蚌埠:市人民政《府办公室关于—印发蚌埠市建设【工程招标《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!
各县、区》人民政府《市政:府各:部门、各直》属单位
蚌》埠市建设工程招标投!标管理办法》已经市十五届人民】政府第72》次常务会议研究【同意现?印发给?你们请认真贯彻【执行
20【17年7月21日】。
蚌》埠,市建设工程招—标投标管理办法 】
,第一章 总则
】第一条? 为规范》本市建设工程—招标投标活》。动保护国家利益、社!会公共利益和—招,标投标?活,。动当事?人的合?法权:益根据中华人—民共和国招》标投标法、中—华人民共和国招【标投标法实施条【例、关于同》意在蚌埠市公共资源!交,易领域开展相—对集中?处罚权?试,点工作的《批复(皖《府,法〔201》5〕147号)【、,安徽省?人民政府办公—厅关于省级建筑工程!项目招标投标—由项目所在地设区的!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!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管!理的通知(皖—政,办秘〔?201?7〕:13:号)等有《关法律?法规和规定结—合我市?。实际情况制》定本管理办法
第】。二条 本》市行政区域内的建】设,工程勘察、设计、施!工、监?理、:咨询、检测以及与】工程建设有》关,。的重要设备、材料】等采购进《行招标投标活动的适!。用本办法
第三【条 : 市公共资源交易监!督管理部门》是本市建设工—程招标投标活动的】。主管部门《市住建、交通—、水利等相关行业】行政管理《部,门按照职责和市政】府确定的权利清【单、责任清单协同】。。实施本办法
第四条! 政府投资的建】。设工程以及国有企】业事业单位使用【自有资金且国有【资产投资者实—际拥有控制权—的建设工程达到【。法,定招标规模标准的应!当在:市或者县《统一的建设工程【招标:投标交?易场所(以下—简称“?招标投?标交易场《所”)进行全过程】。。招,标投:标活动?
全部使用》非国:有资金?投,资的建设工程—由,项目建设单位自主决!定是否进行招标或】者直接发包》是否进入招标投标交!易场:所开展工程交易活动!
其他建设》工程达?到法定招标规模标准!的可以由招标人自行!确定是否进入招【标投标交易场所进行!招标投标《活动招?标人决?定不进入招标—投标交易场所的应】当依法自行》组,织招标投标》活动;公共资—源交易平台运—行,服务机构可以依法】。提供发布公告—公示和专家》抽取服务《。
本办法《所称的?政府投资是指使用政!府性资金《进行的固定资产投】资活:动政府性资金—包括:财政预?算,内投资资金、—各类专项建设基【。金、统借《国外贷款和其他政】府性:。资金
第五条 【 市公共资源交易】监督理部门应当加强!公共资源交易场所信!息化建?设推进本市建设工】程电子化招标投标工!作,加强与有《关行政?管理部门之间信【息共享
第二【章 招标和投标】
第六条 》 招标人《可,以对:建设工程勘》察、设计、施—工、监理以及与工】程建设相《关的重要设》。备、材料等采购【分别进?行招标也《可以进?行工程总承》包招标
建设工【程设计招标可—以,对方:案设计、初》步设计以及施工图设!计等进行分阶段招标!也可以将不同—阶段的设计》合,。并招标
《第七条 建设工程!设计:招标可以《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!需要采用设计方案】招标或者设》计单位招《标设计方案招—标,通过以设计方—案为主的综合评【审确定中标人;设计!单位:招标(?也称为设计》团队:招标)通过对投【标,人拟从事该》工程设计的人员构】成、业绩经》历、设?计费报价《和设计构思等的评】审确:定中标人
》第,八条 招标人可以!自行决定开始—招标活动并自行【承担因项目》各,种条件发生》变,化而导致招标失败】的风:。险,进场交易的建设工程!招标开始前招标人】应当向市公共资源交!易监督管理部—门提交风《险,承诺书
政府投资】的建:设工程施工招标应当!具,备施工?图设计文件施—工监理招标应当具】备经批?准的初步设》计,文件
第九条 存!在以下情形之—一的本办法称为工】程总承包再发—包
(一)工—程总承?包企业?具备相应的》。设计和?。施工资质的可—以自行?实,施工程的设》计和施?工,业务也可以将—工程:的全部设计或者【全部施工业务再发包!给具备相应资质条】件的设计单位、施工!总承:包单位;
(二)工!。程总承包企》。业仅具备相》应的设计或者施工资!质的应当自行实施】其,资质承揽范》围内的?设,计或:者施工?业务并将《其资质承《揽范围外的》全部施工《或者全部《设计业务再发—。。包给:具备相应资质条件】的施工总承包单位】或者设计单位—。;
(三)》工程:总,承包企业可以将【工程:。的全部勘察业—务再发包给》具备相应资质—条件的勘察单—位
上述工程总承】包再发?。。包可以不《再通过招标方式但】。。应当经建设单位同意!并在:。工程总承包合—同,中予以明确
—第十条? 招标人》在同:一时间段实施多个同!类,工程的可以采用【批,量招标方式进—行招标?
应急抢险》工程以?及经常发生》。的房屋修缮、园【林,绿,化养护、市》政设施、公路设【施和水利设施维【修等工程可以采【用预选招标的方【。式进行?招标
第十》一条 招》标人:应,当根据建设工程特】点合理划分标段不】得利用?标段划分降低投标人!资格条件建设工程】招,标标段的《划分标准《由市公共资源交【易监督管理部门会】同有关行政管理【部门确定《
第十二条 通过!招标、竞《争,性谈判、竞争性磋商!等竞争方《式取得建设项—目的实施单位具有】勘察、设计、施工】资质并?由其自行进行该项】目勘察、设计、施】工的该项目的勘【察、:设计、施工可以不再!招标
?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!建设:工,程有下列情形—之一且?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!能力的可以不—进行招?标
(一)已建【。成工程进行》改、扩建或》者技术改《造需由原中》标人:进行勘察《、设:计否则将影响项【目功能?配套性的;
(二】)在:建工程追加》。的附属小型工程或】者主体加层工程需】由原中标人进—行勘察?、设计、施工、【监理的追加的全部附!。属小型工程在—原项目审批范围【内造价累计不超过原!中标价的30%且】低于100》0万:元的;
(》三,)与在建《工程结构《紧密相?连,受施工?场地限制且安全风险!大须由原中标人进行!勘,察、设计《、施工?。、监理?并经专家论》证的;
(四)法律!、法规、规章规定的!其,。他情形
《招,标人:为适用前款规定弄】虚作假而规避—招标的按照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】标投标?法规避招标的有【关规定?处理
第十三条 】 招标代理机—构在其代理》的招标项目中应当明!。确项目负责人招标】代,理机构?应当在招标人委托】的范围内编》制,资格:预,审文件以及招标文件!、发布资格预审【公告:。、发布招标公告【或者发出投标—邀请、组织》投标资格审查—、确定开标时间【和地点、组织开【标评标等活动
【第,十,四条 ? 招:标人可以采取资【格预审方式对潜在投!标人进行《审查但具有通用【技术、性能标—准的建设工程—。除外资格预》审的具体范围由市】公共资?。源交易监《督管理?部门会同有》。关行政管理部—门另行制定
第十】五,。条 :。 市公共《资源交易《监,督管理部门应当【会,同有关行政管—。理部门制定本市建】设工程招标投标【的资格预审文件示】范文本和招标文件示!范文本
政》府投资的建设工程】的招标人编制—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!。文件应当《使用国家、行—业的标准《文本或者本市的示】范文:本
建?设工程招标文件【中的工程量清单【和,最,。高投标限价应当【由,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!造价企业编制
第十!六,。条 : 招:标人应当《在招标?。文件中将《否决性条款集中予以!。载明补充招标—。文件中增《加,或者删除否决性条】款的招标《人应当将修改后完整!的,否决性条款》集中载明《
未集中载》明的否决性》条款在?评标中不予认可
】第,十七条 进场【交易的?建设工程招》。标人应当按》照市公?共资源交易监—督管理部门规定根】据不同建设工程类别!在招标文件中明【确相应评《标办法
第十—八条 ? 依法必《须进行招标的—项目自招《标,文件开始发》出之日起至投标人】提交投标文》件截止?之日止?最短不得少于—20:日
工程总承—包,招标中自招标—文件开始发出—之日起至投》标人提?交投标文件》截止之日止最—短不得?少,于30日
国家【对前两款规定的最短!期限有更《长规定的《从其规?定
第十九条—。 , 进场交《易的建?设工程招《标人在发布资格预】审公告或者》招标公告时应—当将资格预审文件】。或者招标《文件报送市公共资源!交易监督管》理部门?
第二十条 以】暂估价?方式包括在工程【总承:包或者?施工总承《包范围内且达到【。法定规?模标准的应当—采用:招标方式发包
【发包人?、总:承包单位或者发【包人与总承包单【位的联合体均可作为!暂估价工程的招【标,人,发包人在总》承,包招标文件中应当】明确暂?估价工程的招标主】体以及双方的权利】义务
进场》交易的建设工程其暂!估价工程的招标【投标活动《应当在招标投标交易!场所进行暂估—价,。工程结?算应当?以,暂估:。价招标的中标价作为!结算依据
本条所称!的暂估价工程是指招!标人在招标文件中】列明的必然发生但】。暂时不能确定—价格的专《业工程?
第二十一条 】承,。担建设工程前—期设计、造价咨【询、监?理业务的单位不得】参加该建设工程【包含施工的》工程总承《包投标?
施工单《位拖欠工人工资情节!严重且被市住建【、交通?、水利等行业行政】管理部门或人—社部门向社》会公布的在》公布的?期限内不得参加本】市建设?工程投标
》招标人应当将前【款规定纳入资—格预:审文:件或者招标》文件:中
第二十二条 !招标:人有:下列行?为,之,一的属于以》不合理条《件限:制、排斥潜在投标】人
(一)在招标】文,件中设置的投—标人资质条件或者】项目负责人资格【条件高于工程规模】要求的;
(—二)除复杂或大型建!设工:程外在招标文—件中设置企业或者项!目,负责人类似》。项,目业绩要《求的;
《(三)复杂或—大型建?。设工程的招》。标文:件中对企《业或者项目》负责:。人,类似项目业绩的【规模要求超过—发包标段规模指【标的70《%或者设《置与该工程类别【不相适应的项目【业,绩要:求的
第二》十三条 投标【人在招标投标过程】。中有:。下列情形之一经调】查属:实的视为投标人【相互串通投标
【(一:),不同投标人编—制的投标文件—存在两处以上错误一!致,;
:(二:)不同投标人使【用同一台电脑或者】同一:加密:工具编制投》标文件;
(三)】不同投标人》的投:标文件从同一—投标人处领取或者由!同一投标人》分发;
(四)【参加投标活动的【人员:。为同:一标段其他投标人的!在职人员;
(五】)投标人《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!排斥:。特定投标《人,而采取的其他联合】行动
第二》十四条 招标【人在招标投标过程中!。。有下列情形之一【经调查?属实:的视为招《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!标
:。(一)?发现:。不同投标人》。的法定代《表人、委托代理人、!项目负责人属于【。同一单位仍同意其继!续参加投标;
(二!),投标截止《后更换、篡改—特,定投标人的文—件内:。容;
(三)投【标截止后《。向特定投《。。标人泄露其》他,投标人的投》标,文件:内容或者其》他应:当保密?的评审情况;
(】四,)以胁迫、》劝退、利诱》等方式使《特定投标《人,以外的其他投—标人放弃《投标或?者使中标人放弃【中标;
(》五)依法应当招标】的建设工程未确【定中标人前》投标人?已开展该工程—招标范围内工—作;
(六)招标人!与投标人《为谋:求特定投标人中【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!行为
第二十五条 ! 投:。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!的属于投标人弄虚作!假
(一)使用虚】假的业绩、荣誉、】建设工程《合同、财务》状况、信用状况【、行贿犯罪档—案查询?结果告?知,函等;
(二—)提:供虚假的项目负【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!。员简历、劳动关系证!明、社保证明—等;
(三)—其他弄虚作》假的:行为
第三章【 开标、》评标:和定标
第》二十六条 》 开标由招》标人或者其委托的】招,。标,代理机构主持—投标人?参加开标《的人员应当》符,合招标文件的要求】
第二十七条— 有下列情形之一!的招:标人应当拒收投【标,文件
(《一):投,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!未送达指《定,地点;
《(二:)未按照招标文件】要求密?封;:
(三)授权委【托人无合法有效【的,授权委托《书和身份证》明或者?不符合本办法第二】十七条规定
第二十!八条 评标委员】会由招标《人或:者,其委托的《代表以?及有关技术、经【济等:方面专家组成成【员,人数为?5人以上单数
【勘察、设《计合并招标的评【。标委员?会成:员,人数应当为》5,人以上?单数
?工程总承包招标的评!标委:员会成员人数应当】为7人?以上单数
》第二十九条 — 评标委《员会的专家成员【应当按?照相关?。规定从?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!库中随机抽取—;其:。中技术复杂、—专业性强或者—国家有特殊要—求的可以由招标人在!省综合评标评—。审专家库资》深专家中随》机抽取省综合评标】。评审专家库不能【满足项目需求的招】标,人可以直《接确定评标专家【
市、县区重要【项目在进行》设计评标《时(施工图》。设计评?标,除外)招标人可【以,从本省、外省市【。专家中选择确定【评标专家组成评标委!员会;经评标后【由,评标委员会推荐合】格投标?。人,
第三十《条 评标委员会】成员应当严》格遵守?评标工作纪律在【评标过程中不得与】外界联系进场—交易:的建设工《程评标委员》会成员不得携带通讯!设备进入招标—投标交易场》所评标区域
评标委!员会成员应》当主:动接受、协助、【配合公共《资,源,交易监督管理部【门的监督检》查等
第三十一条 ! 评标委《员会:评审时出现下—列情:形之一的应》当由评标委员会全】体成员表决形成【书,面决议?
(一)评标委【员会否决投标人投标!;
(二)评标委员!会修正投标文件的错!误但:招,标文件不允许修【正的除外;
(【三)投?。标人对评标办法【中,所载:事,项的争议《内容的释疑且释疑】不得改?变招标文《件的实?质性内?容
:决议应当经评标委员!会全体?成员半数以上同意决!议不得违反法律、】。法,。规、规章以》及,招标文件《规定
第三十—二条 ? 依法必须》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!违反法律法规—规定被建设行政管理!部门依法处理—。的经人民法》院或者仲裁机—构依法?裁决招标、投标【、中标无效的可【以重新组织招标或】者评标
第三十【三条: , 有:下列情形《之一:的在分?析招标失《败原因并采取相应】措,施后招标人应当【依法重新招》。。标
:。(一)通过资格【预,审的:申请人少于》。3人或者参加资【格预审的申请人【少,于3人的;
(二】)在投标截止时间】提交投标文件—的投标人《少于3人的;
(】三)招标投标过【程中因项目发生变】更,现有招标资格—。条,件无法满足项目【。工程规模的;
(】。四)评标委员会否决!全,部投:标的;
(》五)评?标,。委员会认为按照评标!办法无法确定—中标候选人或者中】标人的
《因前款第(一)项、!第(:二)项原因》重新:招标后投标人仍【。少于3人《的经原项目审批、核!准部门?批准可以不再—进行招标
》投标人违反法律、法!规、规章规》。定或者?无正当理由》放弃投标、中标资格!造成招标人重新招标!的不得再参加该工程!投标
第《三十四条 中标通!知书送达前发现评】。标委员?会成员有《违法违规行为的【应当:撤换相应《。的评标委员会成【员及其评审结论保留!。其他评标委员—会成员?的评审结论重新【计算评标结》果新的评标委—员会应当《对评:。标结:果,予以确认《
中标通《知书送?达前:发现投标人有违【法行为影《响评标实质性结果的!招标人应当组—。织原评标委员会重新!评标
第三十五【条 ?依法应当进》行,招,标的:项目应当在定标前】。公示中标候选人公】。示内容应当包括
(!一)评标委》员会推荐的中标【候选人名单》及其排?序;:
(二?)投标文件被否【决的投标人名称、否!决原因;
》(三)中标候—选人投标文件的评】分,;
(四)中标候】选人的?投标价;
(—五)中标候选人在投!标,。文件中提交的项【目业绩
《第三十?六条 评标委【员会按照评标办法完!成评:标后:招标人应当依法公】示中标候选人—公示期满《后招标人《可以确定排》名第:一的:中标:候选:人为中标人也可以】在对中标候选人【的投标书进行复核】澄清后确定中标人
!招标人采用》复,核澄:清方式确定中—标人的评标》委员:会应当推荐23名】中标:候选人招标人—应当复核第一中【标候选人的》投标:价是否能完成—。。招标文件规定—的所有工程》内容招标人可以要】求中标候选人对【投标:。文件进?行澄清但不得—改变招?标文件和投》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第!一中标候《选人拒绝澄》清或者投标文件澄清!后被证明无法—完成招标《文件规定的所有工程!内,容招:标人可以取》消其中标资》格并:依序对其他中标【候,选人进行复核—最终确定《。中,标人招标人应当对定!标过程进行书面记录!存,档备查
招标人在中!标候:选,人公示期满》后的30日内—无法确定中标人的应!当将评标委员会确定!的第一中标候—选人作为中标人
】被,取消中标资》格的中标候选人可以!在,5日内向市县—公共资源交易监督】管理部?门投:诉在投诉处理期间招!标人:应当暂停招标—投,标活动?
市、县《区重要项目》在进行设《计招标时(施工【图设计招标除外【。)招标人可以从评】。标,委员会推荐的合【格投标人《中择优?确定
第三十七条 ! 依:法应当?进行招?标的建设工程招标人!应当自确定》中标人之日起15日!之内向市公》共资源交《易监督管《理部门提交招标投标!情况书?面报告
第》三十八条 》 依法应当进行招】。标的建设工程应【当按:照本市有关规—定报送?。合同信息
》依法应当进行招【标的建设工程—合,同无法履行完毕的招!标人:应当将合同终止协】议或者有关裁决【文书报送市公共【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!门后对合同未履行】标的组织《招标
第四章 】 监督管理
—第三十九条 —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!管理部门应当对进】场交易的建设工程招!标投标活动进行【严格监管发现—违反法律、法—规、规章规定的应当!。责令相关当事—。人暂:停招:标投:标活动经整改合【格后:方可继续市公共资源!。。交易监?督管理部《门应当建《立投诉处理机制【对,。建设:。工程招标投标活【动和标后履约—情况进行《监,督
第四十条 】市公共资源交易【监督管理部门、建设!行政:管,理部门应当按照职】责分:工对项目承包范围、!工程造价、合—同履行的《计价方式以及—项目负责人的—。。履职情况进行工【。地现场抽查
—。市公共资《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!应当建立招标代【理信用管《理体系对招》标代:理,机,构及其从业人员【信用记录予以公示
!第四十一《条 市公》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!部门:可以组建评估—委员会为《建设:工程评标《专家:管理以及招标投标活!动争议事项提—供技术咨《询
市公共资源【交,易监督管《理部门应当对评标】专家履行职责情【况建立信用档案作】为评标专家动态【管,理依据?
市:公共资源《交易监督管理—部,门应当按《照一定?比例抽取《建设:工程对其评标委【。员会成员评标行为进!行,评标:评估评估《结,果记入信用》档案
第《四十二条 政府投!资的建设工》程合同价款发生变】更的:按照市政府有关【规定执行
审—计部门依《。法对:政府投资的建—设工程进行审计监督!审计结果抄送—有关行政《管理部?门
第?四十三条 —本市国有资》产监:督,管理:。部,。门和有关行政管理】部,门应当要求》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建!立建设工程招—标投:标活动的《决策约束制度—;资:格预审?、定标?等事项应当纳入决】策约:束制:。度
国有《企业事业单位负【责人:的,考核:中应当包括有—关建设工《程招标投标情—况以:及决策约束制度【落实情况
》第四十四条》 投标人须按【招标:。文件:要求提?供投标保证金投标】保证金可《以以现金、支票、银!行,保函:、保证保险等方【式提交
第五章【 附 则
【第四十五条 本】。办法自印发之日【起施:行,蚌埠市人《民,政府关?于加强政《府投资建设工程【项目施?工招标投标管理的通!知(蚌政〔2010!〕39号)同时废止!
?附件蚌埠《市建设工《程招标?投,。标管理办法实施【细则
— 附件
《
蚌:埠,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!。管理办法实施细【则
?为做好蚌埠市建设工!程招:。标投标管《理办法?(以下简《称管理办法)—的贯彻落实工—作制定本《。实施:细则
一《、关:于非:进场项目《的招标
招标—人按:照管理?办法第四条的有关规!定,确定不进《入本市统一的—建设工程招标投标】交易场所进》行招标投标活—。动,的招标时应当—符合下列《要,求
:(一)招《标公告应《当在下列国家或者本!市指定的媒》介范围内选》取发布?中国建设《报、中国采购—与招标网《、安徽蚌埠公共【资源交易服务网【。评标:委员会专家由招标】人依法组建可—以经申请《后在本省《。评标评审专家—库中抽取;
(二】)招标人应》。当自行保存下—列招投标书面情况】报告:资料备?查
1.《招标项目基本情况】;
:2.投?。标人:情况;?
3.招标文件、】评标标准和方法;】。
4:.评标委员会成【员名单和评标报告】;
5?.开标评标过程【录音录像存档文【件;
6《.否决?投标情况;
7【.评标委员》会推荐的经排—序的中标候选—。人名单;
》8.中标结果—及中标人投标—文件;
9.未【确定:排名第一的中—标候选?人为中标人的情【况,说明:;,
10.承诺中标】人具备与本标—段工程规《模,要求相匹配的—资质并承《担相应后果的承【诺函;?。
11.其他—需说:明的问题
(—三,)有投?诉,或者举报时招标人】应当向市公共—资源:。交易监督管理—部门提供上述备【查资料招标人未能】按招投标书面情【况报告要求提—供资料的按最—不利于招《标人的原《。则,处理;
《(四:),在招标完成》后招标人应当在【网上自行《。报送:招标:投标情况信息—并至:安徽蚌埠公共资源】交易:服务网和行》政管理部《门办理?。非进场招《标发包交《易,登记办理部门在发】包交易登记时—发现中标《。人超出其资》质承揽范《。围的应当不予办理招!标人应当重新组【织招标确定》符合:要求的中标人后重新!办理手续
二—、,关于设计(设—计勘察?一,体,化)招?标的提前启动
招】。标人可以按》照管理办《法第八条的》有关规定启动招标】设计招标或者设计】勘察一体《化招:标可:以在工?程报建前启动—招标人启动时应当向!。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!管理部?门提交书面申请【和风险承诺书承【。。诺承:担招标?失,败风险责任》的经审核后启动【招标程序《
三:、关:。于工程总承包再发包!
,(一:)工程总承包企业】。可以在其资》。质证:书许:可的工程项目范围内!自,行实施设计和—。施工也可以根据合】同约定或者经—建设单位《同意直接将工程项】目的设?计或者施工业务择优!分包给具有相—应资质的企业仅具】有设计资质的企业】承接工程总》。承,包,项目时应《当将工程总承包项目!。中的施工业务—依,法分包给具》有相应施工资—质的企?业仅:具,。有施工资质的企【业承接工程总承包】项目时应《当将工程总承包项】。目中的设《计业务依法分包给】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!企业
?(二:)工程总承》包项目严《。禁转包和违法分包】工,程总承?包企业应当》加强:对,分包的管理》不得:将工程总承包项【目转包也不得将工程!。总,承包:项目中设计和—施工业务一并或【者分别分包给—。其他单位工程—总承包企业自—行实施设《计的不得《将,工程总承《包项目工《程主体部分的设【计业务分包给其【他单位?工程总承包企—业,自行实施施工的【不得将工程总承包项!目工程主体结构的施!工业务分《包给其他单位(住房!城乡建设部关于【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!包发:。。。展的若干意见—(建市〔2016】〕93号)第九条建!设项目工程总承包】管理规范《(GB/T50【3582017【)第十二条)
四】。、关:于批:量招标
招》标人按照管理办法第!。十条有关规定—开展批量招标时【应当符合下列—要求
(一)满足】下列情形之一的【可以开展《批量招标
1.【同一招标人在同一时!间,。。段,实施的多个同类【工程:合并成一个或者数个!标段进行招标的;】
2.?不同招标人在同一时!间段实施的结—构紧密相连》的工程合并成一个】标段进行招》标,的
(二)》。。第一款中同类工程是!指单独立项》、类型相同》、标准统一的工程】包括但不《限于消?。防站、变《配电站?工程以及邮政、银行!网点:装修、校《舍修缮?等;
(三)—招标:人在启动批量—招标时应当向市【、县公共资源交易监!督管理部门提交书】面申:。请经审核《后启动批量招标程序!;
:(四)招标人应当对!批量招?标每个标段中的每个!项目分?别,。编制清单投标—人,应当针对每个项【目分别进行投—标报价不《同项:目的分?部分:项工程量清》单内容相同时—。应单:价相同;
(五)每!个标段评标时应当将!每个项目的》投标报价合并成一】个总报价进行—评审每个标段施工评!标办:法,应当按最大的单个】项目:规模要求来设置【;投标人资质条【。件应依据《批量项目工》程规模?的总和设置;
(】六,)投标人《应当根据批量—招标:的建设?工程规?模,配置相匹配的—项目负责人及—项,。目管理?班子批量《招标的?项,目,负责人原则上不【得同时担任》。该标段中三个以【。上项目的项目—负责人
五、关于预!。选招标
招标人按照!管理:办法第?十条规?定进行预选招标时应!当符合下列要—。求
(一)满—足下列情形之一的可!以开展预《选招标?
1:.应急抢《险救灾工程;
2.!日常经常性发—生的房屋修》缮、园?林绿:化养护、市政设施、!公路设施和水利设】施维:修、给排水维修【等工程?且明确列入年度预】算计划
(二—)第一款中》应急抢?险救灾工程项目的范!围、认定、》管理由市级》行业行政监督部门】负责
1《.应急抢险》救灾工程符合—招投标?。。有关法律法规的可】不进行招投标直【。接,确定承?包单位依《。法不进行招标的负责!认定应急抢险救灾】工程的应急抢险【指挥机构或者行【业主管部门应当将认!定意见书《面抄送?同级财政、审计、】公共资源交易—。监督管理等部门【备,案;其中由应急抢】险指挥机《构认定的应同—时将认?定意:。。见书面?报送同级行业—主管部门
2.建立!相应的应急抢险【救灾工程队伍储【备库包括工程—的检测鉴定》、勘察、设》计、监理、》施工等单《位储备库中每种类型!的队伍数量一般【不少于3家通过预选!招标确?定并向?社会公开实行动态管!理
3.确定应【急抢险队伍由项【目主管部门从—。储,备库:中通过比选或者随机!抽取因工程特殊【储备库中《无适合资质和能力】要,求的:可以从储备》库,以外通?过比选确定承包【。单位:。
4.应《。急,。。抢险救?灾工程实施前应当先!签订合同确因情况】紧急未?签订合同的应当【自工:程实施之日起10】个工作日内补签【合同明确《承包单位、》工程费用或者计价方!式、验收标》准、工期、质—。量安全保证责任等内!容,
(三)第二—款,中日:常经常性发生的项目!预选招标施》工文:件编制应当满足下列!要求
?1,.招:标人采用工程量【清单方式进行—结算的?招标时可以依据历年!的结算情况预编工】程量清单投标—单位报价后后续【工作量发生》变更时单价不—变工:作量按?实调整;招》。标人:。采用定?额方式结算的招标】时可以不编制工程量!清单:直接采用费率报【。。价;
?2.技术标编制应】当包括日常巡查【方案、养护施工方案!和安全文明措施;
!3,.评标办法》应,当将投标报价、日常!巡查方案、》养护:施工方案、》人员配置、》设,备配置等《作为主要评》审因素;
4.【预选招?标的中标人可以是】。1名也?可以是多名当中【标人为多名时每名】。。。中标人原则上均应】当,有相对应《的承揽范围招标文件!中,应当明确《若,有中标人无法实【际实施?工程时在多》名,中标人中进行调整】的原则
六、—关于不招标情—。形
招标人》按照:管理办法第十二条】有关规?定申请不进》行招标时应当—向市公共资源交易监!督管理部门提交书面!申请经?审核:同意后实施
七、】关于暂估价招标
招!标人按照管理办法第!二十条有关规—定进行暂估》。价招标时应当—符合下列要求
(】一)暂估价招标包】括以:下三种?情形
1.招—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列!明的必?然发生但暂时不能】确定价格《的专业工程;
【2.招标人在招【标文件中列明的必然!发生但?暂时不能确定价格】的、与工程建—设,。有关的、需与工程】建设同步《。设计、同步施工【的配电设备》、防火?消防设备、暖通及空!调设:备,、给排水设备、【楼宇:自动化设《备,。等重要设备;
3】.招标人《在招标文件》。中列明的必然发生】但暂时不《能确定价格的—、与工程建设有关】的钢:材、商品《混凝土、装》。配式建筑混凝土预】制,构件、预制桩、水泥!等结构性建筑材料和!外墙保温《系统:、防水卷材、防水】涂料、建筑石材、建!筑门窗等重要材【。料
(二)前款第二!、第三项暂估价重要!设备、?材料达到《法定:。规模标准《的应:当,按照本?实施细?则第一条关于非【进场招标的建设工程!相关规定《执行;
(三)涉】及前款第一项暂估】价专业工程且为【住建部现有资—质序列?的专业工程达到法定!规模:标准的应当进—场,招标严格《按照资质《要求设定投标人【资格:进,场交易?。的建设工程涉—及,住建部?已取消的资质序【列的原专《业工程可以》由招标人按照—专业工?程,要求自行合》理设定?。投标:人资:格按照本实施细【则,第一:条关于非进》场,招标的建设》工程相关《规,定执行;
》(四)在施工总承】包招标或工程总承】包招标?时招标人应当在其】招标文件中确定每】。个暂估价专》业工程招标的招标】人暂估?价专业工程采用的】评,标办法应当按照【现,行的施?工,评标办法的有关规定!执行;?
,(五)审《批制项目招》标人应当依据概算】批复中每项》专,业工程?概算额确定其发包方!式核准或者备案【制项:目招标人《可以依据设计概【。算文件中每项专【业工程概算》额确定其《发包方式
八—、关于定《标澄清
招标人按照!管,理办法第三十—五条有关规定进行】定标复?核澄清时应当—符合下列要求
【。(,一,)施工招《标时招标人应—当在招标文件中【明,确是否采用定—标澄清方式不得在】补充招标《。文件及后续招—投标环节再修改【定标方?式;
(二)招【。标人应当对定标复核!。澄清过程进行书【。面,记录:及,录音录像所有—资料:应当存档《备查
九、关于评标!专家:抽取
(一)招标】人应当在发布—招标:公,告并上传招标文件】。时明确评《标委员会专家专业构!成并:设置备选《。专业;
《(二)?。技,术复杂?、专业性强》或者国家有特殊要】求的项目招标人可以!提,出主:。要专业在省综合【评标评审专家库【中抽取1名以—上资深专家》;
(三)电—脑随机抽取评标专】。家无法满《足评:标需:求时招标人可以提】出直接确定评标专】家的书面申请经公】共资:源,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审!核同意后直接确【定评标专家
—十、关于招标投标】活动的暂停
市【公共资源交易监【督管理部《。门按:照管理办法第三【。。十八条规定进行【。招标投标《活动监督检》查时按下列规定【。执行
(一)在【公告发布期间发现】有违反法《律、法规、》规章规?定的应当《在公告发布结—束后暂停招投标活】动在中标候选人【公示:期间发现有违反法】律、法规、规—章规定的《应当: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!满,后暂停
上述—。情形:中涉及?招标条件《、资格?条件、?标段划分、评标【办法等?重要条款的招标人】应当在相同》媒体网站重新发【布招:标公告;《
(二)招标人【在招标暂停后恢【。复招标、重新招标】。的应向?市公共资源交—易监督管《理部门提《交申:请,经审核后予以恢复】。
,十,一、其它
》招标:人在招标文件中规】定,投标人的特》定人员参《加开标的《应当:允许投标《人的法定代》表人、授《权委托的技》术负责人或者拟【任,该项目的《负责人均可参加开】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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