淮南市水工程—建,。设管:。理条例(《修正)
(2】000年6月29日!淮南市第十二—届,人,民代:表,大会常务《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!。议通过 2000】年9月?22日安徽》省第九届《人,民代:表大:。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!。次,会议:批准 根据2—004年6月26】日安徽省第十届人】民代表大会常务【委员会第《十次会议《通过的关《于批准淮南市人【民代表大会常务委】员会关于修改<【淮南市水工程建【设管理条《例>的?决定的决议》。修正)
第一章 】总则
第一条】 为:。规范水工《程建:设管理保障水—工,。。程质量?发挥水工程综合【效益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】法、中华人民共和国!防洪法?和有关法律、法规结!合本:市实际制定本—条例:
第二条 【凡在:本市行政《区域内从事水工程】建设活动的单—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!条例:国,家,和省直接管理—。。的水工程建》设项:目有特殊《要求:的从其规定
【。 第三条 水行【。。政主管部门按—照分级管理的原则】依照法定的职—责,负责水工程建设【。的管理工作以国家】、省、市投资为主的!水工程?以及跨县、区的【水工:程建设阶段的管【理由市?水行:政主管部门》或其委?托的县?、区水?行政部门《。负责;其《。他水工?程建设阶段的管理由!县、:区,水,行政主管《部门负责
【第四条 市》、县(区)人民政府!应将水工程》建设纳入国民—经济:。和社会?发展计划
【第五条 各级—人民政府应鼓励、支!持单位和个人兴建各!类水工?程对:水工程建设有突【出贡献的给予表彰】和奖励
第二章 】规划与?设计:管理
第六条 !水工程建设应当遵】循统筹兼顾、综合】治理、?讲求效益的原则【统一:规划
第七条 !水工程规划》由水行政主管—部门会同《有关部门编制经【同级人民政府批准】后报上一级》水行政主管部门备】案
《第,八条 水工程规划】的调整或修订应事】先征求上一级水【。行,政主:管,部门意见并报—原批准机关批准【
?第九条 水》工程规划应当—与土:地利用?总体规划相》。协调城市规划区内】的水工程规划还应与!城,市总体规划》相协调专项水工程规!划服:从区:域水:工程规划区域—水工程规划服—从流域水《工程规划
第十!。条 兴建水工程【以及对水《。工程或水资源有影响!。的其他建设项目必须!。向,水行:。政主管部门报送【可行性研究报告【经,审查同意后方—可按基?本建设程序报批【涉及其?他地区?和部门?利益的建设单位必须!事先征求其意见【。
第十一—条 建设单位—(或项目法人下同】)应:当按照规定要—求招标选定或—委托有相《应资质的《水工程设《计单位进行初步【设计:、编制工程概—算
第十二条 !水工程初步设计应】当根据经《批准的可行性—研,究报告进《行改变工程》标准、规模的必须】经原审批机》关批准后方可作为】设计依?据
第三章 施工】与质量管理
【 第十三条》 建设单位对水工】程建设施工》应当:依法实?行,招标
第十四条! 依:法实行建设监理【的水工程建设项目】建设单?位,应招标选择具有相】应资:质的单位《实施建设监理
【 第十五条 水】工程竣工后》应经水行政主管部门!组织或参《与验收验收》合格方可投入—使用
《 第:十六条 水行—政主:管部门和建设单位】应当严格《资金管理地方自筹】资金应按《规定的比例和时【间落:。实到位 国》。家、省、市拨付【的专项资金和自筹资!金,应,当按项目管理—的要:求专款?专用:。。并接受计划》、财:政,。、,审计、监察等部【门监督?
?第十七?条, 经批准的开工项目!建设单?位在:开工前必须》。到市:工程质量监》督机构?办理质?。量,。监督:手续:在工程建设期—间按受市水工程【质量监督机构—的监督?检查
? , 第:十八条 《建设单位《应,当,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检!查体系按照国家【和省的?规定对工程质量【进行管理
— 第十九《条 监理单位应当】建立健全质量—控制体系《对,隐蔽工程《和重要部位实—行旁站监理》。并接受水《工程质量监督机【构的监督检查
!第二十条 施工单】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!保证体系落实质量责!任制并接《。受水工程质量监督】机构的监《督检查
《。 第二十一条 施!。工中:发生质量事故的施工!单位和监《理单位必须按规定向!。建设单位《和,有关部门《报,告接受工程质—量事故调查处—理
第四章 —法律:责任
《 第二十二条 未】经,水行:。政,主管部?门批准擅自兴建水】工程的由《市、:县(区)人》民政府水《行,政主管部门责—令其停止违法行为】限期采取补救措施造!成后果的依法追究责!任
: 第二十》三条 违《反本条例第十二【条规定的《由市、县《(区)人民政—府水行政《主管部门责令—其,纠正违法行为可并处!500元以上500!0元以下的》罚款:
: 第:二十四条 违反【。本,条例第十七条—规,定的由?市、县(区)人民政!府水行政主管—部门:责令其停止施工【补办有关手续—可并处 1000】元以上1《万元以下的罚款
! 第二十五条 【违反:本条例规定》造成:水工程?。质量:事故的依《。法追究?有关单位《的相应责任;构【成犯罪的《依法追究刑事责任
! 第?二十六条 当事人】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!。的可依?法申:请行政复《议或者提起行—政诉讼
第【二十:七条 水行政主管】部门和水工程质量监!督机构工作人—员玩忽职守、徇私】舞弊的依法》给予行政处分—;构成犯罪的依法】追究刑事责任
第】。五章 附则
— 第?二十八条 本—条例具体《应用中?的问题由市水行政】主管:。部门负?责解释
第二十!九条 本条例自2】0,01年?1月1日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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