丽水市排污权有偿】使,用和交易管》。理办法(试行)【
第一章 总则】
第一条 为优化!环境资源《配置规范排》污权有偿使用—和交易行《为,促进主要污染物总量!。。减排和环境质—。量改善根据浙—江省人民政府关于】开展排污权有—偿,使,用和:。交易试?点工作的指导意【。。见(浙政发〔2【009〕47号)、!浙江省排污权—有偿使用和交易试】点工作暂行办法【(浙政办发〔20】10〕1《32号?)及浙江省排污许可!证管理?暂行办?。法(浙江省人—民政府令第272号!)等:。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!。际制定?。本办法
第》二条 本办法【适用于本市行政区】域内:主要污染物排污【。权有偿使用、—交易及监督管—理工作
第三条 】 本办法《所称的主要污染【物是指化学需氧量(!COD)、氨氮【(NH3-N)、】二氧化硫(S—O2)及氮》氧化物(NOx)四!类污染物
其—它污染?。物实施有偿使—用和交易的按有【关规定执行
—第四条 本—办法:所称的排污权是【指排污单位按排污许!可,证许可的污染物排】放,总,量指标?向环境直《。接或间接《排放污染物的权利
!本,办法所称《的,排污权有偿使用【是,指在区域排污总【量控制的《前提下排污》单位依法取得—排污权?指标:并按规定缴纳排【污权:有偿使用费的行【。为
本?办法所称的排—污权:交易是指《在区域排污总量控】。制,的前提下排污单位对!依法取得的排污权指!。标进行交易》的行为
本办法【所称的初始排污【权指标?是指按?照排污许可》证规定有总量控【制要求?的现有排污单位【通过环境《保护行政主》管部门核《定和分配的》方式取得的主要污染!物排放总量指标
本!办法:所,。称的排污单位是指按!照排污许《可,证管理规定有总量】控,。制要求的工业排污】单位
第五条— , 排污单位的—排污权以排污—许可证的形式确认】最长期限不超过5年!期满后由《环,境保护行政主—管部门重新核—定和分配
第六条 ! 市环境保护行【政主:管部:门是本市排污权有】偿使用和交》易的行政《主管部门负》责本:市行政区域》内排污权有偿使用】和,交易管?理工作的《统一指导、》监督和协调负责制定!排,。污权有偿《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!实施细则、排—污权交易规则—等具体规定具—体负责由《其核发排污许可【证的排污《单,位排污权有偿使【用和交易管理工作】;县(市、》。区)环?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!按照:。管理权限负》责各自行政区域内的!排污权有偿使用【。和交易管理工作
市!财政部门会同相【关部门?制定排污权有偿使】用和交易资》。金管理办法》加强排污权有偿使】用,。和交易资金监管
市!价格行政主管部【门会同市《环境保护行政—主管部门制定初【始排污权有偿使用费!征收:标,准和交易管理费【标准加强排》污权交?易价格监《管查处各种价—格违法行为
—市招标投标监管【部门负责排》污权交易《活动:。监管,协《。助市环境保护行政主!管部门?制定排污权交易规则!
市招标投》标,中心负?责发布排污权交【。易信息、《提,供交易场所》和交易服务
市经信!、税务、监察—、审计等行政主管】部门应按各自的【职责做好排污—权有偿使用和—交,易的相?关工作各县(市【、区)政《府,要高:度重视落实相关【工作职责《。
第七条 —市,。排污权有偿》使用和?交易中心为本市排】污权有偿使用—。。和交易?工作的执《行,机构负责排》污权有偿使》用和交易的》。业务指?导、信?息提供、咨询服【务、技术《。核算和评估、交易】。体系构建负责排污】权指标的收储和出】。让具体办理排—污权有偿使用和【交易工作以》及市环境保护行【政,主管:。。部门委托的相关【事务等
第八—。条 排污单位实】行排污权有偿使用】和交易不免除环【境保:护的其他法》定义务
第二】章 初?始,排污权的核》定、分配和有—偿使用
第九条 】 ,初始排?污权指标的核定、】分配实行分级管理市!、县(市、区)环境!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!。照各自的管理权【限,负,责辖区范围内—排污:单,位初始排污权指标】的核定、《分配:
第:十条:。 排污《单位的初始排污【权指标由环境保护行!政主管部门本着尊重!历史、推《进改革的《。精神:按照排污《权指标核定和分配技!术规范以及相—关规定进行核—定、分?配
环?境保护行政主管部】门应当对核定—、分:配的排污单位初始排!污权:指标进?。。行公示时间不少于1!5日
排《污单位对环境保护行!政,主管部门核》定的排污权指—标不服?。的可以在公》示,期间向环境保护行政!主管部门《申,。请复:核;也可《以就排?污许可证《申请行政复议或提】起行政诉讼
第【十一条 环—境保护行政主管【部门对现《有排污单《位初始?排污权指标核定的】总量:以上:级下:达的区?域排污总量控制指标!为基数落实污染减】。排的要求《并可储备一定量的】排污权指《。标用:于保障重大建设项目!的排污?权指标和调控排污】权交易?市场
第《十二条 》参与排污权交易【的单位应当按规定实!行初:始排污权有偿使用】
第十三《条 初始排污【权有偿使用》费征收标准应当根】据环境容《量资:源的稀?缺程:。度、污染《物治理成本、经济】社会发展水平—、排污?权,有偿使用期限和【国家:有,。关政策规《定等因素合理制【定并:适时调整
【第三章 《排,污权交易《
第十四条》 新建、改建、扩!建项:目和排?污单位需要新增排污!权指标的应当通【过排污权《交易取得
环—境保护?行政主管部门应当】将依法取得》排污权指标作为项】目,环境影响《评价审批的前置【。条件
第十》五条 《排污单位可》以申购排《污权:指标用于完成减排任!务但申购的排—污权指标不》得,超过减排《任务应削减的—量
第十六》条 环《境保护行政主—管部门以收储—、出售?或出让?排污权?指标的形式参与排污!权交:。易
第十七条 】。市、县(市、区【)两级应《当逐步建立排污权储!。备环:境保:护行政主《管部门可以向市场购!入排污权用》于储备环境保—护行政主管部—门储备的排污—权可:以直接入市出售以调!控市场或保障重【大项:目建设
第》十八条? 化学需氧—量、:氨氮和氮氧》。化物排污权的交易业!务统:一在市排污权交【易平:台进:行二氧化《硫排污权交易业务】统一在省排》污权交易《平台进行
第十九条! 交易采取市【场交易?、公开拍卖或挂【牌、直接出让以及符!合法:律、法规、规章规定!的其他交《易方式?
第二十条 【排污单位《破,产、关停、被取缔】或迁出本行政区【。域其排污《权指标?无偿获得的由—环,境保护?行政主管部门无偿收!回作为?排污权储备;—其排污权指》标有偿获得的可【以通过排污》权交易出让或由【环境:。。。保,。护,行政主管部门按【规定回购
第二十】一条 排污单位】出现:排污权指标闲置【的闲置期如超过一年!应当向核发》排污许可证的环境】保护行?政主管部《。门申报;闲置期超过!。三年的其《闲置的排污权指【标由环境保护行【政主管部门按规定】回购
第二十二【条 新建、改【建、:扩建项目取》消的其通过》政,府直接出让取得的】排污权指标由环境保!护行政主《管部门按规》定回购其他方式【获得的排《污权:指标可以进入—排污权?。交易市场
第二【。十,三条 环》境,保护行政主管部门】回,购或直接出让排【污,。权,指标价格《参照回购或直接出】让时的初《始排:污权有偿使》用费:征收:标准:
排污单《位出让排污权的价】格低于初始排—污,权有偿使用费征【。收标:准的环?境保护行《政主管部门可以优】先收储
《。第二十四条 排】污单位发生资产【收购、兼并等行为】的其排?污权指标《并入资产收》购、:兼并方
第二—十五条 需要购买!或出售排污》权的新建《、改建?、扩建项目》或排污单位应当按照!规定向?当,。地环:境,保,。护行政主《管部门和排污权交】易机:。构提交相关申请、证!明材料?
交易完成》后排污单位必须按规!定到核发排》污许可证的环—境保护行政主管部】门办理排污权—变更登记手续
第二!十六条? 环境保护行【。政,主管部门应当对参】与排污权交易单位的!主体资格、排污权限!进行审核核定—交易双?方的具体排污权指】标并对?排污:权交易协议》进行确认
第二【十七条 需—要,临时新?增,排污权或有富—余排:。污权指?标需要临时出售的排!污单位可以》向排:污权交易机》构申:请交易临时排污【权交易的期限—为一年?
第二十八条 】跨县(市、》区)交易排污权【需符合出让》区域的排污总—量控制要求同—。时符合受让区域的】环境功能《达标:要,求并经过《省,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!门审批
第二十九条! 排污权交易出】现争议?的相关单位可—以向排污权交易机】构申请调解争议涉】及排:污权交易机》构,的相关?单位可以向环境保】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!调解也可以按约定】向仲裁机《构申请仲裁或者向】人民法?院提起诉讼
【
第:四章 资金管理
第!三十条 排污权有!。偿使用收入属国有】资源类政府》非税收入应当全额上!缴,。。财政纳入《政府性基金预算【管理
排《污,权有偿使用收—入包:括初始排污权有偿使!用费和政府储—备排污权《出,让收入 》
第三十一条 总!装机容量30万千】。瓦以上?燃煤发?电企业?的排污权有偿—使用费由省环—境保护行政主管【部门委托省排—。污,权交易中心》代为执收由市环境保!护行政主《管,部门核发排污许可证!的,排污:单位其?初始排污《权有偿使用费由【市环境保护行政【主管部门委托市排】污权有偿使用和【交易中心代为执【收其:他排:污单位的初始排【污权有偿使用费由】各县(市、区)环】境保护?行,政,主管部?。门执收也可以委托市!排污权有偿使—用和交易《中,心代:为执收
《第三:十二条 《 为加?强对排污权》交易市场的调控确保!重,点,。建设项目的需要市县!两级财政可》以,安排一定额度的【。排,污,权储:备专项资金》用于政府对排—。污权的收《储和调控
第三十三!条 排污权有偿】使用收入主要用【于排污权储备—、污染减排、生态保!护、交?易平台建设和—运维等?方面:具体:由财政部门另—行,。。规定
排《污权有?偿使用和《交易:机构的工作经费【。。纳入财政部门—预算
第五章】 监督?管,理
第?。三,十四条 环境保护!行政主管部门—要,加强对排污单位排】。污权使用行为的执】法监管依法》查处超?过排污权指标—排放污染物的—行为
第三十—五条 环》境保护、财》政、审计、价格、】监察等行政主管部】门应当及时掌握【本辖区排污权有偿】。使用和交易情—。况加强对排污权【有偿使用和交易活】动以及排污权有【偿使用?和交易机构运作的】。监管及?时查:。处各种违《法违规行为》
第三十六》条 ?排污权有偿》使用和?交易相关人》员,必须严格遵守本办】。法的:规定对玩忽》。职守、滥用职—权、徇私舞弊的【依法依纪追》究责:任;涉嫌犯》罪的:移送司法机关处理】
,第六章 附》。则
第三十七—。条 ?国,家、省对排污权有偿!使用和交易有新【规定的从其规定
各!。县(市、《区):可以根?据本:办,。法制:。定相应的《实施:细则
第三十—八条 本办法自2!。013年《11月1《 日起施行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