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福建省道路》运,输条:例 (?2,013年《11月29日福建】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!大会:。常务:委员会第六次—会议通过) 第一章! 总则?  : ,第一条 为》维,护道路运输》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!输安:全保护道路运输【有关各方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】推进道路运输业的】健康:发,。展根据有《关法律、法规结合】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!   第二条在本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道!路运输经《营、道路《运输相关业务和【。道,。路运输管理活动的】适用本条《例   本条例【所称道路运》输经营是指为社【会公:众,提供汽车运》输,有偿服务的活动包括!道路旅客运》输经营(以下—简称客运经营)和道!路,货,物运输经《营(以下简称货【运经营)道路运【输相关?业务包括《道路运输站(场)、!机动:车维修、机动车驾】驶员培训《、汽车租《。赁等业务《   第三条发【展道路运《输应当遵循统筹规划!、合理引导》。、安全?便,捷、节能环保的【原则鼓励《道路运输以》及相:关业务经营者—实行规模化》、集约化、公—司化经营   【。。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!方,。人民政府应当—根据当地经济和社】。会发展的需要—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行!政区域道路运—输发展规划构建【。现代道路运》输服务体系实—现道:。路运输与铁路、【水路、航空等其他】运输方式《。的合:理衔接 《  县级《以上地?方人民政府应当【采取措?施扶持乡村道—路运输促进城乡道路!运输一体化》 ,  第五条县级以】上地方人民政府【交,通运:输主管部门负责【组织领导本》行政:。区域内的道路运【输管理工作;其所】属的道路《运输:管理机构负》责具体实《施道路运输管—。理工:作   县级以上】地方人?民,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!照各自职责做好【道路:运输管理的相—关工作   第六】条 道路运输—行业相关协》会应当根据行业协】会章:程建立?健,全,行,业自律制度规范和】指导会员经营行为】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参!与道路运输相关政】策、:行业标准的研究制定!和宣传贯彻促进【道路运输业健康发】展   第二章【。 道路运输》经营   第—七条 从事道路运输!经营的应当依法取】。得道路运输经—营许可   从【。事道路运输经营的】车辆应当依》法取得?车辆:。营运证  》 第八条 》道路运输《。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!的行驶?间隔里程或者时【间对道路《运输车辆进行维【护和检?测,确保道路运输—车辆符合国》家和本省规定—的,技术标准、排放标准!和燃料消耗量限值】并建立道路》运输车?辆,技术档案   【第九条道路运输【。经营者应当执行县】级以上地方人民【政府及其《交,通运输主管》部门:下达的?抢险、救灾》、交通战备等应急】运输任务  — 道路运输经营【者执行?应急运?输任务的由车辆【实际使用单位或者】县级以上地方人【民政府按《照国家规定标准承担!相应运输费》用并对不足部分给】予适:当补偿   第一】节, 班线客《。运、包车客运—和,旅游客运经营   !。。。第十条? 县级以上道路运】输管理机《构根据当地客—运市场?的供求状况》、主:要客:流流:向和流?量变化情况可以适】时调:。整客运结构完善【客运布?局满足公众出行【要求:。   第十一条 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】县级:以上:道路运输管理机构】可以采取招标投【。标的方式配置—客运班线经营权  ! ,(一)同一条客运班!线,有三个?以上申请《人申请的;  【 (二)根据—客运市场《的供求状况》、普遍服务和方便】群,众等因素道》路运:输管:理机构决定开通【的客运?班线或者《在原客运《班线上投放》新,的运力;   【(三)已有的—客运班线经营期限】到期原经营者不具】备延续经营资格条件!需,要重:新许可的   【。第十二条班线客运车!辆应当按照许—可的线路、班—次、客运站点—运行和停靠》。在规定?。。的客运?站点进站上》下旅客?不得:沿途揽客   【第十三条包车客运】。经营者应《当持有包车票—或者包车合》同凭车籍《所在地县级以上道】路运输管《理机构?核发的包《车客运标《志牌:按照约定《。的时:间、起讫《地和线?路运营不得》招揽包车合同外的】旅客乘?车   第十—四条: 客运车辆》无法继续行驶或者】因班线客运、—包,车客运和《旅游:客运经营《者,。及其驾驶人员的【过错造成《旅客漏乘、误乘的经!营者应当安排改乘或!者退票不得加收费】用   《客运经营者》应当确保车辆—的设施?设备:齐全有效《保持车?辆,清,洁、卫?生   第》十五:条 班线客运、包】车客运和旅》。。游客运经营》者及其驾驶人员不】得,有下列行为 —  (一《)无正当理》由拒载旅客;   !(二)?。超过机动车》。核定:载客人数《载客;   (【三)中途将旅客【交给他人运》。输或者?甩客;      ! (四)在高速【公路上上下旅客、】装卸行包;》 , ,     (五)】不执行?政府指导价、—政府定?价;    — ,  (六《)其他侵害旅客合】。。法权:益的行为 》      第二】节公共?汽车客运《经营   第十六】条 县级以上—地方:人民:政府应当组织—编制公共《。交通发展规划严【格按照规《划要求落实》。公,共汽车客《运基础设施配—建标准?设,置公共汽车专用道、!港湾式停靠站和【优先通行信号系统在!城市规划、用地【。保障、设施建设、道!路通行、财政—投入等方面支持【公共汽车客运优先】。发展:满,足社会公《众出行需《求,   第十七—条 设区的市、【县(市)人民政府应!。。当建立公共汽—车客:运经营企《业成本评估制度【和补贴补偿制度【并定期组织对—企业:服务质量进行测【评测评结果》。。作,为政府发放补贴【的重要依据   】第十:八条 从事公共汽】车客运经营的应当】具备下列条》件  ? (一)有企业法人!资格;   (二)!有符合国《家有关标《准的车辆、》设施:;       (!三):有符合规定的运营资!金; ?  (?四)有符《合国家规《定条件的驾驶—员、:专业人员《和管理人员;—  : (:。五)有?健全的运营服—务和安全管理制度】; :      (六】。。)法律、《法规规定的》其他:条件 ?  第十九条 公】共汽:车客运经营者—。。必,须按照确定的线路】、站点、时间、车】辆数量和《服务规范运营不得】有下列?行为:   (《一,)未经批准》转让线路经》营权;  》 (二)未》经批准新《增、变更、》暂停、终止线—路运营; 》  (三《)不按照规定设置线!路走向?示,意图:、监督投诉电—话号码; 》 , (四)《违反法律、法规【的其他行为  【。 公共汽车》客运:经营者新增、变更】、暂停、终》止,线路运?营的应当经当地道】路运输?管理机构批准经【批,准新增、变更、暂停!、终止?线路运营《。的道:路运输管《理机构应《当提前五日向社会公!布,客运经营者应—当在相关公交站【点公:告调整信息  【 第二十条公—共汽车客运驾驶【员在运营服务中应当!携带相关证件安全驾!驶,规范作?业不:得有下?列行为   —(一)不按》照规定线《路行驶或者不—按照规?定站点停靠; 【。  (?。二)无故拒载乘【客、:中途甩客、滞站【揽客;?       (三!)违反法律、法规的!其他行为   【 ,   第《三,节出租汽车客运【经营   》第二十一条》 ,设区:的市:、县(市《),人民政府应当根据】本,行政区域《城市总体规划—编制出租汽车客运行!业发展规划》合理确定本行政区】域出租?汽车客运发展的规】模适时投放运力服务!城乡经济《社会发展满足人民】群众出行的需—要   《交通运输主》。管部门应当通过服务!质量招标《等公开、《公平的方《式实施出租汽车【客运经营许可出租】汽车:客运经营期限由【设区的市、县(【市):人民政府确》定   第二十二】。条 申请《从,事出租?汽车客运经营的应】当具备下列条—件 : , (一)有符—。合规:定条:件的驾驶人》员和规定标准—的,车辆;   (【二)有健全的安【全生产管理》制度、服《务质:。量保障制度》以及:相应的责任承担能】力;   (三【。)有与经《。营规模相适应的管理!人员;   —    (四)法律!、法规规定的其【他条件   设区的!市、县(市)交通运!输主:管部门?应当自受理申请之】。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许!。可或:者不予?许可的?决定作出许可的向】申,请人:颁发出租汽车客运】。经营资格证 —  第二《。十三:条从事出租汽车【客运:经营活动的车辆应】当取得出租》汽车:车辆营?运证由设区》的市、县(市)人】民政:府,交通:。运,输主管部门》依法:核发;从事》出租汽车《客运服务的驾驶【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!关规定取得出—租汽车驾驶》员从业资《格证由设区的市道路!运输管理机构—依,法核发?并经从业资格—注册后方可》从,事出租?汽车客?运服务 《  第二十》四条 取得出—租汽车客运经营资格!证、出租汽车—车,辆营运证、出—租,汽车驾驶员》从业资格《证,后不符合原取得【。条,件的由?原发证机关依法【予以撤销  — 第二十五条 出租!汽车客?运经营者应当—在车籍所在地交通运!输主管部门》规定的区《域内经营;或—者根据?乘客:的,需要往返《于车籍地与非车籍】地之间但不得—。从事或者变相—从事班线客运   !出租汽车客运经营】的区域由设区的【市人民政《府交通运《输主管部门》经本级人民政—府批准?后向社会公布  】 第二十六》条 出租《汽,车客运经《营者应当遵守—下列规定   (一!)按照国家》、行业和地方的【有关标准和规—。定对营运车辆—进行定期维护、检】测检验保证营—运车辆?符合本条例第二十】七,。条规定的条件—;  ? (二)不得聘用无!出,租汽:车驾驶员从业资格】证的人员《驾驶出租《汽车从事经营活动】;,   ?(三)变更法定代】表人:、,更新车?辆的向所在地人民政!府交通运输主管部】门备案?;,  : ,(四)合理设置【出租汽?车交接班时间—满足公众出行—需求:;   (五—)不得?非法转让出租汽车】客运:经营许可;》   (六)法律、!法规:规定的其《他情形   第二十!七条:从事出租《汽车客运经营—活动的?车辆除应当》符合国家规定的【机动车技术标准外还!必须具备以下条【件   (一)【符,合国家和地方营运】车辆标?准;   (二)】符合车?籍所在地人民政府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】规定的车型、车身颜!色;   (三【)固定装置统一的出!租汽车顶灯、空车】标志、暂停载客标志!。车身:喷有经营《者名称和监督电话号!码;:。   (四)—安装经检定合—格的出租汽车—里程计价《器在车内醒》目位置张贴起步价】、,。每公里运价》等价:。费的收取标准—;   (》五,)法律、法规规定的!其他条件  — 第二十八》条 出租汽车客【运驾驶员营运时应当!文明行车、优质【。服务并遵守下列规定!   (《一)随车携》带出:租汽车?车辆营运证》。、出:租,汽,车驾驶?员从业?资格证按照规—范放置?道,。路运输管理机构【配发:的服务监《督卡;   —(二:)不:得将出租汽车—交给无出租汽车驾驶!。员从业?资格证的人员驾【驶从事经营活动; !  (?三)按照规定使【用经检定合格—的里程计价器并主动!向乘客出《具营运车票;   !(四)无正当—理,。由不:得拒:载或者?未,经乘客同意招徕其】他乘客同《。乘;   (—五):营运途中不得有甩】客、无故绕行或者】其他刁难、欺骗【、勒索乘客》的行为;   【(六)交《接班前在车》。辆明显位置明示交】接班时段和去向【   第二十九条】机场客运站、—铁,。路客运站、道路旅】。客运输站(场)、】客运码?头等单位《应当划?定出租汽车行驶路线!和专用候车区—域向出租汽车—开放运营出租汽车驾!。驶员应当服》。。从统一调度》按序发?车   除经营【性的专用停》车场:(站)外其他为社】会车辆提供》服务的停车场所管理!单,位不得向临时停靠】。的,出租汽车《驾驶员?收,取任何费用   第!三十条?鼓励企业《。或者:个人建立出》租,。汽,车服务站为》出租:汽车客?运,经,营者、驾驶员提供】休憩、餐饮》、保:洁等服务《   第《四节货物运》输经营 《  第三十一条 县!级以:上道路?运输:管理机构《应当引导、整合道】路货物运输资源;】鼓励道路货物运输企!业采:用甩挂?运输方式建   设!、改造满足》甩挂运输要》求、装备先进—的道路运输》站(场)按》照标准化《的生产业务流程和】设施设备开》展甩挂运《输  ? 第三十二条—。 货运经营者应当按!照货物运《输规则?和作业规程受理【、承运?货物并?采取必要措施防止】运输中货物的脱【。落、扬撒、流失或】者渗漏   第【。三,。十三条 危险货物】运输车辆应当悬【挂危险货物运—输标:。志配备合格的安全】防护:设备并?符合相关技术标【准   运输—危险货物《应当: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危!险货物燃烧、爆【炸、辐射或》者泄漏;除驾驶人】员,。外应:当随:车配备押《运人员   第三】。十,四条货运《经营者不得有—下列行为《     》  (一)混合装载!性质相抵触、运【输条件要求不同【的货物;  — (二)《使用非集《装箱专用卡车—运,送集装箱;    ! ,  (?三)使用移动罐【体(罐式集装箱除】外)从事危》险货物运输;—   (四)使【用罐:式,专用车?。辆或:者,运输有毒、腐—蚀、放射性危险【货物的专用车辆【运输普通货物  】 第三章 道—路运输相关业务  ! 第三十五条—从事道路运》输站(场)经营【、机动?车维修经《营、机动车驾—驶员培训《。、汽车租赁经营业】务的应当依法取得】经营许可   【从事货物《。运输代?理、货物运输配载、!货物仓储理货等业务!的应当自取得工【商营业执《照之日起《二十日内向所在地】县,级道:路运输管理机构备】案  ? 第:一节道?路运:输站(场)经营 】。  第三十六条 县!级以上地方人民政】府应当将道路—运输站(场)专项】规划纳入当地—城乡规划《和土地?利用总体《规划与城市公共交通!以及其?他,运,输方式相互衔—接并符合城市道路】交通安全《管理规划《   第三十七条道!路运输站(场)的建!设应当与公路、城】市,道路相互协调;【。新建、?改建、扩《建县乡公路的应当】将农村客运站、候】车亭、?招呼站等设施—统一规划《。。同步设?计、同步建设—。、同步验收   道!路运输站(场)等涉!及,公益性的项目—用地享受《划拨方式供地或者工!业用地政策》县级以上《地方人民政府给【予,财政补?助等方面支持—   第三》十八条道《路旅客?运输站(场)经营者!应当遵?守下列?规定  《 (一)在站—(场:)内显著位置公布进!站(场)客》运,。车辆的班车类别、】。客车类型等级、【。运输路线、起讫停】靠站:点、班次、发车【时间、票价》等信息;  — (二)为合法进站!(场)经《营的:客运车?辆合理安排》发车时间公平售票;!   (三》)不:得允:许,未,经,批准进?站(场)营运的车辆!在站(?场)内从《事经营活动; 【  (四)法—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!情形   道路旅客!运输站(场)经【营者应当逐步实现异!地联网售《票、电子售票;在道!路旅客运输》站(场)外》设置客运售票点应】当自设置之日起二】十日内向《所在地县级道路运】输管理机构备案 】  第三十》九,条道路货物运输站】(场)经《营者应当遵守下列】规定   (—。一)公平对待使用】货运站(《场,)的道路货物运输经!营者;   —(二)?。不得允许无证经营】的车辆在站》。(场)内《从事经营活》动,;   (》三)无正当理由【不得拒绝合》法货运车辆进站(】。。场)经?营;   (四【)不得垄断货源、抢!装,货物、扣押货—物;      】 (五)《不得:擅自改变站》(场)用途和服务功!能;  《     》(六)法《律、法规规定的其】他情形   —第四十条 货物运】输代理、货》物运输配载、货物】仓储理货服务经【营者:。应当诚信经营与托】运人、承运人—。签订服务合同 【  货物《运输代理、货物运】输配载服务经—营者:应当向承运人和【托运人提供》。及时、准《确的运输信息;不】得将:所受理?的运输业务交给没】有合法?资格的承《运,人承:。运;不得承》接应当办理而未办理!。准运手续的》。货物运输代理业【务   货》物仓储理货服—务经:营者应当按照货【物,的性质、保管要【求和有效期限对货物!分类存放《。保证仓储货物完好】   ?第二:节机动车维修经营 !  第四十一条【。机动车维修经营【者应当按《照有关技《。术标准和工》艺规范维修》车辆 ?。  :机动车?维修经营者》。应当建立维修配件采!购登记?台帐记录配件购【买日期、供应商名称!及地:址、配件《名,称,及型号规格》等内容  》 机动车维修经【营者应当按照国家】和本省有关规—定采用节能环保方】式维修机动车、【处置:废弃物   第四十!二条机动车维修经营!者对:机动:车进行整车》。修理、总成修理【、二级维《护的应当与托—修方签订合》同并按照《规定:进行:竣工质量检验—。建立机动《车维修档案》   机动车维【。修,经营者?不具备行业规定竣】工,质量检验条件的【应当委托具备条【件的机动车》维修经营《者或:者维修竣工质—量检测机构》实施竣工《质量检验检验—数据应当真实有【。。效 :。  第?四十三条《机动车维修实行维】修质量保证期—制度:机动车?维修经营者应当【。公示承诺的维修质量!保证期所承诺的维修!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!国家有关《维修质?量保证?期的规定   在维!修质量保证期内因】维修质量原因—造成机动车无法正常!。使用的机动车维修】经营者应《当无偿返《修并承担因返修给当!事人造成的损—失;造成《道路交通责任事故】的,。应当依法承担法【律责任 《 , 第三节机动—车驾驶员培训  】 第四?十,四条:机,动车驾驶《。员培训机构》应当遵守《下列规定   【(一)按照经营许】可证核定的经—营类别、培》训范围开展培训【活动;?  : (二)《按照规定的教学大】。纲,和培训教材进行培训!真实准?确地填写教》学日志和培训记录;!   (三》)向:培训:结业的学《员,颁发全国统一—式样:的机动车《驾驶培训结业证【书; ?  (四)教—学车辆应当符合国家!、,行业标准的规—定配置学时计时【仪,;   (五)不得!在许可的训》练场地外《开展场地训练;【   (六)—不得:采,取哄抬价格、—欺骗学员等》不正当手段开展培】训活动;  — (七)不得允许非!本机构车《。辆以其名义开—展培训活《动;   (八【)不:得聘用未取得—教练员证的人员从】事培:训活动  》 机动?车驾驶培训机构的】教学车辆《由道路?运输管理机构予以配!发教:学,车辆证?并,随车携带   【。第四十五条 道路运!输管:理机构应《当根据机动车驾驶培!训机构执行教学大】纲、:颁发:。结业证书等》情况对培训记录进行!核签公?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!在受理?。经驾驶培训机—构培训的机动—车驾:驶,证考试申请时应当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查!验并收存驾驶培训】机构出具的培训记录!   ?道,路运输管理》机构:和公:安机关?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!照各自职责》范,围做好驾驶员培【训学时计时、考试】及质量跟踪建立机】动车驾驶员》培训与考试的衔接】制度:   第《四节汽车租赁经营 !  第四十六条 从!事汽车租《赁经营的应当具备】下列条件  — (一)自有—。十辆以上经安全技】术,检验:合格:的车辆; 》  (二)车辆类】型,为核:载人数为九人以下】的载:客汽车;   (三!)有与其经营业务】相适应?的办公?场所、停车场—地;   (四)有!必要的经营管理、车!辆,。技术、安全管理【人员;  》 ,(五)有健》全的安全管》理制度;   【(六)法《律、法规规定的其】他条:件   从事汽车】租赁经营的》。应当:在取得工商营业【。执照后向所在地【。。。县级以?上道路运输管—。理机构提出》。申请并提交符—合前款规定》的相关材料县级以上!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!。当自: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!日内作出《许可或者不予—许可的决定作—出许可的向申请人】颁发汽车《租赁经营许可证【并向相应车辆—配发租赁汽车证【   鼓《励,。汽车租赁经营者规】模化、?网络:化,发展自有车辆达【3,00:辆以上的汽车—租赁经营者》异地设立分支机构的!报设立地道路运输管!理机构备案  【 第四?十七条 汽车租【。赁,经营者应当与承租】。人签订租赁合同汽】车租赁合同》由省道路运输管【。理机构统一格式 】。  第?四十八条 汽—车租赁经营者应当遵!守下列规定》   (一)汽车租!赁经营者《应当:向承租人提》供技:术状况良好机—动,车,行驶证、租赁汽【车证和机《动车第三者责任【强制保险单均合法】有效的车辆;—   ?(二)按照有—。关规定加强》车辆日常维护定期进!行安:全,技术检验《;   (》三)保持租赁车【辆技术状况良—好建立健全车—辆档案; 》  :(四)新增租赁车】辆应当向《原,许可的道路运输【管,理机:构报备由道路—运输管理机构配【发,租赁汽车证; 【  (?五)按规《定报送统计报表【;   (》六)不得伪造、变造!、出租?、转让汽《车租:赁经营手续;   !(七)不得将车辆】租给未持《相应机?动车驾驶证的承租】人;  《 (八)《法律、法《规规定的其他情【形,   ?第四十九条 汽【车承租人应》当遵守下列规定 】  (一)随车【携带承?租车辆?的租赁汽车证—等相关证件》;   (二)【不得利用承租—车辆从事违法—。活动;   —    (》三):不得:将承租车《辆进行抵《押、变卖;》     》  :(四)?不得将承《租车辆转交给未【持有效机动车驾【驶证的人驾驶; 】  (五《)法律、法》规规定的其他情【形 :  第四章 —道路运输《安全   》第五十?条 各级《地,方人民政《府对本行政区域【内道路?运输:安全:监督管理负领导责】任   县级—以上地方人民—政府:交通运输主管部门】负责对同级道路【运输管理机构实施】道路运输安》全管: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!   县级以上道路!运输:管理机构依法—实,施道路运《输,。安全监督管理   !县级以上公》安机关负责道路交】。通安全的管理工作】;应当根《据道路旅客运输和危!险货:物运输驾驶》员、机?动,车,驾驶培训教练员【的申请为其提供【三,年内:无重:大以上交《通责任事故的—证明或者教练员【相应安全驾》驶经历证明   】第,五十一条 道—。路运输以《及道路?运输相关业务经【营,者是道路运输安全】的,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!。人是本企《业道路运输安全【的第一责任人应当】履行法律《法规:规定的职责   第!五,十二条 道路运【输以及道路运输相关!业务:经营者?应当遵守下列规【定   《(一)建立》和,完善安全生产责【任制度;   (二!)建立和《完善从业人员安【全生产教育、培【训和考?核上岗制度》。未经安?全生:。产教育和《培,训,。考核合格的道—路客:货,运,输驾驶?。员不得?上岗作业;   】。(三)建《立和完善《。安全生产事》故隐患排查治—理制度;   【(四)建立和完善营!运车辆安全》检查制度未经安全检!查,。或者:安全检查《不合格?的车:辆不得参加营—运;   (五)】建立和完善安—全事故报《告制:度,按照规定向》。道路运输管》理机构报告道路运】输事故情况 — , 第五十三》条 道?路,运,输以及道《。路运输?相关:业务:经营者?应当制定生产安全事!故应急处《置预案并组织—预案:演练   》道路运输《。经,营者应当加强对营】运,车辆驾驶员的应急】处置能力的教育、培!训   第》五十四条《 道路?运输经营者应当要求!每名驾驶员连—续驾驶时间不得超】过四个小时且在二十!四小时内《驾驶时间《累计不得超过—八个小时   客运!车辆行驶公》路营运?里程:与驾驶员的配比【、安全监管等规定由!省人民政府》另,。行,制定   第五十五!条道:路旅客运输站(场】),经营者应当建立【行包安全检查制度按!照国家规定配—。。备行包?。安全检查《设备对?进站的行包进—行安全检查   】行包未经安全—检查或者检查不【合格的旅客》不得携带《进站乘车 》  第?五十六条 道路运】输经营者应当按照】国家:和本省规定》为,营运车辆安装、使用!符合国?家规定标准的卫【。星定位车载》终端并实时监—。控与道路运输—监控平台实时连通 !  :鼓励汽车租》赁经:营,者、机动车驾—驶员:培训机构为汽车租】赁车辆、《机,动车驾驶员培—训教学车《辆,安装符合国家—规定标?。准,。的卫星定位车—载终端  》 第五十七条 【。客运经营《者应当加强乘—车安全宣传采—取必要措施依—法保障乘客人身、财!产安全?驾驶员?、乘务员对危害安全!和乘运秩序的行为】应当及?时制止?   乘客应—当遵守乘车安—全规则不得》携,带易燃易爆》等影响?公共安全的物品【不得:擅自操作、》破坏车辆《及相关设施、设【备以及干扰驾—。驶员、乘务员的正常!工作:等危害道路运输安全!的行为   —第五十八条 客运】车辆发生较》大以上道路运输生产!安全事故且》负同等以上责任的道!路客运经营者三年内!不得申请新增客运】运力   客运车辆!发生较大以上—的道路运输》生产安全事故且【负同等以上责任的或!者经公安机》关交通管《理部:门通:报,发生超员《。百分之五十以上的】原作出道路运输许可!的机构应当立—即收回配发该车【的牌证   第五章! 监督?管理:   第五十—九条 道路运—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!对道路运输》以及道路运输相【关业务经营活—动的监?督检查道路运输【。管理:机构的?执法人员应当严格】按照职责权限和【程序进行监督检【查并持有效执法【证,件按照规定统一着】装佩戴标志   】。道路运?。输监督检查专用车辆!应当设置《统一的执《法标志和示警灯  ! 第六十《条道:路,运输管理机构—的,执法人员可以在道】。路,运输及相关业务【经营场?所、:。。客货集散地和经【。省人民政府》批准设立的交通公】路稽查站《。岗实施监督检查 】  :道路运输管理机【构的:执,法人员在实施监督】检查时除有违法【经营行为嫌疑和被】举报有违法经营行】为嫌疑的车辆外不得!随意:拦截正常行驶—的,道路运输车》辆   道路—运输:管理机构《对无:。营运证件从事道路】运输经营《又无法?当场提供其他—。有效证明《的可以依法》暂,扣其车辆;对依法】。。暂扣的车辆应当妥】善保:管   第》六十一条《 道路运输》管理机构应当—加强道路运输经【济运行分析和市场监!。测定期向社会发布】道路运输《经济运行、市场供求!等,信息:   道路》运输以及道路—。运输相关《业务经?营者应当按》照规定向道路—运输:管理机构报送相【关统计资料》和信息  》 第六十二》条 道路运》输管理机构应当【按照国家规定对道】路运输车辆》进行年度审验对【审验不合格的道路运!输管理机构应当责】令经营者限期整改】经,。营,者在整改期间不【。。得从事相关》经营活动《  : ,第六十三《条 道路《运,输管理机《构应当定期》对道路运输以及【道路运输相》关业务经营者—及其从业《人员的经营》行为、?服务质量、》安全生产《等情况进行质量信誉!考核并向社会公布】。。。考,核结果 《 , 第六十《四,条 道?。路运输以《及道路运《输相:关业务经《营者应?。当遵:。守价格管理规—。。定依法?实,行明:码,。。标价  《 第六?章 法律《责任   第—六十五条 》违,反本条例的规定道】路运输经营者有下列!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!上道路运输》管理机?构责令改正按照下】。列规定处罚   (!一)包?车客运经营者未持】有包车?。票、:包车:合同:。、包车客《运,标志牌或《者不按照约定的时】间、起讫地和线路】运营或者招揽包【车合同外的旅—客乘车的处一千元】以上三千元以下罚】款;   (二)班!车客运?。。、包车客运和旅游】客运经营者及其驾】驶人员无《正当理由拒载旅客】或者在?高速公?路上上下《旅客、装《卸行包的处》一千元以上三千元】以下:罚款;  》 ,(三)货运经营【者使用非《集装箱专用卡车运】送,集装箱的处一千元】以上三千元以下罚】款;   (四)】货运经营《者使用移动罐体(】罐式:集,装箱除外)从事【危险:货,物运:。输或者使用罐式【专用车?辆以及运《输有毒、腐蚀、放射!性危险货物的专用车!辆运输普《。通货物的处三千元】以,上一万元以下罚款;!   (五)道路运!输经营者未按照【规定安装、使—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!的卫:星定:位车:载终端的处三千【。元以:。上五千元以下—罚,款   《道路:运输经营者未—。建立道路运》输车:辆,。技术:档,案或者?道路运输车辆未【按规定进行》年度审验或者不【符合规定的》技,术标:准、排放《标准和燃料消耗量限!。值的由县级以上道路!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!正,;拒不改正的处【一千元以上三千元】。以下罚款   第六!十六条 违》反本条例的》。。。。规,。定道路旅客运输【站(场?)经营者《有下列情形》之一的由县级—。以上道路运输管理】机构责令改正—处三千元罚》款;:有,违法所得的没收【违法所得《   (一)—未按照规定为—合法进站(场)【的客运车辆合理安】。排发车时间》公平:售票的; 》。  (二)擅自接】纳,未经批准进》站(:场)营运的》车辆在站(》场,),内从事?经营活动的;—   ?(三)未按照规【定配备行包安全检】查设备的   【第六十七条 违反】本条例的规定在道】路旅客?。。运输:站(场)外》设置客运《售票点或者从—事货:物运输代《理、货物运输配载】、货物仓储理货等业!务未按?照,规定备案的由县级以!上道路运输》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!正;拒不《改正的处一千—元以上三千》元以:下罚款   第六十!八条 ?违反本条《例的规?定机动车《维修经营《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!由县级以《   ?上道路运输管理【机构责令改正按照】下列规定处罚;有】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!所得   (一)未!按照有关技术标【准和工艺规》范,维修车?辆的处一千》元以上?三千元以《下罚:款;   (二)】未按照规定建—立维修配件采—购登记台帐、机动】车维修档案的处一千!元以上?三,千元以下《罚款 ? , 第:六十九条 》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机!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!有下列情形》之一的由县级—以上道路运输管【。理机构责令》改正: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!以下罚款;情节【。。严重的暂《扣经:营,许可证   (一)!在许可的训练场【地,外,开,展场地训练的;【   (二)使【用不符合国》家、行业标准规【定的车辆或者未【按照规定配置—学时记时仪》的车辆或者》使用非?本机构车辆开展培】训活动的《;   (三)【聘用未取得》教练员?。证的人员从事培【训活动的   违反!本条例的规》定机动车驾》驶员培训《机构的教学车辆未】按照:规定:。随车携带教学—车辆证的由》县级以上《道路运输管理—机构:责,令机动车驾驶—员,。培,训机构改正处二百】元,罚款  《 第七十条违反本】条例的规定未经许】可,擅自从事汽》车租赁经营的由县级!以上道路运输管理】。机构:责令停?业处三千元》。以上:三万元以《。下罚:款;有违法》所得的没收违—法所:得   《第七十一《条 违反《本,条例:的,规定汽车租赁经营】者有下?列,情形:之一:的由县级以上道【路运输管《理机构责令》改正处一千元以上】三千元?以,下罚款   —(一)未《与承租人签订规范的!汽车租赁合同的; !  (?二,)未向承租人提【供技:。术状况?良好的车《辆的;   (【三,)未按?照规定维护租—赁车辆?的;   (四)新!增租赁?车辆未向原许可【。的道路运输管—理机构备案的—;   (五)将车!辆租给未持相应【机动车驾驶》证的承租人的 【  违反本条例的】。规定汽车租赁—经,营者伪造、》变造、?。出租、转让汽车租】赁经营手续》或,者使用未取得租【赁汽:。车证:的车辆从事租—赁经营活动的由县】级以:上道路运输管理机】构责令?改正处二千》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!款   第七十二】条 违反本条—例的规?定未取得出》租,汽,车客运?经营资格证》。从事出租《汽,车客运?经营的由县级—以上道?路运输管理机构【责令停业处五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】下罚款;有违法所】得,的没收违法所得【  : 第七十三条 违】反本条例《的规定出租汽—车客运经营者—或者:驾驶员有《下列情?形之一的由县级【以上道?路,运输管理《机构责令改正按照下!列规定处罚;有违】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!得  ? (:一)从事起》、讫点?均不:在本车籍所在地【的营运?或者从事《、变相从事班—线客运的处》一千元以上五千元】以下罚款《;   (二)使用!无出租汽车车辆营运!证的:车辆从?。事出:租汽车客运经营的】处三千元以上—。一,万元以下罚款—;   (三)未】按照规定对营运车】辆进行定期维护【、检测检验或者营运!车辆不符合本条【例第二十七条规【定条件?的处一千元以—上三千?元以下罚款; 【  (四《)聘用?未取得出《租汽车?驾驶员从《业资格证的人员驾】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!活动的处一千元以上!三千元?以下罚款;  【。 (五)变更法【定代表人、更新车】辆等未备《案的处一《千元以上三》千元以下罚款;  !。 (:六,),擅自转让出租汽车】客运:经营资格证、—出租汽车车辆营【运证的处二》千元以上一》万元以下罚款; 】  (七)》未取得有效出租【汽车:驾驶员从业资格证】或者服务《监督卡驾驶出—租汽车从《事经营活动》或者将出租汽车【。交给无出租汽—车驾驶?员从业资格证的人员!驾驶从事经营活【动的处五百元以【上二千?元以下罚款》;,。  : (八)未》随车:携带出租汽车车【辆营运?证、出租《汽车:驾驶员从业资—格证或者未》按,照规范放置服务监】督卡从事经》营活动的处二百元】罚款;?。   ?(九)未按》照规定使用》经检:定合:格,。的里程计价器或者】营运途中甩客、【无故绕行的处五百元!以上二千《元以下罚款;  】 (:十)无正《当,理由拒载或者未经】。乘客同意招徕—其他乘客《同乘或?者交接?班前不?。在车辆明显位置明示!交接班时《段和:。去向的处五百元以】上二千?元以下罚款   第!七十四条《 违反本条例的【。规定,公共汽车客】运经营者《有,下列情形之一的,】由县级?以上道路运输管理】机构责令改正,按照!下,列规定处罚:—   (一》)擅自转让公共【汽车线路经营权的】处一万元以》。上,三万元以《下罚款?;   (二)【未经批准新增、变更!、暂停、《终止公共汽车线路运!营的处一千元以【。上五千元以》下罚款; 》  (三)不按【。。照,规定设置《线路走向示意图【、监督投《诉电话号码处三【百元以上一千元以】下罚款?   第七十五条 !违反本条例的规定,!公共汽车客运驾驶员!有下列情形之—一的,由县级以【上道路运输》管,理机构责令改—正,处三百元以上】一千:元,以下罚款   (】一,)不按照规定线路】运营或者《。不按:照规定站点》停靠:。。的; ?  (二)无—故拒载?乘客、中途》甩客、滞站揽客【的   第七十六条!。从,事道路运输管理【的工作?。人员有下列行—为之一的依法—给予:处分;构成》犯罪的依《。法,追究刑事责任   !(一)不依照法定】。的条:件、:程序和?期限实施行政许可】的;   (二)】参,与或者变相参与【道路运输《经营以及道》路运输相关业务的;!   (三》)发现违法行为不】及时查?处的;  》 (:四)违反规》定,拦截、检查正常行驶!的道路运输车—辆,的;   》。(五)违法扣留车辆!、,车,辆营运证《的;   (—六)索取、收受他】人财物或者谋—取,其他利?益的;? ,  (七)其他违法!行,为的  《 第七章 附则  ! 第七十七条 【本条例所称汽车租赁!是指在约定时间【内租赁?经营者将租赁汽【车交:付承租人《使用收取租》赁费用的经营活动】   ?本条例所称甩—挂运:输是指牵引车在货】物装卸作业点甩下所!拖的:挂车换?上其他挂车继续【运行的运输》组,织方式?  : 第七十八条— 本条?例自20《14年1月1日起】施行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