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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蚌埠市市《辖区征地拆》迁补偿?安置:暂行规定 》<!--?xml:!namespace! pre《f,ix: = ?o ns =— "urn:sc】hem?as-mic—rosoft—-c:om:o《。ffice:—offi《ce" /--【> 第一章 — 总  《则  第《一,条  ?。为加强征地拆迁补】偿安置管理维—护土地所《有权人和使》用权人的合法权益】保障建设顺利进行根!据中华人民共和【国土地管理法、【中华人民共和国【土地管理法》。实施条?例、安徽省》实施<中《。华人:民共和国土》地管理法《>办法等有》关法律、法》规,规定结合本市实际】制定本规定 —第二:条 : 本市市辖区范围内!征收农民集》体土地(含“—农转非”后剩余的土!地)适用本规定 第!三条  本规定【所称征地《拆迁补偿安》置是指国家为了公】共利益的需》要依据法律》规定的程序和批准】权限将农民集体【所有土地征收为【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!被征地拆迁》的所有权人、使用】权人合理补偿安置的!行为 第四条 【 市国?土资源局负责本【市,市辖区征地拆迁补偿!工作的组织协调【和监督?管理代表市人民政】府委托市辖区人民政!府(市高新》技术开发区、经济】开发区管委会)组】。。织,实施征?地拆迁工作市辖各区!人民政?。府(市高新技术【开发区、经济开【发区管委会)负【责本辖区内征—地拆迁补偿安置的】具体实施工作—市劳动和社会保障、!发展和改革》、农业?、财政、民政、监】察、公安、司—法、林业、工—商、建设、规划、房!管、物?价、行政执法以及供!水、供电、电信等】部门按照各自职责】依法做好征》地拆迁补偿安置【工作 第五条—  自市人民政府征!地通告发布之—日,起在征地拆迁范围】内暂停办理下列事】项 (一)户—口迁入(法律另有规!定的除外)》; (二《)分户; (三【)房屋买《卖、交换以及新建】、扩建、翻》建等手续;》。 ,(四)改变土地用途!手续; (五)【改变房屋用途及房】屋租赁手续》。; :(六)颁发和换发营!。业证:照 第六条  自市!人民政府征地通告】发布之日起》在,征,地拆:迁范围内抢栽、抢】种,的附着物抢建的【地,上,(下)建筑物—、构筑物一律不予补!偿 第七条  【征,收土地涉及拆—迁房屋的《。有关区人民政—府(市?高新技术开发区、】经,济开发区《管委:会)应当依照本【规定的规定就拆迁补!偿,方式、产权调—换房:型、楼层及》产权调换顺序等【相关事项与被—。拆迁农户签》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!书 第八条  征】地拆迁补《偿费用?应按:时足额支《付不得截留》、挪用、克扣—和拖欠被征地的【村集体?经济组织应当将征】收土地的《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!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!成员公布接受监【督 第九条  市】人民政府将逐—步,建立健?全被征地农民—的基本生《活保障制度具体【办法另?行制:定 第?二,章,  :征地拆迁补偿 第】十,条  ?征收农民集》体土地按照被—征收土地《的原用途给予补偿】 (:一):。耕地前三年平均年】产,值为每亩1300】元, (二?。)征收集《体农用?。地,的补偿 1.土地】补偿费按《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!值的8倍执行—; :(104《。0,0元/亩《),。。 2.?安置补?助费按耕地前三【年平均年产值—。的15?倍执行;(195】00元/亩》。) 3.《青苗补偿费按—每亩800》元执:行,       【   ?    《   ?(800元/亩)】 (三)征收集体建!设,用地和未利用地的补!偿 1?.征收农《民宅:基地土地补偿—费和:安,置补助?费参照征收农用【地标准执行不支付】。青苗补偿费 2.征!收集体土地上的【企业和单位用地应】当按照依法》取得土?地使用权的费用【。对,土地使用《权人给予补》偿, 3.?征收其它集体建【设用地和《未利用?地,按本款第一项—规定执行 (四【)征收林地的—土,地补偿?。标准按照有关法律】法规规定《执行 第十一条  !拆迁农?民住宅按《照房屋?。类型、持有证—照,状况和?成新状况等综—合因素予以》补偿但实行产—权调换部《分的住?宅其:拆迁补偿费不支付给!被征地农户  【  : (一)持有合【法有效证照》、宅基地面积—160平方米(梅】。桥乡、曹老集—镇在2004年3】月行:政,区划调整前》宅基地合法》。面积为220平【方米)以内的按【下表补偿 (二】)持有合法有效证】照、宅基《地面积16》。0平方?米(梅桥乡、—曹,老集镇在200【4年3?月行政区划调整【前宅基地合法面【积为:220平方米)【以外的按下表补偿 ! (三)根【据持有?的证照状况按下列】规定补偿 1.持有!证照状况的补偿比】例 2.》有下列情形》之一:的无证住宅》的补偿 (1)19!82年以前(—含1982》。年)地形图有标示】的,无合法证照》的住:宅可比照有合法证照!的住宅补偿其建筑】面积按图标面积【确定 (2)—在征地拆迁调查时经!区人民政府(市【高新技术开发区、经!济开发区《管委会)认》定为一户一宅—且宅基地面积不【超过:。16:0平方米《。的无证?住宅可比《照,有合法证照房屋【补,偿标准的85%执】行,;“一?户一宅”以外—的住宅和“一户一】宅”、宅基地—面积1?60平方米以外【的无证住宅一—律不:予补偿   —  (四)房屋成】新状况的补》偿比例 第十二】条  ?。拆迁城?(镇)居民或其他】农村集体经》济组织成员使用被】征地农村《集体:经济组织的土地建设!住宅或购买农民住】。宅的按下列》规定执行 (一【),1999年》1月1日以前—的且持有《合法证照的按本规定!第十一条规定执【。。行; (二)—1999《年1月1日以后的或!。无,合法证照的》按违章建筑拆—除不予补偿 第十三!条 拆?迁,农民住宅《改为生产经》营用房?。。。的按下列规》定执行 (》一)2002年6】月30日以前—的按下列规》定执:行 1.《应同时具备下—列条件?方可认定为生产经】营,住,宅 (1)集体土地!被征后被征地农民】人均耕地在0—。.3亩以《下; (2)具【有合法的土地使【用证、房产》证(或?建房执照)、与【房屋坐落《相符的?工商营业执照和【税务:登记证; (—3)一户一宅—且宅基地面》积不超过160平方!米; ?(,4)在征地》通告发布前》该房屋已作为生产】经营房?屋使用 2.生产经!营性用?房的补偿 》(1)农《户自己从事生产经营!的除按?本规定第十一条【规定:补偿外另《增加每平方》。米400《元的一次性》经营补偿《。费 (2)》承租给?他人生产《经营的除按本规【定第十一条规定【补,偿外另增加》每平方米400元】的一:次性经营补》偿费承租协议有约】。定的按?约定分配经》。营补偿费;》没有约?定的承租者和被承租!者各:得,百,分之:五十 ?(3)生产经—营性用房部分与农民!。住宅:部分不得交叉和重复!补偿: (:二,),2,002年6月30日!以后的一律按住【宅用房给予补偿 】第,十四条  拆迁成】建,制“:农转非?”后剩余《土地:上的房屋按本规定】第,十一、?十二、?十三条规定执行【 第十?五条  拆迁集体土!地上生产企业或【单位的房屋》由负:责实:施拆迁的区人民政】府与:。生产企业或单位共】同委托有评估资质】的评估机构进—行评估按不含土地价!值的评估价格—给予货币补偿—。 因征地《拆迁造成停业—、停产等损失的应】给企业或《单位一次性补助【补助:费(含过《渡费和搬迁》费)的标准为其拆】迁补偿额的百分之十! 第十六条  【因征地拆迁造—。成生产生《活等基础《设施破坏的》应予以修复无法【修复的按《评估价格予》以补:偿 第十七》条  征地》拆迁涉及的地上(下!)建筑物、附着物】。的补偿按附》表执行 第三章【  征?地拆迁安置    ! 第十八《条  ?被征地农民的安【置途径 (一)不】需,要统一?安置的安置》补助费发放》给被征地农民 (二!)符合参加社会保险!条,件的征得被》安,置农民同意后—安置:补助费可用》于被:安置:农民的社会》保险费? (:三)农民土地被征后!以村民小《组,为核算?单位剩余耕》地人均不足0.3】亩的应及时办理【成建制“农转非”手!续纳入?城市:最低生活《。保障体系符》合条件的《享受城市最低—。保障费用由市、区】两级财政共同承担】。 第十九条  征地!。拆迁的农民住宅【采取产权调》换和货?币安置以及上述【两种方?式相结合的安置方式! (一)城市—规划建?设用地范围内的被】征地农?村集:体经济组织内的农民!住宅和被征地“【农转非”《的居民住宅可实行】产权调换也可—实行货币《补偿还可以实—行两种方式》相结合的安置方【式 (二)》城市规划建》设用地范围外的【被征地农村集体【经济组织《内的农民住》宅和:本规定第十二—条规定的非》本农村?集体经?济组织的被》拆迁户实《行,货,币安置确需使用宅】基地的给予安排【 第二十条》 , 产权调换的农民住!宅,小区由各区在—实施征地拆》迁安置时设计确定户!型、:面,积但最大户型面积】不能大于145平方!米(含145平【方米)?最小户型《面积:不能小于4》5,平方米(含》45:平方米) 第二十】一条  产权—调换的?面积以经依法认【定的原住宅用—。房建筑面积结合【被征地拆迁》农户家庭人口数确定! (一)产权—调换面积标》准 1.每》户原:人均合法建筑面积4!5平方米以上的(】含45平方米)按】人均建筑《面积45平》方米给予产权—调换; 2.每户】。原人均合法建筑【面积45平》方米以?下的按原合法建【筑面积?给予产权调换 (】二,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!。每户可增加10平方!米产:权调换面积 —1.被征地拆迁农户!。子,女为:独生子?女的:。; 2.被征地拆迁!。农户为孤寡老人的 !第二十二条》  产权调》换的农?民还需交纳住—宅调换差价(含【还原区取《得土地的费》用)具体标准按【下表执行 第二十!三条  《产权调换的住—宅按:。。。。规划设?计,的房型就近》靠档因靠档》致使安置房建筑面积!与应安置建筑面【积的差?额部分按成本价结】算 第?二十四条  有下列!情形之一的不实【行产权调换 —(,一)城?(镇)居民》或其他集体经济组织!成员使用被征地农村!集体土地建住宅和】。购买农民住宅的;】 (二)《农民住宅改为—。生产经营用房的【部分; 《(三)?。集体土地上生产【企业或单位的用房;! (四)在以往【征地拆迁时已享受过!。产,权调换?的 第二十五条 】 产权调换的住宅应!于“拆?迁补偿安《。置协议书”签订【之,日起18《个月内?交付使用 第二十】六条  拆迁—农民住宅应按“一】户一宅”支付—给农户过渡费—和搬家费 (一)实!行产权调换和两【种方:式相:。结合:的安置方式的—以产权调换的建【筑,面积为依据支付过】渡,费和搬家费 —1.产权调换的【住宅在18个—月以内交付使用的按!每月每平方》米5元标准支付过渡!费超过18个月【以上的按《每月每平方米1【0元标准《支付; 2.—搬家费按2次—搬家每次每》平方米10元标准】支付: 实行先安置—后拆迁的不支付过渡!费只支?付,。一次搬家费》搬家费标准为—每平方?米10元 (二)】实行:货币安置的》以宅基地面积1【60平方米以内的住!宅建筑面积为依据按!每月每平方米5【元,的标准支付6个【月的过渡《费按:1次搬家《。每平方米1》0元的标准》支付搬家费 第【四章 奖惩与法律】责任 第二十七条 ! 对在?规定期限内提前拆】迁完:毕并:。交出土地的使—用权人可《给予适当的货币奖】励 第二十》八条  在原—房屋产权《、使用状况等方面弄!虚作假的由相关部】门予以警告责—令改正对弄虚作假取!得的房?屋补偿费责令限【期退回构成犯—。罪的:依法追究刑事责【任 第二十》。九条:  拒绝、阻挠国】家,工作:人员依?法,。执行公务《的由公安机》关依照?。中华:人民共和国治安管】理,处罚法予以》处罚:;构成犯罪的依法】追究:刑,事责任?。 第三十条  【有关主管部门及征】地拆迁工作人—员在征地拆迁—工作中有《玩忽职守、接—受贿赂、滥用职【权、徇私舞弊行为的!依照有关规定给【予直接负责的—主,管人员和其他直【接责任人员行政处】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!究刑事?责任 第五章  】附  则《。     第—三十一条《  :本规定自2009】年1月1日起—实施在此之前市【人民政府《。发布:的,征收集体《土,。地及拆迁房》屋,。的有关规定》。与本规定不》一致的按本规—定执行 第三十二】条  本《规定:实施后国家》和省另有规定的从】其规定 第三—十三条  市辖各】县可参照《本规定结合实际制定!本,辖区:的拆迁?补偿安置《规,定 第三十》四条  本规定由】市人民政府负责【解释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