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丽,水市城市节约—用水管理《办,法(试行) —第一章  总—则 第一条》  为加强》城市节约用》水管理?科学合理利用水资】源建:设,。资源:节,约型社?会促进经济和社【会可持续发》展根据中华人民共】和国水?法、城市节约用水】管理规定、浙—江省节约用水办法】(省:政府令第2》37 号《)、浙江省水资【源管理条例》等有关?法,律,、法规结合本市实际!制定本办法 第【二条:。 , 在本市《。市区范围内从事城市!公共供?水工作和使》用城市公共》供水的单位、—个人应当《遵,。守本办法 第三条 ! 加强城市节约用】。。。水工作领导把城市节!约用水?目标纳?入国民?。经济和社会发—展规划建立健全节】。约用:水管理目标责任制】强化节约用水宣传和!教育:增,加公共财政投—入推广?节约用水《新技术、新工艺【、,新产品 第四条  !市住房和城乡建设】局(以下简称市【建设局)是》城市节约《用水行政主管部【门市:节约用水办公室(以!下简称?市,节水办)《具体负责本》市市区内节约用水】的日常管理》、协:。调,、监督、检查—工作 ?市发改、财政、水利!。、机关事务》、旅游、经》信、市场监管、质监!、商务、环保—、教育、卫》生计生、科技—、统:计、城管《执法等有关部门【及丽水开发区管委】会、莲都区政—府,按照职责分工—。做好:节约用?水相关?工作 第五条  】城市节约用》。。水工:作应当遵循统筹【规划与综合利—用、总量控制与【定额管理、全面推进!与因地?。。制宜、超额》加价与节约奖—。励相结合的原则 】第,六条 ? 国:民经济和社会发展】规划、城市总体规】划、重大建设项目和!产,。业结构布局》应当与水资》源承载?能力相适应严格【限制高?耗,水项目积极》发展节水型工业、农!业和服务业鼓励【回用再生水综合【利用雨水 第七条】  任何单位和【个人都有节约用水】。的义:务有权对浪费水资】源的行?为进行制止、举报 !  第二章》  :节约:用水管?理 :第,八条  市发—改委会?同水利、建》设、经信等有—。关部门根《据城市水《资源状况和水资源】综合规划《。编制城市《节约用水规划报【市政府批《准后实施 节约用】水规划?应当包括节水目【标、节水措施、节】水,设施建?设等内容 第九【条  有关行业主】管部:门应当制订本行业用!。。水定额?经城市节《水主管部门审核同意!后报市政《府公布 用水定额】应当根据水资源承】载,能力:、,供,。水能力和经济—社会发展情况按照】节约降耗的要求适】时修订? 第:十条  直接从江河!、湖泊?、地下、水工程拦】蓄的水域内》取水的单位》和个人(《以下统称自》备水源户)除—依法不需办理取【水许可证《。。的外应当于》每年1?1月1?5日前?向市水利《局提出下一》年度用水计划—申请由市水利局依照!行政许可法》规定的程《序核定 使》用城:市供:水的大耗《水工:业和服务业等非【居民用?水,用水户应当于每年1!1月:。15日前《向市节水办提出下】一年度用水计划申请!由,市建设局《依照行政许》可法规定的程序核定! 前款所称大耗水工!业和服?务业的标准由—市建设局《、市经信委制定【 ,第十一条  需【核定的用水计划【应当根据用水户【的申请、用水—户,前3:年的:用水情?况、当地水资源【承载能力《及供水能力、行业】用水定额等因—素核定? ,第,十二条  经核【定的:用水计划执行—中确需增《加用水量的用水户】。应,当向原核定》机关提出《申请:。。说明增加的理—。由经:批准后方可按重新】。核定的水《量,用水 第十三条【  用水户》应当安装符合国家规!定的计量设施—居民用水推行一户一!表制计量到户;【非居民用水户推行总!水表与分水表—分别计量的分—级计量?。制度生产经》营,用水与生《活用水应当分开【计量:。。工业企业的主要用水!车间和用水设备应当!。单独安装计》量,设施: 第十四《条, , 市建设局》、市经?信委等部门》分别按其职能—建立节约用水稽【核,制,度加强?对用水户的节—水指导和非居民【用水户的节》水稽核   —第三章  节约【用水促进措施 第】十五条?  新建《、,扩建、?改建的建设项—目应当配套建设节】水设施节水设—施应当与主体工程】同时设计、同时施】工,、同时投入使用 】用,水户必须保》。证,节水设?施的正常运行已【建项:目没有配套节水设】施的应当按》照市建设《局、市?经,信委的要求在规【定时间?内进行?节水设施的配套建设!。 ,节水设施《建设所需费》用列入项《目预:算,或者生产成本 【第,。十六条  大耗水】工业和其他大耗【水建:设项目在《项目可行性研—究报告中应》当包含?合理用水的专题论】证内容市发改—、建设部门在—依,法,对项:。目可行?性研究报告进行【审,批或者?核准时应当对该项内!容一:并予以审《。查 :市发改、建设、经信!、商务、水利—、市场监管、城【管执法?、环保等部门—应当严?格执行相关法律、】法规、?规章:。和技术?标准与规范严格控】制大耗水《企业的引进》。和大耗水项目的【建设 第十七条 】 城市供水企业、】非居民用水户应当】加强供(用)水【设施的维修管理【定期进行管网查【漏;对管网漏损率】高于国家规定标准的!应当及?时,维修和改造 —。第十八条  工【业用水应当采用【节水型工艺、设备】和产品推行》清洁生产提高水【的重复利用》率生产?设备冷却、锅炉冷】凝以及洗涤等用水应!当,循环使用、综—合利用降《低单位产品产出【的平:均耗水量 工业用】。水重复利用率不得低!于,国家或者省规定的要!求, ,第十九条 》 ,每3至5《年非居民用》水户应?当进行节水》评,估其中大耗水工【业和服务业的用水】户定期组织进行水平!衡测试经评》估或者测试不符【合节水要求的应当】及时整改市建—设、经信等》部门:据职责分工加强【。监督、指导 水平衡!测试:应,当符合国家规定的】方法和规程 第【二,十条  《禁止生产、销售、使!用国家和《省明令淘汰的高耗水!工艺、设备和产品】生产者、销售者或者!生产:经营:使用者应《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停!止,生产、销售或—者使用?。被国家和《省明令淘汰的高耗水!工艺:、,设,备,和,产品 第二十一【条  各有关部门】应当采取有效—措施推?广使用节水型生【活,。用水器具逐步淘汰不!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!器具提高生活用水效!率 从事生活用【水器具?生产和?。销售的单《。位应:当向消费者推荐节】水型生活用水器具】 新建房屋使用【公共:供水:的应当安装质量符合!国家标准《的节水型便器水箱】和配件 第二十二条!  建设城镇生【活污水集中排—放和处理设施时应当!。。因地制宜建设回【用水设施 新—建宾馆、饭店、住宅!小区、单位、公【。园绿地等公共设施】应建设中水》。回用系统、雨水【收,集利:用系统其他》。相关建设《项目:应建设中水回用系统! 以水为主要原料的!。生产企业应当对生产!。后的:尾水:进行回?收利用 第二十三条!  园林《绿化、环境卫生、建!筑,施工等用《水应当优先利用江】河湖泊水《、再生?。水 绿地、树木、花!卉等植物的灌溉应】。当推广喷灌、微【灌等节水《型灌溉?方式鼓?励,利用经无害化—处理后的废水 第】。二十四条 》 日洗机动车规模5!0辆以上的单—位应当安装和使用循!。环用水设施》   第四章  节!约用水调节措施【 第二十五条—。。  市发改委根【据水资源《状况:和经济发展水平按照!补偿:。成本、合理收益【。、优:质优价?、公平负担的原则】和定:价权限逐步调—整,水价实行《分类定价、》阶梯式水价》建立激励节》约用水的价格—机制 第二十六【条  ?用水户应《当按:照计量缴纳水资源】费或者水费 任何供!水单位不得对用水】。。户水费实行包费制】 第二十七条  】用水实行计量收【费和超计划累进【加价制度 非居民用!水户在用水计划范】。围内用水的》依法按照《规定的标《。准缴:纳水资源《费或者水费;—超过计划用水—的按照超计划累【进加价制度缴纳【水资源费或者水【费 居民生活用水逐!步实行阶梯式水【价由市发改委—。按照定价《权,限确定并实施 第二!十八条?  超计划用—水累进?加,价水费和《。居民生活《。用水阶梯式水—价,中递增部《分的收入缴》。入财:政专户实行收支【。两条线管理主要用】。。于节水技《术研究、《开发:、推广节水设施【建设和水平衡测试】补助节水管》。理和:奖励 第二十九条】  :非居民用《水户通过节水措施】年度用?水量低于核》定用水计划的经【有关部门考核—后对:节水数量较大—的给予?。一定奖励《   第五章—  :监督与处罚 第三】十条  《市,建,设、水利、经—信、质监《、,市场监管、环保【、城管执法等行【政主管部门应当强化!对城市?节约用水的管—理按照各自》。职责对用水户节约用!水情况进行》监督检查 第—三十一?条  非居民用【水户应当按规—定向市节水办提【供用:水统计?。。报表并?对节约用水》监督检查人》员的工?作给予配《合如实提供有关资料!和情况不得拒—绝、拖延或者虚报】 ,第三十二《条  ?有下列行为之—一的按?有关法律《、法规规定进行【处罚 (一)—建设项目的》节水设施没有—建成或者没有达到】国家规定的要求擅自!投入使用的按照中】华,人民共和国水—法第:七,十一条规定予—以处罚 (二)【生产、销售或—者在生产经营中使用!国家明令淘》汰的落后的》。、,耗,水量高?的工艺、设备和产品!的按照中华人—民共和?国水法?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予!以处罚 第三—十三条  有下列】行为之?一的责令限》期改正;逾期—不改正的按照浙江省!节约用?水办法第四十条的规!。定予以处罚 (一)!用,水户未申报》用水计划《。(,含,变更计划)的; (!二)使?用公:共供水的非居民用】水户:。不按照规定安装计】量设施的; —(三)城市供水企】业的:供(用)《水,管,网漏损率超过国家】。规定:的标准?以及非居民用水户】内部管?。道漏水未及时进【。行维修和改造—的,; (?四)未按规定进【行水平衡测》。试、节水《。评估或者经评—。。估,、测试不符合节水要!求又不?。及时进行整》改的; (五)【日洗机动车规—模50辆以上的单位!未安装和使用循【环用水设施的;【 (六)《对用水户《水,费实行包费制的;】 (:七)用水户拒不缴纳!水费的 第三十四】条 : 用水户拒》绝提供报表和有【关,资料或?者提供虚假报表、】资料的责令改—正,拒不改正《的按照浙《江省节约《用水办法第四十一】条的:规定予以处罚 第】三十五条  —市建设、《水,利、城管执法等城市!节水管理、执法人】员应当依法行政【秉公:执法对玩忽职守【、,滥用职权、徇—。。私舞:弊,的执法人员由其【所,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!部门给?。予行政处分》;构成犯罪的依【。法追究?刑事责任   第】六章  附 则【。 第三十六条—  本办法下列用语!。的含:义,是, 再生水是》指城市污水和废水】经过净化处理水【。。质达到国家城市污】水再生?利用:分类标准可以—在一定范《围内使用《的,。非饮用?水 中水是》指污水和废》水经净化《处理后?达到国家《生,活杂用水水质标准】或者工业用水—水,质标准可以在—。一定:范围:内重复使用的再【。生水 ?中水回用系统是【指建筑物或者建筑小!区内将排《水(污水)经过收集!、储存和处》理用于生《活中冲厕《、洗车、浇灌—植,物,、喷洒地坪等低水质!用水的新型水管【系统 第三十七条 ! 本:办法自颁布之—日起:施行: