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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七《章 :其他方面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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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四条 】。建筑物?、构筑物安装安【。全,防,护设施的《应当设置在门窗【、阳台内侧》
外!墙和门窗破损—、,污秽影响市容的其】所有人、管理人应】当,。及,时整修?、清洁
》 第三《十五条 临街建筑物!。的,外廊、阳台外—和窗外不得吊挂【、放:置有碍市容的物【品在:护栏、护墙》。内放置物品不得超】出护栏、护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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临街!建筑物的空调外机、!遮阳帐篷《、太阳能等设—施应当合《理设置保证安—全保持整洁不—得,影响建筑《物容貌空调》。外,机的冷却水应当引】。入排水?管道:不得随意排放
! ,。 , 新建、—改建、扩《建临街商业经营用房!。安装:安,全防护?设施的门窗应当采】用透视的《安全:防护:设施
》 , 违反第一】款规:定的责令限期改正】;拒不改《正的处五十》元罚款违反第—二款规定的》责令限期改正—;拒不改《正的处五十元以上二!百元以?。下罚款
第三!十六条 新建、改】建、扩建餐饮—经营场所应当遵守】下列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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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《。 (一)符合餐【。饮业总体《。布局规?划要求?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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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(二【)所在建筑物具【备,专用烟?道等污染《。防治条件;
! (三)油】烟排放口《、机械通风口等【设计符?合建筑标《准规范和《环境污染《防治:要求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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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(?四):与相邻的居民—。住宅、学校、医院】等环境敏感点建筑物!边界的水平距离十】米以上且《其朝向应《当避开可能受到影】响的建筑物
【 违反】前,款,第二项?、第:三项规定的责令限期!改正处一万元—以上五万元以下罚】。款;拒不改》正的责令停业整治】
第三十七条! 下列公共场所【禁止吸烟《
【 (一)幼儿园、学!校、青少年活动中心!等以未成年》人为:主要活动人群的公】。共场所;《
?。 (二)医!院、妇幼保健—院(所)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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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】三,)公共交通》工具及其等候区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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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, 违反前款》第一项规定的—责令:。改,正给予警告》可以并处五》百元以下罚款—;违反前款》第二项、第》三项规定《且不听?劝阻的处五十元以】上二百元以下—罚,。款
第三十】八条 组织或者参加!广场:。舞、健步走等—文化体育《活动应当遵守下【。列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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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:一)不得影响车辆】、行人正常通—行;
》 》(二:)不得影响活动场】所和周边环境—卫生;
】。 (三)有【音乐伴奏或者其他】高噪声的《应当控制音量不【得影:响居民生《活
第三十】九条 生活垃圾【应当分类投放—、收集、运输—、处置不得随意【。倾倒、抛撒、—。堆放或者焚烧—。
?。 第四十《条, 市、县人民政府】应,当按照合理布—局、方便群》众的:原则规划和建—设公厕
!。 公厕应当保持清!洁,实行全天免》费开:放
】。 沿街?。单位和经营》性公共场《所附设的厕所应【当设:置对外开放》。标识在工《作、营业时间开【放
!公,厕使:用者应当遵》守规定文明如厕
! 第四《十一条 禁止饲养】家禽家畜饲养宠【物,应当遵守法律—、法:规
第—四十:二条 提倡文明办丧!事和文明《祭祀活动禁》止在市、《县人民政府划定的】区域内焚烧冥纸、】遗物和其他》。丧葬祭祀《物品:
第四十三—条 禁止在市、【县人民政府划—定的禁放区》域内出售、燃放烟花!爆竹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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