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大窑龙泉窑遗址保】。护,管理办?法
》第一:条 ?。为了加强对丽水市大!窑龙泉?。窑遗址?的保:护、管理、研—究和利用根据—中华人民共和—。国文:物保护法中华人【民共和国文物保【护法实?施条例浙江省文物保!护管理条例等—有关法律、法规的】规定制定本办—法
第二条 ! 本办法《适用于大窑龙泉窑】遗址的保护、—管,理、研究《。、利用
本】办法:所称大?窑龙泉?窑遗:址是指经国务院公布!的全:国重点文物保护单】。位坐落于龙泉市【、庆元县境内的【龙泉窑?遗址群
— 第:三条 大窑—龙泉窑遗址保护【、管理、研究和利用!应当:遵循长期规划与分步!实施、专业管理与群!众保护、有》效保护与《合理利用、继承【历史文化遗产与发】展经济?相结合?的原则
【保护管理工作—以真实、全面地【保存并延《续文化?遗产历史信息及【全部价值为目的坚持!“保护为主、抢救第!一、合理利》用、加强管理”的方!针确:保文化?遗产的?。。真实性和完整性
! 第四条 【大窑龙泉窑》遗址:的保护?管理:工作应?当诠:释、展示与宣传【大窑龙泉窑遗址的】普遍价值《增,进公众对《大窑龙泉窑》遗址突出《普遍价值的》认识和理解》增强公众对大窑龙泉!窑遗址及其历史环】境的:尊重和保护意—识,
鼓》励公民?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参!与大窑龙《泉窑遗址的研—究和利用
— 第五条 — 丽水市《人民政府应当—加强对大窑龙泉窑】遗址保护管理工作的!领导负责组织实施本!办法
—丽水市文物行政【主,管部门负责对—。大,窑龙泉?窑遗址?保护工作的监督、指!导龙泉市、》庆元县人民政府具】体负责本行政—区域内大《窑龙泉窑《遗,址的保护《管理工作
【 文物?、建设、城》乡规划、国土资【源、公安《、环保、交通运输】、,农业:、林:业、水利等有关主】管部门按照》各自职责共同—做好大窑龙》泉窑:遗址:的保护管理工—作 :
第六》条 龙泉市、庆元】县人民政府负责【大窑龙泉《窑遗址保护管理机】构的主要职责是 】
(一)负【责大窑龙泉窑遗址保!护规:划,。的组织实《施; ?。
, (二)》对大:窑龙泉窑遗址的【规划:建设项?目,提出意见;》
(三)会】同有关部门》对大窑龙泉窑遗址考!古工作?实,施监督; 》
(四)—负责大窑龙泉窑【遗址的日常保—护和管?理;:
? (五)组织大窑】龙泉窑遗址》内出土文《。物的征集、收藏和】宣传展示《工作开展有关学【术研究和交流工作】;,
(六—),其他与大窑龙泉【窑遗址保护管理有关!的工作
第】七条 《丽,水市人?民政府、龙》泉市人民政府、庆元!县人:民,。。政,府应当把大》窑龙泉窑《遗址的保护列入【市、:县国:民经济和《社会发展《规划龙泉市人—民政:府、庆元县人民政府!将,保护和管理》经,费,纳入本级财政预算】丽水市人民政府予】以适当补助》 :
?鼓,励通过社《会捐:赠、国际《援助等?。方式筹集大》窑龙泉窑《遗,址保护?和管理资金
!龙泉:市人民政府、庆【元县人民政》府应:当建立补偿》机制对大《窑龙泉窑遗址保【护范围内《因文物保护》造成的居民个—人或:者单位的《权益损失《给予补偿
第!八条 任何单—位、组织和个人都】有保护大窑龙泉窑遗!址,的义务对保护—管,理工作有突出贡【献的单位和个人由】市、县级人民—政府或大窑龙泉窑】遗址保护管理—机构:。予以表彰《和,奖励
第【。九条: :大窑:龙泉窑遗址的—保护和管《理实行规划保护制度!海上丝绸之路中国】史迹管理规划—、大窑龙《泉,窑,遗址保护总体—规划是大窑龙泉【窑遗址保护、管理、!。研究和利用的依【据大窑龙《泉窑遗址保护—总体:规划应当纳》入龙:泉市、庆《元县:城市:总体规划《。并与龙泉市、庆【元县土地利用—总体:规划相衔《接
? 大?窑龙泉窑遗址保护】总体规划由》龙泉市、庆元县人民!政,府组:织编制?报丽:水市人民政府审议并!按,照国家有关》规定:。报请批准、》公,布大窑龙泉窑遗址保!护总体规划经批准】公布后应当严—格执行不得》擅自变更;》确需变更的应当【按照原审批程序报批!
: 第十条 【大窑龙泉窑遗址保】。护区划分为核心区和!缓冲:区
? :大窑:龙泉窑?。遗址核心区是指【经国务院核定公【布的大窑龙泉窑遗】址,。保护单位的保护范】围
《 ,大窑龙?泉窑遗?址缓冲?区是指在保护范【围,以外:经省人民政府—批准:的,建筑控制地带及根】。据遗址保护需—要由龙泉市、庆元】县人民政府》按照遗?址保护和环》境景观协同的不同】。要,求依法?。确定的环境控制区 !
第十一—条 大窑龙泉窑遗!址,核心:区和:缓冲区由所在县、】市人民?政府设立界桩和标】志碑予以公示
】 禁止任何【单,位和个人《刻划、?涂污或者擅自—移动、拆除界桩和】。标志碑
— 第十二条 除【大窑:。龙泉:窑遗址?保护:、管理、研究、【利,用外:任何单位《和个:人不得?改变大窑龙泉窑遗址!核心区和缓冲区【内,。的水网、《山体、土墩等—环境地貌《
第十—三条 大窑龙泉窑!。遗址核心区和缓冲】区内的建设项目应当!由大:窑龙泉窑遗址保护管!理机:构会同有关》部门事先《组,织考古调查、勘【探、发掘
【 对大窑龙泉窑【遗址缓?冲区内新《发,。现的大窑龙泉—窑遗:址和其他文物古【迹大窑龙《。。泉窑遗?。址保护管理》机构应及时采取保护!。。措施并?上报省、市文物行政!。主管部?门;经评《估与大窑龙泉窑【遗址直接关联—的重要?文,化遗址应当列入大窑!龙泉窑?遗址的核心区并对保!护规:划作相应调整 【。
第十四条【 大窑龙》泉窑遗址核》心区和缓冲》区范围?内禁止从事对遗址和!。环境造成破坏或【污染的?建设和生产经营【活,动确因国家建设特】。殊需要必须》进行建设的建设单】位应当履行相关【。报批:手续经城乡》。规划:、国土资源等行【政管理部《门作出?行政许可后方—可组织实施
【 第十五条 【龙泉市、庆元县人】民政府应当在大【窑龙泉窑遗址缓冲】区外划出一定的【区域:进行统?。一规划和建设—用于缓解大》窑龙泉窑遗址内居民!生产、?生活压力
【。 第:十,六条 大窑—龙泉窑遗址》保护: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!大窑龙泉窑遗—址的日常监测形成】记录:档案:妥善保?管提出日常监测【报告并定期向文【物行政主管部—门汇报
【。。第十:七条 大窑龙泉窑!遗址保护管》理机:构,。应当制定《应急预案在发生危及!大窑龙泉窑遗址安全!的突发事《件、自然灾害或者发!现大窑龙泉窑遗址】存在安?全隐患时大窑龙【泉窑遗址保护—管理机构《应当启动《应急预案采取相应】。。处置措施并同时向】。当地人民政府—。报告
第十八!条 任何单—位或者个《人在大窑龙》。泉窑遗址内》发现文物或者其【他遗:存应当保护好—现场并立《即报告大窑龙泉【窑遗址保《护,管理机构大窑龙泉】。窑,遗址:保护管理机构—应当:在接到报告》后及时派员赶赴【现场处置
第!十九条 大窑龙泉!窑遗址考《古发掘应当严—格按:照文:物保护相关法律法】规的规定办理审【批手续并由具有发掘!资质:的,考古专?业单位按照》国家:规定的田野》考古规程实》施考古专业单位在】编制大窑龙泉窑遗址!考古工作《规划时应当征求【大窑龙泉窑遗址【保护:管理机构的意见
!。 :大窑龙?泉窑遗址保护—管理机构应当对【考古专业单位的考古!调查、勘探、发掘】的过:程进行监督并制作】相,应记录?。
未经审【。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!得在大窑龙泉窑【遗址:内从事遗址调查、】勘探、发掘》和文物标本采—集,等活动
》。 第二十条— 大窑龙》泉窑遗址考》古工作结束》后考古?专业单位应当—向大窑龙泉窑遗址】保护管理机构通【报考古调查、勘探、!发掘情况报告和【出土文物清单并提出!保护意见《
? 第二十一条 大!窑龙泉窑遗》址,保护管理机构应【当,。开展大?窑,龙,泉窑:遗址突出普遍价值】的诠释、展》示与宣传;组织大窑!龙泉:窑,遗址内出土文物的】征集:、收藏、展》示和宣传工作开【展有关学《术研:究和交流提高—。从,业人员?素质确保大》窑龙泉窑遗址—。普遍价?值和内?涵的:有效阐释
【 第二十二》条 违反》本办法规定的行【为其他法律、—法规已有处罚规【定的从其规定 【
第二》。十三:条 本办法的具】体实施细《则由龙?泉市、庆元县人【。民政府?依法另?行制订
— 第二十四条 本!办法自2017【年,1月:15日起施行
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