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徽省测绘条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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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?2008年10月】23日安徽》省第: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!
常务委员》会,第五次会议通—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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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》总 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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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一条 ?为了加?强测:绘管理促进测—绘事:业发:展保障测绘》事业为经济建设、】国防建设和社—。会发展服务根—据中华人民共—和国测绘法》和有关法律、行【政,法规结合本省—实,际制定本条例—
第二条 本条例】适用于本省》行政区域内》的测绘活动
—第三条 县》(含县级市下同)以!上人民政府测—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!本行政区域测绘工作!的统一监督管理
县!以上人民政府—其他有关部门—按照:职责分工负责—本部门有关的测绘工!作
第四条》 各级人民政—府应当加强对测绘】工作的领导
— 鼓励【。测绘科?。学技术创《新,和进步?提,高测绘水平
】第二章 测绘—系,统和标准《
第五》条 从事测》绘活动,应当执【行国家规定的—测绘:技术规范和标—准没有国家标—准的应当执行行业】标准
?。对没:有国家?标准、行业标—准,。又需要在本省范【。围内统一测绘—技术要求的可以制定!本,省的: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!
第六?条 省人民政—府测绘行《政主管部门》应,当根据国《家,规定的测绘基准【和测绘系统,建【立与:国家坐标系统相统】一的省级《大,地,控制网
《设区的市、县人民政!府测绘行政主—管部门应当在省级大!地控制网的基础上建!。立市、?县级大地控制网【
第三章 基】。础测绘?
?第,七条 省人》。民,政府测绘行政主【管部门组织实施下列!省,级基础测绘》项,目,
,(一)建立、更【新和维护全》省,统一的平面控—制网、高程》控制网?和空间定位网;
(!二)测制《和更:新全省1∶5000!、1∶10000】基本比?。例尺地图、影像图和!。数字:化,产品;
(》三)建立和更—新省级基础地理信】息系统;《
,(四)进行基础【航空摄?影获取全省》基础地理信息—的遥感资料》;
(五)》建设和维护基础测】绘设:施;
(六》)组织编制全省基础!地理底?图、基本地图(【册)、省级综合地图!集和普?通地图集;
(【七)省人《民政府确定的其他】测绘项目《
第八条 设区的】市、县人民》政,府测绘?行政:主管:。部门:组织实施下列基【础测绘项目
(【。一)加密和复测本行!政区域内平》面控制?网和高程控制网【;
(二)测—制和更新本行政区】域1∶500、1】。∶1000、1∶】2000基本比【例尺地?图、影像图和—数字化产品;
(三!)建立和《更新本行政区域基础!地理信息系统;
(!四)组?。织编制和更新—本行政区域》综合地图集与普【通地图集;
(【五,)县以上人民政府确!定的其他测绘项目】
第九条 县以上人!民政府?。应当将?基础测绘纳入—本级国?民经济和社会发展】规,划并:将基础测绘》经费及?。。其永:久性测量标》志的维护、保管经】费纳入?。财政预算
第—十条 基础》测绘成果实行定期更!新制:度更新周期按照国家!有关规?定执行?
第四章— ,。界线:测绘:和其:他测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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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?十一条 县级以上行!政区域界线的—标准画法《图按照国家有关规】定执行
乡(镇【),行政区域《界线的标准》画法图由省》人民政府民政部【门和省人民政府测】绘行政主管部—门拟订报省人民政】府批准?后公布
第十二【条,土地权属证书—、房屋?权属证书中附具【的土地权属》界址点、《界址线图以及与房】屋产权、产籍有【关的房屋《面积的测绘应—。。当执:行国家或者省测量】技术标准和技术规】。范
水?利、能源、交通、通!信、资源开发—。和其他领域的—。。工程测量活动—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的!工,程测量技术规范进行!
第十三《条 因测《。绘需要进行航空【摄影与遥《感的,?实施单?位应当按照国家有】关规定报批》
第五章 测】绘资质资格》
第十四条 】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!。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!。级,的测绘资质证书【并,在资:质等级许可的范【围内从事测绘—活动
甲级测绘【资质的申请》按照国家有关—规,定执:行,乙,级、丙级、》丁级的测绘资质【由省人民政府测绘】行政主?管部门审《批
第十《五条: 从事?测绘活动的专业技术!人员应当依》法取得相应的—执业资格
测绘人】员进行测绘活动时应!当持有?测,绘作业证件
省【。人民政府测绘行【。政主管部门负责【。测绘作业证件的审】核、发放和监督管理!可以委托设区的市】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!管部:门承担测绘作业证】件的受理、审核【、发放、注》。册核:准,等,工作
第十六条【 测绘项目依法应当!。招标的测绘项目【出资人或者》承担国家《投资的测绘项—目的单位应当—通过招标确定测【绘,单,位并接受《县以上?人民政府测绘行【政主管?部门和其他》有关部门的监督【
测绘项目实—行承发包《的,发包单位《。不得向不具有—相应测绘资质等级】。的单位发《包承:包单位不得将—承包的测《绘项目转包
依【法应当招标的测绘项!目实:行测绘质《量监理
第十七【条 :县以上?。。人民政府测》绘行:政主管部《。门应当?建立测绘行业信【用制度对在本行【政区域?内从事测绘》活动的测《绘单位资质》、业:绩、测绘成果质【量以及?违法行为等情况建】立档案并向社会公布!
第六章 【测绘成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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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十八:条 测绘单位应【当,建立:测绘项目验收制度测!绘,项目未经验收合格的!测绘:成果不得交付使用】
第十九条 测绘项!目出资人、承—担国家投资》的测绘项目的单位以!及测绘成《果使用人有权就【测,绘成:果质量向测绘单【位查询?测绘单位应当如【实告知
第二十条 !。测绘成果依法—实行汇交制度省人】民政府测绘行政【主,管部:。门负责本省》测绘成果《汇交管理工》。作
测绘项目—。出资人或者承担国】家投资?的测绘项《目的单位应当自测绘!项目验收《完成之日起3个月内!依法向?省人民政《府测绘行政主管部】门汇交?测绘成果副本或者目!录
测绘行政主管部!门应当自收》到测绘成果副本【。或者:目录之日起》1,0日内?将其移交给测绘成】果保管?单,。位并:由省人民《政府测绘行政主管】部门定期编制测绘】成果资料目录向社会!公布
第二十一【条 测?绘成果保《管单位应当建—立健全测绘成果资料!保管制度和基础测绘!成果资料的异—地备份?存放制度确保测【绘成:果资料?的存放?设施与条《件符合国家》有关:保密:、消防及档案管理的!规定和要求保障测】绘成果资料》的完整和安》全并按照国家有关规!定向:社会公开和提供利】用
第?二十二条 使—用财政资金的测【绘项目和使用财【政资金的建设—工程测?绘,项目有关部》门在批准立项—前,应当征求《本级人民政府测【绘行政主《管部门的意见有适宜!测绘成?果的应当充分利用避!免重复测绘》。
第二十三条 【基础测绘成》果和财?政投资完成的其他】测绘成果用于国家机!关决策和《社会公益性事业【的应当无偿提供无偿!使用测绘成果的【单位不?得将该测绘成—果用:于营利?活动
除前款规定之!外测绘成《果依法实《行,有偿使用制度;但政!府,及其:有关部门和军队因防!。灾、减灾、》国防建设等公共【利益的需要可—以无:偿使用
第二十四条! 本省行政区域【内重要的地理实【体的位?置、高程、深—度、面积、长度等】地理信息数据除依法!由国务院《批准:、公布外由省人【民政府测绘》行政主管《部门审核并与省【人民政?府有关部门、军队测!绘主管部门会商【后报省人民》政府批准由省人民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!门公布?
第二十五条 【县以上人民》政府:应当支持地理信息产!业的发展鼓励基础】地理信息《数据的增值开发和】应用
?建,立地理信息系—统应当利用符合国家!标准的基础地—理,信息数据并做—好数据保《。密,和安全工《作
第七章【 地图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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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二十六条 各级人】民政府应当加—强国家版图意识【的宣传教育增强公民!的国家版图意—识,
测绘、新闻出版】、教育?、民:政、工商《、信息产业等有【关部门应当按照【职责加?强对地图《、地图产《品和互联《网网站登载地图【的监督管理》
,。第二十七条 —编制地?图应当遵守》国家有关地图内【容表示的规定保证】地图:。内容的现势性和准】确性
编制地图应当!使用标准化》地,名,与,。行政区域界线的标准!画法图
第二十八】条 编制行》。政,区域:。。地图不得进行地理】要,素的:有偿标载
编制公】开发行的交通图、】旅游:。图等其他地》图的应?当标载重要的国家】机关、医疗》机构、高等院校【、图书馆、车—站、港口、》。。机,场等公共《地,理信息并不得收取标!载费用?
第二十九条— 出版?或者展示未》出版的本省行—政区域?范围内的地》方性地图或》者专题地图应当在地!图印刷或者展示【前将试制《样图报省人民政府测!。绘行政主管》部门审核《并依法办《理相关手《。续
负责《审核的省人民政府】测绘行政主管部门】应当自?受理:之日:起30日内对—通过审核《的地图?样图编?发审图号发出地【图审核批准》通知书;不予批准的!应当书面说明—。。原因
第三十—条 :出版或者展示的地】图应当标明审图【号经:审定的地图》内容、形式发—生变化需《要再版或者》展示的应当》重新履行《审核手续
》第三十一条 —。。地图编制、展—示单位不得在—。。普通地?图,。、内部地《。图上刊登广告在专题!地,图上刊登广告的不得!压,盖地图内容影响地】图的使用《功能
第八章】 测量标志保护【
第三十二条 !省人民政府测绘行政!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测!量标:志的统一管理—和保护工作具—体管理和维护国【家一、二等和省级】基,础测绘设《置的永久性测量标】志
设区的市—、县人民政府测绘】。行政主管部门负【责本行?政区域?内,测量标志的统一管理!和保护工作具体管】理和维护国家—三、四等和本级【基础测绘设置的永久!性测量标志
—乡(镇)人民政府】应当协助测绘行【政主管部门做好辖】。区内测量标志—的保护工《作
第三十三—条, 永久性测量标【志应当设置明—显的标牌
设—置永久性测量—标,志需要使用国有或】。者集体所有的土地的!设置单?位,应,当依法办理用地【手,续并依法给予补【偿,
第三十四条 县】以上人民《政府测绘行》政主管部门应当建】立健全永久性测【量标志档案》。。定期:。对永:久性测量《标志进行检查、维】护并委托有关单位】或者个人负责保【管用:于基础测绘的永【久性测量标志
【第三十五条 —进行工程建设应当避!开,永久性测《。量,标志;确实》。无法避开需要拆迁永!久性测量《标志或者使》其失去使用》效能:的建设单《。位应当依法》办理批准手续并支付!迁建费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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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章 》法律责任
第三!十六条 违反—本条例第十八—条规定测绘项—目未经?验收合格交付—使用的由县以上人民!政府测?绘,。行政主管部》门责令改正;情节】严重的?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!销测绘资质》证书
第三十七条】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!三条第?一款规?定无偿使《用测绘?成果的单位将—该测绘成果》用于营利活》动的由县以》上人民政府测—绘行政主管部门责】令改正;对负有【直接责任《的主:管人员和其他直接】责,任人:员,依法给予处分
第】。三十:八条 违反》本,条例第二《十,四,条规定擅自发布本】省行政区域内重要】地理实体的位置、高!程、深度、面—积,、长:度地理信息数据的由!县,以上人民政》府测绘行政主—管部:门给予警告》责令:改正:。。。可以并处500【0元以上2万元【以,下的罚款;对负有直!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!其,他责任人《员由有权机关—依法:。给予处分《
第三十九》条 违反《本条:例第三十条规定出】版或:者展:示的地图未标明【审图号的由省—人民政府测绘—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!告责令改《正可以并处》3000元以上1】万元:以下的罚款
—第四:十条 违反本条例】规定县以上人民【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!门工作人员滥—用职权、徇私舞弊、!玩,忽职守的依》法给予?处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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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十章 附 ! 则
第【四十一条《。 本条例自2008!年1:2月1日《起施行19》9,6年5?月31?日安:徽省第八届人民代表!大会常务《委员会第《二十四次《。会议:通过:200?4年6月26日【安徽: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!会常务委员》会第十次会议修正的!安徽省?测绘管理《条例同时废》止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