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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州市公共租赁住】房管理?办法    第一章! 总则    【第一条? 为完善我市—保,障性租赁住》房体系健《。全公共租赁住—房制度?根据:国务院办公》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!程建: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!、,住,房和:。城乡建设部公共租】赁住房管《理办:法等规?定结合本《市实际制《定本办法  —  第二条 本办法!所称公?。。共租赁住房》是指限定建设标【准和租金《水平面向《符合规?定条件?的城镇?。中等偏下《收入住房困》难家:庭、新就业》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!定就业的外来务【工人员出租》的保:障性住房《    第三条【 本办法适用于本】市五城区范围内公共!租,赁住房的《建设、分配、使用和!管理     第四!条 发展公共租赁】住房应当遵循—“政府?组织、社会参与、统!筹,规划、合理》布局、公开》。公平、严格监督”的!原则   》 第五条 市住房】保障和房《。产管理局《(以下简称“市住房!保障主管部》门”)负责本市【。公共租赁住房的【监督和管《理工作市民》政主管部门负责对保!障对象?家庭收入、》财产认定工作的监督!和,指,导,    各》。区住房保障、民政】。部门和各街道办事】处(乡、镇》人民政府)负—责本辖区公共租【赁住房承租资格审核!及其监督《管理工作    】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!(以下简称“市国有!房,产管理部门》”)负?责公共租赁住房房源!。筹集:。、配租以及使用管】理等:日,常,运营管理工作 【   市《直有关?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!同做好?公共租赁住房的【。。相关工作《    《第六条 市》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会!同市民政主管部【门根据城市经济【社会发展水平—、居民收《入和住房状况合理】确,定、适时调》整保障?对,象家庭年收入、财】产和人均住》房建筑面《积的具?体标准报市人民政府!审定后公布 —   第二章 规】划建设    第七!。条 公?共租:赁住房的发展规划和!年度计划由市住【房保障?主管部?门,会同市发展改革【、城乡?规,划、国土《资源及国有房产管】理等部门《编制报市人》民政府批准后—实施市城乡规—划管理部门应—按照:统一规划《、合理布局、综【合配:套、方便生活—的原则并根据城【市总体规划和城市】近期建设规划确定公!共租赁住房近期建】设用地和年度建设】用地    第八条! 公共租赁住—房的建设《用,地,。纳入年?。度建:。。设用地?供应:计划在?。申报年度用地指【标和用?地审批时单独列出优!先保:障   《。 第九条 公共租】赁住房房源可—以通:过新建、《改建、收《购,或在市场上长期租】赁及调剂其他保【障性住房等》。方式筹集   【 经营性房》地产项目配》建,公,共租赁住房的应当在!。土地:使用权出让合同【。中约定公共》租赁住?房的配建规模—、套型结构、—竣工交付时间、收】购,方式和价《格,等事项    第】十条 ?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!地按照下列方式【供应  《  (一)政府投】资,集中建设的公共租赁!住,房建设用地实行【划拨供地;  【  (二)采取其他!方式投资的》集中建?设的公共租赁住【房建设用地可以采用!出让:、租赁或作价入【股等方式有偿使【用,;    (三)经!营性房地产项目配】建的公?共租赁住房用—地性质按《所在宗?地主要用途》的供地方《。式确定   — 第十一条》 公:共租赁住房套型【建筑面积一般—分为45平方米、】5,5,。平,方米和65平—。方米:三种    公共】租赁住?房建设和《装修应符合福建省】公共租赁住》房,建设导则(》试行)等规范规【定  ?。  第十《二条: ,。。公共:租赁:住,房的资?金管理以及建—设、运营涉及的税】费等按国《家,和省有关政》策,执行    第三】章 租赁《条件和程序》    第十三【条 :申请公共租赁—。。住房以家庭为单【位(家庭成员包括申!请人本人、配偶及未!成年:子女下同)》每个家庭确定一【名年满?18周岁在本市五】城区有?稳定:工作和收《入来源具备完全【民事行为能》力的家庭成》员作为申请人家庭】其,他成员的收入、财】产和住房建筑面【。积应:当与申请《人合并?计算  《 , 一个家庭只限申请!承租一套公共租【赁住房    【第十四条 本办【。法所称的家庭收入是!指,申请之?日前连?续,12个?月,。。家庭成员的全—部收入?。总和;家庭财产【指的是家庭》成,员拥有的全部—财产主要包括存【款、机动车辆—、有价?证券、生产》经营性单《位股权及其他各类非!住宅等财《产    本—办法所称的人均住】房建筑面积以—申请家庭《成员拥有的》私有住房的合计建】筑面:积除以申请家庭成】员人数计算确定  !  第十五》条 公共租赁住房】保障对象《为,。  ?  (?一,)同时符合以下【。条件的中等偏下收】入,住房困难家庭—,    1.—申请人具有本市五】城区:居民户籍(》农,。村村民和《农村:集体经济组》。织成员除外)且【申请之日落户时【间已满3年》;   《 2.申请人在本市!五城区工作》、生:活;    3【.申请家庭在本【市五城?区年收入、》财产、人均住房建】筑,。面积符合市》政府确定《的准入?标,准    (二)】同时符合《以,下条件?。的外来务工人—。员    1—.申请?人不具?有,本市五城区居民户】籍或者属于》本市五?城区农?村村民?、农村?集体经?济组织成员;  】  2.申请人在】本,市,五城区务工且在本】。市五城?区累:计缴交养老等—社会保险满6年【或属于与企业—签,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!且在本市五城区【累计缴交养老等【社会:保险满?。1年的普通全日制高!校毕业生《;    3.【申请家庭在本市五】城区年收《入、财?产符:合市政府确定的准入!标准;   — 4.家庭成员在本!市五城区无自有住】房、:未租住公有》住房    (【三)同时符合—以下:条件的机关》事业单位《。工作人员  —  1.申请—。人属于在本市五城区!范围内的省、市【。、区属?机关事业单位新录(!聘,)用且?已转正定《。级的:在编工作人员;  !  :2.申请《家庭在本市五城区年!收入、财产符—。合市政府《确定的准入标准;】    3.家庭】成员在本市五城区无!自有住房《、未租?住公有住《房  ?  :第十六条 本市五城!区范围内《部队现役专业士【官,在本市?登记:注册的高新技术【企业所引《进且经人事部门认】定的紧缺《急需人才具有硕士学!位以上(含硕士【),或中级?。职称以上(》含中:级)的技术人员以】及环卫、公》交等行?业的:住房:困难家庭由政—府提供一定》数量的公共》租赁住房予以定向保!障,具体的准入条件、】审核和分配规程【另行制订  —  第十七条— 有下?列情形之一的—不,。得申请公共租赁【住房保障  —  :(一)申请之日【。前5:年内家庭成员有房】产交易行为(—含买卖、赠》与、离婚析产等【)的:交易时?间以房产《登记机构交易登记】时间为?准;:    (》二)申请家庭成员】。已享受过经济适用住!房、限价房、—集资房、解困房【、,房改房等政策—性实物?。住房保障的;  】  (三)申请【人,与配偶已离异但离】异时间不足》2,。年的 ?   ?第十八条 申请公】共租赁住房应当如实!。填报公共租》。赁住房申《请表并按照》下,列规定提交申请材】料  ?  (一)城—市中等偏下收入【。住房困?难家庭 《。   1.》申请家庭成员—的,身份证?、户口簿离异或丧偶!的还应提《供相应证件》或证明材《料;    2.工!作单位?。提供的受《理申请当日前连【续,。12个?月,的收入证《明和有权单》位出:具的未享《受政策?性实物住房保障情况!证明; 《。   3.申—请家庭?现住房?证明材料;  【  4?.其他需要证明符】合申请条《件的材料   【 (二)外来务【。工人员  》  1.申请家庭】成员的身份证、户口!簿离异?或丧偶?的还应提《供相应证件或—证明材料;》    2.工【作单位?提,供的受?理申请当月前连【续1:2个月?的收入证明》和劳动合同》以及有权单位出【具的:未享受政策性—实物:住房保障情况—证明;   — 3:.申请?家,庭现:住房证明材料;【    4.—社会保险《缴交凭证等证—明材料;   【。。 5.属于》普通全日《制高:校,毕,业生的须提供毕业】证书;    6】.其他证明材料【  :。  (三)机关事业!单位工?作人员应当提—交,的材料?    1.申【请家庭?成员的身份证—、户口簿《。离异或丧偶的还应】提供相应证件或证】明,材料;   —。 2:.,工作单位提供的受】理申请当日前连续】12个?月的收入证明和【有权单?位出具?的未享受政策—性实物住房保—障情况证明;  】  3?.申请家《庭现住房证明—材料; 《   4.公务员】主管部门《出具的?机关事业单位—正式在?编人员和转正定级的!证明材料;》 ,   ?5.其他证明材料】。。  :  申请人提交的身!份证:、户口簿等证—照材料?还须附复印》。件原件受理核对后退!还    第—十九条 申请公共租!赁住房应当在居住】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!(乡、?镇政府)提出—。申请填写申请表、诚!信承诺书《以及家庭收》入、财产《和住房查询授权书并!提交相关材料申请人!。所在:的工作?单位可以《组织本单位》职工统?。一进行申请  【。  街道办》。事处:(乡、镇政府)【。受理申?请后应?当在10个工作日内!完成调查和》初审工作经初审【合格的?在申请人居住地【社区公示7日公【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!不成立的由街—道办事处《(乡:、镇政府)提—出初审意见后报区住!房保障部门》复查    —第二十条 区住【房保障?部,。门应:自收到申请材—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!内,转请有关部门和【单位:。核,查申请家庭》的住房和《公积金缴存信息核】查工作于15—个工作日内完—成符合条件的—将申请材料连—同核查的信息—一并转请区》。民政部门进行家【庭收入、财产—认定:   ? 区民?政部门应当自收【。到申:请材料之日起—。5个:工作日内《提请有关部门对【申请家庭收入—、,财产进行核查核【查工作原则上在1】0个工作日内—完成;区《民政部门根据核【查信息对申请家【庭收入、《财产:进行认定提》出,是否符合准》入条件的书面意【见并反馈区住房保】障部门   —。 区住?房保障部门根据区】。民政部门的认定【结果和核查信—息在15《个工作日内对申【请家庭是否符合保障!准入条?件,提,出复查意《见符合准入》条件的确定配租标准!并上报市住房保障主!管,部门;不符合—准,入条件的应》当书面通知申请人】并说明理由  【  第二十一条 市!住房:保障主管部门要【定期会?同有关?部门召?开联席会议对各【区,上报的申请家庭资】格复审汇总情况进行!复,核经联席会议—复核认定符合—条件的在“中国【·福州?”门户?。。网上公示公示—期15日有异议的单!位或个人应当书面向!区住房?保障:部门提出区》住房:保障部门应当在接到!异议:后根据所反》。映的住房问题进行】复查并将反映—的家庭?财产、收入问题【转区:民政局?复查核实结果—上报市?住房保?障主管?部,。门经公示无异议【或复查后异》议不:成立的申请人市住房!保障主管部门予以】登记纳入轮候配租范!围在:“中国·福州—”门户网予以公【布    》。第四章 配租管理】    第二十二条! 市国有房产管理】部门应当建立—完整统一的公共租赁!住,。房建设和《。住,。房筹集以及承租人轮!候、配?租和使用等运营管】理信息系统   】 第二十《三条 ?经核准获得承—。租资格的承租—人由市住房保障【主管部门转》至市国有房产管理部!门,进行轮候配租市国】有房产管理部门应当!根据房源数》量、轮候《配租户数、承租资格!。核准时间制定公共租!赁住:房配:租选房方案》并统一组《织选房选房方案向】社会公?布    承—租人包括公共租【赁,住房的?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! ,   第二十四条】 承租人按照公【共租赁住房》选房方案选定承租房!号,。后领取公《共租赁住房配租确认!。书并在市国有房【产管理部门发出入住!通知之?日起3?。0日内与市国有【房产管理部门签订】福州市五城区公共租!赁住房租赁合—同    》市国有房《。产管:理部门应当在租赁】合同签订后20【个工作日内汇总【选房配租《结果报市住房保障主!。管部门备案 —   第二十五条 !承租人未按时前往选!房或:选房后未按时签订】租赁合?。同的视?为自:。动放弃承《租资格?其配租资格》取,消并自选房之日起】2年内不《得再申?请公:。共租赁住房   】 第二十六》条 公共租赁住房】的配租标准按照【申请家庭人》口确定为一人户【配租45《。平方米户(套—)型二人户配租5】5平方米户(套【),型三人以上(—。含三人)《配租:6,5平方米户(套)】型    第—五章 租《赁管理    第二!十七条 福州市五城!区公共?租赁住房租》赁合同为格式合同合!同,有,效期一般为3年在合!同有效期限内承租人!可以提?前终止?租赁合?同    》第二十八《条, 承租人《应当爱护并合理使】用,房屋及附《属设施不得》擅自对?房屋进?行装修?因使用不当》、擅自装修》造成房屋或附属设施!损坏的应当负责修】复或赔?。偿并按合同约定支】付违约金   【 第二十九条— 公共租赁住—房租金实行政府【。定价租金水平以保】证,正常:运营和维修管理为】原则并?实行动态调》整具体标准》由,市价格?主管部门会》同市住?房保障、财》政、:国有房产管理、房】产登记等部门核定后!报市政?府批准执行    !国家、省《级,。相关部门对公—共租赁住房》租金标准及定价原】。则有新规定的按新规!定执:行    在市本】级建立住房公积金】。账户的承租》人可以向市住房【公积金管理中心【申请支取住房公【积金用?于支:付租:金    第—三十条?。 集中建设的公共租!赁住房小区市国【有,。房产管理部门应当聘!请,有资质?的物业服务》企业进行《物,业服务物业》服务费不得超出政】府公:布的普通住》宅小区物业服—务指导性《收费标?准  ? , 物业服务企业应】。当按照本办法、【物业服务委托合【同,和其他公共租赁【住房管理的相关规】定履行对承租—人合法使用房屋【及其他行为规范的指!导、劝告义务—并定期向市国—有房产管理部—门报告  》  第?三,十一条? 公共租赁》住房公共部》分的修缮维护、设】备维修更新、改造和!相关管理费用—以及房屋空置期【间产生?的物业服务等费【用由市国《有房产管理部门【承担列入《当,年,财政预算    第!三十二条 承租人租!赁期满或解除租赁关!系的应当《退出公共租》赁住房    租赁!期满:。需要续租的应当在合!同期:满,3个月前《按本办法规》定重新申请经—审核符合条件的重】新签订租《赁合同租金按重新】签约:时政府公布的租金】标准执?行承租?人最多只能续签一】次租赁合同  【  第三《十三:条, 租赁?期间因?。原承租人去世、【。离异、?服刑等原《因需要对承租—人进行变更的由承租!家庭确定一名—具备完全民事—行为:能力的家庭成员(须!为申请家《庭成员之一)向市国!有房:产管理部门》申请:变更    第【三十四条《。。 承租人《有下:列行为之一》的应当退《回公共租赁住—房    (一)】转借、转租或者【。擅,自调换所承》租公:共租赁?住房的; 》   (二)改变】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!用途:的;:    (三)破】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!租公共租赁住房拒】不恢复原状的—; :   (四)在公】共租赁住房内—从事:违法活动《的; ?。  : (五)无》正当理由连续—6个月以上闲置公】。共租赁?住房的;    (!六)累计6个月以】上拖:欠租金的 》   市国有—房产管理部门—应当对承租人使用公!共租赁住房的情况进!行巡查发《。现有违反租赁合同约!定的行为应当—及时依法处理或者】向,有关部?门报告?。    第三十五】条 承租《人有:下列情?形之:一的应?当腾退公共租赁住】房,  :  (一《)提出续租申—请但经审核不符【合续租条件的—;    (二)】租赁期内《通过购?买、:受赠、继承等方式】获,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!合公共租赁住—房,配租:条件的;    (!三)申请其他保【障性住房保障资【格的    承【租人有前款规—定情形之一的—市国有房产》管理:部门应当为其安【排合理的搬迁期搬】迁期内租金》按照合同约定的【租金数?额缴纳    搬】。迁期满不腾退公【共租赁住《房承租?人确无?其他住房《的应:当按:照,市场价格缴纳租金】;,承租人有其》他住房?的可以向人民—法院:提,起诉讼?要求承?租人腾退公共租【赁,住房:    第》三十六条《 列入公共租—赁,住房保障《的家庭应当从资【格登:记的次年起每年年】末前向居住地街道】办,事,。处(镇政《府):如,实申报家庭收—入、财产、人—口及:住房变动情况街【。道办事处(镇—政府)要建立—申报档案对申报情况!不再符合保》障,标准的?家庭各街道办事处(!镇政府)、各区住房!保障部门和区—民政部门按》照,。本,办法第十九》条、第二《十条:的程序进行审查后】由区:住房保障部门汇总】上报市国有房产【。管理部门《  :  市国有房—。产管理部《门对各区住房保障】部门汇总《。上报的相关》情况进行调查核【。实对不再符合相应保!障,条件或因家庭—人口结构发生变化需!要对保障《。。标,准作出调整的市【国有:房产:管理部?门应将核查结果及处!。理建议报市住房保障!主管部门由市住房】保障主管部门会【同有关部门召开联席!会议进行认定经【联席会议《认定不再《。。符,合保障?条件:的家庭由《市住房保障主—管部门取消》保障资格《并由市国有房产管】。理部门与其解除【租,。赁合同;经联席会议!认定需要调整保障标!准的由市国》有房产管理部门【予以调整    】第,三十七条 房地【产经纪机构及其经纪!人员不得提供公【共租:赁住房出租、转租、!出售等经纪业—。务    》第六章 法律责任 !   第三十—八,条 申请人以申【报不:实、提供虚假—材料等手段登记为轮!候,对象或者《承租公共租赁—住,房的由市住》房保障主《管部门处以》100?0元以下《罚,款记入公共》租赁住房管理档案】;登记为轮候对象的!取消其登记;已承租!公共租赁住房的责令!限期:退,回所承租公共租赁住!房并:按市场价格补—缴,租金:逾期不退回的可以依!法申请人《民法院强制执—行承租人《自,退回公共租》赁住房之日起五年】内不得再次申—请公共?租赁住房《    《第,三十九条 为申请】人出具不《实证明材料的由有】关部门对直接—出具:不实证明材料的【单,位负责人及直—接责任?人,依法依?纪追究责任   】。 第四十条》。 房地产《。中介机构为公共租】。。赁住房承租人接受】委托代理转让、出租!或者转租的》由,相关部门对》。房地:。产中介机《构依法处理  【  第四十一条【 ,政府相关《部门的工作人员【在,公共租赁住》房规划?、计划、建》设、分配、使—用和管理过》程中滥用《职权、玩《忽职守、徇私舞弊】、索贿受贿的要依】。法依纪追究责任【   ? 第七章 附—则   《 第四?十二条 公共—租赁住房应》当按照规《定办理产《权的总?登记不得办理分户登!记也不能改变房屋】用途和上市交—。易,任何单位《不,得,以出租、出售—等名义?变相:进行实物《分房 ?   ?第四十三《。条 在外来》务,工人员集《中的开发区》和工业?。园区应当按照集【约,用地原则统筹安【排公共租赁住房【等保障性住房—建设用地 》 , , 第:四十四条 鼓—励民营企业、民间资!本参与?公共:租赁住房建设—凡列为保障性—安居工程《建设计划《。的项目?应享受?与政:府投资的保》障性安居工程项目】同等的?。政策:可以按规定标准享受!中央与?。省级保?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补!助资金并享受国家】。针对保障性安居工】程,建设项目明》确的:各项优惠《政策    公【共租赁住房》。项目可以规》。划建设配套》商业服务《设施统一管理经营 !。   第四十五条】 由工?。业园区实施管理【向园区企《业职:工出租的集中建设集!体宿舍、公寓等住】房以:及民:营企业?和其他投资机—构建设管《理的公共租》赁住房管理办法另】。行制定    第四!十六条 各县—。(市)?可参照本《办法制定本》。辖区: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规!定  ?  第四十七条 】本办法?自2012年1【1月1日《起施:行福州市人民政府于!2,0,0,8年3月19日颁发!。的福州市经济—租赁房管理》暂行办法(榕—政,。综〔2008〕55!号)同?时废止 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