蚌埠市城市公共【厕所管理暂行—办,法
第一章 — ,总则:。
第一—条 为《。。加强城市公共厕所】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城!市,环境卫生水》平根据城《市市:容和环境卫生—管理条例、》城,市公:厕管:理办:法和:安徽省城市市容【和环境卫生管理条】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!市实际制定本—办法
》第二条 《 蚌埠市市区范【围内公共厕所—的规划、建设、管】。理维:护、保?洁、使?用等:均适:用本办法
【本办法所称城—市,公共厕?所(以下简》称公厕)是指设置于!公共场所《、公共建筑和商业、!民用建?。筑供社会公众使【用的厕所
第三!条 : 所有公《厕,一律对外《开放免费使》用
《任何人使用公厕都】应当自觉维护公厕的!清洁、?卫生:爱护公厕《设,备、设施
第四!条 : 市城?。市管理行政执法部】门是公厕的行政主】管,。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公!厕建设?、改造、管理
】
市规划、》住,建、国土、财政、交!通、商务、旅—游、:物价: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!职责共同配合—做好公厕规划—、建设、管理有【关工作
》
各区城《市管:理行政执法部—门负责本辖区—范围内公厕的—管理、维护、保洁工!作
《第二章? 规划建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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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条 》 ,城市公厕应当按照“!全面规?划、合?理布局、建改—并重、?。方便群众《、经济美观”的原】则进行规划和—建设
第六条 ! 市城市管理行政】执法部门会同—市规划等部门—组织编?制蚌埠市环境—卫生设施专项规【划确定公厕》规划布局按规定【程序批?准后组织实施—
第七条 】下列场所《和建筑应《当设置公厕并对公】众,开放使用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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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:一):城市主干道两—侧、具有一定—规模的广《场、公?园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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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(二)旅游》景区景?点、体育场所—、文化场所、火车】站、汽车站、影剧院!等,公共场所;
【。
(三)大》中型商场、》宾馆、饭店》、娱乐场所、停车场!、加:。油站:、各类市场等公共】场所和建筑;—
(四》)旧城(城中村)改!造区域?、新建住《宅小区;
(】五)按照《规划其他《应当设置公厕的场所!和建筑
公【厕的:建设数量、位—。置、设?计标准应《当符:合住:建,。部环境?卫生设施设置标准】(CJJ2720】12)和《城市公共《。厕所设?计标准(CJJ14!20:05)的有》关规定
》。
第:。八条 市城市【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】每年提出《公厕新建、改建计划!与市财政、规划【、住建、国土等【有关部门会商后报】经市:政府批准后实施新建!、改:建所需经费纳入年度!市,。、区:财,政预:算
鼓励—社,会力量投资建设公厕!可以采取多种建设】主体、多种投资渠道!的方式进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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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九条 《 公:厕,应当规划建设在明显!易找:、方便使用、便于】清运的?地点并与周围—环境相协调
!规划城市道》路两:侧公:厕时原则上》应将距公厕外墙3】米以:内的空?地规划?为绿化用《地
第十—条 道路、广场、!公园:和新区开发》、旧城改造等城市重!点建:设项目市城市—。管理:行政执法部门应参】与实施相应的公厕】规划:设,计、建设施工等【工作:
第十一条【 新区开发、旧城!改造和新建道路【等应当按照》国家有关规定标【准配套建设公—厕或在规《划设计中预》留公厕建设》用地公厕建设所需经!费应纳入建》设工程预算做到【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!、同时建设》、同时交《付使用?
第十二条【 任何单位—和个人?不得擅?自占用公厕建设【用地或改变其使用性!质不得阻挠公厕的】施工:建设不得擅自关闭】、停用?或,拆除公厕
》
因建设》需要必须拆除、迁】移的应当向市—城市管理《行政执法部》门提交拆迁、还建方!案经批准后方可实】施
还建公厕】应当坚持就》地、就近或先建【后拆的原则》拆建费用由建设单】位,承担确无《条件先建后拆—的建设单位应—当说明理《由经市城《市管理行政执—法部门同意》后按照规定设置临】时公厕还《。建公厕竣工投—入使用后应当及时】拆除临时《公厕
》第十三条 应【当,设置公厕《的场所和建筑在【新建、改《建、扩建《时应由市、区城市管!理行政执法部门参与!规划、设计审查【、施:工,监督:和竣工验收经验收合!格后方可交付使【用
建》设项目应当配建公】。。厕而未配建》或,公厕设?计不:符合:国家环境卫生设施】规范标?准的市规划部—门不得办理项—目规划许可和—。竣工验收手续
【。
公厕建》设,单位应与《。供水、供电、市【政,。等,部门加强《联系:相关部门《对公厕建设中的配建!问题应?及时:解决:
第十四条【 公厕建设必须】达到或?超过建设部城—。市公共厕所》设计标?准中:的,一、二类公》厕标准一类及一类】以上公厕应》设置残?疾人专用蹲位和无】障碍通道男女厕【位比:例应当达到23
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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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厕应实》现,水冲化、《粪便排放无害—化新建公厕具备【排入污水管条件【的必须纳入城市污水!管网
繁华路段!。、窗口地段、景区】公园的公厕应按照】水冲式?一类公厕标准建设】有条件的应》当,兴建生态公厕公共】场所附设的公厕在】符合规?划的前提《下尽可能设置—单独出入《口直:通室外
对现】有不符?合规定标准》的公厕限期改造 】
第三》章 管理维护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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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条 —。 公厕应按》国家和省市规定的建!设标:准和产权性质、【。设备:条,件实行分类》管理由市城市管理行!政,执法部门会同—有关:部门组?织公:厕分:。类评定工作
第!十,六条 公厕的管理!、维护、保洁责任分!工如下
(一!)城市主《干道两侧《、广场、公园的【公厕:由辖区?城,市,管理行政执法部门】或,者,相应管理机构—负责;
《
(二)公共场】所、公?共建筑内《的公厕由产权—单位或经营管理单】。位负责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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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住宅小【区的公厕由其物【业公司或管》理单位负《责
公厕的产】。权单位或《。管理:单位可以委托辖区】城市管理行》政执法部门》有偿代?为管理、维护—、,保,洁
《第十七条 》 城市主干》道两侧、广场、【。公园等由辖区城市管!理行政执法部门【负责管理的公厕【管理和维护费用纳入!年度区财政预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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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八条 供】水、供电部》门应当保障公厕的水!、电供应并按规【定的价格《计,费,
?第十:九条: 公厕实行统一】编号并设置统一明显!的符合环境卫生图】形,符号标准、公共信】息,标志图形符号规定】。的标志设置》统一的公厕指—示牌:便于使用者寻找【
第二十条【 , 公厕实行全天候免!费,开放因?特殊:情况确需临》时停用城市公厕7】。2小时以上的必【须经市城《市管理行政执法部】门批:准并采取其他临时】。措施
》人流量大《、公厕?数量不足《。、建厕地《点难以落实的地段】、区:域沿街党政》机关、事业单—位应当?在工作时间内对外开!放内设厕所供社会公!。众使用经营性公【共,场所附?设公厕在营业时【。间内应对外开放不】得随意停用
】提倡其他沿街单位】对外:开放内设厕所在其】工作时间或营业时】间内供社会公众使】用
?
,对,外使用的内》。设公厕应设置对外开!放标识并在显著位置!。标明开?放时间
》
第:二十:一条: :节假日、举办大型】活动期间景区景点】、活动举《办单位应《。当根据?实际需要设》立流动公厕流动公】厕的管?理按市城市》管,理,行,。政执:法部门的有关—规,定执行
》
第四章 》 保:洁,使用
第【二,。十二条 公—厕的保?洁范围为公厕内及公!厕周边5米范围内的!公共场所保洁—维,护应当符合以下规定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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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《)公厕管理责任单】。位或责任人应定期对!公厕进行《维护检查保持公【厕内外设施、设备】完好确保正》常使:用;
》(二)公厕保洁实】行专人负责》并佩戴?胸卡、统一着装做】到规范化、标准【化;
(三)厕!内张贴使用说明明】示监督电话、服【务标准和《保洁维护单位名【称;
(—。四,),保洁工具整齐—存放管?理室整洁美观残疾】人入厕方便等—
?第二十三条 — ,公,厕保洁应达到—以下标准
(一!)公厕内采光、【照明、?。通风:良,好无蚊?蝇、无臭味;—
(二)公厕内!墙面、天花板、门窗!、隔板及设》施完好无剥落、积】灰、污迹、蛛—网、乱涂画;—
(三)大【便槽(盆)》。。无积粪;小便槽无】水锈、尿垢、垃【圾;:沟眼、管《道畅通?;地面清洁无—破损、积水及污迹】;雨:。天设置防滑垫或设置!防滑:标志:;
(四—)公厕?外墙整洁、干—净与周围环境相协调!周围1?米,内地面?、楼梯和公厕内地】面应干净、整—洁无积水一》。。类公厕周边5—。米范围内痰》迹、:。果皮、纸片、烟【蒂,。或其:他垃圾总数》为零;?二类及流《动公厕?周边5米范》围内痰?迹、果皮、纸—片,、烟蒂或其他垃圾总!数,不超过3《件(处)《
第二十四【条 ?公,厕,的保洁时间应—覆盖:公厕的开放》时,段首:次保洁应《在70?0前完成做到—随,脏随保洁
【第二:十,五条 公厕—使用:者必须?遵守公厕使用规【定,文明如厕禁止下列行!。。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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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》在公厕墙壁、设施】上乱涂抹、乱刻【画、乱张贴随地【吐痰、乱扔杂—物;
(—二)向便《器、便池、粪—井内倾倒污水—、污物在便池外便】溺;
(三【)将公?厕,内设施移《作他用或《损坏公厕的》各项设备、设施;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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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浪费水电!
第五章 】 ,监督检查
【。
第二十》六条 市》、区城市管理行【政执法部门应加【强公厕开放使—用、:卫生保洁、设备设】施维护?管,理等情况的监督检查!进,行定期考《核对于不符合规定】标准的应《当督促责任》单位及时纠正
【
第二十七条 】。 对违反本》办法的单位或个人市!、区城市管》理行政执法部门【根据相关《法律法规进行行【政处罚造成损失的】应责:令损害?者赔偿损失
】向公厕使用人收费】。的由市?价格主?管,部门依法予以处【理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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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八条 !在公厕管理过程【中对辱骂、殴打公厕!管理人员《。阻碍依?法执:行,公务的?。由公安机关依照【中华人?民共和国治》安管理?处,罚法予以处罚;构】成犯罪的移交—司法机关依法追究】刑事责任
》
第二十九条 】。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!法部门及其他相关】部门的工《作人员滥用职权、】玩忽职守、徇私舞弊!的依法给《。予行政处分》;构成犯罪的移【交司:法,机关依?法追究?刑事责任
【 ,。第,六章 附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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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《条 ?怀远、五《河、固镇县城镇的】公厕管理可》参照本办法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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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?十一条 《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!起施行在具》体适用中的问题【由蚌:埠,市城:。。市管理行政执法部】门负责解释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