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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州:市,公共租赁住房—管理办法  —  第一章 总则 !  : 第一条《。。 为完善《我市保障性租赁住房!体系健?全公共租《赁住房?。制度:根据国务院办公厅】关于保障《性安居工《程建设和《管理的指导》意见:、住房和城乡建设】部公共租赁住房管】理办法等规定结合】本市:实际制?定本办?法   《 第二条 本办法】所称:公共租赁住房—是指限定《建设标准和》租金水平《面向符合规定—条件的城镇》中等偏下收入—住房困?难家庭、新就业无房!职工和在城镇稳定】就业的外来务工人】员出租的保障性住】房    第—三条 本办法—适用于本市五城【区范围内公共租赁】。住房的建设、分配、!使用和管理   】  第四条》 发展公共租赁【住房应当遵循“政府!组织、社会参与、】统筹规划、合理【布局、公开公平、严!格监督?”的原则   【 第五条 市住房】保障和房产管—理局(以下简称“】市,住房保障主》管,部,门”)?负责本市公共租赁住!房的监督和管理工作!市民政主管部门负责!对保障对《象家庭收入、财【产认:。定工作的监》督和指导  —  各区住房保【障、民政《部门:和各:街,道办事?处(:乡、镇?人民政府)》负责本?辖区公共租》赁住房承租资—格审核及其》监督管理工作 【   市《国有:房产管理中心(【以下简称“市国有】房产管理部门—。”)负责公共—租赁:住房房源筹集—、配租以《及使用?管理等日常运营管】理工作    市直!有,关部门按《照,各自:职责共同做好—公共租赁《住房:的相关工作    !第六条 市》住,房保障主《管部门会同市—民政:主管部门根》据城市经济社会【发展水平、居民收入!和住房状况合理确】定、适时调》整保障对象家—庭年收?入,、财产和人》均,住房建筑面积的具体!标准报市《人民政府《审定后公《布    第二章 !规划建设 》   第七条 公】共租赁住房的发【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由!市住房?保障主管《部,门会同市发展改革、!城乡规划《。、国土资源及国有】房,产管理?等部门编制报市人】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市!城,乡规:划,管理部?门应按照《统一规划、合理布局!、综:合配套、方便生【活的原则并根据城市!总体规划和城—市近期建《设规划确定公共租】赁住房近期》建设:用,地和年度建设用地】  :。  第?八条 公《共租赁住房的—建设用地《纳入年度建》设用地?供应计划在申报年】度用地指《标和用地审批时单】独列出优先》保障    第九】条 公共租赁住【房房源可《。以通过?新建、改建、—。收购或在市场—上长:。期租赁及调剂其他保!障性住房等方式筹集!  :。  经营性房地产】项目:配建公共租赁住房】的应当在土》地使用权出》让合同中约定—公共租?赁住:房的配建规》模,。、套型?结构:、竣工交付时—间、收购方式和【价格等事项   】 第十条 》。公,共租赁住房建设【用地按照下列方式供!应,  :  (一《)政府投资》集中建设的公共租赁!住房:建设用地实》行划拨供地》; :。   ?(,二)采取其》他方式投资的—集中:建设的公《共租:赁住房建设用地可】以,采用:出让、租赁或—作,价入股?。等方式有偿使用; !   ?(三)?经营性房地产项目配!建的公共《租赁住房用》地性质按所在宗地主!要用途的供地方式】确定   》 ,第十一条 公—。共租赁住《。房套型建筑面—积一般分《为45平方米、【55平方米和—65平?。方米三种  — , 公共租赁住—。房建设和《装修应?符合:福,。建省公共租》赁住房?建设导则(试行)等!规范规定    】第十二?条 公共租》赁住房的资》金管理以及建设、】运营涉及的》税,费等按国家和—省,有关政策《执行    —第三章 《租赁条件和程序  !  :。第,十三:条 申请公共租【赁住房以《。家庭为单位(家庭】成员:包括申?请人本人、配偶【及未成年子女下【同)每?个家庭确《定,一名:年满18周岁在【本市五城区有稳定】。工作和收入来源具】备完全民事行为【能,。力的家庭《成,员作为申请人—家庭:其他成员《的收入、财产—和住房建筑面积应当!与,申请人合并》计算:。  :  :。一个家庭只限申请承!租一:套,公共租?赁,住房    —。第十四条 本办【法所称的家庭收入】是指申请《之,。日前连续《12个?月家庭成员的—全部收入总和—;家庭财产指—的是:。。家庭成员拥有的【。。全部:财产主要包》括,存款:、,机动:车辆、有《价证券?、生:产经营性单位股权】及,其他各类非住宅等】财产   》 本办法所称的人均!住房建筑《面积以申请》家庭成员《。拥有的私有住—房的:合,。计建筑面《积除:以申请家庭成—员人数计算》确定    第十】五条 公共租—赁住房保障对象【为, :   ?(一)同时符合以】下条:件的中等偏下收入住!房困难家庭  】  1.申请人具有!本市五城《区居民户籍(农村】村民和农村》集体经济《。组织成员除外)且】申,请之:日落户时间》。已满3年;  【 , 2.申请人在【本市五城区》。。工作、生活; 【   3.申请家庭!在,本,市五城区年收入、】财产、人均住—房建筑面积符—合市政?府确定的准入标【准    (—。二)同时符合—以下条件的外来务】工人员    1.!申请人?不具有本市五城区居!民户籍或者属—于本市五城》。区,农,村村民、农村集体】经,济组:织成:。。员;  《 , 2.申请》。人在本市五城—区,务工:。且在:本市五城区累计【缴交养老等社—会,保险满6年或属【于,与,企业签订5年—以上劳动《合同且在本市五城】区累计缴交》养老等?社会保险满》1年的普通全日【制高校毕业生;【    《3,.申请家《庭在本市五城区年】收入、财产符合市政!府确定的准入标准;!    4.家庭】成员在本市五城区无!自有住房、未租住】公有住房   【 (三)同》时符:合,以下:条件的机关事—业单位工《作人员 《   1.》申请人属于在本市五!。城区:范围内的省、市、区!属机关事《业单位?新录(聘)用且已转!。正定:级的在编工作—人员;?    2.申【请家庭在本市—五城区年收》入、财产符合—市政府确《。定的准入标准; 】 ,  3?.家庭?成,员在本市《五城区无自有住房】、未租住公有住房】   ? ,第十六条 本市五城!区范围内部队现役专!业士官在《本市登记注册的【高新技术《。企业所引进且经人】事部门认定》的紧缺急需人—才具有硕士》学位以上(》含硕士)或中—级,职称以上(含中级)!的技术人员以及环卫!、公交等行业—的,住房困难家》庭,。。由政府提供》一定数量的公共【租赁:住房予以定向保【障具:体,的,准入条件、审核【和分配规程》另行制?订, , ,  第十七条 有下!。列情形之一的不得】申请公共租赁住房】保障    (一)!申请之日前5—年内家庭成员有房】产交易行为(含买卖!、赠与、离婚析产等!)的交易时间以房产!登记机构交》易登:。记时间为《准;  《  (二《)申请?家庭成?员已享受过经济【适用:住,房、限价《房、:集资:。房,、解困房、房改房等!政策性实物住—房保障的;   】 ,(三:)申请?人与配偶已》离异但离异时间不足!2年的    第十!八条 申请公共租】赁住房应当如实填】报公:共租赁住房》申请表并《按,。照下列规定》提交申请材料  】  (一)城—市中等偏下》收入:住房困难家庭—    1.申【请家:庭成:员的身份证、户口簿!离异或丧《偶的还应提供相应】。证件或证明》材料;    2】.工作单位提—供的受理申请当日】前连续12个月【的收入证明和—有权:单,位出具的未享受政】策性实物住房保【障,情况证明; — ,  3.申》请家庭现住》房证明材料;— ,   4.其他需】要证:。明,符合申请条件的材料!    《(二)外来》务工人员《    1.申请家!庭成员?的身份证、户口簿】离异或丧偶》的还应提供相应证】件或:证明材料;    !2.工作单位提【供的受理申请当月】前连续?。12:个月的?收入证明和劳动【合同以及有权单位】出具的未享受政策性!实物住房保障情况】证明;   —。 3.申请》家庭现住房证明材料!。;, ,   4.社—会,保,险,缴交凭证等证明材】料;    5.】属于普通全日—制高校毕《。业生的?须提供毕业证书;】   ? 6.其《他证明材料 —。   (《三,)机关事业单位工作!人员:应,当提交的材》料   《 1.申请家庭【。成员的身《份,证、:户口:簿离异?或丧偶的还应提供相!应证件或证》明材料;    】2,.工作单位提供【的受理申请当日前连!续12个月的收【入,证明和有权单位出】具的未享受政策性】实物住房保障情况证!明;    3【.申请家庭》现,。住房证明材料;  !  4.《公务员主《管部:门出具的机关—事业单位正式—在编人?员和转正定级的证明!材料;    5】。.其他证明》材,料   《 ,申请人提交的身【份证、户口簿—等证照材料还—须附复?印,件,原件受理核对后【退还    第十九!条 :申请公共租赁住【房应当在居住所【在地:的街道?办事处?。(乡:、镇政?。府)提?出申请填写申请【表,、诚信承诺书以及家!庭收入、财产—。和住房查询授—权书并提交相关【材料申请人所—在的工作单位—。。可,以组织本单位职【工统一?。。进行:申请 ?   街《道办事处《。(乡:、镇政府)受理申请!后应:当在10个工作【日内完成调》查和初?审工:。作经初审合格的在申!请人居住地社—区公示7日公示【期满无异议》或异议不成立的由】街道办事处(乡【。、镇政府)提出【。初审意见后》报区住房保障部【门复查 《   第《二,十条 区住房保障部!门,应自收到申》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!作日内转请有关部门!和单位?核查:申请家庭的住房和】公积金缴存信息核】查工作于15个工】作日内完成》符合条?件的将申《请,材料连同核查—的信息一并转请区】民政部门进》行家:庭收入、《财产认定 》   区民政部【门应当自《收到申?请材料之日》起5个工作日内提请!有关部门对申—。请家庭?收入:、财产进行核查【核查工作原则上【。在10个工》。。作,日,内完成;区》民政部?门根据核查信息对申!请家庭收入、财【。产进行认定提出【是否符合准入条件】的书面意见并反馈区!住房保障《部门:    区住房保】障,部,。门根据区《。民政部门的认定结】果和核查《信息在1《5个工作日内对【申请家庭是否符合保!。障准入?条件:提出复查意见符合准!入条件的确定—配,租,标准并上报》市住房保障主管部】门;不?。符合准入条》件的应当书面通【。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!    《第二十一条 市住】房保障主管部—门要定期会同有【关部门召《开联席会议对—各区上报《的申请?家,庭,资,格复审汇总情况【进行:。复核经联席会—议复核认定符—合条件的在》“中国?·,福州”门《户网上公示公示期1!5日有异议的单【位或个人应当书面】向区住房《保障部门提出—区住房保障部门【应当在?接到异议后根—据所反映的住房问】题进行复查并将反】映的家庭财》产、收入《。问题转区民》政局复查核》。实结果上报市住房】保障主管部门经【公示无?异议或?复查后异议不—成立的申请人市住房!保,障主管部门予以【登记纳入轮》候配租范《围在“中国·福州】”门户网予》以,公布    第【四章 配《租,管理   》 第二十二》条 市国有房产管理!部门应当建立完【整统一的公共租赁住!房,。建设和住房筹集【以及:承租人轮候、配租】和使用等《运营管?理信息系统》    第二—十三条 经核—准获得承租资格【的承租人《由市住房保》障主管部门转至【市国有房产管理部】。门进行轮候配租市】国有房产管理部【门应当根据房源数量!、轮候配租》。户数、承租资格核准!时间:制定公共租赁住房】配租选房方案并统】一组织选《房,选房方?案向社会《公布    承租】人包括公《共租赁住房》的申请人及其家庭】。成员    第【二十四条 承—租人按照公》共,租赁住房选房方案】选定承租房》号后领取公共租【赁,住房配租确认书并】在市国有房产管【理,部,门发出入住通—知之日起30日内与!市国有房产管—理,部门签订福州市【五城区公共租赁住】房租赁合同    !市,国有房产管理部门】应,当在租赁合同签订】后20个工作日内汇!总选房?配租结?果报市?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备!案,    第二十五】条 :承租:人未按时前》往选房或《。选,房后未按《时签订租赁合—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承!租资格其《配租资格取消并【自选房之日起2年内!不,得再申请《公共租赁住房 【   第二十六【条 公共租赁住房】的,配租标准按照申【请家:庭,人口确定为一—人户配租45—平方米户(套)【型二:人户配租5》5平方米户(套【)型三人以上—(含三人)配租【65平方《米,户(套)型   】。 第五章 租赁管理!    第》二十七条 福州市】五城区公共》租,赁住房租赁合同为】格式合同《合同有效期一—。般为3年在合同有】效期限内《承租人?可以提前终止租赁合!同    第二十八!条 承租《人应:当爱护并合理—使用房屋《及,附属:设施不得擅自对房】屋进行装修因—使用不当、》擅自装修造》成房屋或附属设施】损坏:的应当负《责修复?或赔偿并按合同约】定支付违约金   ! 第二十《九条 ?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实!行政府定价租金水】平,以保证正常运营和维!修管理为原则并实】行,动态调整具体标【准由:市价:格主管部门》会,同市住房保障、【财,政、国?有房:产管理、房产—登记等?部门核定《。后报市政府批准执行!    国家、省级!相关部门对》公,共租赁?住房租金标准及定价!原则有?新规定的按新规【定执行    在】市本级建《。立住房公积金账户】。的承租?人,可以向?。市住房公积金管【理中心申《请支取?住房公积金》用于支付租金 【   第三十条 】集中建设的公共租赁!住房:小区市国有》房产管理部门应当】聘请有资《质的物业《。服务企业进行物业】。服务物业《服务费不得超出政】府公布的《普通住?宅小区物《业服务指导性收【费标准    物】。业服务企业》应当按照《本办法、物业服务】委托合同和其他公】共租:赁住房管理的相【。关规定履《。行对承租人合法使用!房,屋及其他行为规范】的指导、劝告义务】。并定期向市》国有:。房产管理部》门报告    第】三十一条 公共【租,赁住房公共部分的】修缮:维护、设备维修更】新、改造和》。相关管理《费用:以及房屋空置期间】产生的物业服务【等费用由市国有房产!管理部?门承担列入当年财】政预算 《   第三十二条】。 承租人租赁期满】。或解除租赁关系【的应当退出》公共租赁《住房 ?   ?租赁期满《需要续租的应当在合!同期满3个月前按本!办,法规定?重新:申请:经审核?符合条件的重新签】订租赁合同租金按重!。新签约时政府公布】的租金标准执—行,。承租:人最:多只能?续签一次租赁合同】    第》三十三?条 租赁期间因原承!租人去世、离异、】。服刑等?原因:需要对承《租人进?。行变更的由承租家】庭确定?一名具?备完全民事行为【能力的家庭》成员(须为申请家】庭成员之一)向市国!有房产管理部—门申请变更   】 ,第三十四条 承租人!有下列行为之—一的应当《退,回公共租《赁住房    【(一)转借、—转,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!租公共租赁住房的】;    (二【)改变所承》租公:共租赁住房用—途的;    (】。三)破坏《。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!公共租赁住房拒【。不恢复原状的; 】   (四)在公共!租赁: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!的;   》 (五)无正当【理,由,连续:6,个月以上闲置—公共租?赁,住房的;    (!六)累计6个月以上!拖欠租金的    !市国有房产管理部】门应当对《承租:人使用公共租赁【。住房的情况》进行巡查发》现有违?反租赁?。合同约定的行—为应当及时依法处】理或者向《有关部?门报告    第】三十五条 承租【。。人,有下列情形之—一的:应,当腾退公共租赁住】房    (一)提!出续租申《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!租条件的; —   (二)—。租,。赁期内通过购—买、受赠、继承等方!式,获得其他住房—并不再符合公—共租赁住房配—。。租条:件的;?    (三)申】请其他保障性—住房保障《。资格:的    承租【人有前款规定情形之!一的市?国有房产管理部门】应当为?其,安排合理的搬迁期】搬迁:期内租金按照合【同约定的租金—数额缴纳 》  : 搬迁?。期满不腾退公共租】赁住房承租人确无】其他:住,。。房的应当按照市场价!格缴纳?租金;承租人—有,其,。他住房的可以向人民!法院提起诉讼要求】承租:人腾退?公共租赁《住房 ?   第三十六条 !列,入公:共租赁住房保障【的家:庭应:当从资格登记的【次年起每年年末前】向居住地街道办事】处(镇政府)—如实申报《家庭收入、财产、人!口,及住房?变动情况街道—办事处(镇政府)要!建立申报《档案对申报》情况不再符》合保障标《准的家庭《。各街道?办事处?(镇:政府:)、各区住房保【障部门?和,。区民政部门按照本办!法第十?九,条、:第二十?条,的程序进行审查【后,由区住房保障—。部门汇总《上,报,市国:有房产管理部门 】   市国有—。房产管理部门对【各区住?。房保障?部门汇总上报的【相关情况进行调【。查核实对不再符合】相应保障条件或因】家庭人口结构发【生变化需要对保障】标准作出《。调整的市《国有房产《管理部门应将—核查结果及处理【建议报市住房—。保障主管部门由【市住房保障主管部】。门会同有关》部,门召开?联席会议进行认定经!联席会议认》。定不:再符合保障条件的】。家庭由市住》房保障主管》部门:。取消保障资格并由市!国,有房产管理部门【与其:解除租赁合》同,;经联?席会议认《定需要?调整保障标准的由】市国有房产管理【部门予以调》整    第—三十七条 房地产经!纪机构及其》经纪人员《不得提供公》共租赁住房出租【、转租、出售等经纪!业,务    第—六章 法律责任 】   第三十八条】 申请人以申报不实!、提供虚假材料等】手段:登记为轮候对象或者!承租公共租赁—。住房的由市住房【保障主?管部门处以100】0元以下罚款记入】公共租?赁住房管理》档案;登记》。为轮候对《象的取消《其登记;已承—租公共租《赁住房的责》令,限期:退回所承租公—共租赁?住房并按市场价格】补,缴租金逾期不退【回的可以《依法申请《人民法院强制执【行承租人自退—。回公共租《赁,住房:之日起五年内不【得再次?申请公?共,租赁住房   【 第三十《九条 为申请—人出具不实》证明材料的由有关】部门对直接出—具不:实证明材《料的单位负责人及直!接责任?人,依法:依纪:追究责任  —。  第四十条 【房地产中介机—构为公?共租赁住房》承租人?接受委托代理转让】、出租或者转租的】由相关部门》对房:地产中介机构—依,法处理    第】四十一条 政府相关!部门的?工作人?员在公?共,租,赁住房规《划、计划、建设【、,分配、使《用和管理过程中【滥用职权、玩忽【职守、徇私舞—弊、索贿受贿—的要依法依纪追【究责任    【第,七章 ?附则  《  第四《十二条? 公共?租赁住房《应当按照规》定办理?产权的总登记不得】办理分户登记也不能!改变房?屋用途和上市交易】任何单位不得以出】租、出售《等名义变相进行实】物分房    【第四十三条 在外】来务:。工人员集中的—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应!当按照集约用地原则!统,筹安排公共租赁【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!设用地    第】四十:四条 鼓励民营企】业、民间资本—参与公共租赁住房】建设凡列为保障【性,。安居工程《建设计划的项目应】享受:与政府投资的—保障性安《居工程项目》同等的政策可以按规!定标准享受中央【与省级保障性安居工!程建设?补助:资,金并享受国家针对】保障: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!明确的各项优惠政】策    公共租赁!住房项目可以规【划建设?配套商业服务—设,施,统一管?理经营?    第四—十五条? 由工业《园,区实施管理向园【区企业职工出租【的集中建设集体宿舍!、,公寓:等住房以及民营【企业和?其他投资机》构建设管理的—公,共租赁住《房管理办法另—行,制定    第四十!六条 各县(市)可!参照本办法制—定本辖区公共租赁】住房管理规定— ,   第四》十七:条 本办法自201!2年11月1—。日起施行《福州市人《民政府于2008年!3月1?9日颁发《的福州市经济租赁房!。。管,理暂行办法(榕【。政综:〔20?0,8〕55号)同时】。废止 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