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丽水市排《污权:有,偿使用和交易—管,理办法(《试行)  》第一章 总则 【。第一条  为优【化环境资源配置规范!排污权有偿使用【和交易行为促进【主要:污染:物总量减排》和环境质量改—善根据浙江省—人民政?府关于开展》排污权有偿》使用和?。交易试?点工作的指导意见(!浙政发〔2009】〕47号)》、浙江?。。省排污?权有偿?使用和交易试点【工作暂行办法—(浙政办发〔—2010〕132】号)及?浙江省排污许可证管!理暂:行办法(浙江—省人民政府》令第272号—。)等有关规定结合本!。市实际制定本—办法: 第二条  本【办法适用于》本市行政区域内主要!污染物排污权—有偿使用《、交易?及监督?。。管理:工作 第三条 【 本办法所称的【主要:污染物是指化学需】氧量:(COD)、氨【氮(NH3-N)、!二氧化硫《(SO2)及—氮氧化物(NOx)!四,类污染物 》其它污?染,物实施有偿使—用和交?易的按有关规定【执行 第四条  本!办法所称的排污权是!指排污?。单位:按排污?许可证许可的—污染物排放总量【指标向环境直接或】间,接排放?污染物的权利 本】办法所称的排污权有!偿使用是《指在区域排污—总量控制的》前提下排污单—位依法取得排—污权:。指标并按规定缴【纳排污?权有偿使用费的行为!。 本办法《所称的排《污权交易是指—。在区:域,排污总量控制的前】提下排污单位对依法!取,得的排污权指—标进行交《。易的行为 本办【法,所称的初始》排污权?指标是指按》照,排污许可《证规定有总》量控制要求的—现有排污单位—通过环境保护行【政主管部《门核定和分》。配的方式取得—的主要污染》物排放总《量指标? 本办法所称的排污!单位是指按》。照排:污许可证管理—规定有总量控制要】求的工业排污—单位 第五条—  排污单》位的排污权以—排污许?可证的?形式确认最长—期限不?超过5年期满后由环!境保护行政》主管部门重新核定】和分配 《第,六条  市环境保】护行政主《管部门是本市—排污权有偿使用和】交易的?行政主管《部门负责本市行政】区域内排污权有【偿使:用和交易管》理,工作的统一》指导:、监督和协》调负责制定排污权】有偿使用和交易【管理办法实施细则】。、排污权交》易规则等具》体规定具体负—责由其核发排污【许可证的排污单位排!污权有偿使》用和交易管理工作】;县:(市:、区)环境保护行政!主管部?门按照管理》权限负责各自行政区!域,内,的排污权《有偿使用和》交易管理工作 市】财政:部门会同相关部【门制定排污权—有偿使用和交易【资金管理办法加【强,排污权有《。偿使用?和,。交易资金监管 【市价格行政主管部】门会同市环》境,保护行政主》管部门?制定初始排污权有偿!使用费征《收,标准和交易》管,。。理,费标准加强排污权交!易价格?监管查处各种—价格违法行》。为 市?招标投标监管部门】。负责排污权交易活动!监管,协《助,市环境?保护行政主管部【门制定排污权交易】规则 市《招标:投标中心负责发布】排,污权交易信息、【提供:交易场所《。和交易服务 市【经信、?税务、监《察、审计等行政主】管部:门应按各自的职责做!好排污权《有偿使?用,和交易的相关—工作各县(市—、区)政府》要高度重视落实【相关工作职责 第】七条  市排污【权有偿使用》和交易?中心为本市排污【权有:偿使用和交易工【作的执行机构负责排!污,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的!业务:指导、信息》提,供、咨询服务、技术!核算和评估、交易】体系构建负责—排污权指标的收储和!出让具?体办理排污权有偿】使用和交易工作【以及市环境保护行政!主管部门委》托的相?关,事务:等, 第八条  排污】单位实行排污—权有偿使用》和交易?不免除环《境保护的其他—法,定,义务   第—二章 初始》排污权?的核定、分配和有】偿使用 第九条  !。初始排污权指—标,的核定、分配—实行分级《管理:市、:县,(市、区)环境保护!行政主管部》门按照各自的管【理,权限负?责辖区范围内排污】单位初始排污权指】标的核定、分配【 第十?条  排《污单位的《初,始排污权指标—由环境?保,护行政?主管部门本着尊【重历史、推》进改革的精》神按照?。排污权?指标核?定和分?配,技术规范《以及相关规定进【。行核定、分配 环】境保护行政主管部】门应当对核定、分】配的排污单位初始】排污权指标进行公示!。时间不少于15日】。 排污单位对环境】保护:行,政主管部门核定的】排污权?指标不?服的:。可以在公示期间向环!境保护行政主—管部:门申请复核;—也可以就排》污许可证申请行【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!讼 第十一条  环!境保护行政主管【部门对现有排污单】。位初始排污权—指,标核定?的总量以上级下达的!区域排污总量控制指!。标为基数落实污染】减排的要求并可储备!一定量的排》污权指标用》于保障重大》建设:项目的排污权—指标和调《。控排污权《交易市场《 第十?二条  参与—。排污权交易的—。单位应?当按规定《实行初始《排,。污权有偿《。使用 第十三条 】 初始排污权有偿使!用,。费征收标准应当根据!环境:容量资源的稀缺程度!、污染物《治理:成,本、经济社会发展】水平、排污》权有偿?使用期限和国家【有关政策《规定等?因素合理《制定并适时》调,整   《第三:章 排污《权交易 第》十,四条  新建、改】建、扩建《项目和排污》单位需要新增排污】权指标的应当通过排!污权交易《取得 环境保护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!依法取?得排污权指标作为】项目环境影响—评价审批的》前置条件《 ,第十五条  排【污单:位,可以申购排污权指标!用于:完,成减排任务但申购】的排污权指》标不得?超过减?排任务应削减的量】。。 第十六条 — 环境保护行政主管!。部门以收储、出【售或出让《排污权指《。标的:形式参与排》污权交易 第十【。七条  市》、县(市、区)两】级应当逐《步建立排污权储备】环,境保护行政》主,管部门可以向市场购!入排污权用于储备环!境保护?行政主管部门储【备的排污权可以直接!入市:出售以?调控:市场或?保障:重大:。项,。目建设 第十八条 ! 化学需《氧,。量、:。氨,氮,和氮氧?化物排污权的交易业!务统:一在市排《污,权交易平《台进行二《氧化硫排污权交【易业务统一在省排污!权交易?平台进行 第十【九,条  交易采取市】。场交易、公开拍【卖或挂牌、直接出】让以及符合法律、法!规、规章规定的其】他交易方《式 :第,二十条  排污【单位破产、关停、被!取缔或迁《出本行政区》域其排污权指标无偿!获得的由环》境保护?行政主?管部门无偿收回【作为排污权储备;其!排污权指《。标有偿获得的可【以通过排污》权交易出《让或由环境》保护行政《。主管部门按规定回】购 第二十一条 】 排污单位》出现排?污权指标闲置的闲置!期如超?。过,一年应当向核发排】污许可证的环境【保护:行,政主管部《门申报;闲置—期超过三年的其闲置!的排污权指标由环境!保护行政主管—部门按规定回购 第!二十二条  新建】、改建、扩建项目取!消,的其通过政府直接】。出让取得《的,排污权指《标由环?境,。保护行政《主管:部门按?规定回购其》他方式获得的排【污权指标可》以进入排《污权交易市》场 第?。。二十三条 》 环境保护行政【主管部门回购—或直接出让排—。污权指标价格—参照回购《或直接出让时的初】。始排污权有偿使【用费征收标准 排污!单位出让《排污权的价格—低于初始排》污权有偿使用费征】收标准的环境保护行!政主管部门可以【优,先,收储 第《二十四条  排污单!位发生资产收购、】。兼并等?行为的其《排污权指标并入资产!收购、兼并》方 第二十五—。条  需要》购买或出《售排:污权的新建、改建】、扩建项目或排【污单位应《当按照规《定向:当地环境《保护行?政主管部门》和排污权交易机构提!交相关申《。请、证?明材料 交》易完成后排污单位】必须按规定到—。核发排污许可证的】环境保护行政—主管部门办理—排污权?变更:登记手续 》第,二十六条  —环境保护行政主【管部:门,。。应当对参与排污权】交易单位的主体资】格、排污权》限进行?审核核定交易—双方的具体》排污权指标并对排污!。权交易协《议进行确认 第【二十七?条  需要临时新】增排污权或有—富余排污权》指标需要临》时出售的排污单【位可以向排污权【交易机构申请交易】临时排污权交—易的期?限为一年 》第二十八条  【跨县(市《、区)交易排污权需!。。符合出?让区域的排污—总量控制要求同时】符合受让区域的【环境功能达标要求并!经过:省环:境保护行《政,主管部门审批— 第二十九》条  排污权交易出!现争议的相关单位可!以向:排污权交易机—构申请调解争议涉及!排污权交《易机构的相关单位】可以:向环境保护》行政主管部门—。申请调解也》可以按约定向仲裁】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!人民法院《提起诉讼 》  第四章 资【金管理 第》。三十条 《 排污权有》偿使用?收入属国有资—源类:政府:非税:收入应当全额上【缴财政纳入政府性】基,金预算管理》 排:污权有?偿使用收入包括初】始排:污权有偿使用费和】政府储备排污权出】让收入 《 第三十一—条  总装机—容量3?0万千瓦以上—燃煤发电企业—的排污权《有偿使?用费:。由省环境保护行政主!管部门委托省排【污权交易《中心代为执收由【市环境保护》行政主管部门核发】。排污:许可证的排污单位其!初始排污权有—偿使:用费由市环境保护行!政主管部《门委托市排污权【有偿使用和交—易中心代为执收其他!排,。污单位的《初始排污权有偿【使用费由各县(【市、区)环境—。保护行政主管—。。部门执收也可以委托!市排污权有偿使【用和交易中心代为】执收 第三十二条 ! 为加强对排污权】交易:。市场:的调:控确保重点建设项目!的需要市《县两级?。财政可?以安排?一定额度的排—污权:储备:专项资金用于—政府对排污》权的:收储和调控 第三十!三条  排污—权有偿使用收—入主要用《于排污权《储备、污染减排、生!态保护、交》易平台?建设和?运维等方面具—体由财政部门另行】规定 排污权—有偿使用《和交易机构的工作经!费纳入?财政部?。门预算   第【五章 监督管理 第!三十四条  环境】保,护行政主《管部门要加强—对排污单《位排污权使用行为】的执法监管依法查处!超,过排污权《。指标排?放污染物的行为 】第三十五条  环境!保护、财政》、审计、价格、监】。。察,等行政主《管部门?应当及?时掌握本辖》区排污权有偿使用和!交易情况加强对排】污权:有偿使用和交—易活动以及排—污权有偿使用—和交易?机构运作的监管及时!查处各?种,违法违规《行为 第三十—六条  排污—。权有偿使《。用和:交易相关人员—必须严格《遵守本办法的规定】。对玩:忽职守、滥用职权、!徇私舞弊的依法依】纪追究责任;涉嫌】犯,罪的移送司法—机关处理 第六章 !附则 ?第三:十七条  》国家、?省对排污权有—偿使用?和交:易有新规定的—从其规定《 各县(市、区)】可,以根据?本办法制定相应【的实施细《则 第三十八条【  :本办法自《201?3年11月1 日起!施行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