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丽水:市市区廉租住房【。保障办法<?x【ml:names】pace pr【ef:ix = "o【" />《   第一章 【总, 则:    —  第一《条 为保障城市【低收入家庭的—基本住房《需求:。根据浙江省城镇廉】租住:房,保障:办法、?建设部廉租住房保】障办法等法规规【章的规定结合—本,市实际?制定本?办法 《   《  第二条 —本市市区内低收入住!房困难?家庭的?廉租住?房保障及其监督管理!适用本办法  】    第—三条: 本办法《所称的低收》入住房困难》家庭是指户口—条件、家庭》收,入、住房状况—等符合本《办法第十四条—规定条件的家庭【    》   第四条 市建!设局负责《市区低收入》。住房困难家》庭廉租住房保障【管理工作    !。。 ,  市发《改,、监察?、财政、民政—、物价、审计—、国土、税务、【公,安、房?改等:部门以及《莲都区人《民政府?、丽水经济开—发区管理委员会在】各自职责范》围内负责廉租住【房保障的有关—工作:    —  第二章 保障方!式    —   第五条— 廉租住房保—障实行货币补贴和】实物配租相》结,合的方?式 :      货】币补贴是指》。市人民政府向申【请廉租住房》。保障的市区低收入住!房困难家《庭,。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由!其自行承《租住房的廉》租,住房保?障方:。式   》   实物配租】是指市人民政府【向申请廉租》住房保障的市区低】。收入住房困难—家庭提供《住,房并按照规》定标准收取租金【的廉租住《房保障方《式,   《  ? 第六条 市人民】政府根据市》区家庭平均住—房水平、《财政承受能力以【及低收入住房困难】家庭的人口数—量、结构等因素以】户,为单位确定》廉租住房保障—面积标?准,   《   第》七条: 采取?货币补贴方式的补】贴额度按照市区低收!入住房?困难家庭现住—房面积与廉租住【。房保障面《积标准?的差:额、每?平方米租《赁住:房补贴标准确定 !     每【平方米租赁住房补】贴标准由市》。人民政府根据—市区经济发展—水平、市场平—均租金、低收入住】房困难?家庭的经济承受【能,力等因素确定其中对!最低生?活保:障家庭按《市场住?房平:均租金确定租—赁住房补贴标准 !    》 ,第八条 采取—实物:。配租方式的配租【。面积为市《区,。低收入住房》困难家庭《现,住房面积与廉—租,住房保障面积标【准的差额   】   实物配【租,的廉租住房租金【标准实行政府定价由!物价、财政》主管部门《会同市建《设局:制,定报市人民政府【批准后?公布执行  【。。    第九条 !市人民政府于每【年3月底《之前确定并公布【当年的廉租住房【保,障面积标准、—每平方米《租赁:住房补贴标准—、,廉租住房保》障家庭收入标准等】以保证廉租住房【保障:。计划的?实施:    》   第三章— 保障资金》及,房屋来源   】。   第十条 廉!租住房保障资金【来,。源包括    !。  (一)年—度财政预算安—排,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!;   》   (二)【提取贷款风险—准备金和管理费用】后的住?房公积金增值—收,益余额?;     】 ,(三)土地出让【。净收益中安》排的廉租住房—保障资金;   ! ,   (《四,)政:府的廉租《住房租金《收入;   【   (五)社】会捐赠及《其他方式筹集的【。。资金   —   第》十一:条 实物配租的廉租!住房来源《包括 ?      (一!)政:府新建、《收购的?住房; 《      (】二)腾退的公有住房!;  《  :  : (三)社会—捐赠:的住房;   】 ,   (《。四)其他渠道筹【集的住房 —    》 第十二《条 廉租住房—建设用地《在土地供应计划中】优先安排并在申报】年度:用,地指:标时单独列出—采取划拨方》式保证供应  】    第—十三:条 新?建廉租住房应—当将单套的建—筑面积控《制在50 》      【平方米以内   ! :  廉?。租住:房建设免《征,行,政事业性收费和政】府性基金    !   第四》章 申请与》核准    【   第十》四条 ?。申请廉租住房保【障的家庭《应当同时《符合下列条》件,  ?    》(一)?户口条件家庭成员】具有市?区常住非农户—口且实?际居住并至少有一人!具,有市区常《住非农户口5年以上!家庭成员《。户口从外地迁—入的:须,满一年; —  :  ? (二)住房—。条件:家庭现?。。。。有住房面积低于市政!府当年?公布的廉租住房保障!面积:。标准;    !  (三)》经济条件年收—入低于市政府—。公布:的廉租住房保障家】庭收入标准  】    本办法】所称:的家庭成员是—指配偶、子》女、父母及其—他,具有法定扶养—、赡养、抚养关系的!。人员    】。  :。第十五条 申请廉租!住,房,保障:的家庭?其现有住房面积按】家庭成?员拥有的下》列房屋面《积认定(一)—私有:房,屋(包括住宅、商】店、厂房、》办公用房、》房改房);   !   (》二,)承租的《公有住?房中免缴《租金或者应缴租金】低于廉租住房租【金标准的面》积部分;  【  ?  (三)待入住】的拆迁安《置,房或经济适用住房】;  《    (四)】。。。拆迁时?选择货币补》偿原住?房面积达到<—!--??xml:》nam?esp?ace pr—efix《 = ?st1 ns 【= "ur》n,:schemas-!micr《osoft-c【om:off—ice:smar】ttags"—。 /--《><?xm》l:nam》espace pr!efix = "s!t1" />36】平方米?以上的住房》;,  ? ,   (五)申】请人自提《出,廉租住?房,保障申请《。之日起前三年内【因,离婚、析《产,。、赠与、《出售等原因》转移房?屋所有?权的:住房; 《      【(六:),违章搭?。建经有关部门处理后!作保留使用的住房 !      第】十六条 申请廉【租住房保《障按照下列程序【办理     ! (一)每年4月】份为统一《集,中,受理廉租住房保障申!。请时间申请廉租住房!保障家庭应》当推:举一:名具有完全民—事,行为能力的》家庭成员为》申请:人在规定时》。间内向?户口所在地》的街道办事》处,领,取廉租住《房,保障申请表如实填报!家庭基本《情况并提《交下:列材料?  ?    1—.家庭全部》。成,员的身份证明—和户籍证明;—      2!.现:住房情况的证—明材:料(房屋《所有权证、房—屋,租赁合同《或借住证明》。等);    】   3《.家庭收入情—况的证明《(由申请人所在单】位或者?户口所在地社区出】具,);    】  .孤老、—。。残疾:人、老党员》、老游击队》员、老交通员—、,烈士、因公牺牲军人!、病故军人、—。。复员军?人、带病回乡退伍】军人的证明材—料;   —   5.其【他材料   【  ? ,申请人可《。以根据自身条件在申!请表中明确》其申请廉租住房保障!的具体形式》。    —  (二)申请廉租!住房保障《家庭:所在的街道办事【处应当自收到申请】之日:。起30日内》就申请人的户口条】。件,、家庭收入、—家庭住房状况是【否符合规《定,条件进行审核提出】初审意见并》在申请人居住地张榜!公示公示期》限为7天公示—届满后应当及时将初!审意见及申请材【。料一并报送市—、区民政局》。审查 ?     —。 (三)《市、:区民政局应当自收到!街道办事处》。的初:审意见之《日起1?5日内?就,申,请人的家庭收入【。是否符合规定条【件提出审查意见【连同申请材料—一并转送市建—设局审?。核     】 ,。(四)市建设局应当!。自收到?市、区民政局—的,审查意见《之日起15日—完成:对申请人的住房【情况及其它申请材】料的审核《并在申请人》户口所在《地及新闻媒体予【以,公,示公示期限为1【5日:    —  (五)》经,公示无异议或者【异议不?成立的市建设局应】当自公示届满之日起!。5日内?对符合廉租住房保障!条件的家庭予以登】记书面通知申请【人并且?向社会公开登记【结果     ! (六)《对不符?合廉租住房保障条】件,的家庭?。。市建设局应当—自,公示届满《之日:起5日?内书面通知》申请人?并说明理由   !   《第十七条 》市建设局、》民政局等有关部门】以及:街道办事处可—以通过入户调查、】邻,里访问以及信—函索证等方》式对申请人的家【庭,。收入和住房状—况等进?。行核实申请》人及有关单位和【个人应当予》。以配合如《实提供?有关情况    !   ?第,十八条 市》建设局应当根据已】。登记的?廉,租住房保障》家庭的?收入水平、住—房困难?程度和申请》顺序以?及申:请的保障《方式等情况》确定相?应的保障方》式,及,实物配租轮候—顺序并向社会—公开     ! 已登记的孤老、残!。疾人、老党员、【老游击?队员、老交通—员、烈士、因—公牺牲军人、病故军!人、:复员军人《、,带病回乡退伍—军,人等特殊家庭、【最低生活保障—家庭及其他急需【救助的家庭在同等】条件下优先安排【廉租住房或》。者发放?租赁住房《补贴   — ,。   已登记的实】物,配租:家庭:在轮候期间》享受:租,赁住:房补贴   【 :  第十九条— 已登记的廉租住】房保:。障家庭应当》与市建设局签订租】赁住房?补贴协?议或者廉租住房租赁!合同 ?     —。 市建设局应当【根据协议或者合同】的约定及时》发放租赁住房—补贴或者《提供廉租住房—    —  :第二十条《 租:赁住房补贴协议应】当明确货币补贴【额度、停止》发放货币补》贴情形等《内容    【   廉租住房【租,赁合同应当明确下列!内容 ?    《   (《。一)房屋的位置、朝!向、面积、结—构、附属设施和【设备状    ! ,。。 况;   【   (二)房】屋交付?方式和时间; 【   ?  ? (三)租金—及其支付方式; 】      (】四)房屋《用途和使用要—求; 《     (五】)租赁?。期限; 《    《。   (《六)房屋维》修责任; —     (【七)停?止实物?配租的情形》包括:承租人已不符合规】定条件的将所—承租的廉租住房转借!、转租或者改—变用途无正当—理由连续《6个:月未在?所承租的廉》。租住房?居住或者未交纳【租,。。金等;    】   ?(八)违《约责任及争议—解决办法包括退回廉!租住房、调整—租金、依照有—关法律法规规定处】理,等; ?      (九!)其他约定包—括获保障《家庭每年《。申报家庭《。人,。口、收入《、住房等变动情况的!义务;    ! , 第二十一条 获】得实:物配:租资格的《家庭已承租公有住】。房,的其承租的公—有住房应当转为廉】租住房?予以配租《     【 获得租《赁住房补贴资格的】家庭已承租公有【住房的其承租—的公有住房按—廉,租住房租金标准【予以核减租金 】   ?   获得实物【配租和租赁住房【补贴资格的家庭【所承租的公有住房】面积超过保》障面积标准》部分的?租金按公有》。住房租金标准—缴,纳      !按,规定提高公有—住房租金《标准的新增租—金,部分可以给予减免】      】。第二十二条 —。享受:租赁住房补贴的家庭!其独生子女按两【人计算租赁》住房补贴 》   ?   第》五章 监《督管:理,。      】。第二十三《条 市建设》局应当按户建—立廉租?住房档案《并会同民政部门【。和街道办事处采【取定期走访、抽【查等方?式及时掌握市区【低收:入,住房:困难家庭的人口、收!入以及住《房变动?等有关情况   !   第二十【四条 获得廉—租住房保障的—家庭应当在》每年12月份向所】在,街道办事处如实申报!家庭人口、收入及住!。。房等变动情况—  ?    街道办事!处应当对廉租住房】保障家?庭的申报材料—进行核实、公示并在!次,年1月底前》将审查结果》报市建设《局审核?    》  : 市建设局》应当根据获》廉租住房保障家庭人!口、收?入、住房《。等变化情况》及时作出维持、变更!或停止给予廉租住房!保障:的书:面,处理决?定同时说明理由 !     第【二十五条 》不再享受《实物配租《的家庭应当自—。送,达书面?处理决定《之日起3个月内腾】退所承租的廉租住】房因正当理》由无法?按期退房的经市建】设局批准后可延长退!房期限延长期限【不得超过《三个月 《 ,   ?   市建设局应当!自送:达,书面处理决》定次月起对》。不再享受租》赁住房补贴的—家庭停止《发放货币补贴—    —  :第二十?。六条 任《。何,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!违反本办法规—定的行为进》行,检,。。举和控告《      】申请人对市建设【局作出的廉租—。住,房保障审核结果、】处理决定有异议【。的可以自收到书面通!知之日起15日内向!市建设局《申诉市?建设局应当自收到】申诉书之日起10日!内作出复查决—定申请人对》复查决定《不服的可以依法向市!人民政府申请行政】复议:    —  :第六:章 法律《责任    】  第二十七—条 采取《虚报、隐瞒、伪造】等手段骗取》廉租:住房保障的由市建】设,局,依,照有关规定给—予警告?同时追缴租赁住房】补贴、减免》的租金?或者收回廉租住【房收回廉租住房的】应当:同时责?令,按市场住房租金标准!补交承租期间—的租金?。      第!。二十八条 廉租【住房:承租:家庭有下列行为【之一的由市建设【局取消其实物—配租登记《记入:不,良信用档《案收回?其承租的廉租住房追!缴实物配《租期间市场住房【租,金与廉?租住:房租金的差价— :   ?   (一)—将所承租的廉租住】房转借、转》。租、改变《用途或者《用于违法活动的;】 ,    《 ,  (?二)无正《当理由累计6个月】未交纳廉《租住房租《金的; 》     (三】)无正?当理由?连续6个月未在所承!租的廉租住房居住】的;  》   《 (四)擅自装修】或者改变《房屋结构影响房屋】使用安全的; 【     — (五)违反廉租住!房使用规定》且情节严《重的其他行为—      】被取消实物配—租登记?的家庭五年内不得】再申请廉租住—房,保 :   ?   障  】  ?  第二十九条 】。享,受租赁住房补贴的家!。。庭自:领取补贴之》日起6个《月内未落实租赁住】房的视?为自:动放弃廉租》住,房保障资《格两年内不得再【申请廉租住房—保障市建设局—应当及时停止—发放:租,赁住房补贴并记入】不良信用档案 【      【第三十条 》违反:。本办法第二十—五条规定拒不退房的!由市建设局依照【。有关规定给予警告依!法,收回廉租《住房    【   第《三十一条 廉租【住房承租家》庭因违法或者不当】使用造成廉租住【房损坏的《应当依法《承,担赔偿责任》 :    》。 第:三十二条《 从事廉租住房保障!管理的部门》有下列行为之—一的由上级行—政机关或者同—级,监察机关依法责令改!正;:对负有?直接责?任的主管人员和【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!所在单位或者—监察机关依法—给予党纪政纪处【分;构成犯罪的【依法追?究,。刑事责任《。      (!。一)对符合条件【的家庭不批准廉租住!房保障或者对不符】合条件的家庭批【准给予廉租住房【保,障的; 《。 ,     (二】)擅:自改变廉租住房保障!面,积标准、《住房补?贴标准或《者廉:租住房保障方式【的,; ? ,。    (三)】未履行规定的审查】、审核、公示、【复查等?职责的;   】   (四)挪】用、截?。留或者私分廉租【住房保?障资金的;   !   (》五)其他玩忽职守】、徇私舞弊或者【滥用职权的行为 】    《  : ,因故意或者重大过】失造:成国家利益》。损失的应《当同时责令赔偿【损失  》  ?。  第七章 —附 则    】   第三十—三条 本办法所规定!的住房面积》均指建筑面积 】     —第,。。三十四?条 本?办法自颁布》之日起施行2—0,。05年8月3日发】布的丽水市区城镇廉!租住房管理办—法(丽政令》第39号)》同时废止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