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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省?水土保持条》例 (2014年】5月22日福建省】第十二届人》民代表大《会常务委员》会第:九次会议《。通过) 第一—章总则 《  :第一条 《。为了预?防和治理《水土流?失保护和合》理利用水《土资源减轻水、旱】、风:沙灾害改善生态【环境:建,设生态文明促进【经济社?会可持?续发展根据中华【。人民共和国水土保】持法等法律、法规】结,合本:省实际制定本条【例   第二条在本!省,行政:区域内开展水土保持!。。工作以及从事可能】造成水土流失的自】然资源?开发利用、生—产建设和《。其他活动应当—遵守本条例》 , , 第三条水土—保持工作应当坚【持,谁开:。发谁保护、谁造【成水土流失谁—治理、谁影响—水土保持功能谁【。补,偿、谁承《包治理?谁,受益的原则   】第四:。条 县级以上—地,方,人,民政府?应当加强《对水土保《持工作的统一领导将!水土保持《工作纳?入本级国民经—济和社会发展规【划,并作为生—态文明建设的—内容纳入生态文明】建设考核体系—加强监督和考评建】立由:政,。府主导、有关部门组!成的水土保持工【作,协调机制协》调和督促有》关,。部门做好水土保持】工作  《 第五条《 县:级以上地方人民政】府,。水行政主管部门主管!本行政?区域内的水土保持工!作;县级人民政府根!据当:地实际?情况设立的水—土保持?工作机构负责—本行政区《域内的水土保持工作!   县级以上地】方,人民政?府林:业、农业、国土资】源、交通运》输、环境保护等有关!部门按照各自—职责:。做好有关的水土流失!预防和治理工作  ! 乡(镇)人—民政府负责本—行政:区域内?的水土流失》防治工作水》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!重,点治理区的乡(【镇)人民政府—应当明确负》责水土保持工—作管理机构》及人员   —第六条 各级人民】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】应当加?强水土保持宣—。传和教育工作将【水土保持纳》入公益性宣传—和国民素质教育范围!普及水土保持—科学知识增》强公众的水》土保持意识   每!年的:1,2月10日为全省水!。。土保持宣《传日 ?  第?七条 鼓励和支持高!等院校、科研单位、!。社会团体开展水【土保持人才培养【、科:学,研究:、试验示范》、成果推广和技【术服务   加【强,水土保持科技—对外交流扩大与台】湾地区水土保持科】技交流与合作  】 第二?章规划   第八】条 :。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!管部:门应当每五年组【。。织一次本行政区域水!土流失调查调查结】果报国务院水—行政主管部门—备案后由《省人民政府予—。以公告?   第《。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!人民:政府应当依据水土流!失调查?结果划定水》土流失重《点预防区《和重点?治理区水土流失潜在!危险较大对防洪【安全、水《资源安?全和生态《安全有?。重大影响的区域【应,当划:定为水?土流失重《点预防区;生—态,。环境恶化水旱风【沙灾害严重崩塌【、滑坡?危险区和泥》石流易发区等—水,。土流失严重的区【域应当划定为水【土,流失重点治理区 】  县级以上地方人!民政府划定》的水土?流失重点预》防区和重点治—理区应当向》社会公告并》报上一级人民政府】水行政主管部门【备案:   第十条— 县级以上地—方人民政《府水:行政主管部门—应当会同有关部【门根据生态》文明建设总体要求】。。、水土?流失调查结果和【城,乡规:划在水土流失—重,点预防区和重点治】理区划定的基础上】编制:本行政区域水土保持!。规划报本级人—民,政府批准 》  第十《一条跨设区》的市行?政区域的流域—水土保持规》划由省人民政府【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!相关设区的市人【民政府?编制报省人民政府】批,。准;跨县(市、区】)行政?区域的流域水土保持!规划由?设区的市人》民政府水行政主管】部门会同相关县【(,市、区)《人,民政府?编,制报设区的市人民】政府批准《   第十二条【 经批准的水土【保持规划由》县级以上地方人民】政,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组!织实施  》 水土保持规划一】经批准应当严格【执,行不得擅《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!当按照?规划编?。制程序报原》批准机?关批准? ,  第十三条— 有关?基础设施建》设、矿产资源开发】、城镇建设、公共服!务设施?建设:、土地开发整理、】旅游开发、水利水电!开,发、:经,济,开发区建设、地【。质灾害防治点等方面!的规:划,在实施过程》中可能造成水—土,流失的规《划的组织编制机关应!当在规划中》提出水土流失预防】和治理的对策和措施!并在规划报》请审批前征》求本级人《。民政府水行政主管】部门的意见   】。。第三:章,预防:   第十四条 】地方各级人民—政府应当《合理开发利用水土资!源,加强自然生》态系统保护和修【复工作按照》水土保持规划采取封!育保:护,、自:然修复?等措施组织单位和】个人植树《造林扩大森林覆盖】面积提高森林—。质,量增加?。和保护植被;开发和!。节约农村能源减少】薪炭林的砍伐预【防和减轻《水土流失   第十!五条: 禁止在《下,列,区域挖砂《、取土、采石、挖土!洗砂或者从事其【他可能?造成水土流》。失的活动   【。(一)小(1)型以!上水:。库设计蓄水线以上、!重要饮用水水—源地一重《山范:围,内的:山坡地;《。   ?。(,二)重点流域干流】、一:级支流两岸外延五百!米或者一重山—范围内;  — ,(三)铁路、—公路两侧外延—五十米范《围,内十度以上的山坡】。地   第十—六条 ?禁止在二十》五度以上《陡坡地和饮用水水】源一级保护区的【山坡地开垦种植农作!物具体范围由县级人!民政:府,划定并公告   在!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!种植经?济林的?应当科学《选择树?种合理确定规—模采取水土保持措】施防止?造成水土流失 【 , 第十?七,条 禁止全》坡面开?垦、顺坡开垦耕种】等不合?理的开发生》产活动?  : 在水土流失重【点预防区从事林业】生,产活动的提》倡实行择伐作业【控制炼山整地;在水!土流失重点》治理区禁止皆伐和】炼山整地 》  :第十八条《。 在侵蚀沟的沟坡和!沟岸、河流的—两岸:。以及湖?泊和水?库周边的适当范【围土地?所有权人、使用权人!或者有关管理—单位应当根据立【。地条件营造涵养水源!、保持?水土:。。的植物保护带对营造!植物保护《带的县?级以上地方人—民政府应当给予扶持!   禁《。止开垦、开发、占】用和破坏植物保【护带植物保护—带具体范围》由县级人民政府【水行政主管部门会】同有:关,部门划?定,报同级人《民政府批《准后:向社会?公告   》。第十九条在山区、】丘陵区、风沙区以及!水土:。保,。持规划确定的—容易发生《水土流失的其—他区域开《办可能造成水土【流失的生产》建设项目占地面积】。在三公?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!方总:量,在,三万立方米》以上的应当编—制,水土保持方案—报,告书占?地面积小于三—公顷、大于三—千平方米或者挖填】土石方总量小于三】万立方米、大于【三千立方米的应【当编制水土保持【方案报?告表占地《面积在三千》平方米以下或者【挖填土石方总—量在三?千立方米以下的应当!填报水土保持登【记,表 :  属于耕地开发】和土地?整,理的编制水土—保持方?案报告?书、报告表和填【报水土保《持登:记,表的:。具体条?件由省人民政—府水行?政,主管部门会同国【土资源主管》部门确定《   水土保持方】案报告书和》报告表应当由具备相!应技术条件的—。机构:编制报?县级以上地》方人民政府水—行政主?管部门审批;水土】保,持登记?表报县级《人民政府《水行:政主管?。部门备案  — 第二?十条在?。水土流?失重点预防》区和重点治理—区的山坡《地上从?。事集中连片的农业】开发生?产活动除从》事以植树造林—为主的?林业生?产活:动外面积在三—十公顷以上的应  ! 当编制水土—。保持方案《报告表;面积大于五!公顷、小于三十【公,顷,的应当填《报水土保持登记表 !  前款规定的水】土保持方案》报告表由县级人民政!府水行政《。。。主管:部,门批准水土保持【登,记表报县《。级人民政府》水行政主管部门备】案  ? 第二十一条—依法:应当编制水土保【持,方案报告书、报告】。表,的生产建设项目【其水土?保持方案未经—批准的对该项目环境!影响:评价报告《环境保护行》政主管部门不予批准!生产:。建设项目不得—开工建设  — 第二十二条 【生,产建设单《位应当?按照批准《的水土保持方—案,在,主体工程《初步设计和》施工图设计》中同时开展》水土保持设》计审查生产》建设项目初》步,设计和施工图设计】应当同?时审:查,水土保持设计  】 依法应《当,。编制水?土,保持方案的生产【建设项目施工合同】应当包含水土—保持工程内容水土】保持工程应当与主体!工程同?时施工、《同时验收、同时投入!使,用;:水土:保持工程未经验收】或者验?收不合格的》主体工程不得—竣工验收生产建设】项目不得投产—使用:   第二十三【条,依法应?当编制水土保—持方案的生产建设】项目其生《。产建设活动中产生】的砂、石、土、矸】石、尾矿、》废渣等应当综合利】用;不?能综合利用的应当堆!放在水?。土保:持方案确定的专门】存放地?并采取措施》保证不产生新—的危害;生产—建设:单,位在报送水土—保持方?案时:应当提供有关部门】。对专门存放地选址的!意见   从—事生产建《设活动的单位或者个!人应当在水土保【持方案确认的地点或!者经批?准,的变更地点进行【取,土、采石并采取措施!预防:和治理水土流失 】。  第二《十四条 水土保持方!案,报告书、报告表经】批准后?生产建设项目地点】、规模、面积、土】石,方量发生重大变【化或者?水土保?。持方案实施过—程中水土保》。持措施发生重大【变更存?在下列情形》之一的生产》。建设单位应当及时补!充、:。修改水土保持方案】并报原审批》。。机关批准   (】一)矿山《、发电厂(场)【、水电?、水库?、机场、港口、码】头等点型生》产建设项目其主体】工程:位置发生《变化的; 》  (二)公路、铁!路、管道、输电线、!防洪:堤等线型生产建设】项目其线路位置变】化,超过百分之》三十的;  — (:三)生产建设项【目,。总占地面积或者土】石方总?量变化超过百—分之三十的;  】 ,(,四)取土、采石地点!或者:弃渣专?门存:放位置发生变更超】过百分之三十的; !  (五)水—。土保持防治措施的位!置、类型、面积、工!程量:。变更超过百分之【三十的;   (】六):法律法规规定的【其他情形 》  第四章》治理   第二【。十五条? 县级以上地方人】民政府?应当根据水土保持】规划组织发展和【改革:、财政、水利、【国土资源《、林业、农业、海洋!、渔业、交通运输、!住房和城乡建—设、环境保护、气象!以及其他《有关部门和单—位制:定年:度水:土流失治理计—划,  : 第:二十六条 县级以】上地:方人民政府》应当通过《财,。政转移?支付、区域协作【。等方式建立健全水】土,。。保持生态补偿机【。制增加投入并引导社!会资金用《于水土流《失防治  》 第:二,十,七条 地方各级人民!政府应?当创:新水土流失治—理,体制机制创》。建科技示范》工程推广应用先进实!用新技?术、新模《式采取多种形式【筹集资金支》持江河源头区—、水源保护区、【水土流失《重点治理区等—区域:开展水?土流失治理工作【   对单位和个】人,按照水土保》持规划以投资、捐资!或者其?他方式参与水土流】失治:理的地?方各级人民政府【应,当在资金、技—。术,等方面给予支持【和引:导 : , 第二十八》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!民政府应当加强饮】用水水源保护区【的水土流《失综合治理强化生】态环境的保护严【格控制化肥》和农药?的使:用防止和《减少:。水土流失引起的面】源污:染   第二十九】条 开办《生产:建设项目或者从事】其他生产建设活【动造成?水土:流失:的应:当进行治理损—坏水土保持设施、】地貌植被降低或【者丧失水土保持【功能的应《当缴纳水土保—持补偿费专项用【于水土流《失预防、《监测:。和治理?   第三》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!人民政府《应当:加强以小流域、【坡耕地、《。崩岗为重点》的水土流失治理工】作,   政府投资【水土保?持重点治《理工:程的水土保持—设施经验《收合格?后由所在地》县级人民政府水行】政主管?部门建立管理—档案设立标》。志并落实管护—主,。体,、管护资金和—管护责任《   第三十一条 !生产建设活动中【废弃的砂、石、【土、矸石、尾矿、】废渣等存放地应当】按照:国家有关《技术规范的规定【和要求采取》。拦挡、坡面防护、】防,洪排导等措施防【治施工期《的水土流失》。确保不产《生新的?危,害生产建设活动结束!后应:。当及时在存放地的裸!露土地?上植树种草、—恢复植被   【。本条例实施前未采取!上述措施且无法落】实,责任主体的由当【地县级?人民政府《。限期组织治理  】 第三?十二条在容易发生水!土流失的《区域采取下》。列有:利于水土保持的【措施县级以上地方】人民政府应》当制定鼓励政策  ! (:一)免耕、等高耕作!。、轮耕轮作》、间作套种》、种植绿肥、果【园种草、田坎种【草、田埂种草等; !  (二)封禁【抚,育、轮封轮牧、舍饲!圈养;   (三】)发展?沼,气,、,节柴灶、薪》炭林利用太阳能、风!能和水能《以煤:、电、气代》替薪柴等; —  (四)其—他有利于水土—保,持,的措施   第五章!监测和监督  【 ,第三十三条省—人民政府水》行,政主管部《门应当?根据我省《水土保持的特点和】。全国水?土保持?监测网?。络布局?的要求合理设置【水土保持监测站点】对全省水土流失进】行动态监测》   第三十—四条:省和设?区的市人民政府水】行政主管部门应【当根据本行政区【域内水土《保持:监测情况《每五年对下》列事:项进行公《告  ? (一)《水土流失类型、【面积、强度、分布状!况和变化趋势; 】。  (二)水—土流失造成的危【害;  《 (三)水土流失预!防和治理情况 【  对?重,点,区域、重大生—。产建:设,项目水土流失动态可!以根据实际情况【适时发布   【第三十五条依—法报批水土》保持方案报告—书的生产《建设:项目在项目建设过程!中生产建设单位应】当委托具备水土【保持:监测资质的机构对生!产建设活动造成的水!土流失进行》监测并将监》测情况按季度上报水!土保持方案审批机】关   依》。法报批水土》保持方案报告表【的生:产,建,设项目在项目—建设过程中》。生产建设单位—应当自行对》。生产建?设活动造成的水土流!失进:行监测并将》监测情况每》年两次报送当地【县级人民政府水【行政主管部门   !第,三十六条 》具备水土保》。持监测资质的机【构及其取得从业资格!的人:。员从事水土保持【监测活动应当遵【守国家有关》技,术标准、规范和【规程保证监》测质:量对水土保持—监测:结果的真《实性负责  — 具有水土》保持监测资质的社】。会组织?可以受委托》开展水土《流失危害事实的【勘查与评《估鉴:定并对鉴定结—论负责?。   第三十七条】 县: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!水行政主《管部门及其》。所属的水土保—持监督管理》机,构应当加强本辖区内!的水土保持》监督检查工作加大】对重:点,区域和?重点工?程的跟踪巡查力【度   在监督【检查中发现单—位或者?。个,人有:。。违,反水土保持法律法规!行为的应当责—。令立即停止》违法行为被检查单位!或者个?人拒不停《止违法行为的报【经水行政主管部【门批准可以依法查封!、扣押实施违法行】为,的工具及设备—等   第》三十八条对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!持方案实《施情况的跟踪—检查:内容:。包括  《。 (一)《水土保持方案报【批、后续设》计(含初步设计、施!。工图设计)及其在招!投标文件、施工【。合同中的落实情况;!   ?(二)?。。水土保持《投资资金到》位、使用情况和水土!保持:规费缴?纳情况;《   ?(三)水《土保持工作》管理制度的建—。立,及落实情况; 【。  (四)水—土流失防治》措施实施进度、【质量及防治效果【;,   (《五)水土保》持监测、监》理工作情况;  】 (六)《水土保持《方案变?更手续办理及其【实施情况;   (!七)水土保持设施验!收工作情况水土保】持跟踪检查情况【应当向?被检查单《位或者个人》反馈  《 第三十九条 县】级以上地方人—。民政府水行政主管】部门应当建》立,和完善水土保—持违法违规行为举报!制,度公布举《报电话任何单位和】个人:可以向水行政主管部!门,及其所属《的,水土保持监》督,管理机构举报—水土保持《违法行为接到举报的!水行政主管部门【或者其所属》的水土保持监督【管理机构应当及时调!查处理查处结—果应当向《社会定期《公布   第—六章法律责任  】 第四十条 —县级以上地方—人民:政府水行政》主管部门或者其【他依照本条例规定行!使水土保持相—关职责的部门不依】法作出行政》许可决?定或者办理批准文件!的发现违法行—为或者接到对违【。法行为的举》报,不予查处的或者有】其他未依照本条例】规定履行《职责的行为的对【直接:负,责的主管人员和其】。他直接责任》人,员,依法给?予处分   第四十!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!十五条规定在禁【止,区域:范围:从事挖砂、取土【、采:。石、挖土《洗砂和?其他可能造》成水土流《失的活动的由—县级以上地方—人民:政府水行政》主管:。部门责令《其,停止违法行为没收】违法所得对个人并】处一千元以》。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!单位并处二》万元以上二》十万元以下罚款【  : 第四十二条 违反!本条例有关规—定有   下列【行为之?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!人民政府水行—政主管部门责—令停止违法行为【采取退?耕、恢复《植被:等补救?。措施;按《照开垦或《者开发面积对个人并!处每:平方米二元》以下罚款对》单位并处每平—方米十元《以下:。罚款   (—一,。。),违,反本条?例第十六条第一【款规:定在二十五》度以上陡坡地和【饮用水水《源一级保护区的【山坡地开垦种植【农,作物的;   【。(二)违反本—条例第十七条第一】款规定进行全坡面开!垦、顺坡开垦—耕种:等不合理开发生产】活动的;   【(三)违《。反,本条例第十八—。。条,第二款规定开垦、】开发、占用和—破坏植物保》护,带的:   违反本条例第!十七条第二》款规定在《水土流失重点—治理区从事林业生产!活动时进行皆伐【。和炼山整地的由县】级以上?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!管部门依法处罚【 , , 第四十三条违反】本条例第《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开!办可能造成》水土流?失的生产《建设项目《未依:法编:制水土保持方—案,。报告书、报告表【或者填报登记—表的:由县级?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!行政主管部门责【令,停止违法行为—限期补办手续;逾】期不编制水土保【持方案报《告,书,、报告表的处五万元!以上五十万元以下】罚款:。;逾期不《填报水土《保持登?记表的处一万元以上!五万元以下》罚款:   第四》十,四条:违反:本,条例第二十条—。第一款规定在水【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!重点治?理区的山坡地—上从:。事集中连片的农业】开发生产《活动时?未,按照要求编》制水土保持》方案报?。告表或者填报水土保!持登记表的由县级】以上地?方人民政《府水行政主》管,部,门责令停止违法行】为,限期补办手续;【。逾,期不补办《手续的处一万—元以:上十万元以下—罚款   》。第四十五条违反本条!例第二十二条规定】。生产建设单》位未按照批准的【水土保持方》案在主体工程—初步设计和施工图】设计中同《时开展水土保—。持设计?的由县级以上地【方人民政《府水:行,政主管部门》责令:限期改正;逾期未】改正的处五万元以】上二十万元》以下罚款 》  第四十六条违】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!第二款规定从事【生产建设活》动的单位或》。者个人未在水—土,保,持方案确定的地【点或者经批准—的变更地《点进行取土》、采石或《。者未采取《措,施预防和治理水土】流失的由县级以【上地方人民政府【水行政主管部门【责令停止违》法行为对个人并【处一千元以上一万】。元以下罚款对—单位并处二万元以上!二十万?。。元以下罚款   】第四十七条违—反本条例第》三十五条《规定生产建设单位项!目,建设期间未按照【规,定开展水土保持监测!工作的由县级—以,上地:方人民政《府水行?政主管部门责—令限:期改正逾期未改正】的处批准水土保【。持,监,。测,费用额度一倍以下】罚款;主体工程【已完:工,未按照规定开展水土!保持监测工》作的处批准水土保持!监,测费用?。额,度一倍以上三倍以】。下罚款   第四十!八,条违反本条》例第三十六条规定水!土保持监测机—构、社会组织及其从!业人员从事水土保】持,监测活动违》反国家有关》技,术标准、《规,范和规程提供虚【假监测结论的由所】在地:县级: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!行政主管部门责令】改正没收违法所得】并处违法《所得三倍以下且【不超过三万元罚【款;没有违法所【得的处一千元以上一!万元以下罚款 【  第四十》。九条违反本》条例规定造成水土】流,失危害?的依法承《担民事责任;—违反治?安管理的由公—安机:关,依法给予《治,安,。管理:处,罚,;构成犯罪的依【法追究刑事责任 】  第七章附则 】。  第五十条 本】。条,例自:。2014年》7月:1日起施《行1995年1【月13日福建省第八!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!委员会?第十四次会议通【过1997》年10月25—日经福?建省第八届人民【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!第三十五《次会议?修,订的福建省实施〈中!。华人民共和》国水土保持法—〉办法同时废—止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