:。货币奖励 第二十】八条  在原房屋】。产,权、使用状》况等:方面弄?虚作假的由相关【。部门予?以警告责令改—正对弄虚作假—取得的房《屋,补偿费责《令限期退《回构成犯《罪的依法《追究刑事责任 【第二:十九条  》拒绝:、阻挠国家工作人员!依法执行公务的由】公安机关依照中华】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!处罚法予以处—罚;构成犯罪的依法!追,。。究刑事责任》 第三十条  【有关主管《部门及征地》拆迁工作人员在征】地拆迁工作中有【玩忽:职守:、接受贿赂、滥【用职权、徇私舞弊行!为的依照有关—规,定给予直接负责的主!管人:员和其他直接责任】人员行政处分—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!刑事责任 第—五章  《附  则    】 第三十一》条  本《规定自2009年1!月1日起实》施在此之前》市人民政府发布的】征收:集体土?地及拆迁房屋—的有关规定与—本规定?不一致的按本—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!条  ?本,规定实施后国家和】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!定 第三十》三条  市》辖各县可参照本【规定:结合:实际制定本辖区的拆!迁补偿?安置规定 第三十】。。四条  本》规定由市人民政府负!责解释?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