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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:市房屋面积测算实】。施细则?<?x?。ml:nam—espace pr!efix《 = ?。"o:" ns 》= "urn:sc!。hemas-mi】crosof—t-com:of】fice《:office" !/> 1  总【。则 :1.1 目的 为进!一步贯彻执行房产测!。量规范规范本市【的房屋面积测算工】作根据规范中—的有关规定》结合本市的实际【并考虑到《房屋建筑《。设计的发展而制【定本市的面》积测算?实施细则《(以下简称细—则)是对规范中房】产屋面?积测:算内容的补》充和细?化 1.2》 适用?范围 本细则规【定了房屋《面积测算的内容与基!本要求适用》于,本市城市《、建制镇的》建成区?。和,建成区以外的—工,矿企事?业单位?以及其?毗连居民点的房屋】和非成?套等房屋等面积测】算均应遵守》本细则的规定— 1.3 精度【标准 本《细则:以房屋面积》中误差作为》衡,量,房屋面积的》精度标准二倍—中误差作《为极限误《差 1.4 房屋】面积测?算工作应积极—采用:高新技?术和先进方法但必】。须满足?本细:则规定的精度要求】 ,。1.5 技》术依据 1.5.】1,。 GB?/T 17》986.《12000房产测】量规范第1单—元房产测量规定【 1.5.2 建住!房〈200》2〉7?4,号关于房《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!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!的通知?。 1.5.3 【建房〈19》95〉517—号商品房销售面【积计算及公用建筑】面积分摊规则(【。。试行) 1.5.4! G:BJ96《86住?宅建筑设计规范 】1.6 本细—则由重?庆市国土资源—和房屋管理局—负责解?。释 2 一般规定】。 ,2.1 房》屋面积测算的内容】 ,房产屋?。面积测算系指对房】屋,建筑面积《。、共有?建筑面积、使用面积!、套内面积、产权】面积等?的测算 《2.1.1 房屋】的,建筑面?积 房?屋建:筑面积系指》房屋外墙(》柱)勒脚以》上,各层的外《围,水平投影面积包括】阳台、挑廊、地下室!、室外楼《梯等且具备有上【盖结构牢固》层高2.20m以】上(含2《.20m)的永久性!建筑 2.1—.2 房屋的使用面!积 房屋的使用面】积系指房屋内—全部可供《使用的空间面—积按:房屋的内墙面水平】投影计算《 ,。2.1?。.3 ?房屋的套内面积 】成套房屋的周边墙】体横切面中》。线所包围的水平【投影面积包》括套内使《用面积、套》内墙体面积、套内阳!台面积三部份— 2.1.4— 房:屋,的共有建筑面积 房!屋共有建筑面—积系指两个或—两个以上产》权人共同占》有或共同《使用的建筑面积 】2.1.5 房【屋的产权面》积 房屋产权面积系!指产权人《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!的房屋建筑面积【。房屋产权面积—。由本市县《。。。级以上房地》。产行政主管部—门登:记确认 2》.,1.6 层高上下两!层楼面或楼》。。面,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!离, 2.1《.7: 自:然层指楼梯间、【电梯间、室外—楼梯、垃圾》道、管道井、提物井!、室:内烟道等按实—际通达?的楼层(层高大于】。。。或等于2.》20米)计算的【楼层数 《夹层、附层》(夹层)、插—层、阁楼(暗—楼):装饰性塔楼以—及突出屋面的楼梯】间、水箱间不计层数! 2.1《.8幢是指一座独立!的包括?不同结构和》不同:层次的房屋 —2.2 面》积测算的要求 2】.2.1 》本细则所称房屋的】面积:系指该房屋的水【平投影面《积 :2.2.2 面【积采用实《地,量距法或坐标解析】法测量面积计算采用!几何公式或计—算机解析法计算【 ,2.2.《2,.1 ?对于规则的几何【图形采取实地—测算边长《数据计算房》屋面积? 2.2.2.2 !当房屋形状异样无】法采取直《接量:边的方?式求取其面积时【应,使用全?站仪实测该房屋边线!。上若干点的坐标解】。算其面积 》2.:2.3 量距应【使用经检定合格的】钢卷尺?、,手持式测距仪、红】外,线测距仪《、全站?仪或其他能达到【相应:精度:的仪:器和工具《同种:量,测工具2次》读数之差应满足 │!。△│:≤0:.005m长度以m!为单位取《至0.?0,1m面积以m2为单!位取至0.01m2! 2:.2.4 各类【面积测算必须独立测!算两次其较差应在规!定的限差以内取【中数作为最后结【果 2.2.—5 :房产面?积精度的标》准 房?产面积的《精度等级 》中误差 《 限差     】一  0.》。01:。。 +:0.0003s  !0.:02 +《。0.0006s 】    二  【0.0?2 +?0.0?01s  》 0:.0:4 +0.002】s     三 】 0.04 +【0.0?03s   0.】08 +《0.006》s     —注S:为房产面积单位m2! 2.2.》5,.1 别《墅(含连《排别墅)即以单幢】房屋为一《个产权?人的房?。。屋执行精度等级“】一”; 2.2【.5.?2 本市渝》中、江北、》南岸、沙坪坝、九】龙坡、大渡口、渝北!、巴南、北碚等九区!执行精?度等级“二”; 2!。。.,2.:5.3 其它地【区以及全市房—。改,售房:和非成套住房的【面积测算执》行精度?。。等级“三” —3 :房屋建筑面》积界定? 3.1 计算全部!建筑面积的范围 3!.1.1 永久性结!构的单层房屋按一层!计算建筑《面,积;多?层,房屋按各《层,建筑面积的总和计】算 3.1.2 房!屋内的夹《层、插层、》技术层?及其:楼梯间、电梯间等其!层高在2.》20m以上(含2.!20:m)的部位计算【建筑:面积 ?3,.,1.:3 穿过房》屋的通道《房屋内的门厅—、大厅?均按一层计算建筑】面积:门厅、?大厅内的回廊—。部分层高《在2.20m(含2!。.20m)以—上的按其水平投影面!积计算 3.1.4! 建筑物结构—范,围内的楼梯间(含套!内的楼?梯间:)、电?梯(观光梯)井、提!。物井、垃圾道、【管,。道井等?均按建?筑物的自然》层计算面积 3【.1.5 》房屋天面上属永【久性建筑层高在2】.,20m(含》2.20m)以上】的楼梯间《、,水箱:间、电梯机房—及斜面结构屋—顶等部位按其外【围水平投影》面积计算 3.1.!6 :全封闭的阳台、挑】楼按其外围水平投影!。面积:计,。算 3?.1.7 属永久】性结构有上盖的室】外楼梯按各层水平投!影面积计算所—谓室外楼《梯必须具备楼梯的】结构:设计单层层高大于】或等于2.20m者!方可按室外楼梯的有!。关规:定计算建筑面积 】3,.1:.8 房屋》之间有上《。盖,。和柱的走廊按—其柱的外围水—平投影面积计—算 3.1》.9 ?。房屋之间永》久性:的,封闭:。的架空通《廊按外围水平—投,影面积计算 3.1!.10 有柱或有围!护,结构的门廊、门斗按!其柱或?围护结构的》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!算采用玻《璃幕墙等作为房【屋外墙的按其—外围水平投影面【积计:算,。 3.1.1—1 局?部层高在2.—2,0m以上(含2.2!。0m)的建筑物【按超:过2:.20?m(:含2.2《0m)?部分的水平投影面积!计算建筑面积— 3.1.1—2 地下室、半地下!室等以及有顶—盖的相应出入—口的建筑面积—其外:墙(:不包括?采光井、《防潮层及保护墙【)按其内边线—。加,0.25mm的水】平投影面积计算 3!.1.13 舞台】灯,光控制室当层高大于!等于2.《20m时按各—层围护结构外围水】平投影面积乘—以实际层数计算建】筑面积 《3.1.1》4 多柱《雨蓬按柱外围—水平投影面积计【算建筑面积 3.】1.15 多排【柱的车棚、站台等按!柱,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!算建筑面积 3.】2, 计算一半建筑【。面积的范围》 3.2.》1 与房屋相连有】上盖且?。上,盖层空高《大于等?于2.20m无柱的!走廊、檐廊按—其围护?结构外?围水平投《。影面积的《一半计算当围护结构!大于上?盖宽度的按其上盖】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!。计,算, 3:.2.2 》独立柱、单》排柱的门廊》、车棚、雨棚、【货棚、站台等属【永久性建《。筑的:按其上盖水平投【影,面积一半计算悬臂】斜拉结构式》雨蓬按顶《盖的水平投》影面:积的一半计算建【筑面积 3》.2.?3, 未封闭阳》台、挑廊按其围【护结构?外围水平《投影面?积的一半计算— 3.2《.4: 有顶盖不封—。闭,的永久性的架—空通廊按围护结构外!围水平投《影面积?的一:半计算 3.2.】5 室内《类似阳台《的空中花园等—未封闭的区域按未】封闭的阳台计算建筑!面积 ?3.3 不计—算,建筑面积的范—围 3.3》。.1 ?。。突出房屋《外墙面的构件—、配件、装饰柱、装!饰性幕墙、》垛、勒脚《、台:阶,、,。无柱:雨蓬:以及突出《于房:屋外墙面的》阳光窗 《3.3.2 无上】。。盖的架?空通廊?、走廊?。、檐廊、挑廊—等 3?.3.3 无—围护结构《的屋顶水箱间—、装:饰性的花架、—。凉棚、雨《棚、亭、塔等建筑】 3.3.4—。 建筑物内的操【。作平台、上料平台及!利用建筑物的空间】安置箱、罐的平台】 3.3.5 临街!楼房、挑廊下的【底层:作为公?共道路街《巷通行的不》论其是否《有,柱,是否有围护结—构均不计算建筑【面积 3《.3.6 利用引桥!。、高架路、高—架桥、路面作为【顶盖建?造的房屋 3.3.!7 构筑物;—如独立烟囱、烟道、!。油罐、水塔、—水箱、冷却塔(池】)、储油(》水)池储仓临时货库!地下人防干、支线】等 3.《3.8 与房屋内】不相:通的房屋间伸缩【缝、类似《于阳台、挑廊、檐廊!的,建筑:均不计?算建筑面积 —。3.3.9 —供检:修、消防等使用【的,室外爬?梯以及无《结构设计依山—就势修建的梯道或】台阶虽可作为—进出建筑《物的通道均不计【算建筑面积 3.3!.1:0 利?。用建筑?物上层楼面作为顶盖!的无柱外通廊 3】.3.?11 利用建筑物】屋面作为通道的【外走廊? 3.3.》1,2 建筑物内—的水箱(池);建】筑物下?的,水池、化粪池等 】3.:3.13 建筑【物玻璃幕墙仅作【为装饰幕墙与建筑物!的外墙间的空间【 3.3.1—4 活动房屋、【临时房屋、简易房】屋等 3.3.【15 架空层作【为,绿化:、休闲进入楼—梯间的?通道等?功能系住宅或—商住楼的设施用地】作为不分摊的共有面!积 3.《3.16《 主要作为》公共:使用带?社会公益性质的室外!楼梯 3.3.1】7 :骑楼、?过街楼的底层—非建筑物自身—功能需要主》要为公共《服,务用作市《。政道路?街巷通行的部份【。 3.3.18 建!筑物内仅作》为通风或采光—的天井?不论是否有》透明:顶,盖都:不算建筑面》。。积 :3.4 《建筑面积界定的【其他规定 3.4.!1 跃层房屋的室】内楼梯间当进场【进行面?。积测算时《不论是否修建楼【梯,均应将楼《梯间面?。积,按自:然层:数计入套内面积 3!.4.2 室外楼】梯的建筑面积—其中有顶盖的计算全!部建筑面积无—顶盖的除顶层—计算一半建筑面积外!其它楼?层的室外楼梯全【算, 3.4.3 室外!的直跑楼梯不论通达!几层:其建筑面积等于【对其:一,次性:水平投影《面积:其中有顶盖的计【算全部面积》无顶:盖的计算一半—建筑面积 3—.4:.4 ?室内:楼梯间已按自然【层,计算:建筑:面积的?梯间底部不论是否利!用均不再另行计算】建筑:面积 3.4.【5 同一《。楼层外墙既》有主墙又有玻璃【幕墙的以主墙面作】为计算本楼》。层建筑面积的—依据;?。仅,。有玻璃幕墙的则以玻!璃幕:。墙作为计算》本楼层建筑面积的依!据且本楼《层的建筑面积等【于本楼层的套内【面,积 当各楼层墙体厚!度或结构不同则【应分别?计算各楼《层,的建:筑面积 金》属幕墙及其他材料】幕墙参照本款—。的有关?规定处理《 3.4.》6 与室内任意【一边:相通具备房屋的一】般条件并《能正常利用的伸缩缝!。沉,。降缝应?计算:建,筑,面积 3.4.7】 对倾斜、弧状等】非垂:直墙体的房屋—层高(高《度)2.2》0,米以上的部》位计算建筑》面积房屋《墙体向?外倾:斜超:出底板外沿的—以底板?水平投影计》算建筑面积 4【 共有建筑面积【。分摊 4.1 共】有建筑面积界—定原则 《4.1.1》 产权各方有合法】产权面积分割文【件或协议《的按其文件》或协议进行分摊【计算无产权》。面积分割文件—或协议的《按套:(单元?)内:建筑面?积按比?例,进,行分摊计算》 4:.1.2 凡界定为!共有建筑的建筑空间!必须:符合全部或半算建筑!面积的条件 —4,.1:.3 凡界定—为共有建筑》的建:筑空间必须是—两,个或:两个以上的》产权主共《同使用?或共同?占有的建筑空间 4!.1.4 凡已有独!立产权的建筑空间不!能界定为《共有建筑面积 4.!1.5 《共有面积的分摊以】幢为单位进行非本】。幢共有面积不在本幢!分摊 ?。4.:1.6 多次—分摊共有建》筑面积的分》别计算分摊系—数并按以整体—到局部的《顺序:分摊 4.1.7】。 共:有建:。筑面积分摊后不划分!各套房屋分摊所得】。共有:建筑面积的界线任何!人不得侵占或随【意改变原设计的使】用功能 4.1.8! 无法界定权属主范!围,的,建筑空间不》能作为共有建筑【面积分摊 4.1.!9具有经《营性质的《。公共用房不能—作,为共有建筑面积分摊! 4.2 共—有面:积界定的依据—。 4.2.1— 预售前面积—测算时依据本项目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!所,核准的施工》附图 4.2.2】 新建登记测—算时依据经建—设管理?部门竣工验收备案后!的竣工图并结—合实际使用功能认】定 4.2.—。3 :当竣工图和》。施工图?的标示与《实际使?用功能不明确的部位!委托测量单位应在】竣工图上明确标【。示出具详细的书【面说明并加盖委【托测量单《位,和设计?部门的?印章如该房屋—由,两个或两个以上建设!单位联建则》书面:说明还应有联建方共!同确认 4.3 】共有建筑面积的【内容 ?4.:3.1 《幢内共同使用的设】备用房变《。电室、供水房、【二次供水房、—贮水箱房《、电话交换》机房、消防控制室、!电梯机房《、风机房等》以及其它在功能上为!整,幢、某一层或某【几个单元服务—的为基本生产或生】活,必需的设备用房 4!.3.?2 按自然层计【算面积的《包括楼梯间》、电梯?。井、:垃圾道、通》风井、管道井、提】。物井、室外楼梯【等垂:直通道 4.—3.:3 辅助或管理用房!为本:幢服务的值班警卫】室,、设备维《修管理房、位于【天面:的,楼梯:间 4.3.4 】墙,体面积本幢楼各套与!公共建筑之间的【分隔墙和整幢房【屋外墙水平投影面积!总和:的二分之一 4.3!.5 本《幢的公共门厅、大】厅、过(走)道、门!廊、门?斗等水平通道— 4.3.6 其】它建在幢内仅供本】幢使用的共》同使用的《面积 4.4 【不应:分摊的共有建筑【面积 4《.4.1 建在【本幢内或幢外—与本幢相连为多栋】服务的?设备房、值班警卫室!;建在幢外为本幢或!多幢服务的设备房】、值班警卫》室、管理《用房 4《.4.1 建—在幢:内或幢外《为他幢或多》幢服务的《变(配)《电房:、水泵房、》消房控制室》、电信设备防—。、值班?警卫房、《管理用房等附—属设施用房、市政】设施用?房、为?。社区服务的公—共用房等 4.4.!2 物业管理人员的!休息就寝室 4.4!.3 ?经营性的配套设施】用,房如住宅《小,区的会所《、运动场或游泳池】的管理用房、直饮水!或温泉水《的制作?室或泵房等 4.4!.4 ?住宅:小,区,内或:房屋天面《上,供,人们:休闲或因景观—。需要修?建的亭?、,走,廊、塔形《、绿化等建》筑物以及为》建筑造型而设无实】用功能的部位 4.!4.5 《住宅小区《内供多幢使用的【公共门厅、门廊、】通道、室外楼—梯等 4《.4.6 人防工程!的地:下室 4.4.【7 为小区服务【的文教、卫生—、商:业等公益事业房【屋 4?.,4.8? 已作为独立使【用空:间,销售或出租》的地下室、》车棚等 4.4.】9 为物业管理【服务的?防盗:窃监控室《 4.4.10【 按规?划批建层高在2.2!。0米:(含2?.20米)以—上的技术《(结构)转》换层、幢内由本幢各!业主共用的》“空:中花园”以》及用作公共休憩【、绿化的《架空层中等公共开】放空间等《其中扣除楼》。梯、核心筒和公共】设备用房等应—。。分摊的共有建筑【面积 4.5— 套内?建筑面积《的界:定原则 《一个权属主独—立拥有的建筑—空间 ?4.6 套内—建,筑面积的内容 【4.6.1套—内使:用面积为套内房【屋使用空《间的:面积 4.6—.1.?1 套内卧室、起】居,室、过厅、过道、】厨房、卫生》间、贮藏室、—壁柜等?。空间面积的总—和 4.《6.:1.:2 套内《楼梯按自然层数【的水平投影面—积总:和计:入使用?面积 4.6.1】.3 不包括在结构!面积内?的套内烟囱、通风道!、管道井 4.6.!1.:4, 内墙面装饰—厚度计?。入使用面积 4.】6.2 套》内墙体面积 —。4.6.2.1【 ,套内使?用,空间周围的维护或】承重墙体或其他承重!支,撑体所占的面积【。其,中各套之间的分【隔墙:以及外墙《等,共,有墙均按《。水平投?。影面积?的二分之一计—入套内?墙体:面积 ?4.6.2.2 】套内自有墙体按水平!投影面积全部—计入套内墙体面积】 4.?6.3? 套:内,阳台建筑面积 【4,.6.3.》1 :套内阳台《建筑面积均》按阳台?外围:与房:屋,外墙之间的水平投】影面:积,计算其中封闭的【阳台按水平投影【。全部计算《建筑面积未封闭的阳!。台按水平《投影的二《分之一?计算建筑《面积 4《.6.3.2 当阳!台或空中花园、阳光!花园的?顶盖与底面的大小或!形状:不一:致时以?二者的水平投影【面完全重合部份面】积的全部或1—/2计算《的面:积 4.7》 共有面积按比例】分摊的计算公式 按!相关建筑面》积进行共有面积分摊!按下式计算 δS】。i=K·《Si  《。K,=,∑,δSi/∑》Si 式《中K为共《有面:积的分摊系数;【 Si为各产权【单元参?加分摊的套内建【筑,面积m?2; δ《S,i为各?产权单元参加分摊所!。得的共有面积m【2,; ∑?δSi为需》要分:摊的共有面》积总和m《2; ∑Si—为参加分摊的各产权!单元套内《建筑面积《总和m2 i—房间:编号 4.8 共有!面积分摊单元 4.!8.1 除由多幢共!同使用的设备房【或,其它由多幢使用的】建筑空间外(—除由4.4条款规】定的不应分摊的共有!建筑面积《外,)以幢为分摊单元】 ,4.8.《2 单独《的住宅、商》业、写字《楼等的?分摊整幢为同—一分摊系数 4.】。8.3 商住楼【或多功?能综合楼的分—摊把整幢楼》根据使用功能、划分!成各个功能》段,再以各个功能段作】为各自的《分摊单元各个分【摊单元?。。内住宅段共有面积】分,摊系数?相同商业段或写【。字楼段内每》层的:分,摊系数相同 4.】9 共有面积—的分:摊方法 4.—。。。。9.1 住》宅,面积的分摊方法 】住宅楼共有面积【的分:摊以:幢为单元按下—式计:算 :δS:i=:K·Si 》。 K=∑δ》Si/∑Si— 式中 Si各套】的套内面积; 【∑,δSi全幢的—共有:面积:之和; ∑Si【全幢的?。各套套内面》积之和; K分摊】系数; δSi每】套房按套内面—积分得的《共有面积; i房】间编号 4.9.】2 商住楼》。的分摊 4.9【.2.1 根据商业!和住宅不同的—使用功能《以楼层?为单位把整幢楼分】成商业和住宅—两段按下式》。计算 δS》Q1= K1·【SZ:     δ—S,Q2=?。 K1·《SS 式中K1第】一次共有面积分摊系!数; S《Z住宅段内除整【幢使用的共用和不】分摊的共用面积【之外的各楼层的总】建筑面积; S【S,商业段?内除整?幢使用的共用和不分!摊的共用面积之外】的各楼?层的总建《筑面积; δS【Q1住宅段》按面:积比例分得》。的全幢?共同使用《的共:有面积; δSQ2!商业段按面积比【例,分得:的全幢共同》使用的共有面积;】 ∑δS整幢共同】使用的建筑面积【如外墙(水》平投影的一半—)、配电、供水、消!。防、电话交换机等】设,备用房?房屋天面上的电梯机!房,、未有独立产权的】楼梯间本幢的—值,班警卫室《和公:共门厅等建筑—空间:的,建筑面?积之和,《在,数值上满足∑δS】=δSQ+δS【Q2 ∑S除供整幢!。楼使用的《共用和不分摊—的共用面《积外的整幢楼建筑面!积即本幢楼外墙【(柱)勒脚》以上: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!面积:(不包括供整—幢楼使用的共有面】积和:不分摊的共用面积)!包括阳?台、挑廊、地—下室、室外楼—梯,等的面?积之和在《数,值上满足∑S=【SZ+?SS; 4.9.】2.2 按下式【计,算住宅段和商业段最!。终的:共有面?积 δSZ=δ【SZ1+δSQ1】 δSS=δS【S1+δSq—2 式中δSZ住】宅段的最终》共,有面积; δ—SS商?业段:的最终共有面—积; δS》Z1住宅段自—身的共有面积包括】电梯间、楼梯间、】过道等的《面积;? δ:SS1商业段自身】的共有面积包括【电梯间、楼梯间、】过道以及中央空调配!电房、风机》房等的?面积 δSQ1住】宅段分?。摊得到的全幢共同】使用的共有面积【; δSq2商业】段分摊得到的全幢】共同使用《。的共有面积》; 4.9》.2.3 计算【。住宅部份各》。套的共有面积 【按“4.《9.1”住宅楼的分!摊方法计算出各套】。房应分摊的共有面】积 4.9.—。2.4 《计算商业段各套(摊!位):的共有面积 4.】9.2.4.—1, 计算商业》段各层的共》有面积 KC=【 δS?Ci=K《C·SCi 式中】SCi各楼》层的建筑《面积:(不包括本楼层范围!内的整幢共》有面积)《;, δSCi》各,楼层:分,摊得到?商业段的共有面【积;: ,KC:各楼层分摊系数; !S,S各楼层《的建筑面《积,之和:(不包括本楼—层范围内的整幢共有!面积) 《。δ,SS商?业段的最终》。共有面积 在数值】上满足S《S=∑SC》i i楼层号 【4.9.《2.:4,.2 计算商业段各!楼层:各套的共有面—积 K= δ—S,i=K·Si 式中!K本:楼层分摊系数; 】δS1ci本楼层】。的共有?。面积:之和; Si—本楼层某一》套的套内面积; 】∑Si本楼层的套内!面积之和; δ【Sci?本楼层分摊得到的】商业段?共有面积;》 i本楼层》的各:套(摊位)的编号】; δSi本楼层某!一,套最终的《分摊的共有面—积 房屋预售的面】。积测算因同一楼层】内未及划分至各套可!。暂分摊至各层待本层!划分产权后再进行】二次分户 4.【9.3 计算二次】。分户各?套共有?。面积 二次》分户应在原有产权面!积的基础上分户 】Sg=? S:y-∑S《i :K= δSi—=K·Si》。 ,δSi?分户后某一套最终】分摊的?共有面积 Sy【原产权面《积 Sg分户后的】共,有面积之和 ∑S】i分户后的套内【面,。。积之和 K》。分户:后的分摊系数— Si分户后—。的,各套内面积 —i分户的房间编号 !数值上各《分户:。后房产面积之—和等于原《产权面积 》4.9.4 多【功能综合楼共—有,。建筑:面积的分摊方法 4!.9.4.1— 将本幢楼》按其:使用功能分》成,几部份?如分成住宅、商业、!写字楼等三部份分】割的最小单》元为整层如》在同一层内既有住宅!又有商业《则该层的功能性质】与二:者套:。内面积较大的保【持一致 4.—9.4.2》 按功能《划分完?备后:参照商住楼的分摊计!算方法进行》分摊 ?4,。.9.?5 凡作《为,商场或写字楼—。等营业用房的大厅】。采用隔断摊位方式】划分产权的》共有面积分摊按以下!。方式执行 》4.9.5.—1, 大厅本层的共有】建筑部?位包括如下部分 】4.9?.5.1.》1 本层周边墙【体,面积的?1/2; 4—.9.5.1.2 !本层内的柱》共同使用的》过道、梯间、通【风井、管道井—、卫生间《等; 4.9—.5.1.3— 本:层其他共用的部位 !4.9?.5.2 大—厅本层?各产权主《共有建筑面积采取与!套内面积(使用面】积)成比例》的方式分摊 5【 房产面《积测算成果管—。理 5.1 —。房产面积测算报告式!样按:渝国土房《管发〔2001〕】。75:3号文附件二的【规范格?式提供 5.2 】房产面积测算成果的!检查验收、备案审】核以:及,对成果发生》。争议的处《理等均?按渝国土房管发〔2!001?〕753号文件的】规定执行 》6 :凡遇本细《则之外的《情况可参照本细则实!施 7 本实施细则!自200《。。3年10月1—日起实行原渝—地房发〔1》99:9〕81《7号重庆市房—屋建筑面积》计,算规则和渝地—房发〔20》00〕6《09号文《同时停止使用—   《  <!--—EndFr》ag:ment-->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