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蚌埠:市城市公共厕所管理!。暂行:办法 第一章—  总则  【 第一?条  ?。为加强城《市公共厕所》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城!市环境卫生水平【根据城市市容—和环境卫生管—理条例、城市公厕】管,。理办法和安徽省城市!市容和环境卫生管】理条例等有关—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!定本办法 第】二条  蚌埠市【市区范围《内,。。公共厕所的规划【、建设、管》理维护、《保洁、使用》。等均适用本办法 ! 本办法所称城市】公共厕?所,(以下简称公厕)是!指设置?于公共场所、公共】建筑和商业》、民用建筑供—社会公众使用的厕】所 第三条【  所有公》厕一:律对外开放》免费使?用 任何人使】用公厕都《应当自觉维护—公厕的清洁、卫生】爱护公厕《设备:。、设施?。 ?第四条  市城市】管理行政执》法部门是公厕的【行政主?管部门负责指—导监督公厕》。建设、改造、管理 ! 市规划、住建】、国土、财政、交】通、商务、旅游、】物价等?相关部门按照—各,自职责共同配合【做,好公:厕规划、建设、管理!有,关,工,作 : 各区城》市管理行政执—法部:门负:责本辖区范围内公】厕的管理、维—护,、保洁工作 】第二章  规划建】设  《 第:五条  城市公厕】应,当按照“全面规划】、,合理:。布局:、建改并重、方【便群众、经济—美观”?的原则进行规划【和建设 》 第六条《  市城市管理【行政执法部》。门会同?市规划等部门组织编!。制蚌:埠市环境卫生设施专!项,规划确定公厕—规划布局按规定程序!。。批准后?组织实施 【第七条?  下列场所和建】。筑应当设置公厕并对!公众开?。放使用 (一】。)城市主干道两侧、!具有一定规模的广场!。、公园; (二!)旅游景区景点、】体育场?所、文化场》所、火车站、汽车】站、影剧院等公【。共场所; 【(三)大中》型商场?、宾馆、饭》店、娱乐场所、停】车场、加油站、各类!市场等公共场所和】建筑:; : (四)旧城【(城中村)》改造区域、新建住】。宅小:区; (—五)按照规》划其他?应当设置公厕的【场所和?建筑 公厕的】建设:数量、位《置、设计标准应当符!合住建部环》境,卫生设?施设置标准(CJ】。J27?2012)和—城市公共厕》所设计标准(C【JJ:142005)的有!关规:定 第八条 】 市城市《管理行政执法部【。。。。门每年提出公厕新】建,、改建计划》与,市财政、规划、住建!、国土等有关部门】会商:后报经?市政府批准后实施新!建、改建所需经费】纳入年度市》、区财政预算 !鼓励社会力量投资】建设公?厕可以采取多—种建设主体、多【种投资渠《道的方式《。进行 第九【条  公厕应当规划!建设在明显易—找、:方便使用、便于【清运的地点》。并与周围环境相协调!  规划城市】道,路两侧公厕》时原则上应将—距公:厕外墙3米以内【的,空地规划为绿—化用地 第【。十条  道路、广场!、公园和《。新区开发、旧城改】造等城市重点建设项!目市城市管理—行政执法部门—应,参与:实,施相应的公厕规划设!计、:建设施工等工—作 ? 第十一条 — 新区开发、旧城改!造和新?。建,道路等应当按照国家!有关规定标准配【套建设公厕》或在规划设计中预】留公厕建设用地公】厕建设所《需经:费应纳?入建:设工:程,预算做到与主—体工程同时设计【、同时建设、同时】交付使用 【第十二条《。  任何单位和个人!不得擅自占用公厕建!设用地或改变其使用!性质不得阻挠公厕的!施工建设不》得擅自关闭》、停:用或拆除公厕 !。因建设需要》必须拆除《、迁:。移的应?当向市?。城市管理《行政执法部门提交】拆迁:、还建方《案经批准后》方可:实施 ? 还建公厕应【当坚:持就地、《就近或先建后拆的】原,则拆建费《用,由建设?单位承担确无条件】先建后拆的建设单】位应当说明》理由经市城市管理行!政执法部《门,同意:后按照?规,定设:置临时公厕还建公厕!竣工投入使用后应】当及时拆除临时公】厕 第十三【条, , 应当设置公厕的场!所和建筑在新建【、改建、扩》建时应?。由市、区城》。市管理行《政执法部门参与【规划、设计》审查:、施工监督和—竣,工验收经验收合【格,后方可交《付使用 建设】项目:应当配建公厕—而未配建《或公厕设《计不符?合国家环境卫生设施!规范标准的市规划部!门,不得办理《项,目,规划许可和竣—工验收手《续 公》。厕,建设:单位应与供水、供电!、市政?等部门加强联系相】关部门对公厕建设】中的配?建问题?应及时解决 【。 第:十四条  公厕建设!必须达到或超过建】设部城市公》共厕:所设计标《。准中的一《、二类公厕标准一类!及一类以上公—厕,应设置残疾人专【用蹲位和无障碍【通道男女厕位—比例应当达到23】 公厕应—实,现水冲化、》粪便排?放无害化新建公厕】具备排入污水管条】件的必?须纳入城市污水管网! : 繁华路段》、窗口地段、景区公!园的公厕应按照水】冲式一类公厕标准】建设有条件的—应当兴建生态公厕公!共场所附设的公厕】在符:合规划的前提—下尽可能《。。。设置单独出入—口直:通室外 —对,现有:不符合规《定标准的公厕限期改!造  第三章 ! 管理维《护  》第十:五条  《公厕:应按国家和省市【规定的建设标准【和产权性质、设备条!件实行分类管理由】市城: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!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公!厕分类评定工—。作 : 第十六条—  :公厕的管理、维【。护、保洁责任分【工如下  (】。一):城市主干道》两侧、广场、公园】的公厕由辖》区城市管《理行政?执法部门或者相【应管理机构负责【; (》二)公共场所、公】。共建:。筑内的公《厕由产权单》位或经?营管理单《位,。负责;? (三)住【宅,小,。区的公厕《由其物业公》司或管理单位负责 !。 公厕的产权单】位或管理《单位可以《委,。托辖区?城市:管理行政执法部【门有偿代为管—理、维护、保洁【 : 第十七《条 :。 城市主干道—。两侧、广场、公园】等由辖?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!部门负责管理的公】。厕管理和维护费用】纳入年?度区财政预算 】 第十八条  【供水、供电》部门:应,当保障?公厕的水、电供【应,并按规定的价格计费! ?第十九条  —公厕实行统一编号并!。设置统一《明显的符合环境卫生!图形:符号标准、公共【信息:标志图形符号规定】的标志设置统一【的公厕指示牌—便于使用者寻找 ! 第二十条》。  公厕实行全【天候免费《。开放:。因特殊情况确—需,。临时停用城市公厕7!2,小时以上的必—须经市城《市管理行政》执,。法部门?批准并采取其他临】时措施 —人流量?大,、公厕数量不—足,、建厕地点难—以落实的地段—、区域沿街党政机】关,、事:业单位应当在—工作:时,间内对外开放—内设厕所供社会公】众,使用经营《性公共场所》附设公厕在营—业时间?内应对外开》。放不:得,随意停用 — 提倡其他沿街单位!对外开放内设厕所在!其工作时间或营【业时间内供》社会公众使用— 对外》使,用的内设《公厕应设置对外开】。放标识并在》显著位?置标明开《放时间 》 第二十一条  】节假日、《举办大?型活动期间景区景】点、活?动举办单《位应当根据实际【需要设立流动公厕】流动公厕《的管理按市城市【管理:行,政执法部门》的有关?。规定执?行 第》。四章  保洁使用 !。 : 第二十二条—  公厕的保洁范】围为公?厕内及公《厕周边5米范—围内的公共》场所保洁维护应【当符合?以下规定 — (一?)公厕管理责任【。。单位或责任人应定】期对公厕进行维护】检,查保:持公厕内外设施、设!备完好确保正常【使用; (二】。)公厕保《。洁实:行专人负责》。并佩戴胸卡、统【一着装做《到规范化《、标准化;》 (《三)厕内《张贴使用《说明:明,示监督电话》。、服务?标准和保洁维—护单位名称; !。(四)保洁》工具整齐存放管理】室整洁?美观残疾人》。入厕方便等》 第二》十,三条:  公?厕,保洁:应,达,到以:下标准 (一】。)公厕内采光、照明!、通风良好无—蚊蝇、无臭味;【 : (二)公厕内墙】。面、天花板、门窗、!隔板及?设施完好无》剥落、积灰、污【迹、蛛网、乱—涂画;?。 (三)大便】槽(:盆)无积粪;小【便槽无水锈、尿垢】、垃圾;沟》眼、管道畅通—;地面清洁无—破损、积水及污【迹;雨天《设置防滑《垫,或设:置防:滑,标志;? , :(,四)公厕外墙整洁、!干净与周围环境【相协调周围1米内地!面、楼梯《。和,公厕内地面应干【净、整洁无积水【一类公厕周边5【米范围内《痰,迹、果皮、》纸片、烟蒂或其【他垃圾总数为零;二!类及流动公厕周边】5,米范围内《痰迹、果皮、纸片】、烟蒂或其》他垃圾?总数不超过3—件(处) — ,第二十?四条  《公,厕的保洁时间—应覆盖公厕的开放时!段首次保洁》应在700前完成做!到随脏随保》洁 : :第二十五条 — 公厕使用者—必须遵守公》厕,使用规?定文:明如厕禁止》。下列行为 (】一)在公厕墙壁、】设,施上乱涂抹、—乱刻画、乱张贴随地!吐痰、乱扔杂—物;: (《。二)向便器、便【池、粪井《内倾倒污水》、污物在便池外便溺!; (》三)将?公厕内设施移—作他用或损坏—。公厕的各项设备、设!施; 》(四)浪费水电【 , 第五章  】监督检查  】 第二十六条  市!、区:城,市管:理行:。政,执法部门应加—。强公:厕开放使用、卫【生保洁、设备设【施维护管理等情况的!监督检查进行定【期考核对《于不符合《规定标准《的应当督促》责任单位《及时:纠,正 第二—十七条? , 对违?反本办法的单位或个!人市、区城》市管理?行政执?法部门根据相关法律!法规进?行行政处罚造成【损失的应责令损害者!赔偿损?失 向公—厕使用人收费的【由市价格主》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理! ,。 第二十》八条  在公厕【管理过程中》对辱骂、殴打—公厕管理人员阻【碍依法执行》公务的由公安—机关依照中华人民】共和国治安》管理处罚《法,予以:处罚;构成犯—罪的移交司法—机关依法追究刑【事责:任 第二十九】。条  市城市管理行!政执法?部门及其他》相关部门的工作【人员滥?。用职权、玩忽职守、!。徇私舞弊的依法【给予行政处分—。;构成犯罪的移【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!刑事责任《  《第六章 《 附则  — 第三?。十条  怀远—、五河?、固镇县城镇的【公厕:管理可参照本—办法执行 【第三十一条  本】办法自印发之日【起,。施行在?具体适用中》的问题由《蚌埠市城市管理行】政执法部《门负责解释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