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建省公—共建筑?节能改造示范—。项目管理办法<【?,xm:l:n?amespac【e prefi【x := o n》s = "ur【n:schemas!-mic《ros?o,ft-com:【of:fice:o—ffic《。e" ?/>
第—一章 总则
第一!条 为规》范,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项!目管理根据》民用建?筑,节能条例《、福建省人》民政: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!共建筑和城市公共照!明节能改《造,七条措施的通知(闽!政办〔20》16〕7《4,号)、福建省人民政!府办公厅关于于【转发福建省绿色【建筑行?动实施方案的通知(!闽政:办,〔,。201?3〕12《9号)和省级宜居】环境:建设专项资金—。。。管理:。暂行办?法(闽财建〔20】16〕3《8号)等有》关精神制定本办【。法
第二条》。 本办《法所称“公共建筑】。节能改造示范项目】”(以下简称“【示范:项目”?),是指通过省》、市有关部门批推】列入我省公共—建筑节能改》造示范实施计划的】项目
示范项目分】省属项目《和地:市项目省属项目【。是指以省直机关【管理为主的示范项目!地市:项目是指以地市管理!为主的示《。范项目
第三—条 各《级,示范:项目主管《部,。门应:当建立本《地,示范项目库制—定年:度实施计划和财政补!助资金申《报预算经审核批【复后组织实施—;各级财政主管部门!负责审核申》报的示范《项,目补助?资金年度预算—并,按预算程《序要求纳《入,相关部门预算管理】;各级建设主管【部门:负责示范项目—的统筹协调和监【督指导
第》四条 《用能单位是指示范项!目,的所有?。。权人或其授权—委托的使《用权人
节能服】务公司?是,指提供示范项—目融:资,、改:造、:运行:。管理等专业化服务的!公司
第三方节【能量审核《机构:是指提供示范项【。目节能?诊断节能量预—测评、测量和验证】等技:术服务?的机构?
第五条 公共建!筑进行改造修缮【时应同步《。进行节能改造
第】六条 鼓励采用合!同能源?管理模式《实施节能改》造
第二章 ! 示范项目申报
第!。七条: 申报示范项目应!具备下列《条件
(《一):达不:到国家现行节能设计!标准的50》00平方《米以:上公共机构建—。。筑,或2:万,平方米以上社会投资!公共建?筑,;
(?。二)经节能》诊断用?能设备?设施:有,节能改?造潜:力的其它建筑
第八!条 示范项目申报】单位为用能》。单位其中申报材料】和申报程《序如下
(一)示!范项目申报材料【(一式四份》)包括
1.福建】省公共建《筑节能改造示—范项目?申报表(见附件1】);
2.改造前】1-3年能源消【费,账单;?
3.用能设备设施!清单;
4.—建筑竣工图纸;【
,5.其他《材,料
(二)示范【项目申报程》序如下
1.地市项!目申报单位向项【目所在地设》区,市,。建设主管部门申报由!设区市建设主—管部门审核》通过后汇总》报送省住建厅—;
2.省属—项目:申报单位根据—隶属:关系向相应》的省直主管部—门,申报由省直主管部门!审核通过后》汇总报省住建厅
!
第:三章 组织—实施
第九条— :用能单位应委托第三!方节:能量审核机构对【示范项目进》行节能诊断重点统】计建筑基《本信息、《用能:用水:设备清单、》近1:-,3年能耗《数据和运行记—录分析?外窗等围护结—构热工性能诊断【空调:、照明?、,热水、供配》电,系统能?耗情况?找,出建筑物能》源浪:费,的环:节提出节能》改造建议出具节【。能诊断报告
第三方!节能量审核机构可从!财政:部、国家发展改革】委,。公布的目录中选【。择也:可从住?房城乡建设部公布的!民,用建筑能效测评机构!备案名单《中,选择
第《十条 节》能诊断后用能单位】应委:。托有关?单位依据《节能诊断报告—和改造需求编制【示范项目节能改造】方案改?造方案编《制大:纲参:照省:住建厅发布的福建省!公共建筑节能改【造项目合同能源【管,理,合同示范文》本(以?下简称“合》同示范文本》”)有关规定编【写
用能《单位委?托第三方节能量审】核,机,构对:节能改?造方案进行预—测评出?具预测评报告
【第十一条 —改造实施《前用:能单位应组织—专家对节能改造【方案、预测》评报:告进行评《审、把关
省属项目!用能单位可委托福】建省海峡绿》色建筑发展》中心组织专家评审】。指导完善《节能:改造方?案
第十二条 】示范:项目按节能改—造,。方案组?织招标公共》机构建筑节能—。改造按服务》类项目进行》政府采购鼓励—采用竞争性磋—商采购方式择优确定!节能服务公司社【会投资公共建筑鼓励!采用合同《能源管理方》式实施节能》改造依法《。确定节能《服务公司
第—十三:条 节能改造合】同应按照合》同示范文本有—关,规定编写和签订合同!应明确改《造前、改造后用能】设备设施清单、【改造内容、实施方案!约定能耗基准值、】节能效益分》享比例?、合同期限、—节能量认定规—则和第三方》节,能量审核机构
【。能耗基准值可按【照改造前1-3年能!耗平均值确定—不具备能耗计量条】件的项?目由双方共同认可】的第三方节能量审】核机构检测、—验证、裁《定
第十《四条 用能单位】可根据实际情况【聘请:工程监?理等专业机构—进行项目《监理:
节能服《务公司要根据—合同约?定实施节能改造【施工做到科》学管理、文明施【工尽量减少对正常】办公的干扰
—示范项目应同步【设计、?安装建?筑能:耗分项计量监测【装置工程验收前应具!备将实时《采集的能耗数—据上传至市、省级建!筑能耗监测平—台的条件
第十【五条 示范—。项目:完工后由用能单位】组织参?建各:。方主体进《行工程验收验收不】合,格的示范项目—经,整改后重新组织【验收:
示范项《目,工程验收《合格并?经正常?运行:1个:月后用能单位应委】托,第三方节能》量审核机《构对示范《项目的?节能改造面积—和节能率《等进行核《定,出具:节能量核定报告【对使用受季节性影响!的空调等设备测【评,可在:设备投入正常运行】。1个月后《再出具补《充核定?报告
自示范项目验!收合格之日》起,由节:能服务公司承—担合同期内且不少于!5年的?能耗分项计量监测】装置维护管理工作
!
:第四章 省—属项目资《金补助
《第十六条 省级】财政对省直机关、】省属医院和以—省管理?为主的高校等省属】项目给予补助补助标!准为对改《造后节能率不低于2!0%的?。大型公?共建筑、《节能率不低于1【5%的其《他公:共建筑给予20元】/平方米补助—
获得?省级财政补助的省属!项目若项目所在【城市为当期国家节能!改造示范城市的还】可向所在城市—申请中央《资金:补助
第十七条 】 对申请《资金:补助的省属》项目用能单》位应向省住建厅、】省财政厅提交—如下:申请资料《(一式四份)
(一!)福:建省公共建筑—节能改造示》范,项目补助资》。金申请?书(见附件》2);
(》二)节能诊断报【告;
(三)预【测评报告;
(四】)经专家《评,。审通:过的改造方案;
(!五)节能改造—项目合同;
—(六)施工》图设计文件以及工程!预算:书,。。
第十八条》 :省住建?厅、省财政厅会同】有,关省直主管部门【组,织专:家对申报省》属项目进行评审对经!评审:符,合,条件和要《求的项目在省住【建厅门户网》站上:。进行公示公示期【为5个工作》日项目公示期结束后!对无异议的项目向社!。会发文公布》并作:为专项资金补助的依!据
第十九条 省!补助资金分二—次拨付项目下达时】拨付首次补助资金;!。通过竣工《验收和节《能,。量核定后拨付剩【余补助资金首次拨付!比例为申报补助【资金的?60%
第二十条 ! 项目下达后—省财政厅会》同省住建厅将首次补!助资:金下达给省直相【关,主管部门再由省【直,主管部门拨付给用能!。单位
项目通过【工程:验收和节《能量核定后》。省属项目用》能,单位应在30日内】向相应的省》直主:管部门报送竣工【验收资料和》节能量核《定报告经省》直主管部门审查合格!后报省住建厅、【省财政厅经审—核合格后省财政厅会!同省住建《厅拨付剩余补助资金!
第二十一条— 对采《用合同能源管理【模式实施的节能【改造的省属项目用】能单位可《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!用于开展与合同能】源管理有关的项目】。评,审、审核备案、【监督检查和推广【服务等工作
】 :
第五章 】。监督管理
第二十二!条, 各有《关主管部门应—加,强,对,示范:项,目,实施情?况监:。督管理并在》公共建筑节能改【造示范项目实施【过程中组织开展实施!情况专?项检:查
第二十》三条 省住—建厅对在我省—从事节能改造—示范项目相》关业:务的节能服务机构实!行动态监《。管
第二十四条 !用能单位、节能服】务公司是示》范项目?建,设的质量安全责【任主体应严格落【实项目质量安全责】。任确保?示范项目《顺利建?设;还应积》极配合主管》部门开展宣传交【流扩:大示范效果
—第二十五条 — 第三方节能量审】核机构应按》照国家?。及我省有关规定【和技术标准》。客观:、公正?地开:展节能诊《断、节能改造面积】和节能率《审,核等工作并对—。出具:的报:告负责
第二—。十,六条: 列入实施计划】的示范项目有下列】情况之一者取消【其示范资格不—予拨付财政补助资】金对已拨付财政补助!资金予以追回
(一!),未按经评审后的节能!改造方?案实施擅自作出重大!工程变更的;—
,(二)未按规定程序!和要求组织实施【的;
(三)未通过!。。工程:验收且拒不整改或】未按要?求限期整《改的;?
,(四)因除不可抗】拒因素?未在申请书承—诺的建设周》期内:完成工程《验收的;
(—五)未按时》报备验收《资料的;
》(六)改造后未【达到节能《率要求?的,;
(七)提—。供虚假?资料:骗取财?政,补助资金的
第!六章 附则【
第二十七条 各!市、县(区)政【府可结?合当地?实际:参照本办法制—定出台地方公共【建筑节?能改造项目管理和资!金补助?办法
列《入国家公共建—筑节能改造的重【点城市还应》符合:国家相关《政策管理规定
第二!十八条 《 本办法由省住【建厅会?同,省财政厅负责—解,释
:第二十九条 —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!起实施 《
:附件1
《 ,。
福:建省:公,共建筑?节能改造
示范项】目,申报表
】
:。
项目名【称,
》
?
项目类型
!□ 省属项目
【□ 地?。市项目
【
建筑类型
!
□? 机关办公建筑 !□ 文化《教育建筑 》
□ 医疗卫—生建筑? □ 宾》馆,饭店建筑
□【 商:场,建筑 □ 》其它建筑
】
申报单位
】
?
:
联《系方式
—
,
《
:。
,
联系人
—
》。。
建筑信】息
:
项目地址
】
—
建?成时间
《
》
建【筑,面积(㎡)
】
—
上一》。年度:。
,能源费
电 ! 度; 水 】 :吨;其?他 【。
【能源:总费用 —万元其中电费 】 万元?水费 — 万元?其他 万元【
【节能改造
改!造内容
》
:□ 空调系统 【 □ 热水系统 】□ 照明系统 】□外窗
□ —分项计量与监测系】统, ?。 ,□ 其他《
【预,期,节,能,率
】 : 】 ? %
节【能改造?投资
【 《 万元
—
预期年节!能量(折合》。成电)
(】kWh)《
?。
投资回收期—
! 年
】
改造《投资:模式:
?。
,。□ 合同能源—管理模式 □】 自行?改造 □》 其他 》
【
改:造内容
《
□《空调系统 》□照明系统 □热水!系统 □供》配电系统
□供】水系统 □电梯 】。□可再?生能:源 □建筑能—耗分项?。计量系统《 □建筑外》窗 □屋顶 □【其他
?。
:
:
计划进度—
年 ! 月 》- 年 】 月
【
:
节能服【务公司
(尚—未确定的可暂不
填!写,。)
《
联【系人
】
?。
联系电话
】。。。
!
改造《内容简述
(内容】。应包括建筑基—本信息、建筑—。围护结构及》。。用能设备设施现状、!用能用水《情况节?能改造内《容及区域、》主要节能改》造措施、投资效益】分析)
— ,
? ,
,。
: ,
:
》 ,。
(不》够可加页)
!
:
申报单位
承诺
!
,
本?申,报,表已经确认》承诺:在,计,划,时间内完成》 】 ,
》。
?
?
负责人】 , : 单!位(盖章) 【 ! 】 《 》 】 ?
,
项目所!在地设区《市建设主管》部,门或省直主管部【门审核意见》 ,。
?
?
?
《。(盖:章)
年 月 ! 日
》
:
,
注地市项目—提,交,项目所在地设区市】建设:主管部?门审核;省属—项目提?交相:应,的省直主管》部门审核
【 附件2
》
— 】 ! : 项—。目编号
【
福建省《。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示!范项:目
补助资金申请书!
《
项 目 名】 称 】 】 》 ! : : 《 : ,。。 : ,
《
申 ?请 单? 位 ! 》 — (盖章)
【
申 请 —日 期 》 ,。 ? 》 《 — 》 : 】
!
福【建省住房和》建设厅
福 建 】省 财 政》 厅
【
:
?
一、》。申请单位《基本情况
—
用能单】位,(盖章?)
】法人:。代表
【
联系电话
!
【
手:机
—
,
:
联 系【 人
《
—
联系电话
—
【
手机
【
—
账户名称
】
,
,
》开户行
—
》
账 】号
》
申请【资金:
,
【 , (万元】)
:
二、】项目基本情况
!
项目名【称,
》
项】目地址?
,
—。
?
改造面积—(㎡)
【
:
—改造预期节能—率
【
:
项目省直】主管部门
】□省教育厅 □【省卫生计生委 □省!机关事务管理局 】 ,□其他
【
:
,改,造投资模《式,
□合同能源!管理模式 □自!筹 ? □其他《
》
第三方节—能量
审核机构
!
》
:
方案编制【单位
》。
》
节》能服务?公司
!。
?
,
三、改造内—容与进度《
《
?。计划进度
》
年 月! , - 》 年 《 ?月
—
,
实际进度
【
□节能》。诊断 ?□方:案编制? □签订改造—合同 □改造施工 !□工程验收
□【运,。。营使:用
—
改造《内容
?
□空调系统】 □照明系统 【□热:水系统 □供配电】。系统 □供水系统】 □电梯 □可【再生能源 》□建筑能耗分—项计量?系统 □建筑外窗 !□屋顶 □其—他
》
?。四、资金申请需提】供,的资料?
?
1、福建省!公共建筑《节能改造示范项目申!请表
2、【节能诊断报告;【
3、预测评—报,告;
4、经专家】评审:通过的?改造方?案;
5、节能【改造项目合同;
】6、施工图》设计文件以及工程】预算书
—
五、审【查,意见
】。
省直主管部门审】核意见
】
(盖《章)
【 】 ?。 《 ? , : ! ! ? 《 年】 月 !。 日
《
,
省住房和!城乡建设厅审核意见!
》
:
:(盖章)
—年, , 月 — 日
【
?
省财政厅审核【意见:
:
《
,。
:(盖章)
年 】 ?月 —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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