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丽水市?市区廉租住房—保,。障办法<?xml】:names—pace p—re:fix = "【o" />   第!一章 总 》则,    —  第一条 为保】障城市低收入家庭】的基本住房》需求根据浙江—省城镇廉租住房保】障办法、建》设部:廉,租住房保《障办:法等法规规章的【规定:结合:。本市实际制定本【。办法:。  ?    第—二条 本市市区内】低收入?住房困难家》庭的廉租住房保障及!其监督管理》适,。用本办法 —     第【三条 本办法所称】的,低收入住房困难【家庭:是指户?口条件、家》。庭收入、住房状况】等符合本办法第十】四,条规定条件》的家:庭  《    第四条 !市建设局《负责市?区低收入住房困难】家庭廉租住房—保障管理工》作     】 ,市发改、监》察、财政、民政、】物价:、审计、《国土、税务、公【安、房改《等部门?以及莲都区》。人民政府、丽水【经济开发区》管理委员会在—各自职责《范围内负责廉—。租住房保障的有关工!作      !第二章 保障方式】   《   第五条【 廉:租住房保《障实行货币补贴和实!物配租相结合的【方式 《   《  货币《补,贴是指市人民—政府向申请廉租【住房保障《的市区低《收入住房困难家【庭发放租赁》住房:补贴:由其自行承》租住房的廉租住房】保障方式 — ,    实物【配租:是指市人民政府【向申请?廉租住房保障的市区!低收入住房》。困难家?庭提供?住房并?按照规定标准收取】租金的廉租住房【。保,障方式    !。  第六条 市人】民政府根《据市区家庭平均住房!水平:。、,财政承受能力以及低!收入住?房困:难,家庭的人口数量、】结构等因素以户为】单位确?定廉租住房保障【面积标准《 ,  :  ?。  第七条 采取货!币补贴方式的补【贴额度按照市—区低收入住房困【难家庭现住房面积与!廉租住?房,保障面积标准的【差额:、每平方米租赁住】房补贴标准确—定  《    每—平方米租赁》住房:补贴标?。准由市人民政府根】据市区?经,济发展水平》、市场?平均租?。金、低收入住房困】难家庭的经济—承,受能力等因素确定其!中对最低生》活保障家庭按市场住!房平均租金确—定租赁住房》补贴标准  【 ,   第八条 采!取实物?配租:方式的配租面积【。为市区低收入住房困!难家庭现住房面积】与廉租?住房保障面积—标准的差《额   》   实物—配租:的廉:租,住房租金《标准实?行政府?定价由物价、财政】主管:部门会同市》建设局制定报—市人民?政府批准后》公布执行   】 :  :第,九条: 市人?民,政,府于每年3月底【之前确定《并公布当年的—廉租住房保障面积】。标准、?每平方米租赁住房】补贴标准《、廉:租,住房保障家庭—收入标准等以保证】廉租住房保》障计:划的实?施     】 第三章 保障资】金,及房屋来源》  ?    第十【条 廉租《住房保障资金—来源包?。括    【  (一)年度财】政预算安排的廉【租住房保障资金【;    【 , (二?)提取?贷款风险《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!的住房公积金增值】收益余额; —  :  ?  (三)土地出让!净收益中《安排的廉《。租住房?保障资金;   !   《。(四)政府的—廉租住房租金收入】; ?   ? ,  (五)社会【捐赠及其他方式【筹集的?资金:      】第十:一条 实物配租的】廉租住?房来源包括》。    —  (一《。)政:府新建、收》。购的:住房; 》 ,    》(二)腾退的公有】住房; 》     (三】)社:会捐赠?的住:房; ?     — (四)其他渠【道,筹集的住房   !  ? 第十二《。条 廉租住房—建设用地在》。土地供应计划中【优先安排并在申报年!度用地指《标时单独《。列出采取《划拨方式《保证供应  【    》第十三?条 新建廉租住【房应当将单套的建】筑面积控制在50 !    《  : ,平方米以内 【   ? ,  廉租住房建设免!征,行政事业性收费和】政府性基金》      】第四:章 申请与》核准 ?。   ?。。   第十—。四条 申请廉租住房!保障的家庭》应当同时符》合下列条件 【 ,    (一)】。户口条件《家庭成员《具有市区常住非农】户口且实际居住并至!少有一人具有—市区常住非农户【口5年以上家庭【成员户口从外地【迁入的须满一—年;:    —  (二)住—房条件家《庭现有住房面—积低于市政府当年公!布的廉租住房保障】面积标准《;   》 ,   (《三,)经济?条件年收《入低于市政》府公布?的,廉租住房保障家庭】。收入标准    !   本办法—所称的家《庭成员是指配—偶、子女、》父,母及其他《具有法定扶养—。、赡养、抚养—关系:的人员 《      第】十五条 申》请廉租?。住房保障《的家庭?其,现有住?房面积按家庭成员拥!有的下列房屋—面,积,认定(一)私有房屋!(包括?住宅、商店、厂房、!。。办公:用房、房改》房); 《      (二!)承租的公有—住房中免缴租金或】。者应缴租金低于廉】租住房租金标准的面!积,部分;? ,   ?   (三)待】入住的拆迁安置【房或:经济适用住房—;    —   (四》)拆迁时选择货币补!偿原住?。。房面积达到<!--!?xml《:,na:mesp《ac:e pref—i,x, = s《t1 ns》 = "urn【。:schema【s-mic》r,osoft-c【om:?of:fice《:,smarttag】s": /--><—?xml:nam】esp?ace prefi!x := "st1"【 />3《。6平方米以上的【住,房;  》    》(五)申《请人自提出》廉租住房保》障申请之日》起前三年内因—离婚、?。析,产、赠与、出—售等原因转移房【。屋所有权的住房【;  《 ,   《(六)违章搭建经】有关部门处》。理后作保留使—用的住房   】。 ,   第《十六条 《申,请廉:租住房?保障按?照下列程序办理【  ?    (一)】每年4月份》为统一集中》受理:廉,租住房保障》申,请时间申请廉租住】房保障家庭应—当,推,举一名具有完—全民事行为能—力的家庭成员为申】请人在规定时间【内向户口所在—地的街道《办,事处:领取廉租住房—保障申请《表如实填报家—庭基本情况》并提交下列材—料  《  ?。 , 1.?家庭全?部成员的身份证明和!户籍证明; —    《  : 2.现住房情况的!证明材料《(房:屋所:有权证、房屋租赁合!同或借住证明等);!    —  3.家庭收【入情况?的证明(由》申请人所在单位【或者户口《所在地社区》出具); —     —.孤老、《残疾人、老党员、】老游:击,。队员、老交通员、烈!士,。、因公牺牲军人、】病故军人、复员【军人、带病回乡退】伍军人的《。证明材料《; ?  :   5》.,其他材?料      !申请:人可以根《据,自,身条件?在申请表中明确其申!请廉租住房保障【的具:。体形式    】。   (二)申【请廉租住《房保障家《庭所在的街道办事处!应当自收《到申请之日起—30日内就》申请人的《户口条?件、家庭收入、【家庭住房《状况是?否符合规《定,条件进行《审核提出初审—意见:。并在申?请人:居住:地张:榜公示公示期限【为7天公《。示届满后应当及【。时将初审意见及【申,请材:料一并报送市、区民!政局审查    !。   (三)市【。。、区民政局应—当自收到街》道办事处的初审意见!之日起15》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!收入是否符合规【。定条:件提出审查意见连】同,申请材料一并—转送市建设局审核 !      (】四)市?建设局应《当自:收到市、区民政【局的审查意见—之日起15日完【成对申请人》的住房情况及其【。它申请材料的审核】并在申请人户口【所在地及新闻—媒体予以公示公【示期限?为,15日   【   《(五)?经公示无异议或【者,异议不成《立的市建设局应当自!公示届满之日—起,5日内对符合廉【租住:房保障条《件的:家庭予以《登记书面通》知申请人并且向社会!。。公开登记结果  !    (六【)对不符合廉租【住房保障条件—的家:庭市建?设局应当自公示届满!之日起5日》内书:面通知申请人—并说明理由 【 ,    第十七】条 :市建设局《、民政局等有关部】门以及街《道办事?处可以通过入户调】查、邻里访问以及信!函索证等方式对申】请人的?家庭收?入和住房状况等【进,行核实申请人及有关!单位和?个人应?当予以?配合:如实提供《有关情况    !   第十八—条 市建设》局应当根据已登【记的廉租住》房保障?。家庭:的收入水平、住房困!难程度和申请顺【序以及申请的—保,障方式?等情况确定相应的保!障方式及实物配租轮!候顺序并向社会公开!      已!。登记的?。孤老:、,残,疾人:、老党员、》老游击?队员、老交通员、烈!士、因公牺》牲军人?。、病故军人、—复,。员,军人、带病回乡【退伍军人等》特殊家?庭、最低生》活保障家庭及其他】急需救助《的家庭?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!排,廉租:住,。房或者发放租赁【住,。房补贴? :。 , ,   已登记的】实物配租家》庭在轮?候,期,间享受租《赁住房补贴》      第!十九条 已登记的】廉,租住房保《障,家,庭应:当与市建《设局签订租》赁住房补《贴,协议或者廉租住房】租赁合同  【  :  : 市建设局应当根据!。协议或者《合同的?约,定及时发《放租:赁住房补贴或—者提供?廉,租住房    】。   第二十条 租!赁住房补贴协议应当!。明确货?币补贴额度、停【。止发放货币补贴情】形,。等内容    !  廉租住房租赁】合同应当明确下列内!容     】 (一)房》屋的位置、朝向【、面积、《结构、附属设施和】设,备,状  《    况; !     —(二)房屋交—付方式?和时间;  【    (三)】租金:。及其支付方式—; :      (】四):房屋用?途,和使:用要求; 》    》 , (五)《租赁期限;  】    (六)】。房屋:维修责任;   ! ,   (《七)停止实》物配租的情》形包括承租人已【不符合规定条件的】将所承租的廉租【住,。房转借?、,转租或?者改变?用途无正当理由【连续6个月未—在所承租的廉租住】房居住或者未交【纳租金等; 【    》 (八)违约责【任,及争议解决》办法包括退回—廉租住房、调—整租金?、依: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!处理等;  【    (九【)其他?约定包括获》保障家庭每年申报】家庭人口《、收入、住房—等,变动:情况:的义务;  【  ?  第二十一条 】获得实物《配租资格的家—庭已:承租公有住房的其承!。租的公有住房应当转!为,廉租住房予以配【租  《    》。获,得租赁住房》补贴资格《的家庭已承租公【有住房的其承—租的公有住房按廉】租住房租金标准予以!核减:租金 《     获得】实物配租和租赁住房!补贴资格《的家庭所承租—的公有住房面积【超过:保障面积标准部分的!租金按公有住—房租金标准缴—纳 ?    》 按规定提高公有住!房租金标《准的新增租金部【分可:以给予减免》  ?    第—二十二条 享—受租赁住《。房,补贴的?家庭:其独:生子女按《两人计?算租赁住房补贴 !     第五】章 监督《管理 《   ?   第二》十三条 市建设局】应当按户建立廉租住!房档案并会》同民:政部门和街》道办:事处采取定期走访】、抽查等方式及时掌!握市区低收》入,住,房困难家庭的人口、!。收入以及住房变【动等有关情况 】 ,  :  : ,第二:十四条 获得廉租】住房保障《的家庭应当在每【年12月份向—所在:街道办?事处如?实申报家庭人口、】收入及住房等变动情!况    【 , 街道办事处应当对!廉租:住房保障《家庭的申报》材料进行核实、公】示并在次年1月【底前:将审查结果报市建】设局审核《     【 市建设《局应当根据》获廉租住房保障家庭!人口:、收:入、:住房等变化情况【及时作出维》持、变更或停止给】予廉租住房保—障的:书面:。处理决定同时—说明理由《 ,      第】。二,十五条 不再享受】实物配租的家庭应当!。自送达书面处理【。决,定之日起3个月【内腾退所承》租,。的廉租?住房因正当理由无法!按期退房《的经市建设局批【准后可延长》退房期?限延长期限不得超过!三个月   【   《市建设局应当自送达!书,面处理决定次—月起对?不,再,享受租赁住房补贴】的家庭停止发—放,货币补贴  【 ,   第二—十六条 任何单位和!个人:均有权对违反—本办法规定》的行为进行检举和】控告 ?      【申请人对市建设局作!。出的廉租《住房保障审核—结果、处理》决定有异《议的可以《自收到书面通—知之日起15日内】向市建设局》申诉市建设》局应:当自收到《申诉书?之日起?。10日内作出复查决!定申:请人对复查》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!向市人民政》府,申请行政复》议    —   第六章 【。法律责?任  《    第二【十七条 采取虚【报,、隐瞒、伪造—。等,手段骗取廉租住房】保障的由《市建设局《依照有关规》。定给予警告同时追】缴租赁住房补—贴、减免的》。。租金或者收》回廉租住《房收回廉租住—房的应?当同时责令》按,市场住房租金—标准补?交承:租期间的《租,金    【  第二《十八条 廉租住房】承租家庭有下列行】为之一的由》市,建设局取消其实物配!租登记记入不良信用!。档案收回《其承租的廉租住房】追缴:实物:配租期间《市场住房租金与廉租!住房租金的》差价 《  :   (一)【将所:。。承租的廉租》。住房:转借、?。转租、改变用途或者!用于违法活》。动的;    】   (《二)无正当》理由累计6个月未交!纳,。廉租住房租》金的;   【   《(三)无正当理【由连续6个月未【在所承租的》。廉租住房居》住的;  —  :   (《四)擅自装修或者】改变房屋结构—影响房屋使用—安全:的,;   》 : , (五)违反—廉租住房使用规定】且情节严重的其他】行为  》  :。。   被《取消实物配租登记的!家庭五年内不—得再申请《廉租住房保 【  :  ? 障    】  第二十九条 享!受租赁住房补—贴的家庭自领取【补贴之日起6个月内!未落实租赁》住房的视《。为自动放弃廉租住房!保障资?。格两年内不得再申请!廉租:住房:保障市建设局应当】及时停止发放租赁】住房补贴并记入【不良信用档案 】   ?   第三十条 】违反本办《法,第二十五条规定【拒不:退房:的由市建设局—依照有关规定—给,予,警告依法收回廉租住!房,    》 ,  第三《十一条 廉租住【房承租家庭因—违法或者不当—使用造?成廉租住房》损坏的应当依—法承担赔偿责任【    —  第三十二条 】从事廉租《住房保障《管理的?部门有下列行为之】一的由上级行政【机关或者同》级,监察机关依法责令】改正;对负有—直接责?任的主管《人员和其他直接责】任人员由所在—单位:或者监察《机关依法《给予党?纪政纪处分;构成】犯罪:的依法追究刑事责】任      !(,一)对符合》条件的家庭不批【准廉租住房保障【或者对不符》合条:件,的家庭?批准:给予廉租住房—保,障的;    】   ?(二:)擅自改变廉租【住房保障面积标准、!住房补贴标准或【者廉租住房保障方】式的;  —    (三)未!履,行规定的审》查,、审核、公示—、复查等职责—。的; ?  :    (四)挪!用、:截留或者私分廉【租住房保《障资金的; 【     (五)!其他玩?忽职守、徇私舞弊或!者滥用职权》的,行为: :     因故意!或者重大过》失造成?国家利益损失—的应当?。同时责?。令赔偿损失 —    》  第七章》。 附 则 —     第三十!三条 本办法所规】定的住房面积—均指建?筑,面,积  《    第三十四!条 本办法自颁布之!日起施行《。2005年8月3】日发布的丽水市【。区城镇?廉租住房管理办法(!丽政令第39号)】同时废?止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