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淮南市城市》建,。设档案管《理条:。。例 (201—6,年8月?19日淮南市第【十五届?人民代表大会常务】委员会第三十一次】会议通过 2016!年9月30日—安徽省第十二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】务,委,员会第三十三—次会:议,批准) 《  第一章 总【    则   】第一条  为了规范!。城市建设档案—管理:。加强城市《建设档案的收—集、整?理工作有效地保护】和利用城市建设【档案根?据中华人民共和【。国档案法、国务【院建设工《程质量管理条例和】其他有关法》律、法规《结合本市实际制【定本条例 第二【条  本条例适用】于本市城《市规划区内城市建】设档案的收集、【整理、移《交,、接:。收、保?护、:。利用等活动 —本条例所称城市【建设档?。。。案是指在城市规划、!建设和?管理:活动中直接形成【的对国家和》。社,会具:有保存价值的文字、!图纸、图表、声像】等各种?载体的历史记录【 第三条 市人民】政府应当加强对【城市建设档案—工作的领导将—城市建设档案事业纳!。入国民经济》和,社会发展规划健全】城市建设档案管理】机构将城市建设档】案,事业经费列入—。财政预算 》第四条 市人民【政府建设行政主【管部门负责本市城市!建设档案管理—工作发展改革—、城乡?规划、国土资源、】房地产管理、—水,利、交通《运输、人民防空、经!济和:信息化?等部门按照各—自职责依法》做好城市《建设档?案管理的有关工作】 市:城市建设《档案管理机》构负责?。城市建设档案的【日常管?理工作接受》市档案行政管理部】门,的,监督和指《。导,   第二》章 移交和》接收  《 第五条《 下列城市建设档案!应,当向市城市建设【档案管?。。理机构移交》 ,。(一)建设工程【档案:包括工业与》民用:建筑、?市政基础设》施、:公用基?础设施、交》。通基础?设施、园林建设【、风:景名:胜,建设、市容》环境卫生设施—建设、城市》防洪、抗震、—人民防空《等建设工程档案;】军事工程中除军【事禁区和军事管理】区以:外,的穿越城市》行,政,区域的地下管网(线!)走向和《有关隐蔽《工程的位置图 (】二)城市地下建筑】物、构筑物以及【供水、排水、—燃气:、热力?、电力、通信、有线!电视、工业等地【下管网(线)工程档!案和普查、补充【测绘档案 (三【。)建设系《。统各专业管理部【门形成的建设—系统业务管理档案和!业务技术档》案 (四)有关城】市规划?、建设、管》理的方针、政策、】法规、计划方面【的,。文件、科《学研:究,成果和城市历史、】自然、经《济,等方面的《。基础资料 (—五)其他具》有保存价值的城市】建设资料 》第六条  建—设单位应当在办理建!设,工程规划许可证【、建筑工程施工【许可证时与市城【市建设档案管—。理机构签订工程【档案移?交责:任书责?任书应当明确工程】档案:的移交内容》。、,期限、有关要求和其!他事项 第七条  !。工程资料的》形成、收集、—整理应当与工程进】度,同步保证工程档【案的真实、准确、完!整 第八《条  建设单—位应当?按照有关规定向市城!市建设档案管理机】构移交纸《质档案、声像档案】。、电:子档案 纸质—档案应当为原—件归档范围和—质量应当符合国【。家,。标准 ?。。声像档案、电子【。档案:的归档范围》和质量?应当符合相关规定电!子档案的内容应【当与相应的纸—质档案一致 第九】。。。。条  建设单位在组!织工程竣工验收前】应当向?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!机构申请工程档【案预验收 市城【市建设档案》管理机构应当自【收到建设单》位预验收申请之【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预!验收完毕工程档案符!合要求?的出具工《程,档案认可文件;不】符合要求的提出补充!、完善的《要求:由建设单位重新【。。提请预验收 建设单!位在:取,得工程档案认可文件!。。后方可组织工程竣】。。工验:收 市人民》政府投资主管—部门组织或者—委托组织进行竣工验!收的市级重大建【设,项目由?市档案行政》管理部门《组织工?程档:案验:收 :第十条  》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!工程竣工《验收合格之》日起九十日内向【市城市建设档案管】理机构移交》一套符合相关规【定的:建设工程档案 第十!一条  地下建筑】物、构筑物以及地下!。管网(线)工程竣】工验收前建设单【位应当组织竣工【测绘形成竣》工测绘成果在竣工验!收合格之《日起十五日内—向市城市建设—档案管?理机构移交测绘【成果 第十二条【  :地,下管网(线)普【查,、补充测绘形—成的档?案应当在普查、【测绘结束之日起九】十日内移交市—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!构 第十三》条  停建、缓建工!程的档案暂》由建设单《。位保:管建设单位》被撤销或《者注销?的工程档案应—当向上级主管部门】。或者市城市建设【档案管?理机构移交 —第十四条  改建】、扩建的工程项目建!设单位?应当据实修改、【补充和完善原—工程档案凡结—构和:平面:布置等改变的—应当重?新编制工程档—。案并在工《。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!起九:。十日:。内向市?城市建设档案管【理,。机构移交 第十五】条 : ,建,。。设系统各专业管理部!门,形成的?具有长期《和永久保存》价值的业务管理和】业务技术《档案在?本,。单位保?管使:用一至五年后应【当按照规定向市城】。市建设?档,。案管理机《构移交? 第十六《条  市档案行【政管理部门、市【城市建设档案管【。理机构应当对市人】民政府确定的重【大建设项目的档案】编制、整理》工作提供《指导督促《建设单位《及时:、准:确、完整地收—集档:案资料? 第十七条》  市城市建设档案!管理:机构接收《城市建设档案后应】当出具接收证明 市!城市:建设档案管理—。。机构:应当及时登记、编目!所接收的《档,。案并确定密级和【保管期限 第—十八条  》市城:市建设档《案管理机构可—以通过征《集、接受捐赠—。等方式丰富》馆藏档案;对捐赠】者应当给予奖—励   第》三章 保护和利用 !。  第十《九条:  城市建设档案】。馆库房建设》应,当,遵守下列规定 (】一)选址、》设计、建设符合国】家规定的建》。设标准; (二)配!置适宜安全保存【档案的专《门库房配备恒温、恒!。湿、防?盗、防火《、防光、防渍—、防磁、防》尘、防有害生—物和防污《染等必要设施 第】二十条  城—市,建设:档,案管理应当遵守下列!。规定: (一)建立—档案资料信息—库、目录库汇编档案!综合信息;》。。 (二)《需要永久保》存的档案采取光盘】、磁盘及其》他现代技术手段【。备份保存《和保护; (三)】电子档案的》存放符合《信息安全要求具备载!体存放环境同—时进行异地备—份 第二十一条 】 市城?市,建设:档案管理机》构应当建立健全城】市建设档案的保【。护、利用《等制度及《时抢救损坏和变质的!。城市建设档案特别重!要的城市建》设档案应当》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其!安全无?。损, 第二十《二条  市城市建】设档案管理》机构应当以数字信】息资源建设》为,基础建立健全各【类城市建设档—。案数据库推进城市建!。设档案数字化—建设 ?第二十三条》  地?下,管网(线)产权及管!理单位应《当按照统《一标准将《各自建立和维护【的地下?管网(线)信息数据!。。纳入市地下管网(线!)信息综合》管理平台动态管理】实现信息《共享 第二十四条】  建设单位在办】理建:设工程规《划许可证前应当【到市:城市建设档案管【理机:构查询施工》地段的地下管—网,(线)工程档案【取,得该施工地段地【。下管网?(线)现状资料 】第二十五条 — 建设系统》各专业管理部—门以及工《程档案形成》单位的工程》资料管理人员应当经!过工程资料管—理的专业《。培训 第二十六条】  市城市》建设档案管理机【构应当定期》开展鉴定工作—优化馆藏档案质量和!馆,藏,结,构确定公开和提供】利用:的城市建设》档案:范围向社会》公开馆藏档案结构、!目录信息《编制必要的参考【资料: 第二十七条—  公民、》法人和其他组—织持有介绍信、身】份证等合法证—明可:以利:用已开放的城市建设!档案:。利用未?开放的?城市:建设档案按照有【关规定?执,行 市城市建设档】案管理机构应—当免费提供查阅【。城市建设档》案简化利用手续提】高服务效率 第二十!八条  公》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!利用国家《所有的城市》。建设:。档案应当遵》。守有关规定不得【有下列行为 (【一)损毁、丢失城市!建设档案; (二】)擅自提《供、抄录、复制、公!布、销毁城市建设档!案; (三》)擅自?抽取、撤换、—添加城市建设—档,案; (四)涂【改、伪造城市建【设档案 第》二十九条《  :对,涉密城市建设档【案的:保护利用、密级【变更、解密和—销毁应当按照国【家有关法律、行【政法规办理 —。第三十条  单位和!个,人向市城市建—设档:案管理机构捐—赠,、寄存档案》的可:以对其档案》中不宜向社》会开放的部分提出】限制利用《的意见市城市—建设档案管理机构】应当为其保密并【维,护其合法权益 【第三十一条  市】城,市建设档案管理机】构出具的载有本【单位:印章的档案复制件】具,有与档案原件同【等,效力 ?馆藏:重要的?。。珍,贵的:档案提供《。利用应当用复制【件代替原件   】。第四章 法律责任 !  第三《十二条  违—反本条例第》十,。条、第十一条—规定建设单位未按】照规定要《求移交工程档案的】由市建设行》政主管部门》责令限期改正处以一!万元以上十万元以】下罚款并记》入建设行为不良【信用:记录 第三十—三条:  违反本》条例第二《十八条规定》未按照规定利用国】家所:有的城市建设档案的!由市建设行》政主管部门》给予警告对单—位处:以二:千元以上一万元【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!二百元?以上一千元以下【罚款;造成档案损失!的责令赔偿损—失赔:偿的:。数额依据所损失档】案的价值及》损坏程度确定 第三!十四条  违—反本条例《规定市城市建设【档案行政主管部【门,、,管理机构及》其工作人《员,滥用职?权、玩忽《职守、?徇私舞弊或》者泄露?国家秘密、商—业秘密?、个人隐私的—对有关人员依—法给予处《分   第五章 附!    则》  : ,第三十五条》 本:条例:施行前已验收合格】的工程其工程档案未!向市城市建》。设档案管理机—构移交的《。由建设单位》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!九十日内《向市城市建》设,档案管?理机构?。移交 第三十六条】。 寿县?、凤台县的》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参!照,本条例规定》。执行 每年第一季度!县城市建设档—案管理?机构应?当向市城市》建设档案《管理机构《报送:其上:年度城市建》设档案电子目录 第!三十七?条 本条例自—2017年1月1】日,起施行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