合肥市燃放烟花【爆竹管理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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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:2011年6月3】0日合肥市第—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!常务委?员会第二十五次【。会议通过《 :20:11年8月》19日安徽省第【十一届人民代表大】会常务委员》会,第二十七次》会议:批准 2017】年8月31日合肥市!第十五届人民—代表大会常》务委员会第三十五】。次会议修《订通过? 201》7年9月29日【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!代,表大会常务》委员会?第四:十次会?议批准)
第】一条 为》了加强燃放》烟花爆竹《安全管理《。改善环?境质:量保:障,公共安?全,和公民人身》、财产的安》全根据国务院烟花爆!。竹安:全管:理条:例和有关法律、【行政:法规的规定》结合本市《实际制定本规定【
,第二条 》本规定适用于本市】。行,政区:域燃放烟花爆竹【及其相关安全管理】工作
?第三条 《 市人民政府应当加!。强全市燃放烟—。花爆竹安全管理【工作建立燃放烟花】爆竹安全管理—联席会?议制:度强化联防联—控长效工作机制【完善燃?放烟花爆竹安全管】理工作责任制及考核!问责机制并将燃放】烟花爆竹安全管理】作为文明创建和社】会治:安,综合治理《。的重要?。内容纳入政府目标】管理:考核范围
县(市、!区,)人:民,。政府负?责本辖区《燃放烟花爆竹安【全,管理工作督促—有关部门依法履行】燃放烟?花,爆竹安全《管理职责《。
乡(镇)人民政】府、:街道办事处应当【将燃放烟花爆竹安全!管理纳入基层社会】治安综合治理工【作加强组织协调和指!导监:督
:高新技?术产业开《发区、经济技术【开发区、新站高新技!术产业?开发区、合》肥巢湖经济开发区管!理委员会应当按照】市人民政府的要求】做好本辖区燃放烟】花爆竹安全管—理等相关《工作:
第:四条 ? 公:安机关是燃》放烟花爆竹安—全管理?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!燃放烟花《爆竹的公共安—全管理应当依法查】处未经许可运—输以及?违法:燃,放烟花?爆竹的行为并会同】有关部门《建,立联:。合执法和案件移送】制度及时发现—和查处有关违法行】为
安全生产监【督管理部门负责烟】花爆竹的安全生产】监,督管理应当依法查处!非法生产、》经营烟?花爆竹的行》为
城市管理部门】应当依法查处—流动兜售烟》花爆竹摊点以及燃放!烟花爆?竹影响环境卫—生、毁?。坏城市绿化》和市:政设施等行为
【城乡建设部门—应当督促建设—。、施工等单》。位遵守?燃放烟花爆》竹安全管理规定
房!地产管?理部门应当督促【物业服?务企业?做好服务《区域燃放烟》花爆竹安《全管理以及》违反规定燃放—烟花爆竹的劝阻和】举报:工作
民政部门应当!指导婚姻登记、殡仪!馆、陵?园等单?位开展宣传引导婚】丧嫁娶活动遵—守燃放烟花爆—竹,安全管理规定
交通!运,输,、,工商行政管理、【质量技术监督等【。。部门:应当在各自职—责范围?内协同做好燃放【烟花爆竹安全管【理相关工《作
第五条》 机关、企事业单!位、社会团体、其】他组织是本》单位燃?放,烟花爆竹《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!。应当做好本单—位燃:放烟花?爆竹:安全管理工作
居】(村)?民委员?会,、业主委员会、物业!服务企?业,应当加强日》常宣传、引导、【监督:发现和劝阻违—法燃放行为可—以组织属地》管理或?者服务区域》的居:民、村民、单位以】及宾馆?。、酒店等《单位制定燃》放烟花?爆竹安?全管理公《约并监?督实施?
居(村)》民委员会、业主【。委,员会、物《业服务企业以及宾】馆、酒?店等单位对》属,地管理或者服—务区域违反规定燃放!烟花爆竹的》行为应当《及时予以《劝阻或者向》公安机关举报
第】六条 市、县(】市、区)、乡—镇人: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!、街道办事处、【居(村)民委员【会以及企事业单位】、社会团体应—当定:期组织?开展:燃放烟花爆竹安全】管理的宣传
—广播、电视》、报刊、网络等媒体!应当定期开展燃放】烟花爆竹安全管理】和移风易俗》的公益宣传
学校】和未成年《人的监护《人应当加强对—学生、未成年人燃】放烟花爆竹安全【的教:。育,和监管
第七条 】 瑶海?区、庐?阳区、蜀山区、包河!区、高新技》术产业开发区、经济!技术开发区、新【站高新技术》产业开发区、—合肥:巢湖经济《开发区禁止燃—放烟花爆竹
肥【东县、肥西县、长丰!县、庐?江县、巢湖市人民】。政府应当确》定并公布《禁止或者限制燃放】烟花爆竹的区—域
第八条 禁【。止燃放烟花爆—竹区域外下列场所】禁止燃放烟花—爆,竹
(?一,)国家机关;
(】二)文物《保护单位;
—(三)交通枢—纽及城市主干—道、轨道交通设施、!铁路线?路安全保护区内;】
(四)《易燃易爆等危—险物品生产、储存、!经营单位及周边一百!。米范围?内;
(五)—输变电?设施安全保护区内】。;
(六《),医疗机构、养老【机构、学校、图【书馆:、档案馆、博物【馆、:儿童活动场》所,等及:其周边;
(—。七)经营性墓地、公!益性墓地、陵园【;
(?八)监狱《、看守所、拘留【所、戒毒所等及【其周边;
(九【。),风景名胜区、山林、!公园、绿地、苗圃;!。
(十)商场—、集贸市场、公共文!化活动场所》等人员密集地;
】(十一)其他—应当禁?止燃放烟《花爆竹?的场所
禁止燃放烟!花爆竹的场》所其所有权人—、使:用权人?或,者管:理单位应当设置禁】止燃放?。烟花爆竹警示标识】。并,负责管?理和维护
第—九,条 禁止燃—放烟花爆竹区—域和场所不》得燃放烟花爆竹;】限制燃放烟》花爆竹区域只能在】规定的时间、规定的!区域燃放规》定,等级的烟花爆竹【。
第:十条: 在?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!域不得设置烟花【爆竹销售网点不得】销售烟?。花爆竹
《限,。。制燃放烟花爆—竹区域只能》设置烟花爆竹临时零!售网点安全生—。产,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!照合理布局、总量】控制、?逐步:减少的?原则:进行审批
第十一条! 烟花爆竹的批】发企业、零售—经营者应当如实【记,录烟花爆竹经—营,信,息
第十二》。条 在允许燃放烟!花爆竹时间》。、,。区域:燃放烟花爆竹应【当遵:守下:。列规定
(》一)不得在》建筑物、构筑物内】燃放:或者从阳台、—窗户:向外抛掷燃放烟花】爆竹;?
(:二)不得向烟花爆】竹零售网点、行【。人、车辆、建筑物、!构,筑物、在建工地、树!木、河道、公共绿】地、:窨井等投掷燃—放烟花爆竹;
(三!)不得影响道路【交通安全;
(四)!不得采用其他危害公!共安全和《公民人身、》财产安全的方—式燃放?
第十三条 — 鼓励单位和个人对!。违反本规定的—。。行为进行劝阻、举报!
公安?机关、安全生—产监督管《理等部门应当建立燃!放烟花?。爆竹安全管理举报反!馈制度对相关投诉】举报及时登记、【查处并在五个工作日!内向投诉举报人【反馈查?处结果对查证属实】的给予举报人—奖励奖励标准由市】人,民政:。府,规定
?第十四条《。 居(村)民—。委员会?、业主委员会—对属:地管理或者服—务区域违反规定燃】放烟花?爆竹行为不》劝阻、不举报的【由其所在地的—乡,(镇)人民》政府、街《道办事处《责令改正
第十五条! 违反本规定第】五条第三款》规定物业服务企业、!宾馆、酒店等单位对!服,务区域违反规定燃放!烟花爆竹行为不【劝,阻、不举报的由【公安机关处以一【千元以上二千元【以下的罚款
第【十六条 违反本】规定第七条》第一款、第八条第一!款、第十二条—规定在禁《止燃:。放烟花爆《竹区域、场所—和时间燃放烟花【爆竹或者以危害公】共安全?和公民人身、财产安!全的方式《燃放烟?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!责令停止燃放—处以五百元的罚【。款;构成《违反治安管理—行为的?依法:给予治安管理—处罚;?构成犯罪《的依法追究刑事责】任;造成财产—损失:或,者公民人身伤害的依!法承担民事》责任
第十七条 !。违反本规定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在!禁止燃放烟花爆竹】。区域、场所销—售烟:花爆竹的《。由安:全,生产监督管理部【门责令其停止—。违法行为对批发【企业处以二万—元以上十万元以【下的罚款对》。零售经营者处—以一:千,元以上五千》元以下?的罚款?并没:。收烟花爆《竹及违?法,所得情节严》重的依法吊销烟花】爆竹:经营许?可证
第十八条 】 烟花爆竹安全管】理有关?部,门及其工作人—员,违反本规定有下【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!部门或者监察—。部,门依法给予行政处】分;构成犯罪的【依法追究《。。刑事责任
》(一)对相关—投诉举报不及时登记!、查处和反馈的;
!(二)对违法—生产、销售、运输、!。燃放烟花爆竹—的行为不依》法查处的;
(【三)其他滥》用职权、玩忽职守】、,徇私舞弊等情形
第!十九条 违反【本规:定的行为《法律:、,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!从其:规定
第二十—条 本规定自2】018年1月1日】起施行合肥市禁止】燃放烟?花爆竹的《规定同时《废止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