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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蚌埠市?市辖区征地拆迁补】偿安置暂行规定【 <:!-:-?xm《l:namesp】ace 《。pre?fix 《= :o ns 》=, ":urn?:sche》mas-micro!soft-com:!offic》e:offi—ce:" /-->— 第一章《  总  则  第!一条  为加—强征地拆迁补偿【安置管理维》。护土地所有权人和使!用权人的合法权【益,保障建设顺利进行根!据中华人《民共和国土》地管理法、》中华人民《共和国土地管—理法实施《条例、安徽》省实施<中华人【民共和国土地管【理法>?办法等?有,关法律、法规规定结!合本市实《际制定本规》定, 第二条  —本市市辖区范—围内征?收农:民集体土《地(含?“,农转:非”后?剩余的?土地)适用》本规定 第三条【  本?规定所称《征,地拆迁补偿安—置是指?国家为?了,公共利益的需—要依据法律规定【的程序和批准权限】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!征收为国有》土地并依《法给予被征地拆【迁的所有权人、使用!权人合理补偿安置】的行:为 第?四条  市国土资源!局,负,责本市?市辖区?征地:拆迁补偿《工作的组织协调和】监督管理《。代表市?人民:政,府委托?市辖区人民政府(】市高新技术开发区】、经济开《发区:管委:会)组织实施征【地拆迁工作市辖各】区人民政府》(市高?新技术开发区、经济!开发区管《委会)负责本辖【区内征地拆迁补【偿安置的具体实【施工作市劳动和社】会保障、发展和【改革、农《业、财?。。政、民?政、监察《、公安、司》法、林业、工商、建!。设、规划、房管、】物,价、行政执》法以及供水、供电、!。电信:等部门按《照各自职责依—法做好征地》拆迁补偿安置—工作 第五》条 : 自市人民政—府征地通告》发布之日起》在征地拆《迁范围?内暂停办理下列【事,项 (一)户口迁入!(法律另有规—定的除外)》; (二)分—户; (三)房屋买!卖、交换以及新【建、扩建、》。翻建:等,手续; (四)改变!土地用途《手续;? (五)《改变:房屋用?途及房屋租》赁手续?; (六)颁—发和换?发营业证照 第【六条  自市人民政!。府,征,地通告?发布之日《起在征地拆迁范围】内抢栽、抢种的【附着物抢《建的地上(》下)建筑物、构筑物!一律不予补偿— 第七?。条  征《收土:地涉及拆迁》房屋的有关》区,人民政府《(,市高:新技术开发》区、经济开发—区管:委会:)应当依照本规定】的规定就《拆迁:。补,偿方式、产权调【换房型、《楼层及产《权调换顺序等相关事!项与被拆迁》农户签订《拆迁补偿安》置协议书 》第八:条  征地拆迁【补偿:费用应按时足额支】付不得截留、—。挪用、克扣和拖欠】被征地的村集体经济!组织应?当将征收土地的补】偿,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!集体经济组织的【成员公布《接受监督 第九条】  市人民政—府将逐步建立健【全被征地农》民的基本《生活保障制度具体】办,法另行制定 —第二章 《 征地拆迁》补偿 第《十条 ? 征:收,农民集体土地按照被!征,收土地的原用途给】予补偿 (一)耕】。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!为每亩1300元 !(二)征收集—体农用地的补偿 】1.土地《补偿费按耕地前三年!平均年产值》的8倍执《行;: (10《400元/》亩,。) 2.《安置:补助费按耕地—前三年平均年产值】的,15倍执行;(19!500元/亩) 3!.青苗补偿费—按每亩8《00元执行 —   ?       【    《  :(800元/亩)】 (三)征收—。集体: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!的补偿? 1.征收农民宅基!地土地补偿费和【安置补助费》参,照征收农用地标【准执行?不支付青苗补—偿费 2.征收集体!土地上的《企业和单位用地应当!按照:依法取得土地使用】权的费用《对土地?使用权人给予补偿】 3.征收其它集体!建设用地和》未,。利用地按本款第一】项规定执行 (四】)征收?林地的土地》补偿:标准:按,。照有关法律法—规规定执行 第【十一条  拆迁【农民:住,宅按照房屋》类型、持有证照【状,况和成新状况等【综合因素予以补【偿但实行《。产权调换部分的【住宅其?。拆,迁补偿费《不支付给《被征地农户》  :。   (《一)持有合法有效证!照,、宅基地面积16】0平:。方米(梅《桥乡、曹老集—镇,在2:004年3月行政区!划调整前宅》基地合?。法,面积为220平【方米)以内的按【。下表:补偿 (二—)持:有,合,法,。有效:证照、宅基》地面积160平【方,。米(梅桥乡、曹老】集镇在2004【年3月行政区划调整!前宅基地合法面积为!22:0平方米)以外的】按下表补偿 — ?(三)根据持有的证!照状况按《下列规?定补偿 《1.持有证》照状况的《补偿比例《 2.有》下列情?形之:一的无证住宅的补偿! (1)《1982年以前【(含1?98:2年)地形图—有标示的无合法证】照的:住宅可比照有合【法证照的住宅补偿其!建筑面积按图标面】积确定 (2)在征!地拆迁调查》时经区人民政府【(市高新《。技术开发《区、:经济开发区管—委会)认《定为一户一宅且宅】基地面?积,不超过?。160平方米的【无证住?宅可比照有合法【证照房屋补》偿标准的85%【执行;“一户—一宅”以《外的住宅和“一户一!宅”:、宅基地面积16】0平方米以外的【无证:住宅一律《不予补偿《   ?。  (四)房屋成新!状,况的补偿比例— 第十二》。条  拆迁城(镇)!居民或其他》。农村集体经》济组织成员使用被征!地农: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!地建设住宅或购买农!民住宅的《按下列规定执—行 (?一)1?999?年1月1日》以前:。的且持有合法证【。照的按?本规定?第十一条规定执行;! (:二)1999年1】月1日以后的—或无合法证照的【。按违章建筑拆除【不予补?偿 第?十三条 拆迁农民】住,宅改为生《产经营用房的按下】。列规定执行 (一】)2002年6【月30日以前的【。按下列规定执行【 1.?应同时具备》。下列条件方可认定】为生:产经营住《宅 (1)集体土地!被,征后被征地农民人均!。。耕地:在,0.3?亩,。以下; (2)【具有合法的土地【使用证?、房产证(或建【房执照)、与房屋坐!落相符的工》商营业执照和—税务登记证》; (3)》一户一宅《且宅基地面积不超】过160平》方米:; (4)在—征地通告发》布前该?房屋已作为生—产经:营房屋使用 2.生!产经营性用房的补】偿 (1)农户自己!从事生产《经营的除按本—规定:第十一条规定补偿】外另增加每平方米4!00元的一次性经】营补:偿费 ?(2)承租给—。他,人生产经营的除【按本规定第十一条规!。。定补偿?外另增?加每平方米40【0元的一次性经营】补偿费承租协议有】约定的按《约定:分配经营补偿费;】没有约定的承—租者和被《承租者各得百分之】五十: (3)生》产经营性用房—部分与农民》住宅部分不得交叉】和重复补《偿 (?。二)2?。0,02年6月30日】。以后的一律按—住宅用?房给:予补偿 第十四条 ! 拆迁?成建制“农转非【”后剩余土地上的】房屋:按本规定第十—一、十二《。、十三?条规定执《。行 第十五条  拆!迁集体土地》上,生产企业或单位的】房屋由负责实—施拆迁的《。区人民政府》与生产企业或单【位共同委托有评【。估资:质的评估机构进【行评估?按不含土地价值的评!估价格给予货币【补偿 因征地拆迁造!成停:业、停产《等损失的应给企【业,或单位一《次性:补助补?助费(含过》渡费和搬迁费)的】标准为其拆迁—补偿额的百》分之十 第十—。六条  因征—地拆:迁造成?生产生?活等基础《设施破坏的》应,予以:修复无法修》复的按评《。估,价格予以补》偿 第十《七条  征地拆迁】。。涉及的地《上(下?)建筑物、附着物】的补偿按附》表执行 第三章 】 征地拆迁安置 】    第十八【条  被征地农民的!安置途径《 (:一)不需要统一安】置的安?置补助费发放给【被征地农民 (二】)符合参加》社会保险条件的征得!被安置农民同意【后,安置补助费可用于】被安置农民的社会】保险费? (三)农民土地】被征后?以村民小组为—核算单位剩余耕【地人均不足0—。.3亩的应及时【。办理成建制“农转非!”手续纳入城市【最低生活保》障体系符《合条件的享受城市】最,低,保障费用由市、区】两级财政共》同承担 第十九条】  征?地拆迁的农民—住宅采?。取产:权调换?和货币安置以及上述!两种方式相结合的】安置方式 》(一)城《市,规划建设用地范围】内的被?。征地:农村集体经济—组织内的农》民住宅和被征地“农!转非:”的居民住宅可【实,行产权调换也可实】。行货币补偿还可以】实行两种方》式相结合的》安置:方式 (二)城市】规划建设用地范围】外的被征地农村【集体经?济,组织:内的:农民住宅《和本:。规定第十二条规定】的,非本:农村集体经济组【织的被拆迁户实行】货币安置《确需:使用宅基地的给予】。安排 ?第二十条 》 产:权调:换的农民住》宅,小区由各区在—实施征地拆迁安【置时设计确定—户型、面积》但最大户型》面积不能《大于14《5平方米(含1【。。45平方米)最小户!型面积不能小于4】5,。平方米(含》。45平方米》) 第二十一条  !产权调换的面—积以经依法认定【的原住宅用房建筑】面积结合被征地拆迁!农户家庭人口数确定! (:一)产?权调换面积标准 】。1.每户《原,人均合法建筑面【积45平方米—以上的(含4—5,平,方米)按人》均建筑面积》45平方米给—予产权调换; 2】.每户原人均—合法建筑面》积45?平方米?以下:的按原合法建—筑面积给予产权调换! (二)有》。下列情形之一的每】户可增加《10:平方米产权调换面积! 1:.被征地拆》迁农户子女为独【生子女?的; 2.被—征地拆迁农户为【孤寡老人《的, 第二十二条 【 产权调《。换的农民还》需交:纳住宅调《换差:价(含还原区取【。得土地的费》。用)具体《标准按下表执—行 :。 第二?十三条  》产权调换的住宅【按规划?设计:的房型就近靠档【因靠档致使安置【房建:筑面积与应安置建筑!面积的差额部分按】成本价结算 第二】十四条 《。 有下?列情形之一的不实】行产权调换 (一】)城(镇)居民【或,其他集体经济—组织成员使用被征地!。农村集?体土地建住宅和【购买农民住宅的; !(二:)农民住宅改为【生产经营用房的部】。分;: (三)《集体土地上生产【企业:或单位的用房; (!四)在以《往征地拆《迁时已享受过产【权调换的 第二十五!条  产《权,调换的住《宅应于“拆迁补偿安!置协:。议书”签订之日【起18个《。月,内交付?使用: 第二十六条—  :拆迁农?民住宅应按“一户一!宅”支?。。付给农户过渡费【和搬家费 (一)】。实行产权调》换和两种方式相结】合的安置方式的【以产权调换的建筑面!积为依据支》。付过渡费和》搬家费 《1.产权调换—的住宅在18个月以!。内交付使用的按每月!每平方?米5元标准支付过渡!费超:。过18个月以上的】按每:。月每平方米》10:元标准支付》; 2.搬》家费按2次搬家每】次每平方米》1,0元标准《支付: 实行先安置—后拆迁的《不支付?。过,渡费只?支付一次搬家—费搬家费标》准,为每:平方米10》元 (二)实—行货币安置的以宅】基地面积1》60平方米》以内的住《宅,建筑面积为依据【按每月每平方米5】元的标?准支付6个月的【过渡费?按,1次搬家每平方【米10元的标—准支:付搬家费 第四章】。 奖惩?与法律责任 第二十!七条 ? 对在?规定期限内提—前拆迁?完毕并交出土地的】使,用权人可给》予适当的货币奖励 !第二十八条  在】原房屋产权、使用状!况等方?面弄虚作假的由【相关部门予以警告】责令改正对》弄虚作假取得的【房屋补偿《费责令限期退—回构成犯罪的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!第,二十九条  —拒绝、阻挠国家工】作人:。员依法执行》公务:的由:公安机关依》照中华?人民共和国治安管】理处罚法予》以处罚;构成—犯罪:的依: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!三,十条  有关主管部!门及征地《拆迁工作人员在【征地拆迁《工作中有玩忽职守】、,接受贿赂、滥用职权!、徇私舞弊行为的依!。。照有关规定》给予直接负责—。的主:管人员和其他—直,。接责:任人:员行政处分》。构成犯罪的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】 第五章 》 附  则   】  第三十一条  !本规定自20—。09年?1月1日起实—施在此之前》市人民政府》发布的征收集—体土地及拆》迁房屋的《有关: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!的按本规定》执行 ?第三十二《条  本规定实施】后国家?。和省另有《规定的从其规定【 第三十三条—  市辖各》县,可参:照本规定《结合实际制定—本辖区的拆迁补偿安!置规定 第三十四条!  本?规,定由市人《民政府负责解—释,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