淮,南,市,水工程建设管—理条例(修正)
】 (2000年6!月29?日淮南市第》十二届?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!员会第?二十一次《会议:通过: 2000年9月2!2日:安,徽省第?九届人民《代,表大会?常务:委员会第十八—次会:议批准 根据2【004年6月2【6日安徽省第十届】人民代表大会常【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!通过的关《于批准淮南市—人民代表《大会常务委》员会:关于修改<淮南【市水工程《建设管理条例>的决!。定的决议修》正)
第一章 总】则
《第一条 为规范水工!程建设管理保障水工!程质量?发挥水工程综合效】益根据中《华人:民共和国水》法、中华人》民共:。和国防?洪法和?有关法律《、法规结合本—市实际制定本条例
! 第二《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!域内从事水工程建】设,活,动的单位和》个人均应遵》守本条例国家和省】直接:管理的水工程建设项!目有特殊要求的从其!。规定
《 第三条 》水行:。政主管部门按照分】级管理的原》则依照法定的职【责负责?水工程?建设的?管理工?作以:国家、省《、市投?资为:主的水工程以及【跨县、区《的水:。工,程建设阶段的—管理由市水行政主】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县!。、,区水行?政部门负责;其【他水工程建设阶段】的管理由《。。县、区水行政主管】部门负责
》 :。第四条 市、县(区!)人民政府应将水工!程建设纳入国民经济!和社会发展》计划
第五条】 各级人民政—府应:鼓励、支持》单,位和个人兴》建各类水工程—对水工程建设—有突出贡献的给【予表彰?和奖励
第二章【 规划与《。设计管理
第】六条 水工程建【设应当?遵循统筹兼》顾、综合治》理、:讲求效益的原则统一!规划
《 第七条 水工【程规划由水行政主管!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!制经:同级:人民政府《批准后报上一—级水:行政:主管:部门备案
【第八条 《水工程规划的—调整:或修订应事》先征求上《一级水?行政主管部门意见】并报原批准》机关批准《
第九条 【水工程规划应当与土!地利用总体》规划相协调城—市规划区内的—。。水工程规划还应【与城市总体规划相协!调专项水《工程规?划服从区域水工【。程,。规划区域水工程【规划服?从流域?水工程规划
第!。十条 兴建水工程以!及对水工《程或水资《。源有影响的其他建设!项目必须向水行政主!管部门?报送可行性研—究报:告经审查同意后方可!按基:本建设程序报批【涉及其他地区和【部门利益《的建设单位必须【事先征求其意见【
第《十一:条 建设单》位,(或项目《法人下同)应当按】照规:定要求招标选定或】委托有相应资质的】。水工程?设计单位进》行初:步设计、编制工【。程概算
第十二!条 水工程初步设计!应当根据《经批准的《可行:性研究报《告进行改《变工程标准、—规模的必须经—原审批机关批准【后方可作《为设计依据》
第三章 施工与质!量,管理
第—。十三条 建设—单位对?水工:程建:。设施工应当依法实】行招标
第【十四条 依》法,实,行建设监理的—水,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!位应招标选择—具有相应资质的【单位实?施建设监《理
第十五条】 水工?程竣工后应经水【行政:主管部门组织或参与!验收验收合》格方可?投入使用
第十!六条 水行》政主管部门和建设】单位应当《。严格资?金管理?地方自筹资金应【按规:定的比例和时间落实!到位 国家、省【、市:拨付的专项资金和自!筹资金应《。当,按项:目管理的要求专款】专用并?。接受计划、财政、】审计、?监察等部门监督【。
第十七条 经!。。批,准的开工项目建【设单位在开工前必须!到市工程质量监督】机构办理质量监【督手续在工程建设】期间按受市水工程质!量监督?机构的监《督检查
第十八!条 :建设单位应》当建立健全施工【质量检查体系按照】国家和省的规定对工!程质量进行管理
! 第十九条 监理单!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!控制体系对》隐蔽工?程和重要部位实行旁!站监理并接受水工】程质:量监督机构》的监督?检查
》第二十条《 施工单《位应当建立健—全质量保证体系落】实质量责任制并【接受水工程》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!检查:
, 第二十一条 施!工中:发,。生质量事《。故,的施工单位》和,监理单位必须按规定!向建设?单位和有关部—门,报告接受工程质量事!故调查?处理
第四章 【法,律责任
《 第二十二—。条 :未经水行政》主管部门《批准擅自《兴,建水工?程的由市《、县(区)人民【政府水行政主—管,部门责令其停止【违法行为限》期采取补《救措施造成后—。果的依法追究—责任
第二【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!第,十二条?规定的由市、县(】区)人?。民政府水行》政主管部门责令其纠!正违法行为可并处5!00:元以上50》00:。元以下的罚款—。
?第,二十四条 违反本条!例第十?七条规定的由市、】县(区)人民—政府水行政主管部】。门责令其停》止施工补《办有关手续可并处 !1000元以上1万!元,以下的罚款
】第,二十五条《 违反本条例规定】造成水工程质量【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!单位:的相应?责任;?构成: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!责任
》第二十六条 当事】人对行政处》罚决:。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!行政复议《或者提起行》政诉讼
》 第二十七条— 水:行政主?管部门和水工程【质量监督机构—工作人员玩忽职守】。。。、徇私舞弊的依【法给予行《政处分;《。构成犯?罪,的依法追究刑事【责任
第五章 附】则
第二—十八条 本》条,例具体?应用中的问题由【。市水行政主管部门】。负责解释
【第二十九条 本条例!自,2001年》1月1日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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