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徽省河《道采砂管理办法【
(200》9年6?月15?日安徽省人民政府第!。37:。次常务会议》审议通过《 20?09年?6月24日安徽省】人民政府令第223!。号公布 根》据201《2年3月《28:日安徽省人民政府第!96:次常务会议》审议通过 201】。2年4月24日安徽!省人民政府令第【240号公布 自公!布之日起施行的安】徽省人民政》府关于修改》。〈安徽省森林植【物检疫实施办法〉】等规章的《决定修正《 根据?201?。7年12月1日【安徽省?人民政府令第279!号安徽?省人民?政府关于修改部【分规章的《。。决定修正)》
? 第一条 为了加】强,河道采砂管理—。维护河势稳》定保:障,防洪、通航及—涉河工?程安全根《据中:华,人民共和《国水法、《。中华人民《共和国河道》管理条例《等法律?、法规结合》本省实际制定—本办:法
? 第二条 —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!。事河道采砂及其管理!活动:应,当遵守本办》法
在长江干】流河道安徽段—从事采砂《及其管理活》动的按照国务院【长江河?道采砂?管理条例和安徽【省〈长?江河:道采:砂管理条例〉—。实施办法的规—定执行
》 本:办法所称《河道采砂是指在河】道(包?括湖:泊、水库、人工水】道、行蓄洪区—等)管理范围内【。开采砂石、取—土和淘金等活—动
第三【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!民,政府应当加》强对:本行政区域内河道采!砂管理工作》的领导落实专项【管理经费协》调、解决河》道采砂管理中的【重大问题
第!四条 县级以上【地方人民政府—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】。责,本行:。政,区域内河道采砂【管,理和监督检查工【作
省》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】管部门设置的水工】程管理单位(—以下:称省水工程管理单位!)在所?管辖的范围内依法行!。使河道采砂管—理和监?督检查职责》
县级以上地】方人民政府公安、交!通运输?、,国土:。资源、旅游等行政主!管部门应当》按照各自职》责,协助做好河道采【砂监:督管理工作
乡!(镇)人民》政府应当协》助和配合县级以【上地方人民》政府水行《。政主管部门做好【河道采砂《管理工作
第!五条:。 县级以上地—。方人:民政府应当组—织水、?。公安、交通运—输等行政主管部门进!行联合执法加—强对本?行政:区,域内河道采砂的监督!检查依法查处违法采!砂活动
第】六条 河道采—砂实:行统:。一规划制度
编!制,河道采砂规划—应当充分考虑—河道防洪安全、【通航安?全、涉河工程—安全和?河势稳定的要—求符合流域综—合规划和河道—防,洪、河道整治以及】航道整治等专业【规划:
河《道,采砂规划涉及铁路】、公:路,、航道、电》力、通信《等设施保护范围【的应当征求》有关部门的意—见
:
?第七条 淮河干【流安徽段(包—括颍河茨河》铺以下?、涡河西阳》集以:下河段下同)的河道!采砂:规划由省淮河河道管!。理局会?同有关设《区的市?人民政府水行—政主管部门编—制报省人民政府水行!政主管?。部,门批准其《他省管水《工程管理范围内【的河道采《砂规划由省水工【程管理单位编制【报省人民政府水行政!。主管部门《批准
《 省确?定,。的跨设区的》市重要河道采砂规划!由省人民政府水行】政主管部门指—定,一个: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水!行政主管部门会同】有关设区《的市:人民政府《水行政主管部门【编制报?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!管部门批准》
其他河道采】砂规划按照》河道管?理权限由《市、县人民》政府水行政主管部】门编制报上一级人民!。政府:水行政主管部门批】准
经批—准的河道采砂—规划:不得擅自《修改;确需修改【的应当报原》批准机关批准
】 第?八条 河道采砂规划!应当包?括下列内容
【。 (一)禁采区和】可,。采,区;
》。(二)禁《。采期和可采期;
! (三?。)可采区《内年度采砂控—制总量;
(四!)可采区内采砂船只!或者机具的数—量及其采《砂能力(功率下【。同)控制;
】(五)河《道滩:地堆砂场的》布局及控《制数量;
【(六)?弃料处理和现—场清理、平整—要求;
》 (七)《管理措施《
第》九条 下列区域【为禁采区
(】一)河道防洪—工程:、河道?整治工?程、:水库枢纽、水文观】测设施、涵》闸以:及取水、排水、水电!站等:工程及其附属—设施安全保护范【围;
(二)】河道顶冲段、险工】、险段、规》划保:留区;
(三】),桥梁、?码头、航道、电力电!缆、通信电缆—、过河管道、—隧道等工程》及其附属设施—安全保护《范,围;
? (四)饮用【水源保护《区;
《 (五)依法被禁止!采砂的其《他区域
【第十条 下列时【段为禁?采期
(一【)江河?、,湖泊等达《到,或者超?过,警戒水?位时水?库达到或者超过汛】。限水位时;》
(二)淮河】干,流安徽?段每年主汛》期;
? :(三)依法被禁【止采:。砂的其他时段—
第十一【条 因防洪、河势改!变,、水工程出》现重大险情、水【工程建设等情形【不宜采砂《的市、?县,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!。部门和省《水工程管理单位可】以按照河道管理权】限划定临时禁采【区或者规定临—时,禁采期
—市、县人《民政:府水:行政主管部门和【省水工?程管理单位应—当将禁采区》和禁采期予以—公,告并设立明显的禁采!区标志
》 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!在河道的禁》采区、?禁,采期进行河》道采:砂活动?
第十—二条 市、》县人民政《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!。省水工程管理—单,位应当按《照河道?管理:权限于每《年12月31日【前确定下年度—河,道,采砂可采区的具【体范围、年度采【砂控制总《量、作业方式、作业!工具及其数》量等并予《以公告
第十!。三条 河道采—砂实行许《可制度
省【。管水工程管理范围内!的河道采《砂,许可证由省水—工程管?理单位审批》发放;?其他河道《。采砂许可证由市、县!人民政?府,水,行政:主管:部门:按照河?道管理权限审批【发放:;涉及航道的审批】发放前应当征求有管!辖权的航道管理机】构和海事管理机构】的意见
》 河道采砂涉—及国土资源》等有关行政主—管部门的应当依法】办理有关手续
【
第《十四条 申请从事】河道采砂《应当:符合下列要》求,和条件
(一)!符,合河道采砂》。规划:确定的?可采区和可采—期,的要求;
(】二)符?合年:度采砂控制总量的】要求:;
: (三)符合【规定的作业方—式;
(四)】符合:采砂船只、机具的】。数,量及其采砂能—力的控制要求—;
(五)有符!合要求的采砂设备】和采砂技术人员;】
(《六)1年内无违【法采砂记录》;,
(七)采砂船!舶的船舶检验证书】、船员证书》齐,全;:。
(八)法【律、法规和规—章规定的其他条件
!
第十》五条 ?申请从事河道采【砂的单位和个人应当!向,采砂所在《地市、县人民政【府水行政《主管部门提》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!料
(一)申】请人的名称(姓名)!、,地址及有《关证明材《。料;:
(二》)开采的地点—、深:度、范?围(附范围图);】
(三)开采】的时间、种》类和作业方式;【
(《四)开采《量(:包,。括日采量、总—采量);
(】五):采砂船?舶、机?具的基本情况;【
(《六)采砂技术人【员的基本《情况;
》 ,(七)?砂石堆放地点、弃料!处理及采砂活动结】束后现场清理、【平,整方案
申【请人提交《。。。有关材料复》印,件时应当《同时交验原》件并对所提交—材料的真《实,性负:责
第十【六条 市、县人民政!府水行政《主管部?门应当自受》理申请?之日起20日内进行!审查对有许可权【的作出是否准予许】可,的决定;对属于【上级人民政府—水行政主管》部,。门,。或者省水工程管理单!。位许可的提出审查】意见报有许》可权的上级人—。民,。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!或,者省水工程管—理单位上级人民政】府水行政主管部【门或者省水工—程管:理单:位应当自《收到审查意见—之日起20日—内作出是否准—。予许可?的决定
》 水行政主管部门】或者省水《工程管理单位对符合!条件:的应当?作出准予《许可的决《定向申?请,人颁:发河道采砂》许可证;对不符【合条件作《出不予?许可决定的应当【。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!明理由?
: 第十七》条, 河:道采砂许可证的有效!期,不超过1年》河道采砂《许可证?有,效期届满《或者开?采总量已《达到河道采砂许可证!规定的开采》量的河道采》砂许可证自行失效
! , 河道采砂许可【证由省人民政府【水行政主管部门【统一监制
— 第十《八条 从事河道【采砂活动的》单位和个人》应,当按照河道采砂许可!证确定的地点、范】围、开采总量、采】砂能力、作业—方式和期限》等进行开采;—需要:改变河道采砂许【可证规定事项的应】当重新?办理河道采》砂许可证
》 禁止伪造、【涂改、买卖、出【租、出借或者以其】。他方式?转让河道采砂许可证!
第十九条】 市、县人民政【府水行政主》管,部门和省水工程管】理单位?实施河道采砂—许可可?以,通过公开招》标、拍卖等公—。平竞争的《方式作出决定
【
?第二十条 因整修河!道堤防进行》吹填固基、整—治疏浚河道》或者航道《需要采砂的应当按照!河道管理权限—报有:管,辖权的水行政主【管部:门批准?;涉及航道的—应当事先征求航道管!理机构和海事管理机!构的意见有销售所采!砂石行为的》。应当依法办理河道】采砂许可证
【 因吹填造地从【事采砂活动》的单位和个人应【。当依法申请》。办理:河道采砂许》可证
第【二,十一条 从事河【道采砂活动的单位】和个人应当遵守下】列,规定
(一)】随,采随:运及时清除》砂石和弃料堆体;
! (二)运输砂石!的,车辆按照指》定进出场《路线行?驶并符合水工—程堤顶路面的承载要!求不得影响水工程运!行安全?;
: (三)》。在通航河道内采砂的!应当服从通航—。安全要求并在—作业区?设立明显标志;
】 (四)不—得破坏环境、污染水!体;
? (五)采砂【活,动结束后《。。及时对?采砂现场进》行清理、平》整,;
(六)【有关法律、法规【。和,规章的规定
】 第二十二》条, ,采砂船?舶、机?具不得在禁》。采区内滞留确需滞】留的应?当,。自行拆除采砂设【备并:将采砂设备集中放】置在所在《地市、县《人民政?府指定的地》点
采》砂船舶、机具—在禁:采期内未取得河道采!砂,许可证?的采砂?船舶:、机具在《可采期内《应当:自行拆除《采砂设备并将采砂】设备集中放置在所在!地市、县人民政府】指定的地点未拆【除采砂设《备的应当《将,采砂船舶《、机:具集中停《放在:所在地市、县人民】政府指定的地点;】无正:当理由不得擅自离开!指定:地,点
第—。二十三条 在—河道采砂《地,点装运砂石》的单位和个》人应当装运》持有河道采砂—。许可证的单位或【。者,。个人开采的》砂石
—第二十四条 从事】河道:。采砂活动的单位和个!人应当按《照规定?缴纳河道采砂管理费!
: 河道采砂管理费的!具体征?。收、使?用和管理《。办法由省人民政府】财政、价《格,。行政主管部门会【同水行政《主管部门制》定
第二十五!条 县级以上地【方人民政《府水行?政主:管部门和省水工【程管理单《位履行河《道采砂?。监督检?查职责时有权—采,取下列措施
(!。一)要求采砂单位】或者:个人提供有关—文件:。、证照、《资料;
《 (二)要求【采砂单位《或,者,个人就执行》本,办法的?有关情况作出说明】。;
: , ,(三)进入采砂单位!或者个人的》生产场所进行—调查;
—(四:)责令采砂单—位或者个人》停止违反本办法规】定的行为
》
: 第二十六条— 县级以上地—方人:。民政府水行政主管】部门和省水》工程管理单位应当】定期对?河道采砂可》采区的?。河床变化《情况进行监测经监测!发现河床发生重大变!化,。对河:道防:。洪、通航及》。涉,河工程构成》。。安全隐患《的县:级以上地方人—民政府水《行政主管部门—和省水工程》管理单位及》航道、海事管理机构!应当依据《各自职责采取相【应措施及《时排除隐患
可!采期内因出》现影响?河势稳定和防洪安】全的自然灾害或者其!他重大事件需—要暂停采砂活动【的县级以上地方【。人民政府《水行政主管》部门和省水工—程管理单《位可:以决定?暂停:采砂活动并予以【。公告:上述情形消》除,后,。应当及?时公:告并:顺延采砂许可证的有!效期
第二】十七条 在河道滩】地设置堆砂》场应当报经》有管辖权《的市:、县人民政府水【。行政主管部门—或者省水工程管理单!位批:准
》第二十?八条 ?县级以上地方人【。民政府水行政—主管部门和省水工程!管理单位应当—建立:河道:采砂:违法:行为的举报制度【公布举报电话
!任何:单,位和个?人对违法的河道【采砂行为有》。权向县级以》上地方人民政府【水行政主管部门【和省水工程管理单位!以及其他有关部门】举报接到举》报的部门应当依法处!。理
《 第二十九条— ,违反本办法规—定未办?理河道采砂》许可证擅《自在河道管理范围内!采砂:的由市?、,县人民?政府水?行政主管部门—或者省水工程管理单!位责令停止违—法行为没收》违法所得并处—以5000元以【上2万元以》下的:。罚款;情《节严重?的,处以2万元以上5万!元以下的罚款
【
第三十条 】违反本办法》规定有?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!、县人民《政府水行政主—管部门或者省水工程!管理:单位责令停》止,违法行为并》按照下列规定处罚
! :(一)伪造》、涂改?、买卖、出租、出借!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!河道采砂许可—证,的处以1万元—以上3万元以下的】罚款收缴伪造、【。涂改、买《卖、:出租、出借或者以】其他方?式转让的河道采【砂许可?证;:
(二)未按】照河道采砂》许可证?规定的要求采砂的】处以200》0元以?上1万元以下的罚】款;情节《严重的处以1—万元以上3万—元以下的《罚款;
《 (三《)未随采随》运未及时清除砂石和!弃料堆体或者—采砂活动《。结束后未及时对采砂!。现场进行清》理、平整的责—。令限期?清除、清理、平整】或,者采取其他》补救措施;逾期未清!除、清理、平—整经催告仍不—清除、?清,理、平整的可以代】为清除?、清理?。、平整所需》费用由?责任者承担并处以5!000元以上2万元!以,下的罚款《;
(四)装运!违法开采《的,砂石的处《以50?00元以《上2万元《以下的罚款》
? 第:三十一条 违反本】办法规?定采砂船舶、机【具,违法滞留《。。在禁采区《的由市、县人民【政府水行政主管部】门或者省水工程管】。理单位?责令改?正处以500—0,元以:上2万元以下的罚】款,
, , 违反本办法规定采!砂船舶、机具在禁采!。期内或者未取—得河道采砂许—可证:的采砂船《舶、机具在可采期】。内未拆除采》。砂设备?。或者:未在指定地》点停放的由》市,、县人民政府—水行政主《管部门?或者省水《工程:管理:单位责令改正—处以5000元以上!。2万元以下的罚【款
第三【十,二条: 违反本办》法规定未《经批:准,擅自在河道滩地设置!堆砂场?的由市、县人民【政府水行《政主管部门或者省】水工程管理单位责】令停止违法》行为限期清除—;逾期未清除经【催告仍?不清除的可以代【为清除所需费用【由责:任,者,承担并处以》。1万:元以上5万元—以下的罚款;有【违法所得的没—收违法所得
【 第三十三条【 违反本《办法规定未依法【缴纳河道采》砂管理费《的由颁发河道—采砂许可证的—水行政主管部门或】者省水工程管理单位!责令限期缴》。纳;拒不缴纳的处以!应缴纳?河,道采砂管理费2倍】以上5倍以下的【罚款罚款不超过3】万元
》 第三十四条 【从事违法采砂或者】运砂活动的》单位和个人拒不接】受处理或者逃离现】场将:违法采砂船舶、机】具或者违法运—砂工具置于河—道的县级以上—人,民政府?水行政主管部门可】以决定立《即实行代履》行,将违法采砂船—舶、机?具或者违法运—砂工:具拖离?现场依法作出处理;!。当事人不在场的水行!政主管?部,门应当在事后—立即通?知当事人
【 第三十五条 组织!、策划违法采砂【活动以?及扰乱、《。阻碍有关行政主管部!门依法执行职务【违反:治安管理的由公安】机关依法处》罚;构成犯》罪的依法追究刑【事责任
第】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!。地方人民政府—水行政主管部—门、省水工程管【理单位以及其—他有关部《门,有下列行为》之一的对负》。有责任的主》管人:员和其他直接责【任人员依法给予行】政处分;构》成犯罪的依》法追究刑事责任【
(一)—擅自修改河》道采砂规划或者违】反河道采砂规—划组织采砂的;
】 (二)未按照】规定审批发放河道】采砂许可证的;【
(《三)未依法履行【监督检查职责造成河!道采砂秩序混乱【或者造成重大责【任,事故的;
》 (四)》在河道采砂管理中未!按照规定的项目、范!围和:标准收费的;
【 (?。五)贪污、截留、】挪用河道采》砂管理费《的;:
?(六)在河道采砂】管理中有其他徇私】舞弊:、玩忽职守行为的
!
第三十—七条 ?本办法所称“以上】”包含本数“以下”!不,包含本数
第!三十:八,条 本办法自2【009年8月1【。日,起施行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