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,徽省河道采砂管【理,办法
(2》009年6》月1:5日安徽省》人民政府《第37?。次常务会议审—议通过 2009年!6月24《。日安徽省人民政府】令第223号公布 !根据:2,012年3月2【。。8日安徽省人民政府!。第96次常》务会议审议通过 2!01:2年:4月24《日安徽省人民政【府令第240号公布!。 自公布之日起施】。行的安徽省人民【政府关于修改—。〈安徽省森林—植物:检疫实施办法〉等规!章,的决定修正 —根据2017—年12月1日安徽省!人民政府令第27】9号安徽省人民政府!关于:修改部分规》章的决定修》正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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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 为了!。加,强,河,道采砂?管,理维护河势稳定【保障防洪、》通航及涉河工—程安全?。根,据中华人民共—和国水?法、中华人民共和国!河道管理条例等【法律、法规结合本】省实际制定本办【法
《 第二条 在本【省行:政区域内从事河道采!砂及:其管理活动应—当遵守?本办法
《。 :在长江干流河—道安徽段从事采【砂及其管理活—动的按照国务—院,长江河道采砂管理】条例和安徽省〈长江!河道采砂管理条例】〉实施办法的规【定执行
本办】法所称河《道采砂是指》在河道?(,包括湖泊、水—库、人工水》道,、行蓄洪区》。等)管理范》围内开采砂石、取】土,和淘金?等活动
第】三,条 县级以》上地方人民政—。府应当加强对本行】政区域内河》道采砂管理工作的】领导落实专项管理】。经费协调、》解决河道采砂管理中!的重大问题
!第四条 县级—以上地?。方人民政府水行【政主管?。。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!内河:道采砂管理和监督】检查工作《
, 省?人民政府水行—政主管部门》设置的水工程管【理单位(《以下称省水》工程管?理单位)《在所管?辖的范围内依法【行使河道采》砂管理和监》督,检查职责
县级!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!安,。、交通运输》、国土资源》、旅游等行政主管】部,门应当按照各—自职责协助做好河道!采砂监督管理工【作
乡》(镇:)人:民政府应当协助【。和配合?县级以上地方—人民:政,府水行政主》管部门做好河—道采:砂管理工作
!。第五条 《县级以上《地,方人民政《府应当组织》水、公安、交通运】输等行政主管部门】进行联合《执法加强对》本行政?。区域内河道采砂的】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!法采砂活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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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六条 河道—采砂实行统一规划制!度
编制河【道采砂规划应当【充分考虑河道防【洪安:全,、通航?安全、涉河》工程安?。全,和河:势稳定的《要求符合流域—综合规?划和河道防洪、【河道:整治以及航道整治等!专,。业规划
—河道采砂规划—。。涉及铁路、公路、】。航道、电力、—通信等设施保护范】围的应当征求—有关:部门的意《见
第七条 !淮河干流安徽段(】包括颍河茨》河铺以下、涡—河西阳集以下河段下!同)的河道》采,砂规划由省淮河河】道管:理,局会同有关》设,区的市人民》政府水行政主管【部门编制报》。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!。管部门?批准其他省管—水工程管理范围内的!河道采砂《规划由?省水工程管理单位编!制报省?人民政府水行—政主管部门批—准
省确定的跨!设,区的市重《要河道采《砂规划由省人民政府!水,行政主管部》门,指定一个《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水!。行政主管《部门:。会,同有关设区的市人】民政府水行政主管】部,门编制报省》人民政府水》行政主?管部门?。批准
其他【河道采砂规划按照】河道管?理权限由市、—县人民政《府水行政主》管部门编制》报上一级人》民政府?水行:政主管部门批准
】 :经批准的河道—采砂规划不得擅【自修改;确需修【改的应当报原—批准机关批准
! 第八条 河道采砂!规划应当包》括,下,列内容
(一)!禁采区和可》。采区;
》 (二)禁采期【和可采期;
— (三《)可采区内年度采】砂控制总量;
【 , (四?)可采区内》。采砂船只或者机【具的数量及其—采砂能力(》功率下同)》控,制;
(—五)河道滩地堆砂】场的布?局及控制数量—;,
?(六)弃料处理和】现场清理、》。。平整要求《;
(》七)管理措》施
第九【条, 下列区域为禁采区!
(一)河道】防洪:工程:。、河道整治工—程、水库枢纽、水文!。观测设施、涵闸【以及取水、》排,水、水电站》等工程及其附—属设施安全保—。护,范,围;
《 (二)河道顶冲】段、险工、险段、规!划保留?区;
(三)】桥梁:、码头、《航道、电力电缆【、通信电缆、过【河管:道、隧道等》工程及?其附属?设,施安全保护范—围;
》(四)饮《用,水源保护区;
】 (五)《依法:被禁止采《砂的其他《区域
第【十条 下列时段【为禁采期
》 ,。 (一)江河、湖】泊,等达到或者超过警戒!。水位时水库达到或者!超过汛?限,水位时;
— (二)淮河干流】安徽段每年主汛期】;,
(三)—依法被禁止采砂【的其他时段》
: 第十《一条 ?因防洪、河势—改变、水《工程出?现重大险情》。、水:工程建设等》情形:不宜采砂的市、【县人民政府水行政】主管部门和省水工程!管理单位《可,以按照河道》管理:。权限划定《临时禁采区或者规】定临时禁采期—
?市、县人民》政府水行《。。政主管部门和省水工!程管理单位应—当将禁采区》和禁采期予以公告并!设立:明显的禁采区—标志
任—何单:。位和个?人,不,得在河道的禁采【区、禁采《期进行河道采砂【活动
第十】二条 市《、县人民政府水行】政主:管部门和《省,水工:程管理单位应—当按照?河道管理权限于每】年12月3》1日前?确定下年度河—道采砂可采区—。的具体范围、年度】采砂:控制总?量、:作业方式、作—业工具?及其数量等并—予以公告
》
第十三条 河!。道,采砂实行许可制【度
《省管水工程管理范】围内的?河,道采:砂许可证由省水工程!。管理单位审批发【放;其他河道采砂许!可证由市、县人【民,政府水行政》主管部门按照河道】管理权限审批—。发放:。;涉及航道的审【批发:。放前应当征》求有管辖权的航道管!理机构和《海事管理机构的意】见
河道采【砂涉及国《土资源等有关行政】主管部门《的应:当依法办理有关手】续
第十四】条, 申请?从事河道《采砂应当符合下列】要求和条件
】(一)符合河道采砂!规划确定的可采【区和:可采期?的要求;
》 (二)符合年度!采,砂,控,制总量的要求;
】 (三《)符合规定的作业方!式;
? (四《)符合采《砂船:只、机具的数量及】其,采,砂能力的《控制要?求;
》(五)?有符合要求的采【砂,设备和采砂技—术人员;
》 , (六)1年内无】违法采砂记录;
! ,(七)采《砂船舶的船舶检【验,证书、?船员:证书齐全《;
(八)法】律、法规《和规章规定的—其他条件
【 第十?五条 申请从事【河道采砂的单位和个!。人应当向采砂所在】地,市、县人民政府水】行政主?管部门提出申—请并提?交下:列材:料
? (一)《申请人?的名称(《姓名)、《地址:及有关证明材料;
! (二《。)开采?的地:点、深度、范—围(附范围图);
! , ,。(,三)开采的时间【、种类和作业方式;!
(四)—开采量(包》括日采量、总—。采量);
(】五)采砂《船舶、机具的基【本情:况;
《 (六)采砂—技术人员的基本【情况:;
(》七)砂石堆放地点、!弃,料处理及《采砂活动结束后【现场清理、平整方案!
申请人提交】。有关材料复印—件时应当同》时,交验原件并对所【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!责
《 第:十,六条 市、县人【。民政府水行政主【管,部门应当自受理申】请之日起《20日内进》行审查对有许—可权的作出是—否准予许《可的决定;》对属于上级人民政府!水行政主管部门【。或者省水《工程管理单位许【可的:。提出审查意见—报有许可权的上【级人民政府水行【政主管部门或者【省水工程《管,理单位?上级人民政府水【行政:主,管部门?或者省水工程管理单!。位应当?自,收到审查意》见之日起2》0日内作《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!定
水》行政主管《部,门或者?省水工程管》理单位对符合条【件的:应当作?出准予许可的决定】向申:请人颁发河道—。采砂许可《证;对不《符合条件作出不予许!可决定的应当书面】通知申请人》并说明?理由
第十七!条 河道采》砂许可证的》有效期不超过1年】。河,道采砂许《可证:有效期届满或者【开采总?量已:达到河道采砂许可】证,规定的开《采量的河道采砂许可!证自行失效
【 河道采砂许可【证由省人民政—府水行政主》管部门?统一:。监,制
第十八】条 从事《河道采砂活》动的单位和个—。人应当按照河道采砂!许可证确《定,的地点、《范围、开采总—量、:采砂能力、》作业方式和期限等】进行开?采;需要改变河【道采砂?许可证规定事项的应!当重新办理河道采砂!许可:证
禁止伪造、!涂改、买卖、出租】、,。。出,。借或者以其他—方式转让河道采【砂许:可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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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, 第十九条 市、县!人民政府《水行政主管部门【和省水?工程管理单》位实施河道》采砂许?可可以?通过公?开招:标、拍卖等公平【竞,争的方式作出决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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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条 因!整,修河道?。堤防:进行吹填固》基、整?。。治疏:浚河道或者航道【需要采砂《的应当按《照河道管《。理权:限报有管辖权—的水行政主管部门】批,准;涉及航》道,的应当事先》征求航道《管理机构和海—事管理?机构的意见有销售】所采砂石《行为的应当依—法办理河道采砂许】可证
因—吹填造地从事—采砂活?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!。依,法申请办理河道采砂!许可:证
第二【。十一条 从事河道】采砂活动的单位【。和个人应当遵守下列!规,。定
(一)随采!随,。运及时?。清除砂石和弃—料堆体;《
(二)—运输砂石的车—辆按照指定进出场】路线行驶《并符合水工程—堤顶路面的承载【要求不得影响—水工程运《。行安全;
【(,三)在通《航河道内采砂—的应当?服从通航《安全要?求并在?。。作业区设立明显标志!;
(四)不】得破:坏环境、污染水【。体;
(—五):采砂活动结束—后及时对《采砂现场进行清【理、平整《;
? (六)有关法律】。、法:规和规章的规定【
? 第:二十二条 采砂【船舶:、机具不得》在,禁采区内滞》留确需滞留的应当】自行拆除采砂设备并!将采砂设备集中放置!在所在地市》、县人民政》府指定的地点—
采《砂船舶、机具在【禁采期内未取—得河:。道采砂许可证—的采砂船舶、—机具在?可采期内应当自行】拆除采砂设备并将】采砂设备集中放置】在所在地《。市,、县人民政府指【定的地点未》拆除采砂《设备的?应当将采《砂船舶、《机具集中停放—在,所,在地市、县人—民政府指定的地点】;无正当理》由不得擅自离开指】定地:点
《 第二十三条 【。。在河道采砂地点【。装运砂石的单位和个!人应当装运持有河道!采砂许可证的单位】。或者个人开采的【砂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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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》十四条? 从事河《道采砂?活动的单位和个人】应当按照规定缴纳】河道采砂《管理费
河道采!砂管理费的具体【征收:、使用和管》理办法由省人—民,。政府财政、价格行政!主管:部门会同水行—。政主管部《门制定
》 第二十五条 】县级以?上地方人民政府水】。行政主管部门和省】水工程管理单位【履行河道采砂—。监督:检查职责时有权采】取下列措施
【 (一?)要求采砂》。单位或者个人提供】有关:文件、证照、—资料;
(【二)要求采砂单【位或者个人就执行本!。办法的有关情况作出!说明;
《 , (:三)进入《采砂单位或者个人的!生产场所进行—。调查;
(【四):责令采砂单位或【者个人停止违—反本:办法规定的》行为:
第》二十六?条 县级以》上,地,方人民政《府水行政主管部【门和省水工程管理单!位应当定期》对,河,。道采:砂可采区的河床【变化情况进》行监测经监测发现河!床发:生重大变《化对河道《防洪、通航及涉河】工程构成安全隐患】的县级以上地—方人民政府水行政】主管部?门和省水工程管【。理单位及航道、海事!管理机构《应当依据各》自职责采取相应措施!及时排除隐患
【 :可采期内因》出现影响河》势稳定和防洪安【全的:自,然灾害或者其—他重大事件需要【暂停采砂活》动的:县级以上《地方人民政府—。水行:政主管部门和省水工!程管理单《位可以?决,定暂停?采砂活动并》予,以公告上述情形消】除后应当及时—公告并?顺延采砂许可证的】有效期
》 , 第二?十,七条 在《河道:滩地设置《堆砂场应当报—经有管辖《权的市、县人民政】府水行政《主管部门或者—。省水工?程管理单位批准【
第二—十八条 县级—以上地方人民政府】水行政主管部—门和省?。水工程管理单位应】当,建立河道采砂违法】行为的举报》制度公布举报—电话
? , 任何单《位和个人对》违法的河《道采砂行为有权向县!级以:上地方人民政府水】行政主管部门和【。省水:工程管理单》位,。。以及其他有关部门举!报接到举报》的部门?应当依法《处理
第【二十九?条 违反本办法规】定未办理河道—采砂许可证擅自在】河道管理《范围内采砂的由市、!县人民政府水行政主!管部门或者省水工程!管理单位责令停止】违法行为没收—。违法所得并》处以500》0元以上2万元以】下的罚款;情节严】重的:处以:2万元以上5万元以!下的罚款《
第》三十条 《违,反本办法规》定有下列行为之【一的由?。市、县人民政府【水行政主管部—门或者?。省水工?程管理单位责令【停止违?法行为并按照下列】规定处?罚
(》一)伪造、》涂改、买卖》。、出租、出》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!让河:道采砂许可证的处以!1,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!的罚款收缴伪造【。、涂:改,、买卖、出租、【出借或者以其他【方式转让的》河道采砂许可证;
! (二)未按照】河道采?砂,许可:证规定的要求采砂的!处以200》0元以上《1,万元以?下的罚款;情—节严重的处以1万】元以:上3万?元以:下的罚款;
【 (三)未》随采随?运未及时清除砂【石和弃料堆体—或者采砂活动结束后!未及时对采砂现场进!行清理、平整—的,责令:限期清?除、清理、平整【或者采取其他—。补救措施;》逾期未清《除、清理、》平整:经催告仍不清除、】清理、平整的可【以代为清《除、清理、》平,整所:需费用由责》。任者承担并处—以50?00元以上》2万元以下的—罚,款;
(四)】装运违法开采—的砂石的《处以:5000元以上【2万元以下的罚款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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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—一条 违反本办法规!定采:砂,船舶、机具违法滞留!在禁采区的由市、县!人民:政府水行政主管部】门或者?省水工程管理—单位责令改正处以5!0,00元以上》2万元以《下的罚款
》 违反本办法【规定:采砂船?。舶,、机具在禁采—期内或?者未取得河》。道采砂许可》。证的采砂船》。舶,、机具在可采期内】未拆除采砂设备【或者未在指》定地点停放》的,由市:、县人民政府水行】政,主管部门《或者:省水工?程管理?单,位责令?改正处以500【0元以上2万—元以下的罚》款
第—三十二?条, 违反本办法规【。定未经?批准擅自在河道滩】地设置堆砂场的由】市、县人民》政府:水行政?主,管部门或者》省水工程管理单位】责令停?止,违法行为限期清【除;逾期《未清除经催告仍不】清除的?可以代为清》除所需?费用:由责任者承担并【处以1万元》以上5万元以下【的,罚款;有违法所【得的没收违法所得】
《。第三十三条 违反】本办法规《。定未依法《缴,纳河道采砂管理费的!由颁发河《道采砂许可证的【水行政主《管部门或者省水【工程管理单位—责令限期缴纳—;拒不缴纳的处以应!缴纳河道《。采砂管理费2倍以】上5倍?以下的罚款罚款不超!过3:万元
《 第三十四条 】从事违法采砂或者】运砂: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拒!不接受?处,理或者?逃,离现:场将:违,。。法采:砂船舶、机》具或者违法运砂【工具置于《河道的县《级以:上,人民:政府水行政主管【部门可以《决定立即实行—代履行将违法采砂船!舶、机具或者—违法运?砂工具?拖离现场依》法作出处理;当事】人不在场的水行【政主管部门应当【在事后立即》通知当事人
!第,。三,十,。。五条 组织》、策划?违法采砂《活动:以及扰乱、阻—碍有关行政主—管部门依法执—行职务违反治—安管理的由公安机】关依法?处罚;构《成犯罪的依法追究】刑事责任
— , 第:三,十六条? 县级以上地—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!管部门、省水—工程管理单位以【。及其他有关》部门有?下列行为《之一的?对负有责《任,。的主管人《员和其他直》接责:任人员?依法:给予行政处》分;构成犯罪的依法!追究:刑事:责任
(一)擅!自修改?。河道采砂规划—或者违反《河道:采砂规划《组织采砂的;
!。(二)未《按照规定审批发【。放河道采砂许—可证的;
》 :(三)?未依:法履行监督》检查职责造成河【道,采砂秩序混乱或者】造成重?大,责任事故《的;
》(四)在《河道采砂管理中【未,按照规定《的项目、《范围和标准》收费:的;
(五)】贪,污、截留、挪用【河道采砂管理—费的;
—(,六)在河道采—砂管理?中有其他徇私舞弊、!玩忽职守《行为:的
第三十七!条 本?办法所称“以上”包!含本数“以下”不】。。。。。包含:本,数
《 第三十八条— ,本办法自2》。。009年《8月:1日起施《行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