丽水市区农》村,村民建房《审批暂行管理办【法,
第一章 》 总则
第一条 】 为加强丽水—市区:农村村民(以—下统称“村民—”)住房建设管理引!导村民节《约和合理利用土【地资:源推进新农村—建设根据中华—人民共和国》土地管理法》、中华人民共—和国城乡规划法、】浙江省?实施〈中华人民共】和国土地《管理法〉《办法、浙江省城乡】规划条例等》有关法律、法规【规定结合丽水市区】实际制定本办法
第!二条 ? 本办法适用—于丽:水市莲都区行—政,区,。域范围?内,村民新建、扩建和改!建住房的(以下统】称“村民建房—”)审批与》管理
第《三条: 村民建房应当】按照新农村建设的】要求符合相》关规划?保持地方特色和传】统,风格坚持安全—、适用、经济—、美观的原则贯彻国!家和省有关节约土地!资源:、保护?环境等规定
村民一!户只能?拥有:。。一处宅基地
鼓【励村:民建:。造联建式住房控【制建造独立式住【房
第四条 — ,丽水市人民政—府负责?本办法附《件1、附件2—及丽水经济开发区】范,围内村民建房的【审批工?作,
莲都区人民—。。政府负责《。除前款范围外村【民建房的审批工【作
国土资源行政主!管部门?具体负责村民—建房的农用地转用】报批、住房用地【。申请复核及监督管理!工作
建设规划行】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!村民建房的规划【审批及监督管理工】作
发?改、:公安:。。、民政、农业、林业!、,水,利、城管执法、交】通,。。运输等有关部门【根据各自职》。责配合做好村民建】房管理的相关工【作
:。乡(镇)人民—政府、街道办事【处负责编《制、组织实》。施本行政《。区域内的土地利【用总体规《划和乡、村》庄规划?;村民建房的—申请审核和监—督,管理;?指导村民《。委员会依法管理村民!建房等工作》
村民委员会负责制!。定村:民建房年度计划;】村民建房申请、调整!与安排;做》好村民建房申请涉】及的:现有住房、家庭成员!、户籍?关系等材料的审【查;:督促:建房的村民对—原有住房按照有关】。。规定及时处置等工】作
第二章【 , 建房条件
—第五条 村民符合!下,列条件之一的可【以申请建房》
(一)《属于无房户》、住房困《难户的;
(二)】符合相关《。规划在原址拆、改建!的;
(三)旧村】改,造时:原有住房属于拆除范!围的;?
(四)整村下山搬!迁异地安《置的;
(五)法律!、,法,规,规定的其《他情形
第六—条 ?。。村民符合下列条【。件之:一的属于住》房困难?户
(一)在附【件1范围内的村民】家庭三代人均住房建!筑面积砖木(砖混】)结构不足》25:㎡或者泥木》。结构不足《30㎡?的;
(《二):在附件2范围内的】村民家?。庭三代?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砖!木(砖混)结构【不,足30?㎡或者泥木结构【。不足35㎡》的;
(三)在【附件1、附件2【范,围外:的村民?家庭三代人》均住房建筑面—积或户均宅基地面】积达:不到下列《标准之一的》。
1.?人均住?。房建筑面积砖木(】砖混)结构住—房35㎡或者泥木结!构40㎡;
2.户!均宅基地面积(【包括猪栏、杂间【等附属用房)1【3,人户75㎡;4【5人户90㎡;6人!。以上户110—㎡
本条前款所指】的“村?民,家庭:三代”是指以—申请建房的村民【为基准?代,往,上计算两《。代,人均住房《建筑面积计算采【取先户均后》人均:的计算方法村民【住房建?筑面:积包括
(一)【。申请建房时拥有合】法产权的集体土地】住房建筑《面积;?
(二)申请建【房时拥?有的集体土地房【。屋拆迁安置住—房及拆?迁安:置时以?货币补偿安置的建】筑面积;
(三)】申请建房《时,已存:在的历史违法建筑】经处罚?。后,继续占有使用的建筑!面积;
《第七条 村—民申请建房时有下】列情形之《一的不予批准
(一!),原住房不符》合土地利《用总体规《划和城乡规划申【请在:原址新建、扩—。建的;
(》二)出租、出—卖、赠与、析产等】其他形式转让住房】的;
(《三)未达到》法,定结婚年《。龄的;
(四)【以所有家庭成员【作为一户申请—批准建房后不具备分!户,条,件而以分《户为由申《请建房的;
(五)!非法占地或违法【建房行为未处理结】案的;
(六)法】律、法?规规定不予批准【的其他情形》
第八?条 村《民因灾毁、》避险急需建》房,的经建设规划行政】主管部门会》同,国,土资源行政主管部】门规划选址后可按照!本办法规《定的建房《。标准先行建设但必】须在灾情《结束后6个月内申请!补办有关《建房审?批手续
第九条 !华,侨、台湾和港澳同】胞、外籍华人回乡定!。居申请建《房的按照本办法规定!办理建房审批手续参!照当地农村村民【的标准执行》
第十条 申【请,建,房用地的村民应当】按照:以下规定处》。置原有住房
(一)!在旧村改造范—围内拆?旧建:新的:应当先拆除原—有住房(《包,括,猪栏、杂间等—。附属用房《。)及:其他构筑物再申请建!房;申?。请异地新建住房拆】旧建新的《在建房申请》批准前应《当自行拆《。除旧:房;
(二)原有】住房确系住房结构】或文物保护等—原因不?能拆除的在申—请建房的同时将【原有住房产》权,变更登记给》所在的村民委员会】;
(三)》村民之?间,可,以通过调剂的—方式处置《原有住?房但是接受调剂【方必须是本村的无房!户或住房困难户【而且调剂双方均不存!在违法建房》行为未处理结—案的情?形
第三章 】 建房标准
第十】。。一条 村民的建】房人数以户口簿作为!认定依据但》是本办法《另有规定的》。除外
?第十二条《。。 村民申》请建房?。时具有下列情形之】一的可以计入建房人!数
:(一)未享受—房改政策(包—括,集资建房、购买经济!适,用房或者房改房、领!取,经济适用房价差【补贴等下同》)的非?农户籍?的配偶?;,
(:二)未享受》房改政策尚未成家】随父母居住的—非农户籍《的子女?;
(三)》原户:籍,所在村的现役军【人,(不含现役军官【)、:复转退军《人(:不含:已在外结婚》定居人员);—。
(四)原》户籍在?本行政村的大—中专:院校在校生;—
,(五)原户籍在本行!政村的监狱服刑、劳!动教养人员;
(】六)法律、法规规】定的其他人员
第】十三:条 村民申—。请建:房时具有下列情【形之一的可》以增加一个建—房人数
(一—)已婚尚未有—子女的;
》(二)已《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!的;
(三》)已达到法定结婚年!。龄,尚未登记结婚的
】第十四条《 村民申请建房】时具有下《。列情形之一的—按照:以下规定办理
【(一)村民家庭【中有非农户籍—且已享?受,房改政策家》庭现有人均》住房建筑《面积达到本办—法第六条《规定:标准的在《符合规划《的前提下可以申【。请对拥有合法产【权的集体土地上【的住房拆、》改建;达不到本办】。法第六条规》定,标准的可《。以申请?建房;
(二—。。)非农户《籍人员或者非本村村!民在旧村《改造连片拆除范【围内依法拥》有住房的《其住:房拆除后可》。以,参照所在地》村,。民,建房标准审批建【房审批的住》房建筑?占地面积《不得超过原》有住房?的建筑占地面积剩】余用地交还村民【。委员会
已经计入】建房:人数的非农户—籍人员不得再享【受房改政策》
第十?五条 村民—。申请建房建》筑面积按《照以下规定》执行
(一)附件1!范围内的不单—独安排住房用地可以!申请公寓《住房;
(二)附件!。2范围内的》1人户不单》独安排住房用—地可以申请公—。寓住房或者挂—。靠亲属?户建房?2人以上户原则上】不单独安排住房【用地如确需安排的】。其标准为
2—人,户建筑占地面积【不超过38m2 】 建筑层次》不超过三层》;
3人户建筑占地!面积不超过5—4m2 建—筑,层次不超《过,三层;
4人户建筑!占地面积不超—过72m2》建,。筑层次不超》过三层;
5人户】建筑占地《面积不超过》90m2 建筑】层次不?。超过三层《;
6人以上户【建筑占地面》积不超过1》08m?2,建筑层次《不超过三层
(三】),附件1、《附件2范围外的村】民住房?用地:标准为
1人户建】筑占地?面积不超过38m2!建筑层次不超过三层!;
2?3人户建筑占地面】积不超?过7:5m2建筑》。。层次不超过》三层:;
4?人户:建筑占地面积不超】过90m《2建筑层次》不超过三层;
【5人户建筑占地面】积不超过10—8m2建《筑层次不超过三层】;
6人以上户建筑!占地面?积不:超过12《5m2建筑层—次不超过三》层
第十六条 村!民申请公寓》住房建筑面积按照】以,下规定执行
(一)!附件:1,、附件2范围内的村!民的标准为》
,。。1人户不超过40】m2;
2人户不超!过80m2;—
3人户不》。超,过100m2;
】4人:户不超过120m2!;
5人以上户【不超过160m2】。
(二)《附件1、附件—2范围?外的村民申》请公寓住房的建筑面!积标准另行》制,定
住?房困难户在安—排公寓住房时—未按本办法》第十条的规》定,处置原?有住:。。房的在安排公寓住房!时应当减去原有住房!的建筑面《积
第四章【 公寓住房及住】房用地的货币结算】
第十七《条, 在?农民公?。寓住房小区内—安排公寓《住房的其土地—使用:权类型为出让
【(一)公寓住房【的供应价格分为【廉购价?、优惠价、市场价】三种并根据层—次、朝向进行调节
!公寓住房的廉购价不!。高于市政府公—布的砖?混,二等房屋《重,置价;?优惠价不高于公【寓住房建设的成本】价
公寓住房的【廉,购价和优惠价由市政!府每年公布一次公】寓住房市《场价按?照同类地段商—品房市场价确定【
(二)公寓住房按!下列标?准结算
1》.公:。寓住房与村民拆【除的:。原有住?房建筑面积相等【部分按照《安排公寓住房—时的廉购价结算
2!.,公寓住房《。在享受面积标准内但!超出村民《。拆除原有住》房建筑面积的—。。。部分按照安排—公寓:住房时的优惠价结】算
:3.超出享受—公寓住房《面积标?准以外的《。部分按照公》寓住房安排时同类地!段商:品房市?场价结算
安排【公寓住房的村民其拆!除的原有住房的宅基!地,在,。土地征?收时不予补偿
第十!八,条 在农民迁建】安置小区内》安排建房的其土【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!住房用地由申请建】。房户:按,。成本价支付土地成】本价的?计算公式为》(土地划拨价—+小区基础设施【建设费用+相关税】费)�小区安置总建!设面积
《
第五章 建房!审批
第《十九条 村民建房!审批按照以》下程序进《行
:(,一)建房申请
【村民:建房应当《以,书面形?式向建房用》地所在村村民委员会!提出申请建房申【。请应当经村》民委员?会集:体讨论通过》并将申请建房户【的家庭人口》结构、?现有:住房及其处置方式、!住房用地《位,置与面积等情况在村!公示栏内进行为【期,7日:的,公,示公示期满后无【异,议的村民委员会签】署意见并及时报送所!在地的乡(》镇)人民《政府、?街道办事处》
,(二)现场》踏勘
乡(》镇,)人民政府、街【道办事处接》到村民委员会提交】的建房申请》材料后应《。当在10《日内组织建》设规划?、国土资源等—部门工?作,人员到村民建房【用地现场踏》勘确定建房位置调查!。申,。请,建房:户的有关情况并根据!建房:审批有关要求告【知申请建房户需提】供的相关材料
(】三,)联合公示
对于符!合建房条件的由乡】(镇)人民政府、街!。道办事处召》集建设规划、国土资!源工作人员将申【。请建:房户的家庭人口结】构、:现有住?房及:。其处置方式、住【房用地位置》与面积、拟建层数】。和高度等有关情况】在乡(镇)人—民,。政府、街《道办:事处和?村,民委员会《公示栏?内,进行为期7》日的公示公示无【。异议的建设规划【、国土?资,源基层所应》当在公示期满—之日起?7,日内将?材料报送《上一级建设规—划、国?。土资源行政主管【部门
(四)审查】审核
建设规划【主,管部门应《当在收到《申请材?料之日起15日【内对符合建房条件的!在城:市、镇总体规划建设!用地范围内使用集】体所有?土地的核发建—设用地规划许—可证;在《乡、村规划》区建设?用地范围内使用集体!所有土地的核发【乡,村建:设规划许可证—对不符合建房条件】的不予核发并书面】告,知申请人
申请人】取得建设《用地规划许可证或乡!村建设规《划,许可证后《应当按规定向国【土资源行《政主管部《门办理用地》审批手?续;建?房用地涉及林地等其!他需经相关部—门,。。审批的还《应当报?经相关?部,。门批准国土资源【行政主管部门—应当在收到用地申】请,之日起15日内【进行审查对》符合用地条件的予以!批准;对不》符,合用地条件的不予】批准:并书:面告知申请》人
在城市、镇总体!规划建设用地范围】内申请建《。房的申请《人,在取得建设用地批准!文,。。件后:还应按规《定向建?设规划行政主—管,部,门,申请核发建》设工程规划》。许可证
(五)放】样验线
审批程【序完:成后乡(镇)—。人民政府、街道【办,事处召集《建设规划、国土资源!、城管?执法部门《。、村民委员会—。对,建,房申请户的放—样进行验《线验线通过后方可】施,工,建房
(六)竣工】验收
房屋竣—工后申请建房—户应当及时》报告乡(镇)—人民政府《、街道办事处由乡(!镇)人民政府、街】道办事?。处召集?建设规划、国土【资源:、行政执法部门【到,实地进行竣工—验收
第二十【条 村民申请核发!建设用地规划许【。可证的应当》提交:下列材料
(一【)建房申请》表,;
(二)拟建【位置:示意图或《者相关证明;
(三!)现居住农》村住房权属证明【;
(四)户—籍和身?份证明材料;
(】五)村民委员会出具!。的同意建房意—。见书;
《(六)?其,他必要材料
—申请核发建设—工程规?划,许可:证的应当《提交下?列材料
(一) !国土资源部》门的用地审批文件】;
(二《), , 建筑设计施—工图或通用设—计图;
(三) 】。 施工管《理合同;
(四)】建,房承诺书;》
(五)其他必要材!料
申请核发乡【村建设?规划许可证的应【当提交?下列材?料
(一)建房【。申请表;
(二)拟!建位置示意图—或者相关证》明;
?(三)现居住农村】住房权属证明;
】(四)户籍和—身份证明《材料;
《(五)村民委员会】出具的?同意建房意见书;
!(六)拟《采用的?农村住房设计图【或者:选用的通《用设:计,图;
?(七:)其他必要》材料
第二十—一条 村》民,申请办理用地—审批手续的应当【提交下列材料
(】一)用地申请表;
!(二)建《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!。乡村建设规》划许可证;
(三】)现居住的》农,村住房及土地权属证!明或者村民委员【会出:具的无房证明;
】。(四)户《籍和身份证》明材料;
》(五)其他》必要:。材料
异地》。。建房:的,还,应提供与《村民委员会签订的】退出原宅《基地协议书
第二十!。二,条 : ,森林、交通等法【律法规对《。农村村民建房用地另!有规:定的从?其规定
》
第六章 建【设管理
第》二十三?条 建设规—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!组织编?制农:村住房建设通用【。设,。计图集,并免费向村!民提供申请》建,房户不采用通用【设计图的应当委托具!备,相应资质、资格的】设计人设计
乡(】镇,)人民政府、街道办!事,处,、城管执法部门及】村民委员会应—。当加强对建房—过程:的巡查与监管发现违!法建房应当》及时制止依》法查:处
第二十四条 】 申请建《房户应当委托具【备相应资质》的建筑施工企业【或者具备相》应,建筑施工技能的【农,村,建筑工匠《(以下统称承建人】。),组织施工并与—承建人签订施工合同!。明确双方的》权利和义务;申请】建,房户自?身具:备相应建筑》施工技能自》行建房?的除外
《。第二十五条 承建!人必须严格按照【。批准的设计图纸【施工遵守《施工操作规范—并依法对施工质【量,。和安全?承,担相:应责任
第二—十六条 村—民,建房未经竣工规划核!实或竣工规划核实】不合格的市、区【人民政?府有关部门不得办】理相关产《权登记?手续
第七【章, 法律《责任
第二十—七条 ? 村民未经批准或】者采取欺骗》手段骗取批准占用】土,地,建房:的由国土《资,。源,行政主?管部门依法责令退还!非,法占:。用的土地限》期拆除在非》法占用的土地上新】建的住?房和:其他设施《
超:过本办?法规定的建房用【地标准多占的土地】。以非法占用土—地论处
第二—十八条 》在乡、村庄规划区内!未依法取得乡村建】设规划?许可证或者未按【照乡: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!规定进行农》村,住房:。建设的由乡(镇)人!民,政府依法责》。令停止建设、限期】改正;逾期》不改正的可以拆除】
,在城市、镇总—体规划?建设用地范围内【未,取得建?设,工程规划《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!设工程规划》许可:证,的规定?。进行建设的按—浙江省城乡规划条】例第五十九》条,规定执?。行,
第二十九条 严!禁非:法买卖、转》让宅基?地使用?权对非法买卖、转】让宅基?地,使用权的按非法买卖!土地:论处
第《三,。十条 村民申请】。建房有?关部门不得收取法】律法规规定之外的】其他费用《;,依法应?当收取?的费用必《须严:。格按照省、市物价】部门核准的收费项目!和标准?收取:;违规收取费用的按!有关规定进行处理
!第三十一《条 国家》工作人员在建—房申:请审查?、审核和审批过程】中玩忽?职守、滥用职权、】徇私舞弊的》由所在单位或者【上级:。主管:机关给予行政处【。分;构?成,犯罪的移交》司法机关依》法追究刑事责任【
:
第八章 附则】
第三十二条 】本办法施行后丽【水市市区集体—所有土地房屋拆迁】管理:办法(?丽政令(《2009)63号】。)有关迁建安置住】房建筑占地面积、层!次莲都?。区政府有关下—山搬迁?、安置小区(—点)住房建筑占【地面积、《层次等与《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!办法为准移民安置另!有政策规《定,的从其?规,定
第三《十三条 本办法自!2013年》3月1日起施行【丽水市人民政府【制定的原丽水市【人,民政府关于印—发丽水市城市—规划区内农村—村民建房审批管理】暂行办法的》通知(丽《政发〔20》。05〕?14号)、丽—水市人民政府关【于印发丽《。水市城市规划区外农!村村民建房审批【管理暂?行办法的通知(丽政!发〔200》5〕15号)、丽】。水市人?民政:府关于调整城市总】体规划用《地范围内征收—集体所?有土地房屋拆迁【迁建安置标准和【农民建?房标准的通知(丽政!。发〔:。2007〕75【号)、 丽水市【人民政府《。关于印发丽》。水市:中心城区外农村村】民建房审《批管理补充规—定的通?知(丽政发〔—2007〕7—6号:)文:件同时废止
【
—
》附件:1
具体行政】村范围
万【象街道丽南行政村】、丽华?行政村、水南行【政村:、,城南:行政村;
白—云街道城北行政村】、城西行政村—、丽光?行政村、灯》塔行政村《;
岩?泉街:道,丽东行?政村、?天宁寺行《政村、后《甫行政村、九—里,行政村、长岗背行政!村、凉塘行政—村、社后行》政村、关下行政【。。村、岩泉行》。政村、青林行政【村、秋塘《行政村结七弄自然】村、冷水《行政村?飞机角自然村;
紫!金街道?海潮行政村、—大众行政村、新【建行政?村、城东行政村、】厦河行政村》。、古城行政村、【水东行?政村、金东行政【村、:黄泥:。。墩行政?村、河?。村行政村、芦埠行】政村:(芦埠、后》村、前山、大石头自!然村)、塔下行【政村:;
富岭《街,道小:木,溪行政村牛岭头自】然村、中堂行政村】中岸自然村;
水】阁街道垟店行政【。。村(小?白岩、寺岙自然村】)
【
附件2
》 ,
具体行政村—。范,围,
?紫金街道芦埠行【政村大毛窟》自然村、开潭行【。政村、湾岙》行政村(湾岙—、梅岙自《然村)、《风化行政村(上风化!、,下风化、黄士岙【自然村);
水阁街!道垟店行政村—(垟店?、火:烧田:本、上寮、》弄上、紫《岗圩:、汤庵、余庄弄自然!村)、桐《岭行政村、白岩行政!村,、旭:光行政村、吴—垵行:政村、叶岙行—政村、水阁行政【村、余庄前行政村】、七:百秧:行政村、《龙石行政村、岑山】行政村、《丽沙行政《村、上沙溪行政村、!里坑行政《村、:金山行政村、—章,巷行政村《(章巷、《处基、里弄自然村】)、陈店行政村周】庵自然?村
富?岭,街道小?木溪:行政村(小木溪、潜!。水弄、乌石》玄背自然村)、中】堂,行政村(中堂、黄】府前、朱田痛、燕】窝山、?白岭脚自然》村)、?大门:楼行政村、张垵行政!村(齐村、桃—岭、定岗、》张垵自然村)、【叶村行政村(叶村、!金山:下,、柳:后自然村)、富岭行!政村、?下张行政村、大坑】口行政?村(大坑口、秧棚】。、松山岗《自然村)、下仓行政!村,(下仓?、乌里凸、小叶村】自然村?。)、陶?庄行政村(》陶庄、下双坑、章庵!自,然村)、前垟—行政村(前垟—、寺后、法兴—寺自然村)》;
联城街》道路湾行政》村(含太平乡大畈行!政村、城头行政村所!属的徐?宅,自然村)、敏河【行政村、武村行政】。村、白前行政村、常!宅,行政:村、林宅口行政村、!金周行?政村、花街行政村】、,青岗行政村(青【岗、塘下、大坑【、上乌里坑、鲇【鲐山自然村)—、凤鸣行政村节孝自!然村
相关附件【。下载:9丽政—。发.:ceb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