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福建省?道路:运输条例 (201!3年:11月2《9日福建省第十二届!人民代表大会常务】委员会第六次会议】通过) 第一章 总!则 :  第一条 为【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!序保:。障道路运输安全【保护道路运》输有关各方当事人的!合法权益推进道【路运输业的健康发】展根据?有关法律、法规结合!本省实际制》定本条例   第二!条在本省行》政区域内从事道路运!输经营、道路—运输相关业》务和道路运输管理活!动的适用本条—例   《本条例所称》道路运输经营是指】。为社会公众》提供汽车运输有偿】服务的活动包括道路!旅客:运输经营(》以下简称客运—经营)和道路—。货物运?输经营?(以:。下简称?货运经营)道路运】输相关业务包括【道,。路,运输站(场》)、机动车维—修、机动车驾—驶员培训、汽车【租赁等业务  【 第三?条发展?道路运?输应当遵循统筹【规划、合《理引导、安全便捷、!节,能环保的原》则鼓励道路运输【以及相关业务经营】者实行规模化、集约!化、公司化经—营,   第四条 县】级以:上地方?。人,民政:府应当根据当—地经:济和社会发展的【需要制定《并组织实施本—行政区域道路运输】发展规划构建现【代道路运输服务【体系实现道路—运输:。与,铁路、水《路、航空等其他运】输,方式的合理衔—接   县级以上】地方:人民政府应当采取】措施:扶,持,乡村道路运输促进】城乡道路运》输,一体化?  : 第五条县》级以上?地方人民政府交【通运输主管部门负】责组织领《导本行政《区域内?。的道路运输》管理工作;》其所属的道路运输】管理机构负责具【体实施道路运输管理!工作   县—级,以上地方人》民政:府其他有关部—门按照各自职责【做好道路运》输管理的相关工【。作,   ?。第六:条 道路运输行业相!关,协会应当《根据行?业,协会:章程:建立健全行业—自,律制度?规范和指导会员经】营行为维《护会员合法》权益参与道路—运,输相关政策、行【业标准的研究—。制定和宣传贯彻促进!道路运输业》健康发展   第】二章 道路运—输经营   第七条! 从事道路》运输经营的应—当依法取得道路运】输经营许《可   从事道路】运输经营《的车辆应当》依法:取得车辆《营运证   第【八条: 道路运输》经,营者应当按照—规,定的行?驶间隔里程或—者时间对《道路运?输车辆进《行维护和检测确保】道路运输车辆符【合国家和本省规定】的,。技术标准《、排放标准和燃料消!耗量限?。值并建?立道路运输》车辆技?术档案? ,  第九条道路运】输经营者应当执【行县级?以上地方人民政【府及其?交,通运输主管部—门,下达的抢《险、救灾、交—通战备?等,应急运输任务   !道,路运输经营》者执行应急运输【任务的?。由车辆实《际,使,用单位或者县级以】上地方人民政府按】照国家规定标准【承担相应《运输费用《并对不足《部,分给:。予适:当补偿   第一】节 :班线客运、包车客运!和旅游客运经营【   ?。第十条 县级以上】。道,路运输管理机构根】据当地客运市—场的:供,求状况、主要客【流流向和流量变化】情况可以《适时调整客运结构】完善客运布局满足】公众出?。行要求 《  第十一条 有下!列,。情形之一的县级以上!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!以采取招标投—标的:方式配置客运班线经!营权   (一【)同一条《客运班线有三个以上!申请人?申请的;《   (二》)根据客运市场的供!求状况、普遍服务和!方便群众《等,因素道路运输—管理机构决》定开通的客运班线或!者在:原客运?班线上投《放新的运力》;   (三—)已有的客运班线经!营期限到期原—经营者不具备延续经!营资格条件需—要重新?许可的   第十】。二条班线客运车【辆应当按照许可的线!。路、班次、客运站点!运行和停靠在规【定的客运《站点进站《上下旅客不》得,沿途揽客《   ?第十三条包车客【运经营者应当持有包!车票或者包车—合同:凭车籍所在地县级】以上道路《运输管?理机构核发的包【车客运标志牌—按照约定《的时间、《起讫地和线路—运营不得招揽包车】合同外的旅》客乘车 《  :第十四条 客运【车辆无法继续—行驶或者因班线客运!、,包,。车客运?和旅游客运经营【者及其驾驶》人员的过错造成旅客!。漏乘、误乘的—经营者应当安排【改乘:。或者退票不得加收】费用   客运经】营者应当确保车辆的!设施设备齐全有【效保持车辆清—。洁、卫生  — 第十五条 班【线客运、包》车客:运和旅游客运—经营:者及其驾驶》人员:不得:有下:列行为 《  (?一,)无正当理由拒【载旅客;   (】二):超过机?动车:核定载客人数载【客;   》(三)中途将旅客交!给他人运输或者【甩客;      ! (四)《在高速公路上—上下旅客、装卸行包!;  ?    《 (五)不执—行政府指导价、政】府定价;    】   (六)其他】侵害旅客合法权【益的:。行为      】 第二节《公共汽车客运经营】   第十》六条 县级以上【地方人民政府应【当组织编《制公共?交通发展规划严【格按照规划要—求落实?公共汽车客运—基础设施配》建,标准设置公共—汽车专用《道、港湾式停靠【站和优先通行信号系!统,。在城市规划、用地保!障、设施建设、【。道路通行、财—政投入等方面—支持公共汽车客运】优,先发展满足社—会公众出《行需求?   第十》七条 设区的—市、县(市)人民】政府应当建立—。公共汽车客运经【营企业成本》评估制度和补—贴补偿制度并定期组!织对企业服务质量】进行测评测》评结果?作为:政府发放补贴的重】要依据?   ?第十八条 从事公】共汽车?。客运经?营,的应当具备下列条】件   (一—)有:企,业,法人资?格;:   (二)有符】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车!辆、设施; —      (三】)有符合规定的运】营资金?。;   (四)【有符合国家规定【条件的驾驶员、专业!人,员和管理人员; 】  (五)有健全的!。。运营服?务和安全管》理制度; 》    《 , (六?)法律?。、法规规定的其【他条件  》 ,第,十九条 公共汽【车客运经营者必须按!照确定的线路—、站点、时》间、车辆数量和服】务规范?运营:不得有下列行为【   (一)未经批!准,转让线路经营—权;   》(二)未经批准新】增、变更、暂停、】终止线路运》营;   》(三)不按照规定设!置线:路,走向示?意,图、监督投诉电话】号码;?   (四)—违反法律、法—规的其他行为—  : 公共汽车客运经】营者新增、》变更、暂停、终止线!路运营的应当经当】地道:路运输管理机—构批:准经:批准新增、变更【、,暂停、终《止线:路运营的《道路运输管理—机构:。应,当提前五日向社会】公布客运经营者应当!在相关公交》站点公?告调整信息  【 第二十条公共汽】。车客运驾驶》员在运营《服务中应当携带相】。关证件安全驾驶规范!作业不得有下—列行为   (一)!不按照规定线路行】驶或:者,不按照规《定站:。点停靠?;   《(二)无故拒载乘】客、中途甩客—、滞站揽客》;       】(三)?违反法律、》。法规的其他行—为     —  第三节出租汽】车客运经营  【 ,第二十一条 设区】的市、县(市—。)人民政府应当根】据,本行政区域城市【总体规划编制出租】汽车:客运行业发展规划】合理确定本行政区】域出:租汽车?。客运:发展的规模》适时投放运力服务城!乡经济?社会: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出!。行的需要   【交通运输《主,管部门应当通过服务!质量招标等公开、】公平的方式实施出租!汽车客运《经营许可出》租汽车客运》经营期限由设区【的,市,、,县(市)《。人民:政府:确定 ?  :第二十二条》 ,。申请从事出》租汽车客运经营的应!当具备下《列,条件   (一【),。。有符合?规定条?件的驾驶人员和规】定标准的车辆;【   ?(二)有《健全的安全》。生产管理制度、服务!质,量保障?制度以?及相应的责任承【。担能力;   【。(,三)有与经》营,规模:相适应的管理人【员;       !(四)法律、法规规!定的其他《条件   设区的】市、县(市)—交通运输主管部门】应,当自受理申》请之日起二十—日内:作出:许可或者不》予许可的《决定作出《许可的向申请人【颁发:出租汽车《。客运经营资格—证   第二十【三,条从事?。出,租汽车客运经营活】动的车?辆应当取得》出租:汽车车?辆营运证由设区的市!、,。县(市)人民政【府交通?运输主?管部门依《法核发;《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!务的驾驶人员应【当按照国家》有关规定《取得出租汽》车驾:驶员从业资格证由设!。区的市道路运输管】理机:构依法核发并—。经从业资格注册【后方可从事出租【汽车客运《服务  《 第二十《四条 取得》出租汽车客运—经营资格证、出租】汽车:车辆营运证、出租汽!车驾驶?员从业?资格证后不符合原】取,得条件的由原发【。证,机关依法予以撤【。。销  ? 第二十五条 出】租汽车客《运经营?者,应当在?车籍所在地》交,通,运,输主管部门规定的区!。域内经营;或者根】据乘:客的需要往》返,于车籍地与非—车籍地之间但—不得从?事或者变相从事【班线客运   【出租汽车客》运,经营的区域由设区的!市人民?政府:交通运输主》管部门经《本级人民政》府批准后向社会公】布   第二十六条! ,出租:汽车客运经营—者应当遵守下—列规定   (一)!按照国?。家、行?业,。和地方的有》关标准和规定对【营,。运车:辆进行定《期维护、检测—检验保证营》运车辆符合》本条例第《二十七条《规定的?条件:; :  (二)不得聘】用无出租汽车—驾驶员从业》。资格证的人员驾驶】出租汽车从事经【。营活动; 》  :(,三)变更法定代表】人、更新车辆的向】所在:地人民政府》交通运输主管—部门备案;   】(四)合理》设置出?租,汽车交接班时间【满足:公众出行需求;【   (五)不得非!法转让出租汽车客运!经,营许可;   (】六)法律、法规规定!的其他情形   第!二十七条从事出租汽!车客运经《营活动的《车辆除应当符合【国家规定的机动车技!术标准?外还必须具备以下】条件:   (一)符【。合国家和《地方营?运车辆标准;   !(二)符合车籍所在!地人民政《。府,交通运?输,。主管部门规定的车】型、车身颜色;【   (三)固定】装,置统:一的出租汽》。。车顶灯、空车—标志、暂停载—客标志车身喷有经】。营者名称和监督电】话,号码;   —(四)安装经检【定合格的出租—汽,车里程计价器在车内!醒目位置张贴起步价!、每公里运价等【价费的?收,取标准;《   (五)法律、!法规规定的其他条】件   第二十【八条 ?出租:汽车客运驾驶员营运!时应当文明行车【、优质服务并遵【守下列规定 —  (一)随车携带!。出租:汽车车辆营运—证、出?租汽车驾驶》员从业资《格证:按照规范放置道【路运输管理机—构,配发:的服务监《督卡;  》 (二)不得将出】租汽车?交给无出租汽车【驾驶员?。从业资格《证的:人员:驾驶从事经》营活动; 》  (?三,)按照?规定使用经检定【合格的里程计—价器并主动向乘【客出具营运车票【;   (四)无】正,当理由?不得拒载或者未经】乘,客同意?招,徕其:他乘客同乘》;   (》五)营运途中—不得有甩客、无故绕!行或者其他刁难【、欺骗、勒索乘客的!行为:;   《(六:)交接班前在车辆明!。显位置明示》交接班时段》和去向   第【二十九?条机场客《运站、铁路客—运站、道《路旅客运输站—(场:)、:客,运码头等单位—应当划定出租—。汽车行驶路线和专用!候车:。。区域向出租汽—车开放运营出租【汽车驾驶员应当服从!统一调度按》序,发车  《 除经营性的专用】停车场(站》)外其?他为社会车辆提供】服务的停车场—。所管理单位不得【。向临时停靠的出【租汽车驾驶员—收取:任,何,费用   第三【十条鼓励企业或者】个人:建立出租汽车—服务站为出租汽【车客运经营者、驾驶!。员提供休《憩、餐饮、保洁等】。服务   第四节货!物运输经营   】第三十一条 县【级,以上道?路运输管理机—构应:。。当引导、《整合:道路货物《运输资源;鼓励道路!货物:运输企业采用—。甩,挂运输方式》。建   设、改造满!足甩挂运输要求、装!备先进的道路运【输站(场)按照【标,准化的?生产:业务流?程,和设:施设备开展》甩,。。挂运输 《  第三《十二条 货运经营者!应当按照货物运输】规则和作业规程受理!、承运?货物并采《取必要措《施防止运输中—货,物的脱落、扬—撒、流失或者渗漏】  : 第三十三条 危险!货物运输车辆应当悬!挂危险货物运输标志!配备合格的安—全防护设备并符合】相关技术标》准  ? 运输危险货物应】当,采,。取必要措施》防止危险货物燃烧】、,爆炸:、,辐射或者泄漏;除】驾驶人员《外应当?随,车配备押《运人员 《  第三十四条货】运经营者不得—有,下列:行,为     —  (一《)混:合装载性质》相,抵触:。、运:输条件要《求,不同的货物;—   (二)使【用非集装箱》专用卡车运送集【装,箱; ?  :    (三)使用!移动罐?。体,(,罐式集?装箱除外)从事危】险货物运输; 【  (?四)使用罐式—专用车辆或者运输】有毒、腐《。蚀、:放射性危《险货物的专》用车辆?运输普通货物 【  第三《章 道路运输相关】业务   》第三十五条从事道路!运输:站(场)经营、【机动车维修经营、】机动车驾驶员培训】、汽车租赁经营业务!的应:当依法取得经—营许可   从【事货物运《输代理?。、货物运输》配载、货物仓储【理货等业务的应当】自,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之!日起二十《日,内向所在《地县级道路运输管】理机构备案  【 第一节道路—运输:站(场)经营 【  第?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!地,方人:民政:。府应当将道路运【输站(场《)专项规划纳入【。。当地城?乡规划?和土地?利用总?体规划与城市—公,共交通以及》其他:运输方式《相互衔?接并符合《城市道路交》通安全管理规—划   《第三十?七条:道路:运输站(《场)的建设应当【与,公路、城市道—路相互协《。调;新建《。。、改建、《扩建县乡公》路的应当《将农村客运》站、候车亭、—招呼站等设施统一】规划同步设计、【同步建设、同步【验收   道路【运输站(场)—。等涉及公益性的项】目用地享受划拨方】式供地或者工业【用,地政策?县级以上地方人【民政府给《予财政补助等方面】支持 ?  第三《十八条道路旅客【运输站(场)经营】者应当遵守下列【规定  《。 (一)在站(场)!内显著位置公布进】站(场)《客运车辆的班车类别!、客:车类型等级、运输路!线、:起讫停靠站》点、班次、发—。车时间、票价等【信息;   (二)!为合法进站(场【)经营的客运—车辆合理安排发【车时间公平售票; !  (三)不—得允许未经批准【进站:(场)营《运的车辆在》。。站(:场)内从事经—营活动;  — (四)法》律、法规规定的【其他情形  — 道路旅客运输【站(场)经营者【应当逐步实现异【地,联网售票、》电子售票;在道路】旅客运输站(场)外!设置:客运售票点应当自】设置之日《。起二十日内》向所:。在,地县级道路运—输管理机构备案 】  第三十九—条道:路货物运输站—(场)经营》。者,应当遵守《下列规定   (一!)公平对《待使用货运站(场)!的道路货物运输【经营:者;:   (二)—不得允许《无证经营的》车辆在站(场)内从!事经营活动;   !(三)?。无正当理由不得【拒绝:合法货运车辆进【站(场)经营; 】  (四)不—得垄断货源、抢装】货物、?扣,押货物;     !  :(五)不得擅自改变!站(场)用途和服务!功能;   —    (六)【。法律、?。。法规规定的其—他情形  》 第:四,。十条 货物运输代理!、,。货物运输配》载、货物仓储理【货服务经营者—应当诚信经营与托运!人、承?运,人签订服务合同【   货物》。运输代理《、货物运《输配载服务经营【者应当向承运人和托!运人:提供及时、准确的】运输信?。息,。;不得将所受理的】运输业务交》给没有合法》资格的承运》。人承运;《不得承接应当办理而!未办理?准运手续的货物【运输代理业务 【  货物仓储—理,货服务经营者应当】按照货物的性质【、保管要求》和有:效期限对货》物分类存《放保证仓储货物完好!   第二节机动车!维修经营   第】四,。十一条机动车—维修经营者应—当按照有关技术标】准和工?。艺规范维《修车辆   机【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!。建立维修配件采购】登记台帐记录配件】购买:日期、供应》。商,名称及地址》、配件名称》及型号规《格等内容   机】。动车维修经营者【应当按照《国家:和本省有关规—。定采用节《能环保方式维修机动!车、处?置废弃物   第】四,十二:条,机动车维修经营【者对机动《车进行整车修理、】总成修理、二级维护!的应:当,与托修方签订合同】并按照规定进行竣】。工质量检验建立机】动车维修档案—  :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!不具备行《业规定竣工质量检验!条件:的应当?委托具备条件的机动!车维修?经营者或者》。维,修竣工?质量:检测机?构实:施竣工?质量检验检验—数据应当《真实有效《 ,  第四十三条机】动车维修实行—维修质量保证期【制度机动车》。维修:经营:者应当?公示承诺《的维修质量》保证期所承诺的维修!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!国家有关维修质量保!证期的规定   】在维修质量保证期内!因维修质量原—因造成机动》车无法正《常使用的机动车【维修经营者应当无偿!返修并承担因返修给!当事人造成的损【失;造成道路交【通,责任事故的应—当,依法承担法律—责任   》。第三节机动车驾驶】员培:训   《第四十四条机—动车驾驶员培训【机构应当遵守下【列规定   —(一:)按照经营许可证核!定的经营类别、培训!范围开展培训活动;!。   (二》)按照规定的教学大!纲和培训教材进行培!训,真,实准确地《填写教学《日志和培《训记录;  — (三)向培训【结,业的学员颁发全【国统一式《样,。的机动车驾驶培训】结业证书; —  (四)教学车辆!应当符合国家、行】业标准的规定—配置学时计时—仪; ?  (五)不—得在许?可的训练场》地外开?展,。场地:训练;?   (六)—不得采取哄》抬价格、欺骗学【员等不正当手段开展!培训活?动;   (七)】不得允许非本机构】车辆以其名义开展培!训活动;《   (八)不【得,聘,用未取得《教,练,员证的人员从—事,培训活动 》  机动车驾—驶培训机构的教【学车辆由道路—。。运输管?理机构予《以配:发教学?车辆证并随》车携带   —第四十五条 道【路运:输管理?机,构应:。当根据机动》车驾驶培训机构执行!教学大纲、》颁发结业证书等情】况对:。培训记录进行—核签公安《机,关交通管《理部门在受》理经驾驶培训机构培!训的机动车》驾驶:证考试申请时应当】按,照国家有关》规定查?验并收存驾》驶培训机构出具【的培训记录 —  道路《运输管理《机构和公安》。机关交通管》理部:门应当?按照各自职责—范围做好驾》驶员培训学时计时】。、考:。试及质量跟》踪建立机动车驾【驶员培训与考—试的衔接制度 【  第四《节汽车租赁经营【   第四十六条 !从事汽车租》赁经营的应当具备下!列条件   (一)!自有十辆以上经安】全技术?检验合格的车辆;】   ?(二)车辆类型【为核载人数》为九人以下的—载客汽车;   (!三)有与其经—营业务相《适应的?办,公场所、停》车场地;   (四!)有必要的经营【管理、车辆技—术、安全管理人员】; :  (五)有健【全的安全管》理制度;  — (六)法》律、法规规定的【其他条件《   从事汽车【租,赁经营的《应当在取得工商营】业执照后向所在地县!级以上道路运输管】理机构提出申请【并,提交符合前》款规定的相》关材料县级以—上道路运输管理【机构应当自受理【申请之日起二十日】内作出许可或—。者不予许可的决定】作出许可的向申请】人颁发?汽车租赁经营许【可证并向相应车【辆配发租《赁,汽车证   —鼓励汽车租赁经营者!规模化、网络化【发展自有车辆达3】00辆以上的汽【车租赁经营者异地】设立分?支机:构的报?设立地道路运—输管理?机构备案  — 第四十七条— ,汽车租赁经营者应】。当与承租人签订租】赁合同汽车租—赁合:同由省道路》。运输管?。理机构统一格式  ! 第四十八条 汽车!租赁经营者应—当遵守下列规—定   (一)【汽车租赁经营者应】当,向承租人提供技术状!况良好机动车—行驶证?、租赁汽车证和机动!车第三者责任强【制保险单均合法有】效,的车辆;   (二!。)按:照,有关:规定:。加强车?辆日:。常维护定期进行安全!。技术检验;  【 (三)保》持,租赁车辆技》术状况良好建立健】全,车辆档?案;   (四)新!增租赁车辆应当向】原许可的道路运输管!理,机,构报备由道》路运输管《理机:构配发租赁汽车【证;   (五【)按规?定报送统计报—表; ?  (六)不得伪造!、变造、出租、转让!汽车租赁经营手续】;   (》七)不得将车辆租给!未持相?应机动车驾驶证【的,承租人;   (八!)法律、法规—规定的其他情—形   第四—十九条 汽车—承租人应当遵守【。下列规定 》  (一)随车【携,带承租车《辆的租赁汽车证等】相关证件《;   (二)不】得利用?。承租车辆从事违法活!动,;     —  (三)不得将】。承租车?辆进行抵押、—变卖;      ! (四?)不得将承租—。车辆转交给未持有】效机动车驾驶证【的人驾驶;》   (五》)法律、《法规规?定,。的其:他情:形   第》四章 道路》运输安全   第】五十条? 各级地方人—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!内道路运输》安全监督管理负领】导责任   县级】以上地方人民政府】交,通运输主管部—门负责对同级道路】运输管理机构—实施道路运输安全】管理工作进行指【导监督   县级以!上,道路运输管》。理机构依法实施【道路:。运输安全监督管【理 :  县级以上公安】机,关负责道路》交通安全的管理工作!;应当根据》道路:旅客运输和危险货】。物运输驾驶员、【机动车驾《驶培训教练员—的申请为其提供【三年内无《重大以?上交通责《。。任事故的证》明或者教练员相【应安全驾驶经历证明!  : 第五十一条 道】路运输以及道路运输!相关业务经营者【是道路运输安全【的责任?。主体其主要》负责:人是本企业》道路:运输安全《的,第,一责任人应当履【行法律法规规定【的职责   第五十!二条 道路运输以】及道路?运输相关业》务经:营者应当遵》。守,下列:。规定   》(一)建立和完【善,安全生产责任制度;!   (二)—建立和完善从业【人员:安全生产教育、【。培训和考核上岗制度!未,经安全生产教育【和培:训,考核:合格:的道路客货运输驾】驶员:不,得,上岗作业; —  (?三)建立和》完善安全生产—。事,故隐:患排:查治理制度;—   (四)建【立和完善营运车辆】安全检查制度未【经安全检查》或者安全检查—不合格的车辆不得】参加营?运; ?  :(五)建立和完善】安全事故报》告制:度按照?规,定向道路运输管【理机构报告道—路运:输事故情况 — , 第五?十三条 道路运输以!及道路运输相—关业务经营者应【。。当制定?生产:安,全事故应急》处置预案并组织预】案演练 《  道路运》输经营者应当加强对!营,运车:辆,驾驶员的《应急:处置能力的》教育、?培训   第五十】四条 道路运输经营!者应当要求每—名驾驶员《连续驾驶时间—不得超过四个小时】且在:二,十四小时内驾驶时】。间累计不得超过八】个小时  》。 客运车辆行驶公】路营运里程与—。。驾驶员的配比、【安全监管《等规定?由省人民政》府另:行制定   第五】十五条?道路旅?。客运输?站(:场)经营者应当建】立行包安全检—查,制度按照国家规定配!。备行包安全检查设】备对进站《。的行包进行安全检查!   ?行包未?经安:。。全检查?或者检查不》。合格的旅客不得携带!进站乘车《。   第五》十,六,条 道路运输—经营者应当按照【国家:和本省规定为营【运车辆安装、—。使用:。符合国家规定—标准的卫星》。定位车?载,终端并实时监控与】道路运输监控平台】实时连通《  : 鼓励汽《车租赁经营》者,、机动车驾驶—员培训?机构:为汽:车租赁车《辆、机动车驾驶员】培训教?学车辆?安装符?合国家规定》标准:的卫星定位车载【终端   第—五十七条《 客运经营》者应:当加强乘车安全宣】。传采取必要措施【依法保障乘客人身、!财产安全驾驶—员、:乘务员对危害安【全和乘运秩序的【。行为应当及时制【止,   乘客应—当,遵守乘车《安,全规则不得携—带易燃易爆等影响公!。共安全的《物品:不得擅自操》。作、:破坏车辆及相关设】施、设备以及干【扰驾驶员、乘务员的!正常工作等危—。害道:路运输?安全的行为 —  第五十八条【 客运?车辆发生较》大以上道路运—输生:产安全事故且—负同等以上》责任的道《路客运经《营者三年内不—得申请新《增客:运运力   客【运车辆发生较大【以上的道路运—输,生产安全事故且负】同等以?上责任的或》者经公安机关交【通管理部门通—。报发:生超员百分之五【十以上的原作出道】路运输许可的机【构应当立即收回配发!该车:的牌证   —第五章 监》督管理   第【五十九条《 道路运输管—。理机构应《当加强?对道路运输以—及道路运输相关业】务经营活动的监督检!。查道路?运输管理机》构的执法人员应当严!格按照职责权—。限和程序进行监督】检查并持有》。效,执法证件按照规定】统一着装佩戴标志】   道路运—输监督检查专—用车辆应当设—。置统一的执法—。标志和示警灯  】 第六十条道路运】输管理机《构的执法人员—可以在?道路运输及相关业】务经营场所、客货】集散地和经省人民政!府批准设立的交通公!路稽查站岗》实施监督检查—  : 道:路运输管《。理机构的《执法人员在》实施监督《。。检查时除有违—法经营行为嫌—疑和被举报有违法经!营行:为嫌疑的车辆外不】得,随意拦截正常行【驶的道路运输车【。辆   道路运输】。。管理机构对无营【运证件?从事道路运输经【。营又无法当》场提供?。其他有效证明的【可,以依法暂扣其—车,辆;:对依法暂扣的车辆】应当妥善保管  】 第六十一条 道】路运输?管理机构应当加【强道:。路运:。输经济运行分—析和市?场,监测定期向社会发】布道:路运输经济运行【、市:。场,供求等信息   】道,路运输以及》道路运输相关—业务经营者》应当按照规定向道路!运输管理机构报【送相关统计资料和信!息   第六十二条! 道:路运输?管理:机构应当按照国家规!定对道路运输车辆进!行年度审验》对审验不合格的【道路运?。输管:理机构?应当责令经营者限期!整改经营者在整改】期间不得从事相【关经营活动   】。。第六十三条 道路运!输管理机构应—当定:期对:道路运输以》及道路运输相关业】务经营者及其从【业人员的经营行为、!服务质量、安全生】产等情况进行质量信!誉考核并向社会【公布:考核:结果   第六十四!条 道路运输—以及道路运输相关】业务经?营者应当遵守价格】管理规定依法实行】明码标价   【第六章 法律责【任   《第六十五条》。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!道路运输经营者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!县级以上道路—运,。输管理机《构责令改正按照【下列规定处》罚   《(一)包车客运经营!。者未持有包车票【、包车合同、—包车客运标志牌【或者不按照》约定的时《间、起讫地和线路运!营,或者招揽包车—。。合同外的旅客乘【车的处?一千元以上三—千,元以下罚款》;   (二)班】。车客:运、包?车客运和旅》。游,客运:经营者及其驾驶【人员无正当理由拒】载,旅客或者在高速【公路上上下旅客【、装卸行包》的处一千元以上三千!元以下罚款;—   (三)货【。运经营者使用—非,集装箱专用卡—车,运送:集装:箱的处一千元以【上三:千元以下罚款;  !。 (四)货运经营者!使用移动罐体(罐式!集装箱除外)—从事危险货物运输或!。者使用罐式》专用车辆以》及运输有毒、腐【蚀、放?射,性危险货《物的专用车辆运输普!通货物的处》三千元以《上一万元以下罚款;!   (五)—道路运?输经:营者未?。。按照规?。定安装?。。、使用符合国家规】定标准的卫星定【位车载终端的处【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!下罚款  》 道:路,运,输经营?者未建立道路运输】车辆:技,术档案或者道—路运:。输车:辆未按?规定进行年度—审验或者不》符合规定的技—术标准、排》放,标,准和燃料消》耗量限值的由县级以!上道路运输》管理机构责令改正】;拒不改正的处一千!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!款   第六—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!的规:定道路旅客运输站】。(场)经营者—有下列情形之一【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!输管理机《构责令改正》处,三千元罚款;有违】法所得?的,。没收违法《所得:   (一》。。)未按照规定为合】。法进站(《场)的客运车辆【合理安排《发车时间《公平售票的; 【  (二)擅—自,。。接纳未?经批:准,进站(场)营运【的车辆在站(场)内!从事经营活动的; !  :(三)未按照—规定配备行包—安全检?查设:备的   第六十七!。条 违反《本条例的规定在道】路旅:。客,运,输站(场)外—设置客运售票点或者!从事货物运输代【理、货物运输配载】、,货物仓储理货—等业务未按》照规定备案》的由县级《以上道路运输—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!正,;拒不改正的处【一千元?以上三千元》以下罚款   【第六十八条 —违,反本条例《的,规定机动《车维修经营者有下列!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!   上《道路运输管理机【构责令改正》按,照下列?规定:处罚;有违法—所,得的没收违法—所得   》。(一)?。未按照有关》技术标?。准,和工艺规《范维修车《辆的处一千元以上】三千元以下罚款; !  (二)未按【照,规定建立维》修配件采购》登记台帐《、机动车维修档【案的:。处一千元以上—三千元以下罚款  ! 第六十九条 【违反本条例的规【。定机动?车,驾驶员培训机—构有下列《情,形之一?的由县级以上道路】运输管理《机构:责令改正处二—千元以上五千元【。以下罚款;》情,节严:重,的暂扣?经营许可证 —。 , (一)在许可的训!练场地外开展—场地训练的》。;   (》二)使用不符合国家!、行业标准》规定的?车,辆或者未按照规定配!置学时记时》仪的车?辆或者使用非—本机构车辆开展培训!活动:的,;   《(三)聘用未—取得:。教练员证的人员从事!培训活动《的   《违反本条例》的规定机动车驾【驶员培训《机构的教学车辆未】按照规定随》车携带教学车辆证的!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!管理机?构责:令机动车驾驶员【培训机构改正—。处二百元罚款—   第七十—条违反本条》例的规定未经许可擅!自,从事汽车租赁经营】的由县级《以上道?路运输?。管理机?构责令停《业处三千元以—上三万元以下罚款】;,有违法所得的—没收违法所得—   ?第七十一条 违反本!条,例的规定汽》车租:赁经营者有下列情形!之一:。。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!输管理机《构责:令改正处一》千元:以上三千元以—下罚款   (一)!未与承租人签订规】范的汽车租》赁合同的《;   (二)未】向承租人提供—技,术状:况良好的《车,辆,的;   》(三)?。未按:照规定维护租赁【车辆的;   (】四):新增租赁车辆—未向原许可的道路运!输管理机构备案【的;  《 (五)将》车辆租给《未持相应机动车【驾驶证?的承租人的   】违,反本条例的规定汽】。。车租赁经营者伪【造、变造、出租、】转让汽车租赁经【营手续或《者使用未取得租【赁汽车?证的车辆从事—租赁经营活动的【。由县:级以上道路运—输管理机构责—令改正?。处二千?元以上一万元以下】罚款   第七十二!条 违反本条例【的规:定未取得出租—汽车客运经营资格证!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!营的由?县级以上道路运输】管理机构责》令停业?处,五千元以上二—万元以下罚》款;有违法所得的】没收违法所得   !第七十?三条 违《。反本条?例的规定出租—汽车客运经营—者或者驾驶员—有下列情形》之一的?由,县级以上《道路运输管理—机构责令改正—按,照下列规定处罚;】有违:法所得?的没收?违法所得 》  (一)从事起】、讫点?均不在本车籍—所在地?的,营运或者从事、变】相从事班线》客运的处一千元以上!五千元以下罚款;】   (《二):使用无出租汽车车辆!营运:证,的车辆?从事:出,租汽:车客运经营的—处三千元以上一【万元:以下罚?款;:   (三)未按】照规定对《营运车辆《进行:定期维护、检测【检验或者营运车【辆不符合本条例【。第二十七条规定【条件的?。。处一千元以上—三千元以下罚款【;,   (四)聘用未!取得出租汽》车,驾驶员从业资—格证的人员驾驶【。出,租,汽车:从事经营《活动:的处一千元以上三千!元以下罚款;—   (五)变更法!定代表人、更—新车辆等未备—案的处?一千元以上》。三千元以下罚款;】   (六)擅自】转让出租汽车—客运经营资》格证、出租汽车【车辆:营,运证的?处二千元《以上一万元以—下罚:款,;   (七—)未取得有》。效出:。租汽车驾驶》员从业资格》证或者服务》监,督卡驾驶出租—汽车:从事:经营活动或者将【出租汽车《交给无出租汽车驾】。。。驶员从业资格—证的人员驾驶从【事经营活动》的处五百元》以上二千元以下罚】款;:   ?。(八)?未随车携《带出租汽车》车辆营运证、出【租汽车驾驶员—从业资格证》或者未按照规范放置!服务监?督卡从事经》营活动?的处二百元罚—款;   (—九)未按照》。规定使用经检定【合格的里程计价器或!者营运途中甩客、无!故,绕行的处五》百元以?上二千元以下罚【款; ?  (十《),无正:当理由拒《载或者未经乘客同意!招徕其他乘》客同乘或者交—接,班前不在车辆—明显位置明示交【接班时段和去向的处!。五百:。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!款   《。第七十四条 违【反本:条例的规《定,公共汽车客运】经营者有《下列情形《之一的?,由县级《以上道路运》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!,按照下列》规定处罚: —  (一)擅自【转让公共汽车—线路经营权的处一万!元以:上三万元以下罚款;!。   (《二)未经《批准:新增、变更》、暂停、《终止公共汽车—线路运营《的处一千元以上【五千元以下罚款;】   (三)不【按照规定设》置线路走向示意图】、监督投诉电话【号码处三百元以上一!千元以下《罚,款   第七十五】条, 违反?本条例的规》定,公共汽车客运驾!驶员有下列情—形之一的,由县级】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!构责令改《正,处三百元—。以上一千元》以下罚款   (一!),不按照规定线路运营!或者不按照规定【站点:停靠的;   (二!)无故拒载》乘客、中途甩客、滞!站揽客的   【第,七十六条从事道【路运输管理的工【作人员有《下列行为之一的【依法给予处分—;构成犯罪的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!  (一)不—依,照法定的条件—、,程序和期限》实施行政许可的;】   (二)参【与或者变相参与道路!运输经营《。以及道路运输相关】业务的;  — (三?),发现违法行为不及】时查处的; —  (四)违反规定!拦截、检查正常【行驶的道路运—输车辆的;  【 (五)违法扣【留车辆、车辆—营运证的;  【 (六)《索取、收受》他人财物《或者谋取其他—利益的?;   (七—),其他:。违法:行为的   第七章! 附则   第【七十七条《 本条例《所称汽?车租赁?是指:在,约定时间内租赁经】营者将租赁汽车【交付承租人使用收】取租赁费用的经【营活动?   ?。本条例所称甩挂运输!是,指牵引车《在货物装卸作业点甩!下所拖的挂车换上其!他挂车继续运行的】运,输组织方式   第!七十八?条, 本条例自2—0,14:年1月1《日起:施行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