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窑龙泉窑遗址保】护管理?办法
第【一条 为了加【强对丽水市》大,窑龙泉窑遗址的保护!、管理?、研究和《利用根据中华人民】共和国文《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!和,国文物保《护法实施条》例浙江省文》物保护管理》条例等?有关法律、法规【的规定?制定本办法 —
?第二条 《 本:办法适?用于大窑龙泉窑【遗址的保护、—管理、研《究、利用
【 本办法所称—。大,窑龙泉窑遗址—是指经国务院公【布的全国重点文物】保护单位坐》落于龙泉《市、:庆元县境内的龙泉窑!遗址群?。
《第三条 大—窑,龙泉窑?遗址保护、管—理、研究和》利用应当遵循长期规!划与分步实施、专业!管理与群众保护【、有效?保护与合《理利用、继承历史文!化遗产与发展经济相!。结合的原《则
保护管】理工作以真》实、全?面地保存并延续文】化遗产历《史信息及全》部价值为目》的坚持“保护为【主、抢救第一、合】理利用?、加:强管理?”的方针确》。保,文化遗?产的真实《性和完整《性
? :第四条 大—窑龙泉?窑遗址的保护管理工!作应当诠释、展【示与:宣传大窑龙泉窑【遗址的普遍》。价值增?进公众对大窑—龙,泉窑遗址突出普【遍价值的认识和【理解增强《公众对大窑龙泉【窑遗址及其历史环境!的尊重和保护意识】 ,
鼓励公民、】法人和其他》组织参与大窑龙泉窑!遗址的研究和利用 !
?。第五条? , 丽水?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!对大窑龙泉窑—。。遗址保护《管理工作的》领导负责组织实施】本办法
【丽水市文《物行政主管》部门负责对大—窑龙泉窑遗》址保护工作的—监督、指导龙泉市、!庆元县人民》政府具体《负责:本,行政区域内》大窑龙泉窑遗—址,的保:护,管理工作《
? 文物、建》设、城乡规划、国】土资:源、公安、环—保、交通运输、农业!、林业、水利等有关!主管部?门,按照各自《职责共同做好—大窑龙?泉窑:遗址的保护》管理工作
【 ,第六条 龙泉市、】庆元县人民政—府负:责大窑?龙,泉窑遗址保》护,管理机构的》主要职责《是
》(,一)负责大窑龙泉】窑遗址保护规划的】组织实施《;,
(二—)对大窑龙》泉窑遗址的规—划建设项目提—出意见;
】(三)会同有关【部门对大窑》。龙泉窑遗址》考古工作实施—监督;?
《(四:)负责?大,窑龙:泉窑遗址的日—常保护和《管理; 《
(五)组【织大窑龙《泉窑遗址内出土文物!的征集、收藏和【宣传:展示工作开展有关】学术研究《和交:流工作;
】(,六)其他与大窑龙】。泉窑遗址保》护管理有关的—工作:
第七条 !丽水市人民政府、】龙泉市人民》政府、庆元县人民】政府应当把大窑龙】泉窑遗址《的保护?列入市、县国—民经济和社会发【展规划龙泉市人【民政府、庆元县人】。民政府将保护和管理!经费:纳入本?级财政?预算丽水《市人民政《府予以适《当补助
— 鼓励通过社【会捐赠、国际—援助等方式筹集【大窑龙?泉窑遗址保护和管】理资金 《
龙《泉市人民政府、【庆元县人民政府应当!建立补偿机制—对大窑龙泉窑—遗址保护范围内【因文物保护造成的】居民个人或者单位的!权益损?失给:予补偿
— 第八条 任何【单位、组织和—个人都有保护大窑龙!泉窑遗址《的义务对保护管理】工作:。有突出?贡献的单位和个【人由市、《。县级人民政》府或大窑龙泉窑【遗址保?护管理机构》予,以表彰和奖励
! 第九条 》 大:窑,龙,。泉窑遗?址的保护和管理实行!规划保护制》度海上丝绸之—。。路,中国:。史迹管理规划、大】。窑龙泉窑遗址保【护总体规划是大【窑龙泉窑遗址保护】、管理、《研究:和利用的依据大窑】龙泉窑遗《址保护总体规—。划,应当纳入龙泉市、庆!元县城市《总体:规,划并与?。龙泉市、庆》元县土地利用总体】规划相?。衔,接
《 大窑龙泉窑遗【址保:。护总体规划由龙泉】市,、庆:元县人民政府组织编!制报:丽水市人民》政府审议《并,按照国家《。有关规定报》请批准、公布大【窑龙泉窑遗址保【护总体规划经批【准公布后应当—严格执行不得擅自】变更;确《需,变更的应当按照原审!批程序?报批
《 第?十条 大》窑龙泉窑遗址—。保护区划分》为核心?区和缓冲区 —
大窑龙泉【窑遗址核心区是指经!国务:。院核定公布》的大窑?龙泉窑?遗址保护单位的【保,护范围
— 大窑龙泉窑遗址】缓冲区是指》在保护范围》以外经?省人民政府批准【的,建筑控制地带及【根据:遗址保护需要由龙】泉,市、庆元县人—民政:府按照遗址保—护和:环境景观协同的不】同要求依法确定的】环境控制区 —
第十》一条 大窑—龙泉窑遗址》核心区和缓冲区由所!在县、市人民—政府:设立界桩和标志【碑予以公《示
》 禁止任何单位【和个人刻划》、涂:污或者擅《自移动?、拆除界桩和标志碑!
第十二【条 除大窑龙泉【窑遗址?保护、?管理、研究、利用】外,任何单位和》个人不得《改变大窑龙泉窑遗址!核心区和缓冲区【内的水网、山—体,。、土墩等环》境地:。貌 :
第十三—条 大窑龙—泉窑遗址核心区和】缓,冲区内的建》设项目应当由大【窑,龙泉窑?遗址保护管理机【构会同有关部门事先!组织:考古调?查、:勘探、发掘
!对大窑龙《泉窑遗址缓冲区内】新发现的大窑—龙泉窑遗址》和其他文物古迹大窑!龙泉窑遗址保护管理!机构应及《。时采取保护》措施并上报省、市文!物,行政主管部门—;,经评估与大窑龙泉窑!。遗址直接关联的【重要文化遗址应当】列入:大窑龙泉窑遗址【的核心?区并对保护规—划作相应调整 【
第十》四条 大窑龙泉】窑,。遗,。。址核:心区和?。缓冲区范围内—禁止从事对遗址【和环:境造成?破坏或?。污染的?。建设和生产经营【活动确因国》家,建设特殊需要必须】进行建设的建设单位!应当履行相关报批手!续经城乡规》划,、国:。。土资源等行政管理部!门作出行政》许可后方可组织实施!
? 第十五条 龙【泉市:、庆元县人民政府】应当在?大窑龙泉窑遗址缓冲!区外划出一定的【区域进行《统一规划和建设用于!缓解大?窑龙泉窑遗址—内,居民生产、生活压力!
《第十六条 大【窑龙泉窑遗址保【护管理机《构应当加强对大窑】龙泉窑遗址的日常监!测形成记录档—案妥善保管》。提出日常监》测报告并定期向【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汇!报,
《第十七条 大窑龙!泉窑遗址保护管理】。机,构应当?制定应急《预案在发生危及【大窑龙?泉窑遗址安》。全的突发事》件、自然灾害—或者发现《大窑:龙泉窑?遗址存在安全—隐患时大窑龙泉窑】遗,址保护管理机构应】当启动应急预案采取!相,应处置措《施并同时《向当地人民》政府:报告
第十八!条 任何单位或者!个人在?大窑龙?泉,窑遗址内发》现文物或者其他遗】存应:当保护好《现场并立即报告【大窑龙泉窑遗—址保护管理机构大】窑,龙泉窑?遗址保护管理—机构:。应当:在接到报告后—及时派员赶赴现场处!置,
第》十九条 《 大:窑龙泉窑《遗址考古发掘应【当严格按照》文,物保:护相关?法律法规的》规定办?理审批手《续并由具有发掘资质!的考古?专业单位按》照国家?。规定的?田野考古规》程实施考古专—业单位在《编制大窑龙泉窑遗址!考古工作规》划时应当征求大【窑龙泉窑遗址保【护管理机构的—意见
大窑】龙,泉窑遗址保护管【理,机构:应当对考古专业单】位的考古调查—。、勘探、《发掘的过《程,进行监督并制作相应!记录 ?
未经审批任何!单位和个人不得【在大窑龙泉窑遗址内!从,事遗:址调查?、勘探?、发:掘和文物标本采集等!。活动
第二】十条 大窑龙泉窑!遗址考古工作结束】。后考:古专业单位应当【向大窑龙泉窑—遗址保护管理机构】通报考古调》查、勘探、发—掘,情况报告和出土【文物清单并提出保护!意见
《 , 第二?十一条 《 大窑龙泉窑遗址】保护管理机构应当】开展大窑龙泉窑遗址!。突出:。。普遍价值的诠—释、展示与宣传;】组织大窑《龙泉窑遗址内出土】文物的?征集、?收藏、?展示和?宣传工作开展有关】学,术研究和交流提高】从,业人员素《质确保大窑龙泉【窑遗址?普遍价?值和内涵的有效【阐释
—第二十二条 — 违:反本:办,法规定的行为其【他法律、《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!从其规定
第!二十三条 本办】法的具体实》施细则由《龙泉市、庆元县人民!政府依法另行制订 !
第二》十四条 本办法】自2017年1月】15日?起施行 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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