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建省》公共建筑《节能改造示范项【目管理办《法<??xml:《namespace! ,prefix =】 o: ns = —"urn:sch】e,mas?-micr》。o,soft《-com:》offic》。e,:o:。ffice" 【。/>
》第一章 》总则
第一条 】。为规:。范公共建筑节能【改造项目管理—根据民用建筑—节能条?例、福建省人民【政府办公《厅,关于推进公共建筑和!城市公共照明—节能改造七条措施的!通知(闽政办〔【2,。016〕74号)】、福:。。建省人民政》府办公厅关于于【转,发福建省绿色—。建筑行动《实施方案《的通:知(闽政办〔2【013〕12—9号)?和省级宜居环境建设!专项资金《管理暂?行办法(闽财建〔】。2016〕》。38号)等》有关精神制定—本办:法
第?二条 本办—法所:称“公共建筑—节能改造示范项目”!。(以下?简,称“示范项目”)是!指通过省、市有关部!门批推列入我省【公共建筑《节能改造《示范实?施计:。划的项目《
示范项目分—省属:项目:。。和地市项目省属【项目是指以省直机】。关,管理为主的示—范项目地市项目是】。指以地市《管理为主的示范【项目
第三条— 各级《示范项目主管部门】应当:。建立本地示范项目】。库,制定年?。度,实施计划和财政【补助资金申报预【算经审核批》复后组织《实施;各级财政主管!部门负责审核申报的!示范项目补》。助,资金年度《预算并?按预算?程,序要求?纳入相关部门预算管!理;各级《建设主管部》门负责示范项目【的统筹?协调和监《。督指导
第》四,条,。 用能单位—是,指示:范,项目的所《有权人或《其授权委托的使用】权人:
节能服务公司是!指提:供示范项目融资、改!造、:运行管理等》专,业化服务的公—司
第?。三方节?能量审?核机构?。是指提供示范—项目节能诊断节能】量,预测评、《测量和验《证等技?术服务的机构
第五!条 公共》。建筑:进行改造修缮—时应同?步进行节《能改:造
第六条 鼓】励采:用合同能源管理模】式实施节能改造【
第二章 !示范项目《申,报
:。第七条 申报示范!项,。目应具备下列—条件
(一)达【不,。到,国家现行节能设【计标准的5000】平方米以上公共机构!。建筑:。或2万平方米以【上社会投资公共建筑!;,
(二)经节能诊】断用能设备设—施有节能改造潜力】。的其它?建筑
第八条 示范!项,目申报单位为用能】单位其中申报材【。料和:申报程序如》下
(《一)示范项目申报】材料(一式四份)包!括
1.《福建省公共建筑节】能改:造示:范项目申《报表(见附件1【);:
2.改《造前1-3年能源消!。费账单;
3.用】能设备设施》清单;
《4.:建筑竣工图纸—;
:。5.其他材料
【(二)示范项目申】报程序如下》
1.地《市项目?。申报单位向》项目:所在地设区市建设】主管部门申报由【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!。审核通过后汇总报】送省住建厅;—
2.?省属项目申报单位根!据隶属关系向相应的!省直主管部》门申报?由省直主管部门审】核通过后《汇总报省住》建厅
?
第三章 — 组:织实施
第九条 】 用能单位应委托第!三方节能《量审核?机构对示范项—目进行节能诊—。断重点统计建筑基】本,信息、用能用水【设备清单、近—1-:3年能耗数》据,和运行记录分析外】窗等围护结构—。热工性能诊》。断空调?、照明?、,热水、供《配电系统能》耗情况找出建—筑物能源浪》费的环节提出—节能改?造建议?出具节能诊》断报:告
第三《方节能量审核机构可!从,财政部、《。国,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!目,。录中选择也可从住】房,城乡建设部公布【的民用建筑能效测】评机构备案名—单中选择
第十【条 节《能诊断后《用能单位应》委托:有关单位《依据节能诊断报告和!改造需?求编制?示范项目节能改造】方案改造方案编【制大纲参照》省住建厅发布的福建!省公共建筑节能【改,造项目合同能源管理!合同示范文本(【以下简称《“合同示范》文本”)有》关规:定编:写
用?能单位委托第三【方节能量审核机【构对节能改》。造方案?进行预测评出具预测!评报告
《第,十一条 《 改造实施》前用能单位应组织】专家对节能改造方】。案、:预测评报告进行【评,审,、把关?。
省属项目用—能单位?可委托福建省—海峡绿色《建,筑发:。展,。中心组织专家评【审指:导完善?节能改造《方案
第《十,二条 示范—项目按节能改造【方案组织招标—公共机?构建筑节能》改造按服《务类项目进行政府】采购鼓励采用—竞争性?磋商采购方式择优确!。定节能服务公司社】。会投资公共建筑【。鼓励采?用合同?能,源,管理方式实施—。。节能改?造依法?确定节能服务公司】
第十?三条 节能改造】合同应?按照合同《示,范文:本有关?规定编写《和签订合同应明确改!造前、改造》后用能设备设施清单!、改造内《容、实施方案约【定能耗基准值、节】能效益分享》比例、合同期限、】节能量认定规—则和第?三方节能《量,审核机?构
能耗基准值可按!照改造?。前1-3《年能耗平均值确定】不,具备能?耗计量条件的项目】。由双方共同》认可的第《三方节?能量审核机》构,检测、验证、—裁定
第《十四:条, 用能单位可【根据实际情况—聘请工?程,监理:。等专业机构进行项】目监理
节能—服务公?司要根据合》同约定实施节能【改造施?工做到科学管理【、文明施工尽量减】少对:正常办公《的干扰?
示范项《目应同?。步设计?。。、安装建筑能—耗分项计量监测装】置工程验收前应具备!将实时采集》的,能耗:数据上传至市—、省级建筑能耗监测!平台的条《件
第十《五,条 示范项目【完工后由《。用能单位组织参建】各,方主体进行工程验收!验收不合格》的,示范项目经整改后】重新组织验收
【。示范项目工程—验收合格并经正常】运行1个月》后,。用能单位应委托第】三,。方,节能量审核机构【对示范项目的—节能改造面》积和节能率等进【行核:定出:具节能量核》定报告对使用受【季节性影《响的空调等设—备测评可在设—备投入?正常运行1个月后再!出具补充核》定,报告
自示范项目】验收合格《之日起由《节能服?务公司承《担合同期《内,且不:少于5?年的能耗分项—计,量,监测装置维护管理工!。作,
第四章 】省属项目资金补【助
第?十六:条 省《。级财政对省直机关】、省:属医院和以省—管理为主的高校等】省属项?目给予补助补助标】准为对改造后节【能率:。不低于20%—的大型公共建—筑、:节能率不《低于1?5%的其他》公共建?筑给予20元/平】方米补助
获—得省级财政补—助的省属项》目若项目《所在:城,。市,为当期国家节—能改造示范城—市的:还可向所在城市申】请中央资金补助
第!。十七条 对申【请,。资金补助的省属项目!用,能单位应向省住建】厅、省财《。政厅提交如下—申请资料《(一式四份)
(一!)福建?省公共建筑节能改造!示范项目《补助资金申请书(】见附件2《);
(二)节【能诊断报告;—
(三)《预测评报告;
(】四)经专家评—审通过的改》造方案;
(五)】节能改造项目—合同;
(六—),施工图设计文—件以及工程预算【书
第十八条 【 ,省住建厅、》省财政厅《会,同有关省直主—管部门组织专家对申!。报省属项《目进行?评审对经《评审符合条》件和要求《的项目在省住—。建,厅门户网《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!为,5个工作日》项目:公示:期结束后对无异议的!项目向社会发—文公布?。并作为?专项:资金补?助的依?据
第?十九条 省补助资!金,分二次拨付项—目下达?时拨付首《次补助资金;通过】竣工验收和》节,能量核?定后拨付剩》余补助资金首次拨】付比例为申报补助资!金的6?0,%
第二十条 项!目下达后《。省财政厅会》同省住建厅将—首次:补助资金下达给【。省,直相关主管》部门再由省》直,主管部门拨付给用能!单,位,
项:目通过工程验收【和节能量核定—。后省属项目用能单位!应在30《日内向?相应的省直主管【部门报?送竣工验收》资料和?节能量核定报告经】省直主管部门审【查合格后报省住建】厅、省财政厅经审核!合格后?省财:政厅会同省》住建厅拨《付剩余?补助资金
》第二:十一条 对—采用合同能源管【理,模式实施的节—能改造的省属项目用!。。能单位可安排一定】的工:作经费用于开展与合!同能源管《。。理有关的项目评审】、,审核备案、监督检】查和推广《服务等工作
【 》
第五章 —监督管理
第二【。十二条? 各?有关主管部门应加强!对示:范,项,目实:施情况监督管—理并在公共》建筑节能改造示【范项目实施》过程中组织开展实施!。情况专项检查
第二!十三条 省住建厅!对在我?省从事节《能改造?示范项目相关—业务的节《能服:务机构?实行动?态监管
第二十【四条 用能单【位,、节:能服务?公,司是示范项目—建设的质量安全【责任主体应严格落实!项目质量《安全责任确保—示范项目《顺利建设;还应【积极配合主管—部门开展宣传交【流扩大示范效果
】第二十五条 第三!方节能量审》核机构应按照—国家及我《省有关规定和技【术标准客观》、,公正地开展节能【诊断:、节能改造面积和节!。能率审?核等:工作并对出具的报告!负责:
第二十六条 【 列入实施计划的示!。范项:目有下列《。情况之一者取消其示!范资格不予拨付财政!补助资金《对已拨付财政补助】资金予以追回
(一!)未按经评审—后的节能《改造方?案实施擅《自作:出重大工程变—更的;
(二—)未按规定》程序和要求组织【实施的;
(三)未!通过工程验》收且拒不整改或未按!要求限期整改—的;:
(四)因除—不可抗?。拒因素未《。在申请?书承诺的建》设周期内完成工程验!收的:;
(五)未按时】报备验收资》料的;
(六)【改造后未《达到:节能率要求的;
】。(七)提供》虚假:资料骗取财》政补助资金的
【
第六章 】附则
第二十—七条 《各市、县(区)【政府可结合当—地实际参《照本办法制定—出台地方公共建【筑节:能改造?项目:管理和资金补助办法!
列入?。国家公共建筑节能】改造的重点城市【还应符合国家相关】政策管理规》定
第?二十八条 》 本办法《由省住建厅会同【省财:政厅负责《解释
第二十九条 ! 本办法自》印,发之日起《实施
附—件1
福建【省公共?建筑节?能改造
《示范项目申报表
!
?。
项目名!称
:
【
项目类型
—
□ 省—属项目
□ 地市】项目
【
建筑类型
!
□ 机关办—公建筑 》□ 文?化教育建《筑
□《。 ,。医疗卫生建筑 】□ 宾馆饭店建筑 !
□: ,商场建?筑 □ 其它建筑
!
申【报,单位:
:。
《
联系方式
!
】
联系人》
《
—
建筑信息
】
项目地址
】
—
建成时间
【
【
建筑面积(】㎡)
—
上!一年度?
能源费
【
电 ? , 度; 水 【。 吨;其他— —
:
》能源总费《用 万元—其,中电费 —万元水费 !万元其他《 万元
—
《
节能《改造
改【造内:容
□ 空调!系统 □ 热水】。系统 □ 照明系统! □外窗
□【 分项计量》与监:测系统 《 ?□, ,其他
—
,
预期节能率
!
,
《 ! 《 %:
《节能改造投资
】
— ?万,元
【
预期年节》能量:(折合成电)
】
,
,(k:Wh)?
投资回收】期
【 《 年
!改造投?资模:。式
《
□ ?合,同能源管理模式 ! □ ?自行:改造 □ 其他 !
!改造内容
【
□空调系统 □】。照明系统 □—热水系统 □供配电!系统:
□?供水系统《 □:电梯 □《可再生能源 □建筑!能,耗,分项计?量系统 《□建筑?外,窗 □屋顶 □其】他
【
计划进度
】
《年 月》 ,。 - 年【 月《
【
,
节能服—务公司
(尚—未确定的可暂不
填!写)
】
联系人
【
》
《。。
联系电》话
?
,
《
:
,
改造内》容简述
《(,内容应包括建筑基】本,信息、建筑围护结】构及用能设备设【施现状、用能用水】情况节能改》造内容及区》域,、主要节能》改,造措施、投资—。效益分析)
!
》
《
:
【
(不够可加—页)
《
,
?
申报单位
—承诺
本申】报表已?经确认?承诺在计划》时间内完成》 》 ? ,
《
—
—负责人 》 》 单位—(盖:章) 】 】 《 : —。 ? 《
!
项目—所在地设区市建【设主管部门或—省,直主管部《门审核意见》。
:
】 ,
:
(盖章《)
年 《 月:。 日
!
注地市项目【提交项?目所在地设区市【建设主管部门审核;!省属项?目提交?相应的省直主管部门!审核
附件】。2
】 【 ! 】项目编号
—
福建省—公共建筑《节能改造示范项目
!补助资?金申请书
!
项 目 名【 称 ! : — ! 》 ? 【 ?
?
申 请 单【 位 《 》 《 : (】盖章)
—申 请 日 —期 《 — : 【 】 , — 【。 《
,
》
福建省住房和【建设厅
《。福 :建 :。省 财 政》 厅
—
】
一、申《。请单位基本》情况
—
用《能单:位(盖章《)
:
》
法人代表
—
】。联系电话
】
》手机
【
【联 系 人
!。。。 ,
《联系电话
!
手机—
】
账》户名:称
《
?
,
,
开:户行
!
账 【 号
!
申请》资金
【 , ? (万元】)
:
》
二、项目》基本情况
】
:
项目名称》
】
项目地址
!
?
》
?。改造面积(》㎡)
》
—。。
改造预期节】能率
【
项】。目省直主管部门
!
□省教育厅 】□省卫?生计生委《 □省机关》。事,务管理局 —□,。其他
【
改造投资—模式:
□合同能】源管理模式 — □自筹 】□,其他
《
?
第三方节能【量
审?核,机构
【
方】案,编制单位
【
?
,
节能服务!公司
》
】
三、?改造内容《与进度
】
:计划进度
—
:年 ? 月 -— 《 年 月【
?
,
实际》进度
》
□节?能诊:断 □方案编制【 □签订改造合同 !□,改造施工 □工程验!收
□运《营使用
《
,
改造【内容
□空】调,系统 □《照明系?统 □热水系统 】□供配电系统— □供水系统 □电!梯 □可再生—能源 □建筑—能,耗分项?计量:系统 □《建筑外窗 □—。屋顶 □其他—
【四、资金申请需【提供的资料
】
1、福建省!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示!范项目申请表
!2,、节能?诊断报告;
3【、预测评《报告;
4、—经专:家评审通过的改造】方案;
5》、节能?改造项目合同;
6!、施工?。图设计文《件以及工《程预算书
【。
五、审查】意见
】
省直主管部门审】核意见
—
(》盖章)?
, , 】。 】 《 : 【 — : 【 】 年 ! ,月 》 日
?
省住房!和城乡建设厅—审核意见
【 ,
(盖章】)
年《 月 】 ?日
:
省—财政厅审核意见
!
—
(盖章)
年 】。。 ? 月 《 日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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