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丽水市区农》村村民建房审批暂行!管理办法 第一章】  总则 第一条】  :为加强丽《水市区?农村:村民(以下》统称“村民”)住】房建设管《理引导村民节—约和合?理利:。用土地?资,源推进新农村建【设根据中华人民【共,和国土地管理法、】中华:人民共和国城—乡规划法、》浙江省实施〈中华】。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!法〉办法、浙江省】。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!法,律、法规规定结合】丽水市?。区实际制定》本办法 第二—条  本办法适【用于丽水市莲都【区行政区域范围【内村民新《建,、,扩建和?。改建住房的(以下】统称“村《民建房”《)审批与《管理 第《三条  村民—。建房:应当按照新农—村建设的《要求符?合相:关规:划保持?。地方:特色和传统》风格坚持安》全,、适用、经济—、美观的原则—贯彻国家和》省有关?节约土?地资源、保护—环境等规《定 村民一》户只能?拥有一处宅基地 鼓!励村:。民建造联建式住【房控制建造独立式住!房 第四条》  丽水市人民【政府负?责本办法附》件1、附《件2及?丽水经?济开发区范围内村】民建房的审批工作】 莲:都区人民政府负责】除前款范围外村【民建房?的审批?工作 国《土资源行政主管【部门具体负》责村民建房的农用】地转用报批、—住房用地申请复核及!监督管理工作 【建设规划《行政:主,管,部门具体负责村【。民,建房的规划审—批及监?督管理?工作 发《改、公安、民—政、农?业、林业、水—利、城管执法—、交通运输等—有关部门根据各【。自,职责配合做好村民】建房管理的相关【工作 乡(镇)【人民政?府、街道《办事处负责编—制、组?。。织实施本行政—区域内?的土地利《用总体规《划和乡、村庄规【划;:村,民建房的申》请审:核和监?督管理;指导村【民委员?会依:法,管理村民建》房等工作 村民委】员会负责《。制定村民建房年度计!划;村民建房—申请、调整与安排】;,做好村民建房申请】涉及的现有住房、】家庭成员《、,户籍关系等材料的审!查;督促建房—的村民对原有住房】按照有关规定—及时处置等》工作  《。。。。 第二章  建房条!件 第五条  村民!符合下列条件之一】的,可以申请建》房, (一?)属于?无房户?、住房困难户的;】 (二)符》合相关规划在—原址:拆、改建《的; (三)旧村改!造时原有住》房属于?拆除范?围的:; (四)》整村下山《搬迁异地安》。置的; (》五):法律、法规》规定的其他情—形 第六条 — 村民符合下列条】件之一?的属:于住:房,困难户 《(一)在附件1范围!内的村民《家庭:三代人均住房建筑】面,积砖木(砖混)【结构不足25㎡【或者泥木结》构不足30》㎡的; (二—)在附件2范—围内的?村民家?庭三代?人均住房建筑—。面,积砖木(砖混—)结构不足30【㎡或者泥《木结构不足》35㎡?的; (三)在附件!1、:附件2范围外的村】民家庭三代人均住房!建筑面积《或户均宅基地面【积达不到《。下列标准之》一的: 1.人《均住房建筑面积【砖木(砖《混)结构住》房3:5㎡或者《泥,木结构40》㎡; 2.户均【宅基地面积(包括猪!。栏、杂?间等附属用房)13!人户75㎡;45人!户9:0㎡:;6人以上户110!㎡ 本条前款所指】的“:村民家庭三》代”是指《以申请建房的—村民为基准代往上计!算两代人均住—房建筑面《积计算采取先户均后!。人均:的计:。。算方法村民》。住房建?筑面积包括 (一】)申请建房》时拥有合法产权的】集,体土地住房建筑【面积; (二—)申请建房》时拥:有的集体土地房【屋拆迁安置》住房:及拆迁安置》时以货?币补偿安置的建筑面!积; (三)申【请,建房时已存在的【历史违法建筑—经处罚后继续占有】使用的建筑面积; !第七条  村民【申请建房时有下列】情形之一的不予批】准 (一)原住房】。不符合?土地利用《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!申请:在原址新建、扩【建的; (二)出】租、出卖、》赠与、?析产等其他》形,式转让住房的—; (?三)未达到法定【。结婚年龄的》。; :(四)以所有家庭成!员作为?一户申?请批准建房后不具备!分户条件而以—。分户为由申》请,建房:的; (《五)非法占地或【。违法建房行为—。未处理结案的—。;, (六)《法,律、法规规定—不予批准的其他情形!。 第八条  村【民因灾毁、避险【急需:建房的经建设规【划行政主管部门【。会同国土资源行【。政主管部门》规划:选址后可按照本办法!规定的建《房标准先行建设但必!须在灾情结》束后6个《月,内申请补办有—关建房?审批手续《 ,第九条 《 华侨、《台湾和港澳同胞、】外籍:华人回乡定居申请建!房,的按照本办法规定办!理建房?审批手续参照—当地农村村民—的标准执《行 第?十条:  申请建房用地】的村民应当按—照以下规定处—置原有住房 —(一)在旧村改造范!围内拆?旧建新的《应当先?拆除:原有住房(包括猪栏!、杂间等《附,属,。用,房)及其他》构筑物再申请建房;!申请异地新建住【房拆旧建新的在【建房:申请批准前应当自】行拆除旧房》; :(二)原有住房确】系住房结构或文物保!护等原因不能拆【除的在申请建—房,的同时将《原有住?房产权变更登记给】所在的村民委员会】; (三)》村民:。之间可以通过调剂】的方式处置原有住】房但是接《受调剂方必须是【。本村的无房户或住房!困难户而且调剂【双,方均不存在》违法建?。房行为未处理结案】。的情形   第【三章  建房标准】 第十一条  【村民的建房人数以户!口簿作为认定—依,据但是?本办:法另有?规定的除外 第【十二条  村—民,申请建房时具—有下: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计!入建房人数 (一)!。未享受房改政—策(包括集资—建房、购买经济适用!。房或:者房改房、领—取经济适用》。房价差补贴等下【同):。的非农户《籍的配偶; (【二)未享《受房改政策尚未成】家随父母居住的非农!户籍的子女;— (三?)原户籍所》在村的现役军—人(不含现役军官)!、,复转退?军人(不含已在外】结婚定居人员)【; (四)》。原户籍在本行政【村的大中专院—校在校生《; (五)原户【籍在本行政村的监】狱服:刑、劳动《教养人员; (【六)法律《、法规规定的其他人!。员 第十《三,条,  村民申请建房】时具有下列情形之】一的可以增加一个建!房人数? (一)已婚尚未】有子女的;》 (二?)已领取独生子【女,光荣证的; (三)!已达到法定结婚年龄!尚未登?记结婚?。的 第十《四条:。  :村民申请建房时【具有下列情形—之一的按照以下【规定办?理 :(一)村民》家庭:中,有非农?户籍且已享受房【改政策家《。庭现有人均住—房建筑面积达到本】办法第六《条规定标《。准的在?符合规划《的前提下可》以申请对拥有合法】产权的集体土地上的!住房拆、改建;【达不到本办法第六条!规定标准《的可以申《请建房; (二【)非农户籍》人员或者非本村村民!在旧村?改造:连片:拆除范围内依法拥】有住房的其住房拆】除后可以参照所【在地村民建》房标准?审批建房《审批的住房建—筑占地?面,积不得超过原有【住房:的建筑占地》面积剩?。余用地?。交还村民委员会 】已经计入建房人数】的非农户籍人员不得!再,享受房改政策 【第十五条 》 村民?申请建房建筑面【积按照以下规定执】行 (一)附件1】范围内的不单独安】排住房用地可以申】请公寓住房; 【(二)附件2—范,围内的1人户不单独!安排住房用》地,可以:申请公寓住房或【者,挂靠亲属户建房2】。人以上户原》则上不单独安—。排住房用《地,如确需安排的其【标准:为 2人户》建筑占地《。面积不超过38【m2  建筑—层,次不超过《。三层; 《3人:户建筑占《地面积不超过54m!2  建筑层次【不超过三层》; 4人户建—筑占地面积不超【过72m2建—筑层次不《超过三层;》 5人?。户,建筑占地面积不超】过90m2》  建筑层次不超过!。三层; 6人以【上户建?筑占地面《积不超过108【m,2,。建筑层次不超—过三:层 (三《)附件1、附件【。2范围外的村民住房!。用地标准为》 1人户《建筑占地面积不【超过38m2建筑层!次不超?过,三,层; 23》人户建筑占地面积不!超过75m2建筑层!次不超过《三层; 4人户建筑!占地面积不超—过90m《2,建筑层?次不超过三》层; 5人》户建筑占地面积【不超过108—m2建?。筑层次不超》过三层; 6人【以,上户建?筑占地面积不超过1!2,5m2?建,。筑层次不超》过三层 《第十六条《  村民申请公寓】住房建筑面》积按照以《下规定执行 (一)!附件:1、附件2范围【内的村民的标准为】 1:人户不超《过40m2》; 2?人,户不超过8》0m2; 》3人户不《超过100m2;】 4人户不超过12!0m:2;: 5人?以上户不超过1【60m2 》(二)附件1、附】。件2范围外的村民】。申,。请公:寓住房的建筑面积】标准另行制定 住】房困难户在安排公】寓住房时未》按,本办法第十条—的规定处置原—有住房的在安排公寓!住房时应当》减去:原有住房的建筑面积!   第四章 【 ,公寓住房及》。住房用地《的货币结算 第十七!条  在农民公【寓住房?小区内安排公—寓住房的《其,土地使用权类型为】出让:。 (一)公寓住【房的供?应价格分为廉—购价、优《惠,价、:市场价三种并—根据层次、朝向进】。行调节 公》寓住房的廉购价【不高于市《政府公布的砖—混二等?房屋重置价;优惠价!不高于公寓住房【建设的成本价 公寓!住房的廉《购价和优惠价由市政!府每年?公布一次公》寓住房市场价—按照同类地段商品房!市场价确定 (二】)公寓住房》按下列标准结算 】1.:公寓住房与村民【拆除的?原有住房建筑面【积相等部分按照【安排公寓住房时的廉!购价结算 》2.公寓《住房在享《受面:积标准内但超出村民!拆除原有《住房建筑《面积的部分按照安排!公寓住?房时的优惠价结算 !。。3.:超出享受公寓住房面!积标:准以外?的部分按《照公寓住房安排时同!类地段商《品房市场价结算【 安排公寓住房的】村民其拆除的原有住!房的宅基地》在,土地征收《时不予补偿 第十】八条  在农民迁】建安:。置小区内安排建房】的其土地《使用:权类型为划拨住房】用地由申请建房【户按成本价支付土地!成本:价的计算公式为(土!地划拨价+小—区基础设施建设费】用+相关税》。费)�小区安置总建!设面积   第五章!  建房审》批 第十九》条  村民建房审】批按照以下》程序进行 (—一)建房申》请 村民建房应当】以书面?形式向建《房用:地所在村村民委员会!提,出申请建房》申请应当经村民委】员会集?体讨论通过并将申】。请建房户的》家,庭人口结构、现有住!房及其处置》方式、住房》用地位置与面积等】情,况在村公示》。。栏内进行《为期7日的公示【。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!村民委员会签署【意见并及时报送所】。。在地的乡(》镇)人民政》府、:街道:办事处 (二)【现,场踏勘 《。乡(镇)人民政府、!街道办事处接到村】民委员会提交—的建房?申请材?料后应当在1—0日内组织建设【规划、国土资源【等部门工作人员到村!民建房用地现场踏】勘确定建房位置调查!申请建房《。户的有关情况—并根据建房审—。批有关要求》告知申请建》房户需提《供的相关材料— (三?)联合?公示: 对:于符合建房》条件的由乡(镇)】人民政府、街道【办事处?召集建设规划、国】土资:源工作人《员将申请建房户的】。家庭人口结》构、现有住房及其】处置方?式、住房用地位置】与面积、拟建—层数和高度等有【关情况在乡(镇)】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!处和村?。民委员会公示栏内】进行为期7日的公】示公示无异》议的建设规划、国土!资源基层所应当在公!示期满之日起7日】内将:材料报送上一级【建,设规划、国土—资源行政主管部门】 (四)审查—审核 建设规—划主管部门应—当在收到《申请材料之日起1】5日内对《符合建房条件的在】城市、镇《总体规划建设用地范!围内使用集体—所有土地《的,核发建设《用地规划《许可证;在乡、【村规划?区,建设用地范围内使】用集体所有土地的】核发乡村建设—规划许可证对—。不符:合建房?条件的?不予核发并书面告知!申请人 申请人取】得建设用地规划许】可证或乡村》建设规划许》可证后应当》按规:定,向,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!门办:理用地审批手—续;建房《用地涉及林地等其】他需:经相关部门审批的还!应当报经相》关部门?批准国?土资源?行政主管部门应【当,在收到用地》申,请之日起1》5,日内进行审查对符】合用地?。条,件的予以批》准;对不《符合:用,地条件的不予批准】并书面告知》申请人 在城市、镇!总体规划建设用地范!围内申?。请建:房的申请人在取得建!设用:地批准文件》后还应按规》定向建设规划—行政主管部门—。申请核发建》设工程规划许—可,证 (五)放—样验线 审批程序】。完成后乡(》镇)人民政府、街】道办事?处召集建设规划【。、国土资《源、城管执法部【门、村民委员会对】建,房申请户的放样进行!验线验?线通过后方可施工】建房 (《六)竣?。工验收 房屋—。竣工后申请建—。房户应?。当及时报告乡(镇】)人民政府、街道】办事处由乡(镇)人!民政府、街》道办事处召集建设】规划、国《土资源、行政执法】部门到实地进行【竣工验收《。 第二十条  村!民申请核发》建,设用地规划许—可证的应当提交下列!材料: (:一)建房申请表; !(二)拟建位置示意!图或者?相关证明《; (三)现居【住农:村住:房权属证明; 【(四:)户籍?和身份证明材料; !(五)村民委员会出!具的同意建房—意见书;《 (六)其他—必要材料 》申请核发建设工程规!划许可证的应当【提交下列材料 (一!)  国《土,资,源部门的用地审批文!件; (二)  建!。筑设计施工图或【通用设计图; (】三)  《施工管?理合:同; (四)建【。房承诺书《; (五)其他【必要材料 申请【。。核发乡村建设—。规划许可证的—应当提交下列材【料 (一)建房申】请表; (二—),拟建位置示意图或】者相关证明; (】三)现居住农村住】房权属证明》; :(四)户籍和身份证!明材:料; (五)村民】。委员会出具的同【意,建房意见书; 【。(六)?拟采用?。的农村?住房设计图或者选】用的通用《设计图; (七)其!他必要材料 —第二十一条  村民!申请办理用》地审批手续的应当】提交下列材料 【(一)用地申—请表; (》二):建设用地规划—许可证?或乡村建设规划【许可:证; (三》)现居住的农村【住,房及:土地权属证明或者】村民委?员,会出具?。的无房证明; (】。四)户籍和身—份证明材料;— (五)其他必要材!料 异地建房的还应!提供与村民委—员会签?订的退出原宅基地协!议书: 第二十二条  】森林、交《通等法律法规—对农村村民》建房用地另有规定】的从其?规定   第六章 ! 建设管理 第二】十三条  建—设规划行《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!编制:农村住房建设—。通用设计图集,并】免费:向村:民提:供,申,。请建房户不采—。用通用设计图的应当!委托具备相应资【质、资格的设计人设!计 乡(镇)人民政!府、:街道办事处、城管】执法部门及村—民委员会应当加强】对建房过程的巡查与!监管发现违法建【房,应当及时制止依法】查处 第二十四【条  申请建房户】应当:委托:具备相应资质的建】筑施工企业或者具备!相应建筑施》工技能的农》村建筑工匠(以下】。统称承建人)—组织施?工并与承建》人签订施工合同【明确双方的权利【和义务;申请建【房户自身《具,备相应建筑施工【技,能自:行建房?的除外 第二十【五条  承建人【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!设计图纸《施工遵守施工—操作规范并依法对施!工质量和安全承担相!应责任 第》。二十六条《  村民建》房未:。经竣工?规划核实或竣工规划!核实不合格的市、区!人民:政府:有关部门不》得,办理:相关产权登记手续 ! , 第七章 》 法律?责任 第《二,十七条  村民未经!批准或者《采取欺骗手段骗【取批准占用土地建房!的由国土资源行政主!管部门依法责—令退还?非,法占用的土》地限:期拆除在《非法:占用的土地》上新建的住房—和其他?设施 超过本办法规!定,的建房用地标准【多占的?土地以非法占—用土地?论处 第二十八【条  在《乡、村庄规划区内未!依法取得乡》村建设规划许—。可,证或者未按照乡【村建设规划》许可证?。的,规定进行农村住房】建设的由乡(镇)人!民,政府:依法责令《停止建设、限—期改正;逾》期不改正的可以【拆除: 在城?市、镇总体规—划建设用地范围【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!。划许可证或》者未按照建设工程】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!。行建设的按浙江省】。城乡规划条例第五】十九条规定执行【 第:二十九条  严禁非!法买卖、转让宅基】地使用权《对非法?买卖、转让》宅,基地使?。用权的按非法买卖土!地论处 《。第三十条  —村民申请建房—有,关部门不得收—取法律法规规—。定之外的其他费【用;依法应当收取的!。费用必?须严格按照省、【市,物价部门核》准的收费项》目和标准收》取;:违规收取费用的【按有关规《定进行处理》。 第三?十,一条  国家工【作,人员在建《。房申请?。审查、审核》和审批过程中玩忽职!守、:滥用职权、徇私【舞弊的?由所在单位或者上】级主管机《关给予行政处分;】构成犯罪的移交【司法机?关依法?追究刑事责任 【  第?八章  附则 第】三十二条  本【办法施行后丽水市】市区:集体所有土地—房屋拆迁管理办法】(丽政令(20【09)63号)有关!迁建安置住房建筑占!地面积、层》次莲都区政》府有关下《山搬迁、《安置小区(点—)住房建筑》占地面积、层次等】。与,本办法不一致—的以本办法为准【移民安置另有政【策规定的《。。。从其规定 第三【十三条  本办【法,自2013年—3月1日起》施行丽水《市,人民政府制定的【原丽水市人民政【府关于印发》丽水市?城市规划区内农村村!民建房审批管理暂行!办法的通知(丽【政,发〔200》。5〕14号)—、丽水市《人民政府关于印【发丽水?市城市规划区外农村!村,民建房审批管理暂】。行办法的通知—(,丽政发〔20—。05〕15号—)、丽?水市人民政府—关于调整城市总【体,规划用地范围内征收!集,体所有土地房—屋拆迁?迁建安?。置标准和《农民建房标准—的通知(丽政—发,〔,2007〕75号)!、, 丽水市《人民政府关》于,印发丽水市中—心城区外农村村民】建房审批管》理补充?规定的通知(—丽政发〔2007】〕76号)》文件:同时废止  —         !  附?件1  《 具体行政村范【围, ,  万象街道—丽,南行政村、丽华【行政村、水南行政】村、城南行政村; !白云街道城北行政村!、城西行政村、【丽光:行政村?、灯:塔行政村; —岩泉:。街道丽东行政村【。、天宁寺行》政村、后甫行政【村,、九里行政村、长】岗背行政村、凉塘行!政村、社后》行,政村、?关下行政村》。、岩泉行政村—、青林?行政村、秋塘—行政村?结七弄自然村、【冷水行政村飞机角自!然村; 紫金街道海!潮行政村、》。大众行政《村、新建行政村【、城东?行政村、厦》河行政村、古—城行:政村、水东行政村、!金东行政村》、,。黄泥墩行政村、河村!行政村、芦》埠行政村(》芦埠、后村》、前山、大》石头自然《村)、塔下行—政村;? 富岭街道小木溪行!政,村牛岭头自然—村、中堂行》政村中岸自然村;】 水:阁街道垟店行政【村(:小白岩、寺》。岙自然村)    !   附件2—   ?具体行政村范围【   紫金街—道芦埠行政村大毛窟!自然:村、开?潭,行,政村、湾岙》行政村(湾》岙、梅岙自然村)、!风化行政村(上风化!、下风化、黄士岙自!然村)?; 水阁街》道垟店行政》村,(垟店、火烧田本】。、上寮、弄上、紫岗!圩,、汤庵、余庄—。弄自然村《)、桐岭《行政村、白岩行政村!、旭光行政村、吴垵!行,政村、叶岙行政村】、水阁?行政村、余庄—前行政村、七百秧】行政村、龙石—行政村、岑》山行政村、丽沙【行政:村、上沙溪行政村】、里坑行政》村、:金山:行政村?、章巷行《政村(章巷、处基】、里弄?自,然村)、陈店—行政村周庵自—然村 富岭》街道小木溪行—政村:(,小木溪、潜水弄【、乌石玄背自然村)!、中堂行政村(中堂!、黄府前《、朱田痛、燕—窝山、白岭脚自【然村:)、大门楼》行政村?、张垵?行政村(齐村、桃岭!、定:岗,、张垵自然村)、叶!。村行:政村(?叶村、金山》下、柳?后自然村)、—富岭行政村、—下张行政村》、大坑口行政村(】大坑口、秧》棚、松山岗自—然村)、下仓行政】村(下仓、乌—里凸:、小叶村自然村【)、:陶庄行政《村(陶庄、》下双坑、章庵—自,然村)、前垟行政村!(前垟、寺后、法兴!寺自然村);—。 ,联城街道《路湾行政村(—含太平乡大畈行政村!、城头行政村所属的!徐宅自然村)、敏】河行政村《、武:村行政村、白—前行政村《。、常宅?行政:村、林宅口行政村、!金周行?政村、花街》行政村、青》岗,。行政村(《青岗、塘下、大坑】、上乌里坑、鲇【鲐,。山自然村)、凤鸣】。行政村节孝自然村 !相关附件《下载:9丽政—发.ceb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