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徽省国《有经营性建》设用地出让》管理: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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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一条 为强化土!地市场管《理进一?步规:范国有经营》性建设用地出让行为!根,据中华人民共和【。国,土地管理法、—中华人民共和国城】乡,规划法?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!市,房地产?管,理,法及招标拍》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!用,。地使用权规定、安徽!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!步,强化土地节约集【约利用?工作的意《见(皖政﹝2013!﹞58号)》等,规定制定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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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条【 本:办法适?用于:本省行政区域内【工,业,和商业、《旅游、娱《乐、商品住宅等国有!经营性建设用地使】用权的出让》管理
【前,款规定的《工业用地《不包括?采矿:。用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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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三条 ?市、县人民政府是】国有经?营性建?设用地?使用权?出让:主体市、县国土资】源行:。政主管部门具—体负责组《。织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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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》条 国有经营性建设!用地使用权》。出让实行计划管理市!。、县国土《资源:行,政主管部《门根:。据当:地经济社会发展计】。划、产业政策、【土地利用《总体规划、土地利】用年度?计划、?城乡规?划和土地市场状况等!会同当地发展改革、!规划、住《建、财政等部门【编制年度国有建设用!地供应计划经—同,级人民政府批准报】省国:。土资源厅备案于【每年3月底前向【社会公?布
第五条! 国有经《营性建设用地—。使用权?出让方案《由市、县国土资源】行政主管部》门,会同城市规划等有】。关部:门共同拟定并报市、!县人民政府批准由市!、县:人民政?府国:土资源行政主—管部门组织实施【。出让方案应包括【拟出让地块》。的,空间:。范围、用《途、年?限、出让《方式、时间和其他条!件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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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让》方案自?批准之日起1年内有!效
第六条! 国有经营性—建,设用地使《用权出让应》当遵循公开、公平】、公正和诚》信的原则并纳入全】省县级以上统一【。的公共?资源交易平》。台进行工业和—商业、旅游、娱乐、!商品住宅《等国有经营性建设用!地除国家《。规定可以协议—出让外必须》实行招?标、拍?卖或者挂《牌方式出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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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招标、拍卖、挂牌!出让活动《由,市、:县国土资《源行政主管》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也!可指定或授权下属事!。业单位具体承—办,或委托具有相应【资,质的交易代理中介】机构承办《
第七条 !市、县国土资源【。行政主管部门需【按规定在土地有【形市场或者指定的场!所、媒介发布国有】经营性建《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!。。告公告内容》应包括宗地基—本情况、《招标、拍卖》、挂:牌活动时间、—地点等事项公—告期:限不少于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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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期—间出让公告》内容发生变化—的市、县国土资【源行政主管》。部门应当在》当地:土地:有,形市:场,及时:发布补充公》告涉及土地》使用条?件变更等影响—。土地:价,。格,的,重大变?。动补充?公告发布时》间距招标《拍卖挂?牌活动开始》时,间少于20日的招】标拍卖挂牌活动相应!顺延发?布补:充,公告的市《、县国土资源行政主!管,部门应当书面通知已!报名:的,申请人
— 第八条 市、】县国土资源行政【主管部?门负责国《有经营性建设用地】。储备和前期开发土】地储备机构负责土地!储备工作的具—体实施从严控制政府!以外的单位和个【。人进行土《地一级?开发:
第九【条 :经营性用地》。出让前应进行地价评!估确定出让起始【。价出让底《价应:当实行集体研究综】合确定?土地估?价机构在向委托方提!交土地估价报—告前通过登陆国土】资源部?“土地估价报告备】案系统”进行报告备!案土地估价》报告的?有效期为1年—省国土资源厅每【季度组织抽检出让】中溢价率超过—50%及《成交总价或》单价创历史》新高的应《及时向省国土资源厅!和,国土资?源部备案出让结【果并在市级媒体上】公,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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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条 拟!出让地?块,应严:格按照安徽省建设】用地使用标准、【工业用?。地控制指标》核定用地数》量对国家和地—方已经颁布土地使】用标准?和建设标准但因安】全生产、地》形地貌、工艺技术】等,有特殊要求确需突破!。土地使用标》。准确定?的规模和功能分区的!建设项目以及—国家和地《方尚:未颁布土地使—用标准和《建,设标准的建》设项目县级》以上国土资》源主管部门应当【组织开展《建设项目节地评价】。并将其作为建设【用地供应的依—据
—第十一条 大—城市、?中等城市、小—城市(?。建制镇)商品住【宅项目用地单—宗出:让面积分别不—得超过?30:0亩:、210亩、10】5亩
第】十二条 国有—经营:性建设用地使—用权实行《“净地”出》让、“净地”交付】市、县人民政—府,是实施“净地”主】体具体工作由区、镇!。。。人,民政府负责组织实】施
“净地!”是指土地》权,利清晰、《安置补?偿落实?到位:、无法?律经济纠纷、土地开!发利用规划条件明】确、具备动工开发】所必需的水、电、】。路等基本条件的地块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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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条】 鼓:励实行工业用—地弹性出让年期【制,和租:赁制:建立工业用》地“:长期租赁、先租后】让、租让结合”供应!机制
》 第十四》条 新建工业—项目:。建筑容积率不低【于1.0《(单层?厂房层高达到8【米的按2层计算层】。高达到12米的按】3层计算)》建筑密度《不低于4《0%(不含道路)】其中国家级开—发区、市管》省级开发区新—建工业项目建筑容积!率不低于1.—2,;国家级开发区【。、市管省级开发【区、县管《省级开?发区新建项目土地投!资强度一般分—别不低于300【万元/亩、200万!元/亩、150万元!/亩或预期》亩均税?收(不含土地使用】税)不少于30【万元/年、2—0万元/年、1【0万元/年对达不】到,上述标?准的新建项目相【应核:减建:设用地面积石油【、化工等《。生产工?艺有特殊要求的【按国家?标准执行对》。国家级开发》区固定资产投资额】低于1?亿元或?省级开发区固定【资产投资额低—于600《0万元的单个—工业项?目不单独供》地
—。第十五条 市、县】国,土资源?行政:主管部门应通—过土地市场动态【监,测与监管系统在线填!报国有建设用地【使用权出《让合同并将合—同约定的内容告知规!划、住建、房产、财!政等部门《及所在?地人民?政府(?。开发:区管:委,会)
第十!六条 依《法取得国有经—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!的单位和《个人应按照国有建设!。用地:使用:权出让合同约定【和规定缴纳土地【。出让:价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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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按—照,国有建设用地使用】权出让合同约—定按时缴纳土地出让!价款:的须严格按照—国家:。有关:规定征收《违约金;《延期:付款超?过,60:日且经?催交:仍不支付《土地出让价款的出】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定!金不予返还并可【要求受让人赔—偿损:失,
单宗【。土地出让价款—首次缴纳《比例不得低于全【部价款的50%分】期缴纳的余款1年】内缴清特殊项—。目(不含房地—产项:目)用地《经批准?最长:不超过2年缴清依照!国有建设《用地使用权出—让合同?约定付清《土地出让价》款的方可申请办理土!地登记领取国—有建设用地使用【权,证书未按国有建设用!地使用权《出让合同约》定缴清土地出—让价款?的不得发《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!权证书也《不得按出让》价款缴纳《比,例分:割发放国有建设用地!使用权证书不得【以任何?方式返?还或者变相》返还土地出让价【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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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—七条 依法取得国】有经营性建设用地】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!应当按照国有建设用!地使用权《出让合同《约定:的容积?率、:土地用途等规划【条,件,开发:建设
》 第十八》条 :严格国?有出:让土地?使用条件管理—任何单位和个—人不得擅自改变土】地使用条件确需改】变土地用途须经出】让,方和规划管理部【门同意原《土地使用权人可以】。与,市、县国土资源管理!部门:签订国有《建,设用:。地使用权《出让合同变更—协,议或重新签订国有建!设,用地使用权》出,让合同调整国有建】设用:。地使用权出让金但国!有建设?用地:。。使用:权出让合《同、法律、》法规等明确应当收回!。土地使用权重新公告!出,让的除外
】 原土地使用—权人应当按照国有建!设用地?使用权?出,让合同变更协议【或重新签订的国有建!设用地使用权出【让,合同约?定及时补《缴土地使用权出让】金额报经同级人【。民政府?或土地管《。理决策机构批—。准并在媒体》。上公示
【。 第十九条 —市、县国土资源行政!主,管部门应当建立【土地利用动态巡【查制度依据国有建】设,用地:使,用权:出让合同通过信【息公示、预》警提醒、开竣工申报!、现场核查、跟踪】管理:。。、竣:工验收?、闲置土地查处、】。建立诚信档案等【手,段加:强,。。建设用地供后开发】利用全程《监管
土地!利用动态巡》查结果应实时上【报市、县国土资源】行政主管部门应根】据不同监测阶段【将交地?。。、开:工、竣工、土地闲】。置,认定及?处置、竣工》验收等监管信息及时!录入土地市》场动态监《测与监管系统—
第二十】条 市、县》人民政府应对城镇布!局散:乱、利用粗放、【用途不合理以及未达!。到规定容积率、亩】均投资强度、亩均】税收标准等低效建】设用地通过》规划统筹、政—府收储、异地置【换、:退二进三和就地【转,型等措施开展再【利用
第二!十一条 单位—。。和个人未按照合同约!。。。定的时间开》工构成土地闲置满】一年的由市、县国】土资源主《管部门报经》本级人?民政府批准》后按照土地出—让价款的《。20%缴纳土地闲】。置费:。闲置土地满两年的】由市、县国土资源】行政主管部门报经】有批准权的》人民:政府批准《后无偿收回》。建设用地使用权【
? :第二十二条 未履】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!权出让合同欠缴土】地出让?价款、闲置》土地以及不履行土】地使用合同》等失信行为依据安】徽省:国,土,资,源市场领《域失:信行为惩《戒标准在未处置前国!。土资源?管理:部门暂不受理其新的!。建设用地申》请
第二十!三条 中介机构违】反规:定,泄露与出《让活动有关的保【密事项、与竞—买人串通损》害国家利益》。、采取不正》当手:段排斥其他竞买【人的除由《有关部门依法追【究其:法律责任外市、县】国,土资:源,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再!安排或者委托其从事!有关中介活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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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—十四条 《国家:工作人员在国有【经营性建《设用地使《用权出让中有—下列行为之》一的按照《有,关规:。。。定给予行《政处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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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非】国家:规定采取协议方【式出让国有经—。营性建设用地—使,用权的;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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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在【国有经营性》。建设用地使用—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!中与投标人》、竞买人恶意串通故!。意设置不合理—的条件限制或者【排,斥潜在的投标人、竞!买,。人等方式操纵中标】人、竞得人》。。的确定或者》出让结?果的;
— :(三)违《反规定减免或者【变相减免《国有经营性建设用】地使:用权:出让金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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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国有!经营:性建设用地使用权】出让合同签订后【擅,自批准调整土—地,用途、容《积率等土地使用【条件:的;
【。。(五)违《反规定颁发国—有经:营性建设用地使用】权,证书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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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六)其【他违反规《定出让国有》经,营性建设用地使用】权的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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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—五条 本办》法,自发:布之:。日起:施行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