:福建省公《共建筑节能改造示范!项目管理办法<?】xml:na—mespace【 pref》ix = o— ns = "u】rn:?sch?emas《-microso】ft-com—:o:ffi?ce:off—。ice" />
】。
第一章 — 总则
第一条 !为规范公《共建筑节能改造【项,目管理根《据民:用建筑节能条—例、福建省人民政】。府办:公厅关于推进公【。。共建筑和《城市公共照明节【能改造七条措施的】通知:(闽:政办〔201—。。6〕:74号)、福建【省人民政府办公厅】关于于转发福—建省:绿色建筑《行动实?施,方案的通知(闽政办!。〔20?13〕?129号)和—省级:。宜,居环境建设专项【资金:管理暂行办》法(闽财建〔20】16〕38号)【等有关精神制定【。本办法
第二—条 本《办法所称“公共【建,筑节能改造》示范项目《”(以?下简称“示范项目】”):。是指通过省》、市有关部门—批推列入我省—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示!范实施计划》的,项目
示范项目【分省:属项目和地市—。项,目省属?项目是指以省—直机关管《理,为主的示范项目【地市项目是指以【地市管理为》主的示范项目
第三!。条, 各?级示范项《目主管部门应—当建:立,本地示范项》目库:制定年度实施计划】和财政补助资金【申报预算经审—核批:复,后组:织,实施;各级财—政主管?部门:负,。责审核申报的示【范项目补助资—。金年度预算并—按预算程序要求纳】入相关?部门预算管理;【各级建?设主管部门负责示范!项目的统筹协调和】监督指导
第四【条 用能单位【是指示范项目的所】有,权人或其授权委托的!使用:权,人
节能服务公司!是指提供示范—项目融?资、改造、运—行管理等《专业化服《务的公司
第三方节!能量审核《机构是指提供示范项!目节:能诊断?节能量?预测评、测》量和验?证等技术《服务的机《构
第五条 公共!建筑进?行改造修缮》时应:同步进行节能改造】
第六条 鼓【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!模式实施《节,能改:。。造
第二章】 示范《项目申报
第七条 ! 申报?示范项目应具备下】列条件
《(一)?达不到国家》现行节能设计标【准的5?000?平方:米,以上:公共机构建筑或2万!平,方米以?。上社会?投资公共《建筑:;
(?二)经节能诊断用】能设备设施有节能】改造潜力《的其它建筑
第八条! 示范?项,目申报单位为用【能单位其中申报材料!和申报程序》如,下
?(一)示范项目申报!材料(一式》四份)包括》
1:。.福建省《公,共建筑节能改造示范!项目申报表(见附件!1);
2.—改造前1-》3年能源消费账单;!
3:.,用能设备设》施清单;
4.建】筑竣工图纸;
【。5,.其他材料
(二】)示范项目》申报程序如下
【1.地市项》目申报单位》向,项目所在地设区市建!设主管部门申报由设!。区,市建设主管部门【审核通过后汇总报】送省住建厅;
2】.,省属项目申报单位】根据:隶属关系向相—应的省直《主管部门申报由省】直主管?部门审核通过—后汇:总报省住《建厅
?
第三章 【组织实?施
第九条 用】能,单位应委托第三【方节能量审核机【构对示?范项目进行节能诊断!重点统计建筑基本信!息、用?能用:水设备清单、近1】-,。3年能耗数据和运行!记,。录分析外《窗,等围护结构热工【性,能诊断空调、照【明、热水、供配【电系统能耗情况找】出建筑物《能源浪费的环节提出!节能改造建议出具】节能诊?断报告
第三方节能!量审核机构可—从财政部、》国家发展改革—委,公布的目《录中选择也可从【住房:城乡:建设部公布的民【用,建筑:能效测评机构备案】名单中选择
第十】条 节能诊断后用!能单位应《委托有关单位依据】。。节能诊断报告—和改造需《求编制示范项目【节能改?造,方,案改造方案编—制大:纲参照省住建厅发布!的福建省公》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!合同能源管理合【同示范文本(以下】简称“合同示范文】本”)有关规定编写!。
用:能单位委托第三方】节能量审核机—构对节能改造—方案进行预测评【出具:预测评报告
第【十一条 改造实】施前:用能单?位应组织专家对节】能改造方案、预测评!报告:进行评审、把关
】省属:。项目用?能单位可委托福建省!海峡:绿色建筑发展中心组!织,专家评?审指导?完善节能改》造方案
《第十:二条 示范项目】按节能改造方—案组:。织招标?公共机?构建筑节能改造按】服务类项目进行【政府采购鼓励—采用竞争性》磋商:采购方?式择优?确定节能《服务公司社会—投资公共建筑鼓励采!。用合同能源管理方】式实:施节能改造依法【确定节能服务公司
!第,十三条? 节能改造合同应!按照合同《示范文本有关规定编!写和签订合同—。应明确改造前、改造!后用能设备设施清】单、改造内》。容、:实施方案约》定能耗基《准,值、节能效》益分:享比例、合同期限、!节能量认《定,规则和第三》方,节能量审核机—构
能耗基准值【可按照改造前1-3!年能耗平均》值确定不具备能【耗计:量,条件的?项目由双方》共同:认可的第三方节【能量:审核机构检测、【验证:、裁:定
第十四条— 用能《单位可根据实际【情况聘请工程监理】等专业机构进行项】目监理
节能服务】。公,。司要根据合同约定】。实施节能改》造施工?做到科学管理、文】明施工尽量减少对】正常办公的干扰
】示范项目应同—步设计、《安装建筑能耗分项计!量监测装置工—程,验收前应《具备将?实时采集的能耗数据!上传至市、省级【建筑能耗监测平【台的条件
》第十五条 示范项!目完工后由用能【单位组织参》建各:方主体进行工程【验收验收不合格的】示范:项目经整改》后重新组织》验收
示范项目【工程:验收合格并经—正常运?行1个月后用—能单位应委托—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机!构对示范项目的【节能改造面积和【节能率等进行核【定出具节能量核【定报告对《使用受季节性—影响的空《调,等设备测评可在设】备投入正常运行【1个月后再出—具,补充:核,定报告
自示范【项,目,验收:。合格之日《起由节能服》务公司承担合—同期内?且不少于5年—的,能耗:分项计?。量监测?装置维护管理工【作
第》。四章 省》属项目资金》补助
第十六—条 : 省级财政对省直机!关、省属医院和以省!管,理为主?的高:校等省属《项目给?予补助补助标准为对!改造:后,节能率?不低于2《0%的大型公共建筑!、,节能率不低》于,15%的其》他,公共建?。筑给予?2,0元/平方米—补,助
:获得省级《财政补助的省属【项,目,若项目所在城—市为当期国》家节能改造示范【城市的还《可向所在城》市,申,请,中央资金补助
【第,。十七条? 对?申请资金《补助的省属项目用能!单位应向省住建厅、!省财政厅提交如下申!请,资料:(一:式四份)《
(一)《福建省公《共,建筑节能改》造示范项目补助资】金申请书(见附【件2:);
(二)节能诊!。断报告;
(三)】预测评报告;
【(,四)经专家评审【通过的改造》方案;
(五—)节能改造》项目合同;
(六)!施工图?设计文件以及工程预!算书
?。第十八条 省住】。建厅、?省财政厅会同有【关省直主管部门组织!专家对申报省属【项目进行评审对【经,评审符?合条件?和要求的项》目在省住建厅门户网!站上进行公示—公,。示期为5个工—作日项目公示期结束!后对无异议的项【目向社会《发文公布并作为专项!资,金补助的依据—
第十?九条 ? ,省补助资金分—二次拨付项目下达】时拨:付首次?。补助资金;通过【竣工:验收和节能量核定】后拨付剩《余补助资金首—次拨付比《例为申报补助资金】的60%
第二【十条 项目下达】。后省财政厅》会同省住建厅将【首次补助资金下【达给省直相》关,主管:。部门再?由省直主管》部门拨付给用能单位!
项目通过工程验收!和节能量核定—后省属项目》用能单位《应在30日内向相】应,的省直主管部门【报送竣工验收资料和!节能量核定报—告经省?直主管部门审查合】格后报省《住建厅、省财政厅】经审:核合格后省》财政:。厅会:同省住建厅》拨付剩余补助—资金
第二十一条】 :对采用合同能源管理!模式实?施的节?能改造?的省属项目用能单位!可安排一定的工【作,经费用于开展与合】同能源管理》有关的项《目评审、审核备【案、监督《。检,查和推广服务等【工作
? —
第五章 》 监督管理
—第二十二条 各】。有关主管《部,。门应加强对示范项目!实施情况《监督管理并在公共建!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!实,施过程中组织开展】实施情况专项检查】
第二十三条 】省,住建厅对在我省【从事节能改造—示,。范项目相《关,业务的节能服务机构!实行动态监管
【第二十四条 用】能单位、节能服务】公司是示《范项目建设的质【量安全?责任:主体应严《格落实项目》质量安全责任—确保示范项》。目顺利建设;还应积!极配合主管部门开展!宣,传交流扩《大,示范效?果
第二《十五条 》第三方节能量审【核机:构应按照国家—及我省有关规—定和技术标准—客观、公正地开展】节能:诊断、?节能改造《面积和节能》率审核?等,工作并?对出具的报告负【。责
:第二十六条 — 列入实施计划【的示范?项目有下列》情况:之一者取消》其示范资《格不予拨付》财政:补助资金对已拨【付财政补助资金予】以,追回
(一)—未按:。经评审后的节能【。改造方案实施—擅,自作出重大》工,程,变更的;
(二【)未按规定程序和】要,求组织实施的;
】(三)未通过工程验!收且拒不整改或未按!要求限?期整改的《;
(四)因—除不:可抗拒因素未在申】请书承诺的建设周】期内完成工程验【收的;?
(五)未按时报备!验收资料的;
(】六):改造:后未达到节能率要】求,的;
?(七)提供虚假资料!骗取财政补助资金的!。
第六章— , 附则
》第二十七条 — ,各市、县(区)【政府可结合当—地实际参照》本,办法制定《。出台地方公》共建筑节《能改造?项目管理和》资金补助《办,法
列入国家公共】。建筑节能改造—的重:点城市还应符合【国家相关《政策管理规定—
第二十八条 】本办:法由省?住建厅会同省财政厅!负责解释
第—二十九条 本办法!自印发之日起实【施
附件1
】
福建省公共建】。筑节:能改造
示范项目】申报表?
【
?
项目名称
!
项—目类型?
□ —省属项?目
□? 地市项《目
?
建筑类型!
□ —机关办?公建筑 □ 文化!教育建筑 》
□ 医疗卫生建】筑 : □ 宾馆饭店【建筑
□ 商场】建筑 □ 其—它建筑
】
申报单位
】
联】系方式
《
—
联系人】
,
【
:
建筑信息—
《项,目地址
【 ,
《建成时间《
,。
!。
,
建筑?面积(?㎡)
!
?
:上一年?度
能源费
!电 : 度; 水 ! 吨;其他》 : ? ,
《
能源总费用 ! 万元《其中电费 》 万元水费 ! 万元《其他 》万元
—
,
节能改造
【
改造内容
】
□ 空调系】统 □ 热水系】统 :□ 照明系》。统 □外窗
【□ :分项计量与监测系】统 □ 【其他
》
预》期节能率《
!。 ? 》 , %
》
:。
节:能改造投资
】
— 万元
—
》。预期年节能量—。(折合成《电)
》
(kWh》)
:
投资回—。收期
》
《 , 年《
,
:
?
改造?投资模式
》
□ 》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! □ 《自行改造 》 □ 其《他
》
改造内!容
?
,
□空调系统 □】照明系统 □热【水系统 □》供配电系统
□供!水系:统 □电梯 —□可再生能源 □建!。筑,能,耗分项?计量:系统 □建筑外窗 !□屋顶? □其他
】
计划进度
】
《 年 月 !- ? 年 月【 ?
节!能服务公司
(【尚未确定的可暂不】
填:。写)
—。
《
,联系人
《
》
:
《联系电?话
】
《
改造内容简—述
:(内容应《包括建筑《。基,本,。信息、?建筑围护结构—及用能设备》设施现状、用—能用水情况节—能改造内容及区域、!主要节能改造—措施、投资》效益分析)
—
【
!。
—(不够可加页—),
申报!单位
承诺
】
本申报表》已经确认承诺在计划!时间内完成 【 】
!
《。
负责人 ! ? 单位(盖】章) 【 】 : ? 【 》 】
项!目所在地《。设区市建《设主管部门或省直】主,管部门审核意见 】
!
(盖—章)
年 月【 ?日
】注地市项目提交【项目所在地设区市建!。设主管部门》审核;省属项—目提交相《应的:省直主管《部,门审核?
,
附件》2
【 : , ! 【 ? 项《目,编号
《
福建省公共】建筑节能改造示【范项目
补助资【金申请书
】
项《 目 名 称 【 【 】 ! ? 【 —。
》
申 请 单 位 ! — ? — (盖章)】
申 》请, 日 期 — — : 》 — 》。 ! , : ? :
?
福建省住!房和:建设厅?
福 建 省— ,财 政 厅
【
《
》
:一、申请单位基本情!况
?
用能单位!(盖章)
—
法—人,代表:
?
联【系电话
》
》
:手,。机
《
?
联 】系, 人
【
联系电话
!
【
,手机
《
?
【账户名称
—
【开户:行
—
《。
,
账 —号
?
【申请资金
】 —。 (万元)
!
二、】项目基本情况—
项】目名称
《
【
项目—。地址
】
,
改造面积!(㎡)?
?
—
改造预—期节能率
》
》
项【目省直主管部门
!
□省教》育厅 □省卫生计生!。委 □省《机关事务管理局 !□其他
【
:
改造投《资模式
《
□合同—能源管理模式 【 □?自筹 》□其他
—
第三方节】能量:
审核机构
!
:
方案编!制单位
—
—
节能服务【公司
—
】三、改造内》容与进?度
:
,
《
计划进《。度
年 】 月 - ! 年 月
!
,。
实际进】度
《
□节能诊断 【。□方:案编:制, □签订《。改造合同 □改造】施工 □《工程验收
□运【营使用
《
?
改造内容【
:
□空调系—统, □照?明系统 □热水【系统 ?□供:配电系统 □供水】系统 □电》梯 □可《。。再生能源 □建筑能!耗分项计量》系统 □建筑外窗 !□屋顶? □其他
—
》四、资金申请需【提供的?资料
《
》1、福建省公共建】筑节能改《造示范?项目申请表》 ,
2、节能诊【断报告;
3—、预测评报告;
4!、经专家评》审通过的改造—。方案;
5、节【能改造项目合同;】
,6、施工图设计文】件以及工程》预算书?
【五、审查意见—
》
,
省直主管部—门,审核:意见:
(】。盖章)
》 】 , 【。 : 【 【 —。 : , 《 : — 年 】 月 ? 日
!
:
省住房和城乡【建设厅审核意见【
》。 ,。
(盖章—)
年 !月 ? : 日
?。
?
:省财政厅审核意【见,。
?
(盖章!。)
年 《。 ? ,月 》 ,日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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