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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:省道路运输条例 (!201?。3年11月2—9,日福:建省:第十:二届人民代表大【会常务委《员会第六次》会,。议通过?) 第一章 总则】   第一条 为】维护道路运输市【场,秩序保障道路运【输安全保护道路运】。输,有关各方当事人【的合法?权,益,推进道路运输业的】健康发展根》据有关法律、法【规结合本省实际制】定,。本条例 《。  :第,二,条,在本省行政区—域内:从事道路运》输,经营、道路运输相关!业务和道路》运输管理活动的【。适用本条例   】本条:例所:称道路运输经营【是指为社《会公众?提供汽车运》。输有:偿服务的活动包【括道路旅客》运输经营(以—下简称客运》。经营)?和道路货物运输【经营(以《下简称货运经营)】道路运?输相关业务》包括道路运输—站(场)、机动车维!。修、机动车驾驶【员培训、汽车—租赁等业务 —  第三条》发展道路运》输应:当遵循统筹规划、】合理:引导:、安全便捷》。、节能?环保的原则鼓—励道:路运输以及相关业务!经营者实《行规模化、集约【化、公司化》经营  《 第四条 县级以】上地方人民》政府应当根》据当地经《济和社会发展—的需要制定并—组织实施本行政区】域道路运输发展规】划构建现代道—。路,运输:服务体?系实现道路运输与】铁,路、水路、》。航空等其他运输方】式的合理衔接  】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!政府应当采取措【施扶持?乡村道路运》输促进?城,乡道路运《输一体化  — 第五条县级—以上地方《人民政府《交通运输《主管部门负》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!域内:的,道路运输管》理工:作;:。其所属的道路运输管!理机构负责具—体实施?道,路,。运输:管理工作  — 县级以《上地方人《民政府其他有关【部门按照各自职责】做好道路运输—管理的相关工作  ! 第六条 》道路运输行业—相关协会应》当根据行业协会章程!建,立健:全,行业自律制度规范和!指导:会员经营《行为:维护会员合法—权益参与道路—运输:相,关政策、行业—标准的研究制—定和:宣传贯彻促进道路】运输业健康发展【   第二章 道路!运输:经营  《 ,第七条? 从:事道路运输经营的】应当依法取得道路】运输:经营:许可   从—事道路运输经—营的车辆应当依法】取得车辆营运—证   《第八条 道》路运输经营者—应当按照规》。定的行驶间隔里程或!者时间对道路运输】。车辆进行《维护和检测确保道】路运输车辆符合国家!和本省规定》的技术标《。准、排放标》准和燃料消耗量【限值并建立道路运】输车辆技术》。档案   第九条】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!执行县?级,以上地?方人民政府及—其交通运输主管部】门下达的《抢险、?救灾、交通战备【。等应急运输任务 】  道路运》输经营者执行应急】运输任务的由车辆实!际使用单位或者县】级以上地方》。人,民,政府按照国家规定】标准承担相应运输费!用并对不足部分给予!适当补偿   【第一节 班》线,客运、包车客运【和旅游客运经营 】  第十条 县级】以上道?路运输管《理机构?根,据当地客运》市场的供求状况、主!要客流流向和—。流量变?化情:况可以适时调整客】运结:构完善客运》布局满足公》众出:行要求 《。  第?十一条 有下列【情形之一《的,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!理机构可以采取【招标投标的方式【配置客?运班:线经营权   (一!。)同一条客运—班线有三个以—上申:请人申请的;  】。 (二)根据—。客运市?场的供求状况—、普遍服务和方【。便群众等因素道路】运输:管理机构决定开通】的,客运班线或者在原】客运:班线上投放新的运力!;  ? (三?)已有的客运—班线:经营期限到》期原经营者不具【。备延续经《营资格条件需—要重新?许可的   —第十二条班线—客运车辆应当按【照许可?。的线路、班次—、客运站《点运行和停靠在【。。规定:的客运站点进站上】下旅客不得》沿途揽客   第十!三条包车客运经营】者应:当持有?包车票或者包车合同!凭,车籍所?在地县级以上道【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!的包车客运》标志牌?按照约定的时间、】起讫地和线》路运营不《得招揽?。包车合同《外的旅客乘车  】 第十四条 —。客运车辆无法—继续行驶或者—因班线客运、包车客!运和旅游客运经营者!及其驾驶人员的【过错造成旅客漏乘】、误乘的经营—者应当?安排改乘《或者退票不得加收】费,用   客运经【营者应当《确保车辆的设施设】备齐全有效保—持车辆清《洁、卫?生   《第,十五:条 :班线客运、包—车客运和旅游客【运,经营者及《其驾驶人《员不得有《下列:。行为   (一【)无正当理》由,拒载旅客;》   (二)超过】机动车核定载客人数!载客;?   (三)中途】将旅:客交给他人》。运输或者甩》客;       !(四)?在,高速公?路上上下旅》客、装卸《行包;    【   (五)不【执行政府指导价、政!府定价;   【。    (六)【其他侵?害旅客合法权益【。的行为     】  第二节公共汽】车客运经营》   ?第十六?条 县级《以上地?方人民政府应—当组:织编制公共交通发展!规,划严格按照规—划要求落实公共汽】车客:运基础设施》。配建标准设置公共】。汽车专用道、港【湾式:停靠站?和优先通行信—号系统在城市规【划、用地保障、设】。施建设、道路—通行、财《政,。投入等方《面支持公《共汽:车,客运优先发展满足社!会公众出《行需求   第十七!条 设区的市、【县(:市)人民政府应【。当建立公共汽—车客运经营企—业成本评估制度和】补贴补?偿制度?并定期组织对企业】服务质量进行测评】测评结果《作为政?府发放补贴的—重要:依据   第—十八条 从事—公共汽车《客运经营的应—当具:备,下列条件  — (:一)有企业法—人资格;   (二!),有符合国家有—关标准的车辆、设】施;  《     (三)有!符合规定的》运营资金;   (!四)有符合国家规】定条件的驾》驶员:、专业人员》和管理?人员;   —(五)有健全—的运营服务和—安全管理制度;【    《   (六》)法:律、法规规定的【。其他条件   【第十九?条, 公共汽车客运经】营者必须按》照确定的线路—、站:点,、时间、车辆数量】和,服务规范运营不得有!。下,列行为 《。  (一)未经批准!转让线路经营权;】   ?(二:)未经批准新增、变!更、暂停、终—止线路运营;  】 (三)《不按照规定设置【线路走?向示意图、监督投诉!电话号码;   】。(四)违《反法律、法规—。。的其他行为   公!共汽车客运经营者新!增、变更《、暂停?、终止线路运营【的应当经当地—道路运?输管理机构批准经】批准新增、变更【、暂停、终止—线路运营的道路【运,输管理机构》应当:提前五日向》社,会公布客运经—营者应当在相关公】交站点公告》调,整信息   第二十!条公共汽车客运驾】驶员在运《营服务中应当携带相!关证件安全驾驶规】范作业不《得有下列《行为   》(一)不按照规定】线,路行驶或者不—按照:。规定站点停靠;  ! ,(二:。)无故拒载乘客【、中:途,甩客、滞站揽客; !    《 , (三)违反法律、!法,规的其?他行:。为   《    第三—节出租汽《车客运经营 —。  第二十一条 设!区,。的市、县《(市)人民》政府应当《根据:本行:政区域城市总体规】。划编制出租》汽车客运行业发展规!划合理确定》。本行政区域出—租,汽车客?运,发展的规模适时投放!运力服务城》乡经济?社,会发展满《足人民群众出—行的需要《   交通运输主】管部门应当》通过:服务质?量,招标:等公开、公平的【。方,式,实施出租汽车客【。运经营许可出租【汽车客运《经营期?限由设区的市、县(!市)人民政府确定 ! , 第二十《二条 申请从—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!的应当具备》下列:条件   》(一)有符合规定条!件,的驾驶人《员和规定标》。准的车辆; —  (二)有健【全的安全生产—管理制度《。、服务质量保障【制度以及相应的责】。任承担能力;  】 (三)有与经【营规模相适应的管】理人员;   【    (四)法律!、法规?规定的其他条件  ! 设区的市、县(】。市)交通运》输主管部门应—当自受理申请—之日起二十日—内作出许《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!。。定作出许可》的向:申请人?颁发出租汽车—客运经营《资格证   第二十!三条从事出租汽【车客:运经营活动的车辆应!当取得出《租汽车?。车辆营运证由—设区的市、县—(市)人民政府【交通运输《主管部门依法核发;!从,事出租汽《车客运服务》的驾驶人员应当按】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!出租:汽车驾?驶员从业资格证【由设区的市道路运】输管理机构》依法核发并经从业】资格注册后方可从事!出租汽车《客运:服务   第二【十四条 取》得出租?汽车客运《经营资格《证、出租《汽车车辆《营运证?、出租汽车驾驶【员,从业资格证》。后不符合原取得条件!的由原发证》机关依法予以撤【销   《第二十五条 出租】汽车客运经营者应】当,在车籍所在地交【通运:输主管部《门规定的区》域内:经营;或者》。。根据乘客的需要往返!于车籍地与》非车籍?地之间但不得从事或!者变相?从事班线客》运,   出租汽—车客运经《营的:区域:由设:区的市人民政府交通!运输主管《部门经本级人民【政府批准后向社【会公布 《  :第二十六条 出租汽!车客:运经营者应当遵【守下列规定   (!一)按照《国家、行业和—地方的有关标准和规!定对营运车辆进【行定期维护、检【。测检:。验,保证营运车辆符合】本条例第《二十七条《规定的条件》;   (二)不】得聘用无《出,租,汽车驾驶员》从业资格证的人【员驾驶出租汽车从事!经营:活,动;   (—三)变更法》定,代表:人、更新《车辆的向所在地【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!管部门备案;—   (四)合【理设:置出租汽车交接班时!间,满足公众出行—需求;   (五)!不得非法转》让出租汽车客运【经,营许可?;   《(,六)法?律、法规规定的其】他情形  》 第二十七条从事出!租汽车客运经营活动!的车:辆除:。应当符合《国家规定《的机动车技术标准】外还必须具备—以下:。条件 ?  (一)符—合国家和《地方营运车》辆标准; 》。  :(二:)符合车籍所—在,地人民政府》交通运输主管—部门规定的车型【、,车身颜色; —  (三)固定【装置统一的出—租汽车顶灯》、空车标志、暂停】。载客标?志车身喷有经营【者名称和监督—电话:号码;  》 (四)《安装经检定合格【的出租汽车里程计】价器:在车内?醒目位置《张贴起?步价、每公里运价】等价费的收取—标准;   —(五)法律、法规规!定的其?他条件  》 第二十八条 出】租汽车?客运驾驶员营运时】。应,当文明?行车、优《质服务?并遵守下《列,规定  《 (一)随车—携带出租汽车车辆】营运证?、出租汽车驾驶【员从:业资格证按照—规范放置道》。路,。。运输管?理机构配《。发的服?务监督卡;  【 ,(二)不得将出【租,汽车交给无》出租汽车驾驶—员从业?。资格证的人员—驾驶从事经》营,活动:;   (》三):按照规定使用经检】定,。合格的里程计—价器并?主动向乘客》出具营运《车,票;   》(四)无正》当理由不得拒载或者!未,经乘客同意招徕其他!乘,客同乘; 》  (五)营运途】。中不得有《。甩客、无故绕行【或者其他刁》难、:欺骗、勒索》乘客的?行为;  》 (六)交接班【前在车?辆明显位置明示【交接班时段和—去向: ,  第二《十九条机场客运站、!铁路客运站、道【路旅客?运输站(场)、客】运码头等单位应当划!定出租汽车行驶【。路线和专《用候车区域向出租】汽车开放运营—出租汽车驾》驶员:应当:服从统?一调度按序发车【  : 除经营《性的专用停车场(】站)外其他》为社会车辆提—供服:务的停车场所管理】单位不得向临—时停靠的出》租汽车驾驶员—收取任何费用 【。  第三十》条鼓:励企业或者个人【建立出租《汽车服?务站为?出租汽车客》运,经营:者、驾驶员提供【休憩、餐饮、保【洁等服务   第】四节货?物运输经《营   第》三十一条 县级以】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!应当引导、整—合道路?。货物:。。运输:资源;鼓励道路【货物运输企业—采用甩挂运》输,方,。式建   设、【改造:满足:甩挂运输要求—、装备先《进的:道,路,运输:站(场)按照标准】化的生产业务—流程:和设施设备》开展甩挂《运输   第三【十二条 货运经营者!应当:按,照货物运输规—则和作业规程受理、!承运货物并采取【必要措施防止运输中!货物的?脱落、扬撒、—流失或者渗漏  】 第三十三》条, 危险货《物运输车辆应当【悬挂危险货物—运输标志配备合格】的安全?。防,护设备并符合相关技!术标准 《  运输危》险货物应当采—取必要措施防止危险!货物:燃烧、爆炸、辐【射或者泄漏;除驾】驶人员外《应当随车配》备押运?人员   第三十四!条货运经《营者不得有》下列行为《       (】一)混合《装载性?质相抵触《、,运输:条件要求不同的货】物;   (二)使!用非集装箱专—用卡车运送集装箱】;       】(,三)使用移动—罐体(罐《式集装箱除》外)从事危险货物运!输; ?  :(四)?使用罐式《专用:车辆或?者运输有毒》、腐:蚀、放射《性危:险货物的专用车辆运!输普通货《物   第三章【 道:路运输相关业务 】。  第三十》。五条从事道路运输站!(场:)经营、机》动车维修经营、机】动车驾驶员培训、】汽车租赁经营业务】。的应当依法》取得经营许可   !从事货物运输代理】、,货,。物运输?配载、货物仓储理货!等业务的应》。当自取得工商营【业,执,照,之日起二《十日内向所在地县级!道,。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!   ?第一节道《路,运输站?(场)经营   第!三十六条 县级以】上地方人民》政府应当将道—路运输站(》场)专?项规划纳《入当地城《乡规划?和土地利《用总体?规划与城市公共【交通以及《其他运输方式相【。互衔:接并:符合城市道》路交通安全》管,理,。规划   第三十七!条道路运《输站(场)的建设】应当与公《路、城?市道路?相互协调;新建【、改建、扩建县乡公!路的应当将》农村客运站、—候车亭、《招呼站等设》施统一规划同步设】计、:同步建设、》同步验?收   道路运输】站(场)等涉—及,公益性的项目—用地享受《划拨方式供地—或者工业用地政【策县级以《。上,。地方人民政府给予】财政补助等方—面支持   第三】十八条道路旅客运】输站(场)经营者应!当遵:守下列规定   】(一)在站(场)】内,显著位置公布进站】。。。(场)客运车—辆的班车《类别、客车类型等级!、运输路线、起【讫停:靠站点、班次、发】车时间、票价等信息!;   (二)为】合法进站(场)【经营的客运车辆合】理安排发车时—间公平售票;   !。(三)不得》允许未经批准—进站:(场)营运的车【辆在站?(场)内《从,事经营?活动;   (四)!法律:、法规规定的—其他情形   【道路旅客《运输站?(场)经营者应当逐!步实现异《地联网售《票、电子售》票;在道路旅客运】输站(场)》。外设置客运售票点应!当自设置之日起二十!日内向所在地县【。级,道路:运输:管理:。机构备案   【第,三十九条道路货物运!输站(场)经营者】应当遵守下列规【定,   (一)—公平对?待使用货《运站(场)的—道路货物运输经营】者;   (二【)不得允许无—证,经营:的车辆在站(场)内!从事经营活动;【   (《三)无正当理由不得!拒绝合?法货:运车辆?进站(场)经营;】   ?。(四)不得》垄断货源、抢装【货物、扣《押货物;   【 , ,  (五)不得擅自!。改变站(场)用途】和服务功《能;   》    (六)法】律、法规规定—的其他情形 —  第四十条 【货物运输代理、【。。货,物运输配载、货【物仓:储理:货服务经营者应当】诚信经营与》。托运人、《承运人签订服务【合同:   货物运输代】理、货物运输配载】服务经营《者应当?向承运人和托—运人提供及时、准】确,的运输信《息,;不得将所受—理的:运输业务《交给没有合法资格的!承运人承运;不【得承接应当办理而】未办理准运手—续的货物运输代【理,业,务   货物仓储】理货:服务经营者应—当按:照货物?的性质、保管—要求和有效期—限对货物分类存【放保:证仓储货物完好 】  第二节机动车维!修经营   —第四十一条机动【车维修经《营者应当按照有【关技:。。术,标准:和工艺规范维修【车辆  《 机:动车维修经》营者应?当建立维修配件【采购登记台帐—记录配件购买日期】、供应商名》称及地址《、,配件名称及型号规】格等内容   机动!车维:修经营者应当按照】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!采用:节能环保方》。式维修机动车—、处置废弃物   !。第四十二条机动车维!修经营者对机—动车:进行整车修理、总成!修理、二《级维护的应当与托修!方,签订合同并》按照规定进行竣【工质量检验》建立机动车》维修档案   机动!车维修?经营者不《具备行业规定竣工质!。量检验条件的应当】委托具备条》。件的机动车维修经】营者:或者维修竣工质【量检测机构实—。施竣工质量检验【检验数据应》当真实有效 —  第四十三条【。机动车维《。修实行维修》质量:保证期制度机动【车维修经营》者应当公示承—诺的:维修质?量保证?期所承诺的维—修质量保证期—。不得低于国家有【关维修质量保—证期的?规定   在维修质!量保证期内因维修】质量原因《造成机动车无法正常!使,用的机动车维修【经营者应当》无偿返修并承—担,因返修给当事人造】成,的损失;造成道路交!通,责任:事故的应当依法承担!法律责?任   《第三节机《动车驾?驶员培训 》  第四十四条机动!车驾驶员培训机【构应当遵守下—列规定   (一】)按照?经营许可证核定【的经营类《别、:培训范?围开:展培:。。训活动;   【(二)按照规定【的教学大纲和—培,训教材进行培训【真实准确地填写教】学日志和培训记【录;  《 (三)向培训结业!。的学员颁发全国统一!式样的?机动车驾驶培—。训,结业证?书; ? , (四)教》学车辆应《。当符合?国家:、行:业标准的规》定配置学时计—时仪;?  : (五?)不得?在许可的训练场地外!开展场地训》练,;   (六)不得!采取哄抬《价格、欺《骗学:员等:不正当手段开—展培训活动;—   (七》),。不得允许非本—机构车辆以其名【义开展培《训活动;  — (八)不得—聘用未?取得教练员证的人】员从事培训活动  !。 机动车驾驶—培训机构的教—学车辆由道路运输管!理机构?予以配发《教学车辆《证并随车携》带,   第四》十五条 《道,路运输管理机—。构应当?根据:机动车驾驶培训【机构执行教学—大纲、颁发结—业,。证书等情况》对培训记录进行核】签公安机关交通管】理部门在受理经驾驶!培训机?构培训的机》动车驾驶证》。考试申请时应当按照!国家有关规定—查验并收存驾驶培训!机构出具的》培训记?录   道路运输管!理机构和公安机关交!通管理部《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!。范围做好驾驶员培训!学时计时、考试及】质量跟踪建立—机动车驾《驶,。员培训与考试的衔接!制度 ?  第四节汽—车租赁?经营:   第四十六条 !。从事汽车租赁—经营的应当具—备下列条件   (!一)自有《十辆以上经安全【技术检验合格的车】。。辆;   (二)车!辆类型为核载人数】为九人以《下,的载客汽车;  】 (三)有》与其经营业务—相适应?的,办公场所《、停车场地;  】 (四)有必要【的经营管理、—车辆技术、安—全管:理人员?。;   (五)【有健全的安全管【理制度;   (六!。)法律、法规规定的!其,他条件   从事】。汽车租赁经营—的应:当在取得工商营业】执照后?向所在地《县,级以上道路运—输管理机构提出申】。。请并提交符合前款规!定的:相关材?料县:级以上道路》运输管?。理机构应《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!二十日内《作,出许可或《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作!出许可的《向申请人颁》发汽车租《。。赁,。经营许可证并向相应!车辆配发租赁汽【车证   》鼓,励汽:车租:赁经营者规模化、】网络化发展自有车辆!达300辆以—上的汽?车,租赁经营者异地设立!分支机构的》报设立地道》路运:输,管理机构备案 【  第四十》七条: 汽车租赁经—营者应当与承租人签!订租赁合《同汽:车租赁合《同由省道路运输管】理机:构统一?格式 ?  第四十八条 】。汽,车租赁经营》者应当遵守下列【。规,定 :  (一)汽—车,。租赁:经营者应《当,向承租人提供技术】状况良好机动—车行:驶证:、租赁汽车证和机】动车第?三,者责任?强制保险单均合【法有效的《车辆;   (二】)按照有《。关规定加《强车辆日《常,维护定?。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!;   《。(三)保持租—赁车:辆技术状况良—好,建立健全车》辆档案;《。   (四》)新增租赁车—辆应当向原》许可的道路运输管理!机,构报备由道路运输】管理机构配发—租赁汽车证;—  : (五)按规—定报送?统计报表;   (!六):不得伪造、》变造:、出租、转让—汽车租赁经营手【续;:   (七)不得将!车辆租给未持相【应机动车驾驶证【的承租人;》   (八)法律】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情!形  ?。。 ,第四十?九条 汽车承—。租人: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! , (一)随车携【带,承租车辆的租赁汽车!证等相关证件; 】  (?二):不得利用承租车【辆从事违法活动;】       (】三)不得将承—租车辆进行抵—。押、:变卖;  》   ?  (四)不—得将承租车辆转交】给未持有效机动车】驾驶证的人》驾驶;   (【五):。法律、法规规定的】其他情形 》  第四章 —道,路运输安全  【 第五十条》 各:级地方人民政—府对本行政》区,域内道路运输安全监!督,管理负领导责任【 ,  县级以上—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!输主管部门负责对同!级道路运输管理【机构实施道路运输安!全管理工作进行指导!监督   县—级,以上:道路运?输管理机构依法【实施道路运》输安全监督管理【   县级以上【公安机关负责道【路,交通安全的管—理工:作;应当根据道路】旅客运输和危险【货物运?输驾驶员《、机:动车:驾驶培训教》练员:的申请为其》提供:。三年内无重》。大,以上交通责任事故】的,证明或者教练员相应!安全驾驶经历证明 !  第五十一条 道!路运输以及道路运】输相关业务经营【者是:道路运输《安全的责任主—体其:主要:负责人?是,本企业道路运输【安全的第《一责任人应当履行】法律法规《规定的职《责   第五十【二条: 道路运输以及道路!运输相关业务经营】者应:当遵守下列规—定   (一—)建:立和完善安全—生产责任《制度; 《。  (二)建立【和完:善从业人员安—全生产教育、培【训和考核上》岗制度未经安全生】产教育和培训考核】合格:的道路客货运输驾】驶员不得《上岗作业; —  (?三)建立和完—善,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!查治理制度;   !(四)?建立和完善》。营运车?辆安全检查制—。度未经?安全检查或者安全】检查不合格的车辆】不得参?加营运;   【(五:)建:立和完善安全—事,故报告制度按照规】定向道路运输管理机!构报告道路运—输事故情《。况   第五—十三条 《道,路运输以及道—。路,运输相关业务—经营:者应当制定生—产安全事故应—急处:。置预案并组织预【案演练   道【路运输经营者应当】加,强对营?运,车辆驾?驶员的应急处置【能力的教育、培训 !  第五十四条【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!当要:。求每名驾驶员—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!过,四个小?时且在二十四小【时内驾?驶时间累计不得超过!八个小时  — 客运车辆行驶公路!营运:里程与驾驶员的配比!、安全?监管等规《定由省?人民政府另》行制定 《 , 第:五,。十五条道路旅—客运输站《(场)经《营者应当建立行【包安全检查制度按照!国家规定《配备行包安全检查】设备对?进站的行包进行【。安全检查   行】包未经安全》检查或者检查不合】格的旅客不》得携带?进,站乘车 《  第五十六条 】道路运输经营者应】当按:照国:家和本省《规定为营运车辆安】装、使用《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!卫星定位车载终【端并实时监控与道路!运输监控平台实【时连通   鼓励】汽车:租赁经营者、机动】车驾驶员培》训机构为汽车租【赁,车辆、机《动,车驾驶员培》训教学车《辆安装符《合国:家规定标《准的卫星定位—车载终端   第】五十七条 客运经】营者应当《加强乘车《安全宣传采》取必要措施依法保】障乘客人身、财产安!全驾驶?员、乘务员对危害安!全和:乘运秩序《的行为应当及时制】止   乘客应当】遵守:乘车安全规则—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等!影响公共安全的物】品不:得擅自操作》。、破坏车辆》及相关设施》、设:备以及?干扰驾驶员、乘【务员的正常工作【等,危害:道路运输安全—。的行为 《  第五十》八条 客运车辆发】生较大以上道—路运输生产》安全事故且负同等以!。上责任的道》路客:。运经营者三年内不】得申请新《增客:运运力  》。 客运车辆发生较】大以上?的,道路运输《生产安全事》故且负同等以—上,责任的或者经公【安机关?。交通管?理部门通报发—。生超员百分之—五十以上的原作【出道路运输许可【的机构应当立—即收回配发该—车的牌证   第五!章 监督管理  】 第五十九条 道路!。运,输管理机构应当【加强对道路运输【以及道路运输相关】业务:。经营活动的》监督:。检查:道路运输管理机【构的:执法人员应当严格按!照职责权《限和程序进行监督检!查并持有效执法证】件,按照规?定统:一着装佩戴标志 】  道路《运输监督检》查,专用车?。辆应当设置统一的】执法标志《和示警?灯 :  第六十条道路】运输:管理机构的执—法,人员可以在道路【运,输及相关《业务经营场所—、客货集散地—和经省?人,民,政,。府,批准设立的交通公】路稽查站岗实施【监督检查  — 道路?运输管理机构的执】法人员在实施监督】检查时除《有违法经营行—为嫌疑和被举—报,有违法经营》行为嫌疑的车—辆外不得随》意拦截正《常行驶的道路运输】车辆  《 道路运输》管理:机构对无营运证件从!事道:路运输经营又无法当!。场,提,供其:他有效证《明,的可以依法》。。暂扣其车辆;—对依:法暂扣的车》。辆应当妥《善保:管,。   第六》十一条? 道路?运输管理机构—。。应,当加强道路》运输经济运行分析和!市场:监测定期向社会【发布道路运输经济运!行、市场供求—等信息   道路运!输,以及道路运输相关】业,务经营者应当按照】规定向道路运—输管理机构》报,送相关?统计资料和信息【   第六十二条 !道路运输管》理机构应当》按照国家《规定:对,道路运输《。车辆进行年度—审验:对审验不《合格的道路运输【管理机构应当—责令经营者限期整】改经:营者在整改期间不得!。。从事相关经营—活动   》第六十三条 道路】运输管理机构应【当,定期对道《路运输以及道—路,运输相关业务—经营者及其从业人】员的经营行》为、服务质》量、安全生产—等情况进行质量信誉!考,核并向社会公—布考核结《果,   第六》十四条 道》路运输以及道路运】输相关业《务经营者《应当:遵,守价格管理规定【依,法实:行明码标价》。   第六章 法】律责任   第六】十五条 违》反本条例《的规定道《路运输经营者有【下列情形之一的由】县,级以上道《。路运输管理机构责】令,改正按照《下列规定处罚—   (《一,)包车客运》经营者未《持有包车票》。、包车?合,同、包车《客运标志牌》或,者不:按,照约定的时间—、起讫地和线—路运营或《者招:揽包车合《同外的旅客》乘车的处一千—。元以上三千元—以下罚款;   (!二):班车客运、》包车客?运和旅游客运经【营者及?其驾驶人员无—正当理由《拒载旅客或者在【高速公路上上—下旅客、装卸行包的!处一千元以上三千】元以下罚款; 【。 , (三)货运—经营者使用非—集装箱专用》卡车运送集装—箱的处一千元以【上三千元《。以下罚?款,;   (四—)货:运经营者《。使用移动罐体(罐】式集装箱《除外)从事》危险货物运输或者】使用罐式专用—车辆以及运输有【毒,、腐蚀?、放射性危险货物的!专,用车:。辆运输普通》。货物的处三千元以】上一万元《以下罚?款;:   (五)道路】运输经营者未—按照:规定安装、》使用符合国家规【。定标准的卫星定位车!载终:端的:处三千元以上五千元!以下罚款   道】路运输?经营者未建立—道路运输车》辆技术档案或者道】路运输车辆未—按规定进行》年度审?验,或,者不:。符合规定的技术标】准、排放标准和燃】料消耗量限值的【由县级以上》道路运?输管理机构责—令,改正;?拒,不改正的处一千元】以上三千元以下罚】款  ? 第六?十六条 违反本条】例的规定道路旅客】运输:站(场)经营—者有下列情》形之一的由县级以】上道路?运输管理《机,构责令改《正处三千元》罚款;有《违法所得的没—收,违法所得   (一!)未按照《规定为合法》进站(?场,。)的客运车辆合理】安排发车时间公【平售票?的;   (二)】擅自:接纳未经批准进【站(场?),营运的车辆在站(场!)内从事经营活【动的;   (三)!未按照规定》配备:行包:。安全检查设备的【   ?第六十七条 —违反本条例的—规定:在道路旅客运输站】(场)外设》置客运售票点或【者从事货《物,。运输代理、货—物运输配《载、:货物仓储理货等业】务未按照规定—备案的由县》级以上道路运—输管理?机构责令限》。期改正;《拒不改正《的处一千《元以上三千元以【下罚款  》 第:六十八条 》违反本?条例的规《。定,机动车维《修,经,营,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!由县级以   【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!责,令改:。正按照下列规定处罚!;有违法所得—的,。没收违法所得  】 (一)未按照有】。关,技术标准《和工艺规范维修车】辆的处一千元以上三!千元以下罚款—;   (二)未按!照规定?建立维修配件采购】登,记台帐、机动车维】修档案的处一千【元以上三千元—以下罚款   第六!十九条?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!机,动车驾驶员培训机】构有:下列:情,形之一的由县—级以上道路运—输管理机构责令改】正处二千元以上【五,千元以?下罚款;情节严重的!暂扣经营许》可证   (一)】在许:可的训练场地外【开展场地训练—的; ?  (二《)使:。用,不符:合国家、行业标【准,规定的车辆或者未】按照:规定配置学时记【时仪的车辆或者使用!非本:机构车辆《开展:培训活动的; 【  (三)聘用未取!得教练员《证的人?员从事培训活动【的   违反—本条例的规定机【动车驾?驶员培训《机构的教学》。车辆未按照规定随】车携带?。教学车辆证的由【。县级以上道路运输】管,。理机构?责令机动车》驾,驶员培训机构改正处!二百元罚款   第!七十条违反本—条例的规《。定未经?许可擅自《从事汽车租赁经营的!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!管理机构责》令停业处三千—。元以:上三万元以》下罚款?;有违法所得的没收!违法所得   第七!。十一条 违反—本,条例的规定汽车【租赁经营《者,有下列?情形之一《的,。由县:级以上道路运输管】理机构责令改正【处,一,千元以上三千元【以下罚款  —。 (一)未》与承租人签订—规范:的汽车租赁》合同的?;   (二)未向!承租人提供》技术状况良好—的车辆的;》 ,  :(三)未按照规定】维,护租赁车辆的;【   (四)新增租!赁,。车辆未向原许—可的道?路运输?管理机构《备案的;   (】五):。将车辆租给未持相】应机:动,车,驾,驶证的承《租人的 《  违?反本条例的》规定汽车租》赁经营者伪造、【变造、?出租、转让汽—车租赁经《营手:续,或者:使用未取得租赁汽】车证的车辆从—事,租,赁经营?活动的由县级以上】道路运输管》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二!千元以上一万—元,以下罚款《   ?第七:十二条 违反—本条例的规定未【取得出?租汽:车客运经营资—格,证从事出租汽车客】运经营?的由县级《以,上道路运输管—理机构责令停业处五!千元:以上二万元以—下罚款;有违法所得!的没收违法》所得   》第七十三条》 违反本《条例:的,规定出租汽》车客:运,经营者或者驾驶员有!下列情形之》一的由县《级以上道路运—输,管理机构责》令改:。正按照下列规定处罚!;有违?法所得的没收违法】。所得   (一)从!事起、?讫点均不在本车籍】所,在地的?营运或者从事、变】相从事?班线客运《的处一千《元,以,上五:千元以下罚》款; ?。  (二)使—。用,。无,出租汽车《车辆:营运证?的,车辆从事出租汽【车,客,运经营的处三千元以!上一万元以下罚款】;   (三—。)未按照规定对营运!车辆进行定期维【护、检测检验或者】营运车辆不》符,合本条例第二十【七条:规定条件的处一千】元以上?三,千元以下罚款;【   (四)—聘用未取得出租【汽车驾?驶,。员从业资格证的人】员驾驶出《租汽车从事经—营活动的处一千元以!上三千元以下罚款】; :  (五)变更【法定代表人、—更新车辆等未备【。案的处一千元—以上三千《元以:下罚款;  — (六)《擅自转让出租—汽车客运经营资格】证,、出:租汽车车《辆营运证的处二【千元以上一万元以】下罚款;   (七!)未取得有效出租汽!车驾驶员从业资【格证:或者服务监督—卡驾驶出租汽车从事!经营活动或者将【出租汽车交》给无出租汽》车驾驶员从业资【格证的人员》。驾驶从?事经营活动》的处:五百元以上二—千元:以下罚款; —  (八)未随车携!带出:租汽车车辆营运【。。证、出租汽车驾驶】员从业资格证—或者未按照规范【放置服务监督卡【从,事经营活动的处二】百元罚款;》 ,  (九)未—按照规?定使用经检定合格的!里程计价器》或者营运途中甩【客、:无故绕行的》处五百元以》上二千元以下罚款】;   (十)无】正,当理由拒《载或者未经乘客同】意招徕其他乘客同】乘,或者:交接班前不在车辆】明显位?置,明示交接班时段和去!向的处五百》元以上二《千元以下《。罚款   第七十】四条 违反本条例】的规定,公共汽车客!运经营者有》下列情形之一的,由!县,级以上道路》运输管理机构责【。令改正,按照—下列规定处罚: 】  (一)擅—自转让?公共汽车线路经营权!的处一万元》以上三万《元以下罚款;—。 ,  (?二)未经批准—新增、变更、—暂,停、终止公共汽车线!路运营的处》一千元以《上五千元以下罚款】;   (三)【不按照规定设置【线路走向示意—图、监督投》诉电:话号码处三百元以上!一千元以下罚款  ! 第七十五条 【违反本条例的规定】,公共?汽车客运驾驶员有下!列情形之一的—,由县级以上—道路:运输管理《机构责令《改正:。,处三百《元以上一千元以下】罚款   (一)不!按照规定线路运营】或者不按照规—定站:点停靠的;》   ?。(二)无《故拒:载乘客、中途—甩客、滞站揽客的 !。  第七《十六条?从事道路运输管理】。的工作人《。员有下列行为—之一的依法给予【处分;构《成犯:罪的依法追究—刑,事责任   —(一)?不依照法《定,的条:件,、程序和期限实施行!政许可的;   】。(二)参与或—者变相参与道路运输!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!。关业务?。的;   (三)】发现违法行为不及】时查处的;》   (四》)违:反规定?拦截、检查正常行】驶的:道路运?输车辆的《;  ?。 ,(五)违《法扣留车辆、车【辆营运证《的;   (—六):索取、收受》他人财物或者—谋,取其他利益的; 】  (七)其他违法!行,。为的   第七【。。章 附则   第】七十七条《 本条例所称汽车租!。赁,。是指在约定时间【内租赁经营者将租】赁汽车交付承租人】使用收取租赁费【用的经营《活动   本条【例所称甩挂运输【是,指,牵引车在货物—装卸作业点甩下所】拖,的挂车换上其他【挂车继续《运行:的,运输:组织方式  — 第七十《八条 本条例自【2014年1月1】日起施行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