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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疆维吾尔自治【区实施房屋建—筑和市政基础—设施工程质量监【督管理规定细则 】第一条 《为了贯彻实施—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!设施工程质量监【督管理规定(住房和!城乡建设部令第【5号以?下简称规定)—规范住房城乡—建设主?管部门?的质量监督行为结合!自治区实际制定【本细则 第二条 】自治区行《政区域?内,实施对新建》、扩建、改建—房屋建筑和市—政基础设施工程【。质量监?督,管理:适,用本:细则 本细则所称工!程质量?监督管?理是指住房》城,。乡,建设:。主管部?门依:据有关法律》。法规和工程建—设强制性标》准,对工程?实体质量和工程建】设、:勘察:、设计、施工、【监,理单位?和质量检测》。。等单:位的工程质量—行为实施监》督 第三条 自【治区住房城乡建【设主管部《门对全区房屋建【筑和市政《基础设施《工程(?以下简?称工程)的质量监】督实:施统一管理具体工】作委托自治区—建设工程质》量监督机《。构实施 地、州、】。市、县(市)—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!门对:本行政区域内工程】。质量实?。行监督管理具体工作!委托所属的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】机构(以下简称监督!机构)实施 第四】条 监督《。机构应采用巡查、】抽查等方《式对工程质量—实施监?督检查巡查》由监督机构统一【组织通过随机抽【取方式确定受—检工:程,;抽查按照监督机】构制定的《工程质量监督—工作计?划实施 第》五,条 工程质量—监督:内容和监督程—。序按照规《定第:五条、第《六条规定执行— 第六条 监—督机构受《理建设单《位办理质量监督【手续时应当查验以】下资料 (》一)施?工图设计《文件审?查,。合,格书; (二)勘】。察、设计、》施,工、:监理中标通知书和合!同、资质证书;【。。 (三)勘》察单位、设计单【位、施工单位—和监理?单位工程《项,目负责人、主要【技,术人员的《注册执业证书—(未实行注册—。。执业制度的查验【资,格证:。书或职称证书)【以及工程概况—表; (四)外省】区企业?进,疆备案手《续 第?七条 监《督机:构办理建设工—程质量监督手续【后应当制定》工程质量监督工【作计划包《括下列内《容 (?一)确定监督—。小组成员抽查的【频次及时间节点;】 (二?)对地?基基础和《主体结构工》程实体?质量及主要使用功能!抽查的内《容和方?式,; (三)对工程】参建单?位质量?行为抽查的内容和】方式:; :(,四,)对工程竣工验【收的监督《内容: 第:八条 监督机构组织!实施:质量监督工》作计划按照下列方式!进行 (一)—实体质量监督—以,抽查:为主辅以必要—的工程检《测检查手段采—取抽查?施工作业《面的施工质量—与对重?点,部位:、关键环节重点监督!相,结合的方法;对影响!。结构:安全、?使用:功能和?环保节能的主—要材料、构》配件:和设备?的,质量控制保证资料】进行抽查核》实并根据《工程质量实》际实行分《类,和差别化监督管理;! (二)对》责任主体质量—行为:监督:抽,查各责任《主体执行《有关法律、法规【。、强制?性标准情况检—查有关签字、确认】文件 监督人员在履!行工程质量监督职】责时应持证上岗【并不少?于2:人 :第九条 监督机【构抽查涉及工程主体!结构:安全和主要使—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!量,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!(一)工程地基基础!、主体结《构和其它涉》。及结构安全的关键】部位的施工质量;】 (:二):涉及:结构安全和主—要使用?功能的主要材料、构!配件的出厂合格【证、试验(检验)】报告、见证取样【送检资料及质量检】测报告等 》抽查工?程实体?质量可辅以必要的监!督检测?由监督?人员:。根据:施工:现场质?量情况进行随—机,抽测 第十条— 监督机构抽查工程!质量责任主体和【质,量检测?等单:。位的工程质量行为应!当包括下列内—容, (一)《建设单位《有无要求承》包方违反工程建【设强:制性标准《、降低工《程质量、使》用不合?格建筑材料、构配件!。和设备等情况施【工图:设计文件涉及—工,程建设强制性—标准、地基》基础:及主体结构》变更重新送审情况】; (二)勘—察、设计单》位勘察设计》。人员到场服务—及签字情况现场【服务的勘察》设计人员与投标【文件、?勘察设计合同—、施工图设计人【员、进疆备案人员相!符情况设计变更、】图纸:会审情况有无指定】建筑材料、》建筑构配件生产【厂或供应商情—。况; (三)—施工单位项目负责】人及项目管理—组成人员与投标文件!、施工合同、—。进疆备案人员相符】情况施工组织—设,。计、技术交底情【况执行进场材—料检验制度情况【按审查合《格的施工图设计文】件和施工《技术标准、规范施】工情况执行隐蔽工】程、检验批》。、分项、《分部(子分部)工】程质量检验、—记,录情况有无偷工【减料:、,弄虚作假和使用不合!。格建筑材料、建【筑构配件情况—; (四)监理单】位施工现场总监和监!理,工程师资格及到位】情况监理规划执行情!况履行有关审查签字!、见证取样、—旁站监理等职责情】况发现工程质量问题!是否及时纠正、上】。报情况;《 (五)工程质【量检测单位有—无超越核准的类别、!业务范围承接任务情!况检测业务》。基本管理制度情【况检测报告形成程序!、数据及结论—的符:合性程度 》第十一条 》监督人员实施工【程质:量监督检查》工,作中发现《工程质量责任主体、!质量检测单位和注册!执业人员有》下列违?法行为?的应及时予以制止】、纠正依法应予【处罚的应当立—案查处或报》请住房城乡建设主管!部门查处 》(一:。)违反工程》质量:法律、法《规和工程《建设强制性标准、规!范不履行《法定质量责任和义】务的;? (二)使用—非本单位人员担任项!目负责?人、主要技术人员】进行现场服务涉嫌允!许他人以本》单位名?义承揽工程》的,; (三)工程【质量存在《严重质量问》题和隐患《。时不及时纠正、报】告的; 《(,四)其?他应予处罚的违法】行为: 第:。。十二:条 监督机构监【督工程竣工》验收应当包括下【列内容? ,(一)?工程:。竣工验?收,的组:织形式、验收程序执!行验:收规范、标》准等情况《; (?二)各?责,任主体?参,。加验收人员资格【情况; (三—)各责任《主体对?质量问题的整改落实!情况 ?第十三条 》监督机构实施—工程质量竣工—。验收监督发现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】应,责,令责任?单位限期整改重【。新组织?验收并记录监督报】告 (一《)工程?竣工:验收组?织形式、程序、【人员资格不符合标】准规:范要求; 》(二)住宅工程未按!规定实施《分户检查验收; 】(,三)工程质量—投诉未核实、处理】的,。 第十四条 工程竣!工验收?之日起5日内监督机!构,应当向备案机构提交!工程质量监督—报告工程《质量监督报告—。应包括 (一—),工,程概况和《。监督工作概》况;: (二)各责任【主体和有关》机构执行有关工【程质量法律、—法规强制《性标准?及质量行为记—录情况的《监督意见; (【三)对工程实体【质量、工程质—量文:件的监督意见 【第十五条 工程竣】工验收备案前监督人!员应当收集、整理工!程质量监督过程中所!形,成的具有《保存价值《的,各,种文字、图表、图】片、声像的文件【资料建立工程质量监!督档案 监》督机:构,应当配备专职档【。案,管理人员统一管理】本单位的工程质量】监督档案建》立健全档《案,管,理制度 《第十六条 》建设单位在办—理竣工验收备—案时应向《备案机构《提交:。建筑:物永久性标牌设置】的有:关文字、图片—资料: ,  第?十七条 各级—。监,督机构应当》根据本地区的—工程质量状况逐步建!立工程质量责任【主体和有关机构及其!工,程项目负责》人的工程质量信【用档案强化对—重点工程、》重点企业和单位【实施差?别,化分类?监督管理积极推进】和加强建设工程【质量监督《信息化管理》工作提高工程质量】监督管理效能 第】十八条 县(—市)监督机构应【当将工程质量—监督中发现的涉【及主体结构安全【和主要使用功—能的工程质量问题及!整改情况《上报州、《市(地)监督机构州!、市(地)监督机】构汇:总整理后及时上报】自治区建《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! 第十九《条, 监督机构和监【督人员应当》具备国家和》。自治区规定的资【格条件经自治区【住房城乡建设—主管:部门考核合格后方】可从事监督工—作 各级住房城乡】建设主管部门要保】障工程质《量监督工作经—费和人员编制落【实到位 第二十【条 :监督机构《及其工作人员在【。工,程质量监督中玩忽职!守、:滥,用,职权:、徇私舞弊构成【犯罪的依法追—究刑事责任》;尚不构《成犯罪的依法给【予行政处《分 第二《十一条 抢险—工程、临时性房【屋建筑和农民自建低!层住宅?工程不适用本细【则 第二十二条 本!。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!行新疆维吾》尔自治区建设工程】质量监督规定(新建!建,[2002》。]1:1,号)同时《废止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