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淮,南市城市建设—档案管理《条例 (201【6年:8月19日淮南市】第,十五届人民代—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!三十一?次会议通过》 2016年9月】30日安徽》省第:十二届人民》。。代表大会常》务委员?会第三十《三次会议批》。。准,)   第一章 总!    则   第!一条  《为了规范《城市建设档案—管理加强《城市建?设档案的《。收集、整理工作【有效地保护和利用城!市建设档案根—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!案法、国务院建设】。工程质量管理条【例,。和其他有关法律【、,法规:结合本市实》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!条  本《条例适用于本—市城市规划区内城】市建设档案的收集】、整理、移交—、接收、《保护、?利用等活动 本条例!所,称城市建设档—案是指?在城市规划、建设】和管:理活动?中直接形成的—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!存价值的文》字、图纸、图表、声!像,等各种载体的历史】记录 第三条 【市人民?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市!建,设,档案工作《的领导将城》市建设?档案事业《纳入:国民经济和社会发】展规划健全城市建设!档案管理《机构将城市建设档案!。事业经费列入财政】预算 第四条 市】人民政府建》设行政主管部门【。负责本市城市—建设档案管理工作】发展改革、城乡【。规划、国土》。资源、房地产管【理、水?利、交通《。运输:、人:。民防空、经济和【信息:化,等部门按照各自【职责依法做好—城市建设档案管【理,的有关工作 市城】。市建设档《案管理机构负责城市!建设档案的日常【管理工作《接受市?档案行?政管理?部门的监督和指导】 ,  第二章 移交和!接收: , , 第五条 下列城市!建设档案应》当向市城市建设档案!管理机构移》交, (一)建设—工程:档案包括工业与民】用建筑?、市政基础设施、公!用基础设施、—交通基础设施、园】林建设、风景—名胜建设、市容【环境卫生设施建设、!城,市防:洪、抗震、人民防】空等建设工》程档:案;军事工》程中除?军事禁区和军事【管理:区,以外的穿越城—市行政区《域的地下管网(线)!走向和有关》隐蔽工程的位置图 !(二:)城市地下建筑物、!构筑物以及供水、排!水、燃气、》热力、?电力、通信》、有线电视、工【。业等地下管》网(线)《工程档案和》普,查,、补充测绘档案 (!三,)建设系统》各专业管理部门【形成的建设》系统业务《管理档案和业务【技术档案 (四)有!关,城市规划、建—设、管理的方针、政!策、法规、》计划方面的》文件、科学研究成】果和城市历史、【自然、经《济等方面《的基:础资:料 :(五)其《他具有保存价值【的城市建设资—料 第六条  建】。设单位应《当在办?理建设?工,程规:。划许可证、建—筑工程施《工许:可证时与市城市【。建设档案管》理机构签订工程档案!移交责任书责任书】应当明确工》程档案的移交内容】。、,期限、?。。有关要求和其他【事项 第七条 【。 工程资料》的,形成:、收集?、整理应当与工程】进度同步保证—工程:档案的真实》、准确、完整 【第八条  建—设,。单位应当《按照有关规定向【市城市建设档案管】理机构移交纸—质档:案,、声:。像档案、电子—档案 纸质档案应当!为原件归《档范围?和质量应当符合【国家标准《 声像档《案、电子档》案的归?档范围和质量应当】。符合相关规定—电子档案的内—容应:当与相应的》纸,质档案一致 第九】条 : 建设单位》在组织工程》竣工验收前》应当向市《城市建设档案管理】机构申?请工程档案预—验收 市城》市建设?档案:管理:机构应当自收—到建设单位预验【收申请之日起十个】工作日内《预验收完毕工程【档案符?合要求的出具—工程档案认可—文件;不符合要求的!提出补充、完—善的要求《由建:设单位重新提请【预验:收 建设单位在取得!工程档案认》可文件后《方可组?织工:程竣:工验收 市人民【政府投资主管部【门组织或者委托组织!进行竣工验收—的市级重大建—设项目由市》档案:行,政,管理部门组织—工,程,档案:验收: 第十条  —。建,设单:位应当在建设工程竣!工验收合格之日起】九十日内向市城市建!设档案管理》机构移交一套符合】相关规定的建—设,工程档?案 第十一条 【 地:下建筑物、构筑物】以及地下管网(【线,),工,。程竣工验收》前建设单位应当组织!竣工测绘形成竣工】测绘:成果在竣工验收【合格:之,日起十五日》内向市城《市建:设档案管《理机构?。移交测绘《成果 第十》二条  地下管网】(线)普《查、:补充测绘《形成的?档案:应,当在普查、测绘结束!之日起?九十日内移》交市城?市建设档案管理【机构 第十三条  !停建:、缓建工《程的档案《。暂由建设单位保管建!设,单位被撤销或者【注销的工程档案【应当:向上级主管部门或】者市城市《建设档案管理机【构移交 第十—四条 ?。 改建、扩建—的工:程项目建设单位【应当据?实修改?、补充和完善原【。工程:档案凡结构和平面布!置等改变的应—当重新编制工程【档案并在工程竣【工验收?。合格之日《起九十日内向市【城市建设《档案管理机》构移:交 第?。十五条  建设【系统各?专业管?理部门形成的具有】长期和永久保—存价值的业务管理】和业务技术档—案在本单位》保管使用一至五年】后应当按照规定【向市城市建设—档案管理机构移交 !。第十:。六条  市档案【行政管理部门、市城!市建设?档案:管理:机,构应当对市》人民政?府,确定的重《大建设?项目的档案编制【、整理工作提供【指,。导,督促建设《。。单位及时、准确、完!整地收集档案资料】 第十七《条  市城》市建设档案管—理机构接收城市建】设档案?后应当出具接—收,证明 市城市建设档!案,管理机构应当及时】登记:、编目所接收的【档案并确《。定密级和保》管,。期,限 第十八条  】市城:。市,建设档?案管理?机,构可以通过征集、接!受捐赠等《方式丰富馆藏档案】;对捐赠者》应当:给予奖励   第】。三章 ?保护:和利:用  ? 第十九条 — 城市?建设档案馆库房建】设应当遵《守下列规《定 (一《。)选址、设计—。、建设符合国家规定!的建设?。标准; (》。二)配置《适宜安全保存档案的!专,门库房配备恒—温、恒湿、防盗、】防火:、防:光、防?渍、防磁、防尘【、防有?害生:物和防?污染等?必要设施 第二十】条  城市建设档案!管理:应当遵守《下列:规定 (一)建【立,档案资料信》息库、目录库—汇编:档案综合《信息; (二)【需要永久保》存,的档案采取光—盘、磁?盘,及其他现代技—术手段备《份保:存和保护;》 (三)电子档案】的存放符合信息安全!要求具备载体存放】环境同时进行—异地备?。份, 第:二十一条  —市城市建设》档案:管,。理,机构应当建立健【全城市建设档案【的保护、利》。用等制?度及时?抢救损坏《和变质的城市建【设档案特别重—要的城市建设档【案应当采取有效措施!确保:。其安全无损》。 第二十二条—  市城市建设【档案管理机构应当】。以数字信息资源建】设为基础建立健全各!类城市建设档案数据!库推进城《市建设档案数字【化建设 第二十三】条  地下管网【。(线:。)产权及管理单【位,应当按照统》一标准将各》自建立和维护的地下!管网(线)信息数据!纳入市地下》管网(线)》信息综合管》。理平台动态管理实现!。信,息共:。享 第二十四—条,  建设单位在办理!建设工程规》划许:。可证前应当到市【城市建设《档,案,管理:机构查询施工地【段的地?下管网(线)工【程档:案取得该施工—地段地?下,管网(线)现—状资料 第二十五条!  建设系统—各专业?管理部门以及工【程,档案形成单位—的工程资《。料,管理人员应当经【。过工程资料管理【的专业培训 第二】十六条  市—城市建?。设档案管理机构【应当定期开展鉴【定工作优《化馆藏档案质量和馆!。藏结构确定公开和提!供利用的城市建【设档案范《围向社?会公开馆藏档案【结,构,、目录信息编制必】要的:参考资料《 第二十七》条  公民、法人】和其他组《织持有?介绍信、《身份证?等合法证《明可以利用已开放】的城市建设档案利用!未开放的城市建【设档案按照有关规定!执行 市城市—建设档案管理机【。构应当?免费提?供,。查阅城市建设—档案简化利》用手续提高服务效】率 第二十八条  !公民:、法人和其他—。组织利用国家所有】的城市建设档案应】当遵守?有关规定《不得有下《列行为? ,(一)损毁、丢失】城市:建设档案;》 (二)擅自提供】、抄录、《复制、?公布、销毁城市建】设档案; (三【)擅自?抽取、撤换、添加城!市建设档《案;:。 (四?。)涂改、《伪造城市建设档案 !第二十九《。。条,  对涉密城市【建设档案的》保护利用、密—级变更、解密—和销毁应当按照【国家有?关法律、行》政法规办《。理 第三《十条  《单位和个《人向市城市建设【档案管理机构捐【赠、寄存《档案的可以》对其档案中》不宜向社会开放的】部分提出限制利【用的:意见市城市建设档案!管理:机构应当为其保密并!维护其合《法权益 第三十一条!  市城市建—设档案管理机构【出具的载有本单位】印章的档《案复制?件具有与档案原件同!等效力 《馆藏:。重,要的珍贵的档—案提供利用应当用】复,制件代替原件 【。  :第四章? 法:律责任  》。 第三十二条 【 违:反本条例第》十条、第十》一条规定建设单位】未按照规《定要求移交》工程:档案的由市建设行】政主:管部门责令》限期改正处以—一万:元以上十万元—以,下罚款并记》入建设行为不良【信用记录 第三十三!条  违反本条【例第二十《。八条:规定未按照规定【利用国家所有—的城市建设档案【的由市建设行政【主管部?门,给予警告对单位【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!元以下罚款对—个人处以二百元以上!一千元?以下罚?款;:造成档?案,损失:的责令赔偿损—失赔偿的数额依据】所损失档《案的:价值及?损坏程度确定 第】三十四条 》 违反本条例规定市!城市建设档》案行政主《管部门、管》理机构及《其工作人员》滥用职?权、玩忽职》守,、徇私舞弊或者泄露!国家秘密、》商业秘密《、个人隐私的对有关!人员依法给予处分】 , , 第五?章 附  》  则   第三十!五条 本条例—施行前已验》收合格?的工程其工程档案】未向市城《市建设档案管理【机构移交《的由建设《单位自?本条例施行之日起】九十日内向市城市建!设档案管理机构移】交 第三十六条 】寿县、凤台县的城市!。建设档案管理参【照,本条例规定执行 】每年第一季度—县城:市建设档《案管:理机构应《当,向市城?市建设档案管理【机构报送其上年度】城,市建设档《案电子目录》 第三十七条 【本,条例自201—7年1月《1,。日起施行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