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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州市市《区土地储备实施办法!(试行) 第】一章: ,总  则 第一!条  为优化土地】资源配置盘活存量土!地资产,《合,理利用土地根据【国,务院关于《加强国有土地—资产:管,理的通知(国发【〔2:001〕1》5号)、土地储备】管理办法(》国土:资发〔2007【〕,227号)以及中】共台州市委台州市】人,民政府关于完善【市区土地管理—体,制的若干意见(试行!)(台市委发〔【2016〕138号!)文件精神》。结合市?区实际制定本—实施办法 第二!条  台州市市区】范围内国有土—地储备适用》本办法 第【。三条  市政府成立!市土地?储备管理委员会协】调解决市区》范围内的土地储备工!作具体负责研究【年度:土地储备《计划、?出让计划、收购价款!、资金管理、区【。片开:发政:策等工作 【第四条?  :本办法所称的土地】。储备是?指市:国,土资源管理部门为实!现调:控土地市场、促进土!地资源合理利—用目标依法取得土】地进行前《期开发、储存以备】供应土?地的行为 土地!储备工?作的具体实施由【市,土地储备中心承担】 第五条 【。 市发?改,。、国土?、规划、建设、【财政等行政》主管部门应当按【照,各自职责《做好土地储备的相】关,工作 第二章 !计划管理 》 第六条 — 土地储备实行计】划管理年《度土地储《备计划包括年度储】备土地规模、储【备土地?前期开发规模—、储备土地供—应规模?、储备土地临时利】用计划、计划年【度末储备土地—。。规模等内《容 :。 第?七条  各区政府、!台州湾?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!管理委员会(—。以下简称“集聚区”!)、台州经》济开发区管》理,委,员会(以《下简称“开发区【”)和市级各国【有公司应于》每年:9月上旬提出下【。一年度土地储备计】划、出?让计:划,市国土资《源局、市《财政局应根据—产业结构调整、城】市,规划的要求和—。市区土地的》实际状况,拟—定土地储备计—划报:市政府批准后执【行 第三章【 范围和程序 !第八:条  下列国—有建:设用地?可以纳入《土地:储,备,范围 《 ,(一)依法》。收,回的国有《土地;?。 (二》)收购的土地; 】 (三)行使【优先:购买权取《得的土地; (!四):农用地转用、土地】征收批准后的土地】; ? (五)《。其他依法《取得的土地》 , 第九条  纳入!土地储备范围的国有!建设用地全部—由市土地储备中心储!。备 第十条 】 市土地储》备中心收购储备土地!。按以下程序办理 ! (一?)申请收购符合本办!法规定的《土地:。收购条件《的,其土地使—用,权人可以向市—。土地储?。备中心提《出收购申《请 ? (二?)权属?调查市土《。地储备中心对土【。地使用权人提—供的土地面积、地上!物建筑面积、四至范!围、土地用》途,等情况进行》实地核查《并到有?关,。权属登记管理部门进!行核实 (【三):征,询意见市土地储备中!心根据土地使用【权人提出的》申请和实际调查【情况向规划、建设等!行政主管部门征求】意见并取得答复 ! (四)费用测算】在调查和征》询意见后市土地储】备中心将收购标的物!(包括土《地,和地上建筑物—、构筑物等)—委托中介《。机构进行评估并根】据评:估结果对收购补偿费!用进行测算并—和土地使用权人协商!提出收购《建议价格 【(五)方案报批市土!地储备中心拟定土地!收购:方案经市国土资源】局、市财《政局审核确认报市政!府批准? : (:六):签订合?同收购方案》批准确认后由市土】地储备中心与—土,地使用权人签订国有!建,设用地使用权收购】合同 《 ,(七)收购》补偿市土地储—备中心?根据国有建设用【地使用权收购—合同约定的金额【、期限和方式向土地!使,用权人支付》土地收?购补偿费用》 (八)权属变!更土地?使用权人与市土地】储备中心凭国有建】。设用地使用权—。收购合?同、付款证》明等向不《动产机构申请办【理权:属变更登记手续 】 (?。九)交付土地—根据合同《约定的期限和方【式原:土地使用权人向市】土地储备中心交付】被收购的土》地和地?上,建筑:物 第》十一条 《 ,土地使用权人申【。请土:地收购应当提—供下列资料 】(一)土地收购【申请书?; :。 (二)申请人】的,身份:。证明;申《请人是法人的,应提!供法人营业执—照、法人资格证明】和法定代《表人身份《证明; 《 (三)授—权,委托书; 》 (四《)土:地及地上建》筑物(构筑物—)产权证《明; (五)土!地平面图; — (六)》其他需要《提交:的资料 第十二!条  国有建—设用地使用》权收:。购合同应《当,载明以下内容 !(一)合同双方【当事人; 》 (二)》收购土地的位—。置、面积、用途【和权属依《据; 》(三)土地收—购补:偿费用及其支付方】。式和期限; (!四)交付土》地的期限和方—式; 《 (五)双方约【定的其?他权利?。义务; (六】)违约?责任;? ?(七)争议解—。决,方式; (【八)双方《约定的?其他事项 【第十三条  应当依!法收回?的拟储备土》地经市政府批准收】回后纳入土》地储备其中有偿收回!土地按以下程序办】理 : (一)拟定【方案:市土地储备中心拟】定收:回补偿方《案收回补偿方—案主要内《容应:包括收?。。回土地的《位置、面积、—权,利,。状况、规《划条:件、:收回依据、补偿价款!等其中各区政府或集!聚区、开发区—因建设需要提—出,收回:国有土地《使用权的由其提出】初步方案 【(二)方《案报批收回补—。偿方案经市》国土资源局审核后报!市,人民政府批》准 (三)【。。支付价款市土地储备!中心向原土地—使用:权人支付补偿价【款 (四)【纳入储备办理不【动产登记《、注销手续后纳入土!地,储备 第十四】条,  经“《做地”形《成的建?设用地或已办理【农用地转用、土地】征收:。批准手续的建—设用地需纳入土【。地储备的按以下程序!办理 (一【)申请储备已—列入储备计划的土】地“做地”主体【凭土地权属等相关证!明文件向《市土地储备》中心提出土》地储备申请》 ?。(二)办《理手续?报市国土资》源局批准 【(三:)土地交付土地出让!后由“做地”主体向!土地受让人负责【办理移?交土地?。的具体工作》 第十五条  !按照:台州市市区“—做地”实施办法【(,试行)确定的区块】单元范围《内,的经:。营性土地纳入储备的!土地及地上物补偿费!用、土地开》发成本由各“做地”!主体负责其他零星地!块委托市土地储【备中心收储的参照有!关收购或《收回的程序》办理 ? 第十六条  】对土地权《。。属,。。不,清晰、权证不齐【全或已设立土地他项!权利未依法解—除等情况不》得纳入储备 【。 第四章  开发】与利用 《 第?十七条  储备【土地需?进行前期开发的【市,土地:储备中心应当制【定开发?方案报?市国土资源局—批准:后实:施 第十八条 ! ,在土地储备期间符】合安全、消防等条件!的市土地储备中心】可将储备土地—或连同地上建(【构)筑物通》过出:租、临时使用—等方式临时利—。用临时利用时间【一般不?超过两年《且不能?影响土地《供应 ? ,    《。     》    《 :。 第十九条  对】储备:土地符合出让—条件的市土地—储备中心按照—年度土地供应—计划由市国》土资源局统一组织】供地 第五章】 , 资金管理》 , 第二十条—  土地储备资【。金收支?管理:按照:关于规范土地—。储备和?资金管理等相关问题!的通知(财综〔【2016〕4号【)执行 《 第二十一条  !台州市土地储备项目!资金全部《纳入政府性资金【预,算其来源《包括 (一【)按每宗储备—地块出让最终总成交!价款3%提取的国有!土地收益《基,金; (二)市!土地储备中心—作为“做地”主体直!。接,收购储备并支付补偿!参照:其他“做地”主体】由市:财政返还; 【 (三)以发—行,地,方政府债券筹集的】土地储?备资金; 【(,四)经财政部—门批准可用于土地】储备的其《他资金; (】五):上述资金产生—的利息收入 【 ,第,二十二条  —因实施城市规—划、招商引资等建】设需要储《备土地重新供地【后造成的负差价【由实施该项》目的:区政府?、集聚区、》开发区或市级“【做地”主体承担 ! 第:。六章  纠》纷解决 第二十!三,条 : 原土?地使用?权人未按本》办法规?定,交付土地及地上建筑!物或者在《交付土?地,。的同时?擅自处理其地—。上建:筑物等情况市土地储!备中心有权要求原土!地使:用权人改正》。并继续履行合同【。并可要求原土地使】用权人赔偿》相应的经济损失 ! 第二十《四条  土地收【。购,储备、?前期开发利用中【发生纠纷的,争议】双方可依法向仲裁】。机构申?请仲裁?或向人民法院提【起诉讼 》 第七?章  附 》 则 第二十】五条  本办法自发!布之日起《施行关于印发—台州市市级》土地储备实施意见】(台政办发〔2【003〕1》7号)同时》。废止:台州市人民政府关】。于批转〈台州经济开!发区土?地储:备办法〉的》通知(台政函〔【2015〕1—8号)、各区制定】的土地?储备有关政策与本办!法相抵?触的规定同时停止执!行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