蚌埠市?人民政府办公室【关于印发蚌埠—市建设工《程招标投标管理办】法的:通知:
各县、区人民政】府市政府《各部门、各》直属单位
蚌—埠市建设工程—招标投标管理办法】已经市十五》届,人民政府第》72次常《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!发给你们请认—真,贯,彻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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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:017年7月—21日
【蚌埠市建设》工程招标投标管理】办法
第》一章 总则—
第一条《 为规范》本市建设工程—招标:投标活动保》护,国,家利益、社会公【共利益和招》标投标活动当事人】的合法权益》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】。。国,招标投标法、中华】人,民共和国《招标投标法实施【。条例、关于同—意在蚌埠市公共资】源交易?领域开展相对集中处!罚权试点工作的批复!(皖府法〔20【15〕1《。47号)、安徽【省人民?政府办公《厅关于省级建筑【工,。程项目招标投标由项!。目所在?地设:区的市公《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!部门负责监督管理】的通知(皖政办秘】〔,2,。01:7〕13《号,)等有关《法律法规和规定结】合我市实《际情况?制定本管理办法
】第二条 本—市行政区域内的【建设工程勘察、【设计:、施工?、监理、咨询—、检测?以及与工程建—设有关的重要—设备、材料等采购】进行招标投》。标活动?的适用本办法—。
,第,三条 《市公共资源交易监】督管理部门是本市建!设工程招标投标【活,动的主管部门市住】建、交通、水—利等:相关行业行政管理】部门按照职责—和市:政府确?定的权利清》单、责任清单协同】实施本办法
第四条!。 政府投资的建设!工程以及国》有企业?事业:单位使用自有资【。金且国有资产—。投资者?实,。际拥有控制权—的,建设工程达到法【定招标规模》标准的应《。当在市?或者县统《一的建设工》程招标?。投标交易《场所(以下简称“招!。。标投标交《易场所”)进行全过!程,招标投?标,活动
全部使用非国!有资金投资的—建设工程由项目建设!单位自?主,决定是否进行招【标或者直接发包是否!进入招?标投标交《易场:所开展工程交易活动!
其他建《设工程达到法定招标!规模标准的可以【。由,招,。标人自行确定是【否进:入,招标投标《交易场所《进行招标投标活【动招标人决定不进】。入招标?投,标交易场所的应【当依法自行》组织招标投标—活动;公共资源交易!平台运行服务机构可!。。以依法提供发布公告!公,示和专?家抽取服《务
本办法所称【的,政府投资是指使用政!府性资金进行的固定!资产:投资活动《政府性资金包—括财政预算》内,。投资资金、各类专】项建:设基金、统借国外】贷款和?。其他政府性资金
第!五条 《市公:共资:源交易监《督,理部门?应当加强公共资【源交易场所信—息化建设推进本市建!设工程电子化—。招标投标《工作加强与有关行政!管理部门之间—。信息共享
第二章! 招标和投标
】第六条 招—标人可以对建设工程!勘,察、:设计、施工》、,监理:以,及与工程建》设,。相关的重要设备、】材料:等采购分别进行招】标也可以进》行工程总承包招标】
,建设工程设计—招标可以对方案【设计、初步设计以及!施工图设计等进行】分阶:段招标也《可以将?不同阶?。段的设计合并—招标
第《七条: 建设工程—设计招标可》。以根据项目特点和实!际需要采《用设:计方案?招标或者设计单位招!标设计方案招标【通过以设计方案为主!。的综合评审确定中标!人;设?计单位招标(—也,称为设计团队—招标)通过对投【标人拟从事该—工程设计的人员构】成、业绩《经历、设计费—报价和设计构思【。等的:评审确定中标人
第!。八条 ? 招标人可》以自行决定开始招】标活动并自行承担】因项目各种》条件发生变》化而导致招标失败】的风险进场交易的建!设工程招标开始前招!标人应当向市—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!理部门提交风险承】诺书
政府》投,资的建设工程施工招!标应当具《备施工图设计—文件施工监理招【标应当具备经批准的!初步设计文》件
第九条 — 存:在以下情形之—一的本办法》称为工?程总承包再发包
】(一)工程总承包企!业具备相应》的设计和施工资质】的可以自《行实施工程的设【计和施工业务也可以!将工程的《全部设计或者全部】施工业务再发包给】。具备相应资质条件】的设计单《位、施工《总,承包单?位;
(二)工【程总承包《企业仅具备相—应的设计或者施工】资质的应当自行【实施:其资质?承揽范围内的设【计或者?施工业?务并将其资》。质承揽范《围外的全部施—工或:者,全部:设,计业务再发包给【具备相应资质条件】的施工?。总承:包单:位或者设计单位;
!(三)工《程总承包企业可【以将工?程的全部勘察业务】再发包给具》备相:应资:质条件的勘察单位】
,上述工程总承包再发!包可以不再通过【招标方式但应当经建!设单位同意并在【工程总承包》合同中予以》明确
第十条— 招标人在同一】时间段实施》多,个同:类工程的可以采用批!量招标方式进行招标!
,应急抢险工》程以及经常发生的房!屋修缮、园》林绿化?养护、市政设施【、公:路设施和水利设施维!修等工程可以—采用:预选招标《的方式进行招标
第!十一条? 招标人》应当根据建设工程特!点合理划分标段不】得利用标段划分【降,低投:标,人资格?条件建设工程招【标标段的划》分标:准由市公共》资源交易监》督,管理:部门会同《有关行政管》理,部门确定
第十二条! 通过招标、竞争!性谈判、竞》争性磋商等》竞争方式取得建【设项目的实施单位具!。有勘察、设计、施工!资质并由其》自行进行该项—目,勘察:、设计、《施工的该项》目的勘察、设计、】施工:。可以不再招标—。
依法必须进行【招标的建设工程有下!。列情形之一且原中】标人仍具备承—包能力的《。可以不进行招标【
(一)已建成工程!进行改、扩建或【者技术改造》需由原中标人进行勘!察、设计否》则,将,影响项目《功能配套性的;
(!二)在建工程追加】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!主体:加层工程需由原中标!人进行勘察、设【计,、施工、监理的【追加的全《部,附属小型《。工程在原项目—审批范围内造价【累计不?超,过原中标价的—30%且《低于1000万【元,的;
(三)与在建!工,程结构紧密相连受】施,工场地限制且安【全风:。险,大须由原中标人进行!勘察、设计、—施工、监理并—经,专家论?证,的;
(四)法律】、法规?。、规章规《。。定的其他情形
招】标人:为适用?前款规定《弄虚作假而规避招标!。。的按:照中华人《民共和国《招标投?。标法规?。避招标的《有关规定处理
【第十三条 招标代!理机构在其代理的】招标项目中》应当明确项目负【责人招标代理—。机构应当在招标【人委托的范围内编】制资格预《审文件?以及招标文件、【发布资格预》审公告、发布招标】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!。请,、组织?投标资格审查—、确定?开标时间和地—点、组织开标评标】等活动
《第,十四条 招标【人,可以采取资格预审】方式对潜在投—标人进行审》查但:具有通用技术—、性能标准的建【设工:程除外资格预—审,的具体范《围,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!督管理?部门会同《有关行政管理部【门另行制定》
第十五《。条 市公共—资源:交易监督管》理部门?应当会同有》关行政?管,理部门制定本—市建设工程招—标投标的资格预【审文件示范文本和】招标文件示范文本】
政府投资》的建设工程的招【标人编制资格预【审文件和招》标文件应当使用【国家、?行,业的标准文》本或者本市的示范】文本
建设》工程招标《文件中的工程量清】单和最高投标限【价应当由具》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!价企:。业编:制
第十六》。条 ?招标人?应当在招标》文件中将《否决性条款》集中予以载》明,补充:招,标文件中增加或者删!。除否决性《条款的招标人应当】将修改?后完整的否决性条】款集中载《明,
未集中载明的【否决性条款在—评标中?不予认可《
第十七条 进场!交易:。的建设工程招标【人应当按照市—公共资源交易—。监督管?理部门规定根据不】同建设工程类—别在招标《文,件中明确相应评【标办法
《第,十八:条 ?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!项目:自招:标文件开始发出之】日起至投《标人提交投标文件】截止之日《止最短不得少于20!。日
工?程总承包招标—中自招标文》件,开始:发出之日起至—投,标人提交投标—文件截?止,之日止最《短不得少于3—0日
国家对前两款!规定的最短期限有更!长,规定的从其规定
】第十:九条: 进场交易—的建:设,工程招标人在发布】资格预审公告—或,者招标公告时应【当将资格预审文【件或者招《标,文件报送市》公共资源交》易监督?管理部门
》第二十条 以【暂估价方式包—括在:工程总?承包或者施工总承】包范围内且达到【法定规模《标准的应当采用【。。。。招标方式发包
【发包人、总承—。包单位?或,者发包人与总承包单!位,的联合体均》可作为暂估价工【程的招标人发包【人在总承包招标文件!中应当明确》暂估价工程的招标主!体以及?双方的?权利义务《
进:。。场交易的建设工程】其暂估价工程的招】标投标活动应当在招!标投标交易场所进】行暂估?价工程结算应—当以暂估价招标【。的中标价《作为结算依据
本】条所称的暂估价工程!是指:。招标人在招标文【件中列明的必—然发生但《暂,时不能确定价格【。。的专业工程》
第二?十一条 承担【建设工程前期设【。计、造价咨询—、监理业务的—单位不得《参加该建设》工程包含《。施工的工程》总承包投标
施工单!位拖欠工人工资情节!严重:且被:市住建、交通、【水利等行业行政管】理部门或人社部【门向社会公布—的在公布《的期限内不得参加本!市建设工程投标【
招标人应当将【前款规定纳入资格】预审文件《或者招标文件中
】第二十二条 招】标人有?下列行为之一的属】于以:不合理条件限—制,。、排斥潜《在投标人《。
,(一)在招标文【件中设置的投—。标人:资质条件《。或者项目负责人资】格条件?高于:。工程规模《要求的;《
(二)除复—杂或大?。型建设工《程外在招标文—件中设置企业—或者项目负责—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!的;
(三)复杂或!大型建设工程—的招标文件中对企】业或者项目负责【。人类似项目业—绩,的规模?要求超过《发包标段规模指标的!70%或者》设置与该工程类别】不,相适应的项目—。。业绩要求的》
,第二十三条》 投标人在—招标投标过程中有下!列情形之一》经,调查属实的视为【投标人相《互串通投标
(一)!不,同投标人编制的投标!文件存在两处—以上错误一致—;
(?二)不同投标人使】用同一台电脑或【。者同:一,加密工具编制投标】文件:;,
(三)不同投【标人的投标文件从】同一投标人》处领取或者由同一】投标:人分发;
》(四)参加》投标:。活动:的人员为同一标段其!他投标人的在职人】员;
(《五,。。)投标?人之间为谋》。取中标?或,者排斥特《定投:标人而采取的—其他联合行动
【第二十四条》 招标人在—招,。标投标过《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!经调:查属实?的视为招标人与投标!人串通投标
(【一)发现不同投【标人的法《定代表人、委—托代理人、项目负】责人:属于同一单位仍同】意其继续参加—投,标;
(二)—投标截止后更换【、篡改特定投标人】的文件内容;
(三!)投标截止后向【特定投标人泄露【。其他投标人的投标】文件内容或者—其他应当保密的评】审情况;
(四)以!。胁迫、?劝退、利诱等—方式使特定投标人】以,外的其他投标—人放弃投标或者使中!标人放弃《中标:;
(五)依—法应当?招标的建设工程【未确定中标》人前投标人》已开展该《工程:招标范围内工—作;
(六)—招标人与投标—人为谋求特定投【标人中标《而采取的其》他串通?行为
第二十—五条 投标人有下!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!标人弄虚作假—
(一)使用虚假的!业绩、?。荣誉、建设》工程:合同、?财务状?况、信用状况、行贿!犯罪档案《查,询结果告知》函等;
(》二,)提供?虚假的?项目负?责人或者主》要技:术人员简历、劳动关!系证明?、社保?证明等?;
(三《)其他?弄,虚作假的行为
第!。三章 《开标、评《标和定标
第二十六!。条 开标由招标】人,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!。。理机:。。构主持?投,标人参加开标—。的,。人,员应当符《合招标文《件,的,要求
第二十七【条 ?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!标人应当拒》收投标?文件
(一》)投标文件逾期送达!或者未送达指—定地点?;
(?二)未?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!封;
(《三)授权《。委托人无合法—有效的?授,权委:托书:和,身份证明《或者:不符合本办法—第,二十七条规定
【第二十?八条: 评?。标委员会由》招标人或者》其委托?的代:表以:及有关技术、经【济等方面专家组成成!员人数为5人—以上单数
勘—察、设计《合,并招标的评》标委员会成员人【数应当为5人以【。上单:数,
工程总承》。包招标?的评标委员会成员】人数:应当:为7人以上单数
】第二十九条 评标!委员会?。的专家?成员应当《按照相关规定—从省:综合评标评审—专家库?中随机?抽取;其中技术复】杂、专业性强或【者国家有特》殊要:求的:可以由?招标人在省综合【评标评审专家库【资深专家中》随机抽取省综合评】标,评审专家库不—能满足项目需求【的招标人《可以直接确定—评标专家
市、县区!重要项目在》进行设计评标时【(,施工图设计评标除外!)招:标人:可以从?本省、外省》市专:家中选择确定评标专!家组成评标委—员会;经评》标后:。由评:标委员会《推,荐合格投《标人
第三十条 !评标:委员会成员应—当严格遵守评标工作!纪律在?评标过程中不—得与外界联》。系进场交易的建【设工程?评标委员会成—员不得?携带通讯设》备进入招标投—标交易场所评—标区域
《。评标委员《会成员应《当主动接《。受、协助、》配合公共《。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!门的监?督检查等
第三【十一:条 评标》委员会评审》时出现下列》情形之一的应当【由评标委《员会全?体成员表决》形成书面《决议
?(一)评标委—员会否?决投标人投》标;
?(,二)评标委》员会修正投标文件的!错误但招标文件不】允许修正的除外;
!(三)?。投标人对评标办法】中所载事项的争【议内容的释疑且释疑!不得改变招标文件】的实质性内容
决议!应当经评标委员【会全体?成员半?数以上同意决议不】得违反法律》、法规、规章以及招!。标文件规定
第三】十二条? 依法必》须进:行招标的建设工程】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被!建设行政管理部门】依法:。处理:。的经人?。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!。依法裁决招标、投】。标、中标《无效:。的可以重新组织招标!或者评标
第三【十三条? 有下列情形【之一的在分》析招标失败原因【并采取相应措施【后招标人应当—依法重新招标
(一!)通:过资格预审》的申请人少于3人】或者参加资格预【审的申?请人少于3人—的;
(二)在投标!截止时间提交—投标:文,件的投标人少于3】。。人的;
(三)招标!投标过程中》因项目发生变更【现有招标资格—条件无法满足项【目工程规模的;
(!四)评标委员—会否决全《部投:标的;?
(:五)评标委员会认为!。按,。照评标办法无法【确定中标候选—。人或:者中:标人的?
因前款第(一)】项、第(二)项【原,因重新招标后—投标人仍少于3【人的经?。原项:目审批、核准部【门批准?可以不再《进行招标
投标人违!反法律、法规、规章!规定或者无正当理】由放弃投标、中【。标资格造成招标人重!新招标的不得再参加!该工程投标
第【三十四条 中标通!知书送达《前发现评标委员会成!员有:违法违规行》为的应当撤换相应】的评:标委员会成》员及其评审结论保留!其他评标委员会成员!的评审结论重—。新计算评标结—果新的评标委员会】应当对评标结果【予,以确认
中标通知】书送达前发》现投标人有违法行为!。影响评标实质—性结果的招》标人:应当组织《。原评标委员会重新】评标
第三十五条 ! ,依法应?当进:行招标的项目应【当在定标前公示【。中标候选《人公:示内容应当包括
】(一)评标委员会】推荐的中《标候选人名单—及其排序;
(二】)投标文《件被否决的投标人】名,称、:否,决原:因;
(三)中标】候,选,人投标文件的—评分;
(四)中】标候选人《的投标价;
(五)!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!件,中提交?的项:目业绩
《第,三十六条 评【标委员会按照评标】办,法,完成评标后招标【人,应当依法公示中标】候选人公示期满后招!标,人可以确定》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!人为中?标人也可《以在对中标候选人的!投,标书进行复核—澄清后确定中标【人
招标《人采用复核澄清方式!确定中?标人的评标委员【会应当推荐23名中!标候选人招标人【应当复核第一中标候!选人的投标价—是否能?完成:招标文件规定的【所,有工程?内容招标人可以要】求中标候选》人对投标《文件进?行澄清但不得改变】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!实质:性内容第一中—标候选?。人拒:绝澄清?或者投标文件—澄清后被证》明无:法完成?招标文件《规定的所《有工程内容招标【人可以?取消其?中标资格并依序对】其他中?标,候选人进《行复核最终确定【。中标:人招标人《应当对?定标过程进行书面记!。录存档备查
招标】人在中标候选人公】示期满后的30【日内无?法确定中标人的应】。当,将评:标委员?会,确,定的第一中标候选】。人作为中《标人
?被取:消中标资格的—中标候?选人可以在5日内向!市县公共资源交【。易监督管理部门投】诉在投诉处理期间招!标人应当暂停招标投!标活:动
:市、县区重要项目在!。进行设计招标时(】。施,。工,图设:计招标除外》)招标人可以从评】标委员会推荐的合】格投标人中择优确定!
第三十《七条 ? 依法?应当进行招》标的建设工程招标人!应当:自确定中标人之【日起15《。日之内向市公共资源!交易监督《管理部门提交招标】投标情况书》面,报告
第《三,。十八条 依法应当!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!应当按照本市有关】规,定报送合同》信,。息
依?法应当?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!合,同无法履行完—毕的招标人应当将】合同终止协议或者有!关裁决文《书报送市《公共资源交易监【督管理部门后对合同!未履行标的》组织招标《
第四《章 监督管理
】第三十九条 — ,公共资源交易监【督管:理部门应当对进场交!易的建设工程—。招标投标活》。动进行严格》。监,管发现违反》法律、法规、规章规!定的应当责令相关当!事人暂停招标投【标活动经整改合格】后,方可继?续,市公共资源交—易监督?管理部门应当—建立投诉处理机【制对: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!动和标后《履约情况进行监【督
:第四十条 市公共!资源交易监督—管理部门、建—。设行:政管理部门应—当按照?职责分?工对:项目承?包范围?、工程造价、合【同履行的计价方式以!及项目负责》人的履职情况—进行工地现场抽【查
市?公共资源交》易监督管《理部门应当建立招标!。代理信?。用管:理体:系对招?标代理机《。构及其从业人员信用!记录予以公示
第】四十一条 —市公共资源》交易监督管理部【门可以组建评估【委员会为建设—工程评?标专家管《理以及招《标投标活动争—议事项?提供技术《咨询
市《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!理部门应当对评标专!家履行职责情况【建立信用档案作为】评标专?家,动,态管理依据》
市公共资源—交易监?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!一定比例抽取建【设,工程对其评》标委员会成员—评标行?为进行评标评估【评估结果记入信用】档,案
第?四十二?条 ?政府投资的建设【工程合同价款发生】。变,更的按照市政府有】关规:定执:行
审计部门依法对!政府投资的建设工】。程进行审计》监督审计结》果抄送?有,关行政管《理部门
《第四十三条 本市!国有资?产监督管理部门和】有关行政《管理:部门:应当要求国》。有企业事业单—。位建立建设工程【招,标投标活动的—决策约束制度;资】格预:审,。、定标等事》项应:当纳入决策约束制度!
国有企业事业单】位负:责人:的考核中应当包括】有关建?设工程招标投标【情况以及《决策约束制度落实情!况
:第四十四条》 :投标人须按》招标文件要求提供】投标保?证金投标保证金可以!以现金、支票、【银行保函《、保证保险等方式提!交,
第五章《 :。附 则
》第四十五条 本】办法自印发》之,日起:。施行蚌埠市人民政】府关于?加强政府投》资建设工程项目施】工招标投标管理的】通知(蚌《政〔2010—〕39号)同—时,废止
附件蚌埠!市,建设工程《招标投标管理办【法实施细则
—
附件
【。
蚌埠市建设工程】招标:投标:管理办?法实施细则
为做!好蚌埠市《建设工程招标投【标,管理办法《(以下简称管理【办法)的贯彻落【实工作制定本实【施细则
一、关【于非进?场项目?的,招标
招《标人按照《。管理办法第四条的】。有关规定《确定不进入本—市统一的《建设工程招标投【标交:易场所进行招—标投标活《动的招标时应当【符合下列要求—
(一)招标—公告应当在》下列:国家或者《。本市:指定的媒介范围内选!取发布中国建设报、!中,国采购?与招标网、安—徽蚌埠?公共资?源,交易服务网评标【委员会专家由招标】人依法组建可以经申!请后在本省评标【评审专家库》中抽取;
(二)招!。标人应?当自行保存》下列招投标书面情】况报告资料备查
1!.招标项《目基本情况》;
2.投标人情】况;
3.招—标文件、评标—标准和方法;
4】.评标?委员会?成员名单和评标【报,告,;
5.开》标评:标过程?录,音录:像存档文件》;
:6.否决投标情【况;:
7.评标委员【。会推荐的经》排序的中标候选【人名单;
8.中】标结:果及中标人投标文】件;
9.未确定】排名第一的中标候】选人为中标人—的情:。况说明?;
10.》承诺中标人具—备与本标段工—程,规模要?求相匹配《的资质并承》担相应?。后果的承诺函—;
11.其他需说!明的问题
》(三)?有投诉或者举—报时招标《人应当向《市公共资源交—易监督管理》部,门提供上述备查资】料招标人未能—按招:投标书?。。面情况报告要求【提供资料《的按最不利于招标人!的原则处《理;
(四》),在招标完成后招标】人,应,当在网上自行报【送招标投标情况【信息并至《安,徽,蚌埠公共资源交【易,服务网和行政管理部!门办理非进场—招标发包《交易登记办》理,部门在发包》交易登记时发—现中标人《超出其?资,质,承,揽,范围的应当不予【办理招?标人:应当重新组织—。招标确定符合—。要求的中标人—后重新办理手续
】二、关于设》计(设计《勘,察一体?化,)招标的提前启动】
招标人可以—。按照管理办》法第八?条的有?关规定启动招标【设计招标或者—设计勘察一》体化招标可以在工程!报建前启动》招标人启动时应当向!市公:共资源交易监督【管理部门《提,交书面?。申请和风险承—诺书承诺承担招标失!败风险?责任的经《审核后启《动招标程序
三【、,关于工程总》承包再发包
—(一)工《。程,总承包企业可以在其!资质证?书许可的工程项目】范围内?自行实施设计和【施工也可以根据合】同约:定或者经建设—单位同意直接将【工程项目的设计【或者施工《。业务择优分包给【具有:相,。应资质?的企业?仅具:有设计资质的企【业,承接工程《总承包项《目时应当《将工程总承包项【目中的施《工,业务依?法分包?给具有相应施工资】质的企业仅具有【施工:资质的企业承—接工程?。总,承,包项目时应当将工】。程总承包项目—中的设计业务依法】分包给具有相应【设计:资质的企业
(二)!工程总承《包项目?严禁转包和违—法,分包工程总承—。包,企业应?当加:强对分?。包的管理《不得将工程总承包】项目转?包也不得将》工程:总承包项目中—设计和施工业务一并!或者分?别分包给其他单位】。工程:总承包企《业自行实《施设:。计的不得将工程总承!包项目工程》主体:部分的设计》业务分包给其他单】位工程总《承,包企业自行》实施施工的不得将工!程总承包《项目工程主体结【构的施工业务分包给!其他单位(住—房城:乡建设部关于—进一步?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!的若:干意见?(建市〔2》01:6〕93号)第【九条:建设项目工程总【。承包管理规范(GB!/T50《358?2017)第十二】条):
四、关于批量招】标
:招标人按照管理办法!第十条有关规—。定开展批量》。招标时应当符—合下列要《求
(一)》满足:下列情?形之一?的,可以开展批》量招标
1.—同一:。招,标人在同一时—间段:实,。施的多个同类工【程合并成一个或【者数:个标段?进行招标的》;
2.不》同招标人在同一时间!。段实施的结构紧【密相连的工程合【并成一个标段进【行招标的
》(二)第一》。。款,中,同类工?程是指?单独立项、类型【相同、标准统一的】工程:包括但不限于消防站!、变配?。电站:工程以及《邮政、银行网—点装修?、,校舍:。修缮等;
(三【)招:标,人在启动批量招标】时应当向市、县公】共资:源交易监督》管,理部门提交》书面申请经》审核后启《动批量招标》程序;
(四—)招标人应》。当对批量招》标,每个标段中的每个】。项目分?别编制清单投标人应!当针对?每个:项目分别进》行投标报价不同项】目的分部分项工程】量清:单内容?相,同时:应单价相同;
【(五)每个》标段评标《时应当将每个项【目的投标报价合并】成一个?总报价进行评审每个!标段:施工:评标办法应当按最】大的单个项目规【模,要求:来设置?;投标人资质条【件应依?据批量项目工程【规模的总和》设置:;
(六)投标人】应当根据批》量招标的《建,设工程规模配置相】。匹配的?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管!理班子批量招—。标的项目负责人原则!。上,。不得同?时担任该标段中【三个以上项目的项目!。负责人
五、关于预!选招标
招标人【按照管理办法—第十条规定进—行预选招标时应当符!合下列要求
—(一:)满足下列》情形之一的可以【开,展预选招标
1.应!急抢险救灾工程【;
2.《日,常经常性发生—的,房屋:修缮、园林绿—化养:护、市政《设施、公路设—施和水利设施—维修、给排》水维修?等工:程且:明确列?入年度预算计划【
(二)第》一,款中应急抢险救灾】工程项目的》范围、认定、管理】由市:级行业行政监督【部门负责
1.【应急抢险救》灾工:程符合招投标—有关法律法规的可】不进行招投标直接】确定:承包:单,位依法不进行招标的!负责认定应急抢险】救灾工程的》应急抢险指挥机构】或者行?。业主管部门应当【将认定意见书—面抄送同级》财政、审《计、公共《资源:交易:监督管?理等部?门备案;其中由【应急抢?险指挥机构》认定的应同时将认定!意见书面报送—同级:行业主管《部门
2.建立相应!的应:急抢险?救灾工程队伍储备库!包括工程的检—。。测鉴定、《勘察、设计、—监理、?施工等?单位储?备库中?每种类?型的队伍数量—一般不少《于3家?通过预选招》标确定?并向:社会公开实行动态管!理
3.《确定应急抢险队【伍由项目主》管部门从储》备,库中通过比选或者】随机抽取因工程特殊!储备库中无》适合:资质和?能力要求的》可以从储备库以外】通过比选确》定承包单位
4.应!急抢险?救灾工程《实施前应《当先签订《合同确因情况紧【急未签订合》同,的应当自工程实【施,之日起10个工作】日内补签合同明确】承包单位、工程费用!或者计价方式、验收!。标准、工期、质量】安全:保证责任《等内容?。
(三)《第二款中日》常经常性《发生的项目预选招】标施工?文件编制《应,当,满足下列要求
1】.招标?。人采用工程量清【单方式进《行结算的招标时可】以依据历《年的结?。算情况预编工程量】。清单投标单》位报价后后续—工作量发生变更时】单价不变工作—量按实调整;—招标人采用定—额方式结算的招【标时:可以不编制工程量清!单直接采用费率报】价;
2.技术【。标编制应当包括日】常巡:查方案、养护施工】。方案和安《全文明措施;
3.!评标办法应》当,。将投标报价、—日常巡?查方:案、养?。。护施工?。方案、人员》配置、设备配置【等作为主要评审【因素;?
4.预《选招标的中标人【可以是?1名也可以是—多名当中标人为多】名时每名中标人【原则:上均应当有》相,对应:的承揽?范,围招:标,文件中应当》明确若有中标—人无法实际实施工】程时在多名中标人中!进行调整《的原则
六》、关于不招标情【形
招标人按照管理!办法第十二条有关规!定申请?不进行招标》时应:当向市公共资—源交易监督》管理部门《提,交书面?申,。请经审核同意后【实施
七《、关于暂《估价招标
》招标人?按照管理办》法,第二十?条有关规定》进行暂估价招标时应!当符合下《。列,要,求
(一)暂估价】招标包括以》下三种情形
—1.:招标人在招》标文:件,中列明的必》然发生但《暂时不能确定价格】。的,专业工程;
—。2.招标人在—招,标文件中列明的必然!发生但暂时不能确】定,价,格的、与工》程建设有关的、【。。需与工程《建设同?步设:计、:同步:。施工的配电》设备:、防火消《防,设备、暖通及空【。调设备、给排水【设备、楼宇自动化】设备等重要设备【;
3.招标人在】招标文件中列明的】必,。然发生但暂时—不能确定价》格的:、与工程建设有关的!。钢材、商品混—凝土、?装配式建筑混凝土预!制构件、预》制桩、水泥等结构】。性建筑材料》。和外墙保温》系统、防水卷—材、防水涂料、建】筑石:。材、建筑门窗等重要!材料
?(二)?前款第?二、第三项暂估【价重要设备、材【料达到法《定规模?标准的应当按—照本实施《。细,则第一?条关于?非进场?招标的建设工程【相关规?定执行;
》(三:)涉及前《款,第一项暂估》价专业工程且为住建!部,现有资质序列的专业!工程达?到法定?规模标准的》应当进场招标—严格按照《资,。质要求设定》投标人资格进场交】易的建设工程涉及】住建部已取消的资】质序列的原专—业工程?可以由招标人按【照专业工《程要求自《行合理设定投标【。人资格按照本实施细!则第一条关于非进】场招标的《建设工程相》关规定执行;
【(四:)在施?工,。总承包招标》或工程总承包招【标时招标人应当在】其招标?文件中确《定,每个暂?估价专业《工程招?标的招标人暂估价】专业工程采用—的,评标办?。法应当按照》现行的施《工评标办《法的有关《。规定执行;
(五)!审批制项目招标【人应当依据概算【批复中每项专业工程!概算额确《定其发包方》式核准或者备案制项!目招标?人可以依《据设计概算文件中】每项专业工程—概算额?确定其?发包方?。式
八、关》于定标澄清
招【标人按照管理办法第!三十五条《有关规定《进行定标复》。核澄清?时,应当符合下列—要,求
(一)施工招标!时招标人应》当在招标文件中明】确是否采用定标澄】。清方:式不得在补充招【标文:件及:后续招?投标环节再修改【定标方式;
(二】)招标人《应当对定标复核澄】清过程进《行书面记录及录【音录像所有资料应】当存档备查
—九、关于评标—专家抽取
》(一)?招标人应当在发布】招标公?告并上传《招标文件时明确评】标委员会专》家专业构成并设置备!选专业;
(二)技!术复杂、专》业性强或者国家有特!殊要求?的项目招标人—可以提?出主要?专业在省综合—评标评审《专家库中抽》取1名以上》资深专家;
(【三)电脑《随机抽取评》。标,专家无法满足—评标需求时招标【人可以提出直接确定!评标专家的》书面申请经公—。共资源交易监督【管,理部门审核同意【后直接确定》。评标专家
十、【关,于招:标投标?。活动的暂停》
市公?共资源交易监督管】理部门按照管理【办法:第三十八条规定进行!招,标投标活动》监,督检:查时按下列规定执行!
(:一)在?公告发布期间发现】有违:反法律、法规、规章!规定:的应当在公告发【布结束后暂停—招投标活动在中【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发!现有违反法律、法规!、规章?规定的应当在中标】候选人公示期满后】暂停
上述情形中】涉及招标条件—、,资格:条件、标段》划分、评标》办,法等:重要条款《的,。招标人应当在相【同媒:体网站重新发布招】标公告;
(二【)招标人在》招标暂停《后恢复招《标、重?。新招标的《应向市公共资源交】易监督管理部门提】交申:请,经审核后《予以恢?复
十一、其—它
招标人在—招,标文件中规定—投标人的特定人员参!加开标的应当允许投!标人的法定代表人、!授权委托《的技:。术负:责人或者拟》任该项目的负责【人均可参加开标
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