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建省房屋》建筑和市政基础【设施工程<!--?!xm:l:na《mespac—e p?re:fix = o n!s = 《"urn:sche!mas?-mi?cros《of:t-com:o【ffice:of】fice《。" /?-->?
施工招标投标【若干规则(试—行)
第一条 ! ,为规范?。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!动建立统一》的,施,工招标投标交易规则!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!招标投标法、中华】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!。法实施条例、福建省!招,标投标条例、福建】省建筑市场管理【条,例、电子招标—投标办法等有关【法律:、,法规、规章规—定结合?本省实际制定—。本规则
第二—。条 在本省行政区!域内依法必须—进行招?标的房屋《建筑和市政基础设】施,工程(以下简称“工!程,”,)施工招标》投标活?动适用本规则—
第三条 工程】施工:。招标项目《实行电子《招标投标招》标投:标参与各方应当按】照电子招标投标【办法、电子招—标投标?系统:检测认证管理办【法(试行)、公共资!源交易?平台系统数据规范】、福建省《。公共资源《交易系统数据规范等!有关规定通过福建省!。公共:资源:交易电子行政—监督平台《(,以下简称“省行政】。。监督平台”)、【福,建省公共资源交【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!(以下简称“省公共!服务平台”)、招标!文,件规:定的公共资源电子】交,易平台(以下简【称“电子交易平【台”)?开展相?关招标?。投标活动
电—子交易平台应当依】照中华人民共和国】认,证认可条例等—。有,关规定进《行检测、认证—通过检测、认证【。后方可使用且应【满足住房城乡建设】行政主管部门(以下!简称“?监督机?关”)的监管需要】
第四条 —招标人应当按照规定!通,过省行政监》督平台办理工程【。报建手续《设区市住房城—乡建:设主:管部:门,已,建立工程报建—系统且招标人已按】要求办理工程报建手!续的由设区》市住房城乡建设主】管部门?。向省行政监督平台】推送相?关数据招标人—。无需另?行填:报,
第五条 委托】招标的?工程招标《人应当按照“谁委】托、谁付费”原则】与招标?代理机构签订书面委!托代理合同
招【标代理机《构应:当在委托代》理合同签订后成立不!少于3人的项目组】项目组?成员由项《目负责人《、招标文件编制人】和其他成员组成并】应当:为本单位人》员,且符:合下列要求
(一】)项:目,组成员应当熟悉工程!招标投?标相关法律法规和规!定、:招标:投,标流:程及相关《业务知识
(二)项!目负责人应》当具:有工程建设类中【级及以?上技术职《称或注册执业资【格且: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!务时间不《少于3年
(三【。)招标文件编制人应!当具有工程》建设类中级及—以上技?术职称或注册执业资!格且从事工程招标】代理:。业务时间不少于【1年
(四)其他成!员应当具有大—专及以上学》历,且从事工程招标【代理业务时间不少】。。于1年
《(,。五)项?目组成员《的相关信息应当在福!建省建设行业信息】公开:平台、省公共—服务平台《可查询?得到
招《标代理?机,构办理招标事宜应】当,同时:遵守:本规则中《有关招标人的—规定
第六》条 ?招标人?在招标过程中应当】遵,守以下要求
—(一)同一招标项目!按规定需要两种及以!上不同专业资质【条件要求的应—当允许投标人—组成联合体》投标招标人不得【歧,视或者排《斥联:合体投标
(—二)招标文件—中不得同《时设置总承包—资质和其承包工程】范,围中:已涵盖的《专业承包资质要求】不得提出与招—标项目具《体特点和实际需【要不相适应的资质】资格要?求
(三)类似工程!业绩的设《置应当符《合福建省《住房和城《乡,建设厅的相关规定】
(:四,)不组织现场踏【勘但应在招标文件中!明确告知招标工程】的具体位《。置和周边环境并在】现场设置足以识【别的相应标识潜【在,投标人需要了解【现场情况的》可自行到现》场踏勘
(》五)不集中组织【答疑潜在投标人对】招标事项有疑问【的以不?署,名、不盖章的形式通!。过电子交易》平台:发,送,给招标?人招标人通过电【子,交,易平台?进行答复
(—六)国?家和我省《对工期?有规定的招》标工程的工期—应符合其规定—。招标人不得任—意,压缩合理工》。期
(七)应当允】许投标?。人以:现金(电汇或者转】账)、?银行保函或年度【投标保证金》方式递交投标—。保证金鼓励招标人允!许投标人使用担保】保,函、投标保证—保险
(八》)招标工程应明确】主要材料、设备【规,格、型?号、标准可推—荐不少于三个—品牌或?生产供货《商供投?标,人,。。报,价时参考不得指【定或者变相指定【品牌
(九)工程施!工招标?项目实行资格后审
!(十)采用综—合评估法的招标项】。目方可进行技术文】件评审招标》人应当?委托该项《目设计单位》针对工程实际—提出具体技术—重点、?难点以及是》否提:供建筑信息模型(】B,IM)的要求作【为招:标文件中技》术文件评审的内容】此外不得再提出其他!评审内容《如有要求投》标人提供BIM技术!的应在招标文—。件中明确投标人【除做相?应承诺外须在—技术文?件中体现本项目应】用BI?。M技术的《相关:措施作为评审内容
!(十一)中标—候选人数量(不【超过3个)由招标】人在招标文件—。中自:。行确定
(十—二)国有资金投资】。的项目招标》文件中应当明确如果!政,府审计部门要求对中!标人收取《的工程款资》金流:。向进行延《伸审计的《投,标人应当承诺接受延!伸审计?
(十三)不得【将应当由招标人承】。担的义务或者费用】转,嫁给中标人
第七】条 : 招:标,人、电子交易平台运!营机构应当采取措施!对依法必《须保密的潜在投标人!或投标?人名称、数量以及】可能影响公平竞争】的有关招投标的【信息、资《料予以保密不得泄】。露
第八条 — 招标人应》当在电子交易平【台,和省公共服务—平台同步发布招标公!告并同?时,。将招标文件、招标控!制价的XML格【式文件及其计价软】件版成果文件—、招标图《纸,和相关材料上传至】电子交易平台供潜在!投标人?下载潜在投标人不】得为任何非法目的】而使用招标图—纸和相关材料
【招标人应《确保工程量清单、招!标控:制价的X《ML格式《文,件及其?计,价软件版成果文【。件中相?应的内容或数据一致!如招标控制价X【ML:。格式文件与工程量】清,单相:应内容不《。一致:的,以,。工程量清单中的【内容为准;》招标:。控制价的计价软件】版成果?文件与其XM—L格式文件中相应数!据不一致《的以招标控制价的】。XML格式文件【中的数据为准
第九!条 : 招标人应》当最:迟在招标文件发出】的同时将招标文件】等材:料按照项目管理【权限通过省》行政监督平台报【该项目招投标—活动的监督机关备】案上传的备案材料】包,括
:(一)应当履—行初步?设计及概算》审批手续的》提供:批复文件;
(二】),建设资金或资—金来源已经落实的】证明材料;
(三】)招:标图纸?以及按?规定需?要提供?的经施工《图审查机构审查合】格,的文:件;
(四)招标】代理合同及招标代理!项目组成员名单【(适:用委:托招标的《项目);
(五)招!标文件?;
(六)》。招标控制价的XML!格式文件《及其:计价软件版成—果,文件;
(七)拟邀!请投标人名单—(适用邀请招标的项!目);?
(八)招标项【目所在地规定需要提!供的其他材料
招】标文件的澄》清、修改应当—在电子?交易平台发》布的同时《按前款规定进行备】案
第?十,条 ?潜在投标人按照【招标公告或投—标邀请书中》规定:的时间?期限从电子交易平台!下,载招标?。文件、?招标图纸《等相关材料》
潜在投标人—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!应当在招《。标文件规定的—时限:内通过?电子交易平台提【出招标人应》当及时通《过电子?交易:。平台接?。收疑问、答复或者】发布招标文件—的澄清、修改
潜在!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!异议的?应当在规定的期【限,内以书面形式按【照本规则第二—十八条第《二、三款的规定向】。招标人提出》
第十一条 — 省:外入闽建《筑企业应当》按规: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!乡建设网的省—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!信息登记系》统自行如实填报相】关信息并对》填报信息的真实性、!完整性负《责
第十二条 【 潜在?投标人?应当:使,。用招标文件中规定】的投:标文件制作软—件,按照:招标文件《规,定的内容和格式编制!、签名、加密投标】文件
第十三条【 潜?在投:标人应当《在招标?文,件载明的投标截止时!间前: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完!成其投标文件的【传输递交电子交易】平台在?投标截止《时间前收到潜在投标!。。人送达的投》标文件应当即时向潜!在投标人发出确认回!执通知并妥善保存投!标文件
在递交投】标文件?截止时间《前潜:在投标人可以对已】经递:交的投?标文件进行替换或者!撤,回,。
,。第十四条 投标】人,应当:根据招标文件—规,定的投标保证—金提:交时间和要求提交】投,标保证?金投标保《证金手?续应当由投标—人自行办《理
:银行、工程担—。保公司、保险公【司等金融《机构:应当依法为投标人办!。理投标?保证金业务不得为】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!理同一招标项—。目的多家投标人的】投标保证金手续并配!。合有权机关做好【招投标违法行为【的查处金融机构【应当:向招标人提供—核对投标保证金真】伪的验证渠道
【第十五条《 投?标人以?保函、保证保—。险形式提交投—标保证金的应当在投!标截止时间之前按照!招标文件约定的时】间,将保函、保险凭证】。的原:。件单独提《交给招标人》否则视为未提交投】。标保证金
第十【六条 招标人【应按照?招标文件规定—的时间在公》共资源交易中—心通过?电子交易平台在线】。组织开标并在—电子交易平台中【如实记录开标—情况开?标时应按照招标【文件规?定的时间及方式对】电子投标文件—进行解?密,
因投标人原—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!密的视?为撤销?其投标文件;因投标!。人之外的《原,因造成投标文件未】解密的视为撤回【。其投标?文,件投标人有权要求】责任:方赔偿因此此遭受】。的直接损《失部分投标文件未】解密的其他投标文】件的开标可以—继续:进,行招标人可以—在招标?文,件中:明确投标文件解【。密失败的补救方【案投标文《件应按照《。招标文件《的要:。求作出?响应
投《标人对开《标有异议的》。应当使用《本单位的C》A,证书当场通过电子交!易平台?在线提出;招—标人应当通过电【子,交易平台当场作出答!复电子?交易平台《应当记录并保存异】议的提出和》答复情况
》第十七?条 招标人应当】按照省综合评—。标专家库的规定【抽取评标委员会【的专家成员
—。技,术特:别复杂、专业—性要:求特别高或者国【家有特殊要求—采,取随机抽《取难以保证胜—任评标工作或者省综!合评:标专家库中相应【专,业的评标专家—数量无法满足评标需!要的工程招标人【。应按照福建》省综合性评》标专家库管理—办,法(试?行)(闽政办[20!07]22》1号)的规》定直接确定评标委员!会的专家成员
第十!八条: 评标委员会【的专家?成员应在投标文【件解密完成后抽【取;直?接确定?评标委员《会的专家成员的招标!人应:。当采取有效措施做好!保,密工作
第十九条 ! 评标委《员会中的招标—人代表应《为招标人本》单位人员具有工【程建设?类中级及以上—技术职称或注册执】业资格并能熟悉电子!。评,标系:。统操作招标人代表在!进入评标室评标【时应:。当将招标人代表【的授权委托书和【职称(或资格)【证书复印件(需加】盖招标人单位公【章):提交:给公共资《源交易中《心
招标人没有【符合:。前款规定《条件的代表应当全部!从省综合评标—专家库?中抽取相应的—专家
第二十—条 评标活—动应当在《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】内进行
招》投标:活动的参《与各方均应遵守【公共资?源交易中心》的相关规定》并服从?公共资源《交易中心的管理【
第二十一条— , 公共?资,源交易中《心,应当满足国家和【我省关于《公共:资,源交:易中心软硬》件建设的《规定
公共资源【交易中心应》。当在评标《区内为招标人或其】招标代?理机构?。或评标委员会按【。照招标文件要求查验!企业:、人员、《项目或?信用信息提供互联网!支持
第二十二条 !评标委员会应—当对电子招标投标交!易,平台提?供的各项《数据、?分析:结果进行审查—、确认核对》交易平台按照招标文!件设置的评》标参数是否与招标】文件:(含:招标文件的澄清、修!改)规定的》评标办法和标准一致!如有不一致应要【求招标人修正—评标:参数:。经评标委员会—核实无误后方可评标!
,第二十三条 【采用综合评估法且】对,技术文件《进行量化评审的招标!工程推行远程异地评!标
第二十四条【 评标过程中【评标委员《会要求投标人—对,投,标文:件作出澄清、说明或!者补正的《应当:通过电子《交易平台发出投标人!应当按照评标委员】会的要求使用CA】证书并通《过电子交易平台【回复招标文》件,中应当?合理:确定投标人回复【澄清、说明或者【补正的时限
第【二十五条 — 在开标或评—标工:作开:始后:因停电、网络故【障、电子《设,备,或者电子评标—系统故障导致无法继!续进行开标或评【标,时故障可在短时间】内解除的(不—超过4小时)招【标人可?以暂停开标或—评标工作待故障【解除:后继续开标或评标;!故障无法在短时间】。内解除的(超过【。4小时)招标—人应当终止开标或评!标并配?合公共资源交易场所!。、电子交易平—台做:。好招投标资料的封存!和保密工作待故障】。解除后再重新进行开!标或重新组建评标委!。员会:进行评标
第二十六!条, :评标委?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!通,过电子?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!交评标报告
招标人!收到评标《。报告之日起》3日内(最后一日为!法定节假《日的顺延至节假【日后的第一日下【同)应当在》电子交易《平,台和省公共》服务平台公示中【标,候,选,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!公示至少包括以【下内容
(一)【招,标人的名称、地址和!联系方式;
—(二)招标项目【名称;
《(三)评标委—员会对投标》报价给?予修正的原因、依】据和修正结》果(如有时);【
(四)评标委员】会成员对进入评审的!投标人?。投标文件《的总评分(》。如,有时)?;
(五)》被,。否决投标《的进入评《审的投标人名称【及原因;
》 《 (六)推荐的【。。中标候?选,人名单?及,其排序;
(七)中!标候选?人的项目负责—人姓名及其》建造师执业证书注册!编号、项《。目技术负责人姓名;!
(:八)中标候选人【的类似工程业—绩(:如有:时);
(九)【中标候选人的投【标报价、工》期,、质量标准以及投】标报价?中,包括的专业工程暂估!价、暂列金额等;】
,(十)?异议的渠道和—方,。式
第二十》七条 招标人【应当在收《到评标报《告后15日内—按照规定确》定,。中,标人并向中标人发出!中标通知《书
:第二十八条 投标!人及其他《利害:关系人对评标结果】有异议的应当在【规定的期限内以书】面形式向《招标:人提出
异议应【。当包括下列》内容
(一)异议人!的名称、地》址及有效联系方【式,;
:。 , (:二)被异议人的名】称(仅适用于对【评标结果《的异议);》
(:三)异议事项的【基本事?实;
(四)相关请!求及主张;
(【。五)有效线索—和相关证明》材料
异议—人是法人的异议【必须由其法定—代表人签《字并盖公章;异【议人是个人的异【。议必须?由异议人《本人:签字并附有效身份】证明:复印件以及》与本:招标项目有》利害关系的证明材】料
第二十九条 】 除本?规则第十六条第三款!的规定外招标人收到!异议后应当在3日内!作出是否受理—的决定逾期》未作出不《予受理决《定的自收到异议之日!。起,即视为受《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!异议不予受理并【向异:议,人发出不《予受理告知书
(一!)对:评标结果有异议的】异议人?不是本项《目的参与《。者或者与本项目无】任何利害关系;【
(二)异议—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!有,效线索难以查证的;!
(三)异议未署!具,异议人真《。实姓名?。、签字和有效—联系方式的;—以法人名义提出异议!的,异议: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!并加盖公章的;【
(四)超过异【议时效的
第三十】条 招标人对招标!文件或评标》结果异议《的处理结果》应,。当通过?电子:。交易平台作》出答复并向社会公】开同时通过》省行政监督平台向监!督,机关备案在作出答】复前应当暂停下一】阶段招投《标活动?
第三十一条 投!。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!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!动不符合有关规定】的应当自《知道:或者应当《知道之日起10日】内向该项目的监督机!。关依法提出书—面投诉?投诉应当符合中【华人民共和国招【标,投标法实施条例和】工程:建设:项目招?。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!办法(国家》发改委等七部委1】1号令)《的要求
《第三十二《条 公共》资源交易中心和【电子交易平》台,运行服?务机构应当将交【易服务过程中—产生的电子文档【、纸质材料以—及音视频等招投标资!料即时归档保存其中!音视频资料保—存期不少于1年(招!标项目?有投诉的自投—诉处:理完成后《至少:保存1?年):其,他资料保存期限【不少于10年且【确保:档案的完整与—安全;并严格—遵,守保:。密规定依法》。提供查询服》务未经该《。项目的监督机—关同意任何单位【和个:人不得查询、复制】、下载、摘录招【投标活动过程中产生!的应当保密的—档案资料
中标通知!。书发:出后电子交易平台应!当允许招标》人下:。载或者复《制所有投标文件【
,第三十三条 —。 ,招标:人应当自确定中【标人之日起15日内!将招标?投标情况《的书面报告通过【省行政监督平—台向监督《机关备案上传的【招,标投标情况的书面】报告备?案材:料应当包含以下主要!内容
(一)—招标投标的基本情况!包括招标范围、招标!方式、资格》审查、开《评标过?程和确定中标—人,的方式及理由—等
(二)》相关:的,文件资?。料包括招标公告或】者投:标邀请?书、招?标文件、《评标委?员会的评标报告【、中标人的投标文】件委托招标代理【的还应当附工程招标!委托代?。理合同?
前:款第:二项中已按照本规则!规定办?理备案的文》件资料?不再:重复提?交
第三《十四条 招标【人应当按规》定在:申报质量安全监【督手续时通》。。过福建省《。工程项?目建设?监管系统备》案施工合同》
第《三十五条 本【规则由福建》省住房和城乡建设】厅负责解释
第三十!六条: 本规则自2【01:。8年:1月1日《。起施行?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!设厅以前发布的【相关:文件与本规则不【一致的以本规则的】规,定为准福建省—建设厅?印发<关于》加强房屋建筑和市】政,基础设施工程施【工招投标管理的【若干规定>(—试行)(闽建筑〔】20:04〕80号)、福!建省建设厅关于对当!前招投标活动中【有关问题加强监管】的通知(闽建—筑函〔2006【〕,89号)、福建省】建设厅关于当前【工程施?工项目招投标活动监!管中有关问》题的:通知(闽建筑〔【200?8〕15号)、福】建省建设厅关—于,对,当前工?程施:工项目?招投标活动》中有:关问题加强监管的】通知:(闽建筑〔2009!〕25号)、福建省!住房和?。城,乡建设厅关于—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施!工招标投标监管的通!。知(:闽建筑〔201【0〕:21号)同时—废止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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