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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省?工程造价咨询—企业信用综合评【价办法<!-—-?x?ml:na》mespace 】pr:efix = 【o ns《 = ?"urn:s—che?mas-mi—。crosoft-c!om::o:ffice:—off?ice" 》/-->《   第《一,章  总则 — , 第一条《 为推?进工程造《价咨询行《业信用体《系建设构建》“诚信激励、失信】惩戒”?机制进一步规—范工程造价咨询【市场:秩序根据福建省建设!工程造价管理办法】(省:政府令第164号】)、工程造价咨询】企业管理办法(原】建设部令第1—49:号)以及注册造【价,工,程师管理办》法(:原,建设部?令第:150号)等—。法规和规章规定并】结合:本省实际制》定本办法 第二条 !福建:省,行政区域内》实施工程造价咨【询企:。业信用综合评价适】用本办法 第三【。条 本办法所称工程!造价:咨询企业信用—综合:评价是?指评价实《施单位依据》本办法和评价—标准对参评工—程造价咨询企业在】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!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!市场行为以及成果文!件质:量的量化评分 第】四,条 :。以下:工程:造价:咨询企业均应按【照本办法规》定参加信用综合【。评价 (一)—在,我省行?。政区域内取》得工商注册》的; ?(二)在我省行政区!域,之,外取:得工商注册但—在我省设立分支机构!或者承揽工程造价咨!询业务的 第五条】 ,本办法所《称的:评价实施《单位是指省、—。设区市?(含平潭综合实验】区下同)住房—城乡建设主管—。。部门及其委托—的工程造价》管理机构 省住【房,和城乡建设厅(【以下简称“省住建厅!”):是全省工程造价【咨询:企,业信用综合》评,价的主?管部门负责制—定评价标准和管理制!度建立工程造价【。咨询企业信》用综合评《价系统?。(以下?。简称“评价系统”】)及其运行》平,台,。发布工?程造:价咨询企业信—用综合评《价结果对全》省工程造价》咨询企业信用综【合评价工《作实施?。监督管理《具体工作委托福【建省建设工程造【价管:理总站(以》下简称“省造价总站!”)实施 设区市】住,房,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!。据监管职责》和评价标准开展【。工,程造价咨询企业【信用综合评价工作具!体工:作可委托《设区市工程造价管理!机构实施 第—六条 评价实—施单位应当坚持公】开、:公平、公《。正的原则严》。格遵照本办》法、评价标准和其】它相关规定实施工】程造价咨询》企业信?。用,综合评价及时更【新工程造价》咨询企业的信用信】息注重结合日常监】。督管理工作维护企业!、个人合《。法,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! 第七条 福建住】房和城乡《建设网是全》省工程?造价咨询企业信用】综合评价的》运行平台并》与工程项目建设监管!、资质资《格等信息《系统实现互联互通】   第二章 评价!标准和方法》   第八条 工】程造价咨询》企业信用《综合评价标准由【奖励信息、》处罚(?处,理)信息、》成,果质量和客户评【价4部分组成具体评!价内容、《评,。价标准?和判定?依据详见附件1 第!九,条 工程造价—咨询企业信用—信息:实行动态采集—省造价总站》。每年1月份对工【程造价咨询企业【上年:度1-?12月份生》效的信用信息进行量!化评分形成信—用综:合评价结果  【。。 第三?章 信息采集— ,  第十条 工程】造价咨询企业信【用行为信息采用企业!申报和评《价实施单位采—集相结合的方式【获取 第十》一条 工程造价咨询!企业在我省开展【工程造价咨》询,活动过程中》受到表彰《的由:企业:持工:程造:价,咨询企业信用信息申!报表(详《见附件2)和通报表!扬文件或者其他相】。关材料主动向评【。价,。实施单位申报其【中受到省政府—。。。或国务院、省住【房城乡建设主管【部门:表彰的向省造价总】站申报;受到设【区市政府或设区市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!门表彰的向企业【工商注册《所在地设区市评价】。实施单位申报 【工,程造价咨询企业受到!表彰未主《动申报或《者超过一年申报的不!予采集 第》十二条 企业申报】的造价指标信息被】省或设?区市:造,。价站采纳并发—布的:由省造?价总站主《动采集记录 —第十三条 工程造】价咨:询企业及其员—工在从事《。工程造价咨询活动】中受到行政处罚【的由评价实施单位主!动采集?记录其中由》国务院或《省住:房城:乡建设主管部门做出!行,政处罚的由省造【价总站?主动采集记》。录;由设区市及【以下住房城乡—建设主管部门做【。出,行,政处罚的由住房【城乡建设《主管部门所》在,的设:区市评价《实施单位《主动采集《记,录 第十四条— 工程造价》咨询企?业及:。。其员工在从事工【程造价咨《询活动过程中—。因违规行《为受到省政府—或,国务院?。以及:省住:房城乡建设主—管部:门、省造价总站【通报批评的由省造价!。总,站主动采集》记录;?受到设?区市政府《、,设区市住房城乡【。。建设主管部门通报批!评的由做出决定的】。设区市?评价实施单》位主动采《集,记录 第十》。。五条: ,。工程造价咨询企【业及其员工》在从事工程造—价,咨询活动过》程中被追究刑事责】。任的由工程造价咨】询,企业在知道或—者,应当知道之》日起20《个工作日内持工程】造价咨询企业信用】信息申报表和司【法机关判决文—书或其他相》关材料主动向—省造价总站》申报 第十六条 工!程造价咨询》成果文件质量检查】。。由评价实施》单位主动采集记录】其,中,省造:价总站组织检查【的由省造价总站【采集记录;设区市住!。房城乡建设主管【部门组织检查的由】组织检查的设区【市评:价实施单位采—集记录 第十七条】。 ,工程造价咨询企【业,因未按约定履行合同!受到相关方投诉【被,住房城乡建设—主管:部门或造价管理【机构查?实的由评《价实施单位》主动采集记》录,其中:省住房城乡建设【主管部门或省—造,价总站查实的由省造!。价总站采集记录;设!区市及以下住房【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!造价管理机构查实的!由住房城《乡建设主管部—门或管?。。。理机构?所在设区市评价实施!单位采集记录 【第十八条《 由评价实施单【位主动采集信用【行为信息未规—。定时:限的一律《为,5个工作日自评价】实施单?位收到相关通报文件!之日算?起, 各级?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!门或造价管》理,。机,构应当建立通—报制度及时将信用】行,为信息通《报相关评价实施单】位,   第四》。章 信息审核和【管理   第—十九:条 评价实施单【位收到企业自行报送!的信用行《为信息后应在5个】。工作日?内完成审《。核对于审核》通过的按评价标准】纳入评价系》统公示对于审核不】。通过的奖《励类信息应当退回企!业并说明原因—;对:报送资?料不完?整的刑事处》罚类评价信息应责令!企业限期补报 第二!十条: 工程?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行!为信息?应进行?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!作日公示内》容应明确受》理异:议的部门 公—示无异议的》工程造价咨》询企业信用》行为信息自公示结束!的次日起生效;公】示有:异议:的按本办法》。第,五章相关规》定处理?。自处理完结的次日起!。。生效 第二十一条】 记载工程》造价:咨询企业信用综【合评价?的,纸质、?影像等资料由评价】实施单位保存评【。价生效后保存期不】得少于2年工程【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综!合评价电子》数据保存期》。不得少于2年—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!信用:综合评价电》子数据的储存介质】。按相关规定保管【   第五章 异议!。处理   第二十】二条 省《造价总站应当对【外公布?工程造价咨询企业】信用:信息异议受理部门和!联系:方式并?。建立健全处理机制 !工程:造价咨询《企业:信用信息《的异:议由评价实施单【位负:责处理的原评价【人员应?当回避 《第二十三条》 工程造《价咨询企业信—用信息公《示期内任何组织【或,个人均可提出—异议异议人》应提:供真实身份、有效】的联系方式、具体】事实:理由和相关证—据材料 不》符合前款规定—的异议可不》予受理并《书面告知异议人 】第二十四条 对公】示期内的信用评价信!息有异议的》异议受理部门—应当在收《到异议的当》日在评价系统中【记,录异议内容 —第二十五条 异议】受理:。部门应在收到异【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!内对异议作》出处理意见》并在:作出处理意见的次日!内,在评价系统中予以记!录,同,时将处?理意见书面告—知,异,。。议人 异议处理【意见在评价系—统中记录后及时生】效 第二十六—条 :异议人?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服!的可在收《到处理意见之日起5!个工作日内向省住建!。。厅提出复核申—请其中异议》处理部门为》设区市评价实施单】位的省?住,。建厅可委托省造价总!站复核复核期—。间原评?价结果有效 —省住建?厅或其委托》的省造价总站应【当在收到复核—申请之日起1—0个工作日内作出】复核决定《并在:作出复核《决定的次日内在【评价系?统中予以记录生效并!书面告知异议人复核!决定为最终》决定 第二十七【条 生效《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!信,用综合评价数—据任: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! , 第:六章 评价》运用   第—二十八条《 工程?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综!合,评,价结果?在福建住房和—城乡建?设,网上:发布需在其他媒【介发布的内容—应当:相同 第二十九条】。 工程造《价咨询企业信用【综合评价应》当与企业资质资格动!态监:管、评优评》先、政策扶持等相】结合具体办法另【行制定?   第七章— 监督管理   第!三十条 工》程造价咨《。询企业及其员工【被追:究刑事?责,。任,企业在知道》或者应当《知,道之日?起20?个工作日内未—申报或者申报—资料不完整且未在】规定期?。限内补齐的按评价】标准加倍扣分— 第:三十一条 评—价实施单位应当将】工程:造价咨询企》业信:用综合?。评价工作纳入—本单位的廉政—风险防控手册—加强评价工》作人:员廉政教育建立廉】政风:险防:控制度健《。全监管措《施有效制《约权:力运行预防违—法违纪行为》发生 第三十二条 !评价实施单》位应:当按规定保》存记载工程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综!。合评价?的纸质?、影像、电子数【据等:资料:不得擅自修改不得】丢失:、损坏、《销毁 第三十三【。条 评价实施单【位的工作人员在工程!造价咨询企》业信用综合评价工作!中不得玩忽职守、】滥用职权、徇—私,舞弊评价实》施单位?收到评?价工作人《员涉嫌?违反工作纪》律举报?、信访投《诉的应当予》以,核实处理 第三十】四条 省住建—厅对设?区市住房城乡—建设主管部门信【用,综合评价工作—开展:层级:监督检查对发现【应予以评价而未评价!情形的责令》评价实施《单位纠正;对不按规!定程序、时限评价的!责令限?期改正 《  第八章 —附则: ,  第三十》。五条 本办法由省】。。住,建厅负责解》释 第三十六—。条 本办法自20】17年?7月1日起施行福】建省工程造价—咨询企业信用综【合评价暂《行办法(闽建筑〔】201?4〕3?。1号)同时废止但】已生效的信用信息符!合本办法规定—的继续有效 —  附件1.福建省!工,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!综合评价标准 2.!工程造?价咨询企《。业,信用信息申报表【 , 附件1《 福建省工》程造价咨询企业【信用综合评价标【准 : 序—号 评》价项目 》。 ,评价内容《 ?评,价标准 判定依!据 1【 起评》分,   企业!。参与信用综合—评价起评《分为:50分 系统自!动评价 《 2 奖!励 信息 2】.,1通:报,表,。扬 在我—省开展工程造—价咨询活动过—程,中,受到省政府或—。。国务院住房城乡【建设主管《部门:通报表扬一次得10!分;受到《设,区市政府或》。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!部,门通报表扬一次得】5分;?。受,。到设区市住房城【乡建:设主管部门》通报表?扬一次得3分 】 通报?表扬文件《 ? 2.《2造价指标建设贡】献,奖励 企业申】报的造价指标—信息被省《或设区市造价站【采纳并发布》的每项得1分最多】。不超过10分 】 通:报文:件, : 3《 : 处罚?(处理)信息 】 ,。3.:1企业违法 行【。为 企》业因下列违》法行为受到到行政】处罚的每一项扣10!分 3.1.—1隐瞒?有关:情况或者提供—虚假材?。料申请工程造价咨】。询企业?资质的?; 3.1.2以】欺骗、贿赂等—不正:当手段取得工—。程造:价,咨询企业资质的;】 3.1.3不及】时办理资质》证书变更手续由资质!。。许可机关《责令限期办》理后逾?期仍:不,。办,理的:。; 3.1》.4新设立分支【机构或者跨省、自治!区、直辖《市承接业务不备案】的;: 3.1.5涂改、!倒,卖、出?租、:出,借资质证书或者以】其他形式《非,法转让资质证书的】; 3.《1.:6超越资质》等级承接工程造价】咨询业务的;— 3.1.7同【时接:受招标人和投标人或!两个以上投》标人对?同一工程项目的【。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!; 3.1.8【以给予回扣、恶【意压低收费等方式进!行不:。正当竞争的; 【。3.1.《9转包承接的—工程造价咨》询业务?的; 3.1.10!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!建筑工程计价—活动:中出具有虚假记【载、误导性陈述的工!程,造价成果文件的; !3.1.《11为申《请人申请造价工程】师注册提供虚假注】册材料的;》 3:.1.12以—欺骗、?贿赂等?不正当手段取得造】价工程师《注,册,的,; 3.1.13未!按照要求《提供造价工》程师:信用档案信息由县级!以上地方人民政【府建设主管部—门,或者其他《有关部门责令限【期改正后逾期仍【未,改正的; 3.1.!14工程造价咨【询,。相,关法律、法》规,、规章禁止的其他】行为 行—政处罚决定》书 3.】2企业违规 行为 ! 3.《2.1工程造价咨询!成果文件《不按规定《进行网上备案被【省造价总站通—报批:评的每?个项:目扣5分; 3.】2.2不按规定上报!工程:造价咨询统计—报表被省造》。价总站?通报:批评:。的,。一次扣?5分;? 3.2.3有工程!造,价咨询?相关法律、法—规、规章禁止的其】。他行:为受到省《政府或?国务院住房》城乡建设主管—部门通报批评一【次扣10分;设区市!政府或?省住:房城乡?建设主管部门通【报批评一《次扣5?分;受到设区市住房!城,乡建设主管部门【通报批评一次扣3分! ?通报批评文》件 》 3 处罚【(处理)信》息 ? 3.3造》价师违法 行为【 注册造价工】程,师因下列违》法行为受《到行政?处罚的每《一项扣5分 3.3!.1不履《行注册?造价工程师义务; !3.3?.2在执业》过程中索贿、—。受贿或者谋取合同】。。。约定费用外的其他】利益:; 3.3.—3在执业过程中【实施商?业贿:赂;: 3:.3.4签署有虚假!。记载:、误:导性陈述的工程【。造价成果文件; 】3.3.5允许【他人以自己名义从】事工程造价》业务;? 3.3.6涂改】、倒卖、出租、出】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!法转让注册证书【。。。或者执业印章;【 ,3.:3.:7未经注册而以【注册造价《工程师的名义从【事工程造价》活动的;《 3:.,3,.8未办理变更注】册而继?续执:。业的 《 行政处罚决定书 ! ,。 : 3.?4造价师违规行【为 因工程造价!咨,询成果?文件质量低劣签【署,文,件的注册造价工程师!被省住房《城乡建设主》管部门通报批—评的每?一人次扣3》。。分 通报批【评文件? 3.5】刑事处罚《 : 企业及其》员工在从事工—程造价咨询活—动中被追究刑事【责任的一次扣2【。0分 司—法机关 判决文书】 》4 成果质量】 以全年省造价!总站和设区市城乡建!设主管部门组织的】工程造价《咨询成果《文件质?量,检查加权《平均得分的一半【计算其中 加—权平均?得分=(被》省造价总站抽查到】的成果文件》质量得分《总和+设《区市城乡建设主管】部,。门组织检查得分【平均值)�》(被:省造价总站抽—。查到的次数+1【),; :设区市城《乡建设主管》部门组织检查—得分平均值》=被设?区市城?乡建设主管》部门抽查到的—成果文件质量—得分总和《�,被设区市城乡—建设主管部门抽【查到的次数》 成果文件质量未】。被检查到的以所有】其他企业成果质量】。得分的平均值计算】 , 检?查通:报文:件 《 5 客户】评价 企业因】未按约?定履行合同受—到投诉?被主管部门或造价】管理机构查实—的每次?。扣5分 相【关处理文件 】。。。 , 注:总得分低于0分时】按0分计 【。 <!--E【ndFr《agm?e,nt--> —<!:--EndFr【a,gment--【>附件?。2,   ?工程造价《。咨询企业《信用信息申》报表:。   ?申报单位(公—章)  《   ?      —        】。。       【申报日期 【 申报信息全称】   》 ? 申报信息》类别: □《 奖励信息    !     》  □ 刑事—处罚信息 — 载《明申报信息》的文件名称及—文号   !。 载明申报信息的!文件的发布主—体  》 》。提供的 附》件材料清单》   !需说明的情况 】   ? ? 申:报,企业联系人 — :  联系—人,。 电  《话 !<!--End【Fragmen【t-->福》。建省工程造价咨询企!。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!修订说明   福建!省工程造价咨—询企业信用》综合评价暂行办【。法(闽建筑》〔20?14〕31号—)自:2015《年1月1《日施行以来对规【范,我省:工程造价咨询—企业市场行》为,提高工程造价咨询成!果文:件质量起到了重要】作用国务院取消造】价员资?格之后原评价标准中!针对:造价员的评》分,项目需进行相应修订!实施:过程:。中发现的《其他一些问》题也需要改进和完善!为进一步做好—我省工程造价—咨询企?业信:用综合评价工—作造:价总站对原综合【评价暂行办法进【。。行了:修订经征求各设【区市建?设主:管部门和部分—造,价咨:询企业?意,见形成福建省工【程造:价,咨询企业信》用综合评价办法【现将主?要修:订内容汇报如下 】一、对原暂》。行办法的《修,订 (一)扩大了评!价范围原暂行办法】规定在我省设立【分支机构1》年以上的省》外工程?造价:咨询企业应》参加评价为进—一步强化《。监管新办法将在我】省设立?分支机构或者—虽未设立分》支机:构但在我省承揽过工!程造价?咨,询业务的省外造价咨!询企业全部纳入【评价: (二)简化了信】用信息采集流程【企业受到《行,政处罚以及》未履行合同约定的】不良行为《信息无需《企,业申报由相关评【价机构直接》采集录入简化了信】息采:集流程提高了工作】效率 (三》)根据工作实际【情,况删除了原暂行办】法第二十一条关于省!造价总站每个月应】对评价系统》电子:数,据进行?一次:。备份每季度对备【份数据进行一次恢复!测试的规定并将信用!综合:评价系统的运行平】台以及评《价结果的《发布平台由福—。。建,省建设工《程造价信息网改【为福建住《房,和城:乡建设?网 (?四):删去原暂《行办法关《于“任何经批—准更改后的工程【造价:咨,询企业?。信用综合评价数据不!具有溯及效力”【的规定 (》五)其他修订—内,容一是明确通报批】评和成果文》。件质量检《查结果由做》出通报批评或组织检!查的设区市评价实】施,单位采集《记录;二是》原暂行办法规定各】设区市信用》信息异议受理—部门和联系方式【。由设区市住》房城乡建设主—管部门?分别公布新办法改为!由省造价总站在【评,价系统中统一对外】公布 二、》对,原信:用综合评价标准【。的修订 (》一)删?除了与造价》员相关的评价项目 !(二)增《加了对企《。业造价工程》师,违规行?为的扣分项目 【(三)为充分—发挥设?区市建设主》。管部门工作积极性在!原标准通报表扬、通!报批评、造价指标】建,设贡献以及》造价成果《文件:质量检查评》分项:目中增加《企业受到设》区市建设主管部门】奖惩的量化评分规定!。 <!--EndF!ragment--!>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