淮南市城市建设【档案管理条例—
(201》6年8月19日淮】南市第十五届人民代!表,大会常务委员会【第三十一次会议通】过 2016年9】月30日安徽省【第十二?届人民代表大会常】务委员会《第三十三《次会:议批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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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总 】 则
第一条! 为了规范城市】建设档?案管理?加强城市建设档案】的收集?、整理工作有—。效地保护和》利用城市建设档案根!据中华人民共和国】。档案法、国务院建设!工程质量管理条【。例和其他有关法【律、法规结合本【市实际制定本条【例,
第二?条, ,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!。城市规?。划区内城市建设档案!的收集、《整理、移交、—接收、保护、—利用等活动
本条】例所称城市建设【档案:是指在城市规—划、建设和管—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!对,国家和社会具—有保存价值的文字、!图纸:、图表、声像等各】种载体的历史记录】
第三条《 市:人民政府应当加强】对城市建设档案【工作的领导将城市建!。设档案?。事业纳入国民—经济和社会发—。展规划?健全城市建设—档案管理机构将【城市建设档案事业经!费列:。入财政预算
第【四条 ?市人:民政府?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!责,。本市城市建设档【案管理?。。工作发展改革—、,城乡规划、国土【资源、房地产管理、!水利、交通》运输、?人民防空、经济【和信息化等部门【按照:各自职责依》法,做好城市建设档案管!理,的有关工作
—。市,城市建设档案管【理机构负责城市建设!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!接受市档案行政管理!。部门的监督和指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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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 —移交:和接收
第五】条 下列城》市建设档《案应当向《。市城市建设档案管】。理机构移交
—(一)建设工程档案!包括工?业与民用《建筑、市《政基础设施、公用】基,础设施、交通基【础设施?。、,。园林建设、》风景名胜建设—、市容环《境,卫生设施建设、【城市防洪、抗震、人!民防空等建设工程档!案;:军事工程中除军【事禁区?和,。军事管理区以—外的穿越城》市行政区域》。的地下管网(线)走!向和有关隐蔽工程】的位置?图
(二)城—市地下?建筑物、《构筑物以《及供水、排水、燃气!、热力、电力、通】信,、有线电视》、工业?等地下管网》(,线)工程档案—和普查、补充测绘】档案
(三)建设】系统各专业管理部门!。形成的建设》系统业务《管理档案《和业务技术档案【
(四)《。有关城市规》划、:建设:、管理的方针、政】策、:法规、计划方面【的文件、科学研究】成果:和,城市历史、自然、】经济等方《面的基础资料
【(五)其他》具有保存价值—。的,城市建设《资料:
第六条 》 建设单《位应当在办理—建设工程规划许【可证、建筑》工程施工许可证【时与:市城:市建设档案管理【机构签订《。工程档案移》交责任书《责,任书应当明确工程】档案的移交内—容、期限、有关要】求,和其:他,事项
第七》条 ?工程资料的形—。成、收集《、整理?应,当,与工程?进度:。同步保?。证,工,。程档案的《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】
第八条 —建设单位应》当按照有关规—。定向市城市建设档案!管理机构《移交:纸质档案、声—像档案、《电子档?案
纸质档案应当】为原件归档范围和质!量应当符合国家【标准
声像档案、电!子档案的归档范围和!质量应?当符合相关规定【电子:档案的内容应当【与相应的纸》质档:案一:致
第九条 —。 建设单位在组织】工程竣工《验收前应《当向市城市建设【档案管理《机构:申请工程档案预验收!
市城市建设档案】管,。理机构应《当自收到建设—单位预验《收申请之《日起十?个工:作日内预验收完毕】工程档案符合要求】的出具工程档案认】可文件;不符合要】求的:提出补充《、完善的要》。求由建?设单位重新提请【预验收
《建设单位在取得工程!档案:认可文件后方可组】织工程竣工》验收
市《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!门组织或者》委,托组织进行》竣工验收的市级重大!建设项目《由,市,档案行?。政管理部门组织【工程档案验收
【第十条 《 建:设单位应当在建设】工程:竣工验收合格之日】起九十日内》向市城市建设档【案管理机《构移交一《套符合相关规定【的建设工程档案
】第十一条《 地下建筑物、构!筑物以?及地下?管网(线)工程【竣工验收前建设单】。位应当组织》竣工测?绘形成竣工》。测绘成果在竣工【验收合格之日起十】五日:内向市城市建设档】案管:理机构?移交测绘成果—
第十二条 【地下管网《(,线)普查、补—充测绘形成的档案】应当在普查、—。测绘结束之日起九】十,。日内移交市城—。。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!
,第十三条 停【建、缓建工程—的档案暂由》建设单位保管—建,设单位被《撤销:或者:注销的工程》档案应?当,向上级?主管部门《或者市城市建设档案!。。管理机?构移交?
第十四条 改】建、扩建的工—程项目?建设单位应当—据实修改、补充和】完,善原工程档案凡【结构和?平面布置等改变的】应当重新编制工【。程档案并在工程竣】工验:收合格之日》。起九十日内向—市,城市建设档》案管理?机构移交
第—十五:条 : 建设系《统,各专业管理部—门形成?的具有长期和—永久:保存价值的》业务管理和业务技】术,。档案在?本单位保管使用【一,至五年?后应当按照规定【向,市城市建设档案管】理机构?移交
第十六条 !市档案行政管理【部门、市城》市建设档案》管理:机构应当对市—。人民政府确定—的重大?建设项目的档案编】制、整理工作提供】指导督促《建设单位及时—、准确、完整地【收,集档案资料
—第,十,七条 市城市建设!档案管理《机构接收城》市建设档《案后应当出具接【收证明
市城市建设!档案管理机构—。应当及时登》记、编目所》接收的?档案并确定密级【和保管期限
第十】八条 市城市建设!档案管理机构—可以通过征集、接受!捐赠等方式丰富【馆藏档案《;对捐赠者应—当给予奖励
第!三章 保护和利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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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第十九条 城市建!设档案馆库房建设应!当遵守下列规定【。
(一)选址—、设计?、建设符合国—家规定的建设—标准;
(》二,)配置适宜安—全,保存档?案的专门库房配备】恒温、恒《。湿、防盗、》防火、防光、防渍】、防:磁,、防尘、防》有害生?物和防污染等—必要设施
第二十条! 城市建设档案】管理应当遵守下【列规定
(一)【。建立档案资料—信息库、目录库汇编!档,案综:合信息;
(二)需!要永:久保存的档》案采取光盘》、磁盘及其他现代技!术手段备份保存和保!护;
(三)电子档!案的存放符合—信息安全要求具备】载体存放环境同时进!行异地备份
第【二十一条 》 市:城市建设档案管理】机构:。应当:建立健全《。城,市建设档案的保【护、利用等制度及时!抢救损坏和变—质的城市建设—档案:特别重要的城市建】设,档案应当采取有效措!施确保其安》全无损
第二—十二条 市城市建!设档案管理机—。构应当?以数:字,信息资?源建设为基础建立】。健全各类城市—建设档案数据库推进!城市建设档》案数:字化建设
第—二十三条 》 ,地下管网(线—。)产权及《管理单位应当—按照统一标准将【各自:建立和维护的地下】。管网(线)》信息数据纳入市地下!管网(线)信—息综合管理平台动】态管:理,实现信息共享
第】。二,十四:条 建设单位在办!理,建设工程《规划许可证前应当】到市城市建》设,档案管理机构查【询施工?地段的?地下管网《(线:)工:程档案取得该—。施,工,地,段,地下管网《(线)现状资料
】第二十五条 建】设系统各专业管【理部门以及工程【档案形成单位的工程!资料管理人员应当】经过:工程资料管》理的专业《培训
第二十—六条 市城市建】设档案管理机构应】当定期开展鉴定工】作优化?。馆藏档案质量—和馆藏?结构确定公开—和提供利用的城【市建设档《案范:围向社会公开馆藏档!案结构?、目录信息编制必】要的参考《资料
第二十七条】 :公民、?法人和其他》组织持有介绍信【。。、身份证等合—法证明可以》利用:已开放?的,城市建设《档案利用未》。开放:的城市建设档—案按:照有关规定执行【
市城市《建设档案管理—机构应?当免费提供查阅城】市建设档案简—化利用?手续提高服务效【率
第二十》八条 ? 公民、法人—和其:他组织利用国家所有!的城市建《设档案应当遵守有关!规定不?。得有下列行》为
(一)损毁、丢!失城市建设档案;
!(二)擅自提供【、抄录、复》制、公布、销毁城】市,建设:档,案;
(三)—擅自抽取《、撤换、添加城市建!。设档案;
(四【),涂改、伪造城—市建设档案
—第二十九条 — 对涉?密城市建设档案的】保护利用、》密级变更《、解密和销毁—应,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!、行政法规》办理
第三十—。条 ?单位和?个人向市城市建设】档案:管,理机构捐《赠、寄存《档案的?可以对其档案中【不宜向社会》开,放的部分提出—限制利用的》。意见市城市建设【档案管理机构应当为!其保密并维护其合】法权益
第三十一】条 市城》市建设档案管—理机构出《具的载有本单—位印:章的档案复制件具】有与档案原》件同等效《力
馆藏重》要,的珍:贵的档案提供利【用应当用复制件【。代替:。原件
第四章 !法律责任
【第三十二条 【违反:本条例第十条、【第十一条规》定建设?单位未按照规定要】求移交工程档案的】由,市建设行《政主管部门责令【限期:改正处以《一万元以上十万【元以下罚款并—记入:。建设行为不良信用记!。录
第三十三—条 违反本条【例,。第二十八条规—定未按照规定—利用国家所有的城市!建设档?。案的由市建设行政主!管部门给予警告【对,单位处以《二千元以《上,一万元以下罚款对个!人,处以二百元以—。上一千元以下罚款;!造成:档案损失的》责令赔偿损失赔【。偿的数?额依据所损失档案】的价:。值及损?坏程度确定
—第三十四《条 违反本—。条,例规定市《城,市建设档案行—政主管部门、管【理机构及其》工,作人员滥用职—。权、玩忽职守、徇】私舞弊或者泄露国家!秘密、商《业秘密?、个人?隐私的对有关人员】依法给?予处分
第五】章 附 》 则
—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!。施行前已验收合【。。。格的工程其工程【档案未向市城市建】设档案管《理机构移交的由建】设单位自本条例施行!之日起九《十日内向《。。市城: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!移交
第三十六条 !寿县:、凤台县《。的城市建设档案管理!参照本?条,例规定执行
每【年第一季度县城市】建设档案管理—机构应当向市城市建!设档案管理》机构报?送其上年度城市【建设档案电》。子目录
第三十七】条 本条例自2【。017?年1月1《日,起施行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