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!
(20《13年9《月27日福建省【第,十二届人《。民代表大会常务委】。员会第五次会议通】过)
第《一章 总则》
第一条【。 为了有效预防和】扑救森林火灾保障人!民生命财产安全保】护森林资源维—护生态安全根—据中华人《民共:和国森林《法、国?务院森?林防火条例》等有关法律、法【规结合本省实—际制定本条例 !第二条 《本条例?适用于本省行—政区域内森林火【灾的预防和扑救 】 第三条》 森林防火工作实】行预防为主、—科学:扑救、以人为本、】积极消灭的方针 ! 第:四条 地方各级人】民政府应《当加强?。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!导实行森林防火【工作行政《首长负责制建立【健全森林防火工作责!任,追究制度将森林防火!工作纳?入,政府绩效《考评内容 第】五条 县级》。。以,上地方?人民政府设立的森】。林防火指《挥机构负责组—织、:协调和指导本—行政区域的森林【防火:工,作其:办事机构设在同【。级人民政府林业【主管部?门承担日常工—作有森林防火任务】。的乡(?镇)人?民政府应当设立森】林防火?指挥机构 县】。级以:上地方人《民政:府林业主管部—门负责?本行政区域森林【防火的?监督和管理》 , 县级以上—地方人民政》府其他有《关行政管理部门【和相关单位依照各自!职责负责有关—的森林防火工作【 ?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!方人:民政府应当将—森林防火基础设【施建设纳《入本行政区域的国】民经济和社会—发展规划并将森【林防火经费纳入本】级财政预算保障森林!防火日常《工作经费 【第七条 森林—、林木?、林地的经营者应当!建立森林防火责任制!。确,定,。。森林防?火责任人《在其经营范围内承】担森林防火责—任;实行承》包(租?赁,)的应当将森林防火!工作作为承包(租】赁)合同的必要条】款 《第八条 预》。防森林火灾、保护】。森林:防火:设施、报告森林火】情是公民、法—人和其他组织—应尽的义务 】对在森林防》火工作中做出突【出成绩的单位或者】个人由县级以上地】方人民政《府或者?其森林防火指—挥机构给《予表彰和奖励— 第二章 森】林火灾的预》防 第九条【 省人?民政府林业主—管部门应当根据【全国森林防火规【。划结合本省实际编】制全省森《林防火规《划报省人民政府【批准后组织实施 ! ,。县,级以上地方人—民政府林业》主管部门应当根据】全省森林防火规【划结合本地实际【编制本?行政区域森》林防火?规,划报同级人民政府】批准后组织实—施并报上一级人民政!府林业主管部门【。。备案 》第十条 县》级,。以上地方人民政府】林业主管部门应当】加强对生物防火【林,带建设?工作的组《织领:导根据本行政区域森!林,防,。火规划制定》生物防火林带—建设规划报同级人】民政府批准并—报上一级人民政府】林业主管部门备案】 森林、林【木、林地的经—营者应当根据生物防!火林带建《设规划组织实施生物!防火林?带,建设新造林地应当】按,照标准配套建设生】物防:火林带 第【十一条 《国有林场、国有林】业采:育场、森林公园有】。森,林防火?任务的自然保护区和!风景名?胜区以及森》林、林?木、林地经》营面积?一百公?顷以:。上的:经营者应当根据当地!县,级,人民:政府:森林火灾应急预案】及乡(镇)人民政府!森林:火灾应急处》置办法制定森林火】灾应急方《案并报县级》人民政?府林:业主管部门》备案 森林火灾!应急:方案应当包括火【情报告?、职责分工、人员】调配、火灾扑救【、保障措施、—疏散撤离、灾—后处置?等内容 第十二!条 森林《防,火工:作涉及?。两个以上行政—区,域,的有关地方人—民,政府应当建立森【林,防火联防机》制,。确定联?防区域建立》联防制度实》行信:息共享并加强监督】检查 ? 国家级自然保护!区的森?林防火联防机制由】国家级自然保—护,区管理机构建—立其所在地的县级】人,民政府及《其林业?主管部门《和乡(镇)人民【政府参?加 建立省【际森林防火协—作机制做好省—际的森林防火联防工!作 《第十:三条 ?国有林场《、国有林业采育【。场、森林公园有森】林防火任务的自【然保护区和风—景名胜区以》及森:林、林木《、林:。地经营?面积一百《公顷以上的经—营者应当《配备专职护林员开】展巡山护《林 农村集【体所有的生态公益林!应当配备护林员保障!护林:员工资、补助等待遇!乡,(镇)人民政府【应当:组织生态《公益:林护林员《进行培?训并定期考核县【级人民政府林—。。业主管部门》应当对生态公益林护!林员:的管:理情况进行监督、检!查 第十四条】 护林员《。应当统一配》戴标志履行以下【森,林防:。火职责?: (一—)开:展森林防火宣传;】 , :(二)巡护》森林:。制止野外《违章用火;》 ? (三)—发现火?情及时报《告,及时扑救; (!四)协助有关部【门调查森林火—。灾案件?; (】五)法律、法—规规:定的其他职》责 第》十五条 本省森林】防火期为《每年9月15日至次!年的4月30—日县: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!可以根据《当,。地实际情况》公,告提前或《者推迟本行》政区域的《森林防火期》并报省人民政府【森林防火指》挥机构备《案 县级—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!行政区?域内森林资》源分布状况和森林火!灾发生规律划定森林!防火区设立标—志并向社会公布 ! 在森林防》火期:内地方各级人民【政府应当《根据有关规定组织林!。区有关?单位和个人开—展防火宣《。传加强?巡山护?林查:禁野外违章用—火防止森林火灾的】发生 《 第:十六条 森林防火期!内禁止在森林防火区!野外用火因》防治:病虫:鼠害、冻害》、炼山造林、—烧防火?线、:勘察等特殊》情况确需野外—用火:的,:应当经县级》人民政府批准,县级!。人民政?府可以?委托:其林业主《管部门或者》乡(镇)人》。。民政府办理 第!。十七条 《经依法?批,准进:。。行野外用火的应当】在批:。准的时间和地点用火!并,符合下列要求 【 (?一)森林火险—等,级,在三级以下; 【 (二《)开设水平距十【米以上防《火,隔离带; 》 《 (三?)有专人看护用火】现场:并配带扑火工—。具; (—四)用火《后应当清理现场、熄!灭余火;《 ? :。 (:五):。落实其他安》全防范措施》 第《十八条 在高温、干!旱、大风《等高森林火险天气以!及春节、元宵、清明!、中秋、冬至—。、春耕备耕》、秋收?冬种等火《灾高发时段县级【以上地方人》民政府?应当划定《森林高火险区规定】森林高火险期必要时!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!府可以发布命令【禁止野?外用火 在森】林高火险《期内地方各级人【民政府应当采—取措施严格控—。制火源查禁野—外用火做《好,扑火应急准备—及时消除森林火灾】隐患 第十九条! 对森林公园、【自然保护区、风景名!胜,。区、:。重要军事《设施以及《革命:纪念:。地县级以上地方【人民:政府可以划定—常年禁?。火区域实行用火管】制 ?。 常年?禁火区域《应当设立禁火—标志禁止携带火【源,、火种和易燃—易爆物?品进入 第二】十条 任何单位和】个人:不得:毁坏或者擅自拆除】、挪用森林防火标志!、设施、《器材不得破》。坏防火隔离带—或,者生物防《火林带不得干—扰森林防火专用电台!频段的正《常使用?。 第二》十一条? 对无民事行为能力!人或者限《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监!护人以及乡(镇【)人民政府、—村(居)民》委员会应当加强监】管防止其进》入林区用火》、玩火 》。 第:。二十二?条 县级以上地方】人,民政府林业》主,。管部门?和,气象:主管机构应当—建立森林火》险预警预报会商【机制及时发布森林火!险预警?信息广播、电视【、,报刊等媒体和政府】。网站应当无偿—播,发或者刊登高森【林火险预警信—息 第二十三】条 县级人民政府】林,业主管部门》和乡(镇)人—。民政府?应当组织经常性的森!。。林防火?宣,传,活动普及森林防【火知识提高全社会】的森林防火意识铁】路,。、,公路:、电力等有关—部门应当加强对【进入林区《运营的企业及人员的!森林防火安全教【育有:。森林防火《任务的村制定—村规民约《规范森林《。防火:期内的农业生—产性用火督促村民落!实有:关安全措《施警示、提》醒村民注《意用火?安全 广播【、电视?、报刊等媒体—和政府网《站应当?开展森林防火知【识宣:传播发或者刊登有关!森林:防火的公益广告 ! 中小学校应当将】森林防火和》避险知识教育纳入学!校安全教育》活动内容提高中小学!生,的森林防《火,意识县级以上地方】人民政府《林业主管部门应当予!以指导 森林公!园、:自然保护区》、风景名胜区—、革:命纪念地以及宗教】活动场所《等经营管理单位【应当设置森》林防火宣《传牌、警示牌—进行森林防》火宣传教育导游【、讲解员《应当对?进,入林区的游客进行森!林防火警示、—提醒 第三章 !森林火灾的扑救 ! ,第,二十四条 县—级以上地方人—民政府应当建立森】林,防火值班制度—设立森林火警电【话并向社会公布配】备专人负责日常森】林火:情的监测、预警【。 第《二十五条 乡(镇】。),人民政府接到森林】。火情报告后应当采取!相应的扑救措施并】按照:有关规定上报 【 森林火》灾发:生后县级以上地方人!民,政,府森林防火指—。挥机构应《当按照有关》规定立即启动森林火!灾应急预《案乡(镇)人民【政府应当按照森【林火灾应急处—置办法组织力量扑】救 县级以上】地,方人:民政府有关行—政管理部门和相关】单位应当按照森【林火:灾应急预案的规定和!森林防火指》挥机构?的统一指挥》做好:扑救森林火灾的有关!。工作 》。国,有林场、国有林业采!育场、森《林,公园有森《林防火任务的自然】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!以及森林《。、林木、林地经营】面积一?百公顷以上的—经营者应当按照【森林火灾应》急方案及时处—置,火情 《 第:。二十六条 发生下】列森林火灾的设【区,市人民?。政府:森林防?火指挥?机构应当立即报告】省人民政府森—林防火指《。挥机构?。由省人民政府森林防!火指挥?机构按照规定报告】省人民?政府和国《家森林防《火指挥机构并通报有!关部:门和武警福建省【森林部队 —。 (一?)省界附近的—森,。林火灾; — (二)《重大、特别重大【森林火灾; —。 (三)造—成一:人以上死亡或者三人!以上重伤的森—林火灾?; (四)威】胁,居民区、《。重要设施或者重大】危险源的森林—火灾; (五】)二十小时尚未扑灭!明火的森林火—灾; 】(六:)森林公园、自然】保护区、风景名胜】区、重要军事设施以!及革命纪念地等周】。围五公里以内—的森林火灾; !(七)危及》到铁:路、高速公路—通行和110—千,伏以上?电,力,线路安全的森—林火灾?; ? (八?)需要动用省—级资源?扑救:的森林火灾 第!二十七条 武—警福建?省森林部队》执,行森林火灾扑救任】务时应当接受火灾发!生地:县级以上《。地方人?民政府森林防火指】挥机构的统一指挥】;执行跨设区—市森林火灾扑救【任务的应当接受省】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!。挥机构?的统一指《挥 ? 第二十八条— ,森林火灾扑灭后当地!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】指挥机构应当—。组织火灾《扑救队伍对》火灾:现,场进行全面检查、】清理余火指》定专人看守经检查】验收合?格方可撤出》看守人员 》 第四《章, 灾后处置》。 : 第二十九条— 森林火灾扑灭后】县级以上地》方人民?政府林业主》管部门应当会同有】关行政管《理部门?对森:林火灾?发生原因、肇事者、!事故责任和森林火】灾损失?等情况进《行调查?和评估并《向火灾?发,生地县级人民政府提!出调查报告;县【级人民政府应当根】据调查报告确定【森,林火灾责任单位和责!任人:并依法处理 】一般和较《大森林?火灾由县《级人民政府林—业,主管部门负责组织】调查:;重大、《特别重大森》。林火灾和较》大森林火灾》中,死,亡三人以上或者重伤!十人:。以上的由设区市人】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!负责组织调查—跨县(市《、区)行政区域森林!火,灾,。的调查由火灾发生地!县级人民政》府林:业主管?部门共同组织或者由!其共同的上级人【民政府林业》。主管部门指定调【查部门有《关,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!协助 》第,。三十条 在》森林火灾扑救中负伤!、致残或者死亡的人!员凡已?纳入城镇职工基本】医疗保险、城镇【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】、新型农村合作【医疗、城乡医—疗救助等基本—医疗:。保障体系或》者参加?工伤保险的》其,所发:生的医疗费》用,按照相?应的基金管理规定予!。以补偿;未》纳入:。保障体系《无法补?偿的费用由肇—事者、起火单位【、管:护单位或《者责任单位按—照有关规定予以支付!。;确实无力》负担的由当地县级人!民政府给予负担【 ?在森林?火灾扑救中负伤、致!残或者死亡的人【员发生的抚》恤费用属于公务【员和:参照公务《员法管理的》事业单位人》员由其所《在单位按照规定支付!。;对于已经参加【。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!的人员其发生的【抚恤费用按》照国家和本省有关工!伤保险?。管理规定予以补偿】;除上?述人员外的其—他,人员由起火单位按照!有关规?定支:付;确实无》。力负担的《由当地县级人民政】府给予负担》 ?参加森林火灾扑救被!确认:为见:义勇为的按》照福建省《奖励:和保护?见义勇为人员条【例的规定《执行;死亡并且符合!革命烈士评定条件的!由县级以上地方【人民政府依照国【家有关规定》报请省?人民政府批准—为革:命烈士 》 第三十一》条 森林火灾—扑救费用由火灾【发生地人《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!处理 ? 森林火灾—扑救费用包》括误工?补贴和生活补助以及!扑救森林火灾所发】生的其他《。费用具体标》准由省人《民政府林业主—管部门会同财政【等有关行政管理【部门制定并报省【人,民,政府批准后实—施 第三十二条! 森:林火灾?发生后?火灾肇事者应—当于当?年,或者次年负责采取】更新造林措施恢复】火烧迹地森林植被;!火灾肇事者死亡、】无法查明或者确实无!力更:新造林的由森林、】林木、林地的—经营者采《取更:新造林措施恢复火】烧迹地森林植被;森!林、林木、林地的经!营者确实无力承担】更新造?林任务的由火灾发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负!责采取更新造林措施!恢复火?烧迹地?森,林植被 第五】章 保障措施— 第三十三条 !。县级以上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】按照规划要求—有计划地《。组织开展森林—防火基础设施—建设: ?(一)设置》火,险预警、火情监测和!瞭望设施; —。 ? (二)》营造生物防火林带或!者开:设防火隔离》带; (三)】修筑:防,火道路建设森林防】火物资储备仓—库; ? (四《)建立森《林防火?。。。指挥:。和信息系统; 【 》(五)?其,他,森林防火《基础设施建设— : 第三十四条— 地方各级人—民政府?应当:按照本行政区域内的!森林:面积安排森林防火】。经费森林防火经【费,使用范围包》。。括 (一)森】林火:。。。灾的扑救经费—;, ?(,二):森林防火《基础设施建设经费】; (三!)森林防火宣传教育!经费; 》 (四)森林火灾扑!救队伍装《备、训练经费; 】 (五)】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日!常工作经费 — 第三十》五条 地《方各级人《民政府?应当支持《高,等学校、科研—单位:、企事?业单位开展森林防】火的科学《研究:推广先进的科学技术!提高科学灭火能力 ! :县级以?。上,地方人民政府科【技行政管《理部门应当把森林防!火的科学技》术研究?、推广和应用项目】优先纳入《国家和地方高新技术!产业发?展计划?。 : 第三?十六条 县级—人,民政府应《当加:强扑火队伍建设【建立专业的》森林火灾扑救队【伍乡(镇)》人民政府《应当建立专》。业或者群众森林【火灾扑救《队伍 国有林场!、国有林业采—育场、森林公园有森!林防火任务的自然保!护区:和风景名胜区—以及森?林、林木、林—。地经营面《积一百公顷以—。上,的经营者应当—建立专业或者群众森!林火灾扑救》队伍其他森林、【林木:、,林,地经营者《可以根据需要建立】。专业或者群》众森林火灾扑—救队伍 》 村(居)民委【员会可?以根据需要》建立:群众森林火灾扑救队!伍 森林火灾】扑救队伍应当配【备扑火装备定期开展!森林火灾扑救培训】和演练县级以上【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!管部门?应,当给予指《导 第三十七】条 县、乡级—人民政府和》其他有关单位、【经营者应当为专【业,和群众森林火—灾扑救队伍人员投保!人身意外伤害保【。险群众森林火—灾扑:救队伍人员的保险】费用由当地人—民政府或者林业主管!部,门给予补助》 ?第三十?八条 地方各级【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!。施,引导、鼓励森林、】林木、林《地的经营者参加【森林火?灾保:险 第三十九】条, 对执行预》防和扑救《森,林火灾任务的专【用车:辆的购置税和车【辆通:行费、?森林防火专用电台】的无线电《通讯频率占用费按】照国家和本省相关】规定给予减》免 《第六章 法》律责任 —。。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!例第十六条规—定,森林防火期》。内未经批《准擅自在森》林防火区内野外【用火的由县》级人民政府林业【主管: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!为给予警告对个人】并处二百《元,以上二千元以—下罚款对《单位:并,处,一万元?以,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! :第四十一条》 违反本条例第十】七条规定经依法批】。准进行野外》用火但未采取—安全:防范措施的由县级】人民政府林业主【管部:门责:令,改正对个人处二百元!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!对单位?处一千元以上一【万元:以下罚款《 : 第四十《。二条 违反本条例】第十八条规定—在禁止?野外用火命令发【布期间进行野外用】火的由县级以上地方!人民政?府林业主《管部门责令停止违】法行为对个人—处一千元以上一【万元以下罚款—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!。五,万元以下罚》款 《第四:十三条 违反本条】例第十九条》第二款规《定携:带火源、火种—和易:燃易爆物品进入常年!禁火区域的由—县级以上地》方人民政府林业主】管部门责《令改正;拒不改正】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!元以下罚款 第!四十四条 》违反:本条例第二十—条规:定有下列《行为之?一的由县级以—上地方人民政—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!改正处?五百元以上二千元】以下罚款;》造成损失《的依法承《。担赔偿责任 (!一):毁,坏或者擅自拆除、】挪用:森林防?火标志、设施、器材!的; (—二)破坏防火—隔离带或者生物防火!林,带的 第四【十五:条 地方《各级人民《。政府及其森林防火指!挥机构、林业主【管部门、其他负有】森,林防火职责的—部门及?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!。。为之一的由》其,上级行政管》。理部门?。或者监察机关责【令改正;《情节严重的》对直接负责的—主管人员和其—他直:。接责任人员给—予处分;构》成犯罪的依法—追究刑事责》。任 : (?一)违规审批—野外用火《造成:森林火灾《的; ? (二)不!重视火源管理对【林区违章用》火不加?制止的?; (》三):不,服从火灾现场指【挥员指挥的; 【 , ? (四)未》经检查?验收合格森林火灾】现场看?守人:员擅自撤离的—; (五)森】林火灾调查报告弄】虚作假的; 【 (六)其他!玩,忽职:守、徇私舞》弊,、贪赃?枉法行为的 【 第四十六条— 违反本《。条例规定应当给予拘!留,等行政处罚的由【公安机关《依照中?华人:民,共,。和国治安《管,理处:罚法、中华人民共】和国消?防法:的规定给予处罚;构!成犯罪的依法追【究刑事?责任 第七章 !附则 ? 第四十七条【 本条例《自2013年—12月1日》起施行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