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庆市房屋》面积测?算实施细则<?xm!l:name—spac《e pre》fix = "o"! ns 《= :"urn:sch】emas《。-micr》osoft-co】。m:of《fice:of【fice" /【>
1 《 总则?。
1.1 目的【
为进?一,步贯:彻执行房产测量规范!规范本市《的房:屋面积测算工作根据!规范中的《有关规定结》合本市的实际并考虑!到房:屋建筑设计的发展】而制定本市的—面积测算实施细【则(:以下简称细则)是】。对规范中房产屋面积!测算内?容的补充和细化【
1.2 适用【范围
本细则规【定了房屋面》积测算的《内容与基本要求适】用于本市城市、建】制镇的建成区—和,建成区以外的工矿企!。事业单位以及其毗】连居民点的房屋和】非成:套等房屋等面积【测算均应遵守本细则!的规定
1.3【 精度?标准
本细》则,以房屋面积中误【差作为衡量》房屋面积的精度标】准二倍?中误差作《为极限误差
1【.4 房屋面积【测,算工作?应,积极采用高新技术和!先进方法但必须【满足本细《则规定的精度要求
!1.5?。 技术依据
—1.5.1 —GB/T 179】。86.120—00房产测》量规范第1单元【房产测量《规定
1.》5,.2 ?建住房〈2》002〉74号关于!房屋建筑面积计【算与房屋权》属登记有《关问题的《通知
1.5.3】 建房〈19—95:〉517号商品房销!售面积?。计算及公用建—筑,面积分摊规则—(试行?)
1.5.4 G!。BJ:968?6住宅建筑设计规范!
1.6 本细则由!重庆市国土资—源和房?屋,管理局负责》解释
2《 一般规《定,
2.1 房屋【面积测?算的内容
房产【屋面积?测算系指《对,房屋:建筑面积、》共有建筑面积—、使用面《积、:套内面积、产—权面积?等,。的测:算
2.1》.,1 房屋的建筑面积!
房屋建筑面积系指!房屋:外墙(柱)勒脚【以上各层《的外:围水平投影面积【包括阳台《、挑廊、地下—室、:室外楼?梯等且?具备有上盖结构牢】。固层高?2.20《m以上(《含2.20m—)的永久性建—筑
2.1.2【 ,房屋的使用面积
房!屋的使用《面积系指房屋内【全部可?供使用的空间—。面积按房屋的内【墙面水平投》影计算
2.1【.3 房屋的—套,内面积
成》套房屋?的周边墙体》横切面中线》所包围的水平投影面!积包括套内使用面积!、套内墙体面积、套!内阳台面积》三部份
2》。.1.4 》房屋的共有建筑面积!
,房屋:共有建筑面》积系:指两:个或两个以上产权】人共同占有或—共同使用《的建筑面积
—2.1.5 房屋】的产权面积
房屋产!权面积系指产权人依!法拥有房《屋所有权的》房屋建?筑面积房屋产权面】积由:。本市县级以上房地】产行政主管部门登】记确认
2.—1.:6 层高上下两层】楼面或楼面》与地面之《间的垂直距离
2】.1.7 》自然层指《楼梯间、电梯间【。、,室,外楼梯、《垃圾道、《管道井、提》物,。井、室内烟道等【按实际通达》的楼层(层高大【于,或,等于2.2》0米)计算的—楼层数?
夹层、附》。层(夹?层)、插层》、,阁楼:(暗楼)装》饰,性塔楼以及突—出屋面?的楼梯间、水箱间不!计层数?。
2.1.8幢【是指一座《独立的?包,括不同结构和不【同层次的房》屋
2.2 —面积测算的要求
】2.2.1》。 本细则所称房屋的!面积:系指该房屋的水【平投影面《积
2.《2,.2 面积采用【实地量距《法或坐标解析—法测:量,面积计算采用几何】公式或计算机解【析,法计算
2.2.2!.1 对于规—则的几何图形采取】实地测算边长—数据计算房屋面积
!2.2.2.2【 ,当房屋形状异—样无法采取直接【量边的方式求取其面!积时应使用全站仪实!。测该房?屋边线上若干点的坐!标解算其《。面积
2.2.3 !量距应使用》。。经检定合《格的钢?卷尺、?手持式测距仪、【。。红外线测距仪、全站!仪或其他能达到相】应精:度,的仪器和工具同种量!测工具2次读数之差!应满足
│△│【≤,0.:0,05m长度以m【为单位取至0.01!m面积以m2为单】位取至0.01m】2
2.2.4 】各类:面积测算必》须独立测算两次【其较差应在》规定的限《差以内取中数作【为最后结果
2.】。2.5 房产—面积:精度的标准》
房产面积的精度】等级 中误差— 限差
— 一 —0.:。01 +0.—0003s 0.!02 +0.00】06:s
《 二 0—。。.02? +:0.001s— : 0.?04 +0.002!s
三【 , ,0.:04 +0.00】3s 》0.:08 +0.—00:。6s
【注S为房产面—积单位m2
2.2!.5.1《。。 别墅(《含连排别墅)—即以单幢房屋为一】个产权人的房—屋执行?精度等级“一”;】
2.2.5.2 !本市渝中、江—北、南岸、沙坪坝】、九龙坡、大渡口、!渝北、巴南、北【碚等九区《。执行精度等》级,“二”;
2.2】.5.?3 :其它地区以及全【市房改售房和—非成套住《房的面积《测算执行精度等【级“三”
3 【房屋建筑面积界【。定
3.1 —计算全部建筑面【积的范围《
3.1.1 【永久性结构的—单层房屋按》。一层计?算建筑面积;多【。层房屋按《各层建筑面积—的总和计算
—3.1.2 房屋内!的,夹层、插层》、技术层《及其楼梯间、电梯】间等其层高在2【.20m以上(【含2.20》m)的部位计算【建筑面积
3.1.!3 穿过房屋的通道!房屋内?的门厅、大厅均【按一层计算建—筑面积?门厅、大厅》。内的回廊部分层高】在,2.20m(含2.!20m?),以上:的,。按其:水平:投影面积《计算
3.1.【4 建筑物结构【。范围内的《楼梯间(含套—内的楼梯间》)、电梯(观光梯】)井、提《物井、垃圾道、管道!。井等均按建筑物的自!然层计算面积
3.!1.5 房屋天面上!属永久性《建筑层高在2.20!m(含2.20【m)以上的》楼梯间、《水箱间、电梯机房及!斜面结构屋顶等部位!按其外围水平—投影面积计算
【3.1.6 —全,封闭:的阳台、挑楼—按其外?围水平投影面积【计算
3.1.7 !属永久?性结构?有上盖的室外—楼梯按各层》水平:投影面积计算所【谓室外楼梯必须具备!楼梯的结构设计单】层层高大于》或等于2.2—0,m者方可按室外楼】梯的有关规定计算】建筑面积
3—。.1.8 房屋之间!有,上盖和柱的走廊按其!柱的外围水平投影】面积:计算
3《.1.9 》房屋之间永》久性的?封闭:的架空通廊按外围】。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】
,。3.:。1.10 》有柱或有围》护结构的门廊—、门:斗按其柱《或围护结构的—外围水平投影—面积计算采用玻璃幕!墙等作为房屋外墙】。的按其外围水平投】影面积计算
3【.,1.11 局部层】。高在2.20—m以:。上(含2.20【m)的建筑》物按超过2》.20m《(含2.20m【)部分的水平投【影面积?计算:建筑面积《
3.1.12【 地下室、半地下】。室等以及《有顶盖的相应—出入口的建筑面积其!外墙(不包括采【光井、?。防潮层?及保护墙)按—其内边线加0.【25:m,m的:水平投影面积—计算
3.》1.13 舞台【灯光控制室》当,。层高大于等于2.2!0m时按《各层围护结构—。外围:水平投影面积—乘以实际层》。数计算建筑面积【
3.1.14 】多柱雨蓬按柱外围水!平,投影:面积计算建筑面积
!。3.1.15 多】排柱的车棚》、站:台等按柱外围水平】投影面积《计算建筑《。面积:
3.2 》计算一?半建筑面《积的范围《
3.?2.1 与房屋相】连,。有上盖且上盖层【空,高大于等《于2.20m无柱】的走廊、《檐廊按?其围护?结构外?围水:平,投影:面积:的一半计《算当围护结构大【于上盖宽度的—。按,其,上盖水平投影面【。积的一半《计算
3.2.【2 独立柱、单【排柱的门廊》、车棚、雨棚、货棚!、站:。台等属永久性—建筑的按其上盖【水平:投影:面积:一半计算悬》臂斜拉结构式雨蓬】按,。顶盖的水平投影【面,积的一半计算—建筑面积《
,3.2.3 未封闭!阳台、挑廊》按其:围护:结构外围水平投【影面积的一半计【算
3.2.4【 有顶盖不封闭【的永久性《的架:空,。通,廊按围护结》。构外围?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!计算
3.2.5】 ,室内类?似阳台的空中花【园等未封闭》的区域按未封闭的阳!台计算建筑面积
3!。.3 不计算建【筑面积的范围—
3.3.1— 突出房屋》外墙:。面的构件、》配件、?装饰柱、装饰性幕】墙、垛、勒》脚,、台阶、无》柱雨:蓬,以及突出《于房:屋外墙面的阳光窗
!3.3?。。.,2 无?上盖:的,架空通廊、走—廊、檐廊、挑廊【等
:3.3.《3, 无围护《结构的?屋顶水箱间》、装:饰性:。的,花,架,、,凉,棚、雨棚、亭—、塔等建筑
3【.3.?。4 建筑物内的操】作平台、上料平台】及利用建筑物—的空间安置箱—、罐的平台
3【。.3.5 临街【楼房:、挑廊下的底层作为!公共道路街巷通行】的不论其是否有柱是!否有围?护结构?均不计算《建筑面积
3.3.!6 利用引》桥、高架路、高架】。桥,、路面?作为:顶盖建造的》房屋:。
,3.3?。.7 构筑物;如】独,立烟囱、烟道、油】罐、水塔《、水箱?。、冷:却塔:(池)、储油(水】。)池储仓临》时货库地下人防【。干、支线等
3【.,3.8 与房—屋内不相《通的房?屋间伸缩缝、—类似于阳台、挑【廊、檐廊的建筑【均不:计算建筑面积—
3.?3.9 供检—修、消防等》。使用的室外爬梯【以及:无结构设计依—山就势修建的—梯道或台阶》虽可作为《进出建筑物的通道均!不计算建筑面积
3!。。.3.1《0 利用建》筑物上?层,楼,。面作为顶《盖的无?柱外:通,廊
3.3》.,11 利用建筑物屋!面作为通道的外【走廊
3.3.【12 建筑》物内的水箱》(池)?;建筑物下》的水池、化》粪池等
3》.3.13 建筑】物玻璃幕墙仅作【为装饰幕墙与建筑物!的外墙间《。的,空间
3《。.3.?1,4 活动房屋、【。临时房屋、》。简易房屋等
3【.3.?15 架空层—作为绿化、》休,闲进:入楼梯间的通道等功!能系住?宅或商住《楼的设施《用地作为不分—摊的:共有面积
3.3】.16 主要作为】公共使用带社会公益!性质的室外楼梯
】3.3.1》7 骑?楼、过街《楼的底层非》建筑物自身》功能需要主要为公】共服务?用作市政道路—街,巷通行的部份
3.!3.18 建筑物内!仅作为?通风或采光的天井不!论是否有透明顶盖都!不算建筑面积
【。3.4 《建筑面积界定的【其他规定
3.4.!1, 跃层房屋的室内楼!梯间当进场进行面】积测算时《不论是?否修建楼梯》均应将楼《梯间:面积按自然》层数计入套内面【积
3.4.2【 室:外楼梯的建》。筑面积其《中有顶盖的》计算全部《建筑面积无》顶盖的除顶层计算一!半建筑面《积外其它楼层的室外!。楼梯全算
3.4.!3 室?外的:直跑:楼梯不论通达—几层其?建筑面积等》于对其一次性—水平投影面积—其中有顶盖的计算】全,部面积无顶盖的计】算一半建筑面积
】3.4.4 室内】楼梯间已按自—然层计算建筑面积的!梯,间底部不论是否利用!均,不再另行计》算建筑面积
3【.4.5 同一楼层!外墙既?有主墙又有玻—璃幕墙?的以主?墙面作为《计算本?楼层建?筑面积的《依据;仅《有玻璃?。幕,。墙的则以《玻璃:。幕墙作为计算本楼层!。建筑面积的依据【且本楼层的建筑面积!等,于本楼层的套内面积!
,当各楼层墙体—厚度:或结构不同则—应分别计算各楼层】的建筑面《积
金属《。幕墙:及其他材《料幕:墙参照本款的有关规!。定处理
3》.4.6 与室内】任意一?边相通具备房屋的一!般,条件:并,能正常利《用的伸缩缝沉降【缝应计算建筑面积】
3.4.7— 对倾斜、弧状等】非垂:直墙体的房屋层【。高(高度)2.20!。米以上的部位计算】建筑面积房屋墙体】向外倾斜超出底【板外沿的《以底板水平》投影计算建筑面【。积
4 共有建筑】面积分摊
》4.1 共有建筑面!。积界定?。原则
4.1—.1 产权各方有】。合法产权《面积分割文件—或协:议的按其文件—或,协议进行分》摊计算无产权—面积分割文件或协议!的按套(单》元)内?建筑面积按比例进】行分摊计算》
4.1.2 凡】界定为共有建—筑的建筑空间—必须符?。合全:部或半算建》筑面积?的,条件
4.》1.3 凡界定为共!有,建筑:的,建筑空间必须—是两个?或,。两个以上的产权【主共:同使用或共同占【有的建筑空间
【4.1.4 凡【。已有独立产权的建】筑空间?不能界定为共有建】筑面:积
:4.1.5 共有】面积的分摊以幢为单!位进:行非本幢共有面积】不在本幢分》。摊
4.1.6 】多次:分摊共有建筑—面积的?分别计算分摊系【。数并按以整》体到局部的顺序分】摊
4.1.7 共!有建筑面积分摊【。后不划分《。各套房屋分摊所得共!有建筑?面积的界线任何人】不得侵占《或随意改变》原设计的使用—功能
4.1.【。8 无法界定权属主!范围的建筑空—间不能作为》共有建筑面积分【摊
4?.1.?9,具有经?营性质的公》共用房不能作—为共:有建筑面积分摊【。
4.2 共有【。面积界定的》依据
4.2.【1 预售前面积测算!时,依据:本项目建设工程规】划许可证所核准的】施工附?图
4.2.2【 新建登记测算时依!据经建设管理部门】竣工:验收备案后的竣工图!并结合实际使用功能!认定
4《.2.3 当—竣工:图和施工图的标【示与实际使用功能不!明确的部位委托测量!单位应在竣工—。图上明确标》示出具详《细的书面说明—并加盖?委托测量《单位和?。设计部门的印章【如该房屋由两—个或两个以上建设单!位,联建:则书:面说明还应有联【建方共同确认—
4.3《 共有建筑》面,。积的:内容
4.3.【1 幢内共同使用】的设备用房》变,电室:、供水房《、,。。二次供水房、贮水箱!房,、电话交换机房、】消防控制《室、电梯《机,房、风机房》等以及其《它在功能上为整幢】、某一?层或某几《个单:元服务的为基本生产!或生:活必需的设备用房
!4,.3.2 按—自然层计算面积【的包括楼梯间—。、电梯井、垃圾道】、,通风井、管道井【、提物井、室外楼】梯等垂?直通:道
4.3.3【 辅助或管理用房】为本幢服务》的,。值,。班警卫室、设备【维修管理房、—位于天面的楼梯【间
:4.3.4 墙体】面积本幢楼各套【与公共建筑之—。间的分隔墙和整幢房!屋外墙水平投—影面积总和的二分】之一
4.》。3.5 本幢的【公共门厅、》大厅、过(》。走)道、门》廊、门斗等水—平通道
《4.3.6 其它建!在,幢内仅供本幢使用】的共同?使用的面积
4.4!。 不:应分摊?的共有建筑面—积
4.4.1 建!在本幢内或幢—外与:本幢:相,连为:多栋服务的》设,备房、值班警卫室】;建在幢外为本幢】或多幢服务的设备房!、值班警卫室、管理!。用房
4.4.1】 建在幢《内或幢外为他幢或多!幢服:务的:变(配)《电房:、水泵?房、消房控》制室、电信设—备防、?值班警卫房、管【理,用房等附属》设施用房、市政设】施用房、《为社:区服务的公共用【房等
4.》4.2? 物业?。管理人员的休息就寝!室
4.4》.3: 经营性的配套设施!用房如住宅》。小区的?会,所、运动场或—游泳池的管理用【房、直饮《水或温泉水的制作室!或泵房?等
4?.4.4《 住宅小区内或【房屋天面上供人【们休闲或因景观【需,要修建?的亭、?。走廊、塔形、绿化】等建筑物以》及为建筑造型而设无!实用功能的部—位
4.4.—5 住宅小区内【供多幢使用》的,公共门?厅、门廊、通—道、室外楼梯—等
4.4.6【 人防工程》的地下?室
4.4.7 为!小区服?务的文教、卫生、商!业,等公益事业房屋
4!.4.?8 已作为独立使用!空间销售或出—租的:地下:室、:车棚等
4》。.4.9 》为物业管理服务的防!盗窃监控室
4.】4,。.10 按规—划批建层高在2.2!0米(含2.—20米)以上的【技术(结构)转换层!、幢内由本幢各业主!共用的?“空中花园”—以及用作公共—休憩、绿化》的架空层《中等公共开放空【间等:其中扣除楼》梯、核心筒和公共】。设备用房等应分【摊的共有《建筑面积
4.5】 套内建筑面积的界!定原则?。
,一个:权属主?独立拥有的建筑【空间
?。4.6 套内建【筑面积的内容
4.!6,.1套内使》用面积为套》内房屋使用》空,间的面积
》4.6.1.1【 套:内卧室?、起居室、过厅、过!道、厨房、卫生【间、贮?藏室、壁柜等—空间面?积,的总和
《4.6.1.2 套!内楼梯按自然—层数的水平投影【。面积总和计入使用】面积
4.》。6.:1.3 不包括【在结构面积内—的套内烟囱、通【风道、?管道井?
,4.6.1》.4 ?内墙面装饰厚度计入!使用面积
4.【6.2 《套内墙体面积
4.!6.:2.1 套内使【用空间周《围的:维护:或承重墙《。体或其他承重支撑】体,所占的面积其中各套!之间的?分隔墙以及外墙【。等共有墙均按水平】投影面积的二分之】一计入套内墙体【面积
?4.6.2.2【。 套内自有墙—体按水平投》影面:积全部计入套内墙】体面积
《4.6.3 套内】阳台建?筑面积
4.6.3!.,1 套内《阳台建筑《面积均按《阳台外围与房屋外墙!之间的水平投影面积!计算:其,中,封闭:的阳台按水》平投影全部计算【建筑面积《未封闭的《阳,。台按水平投影的【二分之?一计算建筑面积
4!.6.?3.2 《当阳台?或空中花园、阳光】花园的顶盖与底面的!大,小或形状不一—致时以二者的水平】投影面?。完全重合部份面积的!全部或1/2计算的!面积
?4.7 共有面积按!比例分摊的》计算公式
按相关建!筑面积进《行共有面积分—摊按下式计》算
δ?Si=K·Si 】
K=∑δSi/】∑Si
式中K【为共有面积的—分摊系数《;
Si为各产【。权单元参加分—摊,的套内?建筑:。面,积m2;
δSi】。为各产权《单元参加分摊所得】的共有面积m—2;
∑《δS:i为需?。要分摊的共有面积】总,和m:2;
?∑,Si为参加分摊【的各产权单元套内】建筑面积总》和m2
i房间【编号
?4.:8 共有面积分摊单!。元
4.《8.1 除由多【幢共同使用的—设备房?或其:它,。由多幢使用的—。建筑空间外(除【由4.4条款规定】的不应分摊的共【有建筑面积》外)以幢为分摊单元!
,。4.8.2 单独】的,住宅:。、商业、写字楼等】的分摊整幢为同一分!摊系数
4》.8.?3, 商住楼或多—功能:综合楼的分摊把【整幢楼根据使—用功能、划分—成各个功能段再以各!个功能段作为各【自的:分摊单元各个分【摊单元内住》宅段共有面积—分,摊系:数相:。同商:业段或?写字楼段内每层的】分摊系?数相同
《4.9 共》有面积的分摊—方法
4.9.1】 住宅面积的分【摊方法
《住宅楼共有面积的分!摊,。以幢为单元按下式】计算:
δSi=》K,·S:i,
K=∑》δSi/∑Si
式!中 :。Si各?套的套内面积;
】。∑δSi《全幢的共有面积【之和;?
∑Si《全幢的各套套内面】积之和;
》K分摊系数;
δ】S,i每套房按套内【面积分得《。的,共有面积;
i房间!编号
4.9—.2 商住楼的分摊!
4.?9.2.1 根据商!业,和住宅不同的使【用功能以楼层为【单位把整幢楼分【成商业?和住宅两段》按下式计算
δSQ!1= K《1·SZ !。δSQ2= K【1,。·S:S
式中《K1第一次》共有面?。积分摊系数;
SZ!住宅段内《除整幢?使用的共用》和不分?摊的:共用面积之外的各】。楼层的总建筑面【积;
SS》商业段内除整幢使用!的共用?和不分摊的》共用面积之》外的各楼层》的总:建筑面积;
δSQ!1住宅段按面—积,比例分?。得,的全幢共《同使用的共有面积;!
δSQ2商业段按!面积比例《分,。得的全幢共同使【用,的共有面积;—
∑δS整幢—共同使用的建—筑面积如外》。墙(水平投影的一】半)、配电、—供水、消防》、电话?交换机等《设备用房房屋天面】上的:电梯机房、未有独】立产权的《楼梯间本《幢的值班警卫—室和公共门》厅,等建筑空间》的建筑面积之和【,在数?值上满足∑δS【=δSQ《。+δSQ2
∑S除!供整幢楼使用的【。共用和?不分摊的共用—面积外的整幢楼建】。筑面积即本幢楼外】墙(柱?)勒脚以上》各层的外围水平投】影面积?(不包括供整幢【。楼使用的共》有面积和不分—摊的共用面积—)包括?阳台、?挑廊、地下室—、室外楼《梯等的面积之和【在数值?上满足∑S=SZ+!SS;
《4.9?.2.2 按下式计!。算住宅段《和商业段最终的共有!面积
δSZ=【δSZ1+δSQ】1, δSS=》δSS1+》δSq?2
式中δSZ住】宅段:的最终共有面积;
!δSS商《业段的最《。终共有面积;
δS!Z1:住宅段自身》的,共有面积包括电梯】间、楼梯《间、过道等的—面积;
δSS1】商,。业段自身《的共有面积包括电】梯间、楼梯》间,、过道以《及,中央空调配电房、风!机房:等的面积
δSQ1!。住宅段?分摊得到《的全幢共同使用【。的,共,有面积;《
δ:Sq2商业段分摊】得到的?全幢共?同使用的共有面积】;
:4.9.《2.3 计算住宅】。部份各?套的共?有面积
《按“4.《9.1”《住宅楼的分摊—方法计算出各套【房应分摊的共有【面积
?4.9?。.2.?4 计算商业段各】套(摊位)的—共有面?积
4.9.2【.4.1《 计算?商业段各层的—共有面积《
KC=《 δSC《i=KC·SCi
!式中SCi各楼【。层的建?。筑面积(不包括【本楼层范围内的【整幢共有面积—);
δSC—i,各楼:层分摊?得到商业段的共【有面积;
K—C各楼层分摊系【数;
SS》各楼层的建》筑面积之和(不【包括本楼层范围【。内的整幢共有面【积)
δSS商业】。段,的最终?共,。有面积
在》数值上?满足SS=∑SC】i i楼层号
【4.9.《2.4.2 —计算商业段各楼层】各套的?共有面积
K=【 δSi《。=K·Si
—式中K本楼层分摊系!数;
δS1ci本!楼层的共有面—积之和;
Si【本楼层某一套的套内!。面积;
∑》Si本楼层的套内面!积之和;
δS【。ci本楼层分摊得到!的商业段共有面积】;
i本楼层的各套!(摊位)的编号【;
δ?Si本楼层某一【套,最终的分摊的共【有面积
房屋预售的!。面积测算因同一楼】层内未及划分至【各套:可暂分?摊至各层待本层【划分产权《后再进行二次分户】
4.9.3 【计算二次分户各套】共有:。面,积
二次《分,户应在原有产权【面,积,。的,。基础上分户
Sg】= :Sy-?∑Si K》= δ?Si=K·Si
δ!Si分户后某一【套最终分摊的—共有:面,积
:Sy原产权面积
S!g分户后的》。共有面积之和
【∑,Si分户后的套【内面积?之和
K分户后的分!摊系数
《S,i分户后的各套【。内面积
《i分户的房间编号
!数值上各分户后房】产面积?之和等于原产权面】积
4.9.4 多!功能:综合楼共有建—。筑面积的分》摊方法
4.9.】4,.1 将本》幢楼按其《使用功能分成—几部份如分成住宅、!商业、写字楼等三】部份分割的最—小,单元为整《层如在同一层—。。内既有住宅又—有商业则《该层的?功能性质与》二者套内《面积较大的保持【一,致
4.9.—4.2 按功能划】。分,完备后参照商住楼】的分摊计算》方法进行分》摊
4.9.—5 凡作为商场或写!字楼等营业用房【的大厅采用隔断摊位!方式划分产》权,的共有面《积分摊按以下—方式执行
4.9】.,5.1 大厅本【。层的共有《建,筑部位包括如下部】。分
:4.9.《5.1.《1 本层周边墙体面!积,的1/2;
4.】9.5.1》.2 ?本层内的柱共同【使用的过道、梯间】、通风井、管道井、!卫生间等;
4.】。9,.5.1《.3 本层》其,他共用?的,部位
4.9.【5.2 《大厅本层各》。产权主共有建筑面积!采取与套内面—积(使用面积)成比!例的方式分摊—
,5 房产面积测算】成果管理《
5.?1 房产面积测算报!告式样按渝国土房】管发〔2001〕】753号文附件【二的规范格式提【供
5.《2 房产面积—测算成果《的检查验收、备【案审核以《及对成?果,发生争议的处理【等均:按渝国土房》管发〔200—1〕753号文【件的规定执行
【6, 凡遇本细则之外的!情,况可参照本细则实施!
,7 本实施》细则自2003【年10?月1日起实》行原渝?地,房发:〔19?99〕81》7号重?庆市房屋建》筑面积计算规则和渝!。地房:发〔2?000〕60—9,号文同时《停止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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