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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省》公共建?筑,节能改造示范项【目管理?办法<?xm—l:namesp】a,ce p《。refix = 】o ns = 【"urn《:sc?hemas》-microso】ft-com:【office:of!fice" /【>   第一章  !总则 第一条—  为规范公共建筑!节能改造项目管【理根据民用建筑节】能,。条例:、福建省《人民政?府办公厅关于—推进:公共建筑《和城:市公共照明节能改】造,七条措施的》通知(闽政办〔2】016〕《。7,4,号):、,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!厅关:于于转发福建省绿】。色建筑?行动实?施方案的通知—(闽政办〔20【13〕129—号)和省级宜—居环境建设》专项资?金管理暂行》办法(闽财》建〔:2016〕3—8号:)等有?关精神?制定本办法 第二】条  本办法所【称“公共建筑节能】改造示范《项目”(以》下简称“示》范,。项目”)是指通过省!、市:有关部门批推列入我!省公共建筑》节能改造示范实【施计划的《项目 示范项目【分省属项目和地市】项目省属项目—是指:。以省直机关管理为主!。的示范项目地—市项目是指以地市管!理为主的示》范项目 第三条【  各级示范—项目主管《部门应当建立—本地示范项目库制定!年度实施计》划和财政补助资金】申报预算经审核【批复后组织实施【;各级财政主管部】门负责?审核申报《的,示范项目补助资金】年度预?算并按预《算程:序要求?纳入相关部门预【算管理;各》级建设主管部门【。负责示范项目的【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! 第四条  用【能单位是指示—范项目的所有—权人或?其授:权委托的《使用:权人: 节能服务公司】是指:提供示范项目—融资、改造、运行】管,理等专业化》。服务的?公司 ?第,三方节能量审核【机构是指提供示范项!。目节能?诊断节能量预测【评、测量和验证【等技术服务的机构 !第五条  》公共建筑进行—改造修缮时应同【步进行节能改造 第!六条  《鼓励采用合同能源】管理模式实施—节能改造   第!二章  示》范项目申报 第七】条  ?申报示范项目应具备!下列条件 》(一)达《不到国?家现行节能》设,计标准的50—00平方米以上公】共,机构建筑《或2万?平方米以上社会【投资:公共建?筑,; (二)》经节能?诊断用能设备设施】有节能改造潜力的其!它建筑 《第八条 示范项目申!报单位为用能单位其!中申报?材料和申报程序【如下 (一)【示范项目申》报材料?(一式?四份)包《。括 1.福建省公共!建筑节能改》造示范项目申—报表(见附件1【); 2《.改造前1-3年】能源消费账单;【 3.用《能设备设《施清单; 4.建筑!竣工图纸; 5【.其他材料 (二】)示范项目》申报程序如》下, 1.地市项目申报!单位向项《目所在地设》区市:建设:主管部?。门申报由设区—市建设?主管部?门审核通过后汇总报!送,省住建厅; 2【.省属项目申—报单位根据隶属关系!向相应的省直主管】部门:申报由?。省直主管《部门审核通过后【。汇总报省住》建厅   第三章】  组?织实施 第九条 】 用能单位应委托】第三方?节能量审核机构对示!范项目进行节—。能诊断?重点统计建筑基本】信息、用能用—水设备清单、近【。1-3年能耗数【据,和运:行记录分析外窗【等围护结构热工性】能诊断空调、照明、!热水、?供配电?系统能耗《情况找出建筑—。物能源浪费的环【节提出节《能,改造建议出》具节能诊《断报告 《。第三方?节能量审核机构可从!财政部、国家发展改!革委公布的目—录中选择也可从住房!城乡建设《部公布的《民用建筑能效—测评机构备案—名单中选择 第【十条:  节能诊》断后用?能,单位应委托有关单位!依据节能诊断报告】。和,改,造需求?编制示范项》目节能改造方案改】造方案编制大纲【参,照省住建《厅发布的福建—省公共建筑节能改】造,项目合同能源管理】合同示范文本(以】。下简称“合同—示范文本”)有关规!定编写 用能单【位委:托第三方节能量【审,。核,机构对节能改造方】案进行?预,测评出?具预测评报》告, 第十一条  改】造实施?前用能单位应组织专!家对节能改造方案】、预测评报告—。进行评审《、把:关, 省属项《目用能单位》可委:托福建省海峡绿【色建:筑发:展中心组织》专家:评审指导完善节能】改造方案 第十【二条  示范—项目按节能改—造方案组织招—标公共机构》建筑节能改造按服】务,类项目进行政府【。采购鼓励采用竞争性!磋商采?购方式择优确定节能!服务公司《社会投资《公,。共建筑鼓励》采用合?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!节能改?造依:法确定节能服务【公司 第十三—条  ?节能改造合同应【按照:合同示范文本有【关规定编写》和签订?合同应明确改造【前、改造后用能设】备设:。施清单?、改造内容》、实施方案约定能】耗基准值《、节:能效益分享比例【。、合同期限、—节能量认定规则和第!。三方节能《量审核机构 能耗基!准,。。。值可按照改造前【1-3年能耗平【均值确定不具备能耗!计量条件的项—目由双方共同认可的!第三方节能》。量审核机构检测、验!证、:裁定 第十四条 】 用能?。单位可根据实—际情况?聘请:。工,程监理等专业机构进!。行项目监理 节能服!务公:司要根据合》同约定?实施节能改造—施工做到科学管理】、文明施工尽—量减少?对正常办公的—干,扰 示范《项目应同步设—计、:安装建筑能耗分【项计量监《测装置工程验—收前应具备将实时采!集的能耗数据上传至!市、省级建》筑,能耗监测平台的条】件 第十五》条  示范项目完】工,后由用?能单位组《。。织参建各方》主体进行工程验收】验收不合《格的示范项目经【整改:。后,重新组织验收 示】范项:目工程验《收合格?并经正常运行1【个月:后,用能单?位应委托第三方节】能量审核机构对示】范项:。目的节?能,改造面积和节能【率等:进,行核定出具》节能量核定报告【对,使用受季《节性影?响的空?调等设备测评可在设!备,投入正常运行1个】月后再出具补—充核定报告 自【示范项目验收合格】之日起由节能服【务公司承担合—同期内?且,不少于5年的—能耗分项计量—监测装置《维护管理工》作   第四—章  省属项目【资金补助 第十六条!  省级财政—对,。省直机?。关、省?属医院和以省—管理为主的高校等】省属项目给予补助】补助标准为》对改:造后:节能率不《低于20%的大型】公共建筑、节能【率不低于《15%的其他公共】建筑给予《2,0元/平方米补助 !获得省级财政—补助的?省属项目《。若,项目所在城市为当】期国家节能改造示范!城市的还可向所【在城市申《请中央?资金补助 第—十七条  》对申请资金补助【的省属项目用能单】位应向省住》建厅:、省财?。政厅提交如下申请资!料(一式四份) 】(,一)福建省公共【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!目补:助资金申请》书(见附《件2); (二)节!能诊断?报告; (三)预】测评:报告; (》。四)经专《家评审通过的改造】方案;? (五?)节能改造项目【。合,同;: (六)《施工图设计文件以及!工程预算《书 第十八》条  省住建厅、】省财政厅会同有【关省直主《管部门组织专—家对申?报省属项《目,进行评审对经评审】符合条件和》要求的?项目在省住建厅【门户网站上进行公】示公示期《为5:个工作日项》目公示期结束—后对无异议的项目向!社会发文公》布并作为专项资金】补助:的依据 第十九【条  省补助—。资金分二次拨付项目!下达时拨付》首次:补助资金;》通过:竣工验收和节能量】核定后拨付剩—余补助?资金:首次拨?付比例为《申报补?助资金的60%【。 第:二十条  项目下达!后省财政《厅,会同省住建厅将【首次补助资》。。金下达给《省直相关主管部门】再由省直《主管部门拨》付给用能《单位: 项目通过工程验】收,和,节能量核定后省【属项:目用能单位应—在30日内》。向,相应的省直主管部门!报送竣工验收资料】和节能量核定报告经!省直主管部门审查】合格后报省住建厅、!省财政厅经》审核合格后》省财政厅会同省住建!厅拨付剩余补助资】金 第二十一条【  对采用合—同能源管理模—式实施的节能—改造的省《属,。项,目用能单位可安排一!定的工作经费用于】开,展与合?。同能源管理有关【的项目?评审、审《核备案、监》督,检,查和推广服务等【。。工作   》 ,    第五章【  监督《管理: 第二十二条 【 各有关主管—部,门应加强《对示范项目实施情况!监督管理并在公共建!筑节能改造示—范项目实施过程【中组织开展实施情】况专项检查》 ,第二十三条 —。 省住建厅对在【我,省从事节能改—造示范项目相—关业务的节能服务机!构实行动态监管 】第二十四条  用能!单,位、节能服务—公司是示《范项目建《设的质量《安全责?任主:体应严格落实项【目质量安全责—任,确保示范《项目顺利建设;还】应积极配合主管部门!开展宣传交流扩大】示范:效果 第《二十五条  第三】方节能量《审,核机构?应按照?国家及我省有关规定!和技术标准》客观、公正地开展】节能诊?断、节能《。改造面积和节能率审!核等工作并对出具的!报告负责《 第二十六条  】列入:实施计划的示范项目!有下列情况》之,一,者取:消其示范资格—不予拨付财政补助资!金对已拨付》财政补助资金予【以追回 (一)未】按,经评审后的节—。能改造?方案实施擅自作【出重:大工程变《更的; (二—)未按规定程序和】要求:组织实施的; 【(三)未《通过工程验》收且:。拒不整改或》未,。按要:求限:期整改的; (四】)因:除不:可抗:拒因素未在申请书承!诺的建设《周期内完成工程【。验收:的,; (五《)未按时报备—验收资料的;— (六)改》造后未达到节能率】要求的; (七)】提供虚假资料骗【。取财政补助资金【的   第六章 】  附则《 第:二十七条 》 各市、县(—区)政府《可结合当《地实际参照本办法制!定出台地方公共建】筑,节能改造项目—管理和资金》补助办法 列入国家!公共:建筑节能《。改造的重点城市还】应符合?国家相关政策管理】规定 ?第二:十八条 《 本办?法由省住《建厅会同省财—政厅负责解释 第】二,十九条  本办法】。自印发?之,日起实施 【。附件1?   ?福建省公共建筑【节能改造 示—范项目申报表—   — 项目名】称 《   《 项目类型 】 □ 省属项目 !□ 地市项》目 — 建筑《类型 ? : □ 机《关办公建筑  □ !文化教育建》筑 □ 医疗卫生!建筑  □ —宾馆饭店《建筑 《。□ 商场建筑 【□ 其它建筑 ! 申报单【位 :   》 联系方式 !   》 联系人 !   ! 建筑《信息 —项目地址 】  建—成时间 《 :   【。 建筑面积(㎡)!   【 上—一年度? 能源费 电!。   ?度; 水   【 吨;其他 —     》 《 能源总—费用   万元【其中电费《   万元水费 】    万元其他 !  万元 — 节能改】造 改造【内容 □ 】空调系统 》 □ 热水系统 □! 照明系统》  □?。外窗 □ 分—项,计量与监测系统 】   □《 其他 》。 预期【节能率 【         !       【 % 节【能改造投资 【      【  万元 】 预期年节能】量(折合《成电) 《 (kWh) ! ?。投资:回,。收期  【      年 】 改造投!资模式 》 □ 《合同能源管理模式】   □《。 ,自行:改造 ? □: 其他    ! 改》造内容?。 □》空调系统 □照【明系统 □热水系】统 □供配电系统】 □供水系统【 ,□,电梯 □可再生能源! □建筑能耗分项计!量系统 □建筑外】窗 □屋《。顶 □其他 ! : 计划?进度  【  年 《 , ,月  - 》   年  — 月  《  : 节能!服务公司《 (尚未确定的【可暂不 填》写) 》   ? 联系》人   ! 联系电话】 ,   】 改造内容简】述 :(内容应《包括建?筑基:本信息、建》筑围护结构及—用能设备设施现状、!用能用水情》况节能改造内—容及区?域、主要《。节能改造措施、投资!效益分析)    !     》        】      (不】够可加?页) 【 申报《。单位 承诺》 本申报表】已经确?。认承诺在计》划时间内完成—      —    《        】     》  负责人   】。    《。   ? ,单位(盖章)  】     》        】      —        】     》      —。 —项目所在地》设区市建设》主管部门或省直主】管部门审核意见【 ,     》    《    《(盖章) 年 【 月   日 【  》 注地市项目提交项!目,所在地设区市建设主!。管部门?审,核;省属项目提交】相应的省直主管【部门审核 — 附件2    !     》         ! ,      —      项目编!号     福建】省公共建筑节能改】造示范项目 补【助资:金申请书     !  :项 目? 名 称《。 ,       【       【      —。   ?      —      —  :        】 ,申 请 单 位【     》        】  :     (盖【章)   申 【请 日 期   】   ?      —。     》      —。  :      —      —      —    《    福建省【住房:和建设厅 福— 建 省 财 【政 厅     ! 一、!申请单位基本—情况 《 , 用能—单位:(盖章?) 】法人代表 【   ? 联《系电:话 ?   手机!  》 》 :联 系? 人   ! 联系电话 【   手!机 》。  — 账户《名称 《   — 开户行  ! , 《 账  》 号 》   申请资!金 》         ! (万元) — : 二》、项:目,基本情?况, 项】目名称?   —。 ? 项目地址【 ,   ! 改造面》积(㎡) 】  【。。 改造?预期节能率》   】 项目省【直主:管部门 》 □?省教育厅 □省【卫生计?生委 □省机关【事务管理局  □其!他 : 改【造投资模式 !□合同能源管理模】式 :  □自筹  【 ,□其他 】 第?三方节能量 审【核机构 【  【 方案编制单位 !  ? , 节能服!务公司  】 , 三、】改造内容与进—度 【 计划进度 !年    》月  - 》 ,   年《    月 【。 》实际进度 □!节能诊断《 □方案编》制 □签订》改造合同 □—改造施工 □工程】验收 □运》营使用 【 ?改造内容 【 □空调系统 □】照明系统 □热【水系统 □供配电系!统 □供水系—统 :□电梯 □可—再生能源 □建【筑能耗分项计量系】统 □?。建筑外窗 □—屋顶 □《其他 》 《。四,、资金?申请:需提供?的资料 — 1、福建】省公共建筑节能改造!示,范项:目申请表《   ?2、:节,能诊:断报告; 》3、预测评报—告;: 4、经专》家评审通《。过的改造方案; 5!、节能改造项目合】同; ?6、:施工图设计文件以及!工程预算《书 》 五《、审查意见 ! 省直主管部】门审核意《见       (!。盖章)  》    《     》  :   ?       【         !        】      —      —  :    年   】  月 《    日》 》 省住房和城乡】建设厅审《核意见 《        (!。盖章)? , 年 ?    月    ! 日   省!财政厅审《核,意见:     》 ,   (《盖章) 年    ! 月 ? ,   日 — <!--【。End?Fragment】-->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