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丽水:市千峡湖《区域:保,护开发建设管理【办法 第一章  总!  :则 第一条  【为加强千峡湖区域的!保护:开,发建设管理充—分,体,现“绿水青》山就是金《山银:山”的绿色生态发展!理念确?保生态效《益、经济效》益和社会效益—的统一实现人与自然!和谐:共处、经济社会与】自然系统《和谐互?进根据相关法律、】法规的规定结合千】峡湖区域《实际特制定本办【法 第二条  【丽水市千峡湖区域的!保护开发建》设管理适用》本办法 千峡湖【区域的县域范—围以:青田县和景》宁畲族自治县县域管!辖分界?线为界 第三条【 , 千峡湖区域的保护!开发建设遵循保护优!先、规划引领、有】序开发?、统分结合、惠【民富区的《原,则保护开发建设的目!。标定:位为生?态环境?优美、发展特—色鲜明、《基础设施完善的生态!产业:集聚:区、休闲旅游—示范区及《保护开发示范区 】第四条 《 市政府《设立市千《峡湖开发建设管【理委员会(简—称市管委会)—青田县政府、景【宁畲族自治县政【府分别设立千峡湖青!田县开?发建设管《理,处、千峡湖景宁【畲族自治《。县开发?建设管理处(简称县!。管理处) 》市管委会《负责统筹协调青【田县、景《宁畲族自治县—和市级有《关部门涉及》千,峡湖区域保护、开】发、:建设管理工作;【协调青田县、景宁畲!族自治?县和:市级相关部门共同】做好千峡湖区域重】大专项规划的编【制、组织《实施、评估》。和督促检查;拟【。订推进开发建设【的政策?。措施和产业准入【标准;协调解决开】发,建设中的重》大,问题等工《作 县管理》处负责?协,。。调,。县级行政主管部门】。编,制本县千峡》湖区域的专项规【划并组织《实施;负责规划区保!护、开发、建设管理!。工,作;负?责研究制定产业发】展、招商引资政【策措施并组织—实施;会同相关部】门、乡镇(街道)】做好规?划区生态资》源保护、新农村【建设等?工作 ?县管理处实行所属地!县政府和市》管委会双《重管理以所》属地县政府管理【为主 县级安监、】环,保、水利、国—土,、建:设、港航等部门应】当加强执法协作【加大千峡湖区—域行政执法力—度 鼓励和》支持青田县、景宁畲!族自:治县探?索开:展跨部?门,综合执法工作— 第五条  —市、县两级发改、】建设、规划、—国土、公《安、财政、交通【、港航、农业、【林业、水《利、文化广电新【闻、环保、》旅游、?市场监管、电力、】移民办等部门—以及所在乡镇(街】道)根据《各自的职责依法【共同做好千峡湖区域!。的保护、开》发、建设管理 第】六条:  千峡湖区域的】规划、保护、管理、!配套建设等》费,。。用按现?行财政体制列入同级!财,政,年度预算《青田、景宁县设立千!峡湖:区域生?态保护资金专项用于!千峡湖区域的—生态保护 第七条】市管委?会,应当会同《有关:部门加强《“千峡湖”名—称的品牌《培育和保护管理 】。第八条  任何【。单,位和:个人:都有保护千峡—湖区域生态》资源的义务对破坏】千峡湖区域保护【开发建设的行为【有检举?或者控告的》权利 ?  第二章  【规划编制《管理 第《九条  丽水—市千峡?湖区域发展总体规】划(以下简称总体】规划)?是千峡湖区》域生态保护》、,。资源开发、项目【建设和实《施管理?。的依据千《峡湖:。区域:。范围内?的专:项规划应与总体【规划相衔接 第十】条  编制专项规划!应符合总体规划【的目标定《位处理好《保护与建设》、,近期与?远期、?。局部与整《。体的关系;各专【项规划之间要相互】衔接:形成规划整》。体合力 第十—一条:  跨县域》。范围:的重大专项》规,划由:市管委会会同市【、县相?关部门进《行编:制;:县域:范围内?的,专项规划由县—管理处组织县级【相关部门《及,乡镇(街《道)进行编制编制】的专项规划应当依照!相关程?序进行论证、审核】和发布 颁布—实施的专项规划【。由规:划编制?责任单位负责—组织实施市管委会、!县管理处《要做:好组织?实,施的协调、评—估和督促检查 【第十二条  —总体规?划、专项规》划,确须调整或变更【的应:当按原审批程—。。序重新报批  【。 第三章  项目】。。建设管理 第十三】条  千《峡湖区域保》护开发建设项目须】符合:总体:规划:、专项规划》所确定的发展方向】、,目标定位和空间布局!要求县?管理处应牵头—相关部门《积极谋划一批重大】。项目明确项目布局】和建:设时序建立》健全项目储备库纳入!项,。目储备库的》项目:应,报市管委会备案【进行招商引资—的项目应从项目【储备库中选》取重大经营性建设项!。目或跨县《域建设?项目市管委》会,应组织县管理处、市!县相关部门咨询【论证通过后》纳入项目储备库 】 第十四《条  千峡》。湖区域的土》地、矿产《、森:林、水?域、码头及》船舶:等经:。营性资源的开发经营!实行市场化配置【按“公?。开、公平、公正”的!原则通过有偿出【让的方式确定开发权!和经:营权 第十五—条  千《峡湖区域范》围内服务《业、生产基地和公共!配套设施建设以及】。村庄建设规》。划,等项目?的用地选址、水保】方案、?环评:方案审?。批时审批《部,门须征求《。。县管理处意见跨【县,的建设项《目须征求市》管委会意见》 第十六条  千峡!湖区域?。内建:设项目的选》址、布?。局、高度《、体量、造型、风格!、色调等《应当与千峡湖区域】。。景观环境相协—调与总?体规划目标定位【相一致?在项目?建设过程中生产建】设单位?要切实履行生态【环境保护义务,【不得损?害自然?景观对造成破—坏的景观应组织修】复  ? 第四章  渔业】开发:管理 第十七条  ! 千:峡,湖水域渔业开发管】理坚持合《理开发、科学利用】、以渔洁水、以【渔名湖的《原则,实行统一【规划、统一》管理、分工协作、授!权经营、责权利【相协调的经营管理】体制保?障渔业开发管理秩序! ,第十八?。条   实行生【态渔业发展模—式以:保护水环《境为目的重点发【展以鲢、鳙》鱼等:滤食性养殖为主【的“:洁水生态渔业”适度!发展高附加值的【本地特色渔业—品种养殖禁止进【。行,投,饲料的网箱养鱼和施!肥,养鱼 第十九条【引进:、推广水生》生物新品种应当【科学验证该》品种:对水生生态》系统的利弊影响【防止引入外来侵害物!种禁止凶猛》性鱼类养殖 第二】十条 ?  市?管,委会:组织县管理处会【同市、县渔》业行:政主管部门建立并实!行渔业资源》封库休渔《制度根据鱼》类生殖规律科—学确定禁渔休渔【范围和时间》实行科学放养科学】确定放养鲢鳙鱼【的,比例和密度;实施】限额捕捞制度合理控!制鲢、鳙鱼捕—捞量发挥鲢、鳙【鱼净化?水质的作用 第二】十一条? , 实施捕《捞许可管理千峡湖水!域,除科学研究和大库鲢!、鳙鱼捕捞外严格】。控制群众性渔—业捕捞活动 —市管委会应会同县】管理处和市、县渔业!行政主管部门—根据千峡湖》渔业资?源实际严格控制渔业!捕捞许可证》发放数量及捕捞强度! , 第二十《二条严格垂钓—管理:市管委会应》会同县管理处和市】、,县相关部门科学【划分垂钓区》域规范垂《钓行为明确管理措施!禁止在垂钓区域以外!水域垂钓作业禁止钓!刹,。鲢鳙鱼和其》他违规垂钓行为【 ,第二十?三条严格渔》。。业执法加强渔—业资源保《护禁止使用小于最小!。网目尺寸的网具进】行捕捞严厉打—击炸:鱼,、毒鱼、电鱼以及】其他破坏渔业资源的!行为 ?  第五章  【水体保护治》理 第二十四条市】管委:会,要会同市环》保、水利(渔—业)行政主管部【门依据?千峡湖水《域水功能《。水环境功能水—质保护目标实—行监督管理 —第二十五条  县】管,理处要会同县水利】(,渔业)等相》。关行政主管部门建】立,千峡湖区域水域基】础,地理:信息切实保》护水体质量和水域环!境;协调县》环保、建设》、农业?、水利(渔业—)等相关行政主管部!门及乡镇(街—道):对水污染防治—和,水质:控制实施统一—监督管理;》组织编制相关村【镇污水处理规划【建设污水集中处【理设施确保》污水:达标排?放;:指导农?业生:产者实施测土配【方,施肥和?使用高效低毒—低残留?农药科?学养殖畜禽控制农】业面源?。。污染 第二十六条】。在千峡湖水域—采砂:、取土、修建建筑】物,的县水利行政主管】部,。门初审时《。应当征求县管理【处意见 第二十七】条,禁止任何单位—和个人向千峡湖水】域倾倒?垃,圾、渣土、动—物尸体和其他—污染水体的物体【。;,禁止向千峡湖水【域内排放不符合【国家有关《排放标准的生产、生!。活废水、污》水;:禁止在?千峡:。湖,湖岸上贮存、堆【放可能造成》水,体污染的《固体、废弃物和其他!污染物? 第二十《八条:新建:、改建或扩建排污】口,。的县:水,利部门初审时应当征!求县管理处》。意见;涉及通航【、渔业水域的环【境保护主《管部门?在审批环境影响评】价文件时应当征求】交通、渔业主管部】门的意见 》第二十?九条:  县管理处应会】同当地水利(—渔业)、公安、旅】游,、环保、港航等【行政主管部门—及相关乡镇(—街道)制《。定突发性水上安【全及污染事件应急】预,案 :第三:十条  县》管理处应会同县【环保、?水利(渔业)—行政主管部门—切,实加强千峡湖水【。。域水:质监测科学》划分和确定》监测项目建立—千峡湖水体质量预】警体系确保水体保】护目标实现 —  :第六章  森林生态!管理 第三》十,一条县管理》处应会同县林—业行政主《管部门、协调—当地乡镇《(街道?)加强森林资—源林政管理实施【森林景观改造与修】复和森林灾害防【治, 任何单位》和个人不《得擅:自砍伐千峡湖区域】。管理范围《内,的林木或改变林地】性,质县林业《行政主管部门批【准采伐林木》、改变林地性—质的应当征求—县管:理处意见 第三十二!条  县管理处【应会同水利、—林业行政《主管部门《协调所在乡镇(街道!)采取积极的—。水土保持措施—增加植被覆盖、涵】养水源?建设项目环境—影,响评价?时生产建设》。单,位应同?。时编制水土保持方案!。水土保持《。设施必须与主体【工,。。程同时?设计、同时施工【、同时验收、同时】。投产使用 第三十】。三,条  ?因项目建设、农业】。综合开发《、矿:产开:采等人为原因造成生!态景观、《生态环境破坏—的按照“谁破坏、谁!修复”的原则及【时进行生态修复因】。自然灾害等》客观原因造成—生态景观《、生态环境破—坏的:县管理处要》协调县国土、—林业:、农业、环》保等行政主管部【门和相关乡镇(街】道):及时进行《生态修复 第三十】四条:  千?峡湖区域湿地保【护范围由市、县林】业行政主管》部门、水利(—。渔业)行政主管部门!会同市管委会—和县管理处依据湿地!生态资源综合—。评价划定经县人【。民政府同意》报市人民政府批【。。准后树?。立界桩并予》以公告 第三—十五条?  :禁止毁林开垦和毁】林采:石、采砂《、采土以及其他毁林!行为禁止从事可能】造,成水:土流:失的取土、挖砂、】采石等?活动   第—。七章  行洪安全】管,理, ,。第三十六条 —。 千峡湖《区域范围内防洪工程!设,施建设及航道等【基础设施建设—必须确保行洪—和航运安全并与区】域生态环境相适【应以保持水资源【形态及周边生物多】样性 ?第三十?七条  市管—。委会联系浙》江省电力调度中心会!同市水?利部:。门,、县管委处》协调千峡湖区—域水电站《业主:科学论证《划定最?低水位控《制线并将最低水位】控制线列入水库控】制运用计划千峡湖】区,。域水电站业主必须】严格执行按规—定权限批准的控制】运用:计划 县管理—处应按照《县防汛防旱指挥【机构确?定的防汛职责分工做!好防汛工《作 第三《十八条 《 千峡湖区》域水电站业主必须按!。。照批准?的,设计文件和相关规】划等要求下泄流量确!保千峡湖区域下游水!资源、水生》态环境和《正常生产生活不【受影响 在》汛期水库、闸坝和其!他水工?程设:施,的运用应当服从有关!的防汛指挥机构的】调度指挥和监督 】水库放水千峡—湖区:域相关单《位应当按照当地人民!政,府公:布的放?水预警方案做好预】警和安全《防范工作 第—三,十,九条:  禁止在千峡湖区!域内建设妨碍行【洪的建筑物》、构筑?物不得从《事危害湖岸》堤防安全和航—。道岸:线,控制的?活,。动以及其他妨碍【影响行洪的活动【。   第八》章 :。 港航管理》 第四十条 — 严格执行船舶管】理制:度科学设《定,船舶标准和数量市管!。委会应会同市港航】等相关部门及县管理!处制定水路》运输:和其他水《上作业?经营者的准》入标准和运》力,投放数量 第四十】一条  严格限定经!营范围和客运航【线从事?水,路运输经营活动的】应当经县《港,航,部门审核后报市【。港航部门批》准 第四十二—条  修建对湖【区航道通航条件有】影响的桥《梁,、码头、架》空电线、水下—电,缆、观点《。等拦:河、跨河、》临河建筑物》和其它工程设施建】。设单位应当在—办理项目批准、核】准或者备案前将建筑!物有关船舶通过能】力、通航净》空,尺度、埋设》深度:等技术要求的—设计方案《报经市港航部—门许可修《建设有墩台的跨【航道建?筑,物的:建设单?位还须在设计方案】中附具通航》影响:专,题论证报告 禁【止在航道内种植植】物、:设置水生物养殖设】施、张网捕捞 第四!十三条 《 在千峡湖通航【水域或者岸线上【进行下列可能—影响:通航安全的作业或】者活动?的应当在进行作【业或者活动前报县】级以上?港航:部门许可港航部门应!当征求千峡》湖管理?。机构意见 》(,一)勘探、采掘、爆!破; (二》),构筑、设置、维修】、拆除水上水下【构筑物?或者设施; (【三)架设桥梁、索道!; (四)铺设【、检修、拆除水上水!下电缆或者》管道; (五)设】置系船浮筒、浮趸、!。缆桩等设施;—。 (六)航》道建设航道、码【头前沿水域疏浚;】 (七)《举行大型群众性活动!、体:育比赛   第【九,。章  法律》责任 第四十四【。条  ?违反:本办:法,规定有下列行—为之一的由》相关行政主管部门】依法进行处理 【(一)违法占—地,、违法建设的—; (?。二)违法占用或【填占水域的》; (三)侵占、毁!坏水工程及堤防【、护岸等有关设施】毁坏防汛、水文监测!、水文?地质监测设》施; (四)盗伐!。、滥伐林木》破坏:。森林:、林地和绿化—带及其附属设施的】; (五)违法进行!采石、采砂、爆破】等活:动的; (六—)未经许可违—法取水的;》 (七)《违反禁渔区规—定的;? (:八)无?证,捕捞的; (九)超!标排放?或倾倒有《毒,、有害和放》射性物质《的,; (十)船舶【无证营运的; 【(十一?),不按通航规定—航行、作《业、停泊和》营运的?;, (十二)未经【批准从事可能影响通!航安全作业的—水上或?水,下作业和其他活动的!; (十三)—未经批?准建设码《头、库场、锚地【及临、?跨拦:。航道:建筑物?等; (十四—)其它危及》水,上交通安全情—形的 第四十—五条  抗拒—、妨碍?执法人员依法执【行公务由公安—。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!。和国治安管理—处罚法的规定—予以处罚构》成,犯,罪的:依法追?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!六条  《千峡湖管理机—。。。构及有关行政—。主管部门工作人【员玩忽职守、滥【。用职权、徇私舞弊的!由其所在单位或【监察机关给》。予行政处分》;,构成犯?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!任   第十—章  附 》 则 ?第四:十七条  青田县、!景宁:畲族:自治县相关规范性】。文件与本办法—不一致的以本办法】为准法律、》法规:和规章另有规定的从!其规定 第四—十八:条  千峡湖区域由!。青田县北《。山镇、巨浦》。乡、万阜乡》、仁宫乡和瓯—南街道上岸村景宁畲!族自治县渤》。海,镇、九龙乡》、郑坑乡、大—均,乡大赤坑《村、红星街道小【金洲:村、金包山》村、大吴山村、岭】根源村、潘坑—村、:杨绿湖村、岭—北村、王金垟村【、岗石村、岚头村】、,坑山后村、》城北村、《外舍社区鹤溪街道扫!口村:等乡镇(街道)、】村(社区)所辖区域!。组成:。 第四十《九条本办法自—20:15年?3月1日起施—行 相关附件下载:!7丽政发.ce【b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