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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,鞍山:市建设工《程施工质量标准化】示范工程申报及验】收办法?(试行) 》 第一章 》 总  则 第一】条  为进一步【加强建设工程施工】现场质量标准化管理!落,实参建?各,方质量责任提高【工程质量管理水【平和保障工》程,实体质量根据国务】院建设工程质量管】理条例、《安徽省?人民政府安徽省建设!工程质量管理办【法,和安徽省建设工【程施工质量标—准化:示范工程管理—指导:意见:等有关法规、—标准和规范结—合我市?实际制定《本办法 第二—条  本办法适用】于,马鞍山市建设工程施!工,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!(以下简称》市,级示:范工程)《的创建申报和验【收活动 第三条 】 市级?示,范工程是指工程建设!程序合法质》量保证体系健全参建!各方主体质量行【为规范在管理人员配!备、材料使用—、工艺方法、施工环!境、质量控》。制等方面实行—标准化管理》严格落实样板示范】工作:工程:实体质量《达到市内领先—水平:具有引领示》。范作用的房屋建【。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!程 第四《条 : 市级示范工程【创建申报主体是工】程施工总承包单位工!程建:设单位、监理—单位可?与其联?合申报市级示范工程!的验收?。工作由马鞍山—市住房和城乡建【设委员?会(以下简称市住建!委)负责管理马【鞍山市建设工程【监督站负责》具,体实施   第【二章  《申报范?围及:条件   第—五条:  市级示范—工程的申报范—围,本市:及市辖三县的房屋】建筑和市政》基,。础,设施工程 第—。。六条  申报—市级示范工程—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!1、工程建设规【模及:投资符合“翠—螺杯”有《关,规定; 2、—基本建设手续齐【全参建?各方责?任主体质量行为【规范;? 3:、施工现场质量管理!制,度完善质量保证体系!健全; 4、工程实!体质量和《观,感较好能代表—全市领先水》平; 5、样板示范!工,作,有,效开展; 6、钢】筋及连接接头质量见!证检测应用》了工程质量》检测系统(I—MT)施工现场按“!关于印发马鞍—。山市建设工程使用】预,。拌砂:浆实施细则的—通知(马住建〔【2015〕》285号)”—规定使用了预拌砂浆!; :7、参建单位在【创建期间《无不良行为》记录工?程,未发生质量、安全事!故,   第三章 【 申报程序》   第七条  】。申,报市级示范工程的项!目申报单位》应,在工程开工》后20天内向—马,。鞍,山市建设工程监【督站提出《申,请申:报时应?提供下列资料 【1,、马鞍山市建设【工程:施工质量标准—化示范工程申—。报表; 2》、创建计划和实【施方案?; 3、已开—展的施工质》量标准化《工作小结; 4、】县域工程申报—市级示范《工程时还应提供县】级建设?主管部门推荐意见】。   第四章 【 申:报示范工《。程,管,理  ? 第八条 》 在创建市级示范】工程过程中》建设、?施工和?监理:。单位应?严格质量管理加【强过程控《制认真执《行有关技术标准、规!范,、规程并按照安徽省!建设工程施》工质:量,标准化示《范工程验收实施细则!(试:行)进?行自查、《自评 第九条—  申报创建市级】示,范工:程在:房屋建筑工程—标准层首层》钢筋验收时创建【申报单位应组—成,专家组按照》实施细?则进行第《三方检查评分;【创,。建单:位对照?检查评分《结果进行自》纠;市建设工程监】。督站对?市区申报《工程第三方(—。专,家组)检查评分进行!监督:;县建设工程—质,量监督站对县域申】报工程第三方(专家!。组,)检查评分进行【监督:。。   ?第五章  示范【。工程验收   【第十条?  市?级示范工程的验收】工作由市《建设工程监督站负】。责,组,织申报主体应—在完成主体结构工】程量一半以后向市】建设工程监督—站申请验收申—请验收时《应提供以下资—料 1、申报—工,程简要概况》、创建措施》落实情况《。。及自查自评情—况等;? 2、第《三方专家组》检查评分《情况; 3、能够】全,面反:。映施工过程中质【量标准化特色的【影像资?。。料及图片; 4【、县域工程还—应提供?县质监站对创建示范!工,程的考核《评价意见和》。现,场检查评《分表 第十》一条:  市建设》工程监督《站在受理市级示范】工程验收申请后5】个,工作日内从“—马鞍山市建设—工程质?量专家库”中随【机抽35名》。专家:组成专家验收—小组验?收小组根据实施细则!对申报?创建工程进行现【场,验收评分并将结果】报市建?设工程?监督站市建设—工程监督站对验收】评分工作进》行,监督 第十二—条  ?专家验收评分—在80分《及以上且通过—验收:的在马鞍山市建设工!。程,监督:站网站公示5天【后由市?建管:处报市住建》委,审定 第十三—条  经市住建【委批准?后授:予“马鞍山》市,建设工?程施工质量标准【化示范工《程,”称:。号   第六—章,  奖惩措施  】 第十四条  获】得“马鞍山市—建设工?程施工质量标—准化示范工》程”:。称号的对项目建设】单,位及:。现,场负责人《。、施:工单位及项目经理、!监理单位及》项目总监予》以表彰对施工—、监理单位及相【关人员在“安—徽省工?程建设监管和—信用管理平台”信用!。评价中?按照相关规》定,予以加?分 第?十五:条  ?获得“马鞍山市建设!工程:施工质量《标,。准化示范工》。程”称号的对参评市!级优质工程“—翠螺杯”奖将优先】推荐:未获得“马鞍山市建!设工程施工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!”称号的不予推荐】申报省级质量标【准化:示范:工程不推荐申报【省级优质《工程 “黄山杯”奖! 第十六《条 : 通过验收》的申报工程将采用动!态监管?方式获得“马—鞍,山市建设工程施【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!程”称号的》工程在竣工前如发】。生以下情况取—消其:“,马鞍山市建设—工,程施工质量标准化】示范工程”称号 1!、工程未《按图施工、未完【。成设计文件或合同】要,求的内容存在—明显影响《。使用功能《的情况; 2、【工程存在影响结构】。安全或正常》使用功能的质量【缺陷或存《在违反强《。制性条文的情况;】 ,3、施工中发—生质量安全事故造】成人员伤亡或造成】永,久性质量缺陷—的; ?4、受?到主管部门行政处】罚或存在违法违规】行为的 第十—七条  工程竣【工,验,收备案?后未发现本验收【办法第十六条所列情!况由:市住建?委颁发“《马鞍山市《建设: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!示范工程”证—书 第十八条—  获得“马鞍山市!。建设工程《施工:质量标?准化:示范工程”称号的】。建设单位根据合【同约定给施工企业兑!现奖:励,(无约定的》酌情给予奖》励)主管《部门在评《优评先、年检、【招标投标、工程质】量保险、质》量保证金《等方面给予优惠【政策建筑企业—内部对获奖工程【的项目部和有关【人员给予一定的【奖励   第七【章, , 附  则 —  第?十九条  本办法】自2016年—7月:1日:起施:行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