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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蚌埠市城市公共厕】所,管理暂行办法 第】一章  总》则  ? 第一条  为】加强:城市公共厕所的【建设和管理》提高城市环境卫生水!平根:据城市市《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!例、城市《公厕管理办》法和:安徽省城市市容和】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!。有关规?。。定结合我《市实际制定本办法】 第二》条  蚌埠市—市,区范围内公共厕所的!规划:、建设、《管理维护《、保洁、使用等【均适用本办》法 ? 本办?法所称城市公共厕】。所(以下《简称公厕)是指【设置于公《共场所、《公共:建筑和商《业、民用建筑供社】会公众使用的—厕所 第三【。。条, , ,所有公?厕,一律对?。外开放免费使用 】 任何人使用【公厕都应当自觉维护!。公厕的清洁、卫【生爱护公厕设—备、:设施 》第,四条  市》城市管理《行政执法部门是公厕!的行政主管》部,门负责指导监督【公厕:建设、改《造,、管理 —市规划、住建、国土!、财政、交通、【商务、旅游》、物价等相》关部:门按照各自职责【共同配合做》好,公厕规划、建设【。、管:理,有关工作 》 , 各区?城市管理行》。政,执法部门《负责本辖区范围内公!厕的管理、维护【、,保洁工作 【第二章?  规?划,建设  第五】条  城市》公厕应当按照“全面!规划、合《理布局、建改并重、!方便群众、经济【美,观”的原则》进行规划《和建:设 : :第六条  市城【市管:理行:政执法部门》会同市规划》等部门组《织编制蚌埠市环境】卫生设施《专项规划确定公厕规!划布局按规定程【序,批准后组织》实施 第—七,条  下列场所和建!筑应:当设置公厕并对公】众开放使用 【 (一)城市主干道!两,侧、:。具有一定规模的广场!、公园; (二!)旅:游景区?景,点、体育场》。所、文化场所、火车!站、汽车站、—。影剧:院等公共场所; 】 (?三,)大中型商场、【宾馆:、饭店、娱乐—场所、?停车场、《加油站、各类市场等!公共:。场所和?建筑;? (四)旧城】(城中村)改造【区域、新建住宅【小区; (五】)按照规划其他【应当设置公厕的【场所和?建,筑 公厕的建设!数量、位置、设【计标准?应当:符合住?建,部环:境卫生?设施设?。置,标,准(C?JJ27201【2)和城市公共【厕所设计标准(【CJJ14》2005)》的,有关规定 — 第八条  —市城:市管理行政执法【部门每年提出公厕】新建、改建》计划与市财政、规】划、住建、》国土等?有关部门会商后【报,经,市政府批准后实施新!建、改建所需经【费,纳入年度市、区财】政预算 —鼓励社会力量投资】建设公厕《可以采取多种建设主!体、多种《。投,资渠道的方》式,进行 第九条 ! 公:。。。厕应当规划建设在明!显易找?、方:便使用、便》于清运的地点—并与周围《环境相协调 【  规划城市道路两!侧公厕时《原则上应将距公【厕外墙3《米以内的空地—规划为绿化用地 ! 第十条 》 道:路、广场、公园和】新,区开发?、旧:城改造等城市重点】。建设项目市城市管理!。行政执法部门—应参与实施相应【的公厕规划设—计、建设施》工等工作 【第十一条 》 新区开发、旧城】改造:和新建道路等应当】按照国家《有关:规定标准配套建【设公厕或在规划【设计中预留公厕建设!用地公?。厕建设所需经—费,应纳入建设工程【预算做?到与主体工程同【时设计、《同时建设、同时交】。付使用 》 第:十二条?  任何单位和【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公!厕建设用地或改【变其:。。使用性?质不得阻挠》公厕的施工建设不】。得擅自关闭、停用或!拆除公厕 因建!设需要?必须拆除、迁—移的应当《向市城市管理—行,政执法部门提—交拆迁、还建方【案经批准《后方可实施 】还建公厕应当坚持】就地、?就近或先建》后拆的原则拆—建费:用由建设单》位承担?确,无条件先建后拆的建!设单位应当》说明理由经市城市管!理行政执《法部:。门同意?。后按:照规:定设置临时公厕【还建公厕《竣工投入《使用后应当》。及时拆除临时—公厕: 第《十三条  应当【设置:公厕的场所和建筑】在新建、改建—、扩建时《应由市、区城市【管理行政执法部门】参与规划《、设计审查、施工监!督和竣工验》收经:验收合格后》方可交付使用 【 建设项》目应当配建公厕而未!配建或?公厕设计不符合国家!环境卫生《。设施规范标》。准的市规划》。部门不得办》理项目规划许可和竣!工验收手《。。续 《公厕建?设单位?应与供水、供电、市!政等部门《加强联系相关部门】对公厕建设中的【。配建问?题应:及,时,解决 第—十四条  公厕【建,设必须达到或超【过建设部城市公共】厕所设计标准—中的一、二》类,公厕标准《。一类及一类》以上公厕应》设置残疾人专—用蹲位和无障—碍通道?男女:厕,位比:例应当达到2—。3 公厕—应实现水冲化、【粪便排放无害化新建!公厕具备排入—污水:管条件?的,必须纳入城市污水】管网 繁华路】段、窗口地段、景区!。公园的公厕应—按照:水冲式一类公厕标】准建设有条件的应】当兴:建生态公《厕公共?场所附设的公—厕在:符合规划的前提下】尽可能设置单独出入!口直通室外 — 对现《有不符合规定标【准的公厕限期改【造 : 第三章 【 管理维护》  第》十五条  公厕应】。按国家和省市—规,定的建设标》准和产权性质、设】备条件实行分类管】理由市城市》管理行政《执法部门会》同有关部门》组织公厕分类—评定工?作 第》十六条  公厕的管!理、维护、保洁责】任分:工如下  (】一)城市主干道两】。侧、广场、公园【的公厕由辖区城市】管理行政执法—部门或者《相,应管理机构负责【;, (二》)公共场所、公共】建筑内的公》。厕由产?权单:位或:。。。经,营管理?。单位负责《; (三)住】宅小区的公厕由其】物,业公司或管理—单,位负责 》 ,公厕的产《权单位或管理单位】可以委托《辖区城?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!有偿代为管》理、维护、保洁【。 第《十七:。条  城市主干【道两侧、广场、【公园等?由辖区城市管—理行政执法部门负责!管理的公《厕管:理和维?。护费用纳《入年度区财政预算 ! 第十八条  】供,水、供电部》门应当保障公厕【的水、电供》应并按规定的价格】。计费 《 第十九条  【公厕实行统一编号并!设,。。置统一明显的符合环!。境卫生图形符—号标准?、公共信息标志【图形符号规》。定的标志设》置统一的公厕指示】牌,便于使用者》寻找: , :第二十条  公厕】实行全天候免费【开放因特《殊情况确需临时【停用城市公》厕72小时以—上的必须经》。市城市?管理行政执法部门】批,准并采取其他临时措!施 人流量大】、公厕数量不足、建!。厕地点难《。以落实的地》段、区域沿街党【政机:关、事业单位应【当在工作时间内对外!开放内设厕所供【社会公众使用经营】性公共场所附—设公厕在营》业时间内《应对外开《。。放不得随意停用 ! 提倡其他》沿街单位《对外开放内设—厕,所在其工作时间【或营业?时,间内供社会公—众使用? 对外》使用的内设公厕应设!置对外开放标—识并在显著位置标】明开:放时间 第【二十一条  —。节假日、举》办大型?。。活动期间景》区景点、活动举办】单位应当根》据实际需要设立流动!公厕流动公厕的管理!按市城市管》理,行政执法部门的有关!规定:。执行 第四章 ! 保洁?使用  第二十!二条  公厕—的保洁范围》为,公厕内及公厕周边】5米范?。围内的公共场所保洁!维护应当符合以下】规定 ? (一)公厕【管理责任单位或【责任:人应定期对公厕进行!维护检查保持—公厕内外设施、设】备完好确保正常使用!; ? (二)公厕保洁】实行专人负责—并佩戴胸卡、统一着!装做到规范化、标准!。化; 》(,三):厕内张贴使用说【明明示监督电话【。、服务标准和保【洁,维护单位《名称; (四)!保洁工?具整齐存放管理室】整洁美观残疾—人入:厕方便等《 : 第:二十:三,条, ,。 公厕保洁应达【到以下标准 — (一)公厕内采!光、照明、通风良好!无蚊:。蝇、无臭味; !(二:)公厕?内墙面?、天花板、门窗、隔!板及设施完》好无剥落、积灰、污!。迹、蛛网、》乱涂画; 》 (?三)大便槽(盆)无!积,粪;:小便槽?无水锈、尿垢、【垃圾;沟眼、管道畅!。通;地面清洁无破损!、积水及污迹—;雨天设《置,防滑垫或设置—防滑标?志; (四)】公厕外墙整洁、干】净与周围环境相协】调周围1米》内地面?、楼梯和公》厕内地面应干净【、整洁无积水一类】公厕周边5米范【围内痰迹、果皮【、,纸片:、烟蒂或其他—垃圾总数为零;二类!及流动公厕周边5】。米范:围内痰迹《、果皮、纸片—、烟蒂或其他—垃圾总数不超过3件!(,处) 第二十四!条  公厕的保洁时!间应覆盖公厕的【。开放时段首次保【洁应在700前完成!做到随脏随保洁 ! 第二十五条—  公厕使》用者必须遵守公厕】使用规定文》明如厕禁止下列行为! (《一,)在公厕墙壁、【设施上乱《涂抹、乱刻画—。、乱张贴随地吐【痰、乱扔《杂,物; 《。 ,(,二)向便器、便池、!粪,井内倾倒污水、污物!在便池?。外便溺;《 (三)将公厕!内设施?移作他用或损—坏公厕的各项设备】、设施; (四!)浪费水电  】 第五?章  监督检查 】  第二十六】条  市、区城市】管,理,行政执?法部门应加强—公厕开放使用—、卫生保洁》、设备设施维护【管理:等情况的监督检【查进行定期考核【对于不符合规—定标准的应当督促】责任单位《。及时纠正 》 第二十七条 】 对违反本》办法的单位或个人市!、区城市管理行【政执法部门根据【。相关:法律法规进》行行政?处罚造成损失—的应责令损》害者赔偿损失 【 向?公厕使用人收费的】由市价格主管—部门:依,法予以处理 第!二十八条  —。在公:厕管理过程中—对辱骂、殴》打公厕管《理人员阻《碍依法执《行公务的由公—安机关依照》中华:人民共和国治安管】。理处罚法予以处罚】;构成犯罪的—移交:。司法:机关依法《。追,究刑事责任 【 第二十九条  】市城市管理行—。。。政执法部门及其【他相关?部门的工《作,人员滥用《职权、玩《忽职守、徇私舞弊的!依法给予行政处分】;构成犯罪的移交司!法机关?依法:。追究刑事《责任 ? : 第六章《  附则  — 第?三十条 《 怀远、五》河、固镇县城—镇,的,公厕管理可参照本】办法执行《 第三十一条】。  本办法自印发】之日起施行在具体】适用:中的问题由蚌—埠市城市管理—行政执法《部门负?责解释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