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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窑龙泉窑遗址保护!。管理:办法    —第一条 《 为了加强对—丽水市大窑龙泉窑遗!址的保护、管理、】研究和利用》根据中华人民—共和国文物保护法】。中华人民《共,。和国文?物,保护法实施条例【浙江省文物保护管】理条:例等有关法律、法规!。的规定制定本办法 !   第二条—  本办法》适用于大《窑龙泉窑遗址的保护!、管理、《研究、?利用    本【。办法所?。称大窑龙泉窑遗址】是指经?国务院公布的—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!位坐落于龙泉—市,、庆元?县境:内,的龙泉窑遗址群 】   第三条—  大窑《龙泉:窑遗址保《护、管理、研究和】利用应当遵循长期】规划与分《步实施、专》业管理与《群众保护、有—效保护与《合理利用、》继承历史文化遗产】与,发展经济相》结,合的原则    保!护管理工作以真【实、全面地》保存并延续》文化遗产历史信【息及全部价值—为目的坚《持“保护为主、抢救!第一、合理》利用、加强管理【”的方?针确保?文化遗产的》真实性和完》整性  《  第四条  大窑!龙泉窑遗址的保护】管理:工作应?当,诠释:。、,展示与宣传》大窑龙泉窑遗址的】普遍:价值增进公》众对大窑龙泉—窑遗址突出》普遍:价值的认识》和理解增强》公众对大《窑龙泉窑遗》址,及其历史环境—的尊重和保护意【识    鼓—。励公民、法人和其他!。组织:参与大窑龙泉窑遗】。址的研究和》。利用    第五条!  丽水市人民政】府应:当加强对大》窑龙泉窑遗址保【护管理工作》的领导负责组织实】施本办法《    丽水市文】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!对大窑龙泉窑—遗址保护工作的监督!、指导龙泉市—、庆元县人》。民政府具体负责本】行政区?域内:大窑:龙泉窑遗址的保【护管理工作    !。文物、建《设、城乡规划、国】土,资,源、:公安、?环,。保,。。、交通运输、农业】、林:业、水利等有—关主管部《。门按照各自》职责共同做好大窑龙!泉窑遗址的保护【管理工作    第!六条 龙泉市—、庆:元县人民政府负责大!窑龙泉窑遗址保护】。管理机构《的主要职责是   ! ,(一)负责大窑龙泉!窑遗址保护规—划的组织实施;【    (二)【。对大窑龙泉窑遗址的!规划建设《项目提?出意见?;    》(三)?会同有关《部门对?大窑龙泉窑遗址考】古工作实施监督【;    》(四)负责大窑龙泉!窑遗址的日常保【护和管?理; ?   ?(五)?组织大窑龙泉窑【遗址:。。内出土?文,物的征集、收藏和】宣传展?示,工作开展有关学【术研究?和交流工作;   !。 (六)其》他与:大窑:龙泉窑遗址保护管】理有:关的:。工作    —第七条  丽水市人!民政府、龙泉—市人:民政府、庆元—县人民政府应当把】大窑龙泉《窑遗址的《保护列入市、县国】民经:济,和社会发展规—划龙泉市人民政【府、庆元县人—民政府将保护和管】理经费纳入》本级财政预算丽【水市人民政府予以适!当补助  》   ?鼓励通过《。社会捐赠《、国际援助》。等方式?筹集大窑龙泉窑【遗址:保护:和管理资金  【  龙泉市人民政】。府,、庆元?县人民政府应—当建立补偿机制对】大窑龙泉窑遗—址保护范围内因【文物保护《造成的居民》个人或者单位的【权益损失《给予补偿《    第八条 】任何单位、组—织和个人都有保【护,大窑龙泉《窑遗址的义务对【保护管理工作有【突出贡献《的单位和个人由市、!县级人民政府或【大窑龙泉窑遗址保】护管理机构》予以表彰和奖—励    》第,九,条 :。 大:窑,龙,泉窑遗址《的,保护和管《理实行规《。。划保护制度海上丝绸!。之路中国史》。迹管理规划、—。大窑龙泉窑》遗址保护总》体规划是大窑龙泉窑!遗址保?护、:管理、?研究和利用》的依据大窑》龙泉窑?遗址保护总体规划应!当纳入?龙泉:市、庆元县城市【总体规划并与龙泉市!、庆元?县土地利用》总体规划相》衔接:    大》窑龙泉窑《遗址:保护总?体规划由《龙泉市、《庆元县?人民政府组织—编制报丽《水市人民政府—审议并按照国家有】关规定?报请批准《、公布大窑龙—泉窑:遗址保护总》体,。规,划经批准公布后应】。当严格执行不得【擅自变更;确需【变更的应当按—照原审批程序报批】    第》十条  大窑龙泉】窑遗:址保护区划分为【核,心区和缓冲区—    《大窑龙泉窑》遗址核?心区是指经》国,务院核定公布的大】窑,。龙泉窑遗《。址保护单位》的保护范围    !大窑龙泉窑遗址缓】冲区是指在保护【范围以外经省人民政!府批准的《建筑控制地带—及根据遗址保护需要!由,龙泉市、庆元县【人民政?府按照?遗址保护和环—境,景观协同的不同【要求依法确定的【环境控制区 —   第十》一条  大窑龙泉】窑遗址核心区—和,缓冲区由所在县、市!人民政?府设立界桩和标志碑!予以公?示     禁【止,任,何,单位和个人刻划【。、涂污或者擅自移动!、拆除界桩和标【志碑    第十】二条 除《大窑龙泉窑遗址保】护、管理、研究、利!用外任何单位和个人!不得改变大窑龙泉】。窑,遗址:核心区和缓》冲区内?的水网?、,山体、土墩等环境】地,貌    第十【三条  《大窑:龙泉窑遗址核—心,区和缓冲区内的【建设项目应当由大窑!龙泉窑遗址》保护管理机》构会同有关部门事】先组织?考,古调查?、勘探、发》掘    对大窑】龙泉窑遗《址缓冲区内新发【现的大?窑龙泉窑遗址—和其他文物古迹大】窑龙泉窑遗址保【护管理机构应及时采!取保护措施并上报】省、市文物行—政主管部门;—经评估与大窑龙泉】窑遗址直接》关联的重要文化遗】址应当列《入大窑龙泉窑遗址的!核心区并对》保护:规划作相应调整  !  第十四条  大!窑龙泉?窑遗址核心区—和缓冲区范》围内禁?止从事对遗址和【环境造成破坏或污染!的建设和生产经营活!动确因国家建设特殊!需要:。必须进行建》设的建设单位—应当履行相关—报批手续经城—乡规划?。、国土资源等—。行政管理《。部门作?出行政许可后方【可组织实施 —   第十》五条 龙泉市、庆元!县人民?政府:。应,当在大窑龙泉—窑遗:址,缓冲:区外划出《一,定,的区域进行统一规划!和建设?用于缓解大》窑龙泉窑遗址—内居民生产、生活压!力    第十【六条  大窑龙【泉窑遗址保护管【理,机构应当加强对大窑!龙,泉窑遗址的日常监】测形成记《录档案?妥善:保管提出日》常监测报告并定【期向文物行政主管部!门汇报  》  第十七条—。  大窑龙泉窑遗址!保护管?理机构应《当制定应急预案【在发生危及大窑龙】泉窑遗址安全的【突发事件、自—然灾害或者发现大】窑龙泉窑《遗址存在《安全:隐患时大《窑龙:。泉窑遗?址保护管理》机构应当启动应急】。预案采取相应—处置措施并同时向当!地人民政府报告 】   第《。十,八条 ? 任何单位》或者个人在大窑龙】泉窑遗?址内发现文物或【者其他?遗存应?当保护好现场并立】即报告大窑》龙,。泉窑遗址保护管理机!。构大窑龙泉窑遗址保!。。护,管理机构应当在接到!报告后及时派—员赶赴现场》处置    第十九!条  大《窑龙:泉窑:遗址考古发掘应当严!。格按照文物保护相关!法律法规的规定办】理审批手续并由具有!发掘资质的考—古,专业单位按》照国家?规定的?田野考?古规:程实施考古专业单位!在编:。制,。大窑龙泉《窑遗址考古工作规划!时,。应当征?求大窑龙《泉窑遗址保护管理机!构的意见    大!窑龙泉窑遗》址保护管理机构应】当对考古专业单位的!考古调查、勘探【、发掘的《过,程进行监督并制作相!应记录?    未》经审批?任何单位和个人【不得在大《窑龙泉窑《遗址内从事遗址调】查、勘探、发掘和文!物标本采集等活动 !   第《二十条  》大窑龙泉窑遗—址考古工作》结束后考古专业单】位,应当向大窑龙泉窑】遗址保护管理机构】通报考古调》查、勘探、》发掘情况《报告和出土》文,物,清单并提出》保护意见 》   第二十一条 ! 大窑龙泉窑遗址】保护管理《机构应当开展大【窑龙:泉窑遗址突出普遍】价值的诠释、展示与!宣传:;组织大《窑龙泉窑遗址内出】土文物?的征集、收藏、展】示和宣?传工作开展有—关学术研究》和交流提高从—业人员素质确保大窑!龙,泉窑遗址普遍—价值和内涵的有【效阐释    【第二十?二,条  违《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!。其他:法律、法规已有处罚!规定的从其规—定   《 第:二十三?条  本办法的【具,体实施细《则由龙泉市、—庆元县?人,民政府依法另行【制订    —第二十四条 — 本办法《自,2017年1月15!日起施行 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