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,窑,龙泉:窑遗址?保护管理《办法 ?
, , 第:一条 为了加强对!丽水市大窑龙泉【窑,遗,址的:保护、管理、研究和!。利用根据中华人【民共和国《文物保护《法中: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!护法实施《条例:浙,江,省文物保《护,管理条例等》有关法律、法—规的规?定制定?本办:法
第二条 ! 本办法适用于大窑!龙泉:窑遗址的保护—、管理?。、研究、利用
! 本办法所称大【窑,龙泉窑遗址是—指经国务《院公布的全》国重点文物》保护:单位坐落于龙—泉市、?庆元县境内的龙泉窑!遗址群
第】三条 大窑龙泉】窑遗址保护、管【理,、研究和利用应【当遵循长期规划与】分步实施、专业【管理与群众保护、有!效,保,。护,与合理利用》、继承历史》文化遗产与发展经济!相结合的原则—
保》护,管理:工作以真实、全面地!保存并?延续文化遗产历【史信息及全部价【值为目的坚》持“保护为主、【抢,救第:一、合理利用、加强!管理”的方针—确保文化遗》产的真实性和完整】性
第四【条 大窑龙泉窑】遗址的保护管—理工作应当诠释、】展示与宣《传大窑龙泉》。窑,。遗址的普遍》价值增进公众—对大:窑龙泉窑遗址突出】普遍价值的认识和】理解增强公》众对大窑龙》泉,窑遗址及其》历史环境的尊重和保!护意识
鼓励!。公民、法《人和其?他组织参与》。大,窑龙:泉窑遗址《的研究和利用—
第五—条 丽水市人【民政府?应当加强对》大窑龙?泉窑:遗址:保护管理工作的领导!负责组织实施—本办法 《。
丽《水市文物行政主管部!门,负责对大《窑龙泉窑遗址—保护工作的》监督、指导龙泉市、!庆元县人民政—府,具体负责本》。行政区域《内大窑龙泉窑遗【址的保护管理—工作
文物】、建设?、城乡规划》。、国土资源、公【安、环?保、交?通运输、农业—、林业、水》利等有关《主管部门按照各【自职责?共同做好大窑—龙泉窑遗址》的保护管理》工作 ?
第六条— 龙泉市《、,庆元县人民政府负】责大窑龙《。泉窑:遗址保护管理机构】的主要职责是
! (一)负》责,大窑龙泉窑》遗址:。保护规划的》组织实?施;
》 (二)对大窑龙泉!窑遗址的《规划建设项目提出意!见;
(【三)会同有关部门】对大窑龙泉窑遗址考!。古工作实施监督【;
(四)】负责大?窑龙泉窑遗址—的日常保护和管【理;:
(五)组】织大窑龙《泉,窑遗址内出土文物】的征集、收藏和宣】传展示工作开—展有:关学术研究和交流工!作,;
(六【。)其他与大窑龙【。泉窑:遗,址保护管理有关【的工作?
第》七条 丽水市人民!政府、龙《泉市人民政府、庆】元县人民政府应【。当把大窑龙泉—窑遗址的保护—列入市、县国民经】济和社会发》展,。规划龙泉市人—民政府、庆元县【人民政府将》保,护和管理经费纳【入本级财政预—算丽水市人民政【府予以适《当补助 《 ,
鼓励通过社会!。捐赠、国际援—助等方式筹集大【窑龙泉窑遗址保【护和管理资金
】。 龙泉市人民【政府、庆元县—人民政府应当建立】补偿机制对大窑龙泉!窑遗址保护》范围内因文物保护】造成的居民个人【或者:单位的权《。益损失?给予补偿《
:。。 , 第八条 任何单】位、组织和》。个人都有保》护大窑龙泉》窑遗址?的义务对保》护管理工《作有突?出贡献的单位和个】人由市?。、县级人《民,政府或大窑龙泉窑遗!址保:护管理机构予以【表彰和奖励 —。
第九条 】大窑:。龙,泉窑遗址的保护和】管理实行规划保【护制度海上丝绸之】路中:国史迹管理》规划、?大窑龙泉窑遗址保护!总体:规,划是大窑龙泉窑遗】址保护、管理、研】究和利用的依据【大窑:龙泉窑遗址保护【总体规?划应当纳《入龙泉市《、,庆元县城《市总体规划》并与龙泉市、—庆元县土《地利用总体规划【相衔接
大】窑龙:。泉,窑遗址保护总体【规划由龙泉》。市,、庆元县人民政府组!织编制报丽水市人】民政府?审,议并按照国家有【关规定报请批—。准、公布大窑龙泉窑!。遗址保护《总体规划经批—准公:布,后应当严格》执行不得《擅自变更;确需【变更的应当》按照原审《批,程序报批 》
第十条 【 大窑龙泉窑遗址】保护区划《分为核心区》和缓冲?。。。区
《 大:窑龙:泉窑遗址核心—。区是指经国务院【核定公布的大窑龙泉!窑遗址保护单位的保!护范围
大】窑龙泉窑遗》址缓冲区是指—在保护范围以外【经省人?民,政府批准《的,建筑控制地带及根据!遗址:保护需要由》龙泉:市、庆元县人民【政府按?照遗址保护和—环境:景观协同《的不同要《求依法?确,定的环?境控制区
】第十一条 大【窑龙泉窑遗址—核心区和缓》冲区由所在县、市人!民政府设《立界桩和标志碑【予以:公示
禁止!任,何单位和《个人刻划、涂—污或者擅自》移动、拆除界桩和】标志碑
第十!二条 除大窑龙泉】窑遗址保《护,、管理、研究—、利用?外任何?单位和个人》不,得改变大《窑龙泉窑遗址核心】区和缓?冲,区内的水网、—山体、土墩等环境地!貌 :
第十三—条 ?大窑龙泉窑遗址核】心区和缓冲》区内的建设项目应当!由大窑龙泉窑遗址】保护管理机构会同有!关,部门事?先组织考古调—查、勘探、发—掘
对大窑】龙泉窑遗址缓冲区内!新,发,现的大窑龙泉—窑,遗址和其他》文物古迹大窑龙【泉窑遗址《保护管理机构应及时!采取:保护措施并上报【省、市文物行政【主管部门;经评估与!大窑龙?泉窑遗址直接—关,联的重要文化遗【址应当列入大—窑龙泉?。窑遗址?的核心区并对保【护规划作相》。应调整
【。第十四条 大窑】。龙泉窑遗址核心区】和缓:冲区范围内禁止从】事对遗址和环境造成!破坏或污染的—建设和生《产经营活动》。确因国?家建:设,特殊需要必须—进行建设的建设单位!应当履行相》关报:批手续?经城乡规划》。、国土资源等—行政管理部门—作,出行政许可后方【可组织实《施
第十【五条 ?龙泉市、庆》元县人民政》府应:当在大窑龙》。泉窑遗址缓冲区外】划,出一定的区域—进行统一规划—和建设用于》缓解大窑龙泉—窑遗址内《居民生产、生活压】。力
《 第十六条 【大窑龙泉窑遗—址保护管理机构应】当加强对《大窑龙泉窑》遗址的日常监测【形,成记录档案妥善保】管提出日《常,监测报告并》定期向文物行—政主管?部门:汇报
第十七!条, 大窑龙泉窑遗】址,保护管理机》。构应当制定应急预案!在发生?危及大窑《龙泉:窑遗址安《全的突发事件、自然!灾害或者发现大窑龙!泉窑遗?址存在安全隐患时大!窑龙泉窑遗》址保护管理机构应当!启动应急预案采【。取,相应处置措施并同】时向当地人》民政府报告
!第十八条 任何单!位,或者个人在》大窑龙泉《窑遗址内发现文【物或者其他遗存【应当保护《好现场并立》即,报告大窑龙泉窑【遗址保护《管理机构大窑—龙泉窑遗《址保护管理机构应】当在接?到报:告后及时派员赶赴现!场处置
》 第十《九条: 大窑龙》。泉窑遗址考古—发掘应当严格按【照文物保护相关法】律法规的规定办理】审批手续并由具有】发,掘资质的考古专【业单位按照国—家规:定的田?野考古规《程,实施考古专业单位】在编制大窑龙泉窑遗!址考古工作规划时应!当征求大窑龙—泉,窑遗址保护》管理机构的意见
! 大窑龙泉窑【遗址:保,护管理机构》应当对考古专—业单位的考》古调查、勘探、【发掘的过程进—行监督并《。制作相应记录—
《未经审?批任何单《位和个人不得在大】窑龙泉窑《遗址内从事遗址【调查、勘探》、发掘和文物标本采!集等活动
】第二十?条 大窑龙泉【窑遗址考《古工作结束》。后考:古专业?单位应当向大窑龙泉!窑遗址?保护:管理:机构通?报考古调查、勘探、!发掘:情况报告和出土【文物清单并提出保】护意见 《
: 第:二十一?条, 大窑龙》泉窑遗?址保护管理机—构应当开展大—窑龙泉窑遗址突出普!。遍价值的诠释—。、展示与《宣传:;,组织:大窑龙泉窑遗—址内出土文》物的征集、收藏、展!示和宣传工作开展】有关学术研究—和交流提《高从业?人员:素质确保大窑龙【泉窑:遗,址普遍价值和内【涵的有?效阐释
》。 第二十二—。。条 违反》本办:法规定的行》为其他法律、法【规已有处罚规定的】从其规定《
第二十三】条 本办法的具体!实,施,细则由龙泉市—、庆元县人民政府依!法另行制订
】。 ,。第二:十四条 本—办法自2017【年1月15日起施行!
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