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厦门市房屋安全管理!规定    第!一,条 为了加强—房屋安全管理维【护公共安《全和社会秩序保障公!民,、法:人和其?他组织的人身、财产!安全根据有关法律】、,法规的规定结—合本市实际制—定本规定 第二】。条 本市行政—区域:内合:法建造或《者具有合法产权房屋!的安全责任确定、鉴!定、危险《房屋治?理及其?监督管理适用—本规定 法—律、法规《、规章对军事保【。护区、宗《教活动场《所、文物保护—单位、?历史风貌建》筑,以及风景名》胜区范围内房屋【的安:全管:理另有规《定的从其《规定? 第三条 市—、区人民政府—应当:加强对房《屋安全管理》工作的领《导建立房《屋安全管理工作协调!机制及时研究解【决,房屋安?全管理中的重大问题! 市、区房屋安全!管理工作所需—经费应?当纳入本《级财政预算予以保】障 ?第四条 市国土【资源与房《产行:政管理部《门(以?下称市房《屋安:全,主管部门)负责【本市房屋安》全的监督管理主要】。履行下列职责 ㈠组!织实施本规定; !㈡监督管理》房屋安全鉴》定机构; ㈢【建立危险房屋信【。息管:理,系统; ㈣组织、!协调:涉,及房屋安全的突【发重大?事故应?急抢险;《  ㈤市》人民政府《规定:的其他?职责? 市房屋安全主管部!门所属的房屋管【理机构协助市房屋安!全,主管:部门:做好本市房屋安全】的,相应日常《工作 第五条【 市国土资源与房产!。行政管理部门—各,分局(?以下简称《区房屋安《全主管部门)负责】本辖区内房》屋安全?的监督管理》主要:履行下列职责【 ㈠:。组织镇人民政—。。府(街道办事处)】开展房屋安全—排查:;:  ㈡危《险房屋的登记—、建档以及危险房屋!警,示标志的设》置; 《㈢紧急情况》下组织、《协,。调危险房屋应—急抢:险;? ,㈣,房,屋安全执法监察工作!; ㈤市房屋安全!。主管部门规》定的其他职责— 市房屋安全主管!部门所属的国土资】源管理机构协助【。区房屋安全主管【。部门做好相》应具:体事务 第六条】 镇人?民政府(街道办【事处)在区》房屋安全主管部【门业务指导》下履行下列职责 ! ,  :  ㈠开展房屋安全!。的日常?巡,查,发现房屋安》全隐患及时》报告所在《区房屋安全主管部门!;    ㈡督促!房屋安全责》任人治理存在安全】。隐患的房屋及时排】除房屋安全》隐患; ㈢—协助房屋安》全鉴定、危》险房屋登记以及设】置危:险,房屋警示标志;【 ㈣?台风、暴雨等气象灾!害,预警信?号发布后对危险【房屋进行安全检查】组织疏散、转移【和临时安置相—关人员;》 ㈤:。紧急情况下对危【险房屋采取应急抢险!。措,施; ㈥》协助区房屋安全主】管部:门履:行房屋安全》管理的其他职责】 ,。前款规定《的职责可以按照【规定采取《政府:购买服务等方式履】行,。。 第七条 有关行政!。部,门负责下列房—屋安全监《督管理工作  ㈠!建设、交通、水利】、市政园林等部门】按照职责督促—相关建设单位、【施工企?业对可能《危及周?边房屋安全的建设】工程及?时采取有效措施消】除安全隐《患; ㈡》。教育、卫计、—体育、文化、—交通等部门定期组织!对学校、医》院、场馆、车站等公!共,建筑的房屋安全状】况进行检查发现【存在房屋安全—隐患:的及时将有关—情况书面通知房屋安!全主管部《门; 《 ,。      —㈢公安、安监、城】市管理?行政执法等部门【依法按照各自—职责查处危害房屋安!全的行为《 第八条 依—法成立的房屋安【全相关行业》协会应当建立行【业自律机制制定【行业规范参与—行业信?用评价协助》房屋安全主管部【门做好?房,屋安全?相关工作《 第九条 房屋安!全主管部门》应当:建立房屋安》全24小时》值,班,制度向社会》公开联系方式受理公!民、法人和其他组】织的求助、投诉和】举报 房屋安全主!管,部门接到求助、【投诉和举报后对【。。属于本部门职责【范围内的《事项应当及时调【查,处理并?告知处理结果;【对不属于《本部门职《责,范,围内的?事项应当在接到【投诉和举报之日起】2日内将相关—信息告?知,有查处职责的部【门,有,关部门应当》及时依法处理 】第,十条 房《屋所有权人是房屋】安全的责任人房屋】承租人、借用—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!的规定以及合—同的约定合理使用】房屋承担相应—的房屋安全责任 !购买政策性住—房部分产《权的购买人是—房屋安全责》任人 房屋—所有权人下落—不明:或者房屋权》属不清有代管人【的代管人是房屋安】。全责任人《。;无代管人的房屋】使用人是房屋安全】责,任人: 房屋《共有部分已委托【物业服?务企业或者》其他管理人》管理的物业》服务:企业或者其他—管理人按照约定承担!房屋安全责任;未】委托物?业服务企业或者【其他管理人管理的】共有产权人是房【屋安全责任人—    》 ,公有房屋的管—理单:位,。是房屋安全责—任人 《第十一条 》房屋安全责任—人应当?对房屋安全承担【下列责任 ㈠依】照设计功能、建【筑物使?用性质及房屋权属证!。明记载的《房屋用途合理—使用:。房屋:; ?。㈡检查、修缮房屋及!时治理房《屋安全隐患; 】㈢装饰装修符合【相关房屋安全规【定; ㈣防治白蚁!; ㈤委托房【屋安全鉴定按照规】定,承担房屋《安全鉴定费用;】  ㈥采取其他必】要,措施保障房》屋安全 第十二条! ,禁止任何单位和个】人实:施下列危害房屋安】全的行为 ㈠擅自!拆,改、破坏建筑结构】或者结?构构件影响房屋安全!;   ㈡—超标准增加房屋荷载!;: ㈢擅?自降:低底层室内》标高; 》㈣违反?规定安装设施、设】备影响房屋结—构安全?; ㈤其他—危害:房屋安全的行为 !第十三条 有下【列情形之一》的房屋安全责任人】应当委托房》屋安全鉴定机—构进行?房屋安全鉴定 】㈠房屋地《基基础、建筑主【体、承重《结构明显《沉降、开《裂、变形《、严重腐蚀或者【出现其?他严重?影响房屋安全情形】的,。; ㈡学校、医院!。、场馆、车站、商】场等公共建筑—使用年限《达到设计使用—年限的三分》之二的 前款第】二项规定的》。公共建筑超》过设:计使用?年限的应当至少每5!年进行一次房屋安】全鉴定 》第十:四,条 依照本规—定,。。第,十,三条规定应当委托】房屋安全鉴定机构】进行鉴定而未鉴【定,经区房屋安全主管】部门催告仍未在规定!期限内委《托鉴定且存在严【重,安全隐患危》及公共?安全的区房屋安全】主管部门应当及时】依法代为委托鉴定鉴!定费用?由当事人承担 】。第十五条 》在本:市从事?房屋:安,全,鉴定的机构》应当向市房》屋安:全,主管:部门:备案市房屋安全主管!。部门应当将经备案】的房屋安全鉴定机】构名录及时向社【会公开 房屋【安全鉴定机构—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应!当按照国《。家、省、市相—关房屋安全鉴—定标准、规范进行】。鉴定任何单位和【个人不得阻挠—、干扰 房屋安全!鉴定机构在鉴—定时发?现房屋存在重大【险情、随时可能【出,现倒塌等《情形的应当立即【通知委托人并报告】区房屋安全主管部门! 第十六条 【房屋安全鉴定—机,构对房屋安》全进行鉴定后—应当按照规定出【具,房屋安全鉴》定报:告房屋安全》鉴定报告《。由,房,屋安全鉴定人员【和鉴定机构负责人签!字并加盖房》屋安全鉴《定专用章 —经鉴定属于危险【房屋的?。房屋安全《鉴定报告应当明确提!出以下处理意—见 ㈠观》察使用适用于采取】适当安全技》术措施后《尚能短期使用但需】继续观察的》。。房屋;   【。 ㈡处理使用适用于!采取适当技术措【施后可解除危险的房!屋; 《㈢停止使用适用于】已无修缮《价值暂?时不便拆除又不危】及,相,邻建筑和影响他人的!房屋;《 ,。㈣整体拆除适用于】整幢危险且》无修缮价值需立即拆!除,。的房屋 》第十七条 房—屋,安全:鉴定委托人对房屋安!。全鉴定报告有异议的!可以自收到鉴—。定报告之《日起30日内向市房!屋安全主《管部门申请复核市房!屋安全主《。管部门应当自收【到,复核申请之日—。起30日内按照【规定:组织专家复核并出具!意见: :第十八条 经鉴定】属于危险房屋的【。房屋安全鉴定—机构应当自》作出鉴定结》论之:日起3日内将—鉴定报告报送区房屋!。安全:主管部门《 区房屋安全主】管部门收到》。危险房?屋鉴定报告后应当及!时向房屋安全责任】人发:出危险房《屋治:理通知书督促—房屋安全责任人在规!。。定期:限内对危险房—屋采取相应安全措】施排除危险;对暂时!不能排?除危险的房屋区【房屋安全主》管部门应《当设置明显的危险房!屋警示?标,志,并督促房屋安全!责任:人,采取有效《的,安全防?护措施 》第十九条 本市实行!危险:房屋信息统一—管理制度 市房屋!安全主管部门—负责危险房屋—信息管理系统—的建立和统一管理】;区房屋《安全主管部门负【责组织镇人民政【府(街道办事处)对!危,险房屋地址、房【。屋安全责任人—、房:屋安全隐患及治理情!况等信息《予以登记并及—时纳入信息》管理:系统 危险—。房屋信息应当按照】规,定向社会公开方便】查询 《第二十条 危—险房屋在治理期【间房屋安全责任人】不得:将其出租、出借 !对,。未经治理的危险房】屋纳入本《市经:。营,场所:禁设区域目》录;商?事登记机关对将危】险房屋作为经—营场所的不予备案!  :第二十一《条 房屋安全主管部!门应当组织编—制市、区房屋安全】应急抢险预》案报同级人民政【府批准后实施—。 房屋安全—主管部门应》当根据房屋》。安全应急《抢险预案制定年度】检查:计,划定期组织应—急处置培训和应急】演练指导相》。。关单位、房屋安【全,责,。任人落实预案 】第二:十二条? 房屋安全责任人收!到危险房屋治理通】知书后应当按照【要求对危《险房屋进行治理未进!行治理的区房屋安全!主管部?门应当予《。以催告;经催告后】房屋:安全责任人》仍不:履,行治理?责任:且存在严重安全隐】患危:及公共安全的—区房屋?。安全主管《部门应当指导—、协调镇人民政府(!街,道办事处)立即采】取,措施控制险情【 房屋险情得到【有效控制《后房屋安全责任人】应当按照危险房【屋治理通知》书的:。要求继续治理房屋】安全责任人拒不履】行,危,险房屋治《理责任且《无正当理由的由【。市房屋安全主管【部门按照规定—将其纳入全市信用管!理系统实行信用【监管;区人民政府可!以依照?法律规定予以征收】 :第二十三条 在【危险:房屋治理过程中房】屋安全?责任人依法》申,请住宅建设以及【其他建?。设活动的有关部【门应当按照规—定简化审批手—续并优先办》。理 第二》。。。十四条 本》市实行房《屋安全救助制度【。市,、区人民政府对特】殊困:难家庭?以及其他符合条件】的家庭?按,照,规定:在房屋?安全鉴定、危险房】屋治:。理等方面给》予适当补助— 第二十五条 因突!发事件或者》自然灾害等导—。致房屋出现突发险】。情的房屋安全主【管部门及其它相关】部,门应当按照》房屋安全应急抢【险,预案的要求立即组织!房屋安全应急抢【险并可以根据实际】情况依法采取下列】措施任何《单位和个人》不得阻挠 ㈠【。。切,断,电力、?可燃气体《和,液体的输送; ㈡!划定警戒区》;: ㈢利用邻近建筑】物和有?。关设施; ㈣拆除!或者破?损,毗邻的建筑》物、构筑物; 】㈤砍伐或《者迁移影响排除危险!。措施实施《。的,树木; ㈥其他】必,要,措施: 第?二十六?条 房屋安》全责任人《违反本规定的—由区房?屋安全主《管部门按照下—列规定予以处罚【 ㈠?违反第?十三条规定》未委托房屋安—全,鉴,定机构进行》房屋安?全鉴:定的责令限期—改,正;逾期未改—正的处200—0元以?上10000元以下!。罚款; 》㈡违反第二十—条第一款规定—。。房屋安?全,责任人?将未经治理的危险房!屋出租、出》借,的责令改正处3【000?元以上200—00元以下罚款【; ㈢违》反第二十二条规【定房屋?安,全责任人未》按照危险房屋治理】通知书?的要求履行相应义务!的责:令改正拒《不改正的处500】0元以上3》0000《元以下罚款 第二!十七条 房》屋安全鉴定机构【违反第十八条第一款!规定未在规定—时间内将《危,险房屋鉴定报—告报送区房屋安【全主管部门》的由区房屋安—全主管部门责令改正!;,逾期:未改正的处1—0000元》。罚款 第二十八】条 房屋安全主管部!门和其他有》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!在房屋安全管—理工作中不履行或】者不:正确:履行本?规,定规:定的房屋安全监【督管理职《责的由其上》级机:关或者监察机关【责令改正;对—直接负?责的主?管人员和其他直【接,。责任人员依法给予】行政处分》。 第二十九条 本】规,定自2017—年,3月1?日起施行厦》门市房屋安全—鉴定和?防,治管理规定(—1997年11月】。28日厦《门市人?民政府令第67【号公布、2》004年6月2【8日:厦门:市人民政府令第1】11号和2012年!3月:。8日厦门《市人:民政府令第》148号修正)和厦!门市:实施〈厦门市房屋】安全鉴定和防治管】理规定〉的若干【。。规定(厦府﹝199!9﹞综022号【)同时废止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